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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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0年上海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开放包容,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推进新时期中医药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健康上海作出新贡献。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新部署

1.推动中央《意见》和大会精神落地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本市实施意见,适时召开本市中医药大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本市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协调推进各项重点领域工作。根据国家配套文件,研究起草本市相关配套文件。

2.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及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上海市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推动《条例》完成修订。新《条例》颁布后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条例实施,依法保障本市中医药发展。研究制定《条例》相关配套文件。

3.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对照《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开展本市中医药“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工作总结评估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谋划中医药“十四五”各项工作内容。启动第三轮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终期评估和第四轮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4.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着力推进市中医医院嘉定院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异地迁建、静安区中医医院平型关路新院区和龙华医院浦东分院、曙光医院肝病中心大楼、岳阳医院门诊综合楼等中医医院基建建设。推进崇明区第三人民医院加快转型。

5.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研究出台推进本市中医医联体建设与发展意见,深化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及作用发挥,完善全市东、西、南、北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工作框架及方案,探索实践点面结合、全专互补、各方协同的中医医联体协作机制。

6.强化中医药信息化支撑。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完善中医药相关信息管理规范。支持发展中医互联网医院,推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中医药服务。依托现有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设包含中医临床智能辅助诊疗、师承带教管理、中医药服务综合监管等功能的中医药大数据中心和智慧中医平台。

7.深化中医内涵建设。推进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与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临床重点专科等相关建设项目阶段考核评估。研究出台本市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开展中医药优质服务、特色诊疗技术推广活动。培育并试点推广安宁疗护中医药适宜技术。

8.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以实施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和新一轮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任务。深化并持续推进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和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家庭医生中医药诊疗技术深度培训等项目建设。开展“中医服务品牌社区行”和新一轮社区好中医评选活动。做好杨浦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审工作。

9.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建设。建设市级治未病服务平台。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制订实施针对老年人、更年期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中医药特色治未病服务规范,打造系列治未病技术、服务与产品。开展治未病服务人员培训。推动治未病行业组织建设。

10.推进中西医临床协同。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建设,继续挖掘培育中西医临床协作新病种及协作新领域。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

三、加强中医药防控工作

11.贯彻落实新冠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部署要求。完善优化中西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中医药救治工作,强化市级中医专家和骨干对确诊病例临床救治的技术支撑,筛选总结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临床救治和预防、康复中的有效技术和方法并推广应用。全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2.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强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西医协同响应平台功能作用发挥,完善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西医协同响应机制。加强中医药防控网络和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开展发热门诊中医药诊疗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提高病毒感染性疾病、耐药结核病等感染性疾病中医诊疗能力,建设中医药传染病防治专家团队和骨干队伍。全面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四、加强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3.深化医教协同。支持中医药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结合国家中医规培培训标准调整,完善本市以中医思维和临床诊疗能力培养为主线的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培训模式和标准,突出中医特色。强化中医培训基地能力及内涵建设,继续开展中医规培师资培训,提升培训内涵。

14.强化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本市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中医药特色优势教育基地等建设,继续依托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等项目,探索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模式。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深入实施中医

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切实做好各类在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

15.加强中医药传承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依据《上海市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过程管理。做好海派中医流派传承人才等项目总结评估,探索包括中医流派传人在内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启动上海市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项目,提升本市中医药行业中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16.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政策。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制度和西学中培养体系,开展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的政策研究。组织评选本市中医药杰出贡献奖,并予以表彰。指导开展本市从事中医药工作五十年人员荣誉证书颁发工作。

五、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

17.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动上海市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及医疗机构各临床研究中心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多中心系统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临床研究,支持沪产中成药多中心临床再评价;依托本市3家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新,聚焦若干个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融合现代科技成果,提升本市中医医院科研能力;支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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