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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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19•【字号】•【施行日期】202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健康促进中心:为做好2020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我委制定了《2020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3月19日2020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2020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于新形势、新需求,把握“十四五”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契机,紧紧围绕“做实、做优”基层卫生的要求,以推动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能力与激发活力为重点,开展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社区层面各类健康服务资源,继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提升基层健康服务能级,更好地满足居民全层次、全周期社区健康服务需求。

一、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1.发挥疫情防控网底作用。

各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强化预检分诊,对发热患者落实接诊、筛查、登记、报告和跟踪。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会同村居委干部、社区民警等,落实重点地区来沪返沪人员排查与隔离健康观察。

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发热筛查零报告、出院患者隔离健康观察、道口医学检测等工作,配合做好发热人员的转运与跟踪。

加强社区消毒与健康宣教,指导居民小区、单位实施环境清洁和公共部位的日常预防性消毒,对确诊病例或密切接触者环境实施终末消毒,通过多种手段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健康宣教,消除社区居民疑虑。

中医药监督工作要点

中医药监督工作要点

中医药监督工作要点
1. 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确保中医药药品和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

2. 制定和完善中医药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加强中医药监管部门的组织协调。

3. 加强对中医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仿冒伪劣中医药产品的行为。

4. 完善中医药药品注册和审批制度,严格把关中药材采集、加工和药品生产质量,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5. 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的监测和评估,提高诊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防止虚假宣传和医疗欺诈行为。

6. 开展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推进药材质量追溯和溯源管理,保障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

7. 加强对传统中医医术的保护和传承,推动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和发展,严禁滥用和虚假宣传中医药知识和技术。

8. 完善中医药不良反应和事件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中医药的安全问题。

9. 加大对中医药知识普及和培训的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中医药健康意识和正确使用中医药的能力。

10.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中医药监督工作的开展,形成合力,确保中医药的发展和健康。

2024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4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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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印发2024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印发2024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印发2024年中医医政工
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4.03.07
•【文号】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24〕4号
•【施行日期】2024.03.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关于印发2024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2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处,直属各单位办公室,北京中医药大学医管处:
现将《2024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2024年3月7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01•【字号】嘉府发〔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府发〔2023〕17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3年6月1日嘉定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本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沪卫办中管[2022]1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中医药工作的重点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中西医并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级,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加快促进本区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结合本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工作机制和服务网络,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提升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认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评审。

2020年中医药年度工作计划【四篇】

2020年中医药年度工作计划【四篇】

2020年中医药年度工作计划【四篇】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反映了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2020年中医药年度工作计划【四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工作计划第一篇】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和《0-6儿童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全方位开展我镇0-6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确保20__年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全面丰收,现结合我镇具体情况,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工作计划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班子。

为加强对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分别负责对全镇上述两项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检查和指导,确保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同时,组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技术指导小组,由中医科科长任组长、公共卫生科科长任副组长。

公共卫生科儿童保健医师和老年保健医师为工作责任人,医院服务团队成员和乡村医生直接参与各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通过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制度,明确各个环节在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中的职责,使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技术规范在我镇得到有效执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乃至整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社会效益得到发挥。

二、注重培训,提升能力。

医院将针对0-6岁儿童中医药保健指导、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穴位等五种调摄方法的运用等实用技术进行再学习和再培训,做到医院服务团队成员、全体乡村医生和全体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人人参加培训、人人考试过关、人人能够独立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使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成为低成本、易实施、疗效好、受欢迎的优势项目和特色项目。

20__年,我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每次均按照有通知、有签到、有课件、有影像、有考试、有小结的要求进行,重在解决问题,决不流于形式。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计划中医重点专科建设4篇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计划中医重点专科建设4篇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计划中医重点专科建设4篇根据《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的研究、传承和推广,培养基层中医临床业务骨干,加强基层中医人才队伍建设,我委将在全市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开展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以下简称“上海市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

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继承发扬中医药的科学内涵和学术特色,以学习研究和传承发扬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优秀的学术思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为核心,提高中青年中医骨干的理论与学术水平、培养一批基层中医临床技术人才为导向,在学习与继承名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基础上,做实、做强中医临床特色优势,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本市中医临床诊疗与学术研究水平全面提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同时,通过项目建设,建成一支医术精湛、特色明显,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基层中医人才队伍。

二、建设任务为基层名老中医专家建设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工作室,学习、传承名中医学术思想,整理总结名老中医临床经验,提高中医理论及临床辨证水平,形成特色鲜明、疗效确切的诊疗优势,促进中医特色优势的发展。

临床实践与学术研究相结合,在继承、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以中医辨证思想为内涵的诊疗新技术、专科新特色、疗效新优势,促进中医临床诊疗和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

树立科学的中医发展观,通过名老中医专家传、帮、带,培养一批能够始终坚持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专业素养较高的基层中青年中医专家和临床学科接班人。

三、建设周期“上海市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四、团队要求(一)工作室构成1.由名老中医专家本人、工作室负责人以及5-9名继承人组成。

2.工作室负责人由名老中医专家推荐认可,要求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临床水平、较强的综合管理与沟通协调能力。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20•【字号】沪卫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现将《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2月20日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要求,聚焦建设“五个中心”的重要使命,以医学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国家重大战略为牵引,以行业治理现代化为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中国式现代化健康根基。

一、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医学中心城市,打造“顶天、强腰、立地”的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1.把握目标导向,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落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分层分类推进国家试点和本市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嘉定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估,做好跟踪评价,开展试点单位和示范项目的中期评估。

启动新一周期医院评审工作。

开展全市医疗质量、绩效考核及行风工作专项督导督查。

依据“国考”导向,完善本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深化推动闵行和青浦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区建设。

推进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卫生行业人事薪酬等制度改革。

2.对标国际一流,扩大高品质医疗服务供给。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沪卫医〔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现将《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4日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2024年,上海市医政医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持续优化资源供给布局、强化行业基础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抓好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推动本市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主要工作要点如下:一、聚焦重大战略任务,促进优质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1.推进创建国家医疗中心,新建一批临床重点专科。

创建1-2家国家医学中心,加强现有国家医学中心能力建设,带动全市医学科学发展与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支持市级医院和区级医院新建一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开展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启动新一轮上海市临床重点专科规划研究论证。

2.加快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

深化医联体建设,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探索医疗、人员、运营、信息一体化管理,推动门诊号源、检查检验、住院床位等医疗资源向社区下沉,实现内部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分级诊疗。

强化区属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胸痛、卒中等急症、重症服务能力,打造成为辖区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消毒供应、互联网医院等综合集成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医联体中的牵头核心功能定位。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沪卫宣传〔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各驻沪部队医院、企事业职工医院,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现将《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4日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人民城市理念,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抓好新闻宣传、文明创建、卫生文化、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为本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利文化条件。

一、完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积极探索新时代卫生健康舆论宣传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完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建设。

健全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新闻宣传选题策划制度,以制度化规范各项日常宣传工作。

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完善系统内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落实信息发布制度和流程。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全委重点工作,做好政策解读。

做好卫生健康工作进展成效和便民惠民举措的信息发布。

二、深化主题宣传。

围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加强服务民生宣传、行业监管和科技进步等宣传,展现上海卫生健康领域的新成果、新进展,做强主流舆论。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12•【字号】沪卫基层〔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为做好2024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我委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12日2024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2024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持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卫生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打造居民“家门口”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平台。

一、持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1.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不断拓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空间布局,年内全市完成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15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新建、改建和扩建,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可及性。

以完善服务功能为目标,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诊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康复护理等设施设备更新和改善,促进住院床位、家庭病床服务等有序增加。

2.推进基本病种清单应用。

以社区基本病种清单为抓手,以全科诊疗为基础,有序开展康复、口腔、外科、呼吸、心理健康等适宜专科服务。

实施社区诊疗服务能力评估,开展基于评估的针对性社区诊疗规范培训,逐步提高社区基本病种应用及诊疗水平。

规范ICD代码和TCD代码使用,持续开展基本病种监测与评价,将社区基本病种应用纳入签约服务考核。

3.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功能。

以病种为单位,推广应用社区基本病种诊疗适宜技术,指导各区开展社区适宜专科门诊服务。

医院中医科管理工作要点

医院中医科管理工作要点

医院中医科管理工作要点一、科室建设:1.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根据中医科特点,制定科室发展规划和目标,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确定科室的功能定位和科室所需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配备、仪器设备、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等,确保科室正常运转。

3.推动科室与其他科室的合作与交流,建立科室间良好的协作关系,共同提高中医科的服务水平和研究能力。

4.加强科室文化建设,形成科学、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激发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二、人员管理:1.定期进行人员考核评价,评估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态度,并对优秀人员进行奖励,激励其发挥主观能动性。

2.加强对中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定期组织进修和学习,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3.建立中医科技术团队,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岗位要求,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4.建立中医科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医护人员的培训计划,提升中医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临床服务:1.加强对中医临床规范的培训和准入要求,确保中医医生的临床技术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错误和不规范行为。

3.提高病患满意度,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与交流,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4.积极营造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模式,遵循中西医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中医药与现代医学手段,提高诊疗水平。

四、药品及设备管理:1.根据临床需求及药品管理要求,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和药品配备规范,确保药品的种类齐全、质量稳定。

2.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医疗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3.记录和统计药品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建立仓库管理制度,防止药品过期和设备的浪费。

4.加强对药品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确保其运行性能处于最佳状态。

五、科研与培训:1.积极开展中医药的临床研究,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提高中医科的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

2.提供中医教学服务,培养中医学术骨干和优秀人才,推动中医教育的发展与创新。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药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药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药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14•【字号】沪卫药政〔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药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有关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现将《2024年上海市药政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3月14日2024年上海市药政管理工作要点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的一年。

今年本市药政管理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动本市药政管理工作稳步前进。

持续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满足市民药品配备实际需求,畅通医院药品配备路径。

支持本市分级诊疗、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相关重点工作。

不断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医疗机构药师服务能力。

一、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事管理工作(一)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上海市遏制微生物耐药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

依托市卫生健康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专家委员会,积极发挥多学科专家协同作用,强化本市“三网联动”协作机制。

督促医疗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管理指标进行业内公示。

修订完善本市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二)持续加强麻精药品的临床使用和管理持续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麻精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岗位责任,在保证临床合理需求的同时,杜绝麻精药品从医疗机构流入非法渠道。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统计提要报告》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统计提要报告》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统计提要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1.13•【文号】国中医药办规财函〔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统计提要报告》的通知国中医药办规财函〔202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现将《202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统计提要报告》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研究和参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22年1月13日202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统计提要报告2020年中医药行业积极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推动落实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数增幅达9.9%,中医总诊疗量达10.6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可及性不断增强,中医药教育稳步发展,中医药科研产出持续增长。

一、中医医疗资源(一)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中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类医院、中医类门诊部、中医类诊所、及隶属于卫生部门的中医类研究机构)达到72,355个,与2019年的65,809个相比,增加了6,546个,增幅为9.9%。

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7.1%,高于2019年的6.5%。

2020年全国中医类医院总计5,482个,比2019年的5,232个增加了250个。

按机构类型看,中医医院4,426个、中西医结合医院732个、民族医医院324个,分别比2019年增加205个、33个和12个,增幅分别为4.9%、4.7%、3.8%(2019年中医医院4,221个、中西医结合医院699个、民族医医院312个)。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普卫健医〔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医疗机构:现将《2020年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5月18日2020年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要点2020年,在普陀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救治患者,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建设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严抓医疗服务监管,持续推进行业作风建设,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重点工作如下: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1、强化发热门诊管理。

加强发热门诊力量配备和人员培训,做好来院就诊和重点地区来沪患者筛查,扩充发热门诊的隔离留观床位数量,扩大隔离留观区域。

进一步完善患者就诊流程规范,确保所有就诊患者预检分诊。

启动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对发热患者开展筛查、转诊等服务。

2、做好援鄂医疗救治。

按照市卫健委统一安排,选派支援医疗队伍,调集防护物资,做好队员安全防护,加强队员关心关爱,完成援鄂医疗救治任务。

3、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日常医疗服务。

在落实一系列防控措施不松懈的基础上,组织医疗机构加强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全面推行门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类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有序做好日常医疗工作,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分级诊疗4、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2023年中医药系工作计划

2023年中医药系工作计划

2023年中医药系工作计划依据学校工作要点提出的目标任务,及相关专项工作组2023年工作推进计划,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目标/指标——争创1个校级样板党支部——培育“一总支一品牌”党建品牌个——开发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1~2种——参编规划教材1部——培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1个——培育课程思政教育案例2个——新增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职业技能大赛省赛获奖1~2项——立项校级、市级科研课题均21个——创新创业各类大赛获奖21项——培育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双师型”专业教师占比290%——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培育校级教学名师1名、专业带头人1名——专业教师信息化教学普及率达到100%——开办老年大学培训班2个,年社会培训总数N500人次、服务2200人次——1+X证书培训IOO人/年,通过率298%一一开展“扁鹊中医大讲堂”2〜3次一一培育省级在线精品课程1门——新建校级在线精品课程1门一一混合式教学课程比例290%——新增一个专业一中医养生保健——争创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申报基层西学中能力建设工程带教基地二'任务与举措(一)学校重点工作任务1加强党建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依据“七个有力”要求,争创校级样板党支部,培育“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积极参与校级、省级相应项目申报遴选。

(2)培育“一总支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的党建品牌,开展“党建+”系列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重点任务相互融合、同向同行,为学校党建示范创优贡献素材。

(3)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活动,发挥党建育人功能。

(4)深入落实创建“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工作方案,完善“十大”育人体系,推动构建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育人格局。

为学校三全育人贡献素材(5)深入落实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和网络育人“八大计划”。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深度解析随着2024年的新篇章即将翻开,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在这个关键节点,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权益为出发点,上海市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将以更全面、更深入的方式展开。

本文将详细阐述2024年的工作要点,旨在推动上海卫生健康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医疗质量监管首先,2024年的重点将放在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监管上。

上海市将实施严格的医疗质量标准,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医疗技术规范、诊疗流程科学,降低医疗事故风险。

同时,加大对医疗设备的监管力度,确保其性能稳定,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二、提升医疗安全管理水平针对医疗安全问题,上海市卫生健康部门将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设,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控医疗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此外,将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中医药服务监管作为上海特色的医疗资源,中医药服务将在综合监督中占据重要位置。

2024年,上海市将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资质审查,强化中药质量和炮制标准的监管,同时鼓励和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提升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公共卫生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防线。

上海市将深化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发现和处置能力。

此外,也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优化医疗服务环境在医疗服务环境方面,上海市将从硬件设施、人员素质和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

通过提升医疗机构的信息化水平,优化预约挂号、检验报告查询等服务流程,提高患者就医体验。

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面对全球卫生问题,上海市将继续加强与国际卫生组织和先进地区的合作,引进先进的监管理念和技术,提升自身监督能力。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新一批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新一批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新一批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新一批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新一批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沪卫中发〔2020〕16号),在各区积极组织、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专家评审,确定19个项目纳入新一批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

现将建设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每个工作室建设总经费为20万元,市级财政依据专家评审结果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经费资助,其余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匹配。

希望各立项工作室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建设方案》《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工作室建设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全面支持工作室开展工作,确保建设经费匹配到位,切实做好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新一批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8月19日附件新一批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资助金额(万元)2020JCGZS-001周承扬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闸北中心医院102020JCGZS-002王兴娟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上海泰坤堂东馆中西医结合门诊部102020JCGZS-003周庆华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浦东新区人民医院102020JCGZS-004叶国传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杨浦区中医医院102020JCGZS-005沈烈钧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102020JCGZS-006梁林江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102020JCGZS-007杨耀忠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吴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2020JCGZS-008韩龙惠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上海群力中医门诊部52020JCGZS-009晋玉梅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奉贤区中医医院52020JCGZS-010王瑛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方塔中医医院52020JCGZS-011于秋深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黄浦区中西医结合医院52020JCGZS-012陈光钧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上海广德中医门诊部52020JCGZS-013唐新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天山中医医院52020JCGZS-014蔡浙毅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嘉定区中医医院02020JCGZS-015胡全林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02020JCGZS-016蔡伟青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曹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020JCGZS-017冯绍中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青浦区中医医院02020JCGZS-018杨建梅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徐汇区中心医院02020JCGZS-019冯继伟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公利医院0——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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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2020年上海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开放包容,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推进新时期中医药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健康上海作出新贡献。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新部署1.推动中央《意见》和大会精神落地落实。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本市实施意见,适时召开本市中医药大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本市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协调推进各项重点领域工作。

根据国家配套文件,研究起草本市相关配套文件。

2.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积极推进《上海市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推动《条例》完成修订。

新《条例》颁布后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条例实施,依法保障本市中医药发展。

研究制定《条例》相关配套文件。

3.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编制。

对照《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进、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开展本市中医药“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工作总结评估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谋划中医药“十四五”各项工作内容。

启动第三轮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终期评估和第四轮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4.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

着力推进市中医医院嘉定院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异地迁建、静安区中医医院平型关路新院区和龙华医院浦东分院、曙光医院肝病中心大楼、岳阳医院门诊综合楼等中医医院基建建设。

推进崇明区第三人民医院加快转型。

5.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

研究出台推进本市中医医联体建设与发展意见,深化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及作用发挥,完善全市东、西、南、北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工作框架及方案,探索实践点面结合、全专互补、各方协同的中医医联体协作机制。

6.强化中医药信息化支撑。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完善中医药相关信息管理规范。

支持发展中医互联网医院,推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中医药服务。

依托现有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设包含中医临床智能辅助诊疗、师承带教管理、中医药服务综合监管等功能的中医药大数据中心和智慧中医平台。

7.深化中医内涵建设。

推进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与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临床重点专科等相关建设项目阶段考核评估。

研究出台本市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开展中医药优质服务、特色诊疗技术推广活动。

培育并试点推广安宁疗护中医药适宜技术。

8.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以实施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和新一轮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任务。

深化并持续推进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和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家庭医生中医药诊疗技术深度培训等项目建设。

开展“中医服务品牌社区行”和新一轮社区好中医评选活动。

做好杨浦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审工作。

9.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建设。

建设市级治未病服务平台。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

制订实施针对老年人、更年期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中医药特色治未病服务规范,打造系列治未病技术、服务与产品。

开展治未病服务人员培训。

推动治未病行业组织建设。

10.推进中西医临床协同。

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建设,继续挖掘培育中西医临床协作新病种及协作新领域。

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

三、加强中医药防控工作11.贯彻落实新冠肺炎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部署要求。

完善优化中西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中医药救治工作,强化市级中医专家和骨干对确诊病例临床救治的技术支撑,筛选总结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临床救治和预防、康复中的有效技术和方法并推广应用。

全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2.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

强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西医协同响应平台功能作用发挥,完善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西医协同响应机制。

加强中医药防控网络和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开展发热门诊中医药诊疗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提高病毒感染性疾病、耐药结核病等感染性疾病中医诊疗能力,建设中医药传染病防治专家团队和骨干队伍。

全面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四、加强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13.深化医教协同。

支持中医药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

结合国家中医规培培训标准调整,完善本市以中医思维和临床诊疗能力培养为主线的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培训模式和标准,突出中医特色。

强化中医培训基地能力及内涵建设,继续开展中医规培师资培训,提升培训内涵。

14.强化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

加强本市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中医药特色优势教育基地等建设,继续依托上海市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等项目,探索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模式。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深入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切实做好各类在建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

15.加强中医药传承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

依据《上海市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过程管理。

做好海派中医流派传承人才等项目总结评估,探索包括中医流派传人在内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

启动上海市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项目,提升本市中医药行业中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16.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政策。

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制度和西学中培养体系,开展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的政策研究。

组织评选本市中医药杰出贡献奖,并予以表彰。

指导开展本市从事中医药工作五十年人员荣誉证书颁发工作。

五、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17.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大力推动上海市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及医疗机构各临床研究中心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多中心系统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临床研究,支持沪产中成药多中心临床再评价;依托本市3家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新,聚焦若干个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融合现代科技成果,提升本市中医医院科研能力;支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18.抓好重点项目实施。

支持中医药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科研攻关。

实施2020-2021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研项目。

推动本市3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的全面实施。

继续推进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第二轮建设和上海市海派中医流派专科中心建设,通过系统继承流派学术理论及学说,总结流派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规律,打造优势专病专科。

以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为载体,开展中医药智慧传承试点。

继续推进全国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全国中医康复服务能力规范化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

六、创新弘扬中医药文化模式19.协同推进中医药文化活动。

商请宣传、文化旅游等各部门协同推进本市中医药文化活动,推出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适宜于不同人群的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正确引导群众认识中医药、热爱中医药、用好中医药,提高市民中医健康素养,实现中医药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在中小学开展中医药专题教育、课外活动等形式,培养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

传承与弘扬大医精诚精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事迹学习活动,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20.推动中医药和旅游的深度融合。

推进浦东新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会同文化旅游部门通过资源整合,形成一批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打造中医医疗健康旅游品牌。

七、推动本市中医药开放发展21.继续支持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

支持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做强做大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平台。

做好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中心前期立项研究。

推动ICD11传统医学部分国内应用。

22.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和港澳合作。

积极推进中摩中医合作中心筹建工作,持续推进其它海外中医药中心和“太极健康”发展;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对外教育、医疗、文化传播和研究的合作;深化中医药服务贸易,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推动相关单位创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

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

23.推动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发展。

开展长三角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研究。

推动长三角中医药质控一体化建设,支持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合作共建及中医专病专科联盟建设,推动长三角国家中医药发展高地建设。

八、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24.深入推进中医医院评审评价工作。

组织开展本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深化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建立相应常态联动机制。

25.深化医疗安全与质量管理。

强化中医质控组织网络建设,开展中医骨伤、肛肠、推拿、中医病案和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等专业质控组招标。

组织开展中医质控标准新一轮修订工作,优化完善质控督查形式与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中医优势病种库建设与中医药服务监测。

26.完善中医药相关人员执业管理。

研究出台非中医类医师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类医师提供康复服务相应管理办法。

实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加强市中医临床培训中心建设。

27.加强中药药事管理。

实施中药饮片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中药药事管理,强化中药处方点评和临床药事服务,加强中药饮片代煎等延伸服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推动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追溯体系建设。

九、深入推进医改中医药各项工作28.推进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进一步推进本市公立中医医院现代管理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优化中医医院治理体系及管理机制,持续推动公立中医院改革发展。

29.开展公立中医医院巡查。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本市公立医院巡查工作的有关部署,与本市中医医院评审考核及中医质控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制定出台巡查具体工作方案,开展三级中医医院巡查工作。

30.深化医改中医药相关研究。

系统开展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中医药服务产出评价、中医支付方式改革、服务价格调整、中医药融入社区健康服务一体化发展等相关研究,着力推动医改中医药政策措施新突破。

十、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31.推进大调研工作常态化。

聚焦年度重点任务,坚持把调查研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准确把握薄弱环节、破解瓶颈难题,推动工作落实。

32.提高中医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强化中医药资金的预算编制和执行,规范资金使用,对项目资金执行实现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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