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前的准备及其实施PPT(2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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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检查是防范事故的一种有效手段。
事故的发生,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占88%ຫໍສະໝຸດ Baidu是 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占10%,是无法抗拒因素引起的 占2%。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只有通过检查 发现,进行纠违和整改,消除隐患。
第一篇 安全检查的 意义 (为何查)
第二篇 安全检查的步骤 (怎么查)
●安全检查前的准备(制定检查计划) ●安全检查的实施 ●安全检查情况的汇总
(6)高空悬挂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制定 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 区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 一指挥;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7)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安全检查的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一般方式 1、询问 2、查阅资料 3、现场勘查 4、仪器检测 5、其他检查方式(比如,进行人员考试,操作演
习)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企业有否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的规定,企业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包含11方面的内容: (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2)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 (4)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 (5)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 (6)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7)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 (8)安全生产台帐的管理; (9)应急救援措施; (10)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11)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内容。
B、电焊工作业必须坚持“五不动火”: 1)不见有效的动火申请不动火; 2)未经认真检查逐条落实防火措施不动火; 3)没有动火监护人在场不动火; 4)没有配备消防器材不动火; 5)未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不动火。
C、电焊工做到“十不烧”:
1)焊工无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不能烧; 2)凡属于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经审批不能烧; 3)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情况不能烧; 4)不了解焊、割内部是否安全不能烧; 5)盛装过易燃、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
3、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从业人员是否遵章守规。主要指员工现场操作是否按
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同行业员 工劳保用品配备、使用有不同的规定。如建筑工人要配 备、使用安全帽、工作服、解放鞋、手套等;粉碎工要 重点配备、使用防尘毒口罩;钳工、机床工重点配备、 使用防护皮鞋、防护眼镜;等等。具体按照浙江省职工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执行。 (2)车间、仓库环境是否整洁,物资堆放是否有序。比如 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曝晒、倒立,并且两重气瓶不能在 距离5米内堆放等。 (3)危险物品管理是否规范(比如,剧毒品管理双人、双 锁、双本帐[进、出] ,危险化学品要专库存放,要有安 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 (4)重点项目、重点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安全装置和安全警 示标志;
安全检查
主讲人: 南海荣
一、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要求。
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由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 救援和事故查处四个环节构成。其中,安全检查是源头 管理和过程控制的主要环节。
二、安全检查是安监人员和工会干部的一项重要 职权。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 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 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 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 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 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一、安全检查前的准备(制定检查计划)
(一)确定检查对象及重点; (二)了解被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有关情况,分析其可能存
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危险部位; (三)抽调检查人员; (四)明确检查组人员职责,进行人员分工; (五)制定安全检查表,确定检查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 (六)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被检查对象的有关规定; (七)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和装备; (八)准备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5)使用动火是否经过审批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动火有“六大禁令”、“五 不动火”、“十不烧”:
A、危化品从业单位动火“六大禁令”: 1)没有获得批准的动火证,严禁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禁动火; 3)设备、管道、储罐等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禁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禁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禁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
2、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 备安全生产10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生产经营单 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 (6)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7)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9)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资格证;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包容性内容)
烧;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及设备,未采取可靠的安全
措施不能烧;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烧; 8)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彻底清洗或采取有效的
安全措施前不能烧; 9)作业部位和外单位相接触,在未弄清对外单位有否影响,
或明知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不能烧; 10)场所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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