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
最新-地形图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范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
1:1000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综述一、地形图要素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城市规划、建设有关的各项要素。
二、测量控制点各等级天文点、三角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等测量控制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条款规定符号表示;利用全球定位系统确定的等级控制点均按图式条款符号表示(不含图根点),分别在点名前加级别代号,A、B、C、E;水准点和经水准联测(或代水准联测)的各等级控制点高程注至;用三角高程测定的高程注至。
三、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墙角如防震加固垛的房屋,以垛外角测绘。
3、房屋一般不综合,应逐个表示,不同层数,不同结构性质、主要房屋和附加房屋都应分割表示。
城镇内的老居民区,房屋毗连、庭院套递,应根据房屋形式不同、屋脊高低不一、屋脊前后不齐等因素进行分割表示,所有分割线均用实线绘制。
A、房屋性质注记一般1—2层注“砖”、3—7层注“混”、8层以上注“砼”。
B、房屋层次注记凡楼顶搭建的临时性房屋不记层数;楼顶层阁楼、小型楼梯间低于米的不记层数;房屋地下室不算层数,在房屋性质后加注“D”字。
C、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简单房屋小于时,可用直线连接。
D、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²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E、走廊、悬空走廊及挑楼(多层房屋、上部是楼房、下面是走廊)。
均依《图式》表示。
F、阳台落地的按房屋测绘,不落地的一般阳台宽度在图上大于的依《图式》表示。
不落地阳台距地面高度不足1米的按落地处理。
G、栅房只表示固定的,临时性的不表示。
工程地形图的测绘方法及基本要求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一般都要使用地形图。
在某些情况下,当现有地形图的内容、比例尺或现实性等不能满足工程应用的需要时,则需要进行专门的地形测绘,包括水下地形测绘。
一般来说,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初步设计阶段可选用1:1000、1:20 00、1:5000、1:10000比例尺,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往往选用1:1000、1:500的比例尺。
一、工程地形图的测绘方法(1)全站仪数字测图全站仪数字测图是工程大比例尺地形测绘的主要方法,基于全站仪的数字测图系统主要有两种类型:1、分为数字测记模式(全站仪+电子手簿或人工记录数据再传输至成图系统中经处理生成数字图,内业成图);2、电子平板模式(全站仪+便携计算机或PDA个人数据助理,实地成图),实现“所见即所测,所见即所得”。
数字测图系统具有基本数据编辑加工、图形分层、符号配置等功能外,有些还具有属性数据录入与挂接、由离散点构建不规则三角网进而生成等高线、影响数据集成与叠加和不同数据格式转换等功能。
(2)GPS RTK数字测图技术,此方法完全与全站仪类似,利用RTK系统代替全站仪或与全站仪组合使用。
GPS RTK数字测图(3)数字摄影测量和遥感测图:对于大范围的地形图以及大型工程建设场地测绘等,可以 利用航摄影像、遥感影像、机载激光雷达扫描系统LIDAR或使用轻型飞机摄取影像,使用数字摄影测量或遥感图像处理系统生产生成DOM(数字正射影像图)、DEM(数字高程模型)、DRG(数字栅格地图)、DLG(数字线划地图)以及复合模式组成。
(4)车载移动测图系统测图 ,又称移动道路测量系统(MMS),以车辆为平台,集成 GPS接收机,视频传感器CCD,惯性导航系统INS,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快速采集道路和两旁的地形数据成图。
二、工程地形图测绘碎步测量的具体要求(1)全站仪数字测记模式:1 仪器设置:仪器对中偏差不大于 5mm。
要通过测定较远的另一已知点进行检校,平面位置较差不超过图上0.2mm,高程较差不超过1/5基本等高距。
地形图测绘规范
地形图测绘规范地形图是反映地球表面地形特征的专业测绘成果,是人们对地球表面地势、地貌、地物分布等特征的直观呈现。
地形图的编制需要遵循一定的测绘规范,以保证地形图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下面是地形图测绘规范的一些要点,共计1000字。
一、地形测绘规范的基本原则1. 准确性原则:地形图应准确反映地球表面地形特征,包括高程、坡度、坡向等信息。
2. 完备性原则:地形图应包含目标区域内所有重要的地形特征,如山脉、河流、湖泊、森林等。
3. 统一性原则:地形图的编制应遵循统一的坐标系统和符号规定,以确保不同地区的地形图之间的连续性和对比性。
4. 实用性原则:地形图应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提供直观、易懂的地形信息。
二、地形测绘数据的采集和处理1. 高程数据的采集:高程数据是地形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通过地面控制点的实地测量、卫星测高等手段获取,以确保高程数据的准确性。
2. 坡度和坡向数据的计算:根据高程数据,可以计算出各点的坡度和坡向,以表示地形的陡缓和走向。
3. 地物分布数据的采集:地物分布是地形图的重要内容之一,可以通过航空遥感、卫星影像、GPS测量等手段获取,以确保地物分布数据的准确性和完备性。
4. 地形数据的处理:对采集到的地形数据进行预处理,包括数据的筛选、分类、修正等,以消除异常值和噪声,提高地形数据的精度和可靠性。
三、地形图的编制要求1. 地图投影和坐标系:地形图应采用合适的地图投影和坐标系,以保证地图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地图比例尺:地形图的比例尺应根据目标区域的大小和特点确定,一般不小于1:10,000,以保证地图的细节和清晰度。
3. 符号规定:地形图的符号应遵循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以确保地图的一致性和易读性,同时可以根据目标区域的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4. 图例和注释:地形图应配备清晰明确的图例和注释,以帮助用户理解地图内容和使用方法。
四、地形图的制作和发布1. 制作软件和设备:地形图的制作应使用专业的地图制作软件和设备,以保证地图的质量和效率。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测绘2.3.1基本要求a)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b)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c)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d)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e) 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2.3.2 数据采集方法a)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b)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2.3.3 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 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b) 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c) 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2.3.4 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2.3.5 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3.6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1500地形图测量要求
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一、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2.4 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2.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2.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3.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
1:1000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综述一、地形图要素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城市规划、建设有关的各项要素。
二、测量控制点各等级天文点、三角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等测量控制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3.1—3.4条款规定符号表示;利用全球定位系统确定的等级控制点均按图式3.3条款符号表示(不含图根点),分别在点名前加级别代号,A、B、C、E;水准点和经水准联测(或代水准联测)的各等级控制点高程注至0.001m;用三角高程测定的高程注至0.01m。
三、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墙角如防震加固垛的房屋,以垛外角测绘。
3、房屋一般不综合,应逐个表示,不同层数,不同结构性质、主要房屋和附加房屋都应分割表示。
城镇内的老居民区,房屋毗连、庭院套递,应根据房屋形式不同、屋脊高低不一、屋脊前后不齐等因素进行分割表示,所有分割线均用实线绘制。
A、房屋性质注记一般1—2层注“砖”、3—7层注“混”、8层以上注“砼”。
B、房屋层次注记凡楼顶搭建的临时性房屋不记层数;楼顶层阁楼、小型楼梯间低于2.2米的不记层数;房屋地下室不算层数,在房屋性质后加注“D”字。
C、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D、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²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E、走廊、悬空走廊及挑楼(多层房屋、上部是楼房、下面是走廊)。
均依《图式》4.3.1.3表示。
F、阳台落地的按房屋测绘,不落地的一般阳台宽度在图上大于1.5mm的依《图式》4.3.1.3表示。
地形图测绘的技术要求以及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测绘方法
地形图测绘的技术要求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交通及辅助设施、管线及辅助设施、水系胡辅助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标注等。
地形图的测绘与取舍除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地形图的测绘,应真实反映地物、地貌的状况。
⑵测区内所有的等级控制点和图根控制点均应用图式绘于图上。
⑶房屋测绘简易棚房、临时工棚不予测绘,但以砌砖为墙体的较整齐正规的简易房屋则应测绘。
⑷花圃、绿化带①建筑区内的绿化带一般用花圃符号表示,大片的草坪用草地符号。
高出地面的花坛,用实线分隔;与地面同高的绿化地用地类界符号分隔,当花坛或绿化地的边界与内部道路重合时,重合部分只绘内部道路线。
②活树篱笆符号在图示中属于栏栅类地物,起隔离作用的带状灌木按此符号表示,花圃周边的矮冬青树虽然也起隔离作用,但它与花圃是一整体,主要作用还是绿化,因此可不绘活树篱笆符号。
⑸道路、河流公路应按图式绘路面线(铺面)和路肩线,路面线用0.3mm的粗实线,路边用0.1mm的细实线。
桥梁与道路连接处应按图式以适当的空隙予以分隔,以突出桥梁位置。
河流、小沟不需测注河(沟)底高程, 2.5m宽以下小沟的沟边,不绘陡坎符号。
⑹其它地物电力线、通讯线一律不连线,高压线只是在通过主干道路时连线。
地形图上电杆、路灯、消防栓、各类控制箱等地物的点位,应该是该地物的中心。
测量这些地物时,应采用偏镜法确定其中心位置的坐标,不应以棱镜的位置作为该地物的点位。
门墩的符号应与实地方向一致,方块符号的中心应是门墩的中心,不应随意标绘。
⑺注记单位名称的注记应简洁、准确。
②开发地块按以下三类情况注记:已平整或正在平整的地块注“平土区”;已开始施工的地区注“施工区”;无规则的挖掘沙、石土的场地注“乱掘区”,场地较长的明显陡坎,按实地情况测绘。
③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厂房不注“钢”,而注名“砼”。
一般铁皮房按照简易房表示。
④水系名称应用斜体字注记。
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
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1 地形图测绘1.1 图根控制测量图根控制点是直接供地形图测绘使用的依据。
图根控制点的密度应根据实地地物、地貌的复杂程度,地形图测绘的测量手段和作业方式等情况决定;图根点的密度不得小于每平方公里14个。
图根控制点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0.2米,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0.1米。
图根控制点宜选在地势较高、视野开阔的地方并应设定标志,相邻点间必须通视。
根据实地情况结合目前的测量设备以及技术手段,本测区图根控制点的平面测量可采用光电测距导线、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和GPS RTK等满足精度要求的方法。
图根控制点的高程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光电测距导线、GPS 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和GPS RTK等满足精度要求的方法。
当解析图根点不能满足测图要求时,可增补少量图解交会点或视距支点作为测站点测图。
由图根点上可支出一个支点,支点边长不宜大于地形点最大于400米。
1.1.1 图根控制测量采用光电测距导线施测时的要求图根平面控制测量应闭合或符合于路线等级控制点上。
当需要加密时,图根控制点不宜超过两次符合;条件受限时,可布设成支导线,支导线的边数不得超过3条。
图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导线全长小于3000米,平均边长300米,40,不小于1个测回,测角中误差小于±20秒,导线的方位角闭合差小于n导线相对闭合差小于1/4000。
组成节点后,节点间或节点与起算点的长度不得大于2100米。
1.1.2 图根控制测量采用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施测时的要求图根控制测量采用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施测时的要求基本等同首级GPS控制测量的要求。
区别为标准差计算时固定误差a和比例误差系数b的取值不同,图根控制测量时a取10mm,b的取20mm/km。
测定图根控制点的高程采用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时,必须联测6个等级高程控制点用来进行高程拟合。
地形图测绘注意问题
大比例尺数字测图技术要求1图根控制1.1图根点密度要求一般基础地形图测绘:64点/平方公里。
地籍测量:建成区100点/平方公里,非建成区80点/平方公里。
每幅地形图保证2个以上互相通视的固定图根点(或等级控制点)。
1.2图根点埋设固定(埋石)图根点:道路、水泥地面需埋设带十字丝的标志,一般用测钉;周围刻画10cmX10cm方框,红漆涂写点号;田地等空旷处应埋设现浇混凝土桩,尺寸10cmX40cmX15cm,中间埋标芯。
一般图根点:道路、水泥地面可用普通水泥钉做标志,或者刻十字丝做标志,周围刻画10cmX10cm方框,红漆涂写点号;田地等空旷处可打木桩,尺寸3cmX3cmX30cm,中间以铁钉做标志,木桩桩面涂红或钉上红布。
1.3图根点的编号图根控制点编号采用“字母”+“数字”表示,第一位用大写英文字母A、B、……,代表乡镇(作业组长)号,后用阿拉伯数字流水编号,允许缺号或跳号,但不得重复。
为避免同其它等级控制点混淆,图根控制点编号中的英文字母不使用C、D、E、I、O等字母;固定图根点编号前加“T”。
1.4图根点测量空旷处可采用RTK测量,建筑密集区宜采用光电测距图根导线测量。
RTK测量,采用5个以上具有水准高程、均匀分布、能控制整个测区的参考点建立转换参数,测区采用同一个转换参数进行测量。
基准站必须架设在已知点上。
RTK测量技术要求严格执行《浙江省RTK测量技术规程》,采用杭州CORS系统测量的还需执行《杭州市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使用技术规定》。
重点:收敛精度平面 1.5cm、高程 2.0cm,历元数大于10个,至少采用轻便脚架进行整平对中。
图根导线测量,宜布设成附合导线或导线网,采用2“级全站仪进行测量。
严格按DB33的技术要求操作。
1.5图根点计算RTK测量按《浙江省RTK测量技术规程》要求提供转换参数、残差表,同一基站2次测量比较表。
图根导线应用软件进行严密平差,提交平差报告。
所使用的起算点成果必须为最终成果,平差前应进行严格检查。
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内容
1:1000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综述一、地形图要素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城市规划、建设有关的各项要素。
二、测量控制点各等级天文点、三角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等测量控制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3.1—3.4条款规定符号表示;利用全球定位系统确定的等级控制点均按图式3.3条款符号表示(不含图根点),分别在点名前加级别代号,A、B、C、E;水准点和经水准联测(或代水准联测)的各等级控制点高程注至0.001m;用三角高程测定的高程注至0.01m。
三、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墙角如防震加固垛的房屋,以垛外角测绘。
3、房屋一般不综合,应逐个表示,不同层数,不同结构性质、主要房屋和附加房屋都应分割表示。
城镇的老居民区,房屋毗连、庭院套递,应根据房屋形式不同、屋脊高低不一、屋脊前后不齐等因素进行分割表示,所有分割线均用实线绘制。
A、房屋性质注记一般1—2层注“砖”、3—7层注“混”、8层以上注“砼”。
B、房屋层次注记凡楼顶搭建的临时性房屋不记层数;楼顶层阁楼、小型楼梯间低于2.2米的不记层数;房屋地下室不算层数,在房屋性质后加注“D”字。
C、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 时,可用直线连接。
D、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²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E、走廊、悬空走廊及挑楼(多层房屋、上部是楼房、下面是走廊)。
均依《图式》4.3.1.3表示。
F、阳台落地的按房屋测绘,不落地的一般阳台宽度在图上大于1.5mm的依《图式》4.3.1.3表示。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篇一:1500地形图测量要求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一、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 时,可用直线连接。
2.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2.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2.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3.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地形图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地形图测量规范(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范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10mm,伸缩率小于‰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和表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1:500地形图要求
1:500地形图测绘 2.3.1基本要求 a )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 0.01m 。
b ) 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C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 进行检查。
d )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e ) 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2.3.2数据采集方法 a ) 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 RTK 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 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 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簿。
b ) 在居民区或RTK 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 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 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 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 的原则。
2.3.3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b ) 应大于2.3.4数据处理 将RTK 手簿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 将数据格式转换为 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 号)(或编码)。
2.3.5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 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3.6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 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内容
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内容1 地形图测绘1.1 图根控制测量图根控制点是直接供地形图测绘使⽤的依据。
图根控制点的密度应根据实地地物、地貌的复杂程度,地形图测绘的测量⼿段和作业⽅式等情况决定;图根点的密度不得⼩于每平⽅公⾥14个。
图根控制点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于0.2⽶,⾼程中误差不得⼤于0.1⽶。
图根控制点宜选在地势较⾼、视野开阔的地⽅并应设定标志,相邻点间必须通视。
根据实地情况结合⽬前的测量设备以及技术⼿段,本测区图根控制点的平⾯测量可采⽤光电测距导线、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和GPS RTK等满⾜精度要求的⽅法。
图根控制点的⾼程测量可采⽤⽔准测量、光电测距导线、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和GPS RTK等满⾜精度要求的⽅法。
当解析图根点不能满⾜测图要求时,可增补少量图解交会点或视距⽀点作为测站点测图。
由图根点上可⽀出⼀个⽀点,⽀点边长不宜⼤于地形点最⼤于400⽶。
1.1.1 图根控制测量采⽤光电测距导线施测时的要求图根平⾯控制测量应闭合或符合于路线等级控制点上。
当需要加密时,图根控制点不宜超过两次符合;条件受限时,可布设成⽀导线,⽀导线的边数不得超过3条。
图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导线全长⼩于3000⽶,平均边长300⽶,40,不⼩于1个测回,测⾓中误差⼩于±20秒,导线的⽅位⾓闭合差⼩于n 导线相对闭合差⼩于1/4000。
组成节点后,节点间或节点与起算点的长度不得⼤于2100⽶。
1.1.2 图根控制测量采⽤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施测时的要求图根控制测量采⽤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施测时的要求基本等同⾸级GPS控制测量的要求。
区别为标准差计算时固定误差a和⽐例误差系数b的取值不同,图根控制测量时a取10mm,b的取20mm/km。
测定图根控制点的⾼程采⽤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时,必须联测6个等级⾼程控制点⽤来进⾏⾼程拟合。
1.1.3 图根控制测量采⽤GPS RTK测量⽅式施测时的要求图根点的平⾯和⾼程采⽤实时动态定位求取时⽤于求取转换参数的点必须能够控制测区围,平⾯点不得少于四个,⾼程点不得少于6个。
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1,2000地形图测量规范篇一:1500地形图测量要求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一、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2.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与1:1000比例尺测图,房屋应逐个表示,临时性房屋可舍去;1:2000比例尺测图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宽度小于0.5mm的小巷可不表示。
2.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 时,可用直线连接。
2.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2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2.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实测;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2.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3m毫米,宽度大于1m毫米的应在图中表示。
2.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1m毫米的依比例实测,小于1m毫米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2.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3.1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表示其位置、形状和性质特征。
最新地形测量规范标准
最新地形测量规范标准地形测量是获取地表形态特征和地理信息的重要手段,广泛应用于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
随着技术的发展,地形测量规范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测量技术和应用需求。
以下是最新地形测量规范标准的概述:1. 测量范围与精度要求地形测量应覆盖所有需要详细地形信息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乡村、山脉、河流等。
测量精度需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例如,对于城市规划,可能需要达到厘米级的精度。
2. 测量方法与技术地形测量应采用先进的测量技术,如卫星定位系统(GPS)、遥感技术、无人机测绘等。
这些技术可以提供高效率、高精度的测量结果。
3. 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采集应遵循标准化流程,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数据处理应使用专业的地形测量软件,进行地形图的绘制和地形数据的分析。
4. 地形图的绘制地形图应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绘制,包括等高线、地形特征、地物标记等。
地形图应清晰、准确,便于阅读和使用。
5. 质量控制地形测量过程中应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现场检查、数据复核、成果审核等,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
6. 信息安全与保密地形测量数据涉及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规定,防止数据泄露。
7. 环境保护在进行地形测量时,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环保的测量方法和设备。
8. 规范更新与培训随着技术的发展,地形测量规范需要定期更新。
从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以适应新的规范和测量技术。
9. 法规遵守地形测量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测绘法等。
10. 结论地形测量是一项技术性强、要求高的工作,需要遵循严格的规范和标准。
通过不断更新和完善规范,可以确保地形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准确的地理信息支持。
请注意,上述内容为概述性质,具体实施时应参考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文件。
地形图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范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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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形图测绘1.1 图根控制测量图根控制点是直接供地形图测绘使用的依据。
图根控制点的密度应根据实地地物、地貌的复杂程度,地形图测绘的测量手段和作业方式等情况决定;图根点的密度不得小于每平方公里14个。
图根控制点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0.2米,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0.1米。
图根控制点宜选在地势较高、视野开阔的地方并应设定标志,相邻点间必须通视。
根据实地情况结合目前的测量设备以及技术手段,本测区图根控制点的平面测量可采用光电测距导线、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和GPS RTK等满足精度要求的方法。
图根控制点的高程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光电测距导线、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和GPS RTK等满足精度要求的方法。
当解析图根点不能满足测图要求时,可增补少量图解交会点或视距支点作为测站点测图。
由图根点上可支出一个支点,支点边长不宜大于地形点最大于400米。
1.1.1 图根控制测量采用光电测距导线施测时的要求图根平面控制测量应闭合或符合于路线等级控制点上。
当需要加密时,图根控制点不宜超过两次符合;条件受限时,可布设成支导线,支导线的边数不得超过3条。
图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导线全长小于3000米,平均边长300米,40,不小于1个测回,测角中误差小于±20秒,导线的方位角闭合差小于n 导线相对闭合差小于1/4000。
组成节点后,节点间或节点与起算点的长度不得大于2100米。
1.1.2 图根控制测量采用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施测时的要求图根控制测量采用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施测时的要求基本等同首级GPS控制测量的要求。
区别为标准差计算时固定误差a和比例误差系数b的取值不同,图根控制测量时a取10mm,b的取20mm/km。
测定图根控制点的高程采用GPS快速静态/静态相对定位时,必须联测6个等级高程控制点用来进行高程拟合。
1.1.3 图根控制测量采用GPS RTK测量方式施测时的要求图根点的平面和高程采用实时动态定位求取时用于求取转换参数的点必须能够控制测区范围,平面点不得少于四个,高程点不得少于6个。
基准站与流动站应始终保持同步,应锁定5颗以上卫星,GPOD值应小于6;流动站距参考站距离不得超过5公里。
每次设站均要进行已知点检测或相邻参考站所测点检测,较差不能超过0.10m。
参考站每次设站必须填写参考站设站手簿。
流动站必须采用三角架对中整平,测量时每个点均要进行三次测量,每次测量时间不得少于5秒,对三次测量的成果进行比较(互差不得大于3厘米),取平均值作为最终成果。
1.2 外业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可采用极坐标法或GPS RTK进行作业,应在图根或图根以上控制点设站。
野外数据采集的技术要求:仪器的对中偏差不应大于图上0.05mm,每个测站安置好仪器后,首先必须进行定向检查,然后才能进行碎部测量。
为确保定向的准确,防止因输入的控制点坐标或点号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整站成果作废,定向检查可在不同的条件下选择不同的方式:以测站点与定向点作距离检查,距离较差不应大于±7cm,高程较差不应大于±7cm。
同时选另一近方向控制点作方向检查,偏差不应大于2′。
以测站点与定向点作距离检查,距离较差不应大于±7cm ; 高程较差不应大于±7cm。
同时检测一个重复地物点,较差符合相应精度要求。
施测地形地物点时,每一测站测完后,应归零检查,归零差应不大于40秒。
测站至测点的距离最长不超过600米,地形点间隔一般不大于20米,平坦地区适应放宽到40米。
仪器高、觇标高量取至厘米。
1.3 内业数据处理该次测量采用全解析数字化成图,外业进行草图的绘制,内业成图。
地形图中地物标注符号应按现行地形图图式要求执行;地形图数字化要素分层参照《公路勘测规范》中表5.5.2(下表)执行。
地形地貌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除符合现行国家图式规定外,还应充分考虑公路工程的专业特点,满足公路设计和施工对地形图的需要。
路堤、路堑、陡坎及梯田坎其长度一般大于20m、比高大于1m时须表示,平丘地区比高大于0.5m时也须表示。
1.3.1 水系河流、湖泊、水库的水涯线以测量时的水位表示;池塘的水涯线与坎线间隔小于1mm(图上)时以坎的上沿线表示,大于1mm时则分别表示坎线和水涯线。
河流、沟渠遇桥梁、水闸、水坝等应中断表示;陡岸分为无滩陡岸和有滩陡岸,外业要区分土质的和石质的,分别用相应符号表示。
有滩陡岸与岸线间距在图上大于3mm以上时,应表示土质,单线表示的河流不表示无滩陡岸。
各种水系有名称的要调注名称,无名称的池塘和水库分别注“塘”和“水库”;河流、水渠要调绘流向。
宽度大于1m的沟渠,成图时用双线表示。
有堤的沟渠,外业根据实地情况分别按图式符号表示,并注明水渠宽和堤宽,如图:铁路、公路、大车路两旁排水沟,确实不是起灌溉作用的按干沟表示。
水闸、滚水坝、拦水坝、土堤、排灌站、输水漕、倒虹吸、水井、泉等按《图式》相应符号表示。
架空水渠用渡槽符号表示。
耕地内的机井应逐个绘井符号并加注“机”表示,机井房在房边红色注“机井”;居民地以外的大口饮水井也应表示并注井深(单位:米);水窖绘井的符号并加注黑色“窖”字。
1.3.2 居民地及设施房屋⑴房屋应逐个表示,并应注明层数和房屋结构,如砖、土、木等。
⑵公共厕所、变电室、水泵房、绞车房等注定性符号(或文字)。
⑶正在建设的施工区,以地类界圈出范围,内注“施工区”,主体已封顶的房屋,按建成房屋表示;未封顶按建筑中的房屋表示。
独立的在建房屋亦按以上方法表示,但不必圈范围和注“施工区”。
⑷毗连一起的窑洞实地3个以下,按真实位置表示。
4个及4个以上表示两端真实位置,中间填绘符号,不表示真实个数。
地面下窑洞表示四周坎线,内配一个地下窑洞符号,符号朝北,不表示真方向,不依比例尺的只在中心放置一个符号。
⑸各种院门均应表示,要区分有门顶和无门顶。
工矿设施及独立地物⑴露天采掘场、乱掘地等外业绘出坎线及范围线,并加注开采品种说明。
⑵大型独立的露天设施连片成群的,以地类界绘出范围线,内配露天设备符号。
⑶液体、气体贮存设施的表示方法与露天设备相同(符号不同),区分大型独立的与连片成群的,另外简注贮存物质名称。
⑷加油站的雨罩应绘轮廓线(虚线),并在雨罩中心加绘加油站符号。
⑸烟囱和水塔要用符号表示。
⑹公园、广场或幼儿园内的露天娱乐设施,以地类界绘出范围加注“娱”。
⑺广告牌和宣传栏只表示大型的、独立的,小型的或附设在墙上、房上的均不表示。
⑻固定有基座的高大旗杆要表示(连续多杆的只表示中间一杆),低小的不表示。
⑼消防栓、阀门、检修井、污水篦子以及水龙头一般不表示。
⑽坟群用地类界绘出,内配符号和注记,单个坟按实际位置表示。
⑾固定的堆积物用地类界绘出,内配注记。
垣栅⑴围墙应表示建筑材料,如砖、土等。
⑵固定的正规的铁丝网、栏杆要表示,临时性或断断续续不完整的可舍去不表示。
⑶下为围墙上为栏杆的复合围墙,其下部实墙高于1.2米时以围墙表示,低于1.2米时以栏杆表示。
⑷围墙与房屋相靠时以房边线表示,略围墙符号,如果围墙和棚房相靠时则以围墙符号替代棚房边线,保证围墙的整体性。
1.3.3 交通道路分标准轨铁路、高速公路、等级公路、等外公路、大车路、乡村路、小路和内部道路等。
各级道路均需加密详细测量,图上加密注记高程,图上高程注记密度不远于20mm。
各种道路均须注明等级、名称和路面材料。
高速公路在图上注明“××高速公路”。
公路有道路编号的须注道路名称和道路编号铁路要注记铁路名称,并应加密标注轨面高程。
铁路、公路桥需简注建筑材料。
道路的其它附属设施,如涵洞、路堤、路堑等均要表示。
铁路信号灯须表示;各种里程碑、汽车站、大型路标等均要表示,里程碑还应注记里程数。
1.3.4 管线各及电力线均须准确测量杆、架、塔位置逐个表示,并标注电压等级、所属单位;通信线的杆、架、塔均须准确测量逐个表示,并标注类别和所属单位。
电线杆、架、塔分别用相应的图式符号表示各种杆、塔均应准确测量逐杆表示,所有地区的电杆均应连线表示,成图时在居民地内可只绘出走向。
杆上变压器用正规图式符号表示。
大型的变电站(所)外围的电杆只表示到围墙以外、电线连到其围墙,内部的电杆、桥式电线架等不表示;变电所内部须表示建筑物、内部道路、草坪、花圃、围墙、避雷针等,还要在主变压器位置绘红色放电符号;有名称的要注记名称。
见下图示例:地下电缆、地面上的电缆标、光缆标也要表示。
地面上和架空的其它管道要表示,并注输送物质。
架空管线拐点和交叉点的支架按实际位置表示,直线上的支架示意性表示。
1.3.5 境界表示县级行政区界线,各级境界线应实地调查,并参考1:50000图确定。
图上境界不具有法律意义。
1.3.6 地貌地貌的表示,调绘片上应正确表示其形态、类别和分布特征。
自然形态的地貌宜用等高线表示,崩塌残蚀地貌、坡、坎和其它特殊地貌应用相应的符号或用等高线配合符号表示。
各种天然形成和人工修筑的坡、坎,其坡度在70°以上时表示为陡坎,70°以下时表示为斜坡。
斜坡在图上投影宽度小于2mm时,以陡坎符号表示。
当坡、坎比高小于0.5m或图上长度小于5mm时,可不表示;坡、坎密集时,可适当取舍。
梯田坎坡顶及坡脚宽度在图上大于2mm时,坎线依比例表示。
梯田坎比较缓且范围较大时,也可用等高线表示。
坡度在70°以下的石山和天然斜坡,可用等高线或用等高线配合符号表示。
1.3.7 植被与土质地类范围及种类需标注清楚。
成片的面积较大的有林地要表示,并调注树种、平均树高;果园在其范围内注记果树的树种;成片的灌木林在其范围内注记“灌木林”,独立灌木丛及狭长灌木林用相应图式符号表示。
1.3.8 注记各类地理名称注记外业要调绘齐全,如乡(镇)名、村名、路名、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农(林)场、名胜古迹、新村以及山岭、河流、湖泊、沙漠等名称均要调注。
部队注记“禁测区”。
村庄名称调绘时要注意区分行政村名与自然村名。
各类地形、地物要素及计曲线和首曲线均应分层放置,颜色设置为随层。
1.3.9 其他凡设计书中未提及的均按JTG C10-2007 《公路勘测规范》、JTG/T C10-2007 《公路勘测细则》、GB/T20257-200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一部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要求执行。
2 提交成果1、仪器的鉴定书;2、图根控制测量观测手簿、计算手簿、成果表;3、实测点数据电子文件(按日期+仪器号命名);4、地形图、分幅结合图(地形图中使用的字体、线形文件);5、外业技术总结。
3 附表一:参考点的转换残差及转换参数表4 附表二:RTK测量参考站观测手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