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事故奖励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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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71766
避免事故奖励具体实施办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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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事故奖励具体实施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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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和执行抚顺石化分公司关于《避免事故奖励办法》的精神和规定,合理使用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奖励避免事故和在事故发生时指挥得当、奋勇抢险的有功人员,特补充制定本具体实施办法。

第一条奖励办法
1、坚守岗位,认真巡检,及时发现隐患,果断采取措施,避免事故者。

2、正常巡检中发现“四超”(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查。

主管部门应同时追查造成“四超”的责任者,并将处理意见和奖励意见同时报安全管理部门。

3、本岗位人员发现设备脏、松、缺、乱,漏等缺陷,属正常工作,不属奖励范围。

若被其他人员发现,经主管部门审批报给予奖励,主管部门应同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4、无论任何人发现下列隐患者,给予奖励:
⑴发现设备、管线泄漏,发现焊口开裂,并立即采了措施或报告有关单位者。

⑵发现在用施工机械存在严重缺陷,危及生产及人身安全者。

⑶在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时(如压缩机撞缸,出入口管线破裂等)处理果断而防止了着火、爆炸、伤人及损坏设备者。

⑷发现容器跑、冒、漏者。

⑸发现违章设计、违章施工并报告安全主管部门者。

⑹发现违章操作、违章动火、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或报告安全部门者。

⑺发现未经批准动用消火栓或其他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设施及防火堤并报告安全部门者。

⑻发现或消除其他危及人身安全及火灾爆炸事故者。

5、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公用系统故障(如停水、停电、停风、停气)应按操作规程处理,不属奖励范围,其中符合第4条规定的应予以奖励。

6、发现所用设备、零部件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或技术规
范,有危及安全生产或人身安全可能的,给予奖励。

7、所有避免事故在申报和奖励的同时,主管部门都要认真追究造成隐患的责任人员,并按照《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关于对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责任人实行处罚的规定》(试行)严肃处理。

第二条奖励标准
奖励分三等级。

(一)一等奖条件与奖励标准
1、一等奖条件
⑴无论岗位与非岗位人员避免一次有可能造成上报总公司级的一般事故。

[HB4]
⑵所发现事故隐患同时具备下列工况中2项者(非岗位人员发现一项即可)。

①高压>10Mpa。

②中压≥1.6Mpa。

③剧毒或一级毒品。

④有毒或二级及其以下毒物。

⑤闪点在28℃以下之易燃物(如液化气、丙烷、丁二烯、
氢、汽油、丙酮、丁酮等)。

⑥闪点大于28℃,但操作温度已达其自燃点的。

⑦公用工程系统重大隐患如不及时发现将造成装置停工停产的。

2、一等奖奖励金额
⑴避免发生上报总公司级的一般事故,视情况奖励个人500-2000元。

⑵避免发生上报总公司级重大及以上事故,视情况奖励个人2000-20000元。

(二)二等奖条件与奖励标准
1、二等奖条件
⑴无论岗位与非岗位人员避免一次有可能造成上报分公司级的一般以下事故(未达到上报总公司级的)。

⑵所发现事故隐患同时具备下列工况中二项者(非岗位人员发现一项即可,本岗位人员发现一等奖工况中一项者)。

①中压(1.6MPa)
②闪点28℃-45℃(如煤油)。

2、二等奖奖励金额
避免发生上报分公司级的事故,奖励个人300-500元。

(三)三等奖条件与奖励标准
1、三等奖条件
⑴无论岗位与非岗位人员避免一次不具备一、二等奖励标准的事故隐患。

⑵发现闪点≥45℃的介质泄漏者(如柴油、重油、润滑油及相应组分沥青、石蜡、糠醛等)。

2、三等奖奖励金额
避免上述奖励标准事故者,奖励个人100-300元。

(四)发现火情或“三违”发生,并报告安全及消防部门者,视情节给予二至三等奖励。

(五)对在事故发生时指挥得当,奋勇抢险的集体和个人,视情节给予二至三等奖励。

(六)对在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上,提出合理建议和改造方案,并被采纳者,视情节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条审批权限和程序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一律写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领导审查、签署意见。

2、按事故分类报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然后由主管
部门报质量安全环保处签署意见。

3、300元及以下奖励由质量安全环保处报主管生产厂长审查批准;300元及以上奖励由质量安全环保处报厂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4、奖励资金由厂安保基金或其它资金中支付。

5、本办法由质量安全环保制定并负责解释,并将奖励情况在安全奖惩台帐中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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