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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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或疏忽导致患者受到损害,需要进行赔偿的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对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疗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费用的赔偿,包括患者因医疗事故而产生的治疗费用、康复费用、护理费用等;二是误工费的赔偿,即患者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三是伤残赔偿,即患者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身体功能永久性损害所产生的赔偿;四是精神损害赔偿,即患者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所产生的赔偿。

其次,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赔偿的原则,即医疗损害赔偿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能随意确定;二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即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应当公平、合理,不能偏袒一方;三是科学合理的原则,即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应当基于科学的依据确定,不能主观臆断;四是补偿性的原则,即医疗损害赔偿应当具有补偿性,能够有效弥补患者因医疗事故所遭受的损失。

再次,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医疗损害的程度,即患者因医疗事故所遭受的损害程度;二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程度,即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对于医疗损害的过失程度;三是患者的损失情况,即患者因医疗事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情况;四是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即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应当兼顾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不能一概而论。

同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尽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对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尽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一、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
1.治疗费:指受害人因受医疗损害而改变原来的诊断和治疗方式而需要支付的新诊疗
处方和住院费用等。

3.护理费:指受害人因受到医疗损害而不得不增加护理费用等。

4.家庭费:指受害人由于改变原来的治疗方式而增加的家庭支出等。

5.医疗过错损失费:指受害人按照正常待遇可能享受到的收入损失等。

6.补偿损失:指因受医疗损害而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或者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损失。

7.心理损失抚慰金:指受害人由于受医疗损害而遭受的精神折磨和身心伤害所产生的
精神损失抚慰金。

8.其他费用:指受害人因受损害而支付的处理事宜所产生的费用。

二、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1.治疗费补偿:受害人可以申请补偿实际支出的诊疗费用,不包含未实施的治疗费用。

4.家庭费补偿:受害人可以申请补偿家庭费用,包括实际支出以及额外支出。

5.医疗过错损失费补偿: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损失费补偿金数额不受限制,可以按
照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情况而定。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或疏忽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确立,不仅关乎患者的权益保障,也对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应当包括医疗损害的认定和赔偿的计算。

在医疗损害的认定上,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的实际损害情况,包括身体健康、经济损失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考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程度,以确定赔偿责任的大小。

在赔偿的计算上,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损失情况,合理确定赔偿的数额,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要做到公平合理。

其次,医疗损害赔偿标准还应当包括赔偿责任的主体范围。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既包括医疗机构,也包括医务人员个人。

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应当对其所雇佣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承担监管责任,因此在医疗损害赔偿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医务人员个人作为直接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其过失或疏忽也应当由其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医疗损害赔偿标准还应当包括赔偿方式和赔偿程序。

在赔偿方式上,可以采取一次性赔偿或分期赔偿的方式,以满足患者的实际需求。

在赔偿程序上,应当规定清晰的申请和审理程序,保障患者的申诉权利,同时也要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赔偿程序的滥用和拖延。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理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权益保障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因此,需要不断完善和细化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医疗损害赔偿制度,为医患双方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和服务保障。

2017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7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7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

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2017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医疗损害鉴定赔偿标准

医疗损害鉴定赔偿标准

医疗损害鉴定赔偿标准医疗损害鉴定赔偿标准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或者违法行为,导致患者身体健康受到损害,需要进行鉴定并确定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医疗损害鉴定赔偿标准的确立,对于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医疗损害鉴定赔偿标准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了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失责任、违法行为责任等。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医疗损害的赔偿应当进行合理确定,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医疗损害鉴定赔偿标准应当考虑损害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考虑患者受到的实际损害情况,包括身体健康损害的程度、治疗费用、精神损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只有全面考虑患者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合理的赔偿标准。

另外,医疗损害鉴定赔偿标准应当注重公平和公正。

在进行赔偿标准的确定时,需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只有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确定赔偿标准,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

最后,医疗损害鉴定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依靠专业的鉴定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在进行医疗损害的鉴定和赔偿标准的确定时,需要依靠专业的鉴定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只有依靠专业的评估机构和专业人员,才能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鉴定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损害的具体情况,注重公平和公正,依靠专业的鉴定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只有在这些基础上,才能确定合理、公正的赔偿标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根据医疗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来确定的。

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因业务操作不当、技术失误、设备故障、医患沟通不畅等原因,给患者造成的一定损害的行为。

医疗损害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给患者造成的身体、精神、经济等各方面的实际损害。

1.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院费、护理费、康复费、鉴定费等与患者因医疗事故发生而直接产生的经济支出,以及由于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工作能力减退、致残或丧失的工伤赔偿金、伤残津贴等。

3.身体损害赔偿:包括由于医疗事故导致患者的身体伤害,涉及康复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4.丧失生活质量赔偿:包括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生活质量下降、丧失家庭角色等带来的损害,涉及家庭侍护费、护理费、生活费等。

1.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根据患者的实际医疗费用和丧失的工作收入等因素进行计算,一般按照患者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赔偿。

此外,还需要对医疗费用进行合理的鉴定和审核,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根据患者精神损害的程度和影响进行评估,并结合司法实践和相关指导意见进行赔偿。

一般情况下,精神赔偿金的标准较为模糊,需要根据具体案例和法律原则进行具体的判断。

3.身体赔偿金的标准:根据患者的身体损伤程度、残疾程度、康复需要等因素进行评估,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进行赔偿计算。

4.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等赔偿标准:根据患者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需要和损失进行计算,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赔偿。

总之,医疗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既要考虑患者的实际损害,也要兼顾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赔偿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保证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同时,提高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水平,减少和避免医疗损害的发生,对于维护医患关系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安徽省工伤,人身损害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安徽省工伤,人身损害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安徽省工伤,人身损害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工伤赔偿项目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3、伤残就业补助金4、医疗费5、误工费6、住院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必要营养费9、鉴定费10、住宿费(异地)11、交通费12、生活护理费人损赔偿项目1、误工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护理费4、残疾赔偿金5、必要营养费6、住宿费(异地)7、被扶养人生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鉴定费10、医疗费11、交通费12、丧葬费13、死亡补偿费14、后续治疗费15、精神抚慰金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陪护费:(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注: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注: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凭据支付)(十)住宿费:(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十二)后续治疗费: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注: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2017年最新版)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标准(2017年最新版)1. 医疗费:受害人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因健康受损需要进一步治疗,无论患者经治疗后痊愈、残废还是死亡,这其中都有部分医疗费用属于因医疗事故发生而支出的不必要的费用,如果医疗事故造成了不良后果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后续治疗,还需要支付将来所需的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应当与损失相一致。

主要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检查费、药品费等,一般主张应当是在医疗上认为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基本费用。

2. 陪护费:受害人因医疗过错受到伤害,在治疗过程中由于病情需要由家属或家属雇人看护的,应当由加害方支付陪护费。

这部分费用应当结合当地的工资水平及看护工作的复杂程度与时间长短来进行计算。

我国《条例》中规定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这种计算方法是较合理的。

3. 交通费、住宿费:受害人因住院、出院、往返于医院进行治疗或转院时所花费的交通费,及异地治疗时的住宿费应当由加害方支付,同时,受害人的亲属确有必要支付的为探视及陪护受害人的费用也应当由加害方赔偿。

这笔费用必须要综合考虑受害人受伤部位、受伤程度、交通状况等情况,必须是医疗上及社会公众观念认为必要的也是合理的才可以得到赔偿,所以这种情况下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住宿费的赔偿标准,原则上是按照公务员出差住宿标准,但是由于现行规定中这种标准过低,故法官在实践中确定的赔偿标准可以适当高于公务员标准。

我国《条例》中规定了接受该项费用赔偿的人数限为2 人,有效地防止了受害方可能出现的过分索赔要求,具有合理性。

4. 住院杂费:主要包括日用品杂货费、伙食补助费、通信费甚至书报费等。

由于这项费用因受害人的具体情况会有很大弹性,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不宜按具体项目进行计算,采取一揽子定额化方式比较合适,将其计入损害赔偿额内。

我国《条例》对此项规定为定额方式,即按照损害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实践中争议也不大。

2017医疗损害事故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2017医疗损害事故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医疗损害事故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一、共有赔偿项目1、医疗费(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7)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交通费(1)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2017年最新版)

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2017年最新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所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基本一致,将原医疗事故的一次性补偿制度正式确立为民事损害赔偿制度。

但在具体的医疗事故处理中,如何确定赔偿项目,正确计算赔偿数额,由于目前未出台相关解释,以致出现医患双方乃至卫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因理解不一而发生分歧的情况。

本文根据条例的起草背景和立法原意,结合《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就医疗事故中如何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赔偿数额问题进行探讨。

(一)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

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的规定,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

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医疗费还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和“适当的美容费”,仅作参考。

2、“原发病医疗费用”是指非医疗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疗本身原有疾病的医疗费用。

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一:引言医疗损害赔偿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患者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疏忽或错误而遭受到身体、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导致经济损失或非经济损失。

本文档旨在明确医疗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和相应的标准,以便在发生医疗损害时,依法进行赔偿。

二: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1. 医疗费用赔偿1.1 住院费用标准:根据患者实际住院天数和医疗费用细则计算。

1.2 手术费用标准:根据手术种类、难度和医疗费用细则计算。

1.3 治疗费用标准:根据治疗方案、疗程和医疗费用细则计算。

1.4 康复费用标准:根据康复方案、疗程和医疗费用细则计算。

1.5 药品费用标准:根据患者实际用药情况和医疗费用细则计算。

2. 护理费用赔偿2.1 护理人员工资标准:根据护理人员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计算。

2.2 护理设备费用标准:根据护理设备种类和使用时长计算。

3. 误工费用赔偿标准:根据患者实际工作损失的时间和工资水平计算。

4. 交通费用赔偿标准:根据患者往返医院的交通距离和交通工具计算。

5. 精神损害赔偿5.1 精神痛苦费用标准:根据患者受到的精神痛苦程度和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细则计算。

5.2 心理咨询费用标准:根据心理咨询师的咨询费用和次数计算。

6. 遗产损失赔偿6.1 身体功能受损造成的遗产损失标准:根据身体功能损害程度和相应的遗产损失赔偿细则计算。

6.2 经济收入受损造成的遗产损失标准:根据患者实际经济收入和收入损失的时间计算。

7. 惩罚性赔偿标准:根据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严重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三: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1. 医疗费用细则2. 护理费用细则3. 精神损害赔偿细则4. 遗产损失赔偿细则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损害:指在医疗过程中患者因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疏忽或错误而遭受到身体、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

2. 经济损失:指医疗损害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等。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如何的
1、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医疗纠纷的特点
1、主体为医患双方。

2、客体为患者的人身,主要是生命权或健康权。

3、存在于诊疗护理过程中
4、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新特点:医疗纠纷的数量日渐增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数量也在增加。

患方要求的赔偿数额越来越高。

另外,新闻媒介热衷于对医疗纠纷的报道,时有失实或歪曲,对医疗纠纷的增加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医疗纠纷在处理的时候,是有一定的程序和规定的,我们应该按照相关的程序及时的处理医疗纠纷,这样才能给受害方一个合理的交代,处理好相关事宜。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及标准(2017年最新版)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及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及标准(2017年最新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及标准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

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三)医药费。

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五)住院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

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误工时间。

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

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仅计算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实际痊愈之日计算;受害人出院时伤情仍末痊愈的。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对于医疗事故,相关法律规定了悬殊巨大的赔偿标准。

对此,我们应当调整思路,赋予赔偿请求人侵权归责的选择权。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对这一案件的判决,突破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过低、不能平等保护受害患者及近亲属合法权益的现状,对医疗事故赔偿采用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标准确定赔偿责任,将受害患者作为人格平等的民事主体,平等保护其合法权益,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和《解释》赔偿标准的强烈反差我们之所以如此评价这个案件的判决,其背景在于《条例》和《解释》赔偿标准存在强烈的反差。

2002年4月4日公布的《条例》对于医疗过失造成的医疗事故损害,规定了较低的赔偿标准,对具有一定福利性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保护,而2003年12月4日通过的《解释》规定了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确定的赔偿标准远远高于《条例》的规定。

实践中,鉴于《条例》是有效的行政法规,法院对医疗事故采用“差别对待”的政策,如果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适用《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而以医疗侵权或者医疗过错起诉的案件,则适用《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

其适用差别显而易见,构成医疗事故较重的医疗损害,只能得到较低的赔偿,而损害没有那么严重的医疗过失或者医疗过错,则能够得到更多的赔偿。

这样的不公平,在最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铁定的规则。

这种“严格执法”的结果,就是对受害患者的不平等保护。

笔者认为,医疗机构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社会福利性质的机构,其因过失造成医疗事故,适当降低赔偿标准,是应该的。

这是因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费用负担都是来源于全体患者的医疗收费。

我国的医疗机构是事业单位,基本上是自收自支,其赔偿费用只能来源于医疗收费。

如果让医疗机构负担过重的损害赔偿责任,超过其负担能力的部分,必然要转嫁到全体患者身上,唯一的办法,就是增加医疗收费。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及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最新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及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最新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及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最新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医疗行为中,由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导致的患者损害,应当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进行赔偿的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医疗事故处理的公正和合理。

1.丧失劳动能力损失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根据被害人的具体情况,如年龄、工作状况、收入状况等进行鉴定,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2.死亡损害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需要给予亲属一定的经济赔偿,包括丧葬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3.医疗费用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导致患者需要支付额外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需要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进行赔偿。

4.精神抚慰金:医疗事故给患者或其亲属造成了精神痛苦或心理创伤,需要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金作为补偿。

5.其他损失赔偿标准:包括患者的财产损失、伤残补偿等。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最新变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对医疗损害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例如,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事故赔偿进行了具体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医疗纠纷调解和仲裁机构逐渐建立,对医疗损害赔偿标准进行了具体评定。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以司法解释和相关法规为基础,对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进行细化分类,并分别对各种损害赋予不同的赔偿金额。

同时,为了减少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我国也在不断推进医疗事故预防和纠纷化解体系的建设,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

总的来说,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制定和更新是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促进医疗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加强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培养,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避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害。

金华市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金华市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金华市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浙江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金华市的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事故分类和伤害程度
(一)医疗事故分类:
1.一般医疗事故;
2.重大医疗事故。

(二)伤害程度:
1.轻微损伤;
2.轻伤;
3.重伤;
4.特别重伤。

二、医疗损害赔偿内容
(一)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营养费、住宿费:适用于重伤和特别重伤患者,最高不超过治疗费的30%。

(三)损失补偿:包括误工费、残疾补助金、身体损害赔偿金等。

(四)精神损失抚慰金:适用于导致轻伤以上患者精神损失的医疗事故,标准为1万至10万元不等。

(五)死亡赔偿金:适用于死亡的情况,标准不得低于20万元。

三、赔偿标准
(一)轻微损伤:医疗费用、营养费、住宿费、误工费等费用合计在1万元以下。

(二)轻伤:医疗费用、营养费、住宿费、误工费等费用合计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

(三)重伤:医疗费用、营养费、住宿费、误工费等费用合计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

(四)特别重伤:医疗费用、营养费、住宿费、误工费等费用合计在50万元以上。

以上仅作为参考,具体的医疗损害赔偿标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

2017一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7最新)

2017一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一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7最新)医疗事故具体的赔偿年限和赔偿金额,根据医疗事故等级确定,一级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伤残。

下面是赢了网的小编整理2017一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希望能帮到您。

2017一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

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2、误工费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

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级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指患者死亡,家属可获得丧葬费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最新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

No matter how ingenious calculations are in this world, people are not counted as oneself. In the world, it is impossible to escape the joys and sorrows. I wish to meet such a person, who would only be calculated by him inhis whole lif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医疗纠纷赔偿标准年是多少?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如今一些民营医院医疗水平低,管理差,经常发生医疗事故,这会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

其实大部分医疗纠纷都是由于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

作为责任方,医疗机构必须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不然患者及家属可以向医疗卫生部门投诉。

那么医疗纠纷赔偿标准年是多少?下面我们看看是怎么说的。

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2017年是多少?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医疗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1、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2、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3、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1、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2、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参加处理人员费用1、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2、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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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医疗损害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第一部分:共有赔偿项目1、医疗费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3)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4)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1)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4)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5)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6)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1)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2)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3)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5)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6)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7)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交通费1)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及伙食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被抚养人生活费1)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2)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3)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4)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9、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第二部分:死亡患者赔偿项目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伤残患者赔偿项目1、残疾赔偿金1)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1)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2)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3)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1)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 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4、其他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来源:(医疗损害赔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yl/392384.html)医疗纠纷.相关法律知识•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有哪些/yl/656824.html•男科医患纠纷律师处理的法律依据/yl/656823.html•胆囊切除手术损伤胆管医疗事故要赔偿多少钱/yl/656822.html•发生了车祸医疗费谁出/yl/656821.html•引起医患暴力的情形 /yl/656820.html •医疗纠纷赔偿协议范本/yl/656819.html•医疗纠纷医学鉴定陈述书/yl/656818.html•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的策略/yl/656817.html•医疗事故赔偿判决书 /yl/656816.html •医院是责任方怎么赔偿/yl/656815.html•影像科如何避免医患纠纷/yl/656814.html•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错/yl/656813.html•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yl/656812.html•医疗过错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进行的/yl/656811.html•医疗过错赔偿的问题怎么计算/yl/656810.html•医疗事故鉴定是必须做的吗/yl/656809.html•医疗过错纠纷答辩状范文/yl/656808.html•医院乱检查要承担法律责任吗/yl/656807.html•医疗过错找哪里投诉 /yl/656806.html •重庆市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yl/656805.html•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yl/656804.html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 /yl/656803.html•医疗过错二次手术费有谁承担/yl/656802.html•医院有过错患者拒不支付医疗费是否合法/yl/656801.html•医疗损害赔偿申请书(2018最新)/yl/656800.html•医疗责任赔偿标准(2018年)/yl/656799.html•个人申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执业资格有哪些条件/yl/656798.html•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申请书(2018最新)/yl/656797.html•医生医疗过错都有哪些/yl/656796.html•医疗过错参与度的判定依据和评定方法什么/yl/656795.html•医疗过错精神抚慰金是怎样认定的/yl/656794.html•医疗过错责任划分是什么样子的/yl/656793.html•作为医生如何处理医患纠纷/yl/656792.html•医疗过错次要责任是什么/yl/656791.html•四级医疗事故赔几万 /yl/656790.html •工伤医疗费和工伤康复费的报销标准(2018年)/yl/656789.html•工伤的医疗过错能否获得双重赔偿/yl/656788.html•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可以私人申请吗/yl/656787.html•申请解除医疗强制书书写格式2018/yl/656786.html•什么是劣药,什么情形的药品按劣药处理/yl/656785.html•医疗事故导致7级伤残赔偿多少钱/yl/656784.html•造成医疗责任事故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吗/yl/656783.html•医生骨折误诊为软组织损伤赔偿多少钱/yl/656782.html•民警如何处置医患纠纷/yl/656781.html•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许可规定(2018)/yl/656780.html•医疗过错赔偿纠纷审理程序是什么/yl/656779.html•眼睛工伤9级能赔多少万,工伤评级鉴定标准(2018年)是什么/yl/656778.html•车祸伤残鉴定标准(2018年)为三级赔偿多少钱/yl/656777.html•医疗纠纷鉴定费减免是怎么规定(2018)的/yl/656776.html•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yl/656775.html•造成医疗过错由谁举证/yl/656774.html•医院摔伤如何赔偿 /yl/656773.html •关于修订(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的决定/yl/656772.html•患者有权复印病历材料吗/yl/656771.html•医患纠纷协议范文 /yl/656770.html •医疗过错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yl/656769.html•法医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yl/656768.html•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2018)的/yl/656767.html•遭遇医疗事故应该如何打官司/yl/656766.html•医疗事故调解可以向哪个部门申请/yl/656765.html•人体重轻伤鉴定标准(2018年)/yl/656764.html•胆管损伤医疗过错如何认定/yl/656763.html•医疗事故中的伤残三级赔偿多少钱/yl/656762.html•最高法:紧急情况下经批准的医疗措施不承担赔偿责任/yl/656761.html•医患律师怎么处理医疗纠纷/yl/656760.html•二次缝合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如何划分/yl/656759.html•医疗机构效验申请书(2018最新)要怎么填写/yl/656758.html•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是什么/yl/656757.html•浙江省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2018年)是多少/yl/656756.html•上海医患投诉后医调委是怎么调解的/yl/656755.html•什么叫医疗过错,该如何判定医疗过错/yl/656754.html•能否限制或排斥非本地区生产的药品进入本地区/yl/656753.html•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2018最新)模板书写格式2018 /yl/656752.html•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申请补助吗/yl/656751.html•三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yl/656750.html•面对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处理/yl/656749.html•医疗差错赔偿 /yl/656748.html •医疗过错听证程序具体是什么样的/yl/656747.html•医疗过错参与度赔偿的评定方法是什么/yl/656746.html•法医鉴定为重伤的赔偿标准(2018年)/yl/656745.html•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yl/656744.html•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yl/656743.html•医疗纠纷的处理与索赔有什么法律规定2018(2018) /yl/656742.html•强制医疗存在的情况有哪些/yl/656741.html•医疗纠纷如何确定医疗费赔偿数额/yl/656740.html•医疗过失医疗过错的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yl/656739.html•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区别在哪里/yl/656738.html•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和医患纠纷处理依据的法律法规有什么/yl/656737.html•医疗期内可以做工伤鉴定吗/yl/656736.html•2018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年)/yl/656735.html•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抽验时收不收费/yl/656734.html•医院医死胎儿赔偿多少钱/yl/656733.html•医疗纠纷的维权途径有哪些/yl/656732.html•医疗事故责任承担者的确认方法是什么样子的/yl/656731.html•康复科医患协议应该书写格式2018/yl/656730.html•法医鉴定和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yl/656729.html•医疗纠纷调解后有异议怎么办/yl/656728.html•江油法医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yl/656727.html•医院治死病人赔多少钱/yl/656726.html•医疗纠纷索赔额超过2万的是否可以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yl/656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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