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管局公证委托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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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性别:(性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住址:(住址)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性别:(性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住址:(住址)
鉴于:
1. 委托人因工作繁忙、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前往房管局办理以下事项;
2. 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办理相关事宜的资格和能力;
3.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由受托人代为办理以下事项。
现将有关事项委托如下:
一、委托事项
1. 代表委托人办理二手房的过户手续;
2. 代表委托人与房管局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3. 代表委托人签署与二手房过户相关的各类文件;
4. 代表委托人领取与二手房过户相关的各类证书和文件;
5. 代为处理与二手房过户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委托权限
1. 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上述委托事项;
2. 受托人有权签署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各类文件;
3. 受托人有权接受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各类通知和文件;
4. 受托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房管局或其他相关单位的任何要求或建议。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如需延长委托期限,委托人应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予以延长。
四、委托费用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受托人不得擅自增加费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
五、保密义务
受托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任何信息。
六、违约责任
1. 如受托人在委托期限内未能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委托事项,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委托书,并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泄露委托人的个人信息,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如受托人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委托事项相关秘密,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委托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2.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以下为公证委托书的具体内容:
公证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性别:(性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住址:(住址)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性别:(性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住址:(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委托事项及相关事宜委托如下:
一、委托事项
1. 代表委托人前往房管局办理二手房的过户手续;
2. 代表委托人与房管局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3. 代表委托人签署与二手房过户相关的各类文件;
4. 代表委托人领取与二手房过户相关的各类证书和文件;
5. 代为处理与二手房过户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委托权限
1. 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上述委托事项;
2. 受托人有权签署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各类文件;
3. 受托人有权接受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各类通知和文件;
4. 受托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房管局或其他相关单位的任何要求或建议。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如需延长委托期限,委托人应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予以延长。
四、委托费用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受托人不得擅自增加费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
五、保密义务
受托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任何信息。
六、违约责任
1. 如受托人在委托期限内未能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委托事项,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委托书,并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泄露委托人的个人信息,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如受托人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委托事项相关秘密,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委托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2.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此委托书经公证机关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机关:
年月日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2篇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性别:(性别)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性别:(性别)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事项:
鉴于委托人因(具体原因,如工作调动、出差、身体原因等)无法亲自前往房管局办理以下事宜,现特委托被委托人代为办理,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1. 代为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
2. 代为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3. 代为接受房管局的通知、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
4. 代为缴纳相关税费;
5. 代为办理其他与房屋交易相关的事宜。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具体日期)止。
委托权限:
1. 被委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与房屋交易相关的所有文件;
2. 被委托人有权接受房管局的通知、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
3. 被委托人有权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作出决定;
4. 被委托人有权代为缴纳相关税费;
5. 被委托人有权代为办理其他与房屋交易相关的事宜。
被委托人的义务:
1. 被委托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办理委托事项;
2. 被委托人应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
3. 被委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 被委托人应确保委托事项的顺利进行,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 被委托人不得利用委托事项谋取私利。
违约责任:
1. 如被委托人违反本委托书的规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委托关系,并要求被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因被委托人过错导致委托事项未能按期完成或造成损失的,被委托人应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他约定: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被委托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委托人、被委托人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委托书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委托人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
被委托人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
公证机关:
(公证机关名称)
(公证机关盖章)
(公证员签名)
(日期)
附:
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4. 其他相关文件。
注:以下内容为示例,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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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管局公证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性别:(性别)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性别:(性别)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事项:
1. 房屋过户登记:
- 代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代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 代为提交房屋过户所需的全部文件和资料; - 代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
2. 税费缴纳:
- 代为计算并缴纳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 - 代为办理税费减免手续。
3. 合同签署:
- 代为签署与房屋交易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 - 代为接收合同签署后的文件。
4. 咨询与协调:
- 代为向房管局咨询相关政策、法规;
- 代为协调房屋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具体日期)止。
委托权限:
1. 被委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进行与房屋交易相关的所有法律行为;
2. 被委托人有权签署与房屋交易相关的所有文件;
3. 被委托人有权接受房管局的通知、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
被委托人的义务:
1. 被委托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办理委托事项;
2. 被委托人应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
3. 被委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 被委托人应确保委托事项的顺利进行,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 被委托人不得利用委托事项谋取私利。
违约责任:
1. 如被委托人违反本委托书的规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委
托关系,并要求被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因被委托人过错导致委托事项未能按期完成或造成损失的,被委托人应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他约定: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被委托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委托人、被委托人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委托书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委托人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
被委托人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
公证机关:
(公证机关名称)
(公证机关盖章)
(公证员签名)
(日期)
附:
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4. 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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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模板,具体委托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办理公证时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和公证机关的要求。
第3篇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性别:(性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住址:(住址)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性别:(性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住址:(住址)
鉴于委托人因工作繁忙、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前往【房管局名称】办理【具体事项】,特此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此出具本公证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
1. 受托人受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办理以下事项:
(1)代表委托人向【房管局名称】提交有关二手房交易的申请材料;
(2)代表委托人参加二手房交易的洽谈、签约等环节;
(3)代表委托人领取相关证件、证明文件;
(4)代表委托人处理与二手房交易相关的其他事宜。
2. 委托事项的办理范围限于【具体事项】。
二、委托权限
1. 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项,签署相关文件。
2.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尊重委托人的意愿。
3.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时,应尽到谨慎、勤勉的义务,确保委托事项的顺利进行。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委托期满后,委托人有权收回委托。
四、费用承担
1.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2. 委托人应于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支付受托人相应的报酬。
五、违约责任
1. 如委托人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或报酬,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
2. 如受托人未按约定办理委托事项,委托人有权解除委托,并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如因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受托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争议解决
1. 双方在履行本委托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具体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2.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以下空白处用于盖章)
【公证处名称】
【公证员姓名】
【公证员证号】
【公证日期】
注:本委托书由【公证处名称】公证,并加盖公证专用章。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