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K圆振动筛技术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YK 圆振动筛技术协议
就贵公司定购设备事宜及所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了友好协商,需、供双方达成共识,形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总则
1 设备用途。
2 本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
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
的成熟优质产品。
3 在签定合同之后,需方保留对本协议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供方应允诺
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需、供双方商定。
4 本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 本协议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协议所使用的标准以现行国家标准/IEC 标准,如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二、供货范围:
供货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
YK圆振动筛YK2454 1 新乡市宏源振动设备有限公司
三、设备制造采用技术标准
1 供方使用最新颁布执行的行业标准:
2 供方提供产品遵循的主要标准:
3 其他国家和行业标准:
四、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1 电源380V±10% 50 ±1Hz 三相
3
/h
2 气源≥ 0.70Mpa 气源耗量 m
3 环境温度: -10 ℃~ +40℃保证正常工作
4
相
对
湿
度
:日
平均
相对
大 % 五、技术要求
1 主要技术参数 : 筛面: 1 层 面积: 12.96 平方米 倾角: 15
度 筛板:棒条筛板
处理量: 0-900 T/h
设 30KW
: 13 吨 2 外型技术参数 :
3 关键配
序号 关键关键件代格 数量 生产厂家 1 电机 2× 15KW 2 宏源振动 2 箱体 质 1 宏源振动
4 色 灰
5 设备备品备件 待定 六、技术供方提供的全套成品图纸及技术文件 3 套)
1 装箱清单
2 机械使用说明书,包括设备总图、操
作
指
南、维护维修图
册
、
关
键配套件3 圆振动筛使用说明书。
4 产品合格证明、产品出厂试验报告图册、图例说明等。
5、供方提供CAD电子版一份。
七、交付进度
合同生效后30 天将全部设备交付需方生产工厂。
八、包装、运输和储存
1 包装
1.1 设备应分类装箱并应遵循适于运输、便于现场卸货、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1.2 包装箱外壁应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
事项等。
1.3 设备在供方工厂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后,立即包装,确保其不受损坏。
1.4 所提供的设备及部件应按照国家标准有关包装的技术条件可靠包装,以满
足长途运输、吊装和装卸的需要。包装中采取防止雨淋、受潮生锈、腐蚀、振
动及碰撞的措施,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变形、受潮及部件丢
失。
2 设备运输至贵公司设备仓库或设备安装现场。
3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
九、设备安装、调试、验收
1 出厂前进行出厂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具证明产品合格的出厂证明书。
2 设备的安装
3 设备的调试
4、设备试运转
5、设备负荷测试
6 设备验收标准及验收内容
6.1 经供方安装调试、负荷试车、合同设备进入工艺试生产时,该设备生产
的产品各性能指标能满足需方工艺要求。
6.2 达到上述要求后,进行负荷试车考核;在负荷试车验收期间,设备应保
证有连续累计48 小时内无故障,若中间出现故障,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否则考核将从零开始。
6.3 设备技术参数、配套件须满足本技术协议及国家标准之规定。
6.4 达到上述三条验收条款后,供需双方在一周内办理验收手续。
十、设备技术保证及服务内容
1供方保证设备采用优等材料、先进制造工艺制成。设备全新并符合合同规定
的自动化水平、质量规格和性能稳定,也能满足安全和长期操作的要求。保证设
备满足机器制造厂家的标准,所有机器制造和购供的零部件采用公制单位设计和
安装,所有仪表采用国际标准单位计量单位。
2质保期为合同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质保期内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供
方应免费维修或更换,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3供方为需方相关操作工、维修工提供不少于七天的免费现场技术培训,。
4供方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后,供方终身提供备品备件和技术支持,不能以任何原因停供。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在接到需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24小时到现场。优先提供备品备件,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一、其它
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
本技术协议一式四份,经需、供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方(盖章):新乡市宏源振动设备有限公司需方(盖章):
协议签订人:张华军协议签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