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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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内部制度改革,完善以岗位目标管理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薪、降薪和晋升提供依据,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所有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绩效分配的原则:
●绩效考评以员部门职能、岗位责任制及中心相关制度为依据;
●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按贡献分配,按责任分配;
●效益优先,兼顾公平。

第二节考核组织
第三条成立以中心为主的内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中心负责人担任,执行副组长及监督人员由中心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

第四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主要负责对中心各岗位责任人进行考核,对员工违章、违纪情况进行监管,并对员工违章、违纪情况进行汇总。

第五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员工违章、违纪情况进
行确认,实施奖惩办法。

第三节行政绩效管理
第六条考核意义、目的
绩效考核是依据部门责任(部门职能说明)和岗位责任(职务说明)中规定的行政管理工作职责,按相关制度及各类《考核表》来进行政绩效考核,是对被考核人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工作能力、思想品德、工作态度、遵守纪律等多个方面所进行的全面考察和评价,从而强化岗位职能,激发工作潜能,提升工作绩效,提高全员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进现代化管理水平,是中心不断发展壮大的一项基础工作。

1、主要针对员工的年度行政业绩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的结果,给予发放奖励、薪酬调整、职务升降、岗位培训等项工作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政绩考核能够对员工的工作成败、过失与贡献,进行客观的评价,扶植和培养优秀的员工队伍。

第九条考核方式、时间安排
年终考核:将月度考核(考勤)集中整理、汇总,由专门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和客观评价。

在年度晋级、调薪或业绩(年终)奖金发放。

即:中心考核办法+中心考勤制度=绩效考核结果。

第七条考核原则
1.坚持严格与公平的原则;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全面
考核的原则;经常化、制度化的原则;做到准确性、明确性、客观性、公平性、及时性、适度性、非承袭性的和谐统一。

2.根据日常业务和工作中的结果具体事项作出考核评价.
3.消除对被考核人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考核前由自己进行自我评价;
4.被考核人员在考核综合能力、干劲、态度应作出量化的或举例、记录说明等;
第八条考核对象
生殖健康中心全体人员
第九条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总体分为三项:
考能:工作能力。

包括业务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工作效率、文化素养,是否胜任现职的能力;
考勤:工作态度。

包括工作热情、积极态度、协作精神、团队意识、责任心、纪律性、出勤率等综合考核。

考绩:工作效果。

包括工作成绩,对分担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主要看对中心所作的直接和间接的贡献。

考核概括为:政治看表现、学识看创建、能力看实践、成绩看贡献。

并根据说明书中描述的内容,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政绩考核,或单独针对单项具体内容进行评分,作为目标考核。

第十条考核程序
直接上级考核:直接上级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评价、工作表
现、工作业绩等,填写考核分数;尽可能的对各项评分结果举出实例;对各考核内容做出评语;给出总分和等级。

考核结果划分(考核总分为120分)
1.考核总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者,为“优异”---甲级,如超过100分的其余分值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员工的依据;
2. 考核总分在90-99分者,为“优”----------------乙级;
3. 考核总分在85-89分者,为“优良”-------------- 丙级;
4. 考核总分在80-84分者,为“良”-----------------丁级;
5. 考核总分在70-79分者,为“及格”----------- 戊级;
6. 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及格”----------(不称职,调离岗位)
第十一条行政绩效考核监督
1.凡参与考核的各级领导和员工,要一身正气,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站在对被考核人负责任的角度,不循私情,力求考评严谨公道;
2.不搞派系和串联,不偏听偏信,对被考评人员要真正了解,真实反映其实际工作表现;
3.对被考核人员在考核之外的能力、干劲、态度不作评价;
4.不能循私舞弊、弄虚作假行。

5.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由考核小组整理存档;
6.考核结果原则上不公布,只在考核小组内公开,被考核人不得过问
7.考核小组成员不准把考核结果擅自泄密。

第十二条不纳入行政绩效考核人员
1.当月出勤不足10天者;
2.年到职不足3个月者
3.中途离职者;
4.被中心确定为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任人或有严重失职者。

第五节附则
第十三条本考核办法的奖惩标准另行制定。

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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