矿井区队班组安全质量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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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队班组安全质量验收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掘进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质量检查力度,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际工作中,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第8.4部分“工程质量与安全”掘进专业中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区队班组安全质量验收管理。
二、职责
1.区队长是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队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进尺任务、巷道文明施工、材料管理等工作。
2.跟班队长是现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当班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3.区队技术员负责对现场安全质量每2天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立即安排人员处理,并每天对作业人员进行考评。
三、班组安全质量验收管理要求
1.每班施工的锚杆、锚索等支护用喷漆分开标号,班组长对当班施工的锚杆(索)质量应划分到个人身上。
2.跟班队长应在施工结束后,对当班施工的安全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台账。
3.区队技术员每2天对现场巷道安全质量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台账。
4.跟班队长、区队技术员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及评分方法》对巷道的断面、锚杆、锚网、锚索、管
线吊挂、文明卫生进行检查,并在升井后由区队技术员进行考评。
5.跟班队长、技术员对各班组安全质量验收留痕备查,并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6.巷道验收的安全质量不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及评分方法》和《作业规程》要求,区队长应在班前会上通报,并指派班组长组织整改。
7.安全质量验收内容
(1)巷道施工后两帮平直、无凹凸现象,两帮与底板垂直,底板平整,不得留斜角。
(2)巷道施工后认真检查巷道断面尺寸,巷道超宽(高)允许偏差0-100mm,严禁欠挖。
(3)锚杆安装成矩形布置,每班打眼前用油漆标记出钻眼孔距,做到横成排、竖成行,锚杆间排距允许偏差设计值±100mm,锚杆外露长度10mm-50mm(螺母漏出锚杆),每根锚杆预紧力不得小于200N.m,锚固力不得小于70KN。
(4)锚托盘安装紧贴煤岩,安装方向平正无歪扭现象。
(5)锚索间排距允许偏差设计值±100mm,外露长度150mm-250mm,且预紧力不得小于120KN。
(6)锚网支护紧贴煤岩且张紧有力,锚网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联接采用14#铁丝双边逐孔联接,绑扎头应与锚网平面一致。
(7)巷道内物料应分类上架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大于0.8m,并用钢丝绳绑扎固定,悬挂物料管理牌,严禁物料码放影响行人和通风。
(8)管线悬挂打设专用锚杆悬挂,高度应符合《作业
规程》管线悬挂要求,保持一条直线,表面无积尘,(9)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接头严密、无破口、无漏风,出风口距工作面不得大于《作业规程》规定。
(10)巷道内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无浮煤,各图板悬挂整齐。
(11)巷道内各喷雾应正常使用,每7天对巷道进行洒水降尘,巷道内不得有连续长度超过5m,厚度超过2mm的积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