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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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煤矿。

第三条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监察处等业务处室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查处的职责。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责任。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六条公司每月对各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____次,对高瓦斯、容易自燃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每月排查____次;煤矿每周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____次;各煤矿科、队、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第七条公司每月召开一次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煤矿每周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办公会议。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隐患登记建档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

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重大隐患由矿长____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标准的“五定”原则进行停产整改。

第十条对确认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由公司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

决定书应包括系列内容:(一)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二)按照《公司煤矿安全隐患处罚办法》,对矿井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三)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一般隐患要下达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十一条煤矿自接到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必须立即按照要求实施停产整顿(停止作业)。

由煤矿主要负责人____制定停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并上报公司。

停产整顿期间,煤矿要____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所有隐患都要按照“零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一、事故隐患定义和分类(一)事故隐患的定义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的分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和《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等系列文件,结合我矿实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根据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缺陷,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危及大部分人的生命安全,具体认定、排查、治理及报告见《**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督管理办法》。

一般事故隐患(下文所指均为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及时整改,造不成严重后果的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按安全隐患的涉及范围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自身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安全隐患;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矿解决的安全隐患;C级:由区队、各职能单位必须解决的安全隐患。

按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一通三防、机电运输、水害、安全防护及其它。

二、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划分(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党委书记、驻矿安监处处长成员:矿副总以上领导、驻矿安监处安监科科长、生产办主管、总工办主管、机电办主管、通防办主管、运输区区长、支护区区长、保卫科科长(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小组职责1.矿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总工程师负责制和隐患整改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凡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Λ类隐患排查与整治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分管副总为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具体责任人;3.隐患整改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

矿长对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把安全整治责任落实到分管矿领导。

分管矿领导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随时组织职能单位研究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落实整改事故隐患;4.各职能单位针对矿现场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在业务范围内积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做到在规定的限期内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人落实;5.公司安监局负责对A级安全隐患进行监控,并指定专人跟踪监督落实;驻矿安监处负责对B级、C级安全隐患进行监控,并指定专人跟踪监督落实;小班检查发现现场可立即解决的隐患,由跟班安监员现场监督落实解决;安监局负责对A级安全隐患整改验收,驻矿安监处负责对B级、C级隐患整改验收,“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和原则第二条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则是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分类管理、层级负责、持续改进。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领导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

第五条领导机构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程序,保证工作的高效和科学。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八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分级管理,根据不同层级的责任和任务,划分不同的隐患排查治理区域。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技术标准,明确隐患排查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全面覆盖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和环境,包括设备设施、作业过程、作业环境等。

第十一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依据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排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及时跟踪和分析隐患的整改情况,确保隐患的彻底消除。

第五章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第十三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规模进行,确保全面覆盖。

第十四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保证人员到岗、设备到位、工作程序规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采用定期巡视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隐患排查的全面性。

第十六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加强隐患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形成科学的隐患排查报告。

第十七条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及时处理和上报发现的隐患,确保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六章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任何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都必须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报告当班带班矿级领导、值班矿长和信息调度指挥中心。

二、信息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当天值班矿领导和矿长,矿长要立即组织成立重大隐患治理领导组,召开专项会议,决定受影响停工区域,并按规定上报公司和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并在主井口检身房悬挂“重大事故隐患公告牌”,公告牌应标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隐患内容、停工区域、整改期限与整改责任人。

三、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和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当包括:1、隐患的基本情况和产生原因;2、隐患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治理难易程;3、需要停产治理的区域;4、发现隐患后采取的安全措施。

(二)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治理的方法和措施;3、落实的经费和物资;4、治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5、治理的时限、进度安排和停产区域;6、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制定的应急预案。

(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组织制定与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责任科室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对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规定的治理期限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延期说明进行备案。

延期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延期的原因;2、已完成的治理工作情况;3、申请延期期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五)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全程跟踪督办、验收,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跟班进行监管,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作业。

(六)作业过程中出现险情时,应撤离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

(七)对于本矿主动上报并按规定停产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确认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根据规定销号、摘牌、恢复生产,并及时上报公司与相关政府单位。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报告、治理和整改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发现、有效治理。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等环节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第二章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排查工作应当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通风、防尘、防灭火、防治水、机电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等安全设施运行状况;(三)矿井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四)矿井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工艺等;(五)矿井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六)其他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重大事故隐患等级。

重大事故隐患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重大事故隐患等级,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期限等。

第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包括以下内容:(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撤出作业人员,进行治理;(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限制生产,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治理;(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加强监测监控,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治理。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全矿的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规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制订制度。

第二条每月3号前由安全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矿井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要认真全面,分工要细、责任明确。

第三条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各业务部门对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全面负责。

第四条矿井重大隐患是指在煤矿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因素。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皆为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一)超设计或核定生产能力生产,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二)受瓦斯、煤尘、自然发火、顶板、水害威胁,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三)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的;
(四)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保安煤柱岩柱的;
(五)煤矿安全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不符合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六)其它可能导致煤矿重大事故的危险性因素。

第五条技术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措施),并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资金、责任人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监部负责监督重大隐患排查制订的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第七条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制订出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将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报办事处备案。

第九条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排查未排查的,或排查出未采取措施治理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范围1、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每月召开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必需的人、财、物。

2、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具体负责,____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对冲击地压、“一通三防”和防冶水等重大隐患的排查处理具体负责。

3、各分管副矿长、公司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负责对安全隐患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治理整改。

4、安监处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对危及安全生产隐患不进行排查处理而继续生产时有权停止作业。

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对安全隐患排查汇总、整改、落实、监督、____验收负直接责任。

5、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对所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处理工作。

6、各业务科室在分管领导统一部署下,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并对各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参加验收。

7、驻外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抓好监督整改。

8、地面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执行《华丰煤矿地面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规定》。

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一)矿井安全隐患的识别、分类1、矿井安全隐患按其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a、b、c三级事故隐患。

a级隐患: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隐患;b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作量,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隐患: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由区队必须解决的隐患;2、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他。

(二)隐患排查为将各类事故消除在未发生之前,建立矿井、专业、区队、班组、岗位“五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行〔2015〕11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1.事故隐患的定义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重大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矿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专业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判定。

(2)一般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矿自身能够整改的事故隐患,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指整改难度大,需矿协调组织整改;B级指整改难度较大,需由职能科室协助整改;C级指队、厂、班组能够自行解决的隐患。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基建副矿长成员:通风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生产指挥中心、机电设备管理部、矿压办、组织人事部、后勤保障部(保卫科、物业)、党群工作部、党政办、工会及各生产单位负责人、驻矿单位负责人、承包商负责人下设矿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主任:安全环保部部长成员:安全环保部所有人员、各科、队、厂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第五条职责1.矿长(党委书记)职责:(1)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3)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机电等业务科室、生产单位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全面隐患排查,组织召开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4)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督促限期整改;(5)合理调配人、财、物,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投入;2.党委副书记(1)协助矿长开展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两堂一舍”、维稳、治安保卫、车辆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公司各专业部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____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____‟____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第二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控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成员: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机电、安检、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培训、财务、供销、劳资、综合科等科室负责人,____组负责人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定期____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任;对各专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台帐,监督隐患治理。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过程,是体现安全管理质量的重要内容。

各科室、队组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科室、队组要成立相应隐患排查治理____机构,定期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第三章隐患分级管控和治理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第16____),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山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参照有关国家重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煤矿矿长做为法定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____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煤矿事故隐患是指煤矿现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上存在可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1〉a类:难度大,煤矿解决不了的。

2〉b类: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矿里解决的。

3〉c 类:难度由班组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

滑坡、机电、运输、____、火灾、水害和其他。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1.a类。

事故隐患的确认上报,煤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分类排查,登记造册,凡属于煤矿难解决的隐患,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

2.b类。

煤矿可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职____有关人员进行对出事地点排查,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3.c类。

隐患在班组长的监督下,由班组长和所在班组成员共同处理完毕,在处理过程中若发现难度增大时,可上报煤矿安监科重新定级后____处理,不可蛮干或强行处理。

一、滑坡事故排查治理制度1、煤矿矿长每周对所有采场的边坡、排土场的边坡以及台阶进行排查一次,做到事故隐患清楚,并落实相应措施。

2、煤矿安全副矿长、技术员,要经常观察采场工作帮、非工作帮,排土场边坡等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请矿长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3、安全员要每天对采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应将人员以及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就是指排查、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经过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一、事故隐患排查由全员按照周期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后进行筛选,分级治理。

二、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负责。

三、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

四、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防止事故发生,对于当班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隐患,安全技术措施可以采取口头告知的形式。

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有班组长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员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标识,安全员现场监督。

五、确定合理的隐患治理时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时限越短越好。

六、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可以升级管理,但不能降级管理。

对于治理不彻底的隐患,必须进行升级治理。

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通常涉及资金、设备、人员等资源保障和协调,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和区应急管理局。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5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5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第一条矿井事故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企业自身解决不了,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帮助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科、队自身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由科、队自身必须解决的隐患。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类。

第二条对A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矿长、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监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第六条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2)一、引言事故隐患的存在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为了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和治理,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效进行,减少和防止事故隐患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包括对生产设备、工作环境、作业流程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

四、制度内容(一)排查治理周期1. 定期排查: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企业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2. 不定期排查:根据实际需要,企业可以不定期进行局部排查,重点关注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区域。

(二)排查治理责任1. 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方案,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附件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以及地方政府、上级公司安全工作总体部署,特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着力落实安全责任,整治事故隐患,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领导组组长:(党支部书记、矿长)副组长:(经理)(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经营副矿长)(财务总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兼工会主席)组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各科室、队(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监察督查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督查科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及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上报、归类分析、督办落实、验收销号等方面工作。

业务科室:安全监察督查科/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机电运输科、通防科、生产技术科、综合调度监控信息中心、地测防治水科、环保职业卫生科、综合治理保卫科、行政综合办公室、财经管理运营科、人力资源培训科、供应销售科、后勤服务中心、队组、班组、岗位三、工作职责(一)办公室职责1、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

2、具体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各层级责任制、考核奖惩等内容。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接受监督。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5篇)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5篇)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例子:一、目的和原则1. 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1. 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三、隐患排查1. 每月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分级排查,先排查重点部位、重点区域。

3. 采取现场巡查和检查设备、设施运转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四、隐患整改1. 隐患整改责任人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

2. 对于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

3. 完成整改后,要进行复查确认整改到位。

五、隐患报告和记录1. 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对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进行记录,用于后续的回顾和总结。

六、奖惩措施1. 对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 对违反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纪律处分。

七、宣传教育和培训1. 对煤矿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强化职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以上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一个示例,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2)为加大我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明确各级人员安全隐患排查职责和任务,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掘进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安检科科长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排、信息采集筛选、督促落实整改、制度考核及治理情况上报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职责1、矿长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5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5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第一条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矿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矿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单位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____核实并____整改。

第三条矿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科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____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剥离、穿孔、____、采装、运输或开拓、采准、切割、回采或筑坝、放矿、闭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科室每周、班组每天至少____一次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矿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矿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矿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市、县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矿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市、县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____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主要负责人____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市、县安监局备案、销号。

第八条矿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1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平安根底工作的监察,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平安消费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煤矿平安消费责任,预防煤矿消费平安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平安和煤矿平安消费,特制定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这三项制度间有着内在的联络,缺一不可,其中排查是前提,治理是目的,报告是保证,通过报告,增加透明度,加大自身压力。

第二条隐患排查责任制〔一〕煤矿企业是矿井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或经理〕对本矿平安消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矿〔井〕主要负责人〔矿长或经理〕对平安消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二〕各单位是本单位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区科队长〕对本单位平安消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区科队长〕对平安消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三〕班组、车间是当班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班 l 长对当班作业区域平安消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班组长对当班作业区域平安消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四〕各级人员责任 1.各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对所辖区域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2.各基层单位行政副职对正职负责,并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各基层单位技术员〔未设技术员的单位,由专业部门分管技术员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技术指导、监视管理责任。

4.各消费职能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搜集整理排查的隐患记录,落实责任,催促责任单位按期整改。

5.平安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综合管理。

6.副总对分管专业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技术指导和监视管理。

其中技术领导对平安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责技术指导和监视管理,并组织制订重大隐患整治的平安技术措施;消费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平安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负行政分管责任;平安领导对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行政监视责任。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为了提高煤矿生产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下面是一套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要点:
1.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组织
煤矿应设立专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组织,包括由煤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煤矿管理部门、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

2.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周期
煤矿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一般建议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

3.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内容
隐患排查应包括煤矿现场、设备、工艺、室内环境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具体包括矿山巷道、支护、排水、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生产设备、运输设备、高处作业、尘肺病防治、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排查。

4.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方法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可以采用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定向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5.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煤矿应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优先级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

6.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结果的处理和记录
煤矿应对每次隐患排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处理,包括记录已整改的隐患、已消除的隐患以及未整改、未消除的隐患,并及时通知责任人进行整改或处理。

以上是一套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要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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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山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参照有关国家重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煤矿矿长做为法定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煤矿事故隐患是指煤矿现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上存在可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
1〉A类:难度大,煤矿解决不了的。

2〉B类: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矿里解决的。

3〉C类:难度由班组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滑坡、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害和其他。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1.A类:事故隐患的确认上报,煤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分类排查,登记造册,凡属于煤矿难解决的隐患,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

2.B类:煤矿可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
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对出事地点排查,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3.C类:隐患在班组长的监督下,由班组长和所在班组成员共同处理完毕,在处理过程中若发现难度增大时,可上报煤矿安监科重新定级后组织处理,不可蛮干或强行处理。

一、滑坡事故排查治理制度
1、煤矿矿长每周对所有采场的边坡、排土场的边坡以及台阶进行排查一次,做到事故隐患清楚,并落实相应措施。

2、煤矿安全副矿长、技术员,要经常观察采场工作帮、非工作帮,排土场边坡等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请矿长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3、安全员要每天对采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应将人员以及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每个煤矿工人都要做好“自保、连保”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经常观察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迹象时,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向领导汇报。

二、机械事故排查治理制度
1、为确保煤矿各类机械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排查治理,预防各类机械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煤矿生产使用的各类车辆(包括翻斗车、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都必须车况完好,发动机、闸箱工作正常,液压系统、刹车系统、方向灵活可靠。

3、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必须正常,发现烧机油或尾气排放超标时立即查明原因到修理部进行维修。

4、运输车辆在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检查方向,刹车液压系统是否灵活可靠,车灯是否正常,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5、每隔10天,煤矿领导,车队长组织有经验的司机,对煤矿所用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车辆在运行或装车时,司机严禁离开驾驶室,严禁司机将身体、探出车外,要集中精力,注意车辆前后方有无人员和设备。

7、煤矿运输司机严禁将外来人员带进采场或排土场,一经发现处罚司机100元罚款。

三、爆破事故排查治理制度
1、爆破员领取火药时,必须按规定的管理程序办理领取手续,领到火药时必须立即亲自送到工作地点。

2、运送雷管时爆破员要用木制雷管箱领取运送并加锁,不得乘座汽车及其他工具。

3、引药必须在放炮地点附近装配,要选择在帮坡稳定,无伞檐和松动煤(岩)块,避开电器设备和带电物休的地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4、放炮时,母线与脚线的连接,线路检查和通电起爆工作,只许放
炮员一人操作。

5、放炮前,由班长发出放炮警号,等15秒后再放炮,放完炮后,谁布置的警戒由谁撤出。

6、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准移交别人,禁止将钥匙与放炮器连在一起,放炮后立即将钥匙取出,摘开母线并将线头接成短路。

7、放炮员必须在隐蔽的安全地点或躲避硐内放炮且距离放炮地点不小于200米,严禁短距离放炮。

8、通电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结成短路,再等15秒后才能沿线检查,找出原因。

9、处理瞎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10、处理瞎炮时,如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如是雷管等原因拒爆,应在距拒爆孔0.5~1.0米处重新穿孔装药爆破,孔深应与原孔相等,严禁按原穿孔位穿孔。

11、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岩)和未爆的电雷管。

12、工作人员未撤离到警戒线外或各路警戒岗哨未设置好或人数未清点时不准装装放炮。

四、水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在丰雨季节,采区主任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发现有大雨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防洪和排洪。

2、在雨季来临前,由生产矿长组织全矿人员对非工作帮环形排水
沟进行全面排查和修复,确保排水沟起到截流地表水和雨水的作用。

3、排水沟应经常检查、清淤,不应渗漏、倒灌或漫流。

当采场内有滑坡区时,应在滑坡区周围设截水沟。

当水沟经过有变形、裂缝的边坡地段时,应采取防渗措施。

4、技术员应对地下水位、水压及涌水量进行观测,因地下水水位升高,可能造成排土场或采场滑坡时,必须进行地下水疏干。

五、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矿长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对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组织处理。

2、安全副矿长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对所有建筑物、煤堆、排土场、仓库、油库、爆破器材库等处进行一次防火大检查。

禁止出现非生产性明火,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产生电气火花。

3、露天煤矿所使用的翻斗车、装载机、挖掘机以及主要设备等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4、采场爆破时,尽量使用水炮泥,防止产生炮火。

5、对揭露的老空火区,要及时浇灭,对煤工作面要进行必要的洒水工作。

6、对装车的原煤要严加注意,坚决不能将带火的煤装车外运。

7、散放的煤堆,要设专人进行洒水巡视,做好防范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碾压工作。

8、采场、煤场等都要铺设防火管路,保证足够的水源,以满足防灭火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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