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科业务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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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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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〇一四年三月前言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社会保险政策及业务内容的不断细化,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的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进行了机构改革,扩增了人员编制,做到科室职责明确,岗位相互制约,人员权责分明。

为使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社保政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水平,确保轮岗交流的通畅和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同时帮助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经社保中心各业务科室共同努力,由社保中心咨询服务科牵头梳理绘制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指南和业务办理流程图,方便大家学习查阅。

由于时间紧、内容多,水平所限,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随着社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和社会系统的不断升级,社保政策和业务流程也会不断发生变化,我们将持续关注法律法规、业务政策的不断变化,及时对内容进行调整、充实。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2014年3月版,2014年3月第一次印刷)温馨提示目录1.登记科经办业务内容 (5)2.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办事指南 (6)3.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7)4.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办事指南 (8)5.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8)6.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办事指南 (11)7.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流程图 (12)8.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办事指南 (13)9.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流程图 (14)10.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办事指南 (15)11.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流程图 (17)12.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办事指南 (18)13.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流程图 (19)14.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20)15.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变更流程图 (22)16.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办事指南 (23)17.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流程图 (24)18.社保退休减员办事指南 (25)19.社保退休减员流程图 (26)20.退休人员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办事指南 (27)21.退休人员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流程图 (29)22.用人单位还缴社会保险欠费办事指南 (30)23.用人单位还缴社会保险欠费流程图 (31)24.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跨区转入、转出办事指南 (32)25.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跨区转入、转出流程图 (33)26.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办事指南 (34)27.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流程图 (35)28.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办事指南 (36)29.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申报流程图 (37)30.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变更办事指南 (38)31.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缴费工资变更流程图 (39)32.社保卡信息同步办事指南 (40)33.社保卡信息同步流程图 (41)34.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申领办事指南 (42)35.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申领流程图 (43)36.用人单位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办事指南 (44)37.当前网上申报可以操作的业务 (45)3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46)3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图 (47)40.学校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48)41.学校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流程图 (49)1.社会保险登记业务主要内容序号业务内容备注1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单位新参保开户)2 购买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续费3 网上申报开户(激活数字证书)4 单位登记信息变更5 单位社会保险整体跨区转移6 建筑施工单位工伤趸缴7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8 社保登记证补办9 参保单位月报补缴(还欠)10 职介人才存档人员持档减员打印社会保险转移单11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一老一小)12 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新参保)13 单位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变更14 单位参保人员增加15 单位参保人员减少16 医疗在职转退休17 社保卡同步18 参保人员社保卡信息采集(社保卡制卡信息)19 自选养老金代发银行信息采集20 社会保险险种批量登记21 社保缴费基数核定2.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办事指南第一步:用人单位网上登记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网站主界面点击“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选择“初次登录”,输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点击“确定”。

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

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

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一、综合科职责:1.负责执行上级机关及中心的各项决定、指示,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2.负责印章管理、公文起草、文件收发、人事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3.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及效能建设;4.协助做好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计财科职责:1. 负责会计核算及内部财务的管理;2.负责各类财务的统计和报表编制;3.负责不动产登记、交易等有关费用的收取和管理;4.协调税费代征中的有关问题;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设前台窗口2个,负责收费。

三、法制科职责:1.规范指导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不动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2.提供对不动产交易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释、协调工作,处理产权纠纷;3.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答复工作;4.负责办理公、检、法等司法机构查封注销登记和行政机构的限制(含解除限制);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登记一科职责: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以及本科室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私有自建房(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2.私有自建房(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3.单位房屋首次登记;4.单位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5.拆迁安置土地自建房首次登记;6.私有房屋翻(续)建(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7.私有房屋翻(续)建(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8.商品房首次登记;9.地役权首次登记;10.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更正登记,含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11.注销登记,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注销登记;12.撤销登记,含司法机关裁定或判决撤销、上级行政机关发文撤销;13.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登记二科职责:负责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本科室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转移登记,包括私有房地产买卖和发证(国有土地范围)、私有房地产买卖和发证(集体土地范围)、商品房交易过户和发证、单位房改房转移登记、单位集资房转移登记、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含超面积)、拍卖房地产转让和发证、判决房地产转让和发证、单位房地产转让和发证、私有房地产交换和发证、私有房地产赠与和发证、私有房屋析产、祖遗继承登记、私有房屋(夫妻)产权增名和减名转移登记、地役权转移登记;2.变更登记,含不动产所有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变更、坐落变更、面积增加(以行政许可为前置的由登记一科受理)或者减少变更、同一所有权人分割或合并不动产变更登记。

电梯使用登记办理须知

电梯使用登记办理须知

电梯使用登记办理须知
使用登记由使用单位携以下资料到海宁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办理:
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中心三号楼;电话:87289029;相关表格及填写说明可在市质监局网站表格下载(/)。

1、《嘉兴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若产权为个人需《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
4、电梯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等与电梯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7、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注:1、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红章);
2、未经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相关咨询电话:设备检验(87077525)、作业人员培训(87077511)、安监科(87077526)。

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办理手册

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办理手册

加盖“科技行政部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
厅 七、申报单位、申请人领取认定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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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申报单位、申请人可在平台查看其申请的技术合同登记
东 所处状态,当申请书最终结论显示“通过”时,表示可领取
登记证明。
广
自 2021 年 2 月 4 日,省科技厅启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证明和登记机构证明电子证照系统,电子证照与纸质证明具
术 卖方信息、买方信息、合同信息、附件清单,每项内容以单
技 独的页面存在。页面中带“*”表示必填内容。
厅 术
学 (2)填写过程中,请注意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您所
科 输入的信息。完成填写后,可点击“填写检查”按钮检查所
有填写是否正确。
省 东
广 (3)不管选择作为卖一项必填信息。
学 科 省 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 办理手册 东 广 (适用于申报单位和申报人)
广东省(深圳市除外)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借助“广
厅 东 省 科 技 业 务 管 理 阳 光 政 务 平 台 ” ( 简 称 “ 平 台 ”
术 /egrantweb/)办理。
广 记机构正在审核技术合同:



厅 术
学 科 2.当申报书状态为“已受理电子材料”,表示二级点审 东省 核通过,等待一级登记点批复:
广
厅 3.当申报书状态最终结论显示为“通过”时,表示技术
术 合同认定登记申请批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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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省 东 广
4.当申报书状态最终结论为“不通过”,表示登记点对
厅 技术合同未予审核通过:


学 科
广
省 5.申报单位提交的技术合同,经已开通电子证照功能的

民非登记科业务学习 - 郑州社会组织信息网

民非登记科业务学习 - 郑州社会组织信息网

民非单位按 章程的规定 履行相应的 内部程序通 过终止民办 非企业单位 决议
在业务主 管单位及其 他有关机关 的指导下成 立清算组织 清理债权债 务,处理剩 余财产
经业务主管 单位审查同 意
向登记管理 机关申请注 销、提交材 料
经审查 同意后,发 给注销决定 书,同时收 缴民非单位 的登记证书、 印章和财务 凭证
业务主管 单位初审
登记管理 机关核准 名称
向登记管 理机关提 交申请材 料
颁发民非 登记管理 单位登记 机关审查、 证书及行 审批 政许可决 定书
民非单位 将印章、 银行账号 等报登记 管理机关 备案
公告
成立登记—申报、审批时限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名称核准通知书开出后, 三个月之内提交申报材料。 按照《民非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 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 记的决定。
基本概念—分类
(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学校 (二)卫生事业:如民办医院、门诊部、卫生所、疗养中心等 (三)文化事业:如民办图书室、博物馆、美术馆、艺术表演团体等 (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研中心、科普中心、科技服务中心等 (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等 (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 (七)民政事业:如民办老年公寓、婚介所、社区服务中心等 (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人才交流中心、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等 (九)法律服务业 (十)其他类:如成立与团市委及妇联等部门工作相关的民办非企业单 位。比如:民办的青少年服务中心等
变更登记—流程
民非单位 理事会研 讨变更事 项
经业务主 管单位审 查、审批
向登记管 理机关提 交变更材 料
审查、审 批

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流程图+须知

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流程图+须知

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流程图网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须知用人单位确定录用对象后,应在30天内按税收缴交所属区域到相应的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已满16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工,办理就业登记之前需先办理《未成年工登记证》,办理须知请咨询12333或登录网站查看)。

一、企业注册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必须先加入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会员(免费),如新企业需点击企业注册,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后,打印《单位用户网站注册申请表》并同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给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审核。

二、新增录入就业人员1、用人单位登录网站用户中心后,选择人力资源网,点击菜单“就业登记--新增”,按网上界面内容要求逐项录入员工的信息资料并提交,拟登记的一批员工信息资料录入并提交到相应的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后,等待系统审核,系统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内。

2、审核不通过: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被退回重报,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后再次提交。

3、审核通过:可查看用人单位在职员工明细,提供姓名、经办人、经办日期等查询功能。

需要打印资料的可进入资料打印模块,打印《厦门市职工花名册》,打印资料自动套打“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区中心)就业登记专用章”电子章。

三、关于审核后的错误数据修改方法若审核后的数据有误需修改,请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长青路人力资源大厦二楼207(信息网络管理科)修改。

四、就业失业登记证打印本市员工有需要时,可在工作日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市、区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窗口、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就业失业登记记录的打印。

五、外来转本市、本市转外来办理1、外地户口转本市户口的在职员工,需先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后,用人单位再通过网上申报外来转本市(合同起始时间按户口迁入时间填报)。

2、本市户口转外地户口的在职员工,用人单位需先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户口变更,再通过网上申报本市转外来(合同起始时间按户口迁出时间填报)。

广州市工商局网上预约须知

广州市工商局网上预约须知

一、办理工商登记业务预约的条件:
1、广州市局及各分局受理大厅所办理的工商登记业务;
2、预约人应为持有第二代身份证的中国公民,且预约人应为实际到场办理业务的委托代理人。

3、到受理大厅办理的业务应为预约企业的登记事宜;
二、预约的时间范围:
1、预约人可以预约从第二日起十二个工作日内的工商登记业务。

每个工作日的07:00,系统开放第十二个工作日的网上预约服务。

2、预约人应按预约的时间、地点,到达受理大厅,办理确认取号手续。

3、如需要取消预约,至少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非工作日也可提出取消申请)。

预约后未按时到场办理业务的将被视为爽约,爽约达到3次的将被纳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注意事项:
1、预约人应填写真实身份信息,以确保能及时办理业务;
2、预约成功后,请预约人持本人身份证,在取号机上确认取号;
3、请预约人在约定的时段到达受理大厅,不必过于提前,以免浪费时间。

4、为了避免号码资源浪费或被用于不良用途,凡30天内爽约3次或取消预约3次的,将被载入永久拒绝预约名单。

单位征缴科业务办理须知

单位征缴科业务办理须知

单位办理须知(征缴科)一、新参保单位请先到登记科办理参保登记。

二、每月26日-8日办理人员增加、减少、补缴等申报,26日-31日办理下月业务。

新退休人员每月3日之前办理。

三、每月15日前缴纳社会保险。

超过15日按每日2‰加收滞纳金。

四、办理人员增加所需资料:1.劳动局办理用工后的录用花名册原件或复印件。

2.原本市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3.首次本市参加保险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供人事局人员编制证明。

5.参加农民工综合险,须提供劳动局审批的名册,通知单。

6.填写登记变动名册(向社保柜台索取),需要补缴以前月份保险还需填写征集申报名册(征2-1号表,向社保柜台索取),以上报表需在左上角加盖公章。

五、办理人员减少所需资料:1.本人签字的辞职信(原件或复印件,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办理在职死亡提供死亡证复印件(A4纸征缴、支付各一份)。

3.填写登记变动名册(向社保柜台索取)需在左上角加盖公章。

4.办理减少(停保)后当月该人员不再缴费。

5.企业办理人员退休,生日当月应缴费。

转月(生日当月26日至次月3日)再办理退休。

六、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办理增减变动后打印缴费通知单,15日前缴费。

七、基本户在中行、工行、农行、光大、商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开户的单位,参保登记后,可到开户行办理委托扣款协议。

到登记科查询单位ID号,五险、农....综险........。

带ID号,公章、财务印..ID..号不同须分别办理鉴法人章到开户行办理委托扣款协议,银行审批后将协议送社保登记科。

办理协议前或在其他银行开户单位,每月15日前持社保当月交费通知单到中行北辰支行......缴费(现金拿缴费通知单直接到银行交费,交支票拿缴费通知单到社保盖章到中行北辰支行缴费)。

八、建议每月15日-22日(交费当月....)办理转出人员养老手册盖章,单位失业人员打印失业清单。

以免影响办理退工或对方转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须知及程序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须知及程序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须知及程序一、要求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必须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逐台向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科〔以下简称安全科,联系:3883783〕申报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二、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治理方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治理规那么»〔国质检锅[2003]213号〕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治理规那么»〔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三、申请单位提交资料1.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锅炉登记卡»或«压力容器登记卡»(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2份)。

【2】设计图样〔总图〕、产品质量合格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及监督检验证明书(原件一份);【3】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进口设备提供,原件一份);【4】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告知书、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一份);【5】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原件一份);【6】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书〔过户或移装提供,原件一份);【7】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治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原件一份);【8】«特种作业人员证»〔原件、复印件一份〕;【9】压力表、安全阀〔校〕检验报告〔一份〕。

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需提交文件资料:【1】新建、扩建及改建压力管道需提交文件资料:①«压力管道注册登记汇总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2份);②«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重要压力管道填写,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2份);③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告知书(原件一份);④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原件一份);⑤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压力表、安全阀〔校〕检验报告(原件一份);⑥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安全治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原件一份);⑦特种设备治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原件各一份)。

企业登记科年终总结优化注册流程提升办理效率的七项实用建议

企业登记科年终总结优化注册流程提升办理效率的七项实用建议

企业登记科年终总结优化注册流程提升办理效率的七项实用建议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企业登记流程已经从传统的纸质提交和人工审核方式逐渐转变为线上办理和电子审核的方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导致办理效率不高。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登记科的工作效率,以下提供七项实用建议,优化注册流程,并与大家分享。

建议一:电子申请核准首先,将申请核准流程引入电子化平台,鼓励企业通过互联网途径在线提交相关资料,取代传统的纸质申请。

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和管理成本,还可以加快核准和审核的速度。

建议二:统一标准化资料为了减少审核时的沟通和协调成本,企业登记科可以制定统一的标准化资料要求,明确企业需要提供的必要材料。

通过采用统一的标准,可以避免因为资料不全而导致的多次返工和沟通,从而提高办理效率。

建议三: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政府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

如财税、人社、工商等各个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数据互通的方式,实现信息自动传递和共享,避免企业重复提交同一类资料,减少企业在办理时的重复工作和时间成本。

建议四:简化审批环节针对一些常规性的登记业务,可以考虑简化审批环节,实行“告知即核准”。

在核准环节中,应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避免审批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建议五:鼓励在线支付鼓励企业通过线上支付平台在线支付登记费用,实现费用的即时结算和核对。

这样既方便了企业缴费,同时也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方便的打款方式,提高了费用核查和管理的准确性。

建议六:提供在线查询服务在注册流程优化中,应考虑为企业提供在线查询服务,企业登记科可以通过自建或者借助第三方平台,提供查询注册进度、材料审核情况等相关信息的功能。

这样能够减少企业的咨询和查询成本,方便企业随时了解办理进度。

建议七:优化业务流程最后,企业登记科可以通过分工和流程的优化来提高办理效率。

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设立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和权限。

同时,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和政府监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江苏CA业务办理须知

江苏CA业务办理须知

江苏CA证书业务办理流程一、新办证书:请用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公司服务网点办理。

(注:工业园区用户业务申请单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二、解密证书:请用户携带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公司服务网点办理。

(注:工业园区用户业务申请单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三、挂失证书请用户携带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公司服务网点办理。

(注:工业园区用户业务申请单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四、信息变更请用户携带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公司服务网点办理。

(注:工业园区用户业务申请单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五、补办证书(证书损坏或丢失)请用户携带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公司服务网点办理。

(注:工业园区用户业务申请单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六、办理第二张证书(一户多证)请用户携带证书费用(96元/张)、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江苏省电子证书技术服务合同书》(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公司服务网点办理。

(注:工业园区用户业务申请单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所有用户的原件经信息核对后即退还用户,《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归档,《江苏省电子证书技术服务合同书》一份归还用户一份归档。

苏州地区服务点苏州办事处地址:苏州市三香路1298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AB座客服热线:05市区证书业务办理窗口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区行政中心二楼地税窗口(暂只受理新办证书业务)吴中证书业务办理窗口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64号(华润超市往南)太仓证书业务办理窗口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2楼地税窗口工业园区证书业务办理窗口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51号工商大厦2楼CA窗口昆山证书业务办理窗口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地税窗口相城证书业务办理窗口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A窗口常熟证书业务办理窗口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48号行政服务中心地税3号窗口张家港证书业务办理窗口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1号行政审批中心2楼税务窗口吴江证书业务办理窗口地址:吴江市松陵镇人民路998号吴江行政服务中心2楼。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如下:
1. 登录成都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2. 选择“全程网办”办理模块,注册登录后,按系统提示运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技术提交登记申请,上传办件影像资料。

3.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网上办理须知,准备申请办理业务的要件资料,各业务所需的具体要件资料详见成都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4. 预审审核完成后,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预审结果。

申请人可进入“全程网办”—“已申请业务”菜单查询业务状态及办理进度。

若遇退件,中心将通过短信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退件原因,申请人补正资料后,可重新申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机动车注册登记办理指南一、交验机动车,并需携带下列资料: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原件;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原件;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7.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8.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9.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10.属于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机动车查验、拓号、照相↓业务受理↓确定号牌号码↓缴费↓领取牌、证、检验合格标志↓办理自编号牌邮寄、领取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指南一、办理变更登记范围变更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车管所管理辖区。

二、交验机动车、申请人需提交下列资料: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4.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机动车查验、拓号、照相↓业务受理↓缴费↓领证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机动车变更备案办理指南一、办理变更备案登记范围住所在管辖区域迁移、姓名(单位名称)、住所、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重新打刻发动机、车架号码。

二、交验机动车,申请人需提交下列资料: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4.相关事项的变更证明;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

窗口受理管理制度

窗口受理管理制度

窗口受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窗口受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受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窗口受理工作是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对外服务的重要部分,其工作目标是:依法合规、规范有序、高效快捷、优质服务。

三、受理范围窗口受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1. 政府事务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交的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登记、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受理。

2. 社会服务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交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市民投诉等事项的受理。

3. 企业服务受理:企事业单位提交的企业登记、税务申报、信用信息查询等事项的受理。

四、窗口受理流程1. 预约受理:为方便申请人进行预约,避免排队等待,窗口设立了预约受理机制,申请人可通过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办理业务。

2. 业务咨询:窗口设置了专门的业务咨询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业务咨询进行解答,指导申请人如何办理业务。

3. 信息核实:申请人向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初步核实,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 受理审查: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5. 业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受理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业务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6. 业务反馈:窗口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服务指导。

五、窗口技术支持窗口受理工作要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网上办理:窗口设立了网上办理平台,申请人可通过该平台进行业务申请和查询,实现线上线下结合。

2. 自助终端:窗口设立了自助终端设备,方便申请人进行业务申请、材料扫描、信息查询等操作。

3. 信息互联:窗口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加快业务受理和办理速度。

六、窗口服务水平窗口受理工作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形成良好的服务品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政策宣传:窗口定期组织政策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服务意识。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务须知【模板】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务须知【模板】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务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等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务相关须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在2014年3月12日及以前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到海关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一、根据属地原则划分厦门海关企业管理业务现场(一)厦门海关驻高崎办事处负责受理厦门市**区、湖里区企业申请(不包括象屿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企业)。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枋湖南路北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话:********。

(二)厦门海关驻海沧办事处负责受理厦门市**区、集美区企业申请。

地址:厦门市海沧大道1号海关大楼,电话:********。

(三)厦门海关驻同安办事处负责受理厦门市**区、翔安区企业申请。

地址:厦门市同安口岸园区海关大楼,电话:********。

(四)象屿保税区海关负责受理厦门市象屿保税区、厦门市保税物流园区企业申请。

地址:厦门市象兴路11号象屿海关大楼,电话:********。

(五)泉州海关、漳州海关、东山海关、龙岩海关负责受理本辖区企业申请。

泉州海关:泉州市温陵南路126号海关大楼,电话:********。

漳州海关:漳州市**区元光北路6号海关大楼,电话:********。

东山海关:东山县铜陵镇东澳路908号海关大楼,电话:********。

龙岩海关:龙岩市**区莲花环岛海关大楼,电话:********。

注意:企业办理以下各项注册登记相关手续,需要预录入申请信息和递交纸质材料。

可委托预录入的机构有:厦门金关技术服务部及其分部。

按照海关规定需提交复印件的,企业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须携带电子口岸IC卡(新注册企业除外)。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四)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须知一式两份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须知一式两份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须知(一式两份)一、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均可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条件包括: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地方民政部门登记一般3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有必要的场所。

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后,再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有哪些要求?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一般包括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和组织形式三部分,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2、名称中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一般称学校、学院、园、医院、中心、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组织形式不得冠以“总”字;3、在地方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名称应当冠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县级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4、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不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不得含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或内容;不得使用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佛、道教的寺、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名称;不得使用已被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名称。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哪些行(事)业?1、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2、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3、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书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4、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科技馆等;5、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中心等;6、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等;7、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8、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9、法律服务业;10、其他。

交管12123业务流程

交管12123业务流程

1、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预选号牌相关业务】下的【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

【步骤1:录入基本信息】→【步骤2:本人选号手机验证】【步骤3:预选号牌】→ 【步骤4:完成号牌预选】→ 【步骤5:综合业务受理窗口确认号牌】2、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进入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流程。

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绑定机动车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进入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业务流程。

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绑定机动车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补领检验合格标志】进入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流程。

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绑定机动车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步骤1:确认所有人机动车信息】→ 【步骤2:资料填写】→ 【步骤3:确认提交】→ 【步骤3:完成提交】3、机动车检验预约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机动车检验预约】进入机动车检验预约业务流程。

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绑定机动车进行检验预约。

【步骤1:确认机动车所有人基本信息】→ 【步骤2:选择预约年检时间】→ 【步骤3:选择检测站】→【步骤4:选择时段】→ 【步骤5:确认预选信息】→ 【步骤6:完成预约】4、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变更联系方式】进入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业务。

通过该功能只可以变更自己名下绑定机动车联系方式信息。

【步骤1:确认个人基本信息】→ 【步骤2:联系方式变更】5、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预选号牌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预选号牌相关业务】下的【新能源汽车换发号牌预选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

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

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

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一、办理部门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和各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二、工作职责依法对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

三、办理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3.《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五、办理条件1、特种设备使用之前的各个环节(如设计、制造、安装)合法,经监督检验合格;2、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有关人员责任制、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游客须知等),作业人员持证,设备具备使用条件;3、在特种设备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天内办理使用登记;4、有设备(或单位名称)变更前30天内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六、办理程序(一)申请1、使用单位在专用软件上录入申请登记的特种设备相关资料,通过该软件打印《使用登记表》二份并盖使用单位公章,同时导出该表电子数据到U盘(专用软件可在 或下载)。

(二)受理受理机构接到申请后,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受理机构职权范围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受理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受理使用登记申请,书面发出受理回执。

(三)审批、发证受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发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不同意原因。

(四)公示取得《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及企业名单在我局公众网站统一公告。

七、办理流程图见附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流程图》八、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提速承诺15个工作日)九、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十、变更申请1、若特种设备发生变更(停用、注销、迁移、过户、重新启用)或使用单位名称变更,使用单位应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手续。

公安局户籍科办事指南

公安局户籍科办事指南

公安局户籍科办事指南一、公安局户籍科主要工作业务:1、审核和办理户口准予迁入;2、居民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3、办理公民身份证重号、错号纠正;4、本市人口信息查询、核对、更正纠错5、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本科办理的有关户口业务。

二、相关业务办理程序婴儿出生落户:凡在我国境内出生的婴儿,其父母双方或者有一方属于本市户口的,由户主亲属扶养人向婴儿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入户。

办理程序:持父母的户口簿、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一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胎准生证,村居出具的接收证明到派出所申报户口。

收养子女入户:1、收养人持相关材料到县、市民政部门办理《收养证》;2、收养人持《收养证》和居民户口簿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3、派出所户籍警审查后把材料上报到本科审批;4、收养人持户籍科审批的材料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入:居民因到本市工作就业、经商办企业、结婚、购房、投靠亲属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本市辖区的。

办理户口迁入程序有: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辖区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村委、社区)和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在《公民户口迁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和《公民户口迁入审批表》到户籍科办理《户口准迁证明》;3、申请人持户籍科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4、申请人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出:户口迁出持本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办结后,派出所予以注销户口和收缴居民身份证;户口迁出人持《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暂住证:暂住证是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在其他地方赞暂住的证明。

凡离开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人员,应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和领取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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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业务办理须知
一、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手续
(一单位代码变更时,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单位名称变更时,需要提供:
①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变更名称通知书(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批文)、
②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
③银行开户证明
(三企业注册类型变更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四开户银行变更时,需要提供:银行开户证明
(五单位地址变更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六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任命批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其他信息变更时,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①以上证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登字2号),并加盖公章
③单位代码、名称、企业注册类型、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时,还应
交回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换领新证。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申领与验证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申领:
新参保单位在参保当月正常缴费后,于次月20日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缴费收据复印件领取。

(上述材料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验证:
《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有效期限为8年,自发证日期开始,每两年需验证一次。

验证月份对应发证月份,验证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
2、《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正常工资薪金明细表》(报税务局表)。

如《社会保险登记证》遗失的,单位还应提供补领证申请,办理补领证手续。

三、社会保险缴费方式及办理流程
每月26日至次月8日办理次月申报,15日前办理缴费业务(遇节假日不顺延)(一)“临柜缴费”流程:
1.使用现金的,可直接持现金和《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中国银行
....北辰支行
....的对公窗口缴费;
2.使用支票的,携带《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和支票首先到分中心征缴科收款岗
进行支票背书并领取《银行进帐单》,然后到指定的联网银行办理缴费。

(二)“临柜缴费”变更为“委托扣款”流程:
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天津银行、光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开户的单位,应及时办理自动扣款业务。

1、登记科查询单位的ID号
2、凭ID号,公章、财务印鉴法人章去银行办理扣款协议
3、将办理完的协议一联送回登记科
注意:①协议银行账号必须与单位参保登记的信息一致,并同时作为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账户,请及时核对。

②单位涉及五险户、农综险户、临时户等各种附加户时,要分别签订协议,
协议变更时各附加户确保同时变更、同时核对。

(三)“临柜缴费”变更为“小额借记”流程:
在其他银行开户的单位,可办理小额借记协议。

办理小额借记协议的单位首先到登记科查询社保账户信息,然后去银行办理,并将协议一联送回登记科。

由于小额借记方式款项到帐时间较长,要求办理单位每月8日必须提交申报结算,保证款项准时到账。

(四)刷卡缴费流程:
首先到分中心登记科变更缴费方式,然后携带《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和银行卡到收款岗办理缴费。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新参保单位在登记科办理参保登记后,自第二个月开始在征缴科办理人员增减及申报缴费业务。

(二)所有业务遵循叫号程序办理。

登记科业务取“单位参保登记及单位信息变更管理业务”---10XX;
征缴科业务取“单位缴费申报业务”---20XX。

个人缴费业务取“个人缴费申报”----3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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