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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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

上海市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

申字0表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首次登记□变更调整《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申字0表)主要指标填写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首次办理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及变更参保登记信息时填写使用。

二、主要项目填写说明:1、“□首次登记”:新成立单位首次办理社会保险信息登记的,在方框内打“√”;“□变更调整”:已参保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化、需作变更调整的,在方框内打“√”。

2、“社会保险登记码”:新成立单位首次办理社会保险信息登记的,此栏无需填写。

3、“主管部门或总机构”:填写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名称。

若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填写“无主管”。

4、“代码”:填写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对应的代码,无主管或不明确的填写“000000”。

5、“法人或负责人信息”:企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等“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实施范围内的单位,此栏无需填写。

6、“参保所属地”:新成立单位首次登记参保时,填写实际办理社会保险信息登记的社保分中心名称,例如:“长宁分中心”;已登记参保的单位,因办公(经营)地迁移,需调整参保所属地的,填写转入地的社保分中心名称。

7、“基本账户信息”(首次办理社会保险信息登记时非必填项)(1)“开户银行名称”:填写单位基本户开户银行名称;(2)“户名”:填写单位名称;(3)“账户”:填写开户银行账号信息。

8、“缴费起始年月”:填写单位批准成立的时间,如“2019年1月”。

9、“申请人”:由单位经办人签名或盖私章。

三、注意事项:1、新登记参保的单位需完整填写本表相关项目内容。

2、参保单位原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仅需填写“单位名称”、“社会保险登记码”、“社会信用代码”以及申请调整变更的项目内容。

上海企业社保开户流程

上海企业社保开户流程

上海企业社保开户流程
在上海市,企业社保开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也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环节。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上海企业社保开户的具体流程。

首先,企业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

这些材料是社保开户的基本条件,必须保证真实有效。

接下来,企业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在办理登记手续时,企业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同时,企业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保费用作为首次缴费。

社保局工作人员将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完成社保登记后,企业需要办理员工的社保参保手续。

企业需要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保参保手续,包括办理社保卡、填写社保参保申请表等。

同时,企业还需要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在办理完员工的社保参保手续后,企业需要定期缴纳社保费用。

企业在社保费用缴纳期限内,需要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的社保费用,
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企业需要定期进行社保账户的核对和调整。

企业在办理
完社保开户手续后,需要定期对社保账户进行核对和调整,确保账
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有发现账户信息有误,需要及时向社保局
进行申报和调整。

以上就是上海企业社保开户的具体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在办理社保开户手续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办理,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最新上海社保操作流程

最新上海社保操作流程

目录一、社会保险。

3二、综合保险。

4三、养老保险。

5四、医疗保险。

6五、失业保险。

7六、工伤保险。

8七、生育保险。

10一、社会保险缴费方案上海社保操作各时间表:序号项目收单时间备注1 劳动用工资料收集每月20-25日客服人员提交下月资料2 社保增减员导入公司系统每月15日前客服人员提交下月资料3 社保费用申报每月25日前申报专员操作4 社保费用表核对差异每月1-4日客服人员核对5 社保补缴资料收集每月13-15日客服人员提交资料6 工伤备案工伤案发24小时内报备客服人员提交资料7 失业申报每月10日、20日客服人员提交资料8 打印社保清单每周一客服人员提交资料第一节 上海社保用工、增减员一、 用工申报 (一)流程(二)用工提供资料(客服部提供) 社保:1、上海城镇户口: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2、上海农村户口: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劳动手册复印件(红色封面)、《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3、外地城镇户口: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信息采集表》、《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1寸照片一张4、外地农村户口: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信息采集表》、《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外地非城镇户口参保申请、1寸照片一张综保:1、新开: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信息采集表》、《外来从业人员用工(综合保险)备案登记表》、1寸照片一张2、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外来从业人员用工(综合保险)备案登记表》(三)退工提供资料(客服部提供)社保:1、上海户口: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2、外地户口:《外来从业人员退工备案登记表》综保:退工(综合保险注销)名册二、社保增减员申报流程1、客服专员于每月15日之前提供当月需增减的人员名单给到社保专员。

2、每月5日至20日由社保专员统一到社保局申报人员新进,转入,补缴,转出等变更。

3、当月未办理的人员及时向客服专员反馈。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记账规则文件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记账规则文件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记账规则文件一、背景介绍上海市是我国的经济中心,也是人口密集的大城市之一。

为了保障上海市民的社会保障权益,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记账规则文件,以规范社会保险费的收缴和记账工作,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健运行。

二、社会保险费缴费规定1.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范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具体包括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的计费标准: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的计费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并严格执行。

3.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时间:上海市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时间为每月的15日前。

4.社会保险费的费款形式:上海市规定,企业单位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票等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也可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缴费方式。

三、社会保险费缴费记账规则1.社会保险费的记账对象:上海市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记账对象包括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

2.社会保险费的记账方式:企业单位应当将社会保险费一次性足额缴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缴费信息。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将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缴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3.社会保险费的账目核对:上海市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每期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情况进行核对,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实际缴纳金额与应缴纳金额一致。

4.社会保险费的账目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将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时登记入账。

5.社会保险费的账目管理:上海市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费账目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账目清查和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社会保险费的监督检查1.社会保险费的监督机构:上海市规定,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社会保险费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记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上海单位员工社保信息修改流程

上海单位员工社保信息修改流程

上海单位员工社保信息修改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上海单位员工社保信息修改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修改信息首先,需要收集需要修改的员工社保信息,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

机关、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机关、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机关、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改制为企业类型的机关、事业单位,需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的,需到转制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申办单位应带好以下申请材料:1、批准单位改制的文件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单位中有工作满25年的人员另需携带转制前最后一次《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审批表》、《2006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工资套改审批表》、《调整职务(岗位)津贴标准审批表》和《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保补贴性工资审批表》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区(县)社保中心按以下办事程序给予办理相关手续:1、符合办理规定,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社保中心给予当场办结。

不收费。

申办单位需填写《转制单位工作年限满25年按沪社保业-发(1998)7号文分段计发养老金人数汇总表》一式三份和《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人员待遇申报专用表》。

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基本信息调整)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需办理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基本信息调整)手续的,需到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申办单位应带好以下申请材料:根据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1、单位名称或单位经济类型发生变化,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变化,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身份证的,需携带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3、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发生变化,需携带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复印件。

单位职工社保信息更改流程

单位职工社保信息更改流程

单位职工社保信息更改流程
单位可以主动申请,也可以由社保机构通知需要进行信息更新。

一、单位主动申请更新社保信息流程:
1. 单位作出决定需要更新某些职工的社保信息;
2. 单位填写《单位职工社保信息变更申请表》,申请必备材料包括变更前后人员名单和证件复印件;
3. 申请表与材料由单位盖章后,送交所在地社保管理机构审核;
4. 社保机构收到后,将材料传送各项社保基金收费代收机构确认无误;
5. 无误后,社保机构签发《单位职工社保信息变更确认书》,并通知单位变更后社保缴费标准和政策;
6. 单位按新标准执行。

二、社保机构通知需要更新社保信息流程:
1. 社保机构通过核对数据发现个人社保信息存在问题需要更新;
2. 书面通知单位相关人员需要提供材料补充或更新;
3. 单位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4.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签发《单位职工社保信息变更确认书》,并通
知单位执行新政策。

以上就是单位职工社保信息更改的基本流程,单位应主动与社保机构配合,保证职工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上海职工参保登记流程

上海职工参保登记流程

上海职工参保登记流程
1. 准备材料: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工资薪金证明材料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需要)
2. 单位登记参保:
- 到当地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办理单位参保登记手续- 填写《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 等待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将获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3. 个人参保缴费:
- 单位应当自工作人员入职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 工作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
- 单位代为办理个人参保手续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
4. 参保变更和中止:
- 职工工作关系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参保变更或中止手续- 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社保中心将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5. 注意事项:
- 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欠费产生滞纳金
- 及时办理参保变更或中止手续,维护个人权益
- 妥善保管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及相关资料
以上是上海地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流程,具体操作细节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单位申请封存、更改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若干问题处理的通知

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单位申请封存、更改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若干问题处理的通知

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单位申请封存、更改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若干问题处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公布日期】1997.10.24•【字号】沪社保业一[1997]110号•【施行日期】1997.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单位申请封存、更改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若干问题处理的通知(沪社保业一[1997]110号)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下称《养老保险办法》)的规定,为规范对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下称个人帐户)的管理,现对单位申请封存、更改职工个人帐户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关于封存个人帐户的问题(一)在职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失业后,个人帐户转移至失业库;重新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个人帐户转入新建劳动关系的单位。

职工与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因下列情况个人帐户可暂时封存:1、单位与职工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且协议明确停薪留职期间不再缴费的;2、被司法机关拘役、逮捕后审查期间;3、失踪期间;4、其他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封存的。

(二)申请封存个人帐户的程序为:单位申请并填写《职工个人帐户和养老金支付启封(封存)情况表》,报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下称区县社保中心)审核批准。

(三)单位报区县社保中心审核时应附以下材料:1、停薪留职的,附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协议原件;2、被司法机关拘役、逮捕的,附司法机关有关文书;3、失踪的,出具附有家属签名的证明;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四)个人帐户封存期满后,区县社保中心应及时通知单位并按规定予以启封或转移,需继续封存的,仍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

(五)本《通知》下发前个人帐户已封存的,区县社保中心应根据本《通知》规定,要求单位补办有关封存手续,凡与本《通知》封存规定不符的,不再封存。

上海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上海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上海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五险一金是指上海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对于职工来说,了解和办理五险一金的相关事宜非常重要。

本文将为您提供上海市五险一金的办事指南,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海市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制度。

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身份证明:职工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护照等;2. 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职工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3. 缴费凭证:职工需要提供上海市社会保险局规定的缴费凭证,例如社保卡或缴费凭证复印件等。

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职工可以选择自助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自助办理需要前往就近的社保服务网点或通过上海市社保局网上办理平台进行操作。

二、基本医疗保险上海市的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解决职工因病、因产生医疗费用而对职工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制度。

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医保参保证明:职工需要提供上海市社会保险局规定的医保参保证明,例如医保卡或缴费凭证复印件等;2. 身份证明:职工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护照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在就近的社保服务网点或通过上海市社保局网上办理平台进行办理。

职工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三、失业保险上海市的失业保险是为了解决职工失去工作后的生活安置问题而设立的保险制度。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失业保险登记证明:职工需要提供失业保险登记证明,该证明由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出具;2. 身份证明:职工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护照等。

失业保险可以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在地的办公大楼进行面对面办理,也可以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办理平台进行在线办理。

四、工伤保险上海市的工伤保险是为了保护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或患病而导致的相关费用而设立的保险制度。

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理地点机关、事业单位批准成立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时间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沪劳保基发(1999)74号]。

◆申请条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本市机关、事业(含中央在沪)单位。

◆办理材料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文件复印件;2、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复印件;3、根据单位的不同性质,分别携带下列材料:(1)机关单位,需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2)事业单位,需携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另需携带委托收款的《承诺书》,并至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完成授权手续;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为以下金融机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5、采用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另需携带《<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并将以下材料交至工商银行指定网点:(1)《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一份;(2)《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3)《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4)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文件复印件;(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7)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篇)目录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2)二、转入人员 (6)三、转出人员 (9)四、补缴人员 (10)五、封存人员 (13)六、启封人员 (14)七、缴费基数调整 (16)八、社会保险其他业务 (18)(一)撤销业务: (18)(二)申报表打印 (19)(三)核定表打印 (19)为方便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各类缴费变更的申报手续。

若申报页面显示的户籍信息与单位申报人员的实际情况不一致,请携带该人员的相关户籍材料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或者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修改调整。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对于首次参加工作或从未建立过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的具有本市或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及外籍人士)人员,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为该职工个人办理新进变更。

(一)新进变更办理前提:参保单位必须先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或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为新进人员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手续。

(二)操作步骤:1、录入新进人员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

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填入的人员身份信息。

校验通过后,您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您需核对身份证信息并进行重新录入。

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取消”按钮,退回到首页中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2、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区域自动显示新进人员的“姓名”、“性别”、“户籍所属省市”、“户籍户别”、“户籍地址”等信息,请您核对无误后再录入其它相关信息。

若基本信息有误,请您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钮,重新录入公民身份号码。

3、是否属于居住证人员:仅限于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可以勾选此项。

勾选该项后还必须输入居住证号码(居住证开头前两位字母需大写)。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精)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精)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综保转城保信息确认平台所使用说明(版本1.0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一年七月目录1 操作流程 (32 登录 (43 单位信息确认 (54 成批个人信息确认 (65 个人信息确认 (76 数据上报 (97 个人信息确认打印 (101操作流程流程说明:1、参保单位访问网址/zzc.shtml,登录【综保转为城保信息确认平台】2、登录后,参保单位使用『单位信息确认』功能对本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进行修改保存。

参保单位对本单位参保员工信息及参保情况进行修改保存。

对参保员工的信息修改保存可以批量进行(使用『成批个人信息确认』功能,也可逐个员工进行(使用『个人信息确认』功能。

这些信息在未进行『数据上报』前可以反复多次进行修改保存操作。

3、参保单位在完成所有的修改及信息确认后,通过『数据上报』功能进行数据上报,数据上报后,所有信息不允许再进行任何修改。

4、上海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将根据单位上报的信息,自动进行参保单位及参保员工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在数据上报完成的次月,参保单位会收到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管理中心邮寄的缴费通知书。

5、参保单位可以使用『个人确认信息打印』功能,查询本单位员工信息确认的基本情况,查询员工是否成功完成了社会保险登记。

6、未办理过城镇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在进行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确认后,可通过“单位信息打印”界面查询或打印城镇社会保险登记情况。

2登录单位访问网址:/zzc.shtml出现如下界面:点击界面中红色框中按钮『登录』后出现如下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口令后登录【综保转为城保信息确认平台】,进行操作。

3单位信息确认用于单位修改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如果单位已经是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只能查询打印,不允许修改,如需修改,请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有关窗口办理。

如果单位未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只参加过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可以进行修改。

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

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

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摘要:一、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概述1.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作用2.转移表的内容及填写要求二、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填写及注意事项1.转移表的填写流程2.转移表的填写要求3.填写转移表时需注意的事项三、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常见问题及解答1.转移表填写过程中的常见问题2.转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四、总结1.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重要性2.填写转移表时的注意事项正文:一、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概述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是指在上海市范围内,当劳动者从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时,所需要填写的一种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表格。

这张表主要用于记录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确保劳动者在各个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保障。

二、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填写及注意事项1.转移表的填写流程当劳动者在上海市范围内更换工作时,原单位需在劳动者离职后15 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表,同时劳动者需要将转移表交给新单位。

新单位收到转移表后,需在15 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2.转移表的填写要求填写转移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个人信息要准确无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号等;(2)转移表需加盖原单位公章;(3)转移表需由劳动者本人签字。

3.填写转移表时需注意的事项(1)在填写转移表时,应注意各栏目的填写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2)转移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写和办理,否则可能会影响社会保险的缴纳和享受;(3)在转移过程中,劳动者应妥善保管转移表,以免丢失。

三、上海社会保险转移表的常见问题及解答1.转移表填写过程中的常见问题(1)个人信息填写错误;(2)转移表未加盖原单位公章;(3)转移表未由劳动者本人签字。

2.转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1)原单位未按时提交转移表;解决方法:劳动者应及时与原单位沟通,要求其按时提交转移表。

(2)新单位未按时办理接续手续;解决方法:劳动者应及时提醒新单位按时办理接续手续。

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操作办法

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操作办法
(一)用人单位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在办理登记的同时,由社 保经办机构在建设银行为单位办理小城 镇社会保险缴费卡(以下简称“缴费卡” )开户手续。“缴费卡”专项用于小城镇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单位不得提现、消 费、挪作他用。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操作办法
1、缴费卡制卡:
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单 位登记完成后,打印《小城镇社会保险 缴费卡申请书》和《小城镇社会保险缴 费卡领取通知书》,单位应在《小城镇 社会保险缴费卡申请书》上签字或盖章 确认。
1、本人(或委托人、继承人)的书面 申请;
2、委托人或继承人的身份,应出具公 证文书或有效证明。有效证明指原单位或户 籍所在地警署、街道等一级组织证明。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须打印《上海 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变更(终止)核定表 》。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操作办法
四、缴费方式
2、失踪人员,应出具司法机关的失踪告 示和人民法院开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3、出国(境)定居人员提供出国(境) 定居证明(出境卡、单程通行证、翻译后的签 证)复印件、本人(或委托人)的书面申请。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操作办法
如办理终止缴费手续后涉及支付社会 保险有关待遇的,还应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操作办法
根据缴费额度的确定规则,今年用 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每人每月缴费额为:
养老保险 974×17%=165.6元 医疗保险 974×5%=48.7元 失业保险 974×2%=19.5元
合计 23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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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17号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17号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7号)《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已经2002年2月27日市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4月10日起施行。

市长陈良宇二00二年三月五日上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2002年3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7号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有关解释)本办法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并受市劳动保障局的委托,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的调查、稽核。

第五条(工作原则)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收。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六条(单位登记)新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上海 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申报流程

上海 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申报流程

上海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申报流程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流程1. 登录上海市社会保险信息网用人单位需要登录上海市社会保险信息网,全球信息湾为,然后使用单位的登记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2. 进入社会保险费申报页面登录成功后,用人单位需要找到社会保险费申报页面,根据相关要求填写申报单。

3. 填写申报单用人单位在填写申报单时需要提供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尊称、唯一识别信息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4. 核对信息并提交填写完申报单后,用人单位需要核对所填信息,并确保无误后提交申报单。

5. 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在提交申报单后,需要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可以选择线上缴纳或线下缴纳,具体方式根据当地规定而定。

6. 办理相关手续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用人单位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保障。

二、个人社会保险费申报流程1. 登录个人社会保险信息网个人需要登录上海市社会保险信息网,全球信息湾为,然后使用个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2. 进入个人社会保险费申报页面登录成功后,个人需要找到个人社会保险费申报页面,根据相关要求填写个人申报表。

3. 填写个人申报表个人在填写个人申报表时需要提供自己的基本信息,包括尊称、唯一识别信息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4. 核对信息并提交填写完个人申报表后,个人需要核对所填信息,并确保无误后提交申报表。

5. 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在提交申报表后,需要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可以选择线上缴纳或线下缴纳,具体方式根据当地规定而定。

6. 办理相关手续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个人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保障。

三、注意事项1. 缴费基数的确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在申报社会保险费时,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确定缴费基数,确保达到最低缴费标准。

2. 缴费比例的确认用人单位和个人在申报社会保险费时,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确定缴费比例,确保缴费金额的准确性。

上海单位社保证书过期

上海单位社保证书过期

上海单位社保证书是指由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单位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社保证书是员工在上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也是员工在上海办理各种事务的重要证明文件。

如果上海的单位社保证书过期,将会给员工带来一系列的不便。

首先,社保证书过期后,员工将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将给员工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

其次,社保证书过期后,员工将无法在上海办理各种事务,比如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等,这将给员工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

那么,如果上海的单位社保证书过期,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员工应该及时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向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请更换社保证书。

申请更换社保证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3.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4. 员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5. 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原社保证书已过期,需要更换新证。

以上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人力资源部门在提交申请材料后,需要等待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新的社保证书将会寄送到单位,由单位分发给员工。

如果员工丢失了社保证书,应该怎么办呢?员工丢失了社保证书,应该及时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向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请补发社保证书。

申请补发社保证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3.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4. 员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5. 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员工已参加社会保险,原社保证书已丢失,需要补发新证。

以上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人力资源部门在提交申请材料后,需要等待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新的社保证书将会寄送到单位,由单位分发给员工。

总之,如果上海的单位社保证书过期或丢失,员工应该及时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向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请更换或补发社保证书。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若干具体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若干具体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若干具体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1.04.11•【字号】沪劳保关发[2001]24号•【施行日期】2001.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若干具体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劳保关发[2001]24号2001年4月11日)各区县劳动局、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控股(集团)公司和有关单位: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完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府办[2000]32号)的精神,现就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以下简称“协保”)实施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改签协保协议问题1.协保协议的改签对象适用于在沪府办[2000]32号文颁布前按《关于本市下岗人员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意见》(沪府办[1997]26号)规定已签订协保协议、但期限未签至退休的人员。

2.根据沪府办[2000]32号文中有关协保协议期限的规定,沪府办[1997]26号文中关于协保协议期满后可以续签的规定自此次改签结束后不再执行。

原协保协议中有关续签的条款可以通过改签予以履行。

3.改签中关于社会保险费的承担比例、缴纳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可以按照原协议的相关约定来确定,也可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重新协商确定。

对确有困难的人员,应由单位负责解决。

4.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协保协议改签工作的政策宣传,对需改签的对象要列出名单,认真梳理。

对不愿改签的人员要分别情况,做好扎实细致的工作,经做工作仍不愿改签的人员,单位要做好备案工作,并可按下述规定继续履行原协保协议: (1)根据本市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增缴2.5%的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的承担比例原则上由单位与协保人员协商确定。

对确有困难的人员,应由单位负责解决。

(2)协保协议到期后,单位不再办理续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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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企业、农民合作社、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办理地点
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沪劳保基发(1999)74号]。

◆申请条件
单位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

注:企业、农民合作社、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应至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根据单位信息发生变化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单位名称或单位类型或单位住所(地址)发生变化,需携带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登记证
照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变化,需携带《事业单位法人
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供公民身份证的,需携
带护照或其他证件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3、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发生变化,需携带机构编制委员会的
批文复印件。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
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办理机构
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
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申字0表)
(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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