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信合作的发展现状及其创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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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银信合作业务相关政策的梳理与分析

近年来银信合作业务相关政策的梳理与分析

银信合作业务梳理与分析前言近年来,银信合作通常由银行发起,通过销售理财产品集合资金后,由银行作为单一委托人统一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

由于信托公司可以发放贷款,并且贷款利率比较灵活,因此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成为商业银行满足客户融资和理财需求的重要产品之一。

银信合作融资类产品不计入表内,使得商业银行避开了政策屏障,开辟了一条新的贷款通道,但这无疑使相关的货币政策调控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正是出于对风险和监管的考虑,银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规定,对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银信合作业务监管规定梳理截至目前,监管部门针对银信合作业务共出台了九项规定。

(一)2008年12月9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3号),主要内容如下:1.对地域范围、调整对象进行了规定。

(1)银行、信托公司及其业务开展在中国境内。

(2)银信合作中银行,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政策性银行等。

2.银信合作方式(1)银信理财合作银信理财合作是指银行将理财计划项下的资金交付信托,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公司应自己履行管理职责。

出现信托文件约定的特殊事由需要将部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的,信托公司应当于事前10个工作日告知银行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信托公司除收取信托文件约定的信托报酬外,不得从信托财产中谋取任何利益。

(2)信贷资产证券化合作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合作业务应当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拟证券化信贷资产的范围、种类、标准和状况等事项要明确,且与实际披露的资产信息相一致。

信托公司自主选择中介机构,银行不得代为指定,不得干预信托公司处理日常信托事务。

信托公司应当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披露管理情况。

银信合作趋势

银信合作趋势

银信合作趋势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银行和通信行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也日益紧密。

银信合作是指银行和通信企业之间基于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合作模式。

这种合作模式可以有效促进银行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在提高用户体验的同时,也为通信企业提供了新的增值服务。

以下是银信合作的趋势。

首先,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将推动银信合作趋势。

随着移动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使用手机进行支付。

银行和通信企业可以通过合作推出更加便捷和安全的移动支付服务,提高用户的支付体验。

例如,银行可以与通信企业合作推出手机支付应用,用户可以通过手机进行购物支付、转账等操作。

这种合作模式可以有效提升用户的支付体验,同时也为银行和通信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收益机会。

其次,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将成为银信合作的重要趋势。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银行和通信企业都拥有大量的用户数据。

通过合作,双方可以将自身的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提供更加个性化和精准的金融服务。

例如,银行可以通过分析通信企业的用户数据,了解用户的消费习惯和偏好,推送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而通信企业则可以通过银行的数据分析技术,帮助用户进行信用评估,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营销活动。

再次,金融科技的兴起将促进银信合作趋势。

金融科技是指将科技与金融业务相结合的创新模式。

银行和通信企业可以通过合作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共同开展创新业务。

例如,银行可以与通信企业合作推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支付和结算服务,提高支付的安全性和效率。

同时,通信企业也可以通过银行的金融服务,为用户提供金融咨询和理财服务,扩展自身的业务范围。

最后,监管政策的支持和推动将促进银信合作趋势。

随着金融科技的兴起,监管机构开始重视银行和通信企业的合作模式,加大对合作机构的支持和监管力度。

例如,一些国家和地区出台政策支持银行和通信企业合作开展创新业务,鼓励双方合作推动金融科技发展。

这种政策支持将有效促进银信合作的发展,推动双方共同创新,提升金融服务的水平。

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发展现状及监管对策

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发展现状及监管对策
行提高产品风险监管能力 、 改进监管手段和完善监管手段人手 ,对银信合作理财产品进行监管。
关键词 :银信合作理财产 品;金融监管
中 圈分 类号 :F 3 . 8 04 文 献 标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 10 - 0 1 20 (0- 0 6 0 0 7 9 4 — o 81)0 5 - 3 -

( )发 展 规 模 。 一
20 0 8年 卜 年 ,商 业 银 行 理 财业 务快 速 发 展 ,其 半 中银 信 合 作 理 财 产 占 发 展 迅 猛 。根据 两 南 财 大 信 托 与 ^
理 财 研 究 所 提 供 的 研 究 报 告 ,2 0 0 8年 I半 年 共 有 5 3 家 商、 I 行发行 26 银 1 5款 理 财 , 品 , 发 行 规 模 估 计 超 过 90 1 0亿 元 ; 20 0 7年 全 年 4 7家 银 行 发 行 的 产 晶
资 产进 行 证 券 化 。 3、 票 据 类 理 财 产 品 。 主 要 是 将 银 行 的 票 据 资 产
进 行 证 券 化 .银 行 负责 募 集 资 金 ,并 保 管 票 据 和 到 期
托收。
银 信 合 作 业 务 中 ,绝 大 多数 理 财产 品 的设 计 、发 行 和管 理运 营 均 由商 业 银 行 完 成 。从 近年 理 财产 品 的
4、资 金 信 托 理 财 产 I : 。类 似 于 基 金 , 由银 行 委 I U
托 信 托公 司 没 资 金 信 托 ,聘 清专 业 基 金 管 理 公 刮 为 投 资顾 问 ,投 资 于 股 票 、基 金 、同债 、存 款 等 。 5 、股 权 投 资 类 理 财 产 晶 。主 要 是 由银 行 委 托 信
发展 可 以看 出 ,商业 银彳 正 从 独立 型理 财 管 理 向 以银 i

_银信合作_理财模式的发展及建议

_银信合作_理财模式的发展及建议

77中国城市经济图1:“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结构二、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强劲的国民理财需求与商业银行的盈利动力同时存在。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居民储蓄一直居高不下。

截至2008年6月,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已达到194400亿元。

而自2006年开始的证券市场的上涨行情带来的财富效应,更加刺激了城乡居民的投资热情。

居民的理财意识逐步增长,形成了强大的理财需求。

由于大部分投资者缺乏投资经验,多数人选择购买基金的方式进行理财。

银行理财产品正式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了快速的发展。

商业银行通过发售理财产品,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中间业务收入,改善其盈利结构。

按照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各商业银行成立了相应的理财部门,在部门业绩考核的压力下,银行理财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进一步促进了银行理财产品的快速发展。

(二)信托公司的制度优势成为银行合作的现实选78中国城市经济择。

由于目前的分业经营体制,商业银行尚不能投资证券市场。

在证券市场繁荣的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必须找到一种渠道可以投资于证券市场,从而分享证券市场带来的高收益。

信托公司天然具备的制度优势是可以同时投资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

这种制度资源决定了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的前提。

(三)在从紧的货币政策背景下,商业银行通过银信合作理财模式为维护银企关系而融资。

从紧的货币政策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压力。

一方面,贷款业务目前仍然是国内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由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受到限制,即使有过多的流动性却因为没有贷款额度而不能放款。

自从存款准备金率连续提高到17.5%,商业银行的成本压力开始显现。

另一方面是多数银行上市后面临着股东提出的盈利要求的压力,加上既有客户因为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银企关系的维护遇到一定困难。

在这种条件下,商业银行通过银信合作的渠道绕过政策限制发放贷款,既满足了客户的贷款需求,维护了客户关系,又增加了中间业务收入,拓宽了盈利空间。

三、银信合作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产品结构单一目前,银行合作理财产品比较单一,主要是“打新股”产品和融资类产品。

银证合作的现状与趋势分析

银证合作的现状与趋势分析

摘要在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金融市场不断深化完善的背景下,银证合作已经成为提升我国金融体系整体竞争力和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化程度的一种重要趋势。

虽然现阶段我国金融业仍处在分业经营的模式下,但是随着国家对金融体系管制政策的调整,银证双方各方面的合作具备十分广阔的前景。

在现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金融体制下,积极推进银证合作的全面发展,对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银证合作,能够促进银行业和证券业的优势互补,加强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资源共享,提高银行业和证券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从而加快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步伐,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与繁荣。

文章对我国现有市场机制下银证合作的现状进行了说明与研究,指出了银证合作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动银证合作发展的措施与对策,并积极地探索银证合作的最佳模式,为加快银行业与证券业的有机合作,建立有效地合作机制,推进我国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支持与借鉴。

关键词:银证合作;资本市场;证券市场;金融控股公司Analyses on the Current Conditions and Trend of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Security CompaniesAbstractUnder the background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countinuly and the financial market deepen improvement continuously in China,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security companies have become a important trend, of which promote the whole competitiveness of China’s financial system and improved the degree of China’s finance marketization. Although China’s financial industry is still in the stage of divided management at present,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security companies have a broad prospect, with adjusting the financial system’s tubing policy. In the divided management at present, which promote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security companies have a important influence on promoting the whole competitiveness of China’s financial industry.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security companies could facilitate the mutual support of relative advantages between banks and security companies, increase the banks and security companies’resource sharing, improve the banks and security companies’management efficiency, and then accelerate the pace of China's financial industry development, impeled that China’s economic have a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and prosperity furtherly.In this paper, explain and research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security companies under the current market mechanism, pointed out the problem for the existence of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security companies, proposed the measure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promoting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security companies, and then quested the best method about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security companiespositively, in order to accelerate the banks and the securities’ cooperation, establish the effectively cooperative mechanism, and then boost the healthily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about China’s financial market to provide strong support and reference.Key Words:The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Security Companies;Capital markets;Stock market;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目录摘要 (I)Abstract............................................................................................... .................................................................................................................................... I I 引言. (1)一、银证合作的现状 (2)(一)银证合作的主要情况…………………………………………………………….2 1.银行同业拆借业务和国债市场回购业务……………………………………...2 2.证券抵押融资…………………………………………………………………...3 3.银行承担券商资金结算和基金托管业务……………………………………...3(二)银证合作的特点……………………………………………………………….…4 1.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4 2.业务合作更加规化 (4)3.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4二、银证合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5)(一)银证合作的层次较低…………………………………………………………….5(二)从事银证合作的金融市场主体不成熟………………………………………….5(三)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和手段亟待加强…………………………………….51.对银行业的监管存在的问题…………………………………………………...6 2.对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6三、完善银证合作发展的途径与对策 (7)(一)组建银行与证券公司战略联盟,提升银证合作的层次……………………….7 1.组建银行与证券公司战略联盟………………………………………………...7 2.实现资源共享,避免资源浪费………………………………………………...7 3.提升银证合作的层次…………………………………………………………...7(二)整合银证双方相关业务,拓宽银证业务合作的围 (8)1.增强银证业务的交叉性和跨市场性…………………………………………...8 2.加快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进程………………………………………...8(三)培育成熟的金融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银证合作环境…………….…………8(四)建立有效融资机制,实现银证市场资金良性互动…………………………….9(五)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实现银证合作深层次发展………………………….……9 1.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模式………………………………………….…………..9 2.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方向……………………………………………….10(六)深化银行的商业改革,完善银行监管体制…………………………………...10结论............................................................................................. (12)参考文献 (13)致 (14)引言银证合作已经成为促进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一个的重要趋势。

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与发展

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与发展

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与发展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各国之间金融合作与交流也越发频繁。

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跨境金融合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与发展的现状、挑战与前景,旨在提供对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有针对性的分析和建议。

一、当前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现状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的现状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观察。

首先,银行业机构之间的跨境资金流动不断增加。

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的增加导致了资金大规模的跨国流动,银行业机构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其次,银行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趋势明显增强。

越来越多的银行机构意识到通过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可以更好地服务国际客户,同时也能够借此机会扩大自身的国际影响力。

再次,跨境金融合作的范围逐渐扩大。

除了资金流动和机构设立,跨境金融合作也涵盖了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管理、监管合作等各个方面。

二、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面临的挑战尽管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不同国家金融体系之间的规则不一致,限制了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的深入发展。

其次,跨境资金流动存在着风险。

全球金融市场波动频繁,金融危机的风险也随之增加,银行业在开展跨境业务时需要做好风险管理。

此外,跨境合作还涉及到文化差异、法律体系不同等因素,给合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三、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的前景与建议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的前景十分广阔。

首先,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深入推进,跨境金融合作将不可避免地成为银行业发展的趋势之一。

其次,新兴经济体的崛起为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提供了更多机会。

各国银行业机构应积极拓展新兴市场,加强与这些市场的合作与交流。

此外,跨境金融合作也需要银行业机构加强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针对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的发展,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加强政府间的合作与协调。

政府在推动银行业跨境金融合作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应积极制定相关政策与法规,提供良好的合作环境。

银信合作发展现状

银信合作发展现状

银信合作发展现状
随着互联网和金融科技的发展,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也不断发展。

目前,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合作模式主要包括银行存管、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

银行存管是指信托公司将客户资金存放在银行中,由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管。

信托计划是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信托产品,通过信托计划,投资者可以投资到不同的项目中,实现资产配置和风险分散。

资管计划是指银行和信托公司合作推出的资管计划,银行负责管理和监管资金,信托公司负责投资运营。

当前,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越来越多样化,合作领域也不断扩大。

例如,一些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始合作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通过线上渠道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此外,一些银行和信托公司还合作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一些资产转化为证券,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总之,当前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已经成为银行业和信托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未来,随着金融科技的进一步发展,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将会不断更新和升级,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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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证合作的现状与趋势

我国银证合作的现状与趋势

我国银证合作的现状与趋势一、我国银证合作的现状在1993年以前,我国实际上实行的是银行业与证券业的混业经营、混业管理,当时,国内绝大多数证券经营机构是由银行全资设立和控股设立的,但由于银行开办的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出现了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混乱。

1993年底,国务院作出了《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

1995年后,国家陆续颁布实施《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从法律上确定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

随着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和我国金融业改革的深入,中央政府对严格的分业经营政策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如199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规定》。

200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分别颁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和《开放式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金融法规,这些政策为银行、证券业相互渗透、交叉、合作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目前已出现的银证合作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业务。

当公司进行并购、重组以及配股融资活动,公司提出周转资金需求时,证券公司提供担保,银行可提供搭桥贷款;公司在借壳或买壳上市的过程中,银行可配合证券公司帮助借壳或买壳公司在资本市场上选择壳资源公司,并帮助策划具体运作方案,在国家允许的政策范围内,为借壳或买壳公司提供资金和项目信息方面的支持;公司进行并购时,银行可提供兼并项目的推荐和杠杆融资等业务;银行可提供政策允许的质押贷款和其它短期同业拆借;上市公司实行配股时,证券公司成为配股承销商,银行可参与配股方案的设计和配股项目的推荐,提供有担保的搭桥贷款。

二是银行提供证券交易清算业务。

在证券交易和资金清算的过程中,银行可为证券公司和股民提供A、B股资金清算业务;银行可提供银证转帐资金结算;银行可为上市公司提供募股和配股资金的收款、结算等业务,可代理股票交易保证金存取业务【第三方存管】。

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展望

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展望

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展望近年来,在金融发展与金融创新的大环境下,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不断加深,金融市场一体化、金融服务多样化的发展趋势逐步显现。

银信合作随着资本市场的繁荣层出不穷,遍布信托产品代理发行、人民币理财挂钩信托、信托财产托管、信贷资产证券化等领域,银信合作的紧密度不断加强,不仅仅在产品规模上实现大幅增加,而且在合作领域及技术含量上也有了质的飞跃,实现了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的互利双赢。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银信合作也必将进一步深入,迈向更高的层次。

一、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银信合作发展势头十分良好,但由于发展时间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银信合作中涉及多家主体,多个金融市场,现有政策、法规中针对银信合作的条款比较少。

近年来,银信合作中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及时制定相应的政策,维护参与各方,尤其是投资者的利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12月23日印发了《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对银信合作的很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就是这方面的最新进展。

2、合格投资人选择问题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以5万元为起点,相对于100万元起点的信托产品和千万级的私人银行专属产品来说,门槛较低,客户群体较大,这样一来,可能有的投资人并不具备风险投资意识,造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产品风险级别的错配,使得客户以银行信誉为依托,以较低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高收益高风险产品。

如果最终达不到预期收益率,容易造成纠纷。

在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下,银行成为单一委托人,但产品风险仍由理财投资者承担。

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产品预期收益甚至本金出现问题,投资者必然会提出银行作为委托人的管理责任,银行至少要承担声誉损失的风险。

由于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实际上使客户通过银行触及到了信贷、债券、股票、基金、票据等多个金融业务领域,因此银行能否在产品销售和维护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揭示产品实质和风险动态,使客户真正掌握可能承担的风险损失,是银行控制法律风险的关键。

银信合作产品发展趋势分析讲解

银信合作产品发展趋势分析讲解

规模,考虑到未来可能的市场需求波动以及自然灾害等问题,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业务特别是支农贷款业务,会由于风险过于集中而危及公司的生存。

建议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助和项目合作等方式给小额贷款公司更多的支持和帮扶,探索和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一个相对有利的生存环境。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自身也应积极探索加强风险管理的途径,降低运营风险。

比如,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尝试开展联保贷款业务,在操作上要求联保小组先提供一定额度的风险担保金,在此基础上向贷款户提供担保金一定倍数的贷款。

当然,这种非纯信用的小组联保贷款也充分体现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理念。

此外,也可以尝试采用动态贷款机制和民间金融组织利用非正式制度安排控制风险的方法来降低运营风险。

参考文献[1]中国人民银行小额信贷课题组.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手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2]杜云福.国际小额信贷机构治理结构与运作的比较及启示[J].海南金融,2008,(11.[3]孙天琦.适度负债: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杠杆率[J].华北金融,2008,(4.[4]国研网金融研究部.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的突破口[E].国研网《金融中国》月度分析报告.2008-8-29.[5]Robert Peck Christen, Timothy R. Lyman,Richard Rosenberg. Guiding Principles on Regulatin and Supervision of Microfi nance[R].March,2002.[6]Niels Hermes, Robert Lensink. Impact of Microfi nance:A Critical Survey. [J].Economic and Politic al Weekly,Feburary 10,2007.[7]Rajdeep Sengupta, Craig P. Aubuchon. The Microfinance Revolution: An Overview[J].Federal Reserve Bank of St. Louis Review,January Feburary,2008.课题组组长:时辰宙;课题组成员:董璐、张卉娟、陈拓宇。

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是目前金融行业中普遍采用的方式之一,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1. 委托贷款风险:信托公司在进行委托贷款时,需要考虑到资金安全性和风险把控,如果银行方面信用风险较高,信托公司可能会面临赔款风险。

2. 利益分配问题:由于银行和信托公司的业务特性不同,两者在利益分配上很容易出现问题,如何合理分配利益,成为银信合作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3. 合作失衡问题:一些银行可能更加倾向于合作较小规模的信托公司,而信托公司可能更加倾向于合作规模较大的银行,这就造成了银信合作上的失衡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严格风险控制:信托公司在与银行的合作中需要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把控,对于银行风险较高的委托贷款,可以采取分散投资的策略,降低单一委托项目所带来的风险。

2. 合理利益分配:银行和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协商,根据各自的贡献比例,合理分配合作利益,避免利益分配问题引发矛盾。

3. 加强信息沟通:银行和信托公司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在合作中保持平衡,合理选择合作伙伴,规避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

我国银证合作的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我国银证合作的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和规 划 , 分 充 分 挖 掘 景 区 的文 化 内 涵, 升 景 区 的文 化 底 蕴 , 充 提
改 变 过 去 各 个 景 区 只 是 简 单 雷 同 的 民族 歌 舞 表 演 的模 式, 提
高 景 区 的 接 待 和 服 务 水 平 和 质 量 .创 建 和 力 争 推 出 几 个 特 色 鲜 明 、 位 高 、 量 优 、 通 便 捷 、 务 设 施 完 善 的 在 全 国 旅 游 品 质 交 服 市 场 上 影 响 比 较 大 、 争 力 强 的 精 品 旅 游 区 。 贵 州 旅 游 资 源 竞 从 的特 殊 性 出发 。 生态 旅 游 、 族 文 化 旅 游 、 村 旅 游 为 重 点 , 以 民 乡

业务暂行 规定》 《 、 证券公 司进 入银行 间 同 业 拆 借 市 场 管 理 规 定 》 《 券 公 司 股 票 质 、证 押 贷款管 理办法》 《 、 基金 管理公 司进 入银
行 间 市 场 管 理 规 定 》 及 《 放 式 投 资 基 以 开 金 试 点 办 法 》 法 律 法 规 。2 0 等 0 4年 2月 国 务 院 出 台 了《 于 推 进 资 本 市 场 改 革 开 放 关 和 稳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随 后 陆 续 出 台 , 了 《 券 公 司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试 点 管 理 办 证
法》 《 、 证券 公司 融资融券 业务试 点 内部 控 制指 】 、 证券公 司客 户资产 管理 业务试 》《 行 办法》 《 券公 司集合 资产 管理 业务 实 、证 施细 则( 行)和 《 试 》 证券 公司定 向资产 管理 业务 实施细则 ( 行) 等规 范性文件 。 试 》
( ) 证 合 作 关 系 不 断深 化 二 银

“银信合作”理财模式的发展及建议(3篇)

“银信合作”理财模式的发展及建议(3篇)

“银信合作”理财模式的发展及建议(3篇)三人行,必有我师也。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下面是编辑给大家整编的“银信合作”理财模式的发展及建议【较新3篇】。

银信合作篇一前不久,银监会正式出台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信合作业务有了一个官方的正式说法。

其主要内容包括:要求银行将之前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中,所有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全部转入表内,并按150%的拨备覆盖率计提拨备,同时要求大型银行按11.5%、中小银行按10%的资本充足率计提资本;同时叫停了开放式信托产品,重申了对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中风险较高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限制。

银信产品或将回归《通知》的正式出台,对于银行来说,确是一个好消息。

因为相对于月余前窗口指导下的全面叫停银信合作产品而言,此次的《通知》已松动了很多。

不再是简单化的、一刀切似的全面叫停,而是允许此类产品的存在,只是需要纳入监管而已。

银信合作产品是作为一项创新业务出现的,但事实上银行普遍用银信合作产品作为掩护,来对外发放贷款,并以此来规避贷款额度限制。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末,银信合作产品的规模已经突破了2万亿元,如果不加以限制,那么加上原定的7.5万亿元信贷规模,全年实际信贷规模超10万亿元将是铁板钉钉的了。

如此大规模的计划外信贷增量,将使得国家经济调控政策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出现更多的不确定性,增加后期的调控难度。

而此次《通知》的出台,一改全面叫停的做法,而是将银信合作产品纳入了信贷规模的监管,这一方是出于对创新业务的保护,同时也是对违规做法的叫停。

事实上给了银信合作产品“一线生机”。

银信合作产品应该还会重出江湖。

因为此类产品对于银行而言,还是有一定的存在价值的。

银信合作产品属于低风险、高收益产品,是目前银行理财产品中为数不多的能够吸引客户的品种。

因此从培育客户这一角度出发,银信合作产品还是需要存在的。

但是可以预期的是,银信合作产品的数量必然会急剧减少。

银信合作—我国信托业发展的现实选择

银信合作—我国信托业发展的现实选择

银信合作—我国信托业发展的现实选择[摘要]本文从信托业发展出发,对我国银信合作发展的基础和现状进行探讨和研究,提出了在国际混业经营大趋势下加强银信合作的建设建议,以加大银信合作,促进信托业发展。

[关键词] 银信合作混业经营法律制度一、我国银信合作的基础银行业在现行政策环境下金融功能和综合资源强大,但是业务边界十分严格,开创创新业务需要较为繁杂的程序和严格的约束,并存在一些不可逾越的政策保障。

而信托与银行的互补优势奠定了两者合作的基础。

(一)信托的制度优势以目前监管部门的各项监管法规综合来看,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只有信托公司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领域。

(二)信托自身的局限由于在发展初期市场基础、制度体系、功能定位缺失,造成我国信托业发展历程曲折,一直陷于“发展—整顿”的怪圈。

1、信托机构自身的素质不高,资信和实力不强。

我国信托机构普遍存在着数量少,资金短缺,公司治理不完善,对政府依赖性强,缺乏市场应变能力,市场开拓缓慢等缺陷。

这一系列的发展滞后更进一步阻碍了信托机构的发展,投资者信心缺乏,市场需求缺失,形成一个怪圈。

2、市场定位不明确缺乏特色业务我国银行、保险、证券均有清晰的功能定位,但作为金融业四大支柱之一的信托业却一直存在着定位不清晰,业务范围不明确,主打产品不突出的现状。

而像信托这样行业,业务经营广泛,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给其发展带来相当大的阻碍。

相反,业务成熟的银行、证券、基金等可通过银行理财、委托理财、专户理财等业务,利用信托功能开展受托理财业务,给信托业带来了竞争与挑战。

3、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信托业发展的基础,在国际上信托业发达的国家同时也是法制健全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

而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存在严重的不足,信托方面的法律更是推出滞后及不够完善,例如我国表决权信托。

缺乏良好的法律基础,缺乏良好的规则与解决纠纷的对策,显然不利于信托业的发展。

4、政策瓶颈按照《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单个集合信托计划不得超过200份合同,每份合同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且不得在公开媒体进行产品宣传等。

银信合作发展现状

银信合作发展现状

银信合作发展现状
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发展现状趋势正在不断提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的领域不断拓展。

除了传统的信托业务,如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等领域,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已经向资管领域,如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等方向发展。

2. 合作方式多样。

现在的合作方式已经从过去的单一型合作向多元化发展,包括:资本合作、交叉持股、战略合作、合作型资本等多个领域。

3. 合作意义深远。

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可以为银行提供更多的非传统业务收入,并且可以提高客户粘性、增加客户资源。

而信托公司则可以获得更多的金融资源支持,提高信托资产管理能力,并从中获取更多的业务机会。

总体来说,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发展趋势良好,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合作过程中要注重风险管理,提高合作的透明度和质量,确保合作的双方都获得实实在在的效益。

银政合作情况汇报

银政合作情况汇报

银政合作情况汇报近年来,银政合作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

银政合作是指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旨在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目标。

下面将对我国银政合作的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国银政合作在金融扶贫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政府通过制定扶贫政策和提供财政支持,鼓励银行业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提供金融服务。

同时,金融机构也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投入,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贫困地区提供贷款、保险、支付等金融服务,有效地帮助贫困人群改善生活条件,推动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

其次,在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方面,银政合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融资便利性,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金融机构也积极响应政府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有效地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

此外,在金融科技创新方面,银政合作也取得了一定成就。

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金融科技领域的投入,支持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创新,推动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

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政府政策,加大对金融科技创新的投入,推动金融科技在支付结算、风险管理、普惠金融等领域的应用,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有效地推动了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总的来看,我国银政合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银政合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如金融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金融风险管控不到位等。

因此,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银政合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综上所述,银政合作在我国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银信合作文档

银信合作文档

银信合作引言银信合作是指银行与信用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银行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信用机构则通过提供风险评估、信用报告等服务,为银行提供专业的信用信息。

银行与信用机构的合作可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加强信贷决策的准确性,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本文将探讨银信合作的背景、优势和未来发展方向。

背景传统上,银行一直是贷款的主要提供者,通过自身的风险评估和信贷决策,来决定是否给予客户贷款。

然而,在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和竞争加剧的情况下,银行独立进行风险评估和信贷决策变得更加困难。

这时,信用机构的出现为银行提供了一种新的合作方式。

信用机构具有丰富的信贷数据和专业的风险评估能力,可以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给出相应的风险提示。

这使得银行能够更好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从而在决策贷款时更加准确。

同时,信用机构还能为银行提供相关的信用报告,帮助银行监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优势银信合作有诸多优势,对于银行和信用机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对银行的优势1.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银行通常面临贷款违约和坏账的风险,通过与信用机构合作,银行能够更好地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并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从而降低风险。

2.减少不良贷款:由于信贷决策更加准确,银行可以避免向信用记录不良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提高贷款的违约率。

3.提高客户满意度:借助信用机构的专业服务,银行能够更快捷地完成贷款审批过程,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对信用机构的优势1.扩大市场份额:与银行合作,信用机构能够将自己的风险评估和信用报告服务推向更广泛的金融市场,增加自身的市场份额。

2.提高盈利能力:与银行合作可以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提高信用机构的盈利能力。

3.加强专业能力:与银行合作需要信用机构具备专业的风险评估和信用报告能力,这对信用机构来说是一种提升自身能力的机会。

发展方向银信合作在金融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未来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以下是银信合作的一些发展方向:1.科技创新:随着科技的进步,银行和信用机构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建立更高效的合作机制。

关于新形势下银信合作模式的思考

关于新形势下银信合作模式的思考

关于新形势下银信合作模式的思考作为资产管理市场上翘楚的信托公司和掌握大量项目资源优势的商业银行在2007年以来强强联合,各自通过产品、流程创新推动了银信合作快速发展。

截至2013年末,信托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已经超过10万亿元。

但伴随着业务发展,经营风险也不断涌现,监管当局陆续加强了对信托公司和银行的业务监管。

本文仅就近两年监管政策变化及新形势下银信业务合作模式进行简单分析。

标签: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监管居间合作2012年以来,银监会先后对银行和信托公司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规范银信业务合作,市场上主要商业银行也先后加紧了对代理信托资金收付业务的审批层级和审批通过率,银信业务合作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环境。

如何在新形势下,通过产品和业务流程创新,继续推动银信合作,值得思考和探索。

1 银信合作历史及现状信托公司贯穿资金市场、实业市场和资本市场三大市场,作为连接投资人和融资人的桥梁和纽带,一方面为合格投资人提供保值增值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另一方面为需要资金的融资人解决资金问题,并在多年的实业投资领域中,信托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选择和风险控制经验。

作为市场上最早的资产管理机构之一,凭借强大的拓展能力和风控能力,受托管理的资产规模为行业翘楚。

2007年,中国银监会重新制定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标志着中国信托业进入了转型和提高发展阶段。

2007年至2013年,信托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飞速提升,从9492亿元增长到10.9万亿元,翻了10倍,在资产管理市场上占将近三分之一。

①但从其项目和资金来源来看,通过银行渠道拓展的业务占比达到70%以上,业务合作的模式主要分为银行理财对接信托、代理收付、信托财产保管、为优质客户设计银信综合投融资方案等,其中银行理财对接信托,信托作为银行表外资产池业务在信托公司受托管理规模中占比最高,也即信托资产管理业务绝大多数为通道类业务。

2 银信合作监管新政2014年,银监会发布《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文),要求信托公司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禁止信托公司开展非标准化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坚持私募标准合规销售信托产品,并发布了新的净资本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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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信合作的发展现状及其创新路径
摘要:银信合作是我国信托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但近年来的业务规模却跌宕起伏。

文章在回顾我国银信合作业务发展历程和现状基础上,探讨了我国银信合作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据此提出从发展模式转变、产品结构调整及创新、配套政策的完善等多层面创新我国银信合作业务的基本路径。

关键词:银信合作信托发展现状创新路径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7-149-02
一、我国银信合作的现状及模式演变
银信合作指商业银行将客户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银信合作业务发展迅猛,如今已成为我国信托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然而近年来的发展规模却跌宕起伏,下图为2008年1月年至2013年3月各月公布发行规模的产品规模。

自2002年“一法两规”出台以来,我国银信合作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基本阶段。

第一阶段,中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只处在浅层次的业务合作阶段,业务开展形式主要为信托公司运用商业银行的销售网点和客户规模进行信托产品的销售,这一途径有效地解决了集合资金信托产品“200份”和“5万元”的限制,信托公司以商业银行的客户资
源优势弥补自身募集能力不足的缺陷。

但该项代理业务的收入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比例很小,并且商业银行担心该业务会造成自身存款和客户的流失,因此积极性并不高。

第二阶段,以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推出为标志展开。

商业银行通过信托公司将其信贷资产转化为理财产品向客户发售,并将募集到的资金通过信托的方式专项用于替换商业银行的存量贷款或向企业发放贷款。

这一创新型理财产品为银行灵活调整其财务结构及表外资产规模提供了途径,自此银行与信托公司拓展业务合作的主动性增强。

商业银行积极性的转变将双方引导向更深层次的合作:2006年民生银行推出的“双层信托—银信连结理财产品”使双方看到了共赢的商机,此后银信连结理财产品规模不断增长;交通银行成功收购重组湖北国投,标志着商业银行及信托公司开启了在股权层面上的深度合作{1}。

然而随着合作的深入,商业银行的主导地位的不断加强,双方间平等的合作逐渐转变为商业银行将信托视为灵活的政策手段和投融资工具。

随着政府信贷政策的变化,以规避信贷规模控制为主要目的而发行的融资类理财产品占比逐步上升。

信托公司作为商业银行曲线放贷的“平台”及“通道”,主动管理能力严重丧失。

第三阶段,以2008年银监会正式颁布《银行和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为起点,主要由监管当局对银信合作产品的一系列规范构成。

回顾历年银监会发布的各项监管政策,其内容大体由三方面组成:一是银信合作产品风险控制方面的规定。

如《银行和信托公司
业务合作指引》规定信托公司应当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托文件约定,及时、准确、充分、完整地向银行披露信息,揭示风险。

《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银信理财合作产品不得用于风险较高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二是出于宏观调控目的的有关信贷额度的约束。

如2009年发布的《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

2010年上半年信贷规模仍持续上升,银信合作监管政策被迫继续升级,这导致7月初银监会全面叫停银信合作业务。

在被叫停一个月后,银监会又颁布了《关于规范银信合作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银行将此前发生的银信合作的信贷资产在2010至2011年两年内全部转入表内,并按规定比率计提拨备和资本。

三是对提升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的规定。

如《关于加强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信托公司应在尽职调查、产品设计、项目决策和后期管理等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并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在《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信托公司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通过引导银信合作业务去信贷化以加强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

二、我国银信合作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银信合作是我国信托业发展的重要依托,但近年来银行合作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了许多现实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现行模式不利于信托公司提升主动管理水平。

现行模式阻碍信
托公司提升主动管理水平原因有二。

首先,在银信合作业务中商业银行长期处于强势地位,这导致资产转让及信贷类产品的发行规模不断上升,信托公司被动发挥通道作用,产品设计及资产管理优势难以发挥。

虽然《关于规范银信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30%的比例限制使融资类业务比例开始下降,但是商业银行采取其他方式规避监管。

如很多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并不披露与其合作的信托公司,同时银行还可将融资类产品隐藏在组合投资类产品之中,并且不公布具体的投资比例等{2}。

其次,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使信托公司在短时间内做大资产规模成为可能,因此该类业务逐渐成为某些信托公司掩盖其资产管理能力不足的手段,进而导致信托公司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动力不足。

2.削弱宏观调控效果。

据相关研究发现:银信合作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的发行与人民银行的调控力度成正比{3}。

在国家收紧银行信贷资金投放后,商业银行往往以信托为通道绕开信贷额度限制,为企业曲线放贷。

即使在现如今逐步规范化的过程中,商业银行依然会采取其他方式规避监管。

该项业务运作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和对某些行业(如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力度。

事实上,即使在转表完成后,由于仍存在监管盲区,银信合作业务依旧是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风险披露机制不完善。

信息不对称现象充斥银信合作业务市场。

首先,银信理财产品对投资者的风险披露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在销售过程中过分强调收益而忽略风险,并且多数商业银行未
能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及时向其投资者提供与价值变动相关的信息,风险提示及信息披露工作不到位。

同时大多数银信合作为异地合作,银行所在地监管部门难以掌握实际信贷情况{4},致使风险被进一步隐藏。

其次,融资类银信理财产品导致商业银行风险披露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银行通过银信合作业务调整存贷比、不良贷款率、中长期贷款比等监管指标。

银行资产质量下降会导致银行自身经营风险加大,进而可能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三、深入创新我国银信合作业务的基本路径
尽管近年来银信合作产品的发行规模有所下降,但其仍具有广泛的市场基础。

银行和信托公司致力于拓展业务领域,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投资者对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存在旺盛的需求,市场仍具发展潜力。

随着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大,行业发展会逐步规范化,而创新将成为银信合作健康发展的关键。

1.明确自身定位,对接双方优势以实现持续发展。

现有模式不利于银信合作业务的长远发展,信托公司应积极调整发展战略,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摒弃一味做大的观念,最终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

具体来讲,信托公司应明确自身定位,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管财”的信托本源,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产品设计。

同时在尽职调查、产品开发、价格设计、期间管理等方面承担主要责任,逐步成为银信合作的主导者。

而商业银行则应更多地利用其客户网络及公信力等优势充当营销与服务的平台。

通过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的优势对接,逐渐形成双方相对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模式。

2.推进产品创新,调整产品结构。

基于市场需求,加强产品设计与创新,为市场提供差异化产品将是银信理财产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优路径。

一是要推进产品创新,信托公司可以将信托功能创新运用于财产的分割、保护、税收和投资等服务,通过与商业银行客户资源的对接,向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和个人财富管理业务,使个人信托的模式成为银行提供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业务的优先选择{5}。

二是要调整产品结构,加速银信合作产品去信贷化进程,提高信托本源类银信理财产品的发行比例,摒弃通道型业务。

同时密切关注宏观调控政策,顺应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在国家支持的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高端制造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积极研究设计银信合作产品。

3.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加强监管力度。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是深入推进我国银信合作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条件,但目前我国信托业务开展的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一些最能体现信托制度优势的业务由于存在监管难题而“被叫停”,难以正常开展。

银监会应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银信合作业务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应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以及监管合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推动银信合作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注释:
{1}邢成.规范与创新:银信合作的现状与趋势[j].中国金融,2010(22):41-43
{2}荣娟.我国银信合作业务的发展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2
(44):35-36
{3}赵慈拉.银行集合理财计划与合规管理[j].中国货币市场,2009(2):42-45
{4}李茜.银信合作规范力度加大[n].上海金融报,2011.1.25 {5}张春华.我国银信合作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j].金融论苑,2011(9):176-178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北京 102206)(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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