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扩报装管理办法范本(doc 69页)
业扩报装管理制度

业扩报装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新装用户的报装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 •营销科负责贯彻、落实公司业扩报装的方针、政策、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工作。
2.营销科负责受理报装客户的报装申请并报董事长批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与老客户协调,为报装客户开口做好准备;协调签订水、电、蒸汽供用合同;负责报装客户投入运行后的日常协调与管理。
3•客户申请报装时填写统一格式的用户申请表(附后)。
营销科接到申请后需到客户单位,按照申请表填写内容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上报公司领导。
4•维护费应根据核实后的客户用汽、电性质、用汽、电量,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
营销科办理维护费收费手续送财务处,由财务处收取费用。
5 •客户开口位置及施工方案经设计院设计或公司技术人员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开口施工。
营销科提前做好协调准备工作,书面通知客户停汽、电时间,尽量减少损失。
施工过程营销科安排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监督内容包括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内容。
计量装置由客户购买,营销科负责选型和指导安装。
6•计量表及工程验收由报装客户提出申请,营销科组织技术科、设备科、监察审计室、安监处现场对计量表安装情况,工程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如不符合要求,责令报装用户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复查,符合要求的,进行试送、打压。
7•水、电、汽供应合同中的各项供应参数,应根据我厂的实际供应能力确定并保留余地。
用户对供应参数有特殊要求而我公司不能全部履行时,必须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相应的免责条款。
用电申请表用汽申请表夏津县热电有限公司:我单位因______________ (填生产、釆暖或全填)需要,计划于____ 年—月—日开始用汽,并承诺按贵公司要求办理有关供、用汽手续,特向贵公司申请。
我公司用热情况如下:申请单位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日热电有限公司领导意见:。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为规范、优化办电程序,简化报装接电手续,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受理用电申请(一)受理用电申请的部门1.各供电局的客户服务中心。
2.“95598”客户服务代表。
(二)受理用电申请的方式1.客户服务中心直接受理用电申请。
2.“95598”客户服务代表受理客户电话、传真、网络申请。
(三)填写用电申请客户申请用电必须认真详实的填写格式统一的《客户用电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件。
1.居民客户申请用电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房产证),并提供复印件。
2.其他经营性用电客户须出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房产证,并提供复印件。
3.租赁客户申请用电须提供《用电担保合同》,并由担保人在《客户用电申请表》上签字。
4.行政、事业单位申请用电只须填写《客户用电申请表》。
5.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办理新装用电,应提供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6.客户提供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二、确定供电方案(一)制定供电方案的部门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办理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的供电方案,由计划部牵头组织确定。
2.非专线用电客户办理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由相应的供电局提出供电方案。
(二)审批供电方案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的供电方案,由计划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批。
2.非专线且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高压计量客户的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的供电方案由营业用电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批。
3.低压计量的用电客户的供电方案由供电局组织相关人员在营销MIS网上审批。
(三)确定、审批供电方案流程及时限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当日打印甲种《用电汇签单》,连同《客户用电申请表》转计划部。
计划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15日内确定供电方案,电专工、营业主任在2日内进行汇签审批,转客户用电服务中心。
5.供电方案确定后,由确定方案的责任单位当日将供电方案书面或网上传递到用电客户服务中心。
电业总公司业扩报装一口对外管理办法

电业总公司业扩报装一口对外管理办法一、前言为进一步规范电业总公司的业扩报装一口对外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流程1. 申请阶段客户向电业总公司提交业扩报装申请后,电业总公司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告知客户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和资料清单。
2. 审核阶段客户提交所需材料后,电业总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核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客户。
3. 施工阶段审核通过后,电业总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施工,施工中应当注重质量和安全。
4. 竣工阶段施工完成后,电业总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告知客户。
5. 收费阶段客户应当在收到电业总公司发出的用电改造和接入费的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费用。
三、相关责任1. 电业总公司责任电业总公司承担对业扩报装一口对外管理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 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 及时处理申请; -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 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及时收费并提供发票; - 接受客户反馈并及时处理。
2. 客户责任客户应当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按时缴纳费用,并与电业总公司积极沟通合作,共同维护业扩报装的顺利进行。
3. 相关部门责任电业总公司各相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同完成业扩报装工作。
具体责任如下: - 电力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初步接触和咨询服务; - 客服中心: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并协同审核和施工部门; - 审核部门:负责申请材料审核和验收;- 施工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工作质量评价为保障业扩报装工作的顺利进行,电业总公司应当定期开展业务质量评价工作,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提升。
五、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制定。
解释权归电业总公司所有。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报装时间,真正通过高效、优质、方便的服务取信于用户,根据《河北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供电公司业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扩报装组织体系:营销部全面负责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做到“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在业扩报装上负有对我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协调、督促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本职工作;负责全县6KV及以上电力客户业扩报装、投诉、档案管理、业务咨询、查询等用电服务。
二、用电申请办理:1.客户需新装用电或增加、变更用电应向供电所提出用电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 营销部业务受理员接到申请后,要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办理相关用电手续,对符合用电规定的申请应按正常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3. 公司内部业扩工程,生产技术部或农村用电部应将工程计划传送营销部一份。
三、勘测设计、制定供电方案:营销部根据客户用电申请,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测,确定供电方案,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答复客户。
处理期限:高压单电源客户答复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多)电源客户答复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公司内部业扩工程由营销部、生产技术部、农村用电部进行现场勘测,制定供电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四、工程设计:1.供电方案确定后,根据供电方案,公司内部工程按照谁主管谁勘测谁设计谁预算的原则,由生产技术部或农村用电部按有关规定完成工程设计及《工程预算书》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2.用户工程的设计工作由用户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单位的资质由营销部负责审查、备案。
3.用户工程的设计方案须经生产技术部审查认可,并将工程设计审查结果传至营销部,营销部审核通过后,由其书面通知客户,方可施工。
五、工程施工:1.客户应委托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业扩工程施工,施工单位的资质由营销部负责审查、备案。
制度大全业扩报装

临桂县供电局业扩报装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方针,业扩报装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原则,通过简化手续、增加透明度,逐步实现业扩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为电力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保证安全、经济、及时、合理地供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供电营业规则和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参照南方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制定;第三条业扩报装人员应遵循“励精图治,奋力拼搏”的企业精神,应遵守供电职工服务守则和南方电网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一口对外”的办事原则,内转外不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业扩报装的优质服务;第二章职责范围及分工第四条业扩报装工作的主要内容:1、受理用户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的申请;2、审查用户提供的业扩报装资料,调查用户的用电情况及缴费信誉;3、审查供电的必要性、可能性、合理性,确定供电方案,并组织实施;4、收取相关费用;5、对用户业扩工程进行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对用户内部工程电气设计审查;组织用户委托业扩工程的设计与施工;6、按照批准的供电容量和国家规定的电价分类,确定电度计量方式,并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7、安排装设计量装置,并组织接电、送电事宜;8、抄表卡片管理及用户档案管理;9、业扩报表管理,及时统计各项资料,建立信息管理数据库;第五条报装管理机构,用电管理部是局用电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局业扩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负责审核及和报批各供电所业扩接洽窗口传递来的所有10kV及以上专变、用户投资公变和专线用户的新装及增容业务;各供电所,负责办理所属供电营业区内所有业扩报装业务,审批公用变压器上低压及居民用户的用电业务;各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营销部含计量室1、负责拟定和解释与业扩报装有关的规章制度,指导业扩报装工作,对业扩工作质量进行考核;2、负责组织生技、调度、报修等部门对用户投资公变、10kV及以上专变专线业务的立项、用电信誉、供电方案等进行审定;3、参与35kV及以上用户输变电工程的系统接入方案审查及设计审查;4、参与对10kV及以下用户新建、扩建、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自行设计进行审查并报局总工程师审批;5、负责局每月业扩报表的汇总、审核工作,并及时上报桂林供电局;6、牵头组织办理用户设备向供电局的产权移交工作;7、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35kV及以上用户业扩工程上门服务,办理用电手续;8、开展供用电业务技术咨询;9、参与专变、用户投资公变及专线用户新装增容工程供电方案的审查及设备的入网验收;10、参与低压用户及10kW以上居民用户配电接入审查;11、会同办理用户设备向局的产权移交工作;12、负责局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工作,并保证合格计量装置的供应;13、负责局所属变电站出线及专线用户的高压计量装置的配置、校验及安装;参与验收送电等工作;14、负责对各类轮换、拆回表计资产进行核对及处理;15、负责办理计量建档工作;二生产技术部1、负责组织10kV及以下专变、用户投资公变及专线用户新装增容工程系统接入方案审查;2、负责局所辖设备及用户自购配电设备的入网验收;3、参与专变、用户投资公变及专线用户新装增容工程的供电方案审查;参与35kV及以上用户输变电工程的系统接入方案审查及设计审查;4、受理用户业扩工程竣工报告,负责组织营销、安监、调度、施工单位等部门对用户投资公变、10kV及以上专变专线工程的竣工检查及验收送电;三安监部参与各项业扩工程的竣工检查及验收送电工作;四财务工作部会同办理用户固定资产的移交;五各供电所1、营业厅负责受理所辖营业区内的新装增容申请,进行分类处理与上报;2、负责公用变压器上的低压及居民用户供电方案的审定;3、办理各类用户减容、暂停、变更用电性质、移动表位及处理电度计量装置故障等工作;4、按期报送各项统计资料;5、开展供电业务技术咨询;6、参与所辖供电区域内除专线外的高低压计量装置表计的安装、验收工作;六调度所1、负责订立有关调度通信协议;2、参与10kV及以下专线用户、双电源用户业扩工程,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系统接入审查及设备验收送电工作;第三章业扩受理第六条本局业扩报装归口到各供电所的营业厅柜台办理,条件成熟后受理及网上报装业务;第七条凡新装、增容、迁移用电地址、改变供电方式、双电源用电等的电力用户,应向临桂供电局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用电申请表;各营业柜台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审查:1、对用电地址流动性大或缴费信誉不佳的用户实行预付电费制度;2、临时用电应收取临时供电费,双电源用户应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具体标准由临桂县供电局确定;3、对拖欠电费的用户,供电局不受理新装、增容及变更等业务;4、用户在申请用电时应明确是否办理工程委托并签订工程委托书;第八条居民及低压用户申请用电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新装居民户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房产证复印件留存;2、办理过户更名,应提供双方有效证件复印件留存和并填写过户协议;3、租赁他人房产经营的,由房产所有者凭房产证办理用电手续;4、供电局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第九条高压用户申请用电时,除提供第8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留存;2、有关上级批准文件和立项批复文件;3、保安电源容量或多电源需求情况;4、用电负荷、设备明细表;5、地理位置图和用电区域平面图;6、配电网络布置图或高压设备的一次结线图;7、功率因数的预测及无功补偿的措施100kVA及以上用户提供;8、保护方式、计量装置方式及电力控制装置方式增容用户提供;9、办理增容等变更用电,须提供原供用电合同;第十条对10kV及以上专变、用户投资公变、专线用户的业扩工程实行项目承办人制度,即由供电所指定专人负责与用户沟通、向用户反馈信息;负责该项目的流程督办、工作单的全程传递、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及资料归档等;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业扩中间检查及工程竣工验收、送电;用户在办理报装用电过程中,供电局和用户应指派专人联系工作,以提高效率;供电方指定各供电所的用电检查人员为项目承办人,负责与用户沟通及协调业扩流程的有关事项;第十一条趸售单位所辖用户在315kVA-3000kVA时,由趸售单位审批报临桂供电局备案,3000kVA及以上由临桂供电局审查,并报桂林供电局批准;第四章供电方案的确定及审核第十二条制定供电方案的原则:1、符合电网发展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及电网改造相适应;2、供电可靠性应与用户用电工艺性质相适应;3、供电方式适应电网结构,符合安全、经济、合理原则,并保证及时供电;第十三条制定供电方案的要求:1、明确用电类别、性质、供电容量;2、确定供电点及产权划分;3、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选择供电线路、导线型号;确定供电相数,单电源或多电源供电;4、确定用户负荷等级,用户备用电源,保安电力容量;5、根据电价分类确定计量方式、计量点;原则采用总分关系进行计量设置,确需采用电价结构方式进行计量的,报电力营销部审定;6、确定临时供电与正式供电;第十四条制定供电方案的依据及审批条件:1、审查用户资料时,应进行现场核定;2、根据国家关于企业分类标准确定用电类别,依据生产工艺流程明确用电性质,选择合理的供电方案;3、优先审批国家重点扶持产业、产品及集资办电企业的用电申请;4、控制审批因网络结构供电条件尚不具备及限制生产的产品用电;5、对高电耗产品、淘汰产品或国家明令禁止产品的用电申请,应视情况进行审批或不予批准;第十五条业扩审查会中各部门的审查内容参照本办法第5条,业扩审查会应就业扩工程的进度作具体要求,具体如下:营销部:审查用电申请资料完整性,用电地址或用户相关单位是否欠费,明确电费或欠费结算方式;用电类别及负荷性质,计量配置及计量方式等;生产技术部:审查系统接入的负荷情况,负荷接入方式,设备选型要求,审查用户工程的供电方案的可行性,提出设计方案,明确线路走向,配电设施的要求;安监部:审查供电方案、配电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供电所:审核用户的用电申请资料完整性,介绍用户的用电情况、用电性质、欠费与否,说明供电方案的确定原则,负荷接入方案的确定依据,计量配置的依据;第十六条各营业所必须在传递工作单2-3天内到现场勘察;10kV及以上专变、用户投资公变、专线用户的新装增容业务报业扩审查会审定;第十七条项目承办人应及时与用户沟通系统接入方案,并反馈意见;如无异议则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第十八条答复接入系统方案供电方案不得超过下列时限: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供电、无工程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有工程用户不超过10天;高压供电、不涉及电力系统改建的用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双电源供电用户、35kV及以上用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在上述时限不能确定的接入系统方案,应通知用户,进一步协商;接入系统方案供电方案有效期为:低压供电3个月,高压供电1年,逾期注销;第五章工程设计、施工、检查及验收送电第十九条系统接入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用户即可委托供电部门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设计应达到国家颁发的有关规程的标准并符合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第二十条营销部根据用户工程设计施工委托书下发工程设计施工工作单至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第二十一条用户自行设计的新建、改建的电气工程图纸应在施工前送交供电局审查,送审的设计图纸应一式两份;营销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在下列期限内提出审核意见:低压用户10天;10kV用户15天;35kV及以上用户1个月;第二十二条凭供电局审核合格的设计方案,用户即可委托供电局或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应达到国家颁发的有关规程的标准及符合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用户自行安排施工的工程,应向供电局生产技术部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施工过程中应接受供电局的检查;第二十四条用户的电气工程直接进网的工程部分应由供电部门施工,以保证施工质量和电网安全;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及图纸要求,并按合同进度完成施工任务;为加快施工进度,高低压工程施工可同时进行;用户直接入网的电气设备应经供电局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否则供电局不予验收送电;第二十五条施工中间检查:在用户电气设备安装期间,用电检查人员应进行至少一次中间检查;根据审查同意的设计内容和标准重点检查受电侧一次设备,特别注重对隐蔽工程的检查;对不符合原审核的设计部门和安装质量要求的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应提供的资料:1、工程竣工出说明;2、进网设备的合格证;3、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整定报告;4、隐蔽工程的施工记录;5、符合实际施工的图纸,一次主结线及二次接线系统图;6、安全工器具的试验报告;7、运行值班人员名单,现场操作规程,及运行规程,通信联络方式及通讯设施等;第二十七条工程竣工后,用户或委托施工单位应按第26条规定,向供电局生产技术部提供相应资料,并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竣工资料一式两份,生产技术部及营销部各执一份;营销部在下列期限内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相应部门签出新装增容受电工程验收工作单,作为可以送电的依据:1、低压工程3个工作日内;2、高压工程6个工作日内;验收不合格的应开具书面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要求由供电所及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督促落实,且自第二次起收取适当验收费和台班费;第二十八条高压用户工程竣工验收必须高低压同时进行,验收合格方可送电;用户配电设备必须经高低压改造合格后方可办理产权移交手续,严禁未办理产权移交手续而对专变用户进行低压户表改造工作;确需低压户表改造后即办理产权移交的,须报请局领导审批同意方可;第二十九条送电前,各供电所应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签订后,装表人员凭装表工作单装表;第三十条营销部组织相关部门和用户参加送电工作会,逐项检查供用电合同、调度协议、电费结算协议及其它有关协议;相关部门会签新装增容受电工程验收工作单;送电时须认真审核用户填写的送电操作票,明确指定用户现场负责人,对一、二次设备再次进行全面检查,一次设备的受电检查应严格按电气设备交接验收规程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送电后半月内,业扩工程的项目承办人应将填写清楚、完整无误的用户资料、图纸、合同、协议移交有关单位;用户工程有关的各类工作单及审批书原件由生产技术部保存备查;第六章供用电合同管理第三十二条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维护正常的用电秩序,新装、增容用户在装表接电前,应与供电局签订供用电合同;凡拒绝签订供用电合同的用户,局不承担供电责任和义务,不办理用户用电设施送电;第三十三条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明确相关内容,如计量配置、产权分界点等;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或其他异动时,供用电双方必须及时协商修改有关的合同内容,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便于双方共同履行;第三十四条供用电合同应正本一式两份,供用电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有关部门并妥善保管,合同附件和经双方同意的合同修订的文书、电报、信件等是供用电合同的组成部分;供用电合同是用户用电档案的重要组成部份;第三十五条营销部负责局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各供电所负责所辖范围内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用电检查部门定期对营销部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作为其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营销部的用电检查、营业所负责对用户履行供用电合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用户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查明原因,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七章业扩报表及资料管理第三十六条各种业扩报表在下月5日前报营销部;各营业所应由业务熟悉、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统计管理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业扩报装统计及分析工作;各营业所应对每月业扩报装情况进行分析,如实上报各类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营销部每月8日前将各类报表报送桂林供电局市场营销部,报表应做到项目齐全、数据准确;第三十七条资料管理人员或项目承办人将业扩报装过程中的全部资料和记录进行规范化整理归档,并将有关资料分别转供电所、用电检查、配电运行等部门;所有业扩资料的原件作为用户档案由营销部执存,相关单位留存复印件;第三十八条抄表卡片的管理是电力营销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供电所抄卡管理人员负责抄卡管理与调整工作;各供电所每月将临桂供电局抄表卡片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报表上报电力营销部,对存在问题的逐个进行清理并重新归档;实行抄表质量分析制度;表计录入人员应每月根据录入情况进行抄表质量分析,分析结果以明细表形式报营销部;第八章业扩检查及考核第三十九条进一步加大业扩稽查工作的力度;电力营销部每月组织审计稽查等部门进行业扩工作质量检查并进行考核,主要检查内容为: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情况,电价执行情况,业扩流程检查,投诉情况检查等;各供电所应加强本单位业扩工作的管理与自查,尤其要对专变用户、公变下带互感器用户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避免因电价执行不正确而造成电费流失;第四十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因相关部室或单位工作失误导致业扩工作流转不畅,报局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第四十一条业扩报装的检查与考核按本局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新颁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各供电所规定如与本办法相抵触,以本办法为准;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临桂供电局营销部;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临桂县供电局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业扩报装管理制度

业扩报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业扩报装管理工作,提高报装效率,保障用户用电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业扩报装管理工作的部门及人员。
三、业扩报装申请条件1. 用户需具备合法用电需求,且符合国家有关用电政策及电力公司相关法规;2. 用户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用电需求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电容量、用电负荷、用电用途等;3. 用户需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用电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业扩报装申请流程1. 用户向电力公司提交业扩报装申请书及相关用电需求资料;2. 电力公司收到申请后,开展初审工作,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 初审通过后,电力公司安排现场勘察,并对现场情况做出评估;4. 根据勘察情况,电力公司出具报装方案及相应报价;5. 用户确认报装方案及报价后,与电力公司签订业扩报装合同;6. 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报装施工及设备安装。
五、业扩报装审批标准1. 电力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用电政策和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对业扩报装申请进行审核评估;2. 业扩报装审批标准应明确,公开,客观,公正,确保用户享有合法权益;3. 对于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申请,应当及时向用户说明理由,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六、报装施工管理1. 报装施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开展;2. 施工过程中,应确保与用户的充分沟通,协调施工进度,确保用户的用电需求不受影响;3. 施工完成后,应对报装设备进行验收,保证设备与用户需求相符合。
七、业扩报装管理责任1. 电力公司应配备专业的业扩报装管理团队,负责报装申请审核评估、报装方案制定及报装施工管理等工作;2. 报装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及时、准确、高效地处理各类报装事务;3. 电力公司领导应加强对业扩报装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报装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八、业扩报装监督与检查1. 电力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业扩报装监督检查制度,对各个环节按照规定进行全面监督与检查;2.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用电政策和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开展报装审批工作,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客观、公开;3. 加强对报装施工的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欢迎共阅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报装接电管理,满足电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的需求,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河南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其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
第三条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公开透明”的原则。
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通过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对业扩报装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为客户提供“明白、放心、满意”的报装接电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区域内所有直供客户业扩报装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五条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营销部负责业扩报装的归口管理,并组织协调生技、调度、发策、乡管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第六条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信息共享、过程可控、提高时效。
第七条按照“三不指定”的原则,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八条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营业窗口、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将业扩工程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客户;客户能够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第三章?职能分工第九条在公司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公司营销部归口管理,供电按营业窗口单位具体负责办理,生技、调度和发策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为客户用电提供全过程服务。
第十条管理分工1.分管经理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进行批示、批准。
供电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精选范文
供电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为使广大电力客户享受到更优质、更方便、更规范、更真诚的服务,经研究制定了业扩报装管理办法,请有关单位、人员执行和遵守。
一、业扩报装管理
1、电力客户服务中心为新装增容用电和用电变更一口对外管理部门。
2、农村低压客户(综合配变供电的客户)的报装等相应事宜在所属供电所办理,各供电所应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并及时向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3、全县10kv及以上客户的报装业务在电力客户服务中心。
4、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客户建档、组织竣工验收、签定供用电合同等,生技科专责人负责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
5。
业扩报装管理规定

陕西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浏览次数: 258次字号: [大] [中] [小]陕西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业扩报装管理,规范业扩报装作业行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业务受理、现场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业务收费、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签订、接电、资料归档、服务回访全过程的作业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陕西省电力公司及所属各供电单位。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四条业扩报装工作必须全面践行“四个服务”宗旨,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供电监管要求,严格遵守供电服务“三个十条”规定,按照“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坚持“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由营业窗口统一受理用电申请,客户服务中心、供电分局按职责分工承办业扩报装的具体业务,并对外答复客户。
营销、发策、农电、生产、调度、基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流程要求,完成业扩报装流程中相应的工作内容。
第六条坚持“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推行“首问负责制”、“客户经理制”,严格按照《供电监管办法》及国家电网公司“十项承诺”要求的时限办理业扩报装各环节业务。
业扩报装工作流程见附件。
第七条坚持“三不指定”的原则,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尊重客户对业扩报装相关政策、信息的知情权,对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的自主选择权,对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的评价权,杜绝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八条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95598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统一的业扩报装服务项目、业务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配置自助服务终端,方便客户查询有关政策、业务办理进程以及受电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信息。
业扩报装专项整治方案

一、背景及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日益增长,业扩报装作为电力服务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供电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业扩报装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客户用电成本,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整治范围1. 供电企业内部业扩报装工作流程;2. 供电企业内部员工在业扩报装工作中的违规行为;3. 供电企业与客户在业扩报装过程中的矛盾和投诉。
三、整治目标1. 规范业扩报装流程,缩短办理时间;2. 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客户用电成本;3. 严厉打击违规行为,提升供电企业形象;4. 减少客户投诉,提高客户满意度。
四、整治措施1. 流程优化(1)简化业扩报装手续,取消不必要的环节;(2)建立业扩报装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网通办”;(3)推行业扩报装电子化,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2. 员工管理(1)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2)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禁员工收受客户贿赂;(3)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3. 客户服务(1)设立客户投诉热线,及时受理并处理客户投诉;(2)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改进服务质量;(3)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客户用电情况,提供针对性服务。
4. 监督检查(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2)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3)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实施步骤1. 宣传发动阶段(1个月):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专项整治方案,提高全员参与度。
2. 整改落实阶段(3个月):针对整治范围,逐项落实整治措施。
3. 检查验收阶段(1个月):对整治成果进行评估,确保整治目标实现。
4. 总结巩固阶段(1个月):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2.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3.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020年(管理制度)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业扩报装管理办法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报装接电管理,满足电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的需求,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河南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其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
第三条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公开透明”的原则。
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通过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对业扩报装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为客户提供“明白、放心、满意”的报装接电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区域内所有直供客户业扩报装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五条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营销部负责业扩报装的归口管理,并组织协调生技、调度、发策、乡管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第六条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信息共享、过程可控、提高时效。
第七条按照“三不指定”的原则,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八条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营业窗口、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将业扩工程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客户;客户能够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第三章职能分工第九条在公司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公司营销部归口管理,供电按营业窗口单位具体负责办理,生技、调度和发策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为客户用电提供全过程服务。
第十条管理分工1.分管经理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进行批示、批准。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d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d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搞好优质服务工作,业扩报装工作按照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原则,通过简化手续、增加透明度,为电力客户提供优质、方便、快捷服务,保证安全、经济、可靠、及时、合理地供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适用于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
第三条从事业扩报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规范》、《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等规定。
第四条认真贯彻“一口对外”的原则,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业扩报装的一口对外,由营销管理部组织协调规化建设、生产技术、调度信息、安全监察、客户服务中心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第五条认真贯彻“三不指定”的原则,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严禁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六条认真贯彻“信息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96598”客户服务电话和宣传资料公开业扩报装业务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方便客户的同时,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第七条按照“方便客户”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推行“首问负责制”、“客户经理制”,主要营业厅设立客户经理席,协助客户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对较大的客户应配备专门的客户经理,为其用电报装提供全过程服务。
严格按照《供电监管办法》及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十项承诺”要求的时限办理业扩报装各环节业务。
第八条按照“一部三中心”营销管理模式,依托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业扩报装工作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和业扩报装全过程的闭环管理,简化手续,缩短办理周期,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第九条业扩报装工作的主要内容:1、受理客户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的申请;2、审查客户提供的业扩报装资料,调查客户的用电情况及信誉;3、根据供电的必要性、可能性、合理性,确定供电方案,并落实;4、对客户业扩工程进行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对客户内部工程电气设计审查;5、按照批准的供电容量和国家规定的电价分类,确定电能计量方式,并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6、安排装设计量装置,并组织装表接电、送电事宜;7、抄表卡片管理及客户档案管理;8、业扩报表管理,及时统计各项资料,建立信息管理数据库;9、对业扩报装进行客户回访,定期对业扩报装工作质量进行分析改进。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2010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2010孝感供电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扩报装管理,规范业扩报装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服务监管办法》、《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湖北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和《湖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其正式供电及归档的全过程。
供电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电与供电不断扩充的有关业务工作。
第三条业扩报装工作应从服务客户、管理高效出发,进一步简化报装手续、优化报装流程、规范报装行为、提高报装效率,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从事业扩报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供电服务监管办法》、《供电服务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等规定。
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受(配)电设备供货等环节,应遵从市场原则,增强透明度,严禁“指定设计、指定施工和指定供货”。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孝感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区内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等业务的办理。
第二章机构分工与职责第六条业扩报装工作由各供电公司营销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由市公司负责办理的用户以及孝感城区范围内的业扩报装工作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各营业窗口应设立业扩报装业务受理窗口,非用电营业窗口不得受理客户新装、增容业务。
第七条营销管理部门对业扩报装的管理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业扩报装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业扩报装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负责业扩报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统计分析本单位业扩报装各类报表并按时上报。
第八条居民和低压用户的业扩报装由各业扩报装业务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和归口办理;高压用户的业扩报装工作由各业扩报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
对于公司范围内供电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的业扩报装,应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并报市公司营销部备案;县(市)供电公司10KV专线用户(含双电源)或容量在1000KVA及以上的业扩报装,供电方案需报客户服务中心审批,并报市公司营销部备案;其它用户的高压业扩报装工作,由各县(市)供电公司营销部门归口办理。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报装接电管理,满足电力客户新装增容用电的需求,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河南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其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
第三条业扩报装工作坚持“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公开透明”的原则。
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通过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对业扩报装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为客户提供“明白、放心、满意”的报装接电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区域内所有直供客户业扩报装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五条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
营销部负责业扩报装的归口管理,并组织协调生技、调度、发策、乡管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第六条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实现业扩报装流程畅通、信息共享、过程可控、提高时效。
第七条按照“三不指定”的原则,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订货、工程施工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八条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营业窗口、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将业扩工程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客户;客户能够查询业扩报装工作进程;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第三章职能分工第九条在公司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公司营销部归口管理,供电按营业窗口单位具体负责办理,生技、调度和发策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为客户用电提供全过程服务。
第十条管理分工1.分管经理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客户业扩报装工作进行批示、批准。
新装(增容)业扩报装管理办法

附件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新装(增容)业扩报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的业扩报装流程管理,提高业扩服务水平,满足客户业扩报装需求,提升公司系统的供电优质服务水平,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10〕1247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的省供电服务中心、各直属电业局和二级供电单位、各全资、控股县(市)供电(电力)公司供电营业区域范围内,通过营业厅、95598网站、95598电话、自助服务终端等各种渠道申请的高、低压客户新装(增容)业扩报装业务。
凡条款中未注明范围的客户均指供电单位所辖本级直供区内的客户(省公司本部和省供电服务中心直接负责办理的业扩环节业务适用于省公司营业区域范围内的客户)。
本办法未单独说明的电气化铁路项目业扩报装业务办理要求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范执行。
第二章基本管理要求第三条按照“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公开办事”的原则开展业扩报装管理和服务。
第四条对具备供电条件的客户,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拒绝受理用电申请和供电。
因客观原因需要暂停受理部分区域或部分类型客户的用电申请的,应事先在营业厅、95598网站、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告,并按照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要求进行报备。
第五条加强业扩分级管理,客户用电申请由所在营业区域内的供电单位负责受理,对直属电业局及二级供电局、全资县公司直供区范围内的110kV及以上客户由电业局本部统一进行业扩服务和流程管理,其它客户按照供电区及各级供电单位的职责划分开展业扩服务和流程管理。
第六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业务费用,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严禁代设计、施工企业收取相关费用。
第七条严格供用电合同管理,落实供用电合同分级管理、授权签订、及时变更的管理要求,参照公司统一合同参考文本,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与客户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阳光业扩报装管理制度

阳光业扩报装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阳光业扩报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阳光业扩报装相关工作,助力公司实现科学管理、高效运转目标。
二、管理目标1. 规范阳光业扩报装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2. 确保报装业务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3. 保障客户权益,提供优质服务。
三、组织架构1.公司领导层:负责整体战略规划和决策;2. 业务部门:负责具体的阳光业扩报装工作,并实施细则;3. 监督部门:对阳光业扩报装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
四、工作流程1. 客户申请:客户向业务部门提交阳光业扩报装申请;2. 接受申请:业务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3. 确认报装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客户进行资格确认;4. 安排报装时间:确定报装时间,提前通知客户;5. 报装过程:现场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报装,并做好相关记录;6. 报装完成:客户确认报装完成,并签字确认。
五、报装标准1. 报装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2. 报装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3. 报装过程必须细致认真,做好记录和报告。
六、服务承诺1. 提供优质的阳光业扩报装服务;2. 确保报装设备安全可靠、性能优良;3. 提供售后维护服务,保障客户利益。
七、员工管理1. 全员培训:对报装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技能和安全意识;2. 奖惩机制:对业绩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并对不合格行为进行处理。
八、监督与管理1. 监督部门对阳光业扩报装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2. 定期召开阳光业扩报装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和交流问题。
九、质量控制1. 严格控制报装设备质量;2. 定期对报装工作进行抽查,确保服务质量;3. 对客户反馈和投诉及时处理,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十、应对突发事件1. 对突发事件要有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2. 必要时要与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处理,确保服务不受影响。
十一、审核与修订为了不断提高阳光业扩报装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本管理制度会定期进行审核与修订,确保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业扩管理办法

公司业扩管理办法公司业扩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套行业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份大约的公司业扩管理办法范文。
一、总则为了规范我国企业的业扩市场行为,促进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保护市场利益,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业扩相关业务的企业。
二、业扩服务的范围业扩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安装电表2. 安装变压器3. 安装开关柜4. 安装线路设备5. 安装低压母线三、企业的基本要求1. 必须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2. 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行为记录;3. 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能够担负业扩服务中的所有工作;4. 必须具备适宜的管理和组织架构;5. 必须履行各项税收、社会保险等义务,依法规范经营。
四、企业的责任和义务1. 保证业务质量:企业必须以优质服务为核心,确保服务质量,提供周到的客户服务。
2. 合理收费:企业必须依据国家规定,制定公开、合理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价格组织的定价管理。
3. 保证工作安全: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业务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4. 公正待遇:企业必须以客户权益为先,在业务服务过程中保持公正,做到诚信经营。
5. 保守商业机密:企业必须对自身和客户的商业机密保密,确保信息和财产的安全。
五、监管和处理1. 企业监管: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对不符合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要严格处理。
2. 提交举报:客户发现企业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客户利益的行为,可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并提供必要证据。
3. 暂停业务: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发现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立即暂停业务,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否则将撤销其业务许可。
4. 处理不当行为: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企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公示其处理结果。
六、附则1. 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2. 对于未经政府批准投资者从事业扩服务,政府应加强监管和处罚。
供电业扩报装管理制度

供电:业扩报装管理制度为了严格报装管理程序,提高报装质量,缩短报装周期,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业扩报装业务的工作机构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公司所属各供电所营业厅为统一归口办理客户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机构。
业务受公司营销部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业扩划分职能及权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本公司城镇10kV和农村10kV及30kW 以上低压用户报装业务。
各供电所负责受理属地0.4kV及以下报装业务。
各供电所每月20日前,将已经办理的新装、提比提量、电价改类、退电费等变更用电手续,传递至业扩报装员确认签字。
三、业扩报装的主要内容受理客户新装、增容、减容、临时用电、更名、过户、迁址、改类、启用、暂停、暂换、暂拆、改压、分户、并户、销户、移表、提比提量及其他变更用电业务的申请。
四、用电报装工作时限及要求1、用户须在五天前向客户服务中心或所属供电所提出所需办理业务申请。
2、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各供电所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快制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
3、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受电工程开工之日止。
高压供电方案有效期为一年。
低压供电方案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
4、业扩报装严格执行社会优质服务承诺制度。
验收合格后,高压用户10个工作日内送电;低压用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居民用电3个工作日内送电。
对超时限的严格按照业扩报装考核办法考核。
5、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给予销户。
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办理。
6、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暂停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内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一年内累计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容量收取基本电费。
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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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业扩报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搞好优质服务工作,业扩报装工作按照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原则,通过简化手续、增加透明度,为电力客户提供优质、方便、快捷服务,保证安全、经济、可靠、及时、合理地供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供电监管办法》、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适用于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
第三条从事业扩报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规范》、《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等规定。
第四条认真贯彻“一口对外”的原则,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业扩报装的一口对外,由营销管理部组织协调规化建设、生产技术、调度信息、安全监察、客户服务中心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第五条认真贯彻“三不指定”的原则,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严禁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六条认真贯彻“信息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96598”客户服务电话和宣传资料公开业扩报装业务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方便客户的同时,主动接受客户及社会监督。
第七条按照“方便客户”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推行“首问负责制”、“客户经理制”,主要营业厅设立客户经理席,协助客户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对较大的客户应配备专门的客户经理,为其用电报装提供全过程服务。
严格按照《供电监管办法》及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十项承诺”要求的时限办理业扩报装各环节业务。
第八条按照“一部三中心”营销管理模式,依托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业扩报装工作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和业扩报装全过程的闭环管理,简化手续,缩短办理周期,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第九条业扩报装工作的主要内容:1、受理客户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的申请;2、审查客户提供的业扩报装资料,调查客户的用电情况及信誉;3、根据供电的必要性、可能性、合理性,确定供电方案,并落实;4、对客户业扩工程进行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对客户内部工程电气设计审查;5、按照批准的供电容量和国家规定的电价分类,确定电能计量方式,并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6、安排装设计量装置,并组织装表接电、送电事宜;7、抄表卡片管理及客户档案管理;8、业扩报表管理,及时统计各项资料,建立信息管理数据库;9、对业扩报装进行客户回访,定期对业扩报装工作质量进行分析改进。
第二章职责范围及分工第十条省公司营销管理部是业扩报装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业扩报装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组织协调规建、生产、安监、电网公司等部门对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供电方案审批,对各分公司业扩报装工作实行业务服务监督、质量控制与管理考核。
第十一条吕梁分公司营销管理部负责对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供电方案的审批,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供电方案审核后上报省公司。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市场营销部1、负责业扩报装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考核;2、负责拟定和解释与业扩报装有关的规章制度,指导本公司所有业扩报装工作,对业扩报装工作质量进行考核;3、负责10KV及以上客户供电方案的批准、工程设计审查意见、《供用电合同》签订、装表接电的批准;客户服务中心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承担业扩报装的具体业务工作,履行客户服务的“一口对外”职责;2、统一受理客户报装用电申请,负责对各供电所呈报的10KV及以上客户各项用电报装业务的登记、立项、用电信誉、客户资料等进行审核;定期组织生产、调度、安监、供电所、运行单位等部门召开业扩例会;3、牵头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拟定供电方案、进行受电工程设计审查;4、受理客户业扩工程开、竣工报告,负责组织生技、监察、供电所、运行、施工单位等部门对10KV及以上客户受电工程的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及送电;5、负责供电容量在30KW及以上低压供电客户供电方案的批准;6、负责本公司每月业扩报表的汇总、审核工作,并及时上报;7、开展供用电业务技术咨询;8、负责与生产技术、调度通信、安全监察等部门的业务衔接,建立业扩报装与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包括客户用电地址、电压等级、装接容量、现接入的供电线路、预计最高负荷、平均负荷及保安负荷、以及用电重要等级、自备电源、用电需求预测等信息;及时掌握当地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信息,为本企业电网规划提供依据;9、协调业扩报装接电与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的合理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应的业扩流程和报修服务等工作。
电费管理中心负责新装与变更业务中的电费建档、抄表日程编制等工作。
计量管理中心1、负责本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工作,并保证合格计量装置的投用;2、负责客户高压计量装置的配置、校验、安装及装拆登记等工作;负责客户低压计量装置的配置、校验及装拆登记等工作。
3、负责办理计量建档工作;4、负责对各类轮换、拆回表计资产进行核对及处理。
生产技术部1、依据报装专责人传递的《用电申请现场勘查单》参与对高压客户新装增容用电工程进行现场勘查,制定初步供电方案;2、负责客户自购配电设备的入网验收,并审核设备合格证书,出具审核报告;3、参加业扩例会负责对高压客户新装增容工程的供电方案技术把关;4、负责审查客户通讯及自动化装置的配置及安装工作;6、负责订立有关调度通信协议;7、参与10KV及以上客户、双电源客户业扩工程的设计审查、工程中间检查及设备验收送电等工作,负责全过程的技术把关;8、负责审查系统接入的负荷情况,负荷接入方式,设备选型要求、调度通讯等;具体审查客户工程的供电方案的技术可行性,提出设计方案,明确线路走向和配电设施的要求;9、开展供用电业务技术咨询;向客户中心提供电网运行情况,包括各电源点的供电线路、供电能力及可开放负荷、供电设施检修、入网设备技术要求等信息。
安全监察部1、参与10KV及以上客户业扩工程的供电方案审查;2、参与各项业扩工程的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查及验收送电工作;3、参与10KV及以上及双电源客户业扩工程的设计审查;4、负责对10KV及以上客户安全用具配置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审查;5、负责对客户进网作业电工资格进行审查;6、在业扩例会上负责审查防雷、接地、建筑及其他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并提出意见;供电所1、营业厅负责受理所辖营业区内的新装增容申请,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分类处理与上报;2、负责公用变压器上的30KW以下低压及居民客户供电方案的审定,月底将业扩报装情况报客户服务中心备查;3、办理低压客户变更用电、移动表位及处理电度计量装置故障等工作;4、参与对辖区内客户业扩工程进行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及送电工作;5、按期报送各项统计资料;6、开展供电业务技术咨询;7、负责所辖供电区域内低压客户计量装置(表计)的安装、验收送电工作;8、负责及时了解辖区内新装、增容大客户的用电信息并及时上报营销部。
调度所1、负责订立有关调度通信协议;2、参与10kV及上专线客户业扩工程工程系统接入审查及验收送电工作。
第三章业务受理及现场勘查第十三条业扩报装归口到所在地营业厅柜台办理,条件成熟后客户服务中心应为客户提供多种业扩报装受理方式,如:营业厅、“95698”客户服务电话、企业网站、传真等。
受理的业务事项直接进入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的处理流程,产生电子工作票传递到下一环节,形成闭环管理。
客户办理新装业务时,业务受理人员要详细告知客户受理业务所需资料,提供“用电业务办理指南”,确保客户知晓业务办理过程以及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客户通过95598申请的业务,可由查勘员在现场勘查时核实并收取业务办理所需书面材料。
第十四条凡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双电源用电等客户,应向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用电申请表;各营业厅业扩报装人员依据本办法审查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登记受理用电申请后按如下要求办理:1、供电容量30KW以下低压客户,供电所业扩报装人员应填写《用电申请现场勘查单》于当日转现场勘查员;2、高压客户及报装容量30KW以上的低压客户,各营业厅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客户资料上报客户服务中心办理;3、对拖欠电费的客户,在未完全清理欠费前,不受理增容及变更等业务;4、客户服务中心在收到各营业厅上报的符合要求的客户用电申请资料登记受理后,于当日填写《用电申请现场勘查单》转现场勘查员;第十五条低压客户申请用电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新装居民客户应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留存);2、办理过户(更名),应提供双方有效证件(复印件留存),并填写过户协议;3、产权证明复印件(若属于租赁,还应提供租赁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非居民客户应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经办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6、开户银行及账号,需开电费增值税发票的应提供国税税务登记证;7、客户用电设备清单;8、用电区域平面图;9、各分公司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第十六条高压客户申请用电时,除提供第八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1、属政府监管的项目应提供政府立项批复和环评批复文件以及其他证件资料;2、保安电源容量或多电源需求情况;第十七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到客户用电现场进行供电条件勘查,并与客户协商供电方式、计量方式、受电点等确定供电方案所需的内容。
第十八条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核实客户报装申请提供的资料,审核客户的电力用途、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初步确定供电电源(单电源或多电源)、上一电压等级的电源位置、距离、供电电压、供电线路、计量方案等。
第十九条现场勘查人员接到报装员传递的《用电申请现场勘查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工作,并将结果转报装员处理。
第四章供电方案的确定及审核第二十条制定供电方案的原则:1、符合电网发展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及电网改造相适应;2、供电可靠性应与客户用电工艺性质相适应;3、供电方式适应电网结构,符合安全、经济、合理原则,并保证及时供电。
第二十一条制定供电方案的要求:1、客户户基本用电信息,包括:户名、用电地址、行业、用电性质、负荷分级,核定的用电容量;2、接入系统方案,包括:供电电压等级,供电电源及每路进线的供电容量,供电线路及敷设方式要求;3、受电系统方案,包括:受电装置的容量、无功补偿标准、用户电气主接线型式、运行方式、主要受电装置电气参数,应急电源及保安措施配置,谐波治理、继电保护、调度通信要求;4、计量方案,包括:计量点设置,电能计量装置配置类别及接线方式、计量方式、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安装方案等;5、计费方案,包括:用电类别、电价分类及功率因数考核标准等信息;6、告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