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科业务办理须知
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
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
一、综合科职责:
1.负责执行上级机关及中心的各项决定、指示,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负责印章管理、公文起草、文件收发、人事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及效能建设;
4.协助做好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计财科职责:
1. 负责会计核算及内部财务的管理;
2.负责各类财务的统计和报表编制;
3.负责不动产登记、交易等有关费用的收取和管理;
4.协调税费代征中的有关问题;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设前台窗口2个,负责收费。
三、法制科职责:
1.规范指导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不动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
2.提供对不动产交易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释、协调工作,处理产权纠纷;
3.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答复工作;
4.负责办理公、检、法等司法机构查封注销登记和行政机构的限制(含解除限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登记一科职责: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以及本科室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私有自建房(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2.私有自建房(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3.单位房屋首次登记;
4.单位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5.拆迁安置土地自建房首次登记;
6.私有房屋翻(续)建(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7.私有房屋翻(续)建(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8.商品房首次登记;
9.地役权首次登记;
10.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更正登记,含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11.注销登记,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注销登记;
证券质押登记业务须知
新三板股权质押登记业务办理须知
(中登北京分公司)
一、办理业务时间:
上午:9:30-11:00,下午1:30-2:30。
二、办理业务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投资者业务部。
三、办理质押登记业务需准备的资料:
出质人、质权人(企业法人)
1.《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
2.《质押合同》原件(需明确标的证券名称、数量);
3.质押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1)出质人(自然人):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质权人(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都需要)及复印件(涉及基金会、事业单位等其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投资者业务申请
表单他法人的,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参照模板)、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参照模板)、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及法人
私章。
说明:企业法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业务流程
1、质押双方携带上述文件,前往登记结算公司,在业务受理时间内临柜办理。
2、登记算算公司对投资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且申请人按照相关收费
标准缴纳手续费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业务受理回执”。(请务必收好回执)
3、登记结算公司自受理申请 3 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质权人可以选择邮寄或于质押登记完成后凭“业务受理回执”临柜领取质押或解
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如果选择邮寄,则须将“业务受理回执”交回柜台人员,填写邮寄地址,并缴纳邮寄费用,登记结算公司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或《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邮寄至质权人指定的地址。
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工作 职责
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
一、综合科
职责:1.负责执行上级机关及中心的各项决定、指示,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负责印章管理、公文起草、文件收发、人事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及效能建设;
4.协助做好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5.完
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计财科
职责:1. 负责会计核算及内部财务的管理;
2.负责各类财务的统计和报表编制;
3.负责不动产登记、交易等有关费用的收取和管理;
4.协调税费代征中的有关问题;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设前台窗口2个,负责收费。
三、法制科
职责:1.规范指导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不动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
2.提供对不动产交易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释、协调工作,处理产权纠纷;
3.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答复工作;
4.负责办理公、检、法等司法机构查封注销登记和行政机构的限制(含解除限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登记一科
职责: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以及本科室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撤
销登记、遗失补证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私有自建房(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2.私有自建房(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3.单位房屋首次登记;
4.单位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5.拆迁安置土地自建房首次登记;
6.私有房屋翻(续)建(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7.私有房屋翻(续)建(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8.商品房首次登记;
9.地役权首次登记;
10.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更正登记,含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11.注销登记,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局各科室工作职责制作内容
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
一、综合科
职责:1.负责执行上级机关及中心的各项决定、指示,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负责印章管理、公文起草、文件收发、人事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及效能建设;
4.协助做好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计财科
职责:1. 负责会计核算及内部财务的管理;
2.负责各类财务的统计和报表编制;
3.负责不动产登记、交易等有关费用的收取和管理;
4.协调税费代征中的有关问题;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设前台窗口2个,负责收费。
三、法制科
职责:1.规范指导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不动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
2.提供对不动产交易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释、协调工作,处理产权纠纷;
3.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答复工作;
4.负责办理公、检、法等司法机构查封注销登记和行政机构的限制(含解除限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登记一科
职责: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以及本科室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私有自建房(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2.私有自建房(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3.单位房屋首次登记;
4.单位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5.拆迁安置土地自建房首次登记;
6.私有房屋翻(续)建(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7.私有房屋翻(续)建(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8.商品房首次登记;
9.地役权首次登记;
10.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更正登记,含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11.注销登记,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注销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须知及程序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须知及程
序
一、要求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必须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逐台向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科〔以下简称安全科,联系:3883783〕申报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二、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治理方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
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治理规那么»〔国质检锅[2003]213号〕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治理规那么»〔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三、申请单位提交资料
1.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锅炉登记卡»或«压力容器登记卡»(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2份)。
【2】设计图样〔总图〕、产品质量合格书、
安装使用说明书及监督检验证明书(原件一
份);
【3】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
告(进口设备提供,原件一份);
【4】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告
知书、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一份);
【5】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原件一份);
【6】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书
〔过户或移装提供,原件一份);
【7】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治理的有关规章
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原件一份);
【8】«特种作业人员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9】压力表、安全阀〔校〕检验报告〔一份〕。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办理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
指南与流程图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
1
前言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社会保险政策及业务内容的不断细化,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了更好的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进行了机构改革,扩增了人员编制,做到科室职责明确,岗位相互制约,人员权责分明。为使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社保政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水平,确保轮岗交流的通畅和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同时帮助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办事效率。经社保中心各业务科室共同努力,由社保中心咨询服务科牵头梳理绘制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指南和业务办理流程图,方便大家学习查阅。由于时间紧、内容多,水平所限,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随着社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和社会系统的不断升级,社保政策和业务流程也会不断发生变化,我们将持续关注法律法规、业务政策的不断变化,及时对内容进行调整、充实。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2014年3月版,2014年3月第一次印刷)
温馨提示
目录
1.登记科经办业务内容 (5)
2.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办事指南 (6)
3.用人单位办理社保新开户流程图 (7)
4.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办事指南 (8)
5.用人单位五险新参保人员增加流程图 (9)
6.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办事指南 (12)
7.用人单位转入人员增加(续保)流程图 (13)
8.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办事指南 (14)
9.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减少流程图 (15)
10.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办事指南 (16)
11.用人单位变更登记信息流程图 (18)
参保科业务流程
医疗保险中断续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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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以及参保人员连续欠费超过6 个月视同中断参保缴费关系的,续保缴费后需连续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满6 个月,方可重新按规定享受住院统筹待遇;无论补缴与否,均不享受和欠费 期间的医疗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只计算缴费年限。 二、参保人员中断缴费6个月内续保缴费的,按不同情况处理: 1、在办理中断手续月份的次月续保缴费的,各项医保待遇从办理续保手续 的当月起享受。 2、中断缴费1个月以上3个月内续保缴费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补 缴后不设住院待遇等待期,中断期间的住院统筹待遇正常享受。补缴的医保 个人账户按规定补划入。 3、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6个月内续保缴费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补 缴后不设住院待遇等待期;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只计算缴费年限,不享受中断 期间的医疗待遇。 4、中断缴费后6个月内续保缴费但选择不补缴中断年限(月份)医疗保险费 的,续保缴费后设住院待遇等待期。 三、参保人员续保缴费后,门诊统筹待遇从办理续保手续的次月起享受;新 产生的个人账户在缴费的次月划入,按月顺延。 四、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后无论续保或补缴与否,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均可继续 使用。
• 医疗保险参保后,门诊是次月生效(报销 范围300-3000元),建个帐按缴费基数的 3%返还,退休按3.5%,70周岁以上按4%; 住院统筹连续缴费满6个月,第七个月生效; (本年度已经缴纳新农合的)不设等待期。 • 工伤保险次日生效 • 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在享受待遇期 间必须连续缴费 • 失业保险
企业登记科年终总结优化注册流程提升办理效率的七项实用建议
企业登记科年终总结优化注册流程提升办理
效率的七项实用建议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企业登记流程已经从传统的纸质
提交和人工审核方式逐渐转变为线上办理和电子审核的方式。然而,
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导致办理效率不高。为了进
一步提高企业登记科的工作效率,以下提供七项实用建议,优化注册
流程,并与大家分享。
建议一:电子申请核准
首先,将申请核准流程引入电子化平台,鼓励企业通过互联网途径
在线提交相关资料,取代传统的纸质申请。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纸质
文件的使用和管理成本,还可以加快核准和审核的速度。
建议二:统一标准化资料
为了减少审核时的沟通和协调成本,企业登记科可以制定统一的标
准化资料要求,明确企业需要提供的必要材料。通过采用统一的标准,可以避免因为资料不全而导致的多次返工和沟通,从而提高办理效率。
建议三: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
政府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如财税、人社、工商等
各个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数据互通的方式,实现信息自动传递和共享,
避免企业重复提交同一类资料,减少企业在办理时的重复工作和时间
成本。
建议四:简化审批环节
针对一些常规性的登记业务,可以考虑简化审批环节,实行“告知即核准”。在核准环节中,应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避免审批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建议五:鼓励在线支付
鼓励企业通过线上支付平台在线支付登记费用,实现费用的即时结算和核对。这样既方便了企业缴费,同时也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方便的打款方式,提高了费用核查和管理的准确性。
建议六:提供在线查询服务
在注册流程优化中,应考虑为企业提供在线查询服务,企业登记科可以通过自建或者借助第三方平台,提供查询注册进度、材料审核情况等相关信息的功能。这样能够减少企业的咨询和查询成本,方便企业随时了解办理进度。
企业登记科个人工作总结
一、前言
转眼间,本年度的工作已接近尾声。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企业登记科这个岗位上,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现将我的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内容
1. 企业登记注册
(1)负责办理各类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
完整性。
(2)对企业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确保企
业登记的合法性。
(3)按时完成企业登记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规范和安全。
2. 企业年报公示
(1)指导企业按时进行年报公示,督促企业履行年报义务。
(2)对企业年报公示信息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和整改。
3. 企业登记咨询与指导
(1)为企业提供企业登记、年报公示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2)为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登记代理等业务指导。
二、工作成果
1. 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工作
本年度,共办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手续500余件,为企业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
2. 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本年度,指导企业按时完成年报公示,企业年报公示率达到98%以上。
3. 企业登记咨询与指导工作
本年度,共接待企业咨询100余次,为企业提供业务指导20余次,得到了企业的
一致好评。
三、工作亮点
1.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登记的合法性。
2. 积极开展企业登记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注重与企业沟通,提高服务质量。
四、不足与改进
1. 不足: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过程中,部分企业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导致审核
时间较长。
改进:加强对企业登记材料的审核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房地产登记中心办事流程
房地产登记中心办事流程
房地产登记业务办事流程
一、非行政许可事项 (一)初始登记类业务
1.业务事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空地变更登记、空地遗失补发登记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
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一科 时 限:5个工作日
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一科
时 限:3个工作日
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
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2个工作日
2.业务事项:商品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单位自建房屋权属初始登记、
个人自建房屋权属初始登记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
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一科 时 限:8个工作日
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一科
时 限:5个工作日
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
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2个工作日
3.业务事项:补办土地使用权登记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
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
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一科 时 限:4个工作日
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一科
时 限:2个工作日
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
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1个工作日
(二)二级市场(商品房)转移登记类业务 1.业务事项:房改房转移登记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注册登记办理指南
一、交验机动车,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原件;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原件;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7.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
8.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0.属于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机动车查验、拓号、照相
↓
业务受理
↓
确定号牌号码
↓
缴费
↓
领取牌、证、检验合格标志
↓
办理自编号牌邮寄、领取
宝鸡市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办理须知及流程
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一、办理变更登记范围
变更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车管所管理辖区。
二、交验机动车、申请人需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机动车查验、拓号、照相
入户核准及入户登记办理须知
入户核准及入户登记办理须知
一、办理条件
凡经省、市进人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入户的下列人员之一:
(一)人才引进(工作调动、招聘、招录、归国留学人员)。
(二)接收大中专、技工应届毕业生。
(三)安置类(包括军队的离退休干部、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职工、优秀退役士兵、随军家属)。
(四)博士后进出站。
(五)积分制入户。
二、所需审核材料
(一)办理入户核准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
此外,1.同时还应按照以下规定顺序登记入户地址:①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属直系亲属产权的还需申办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下同);②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提供房产证和分房证明,属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③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非必选),提供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④
无法通过上述①、②项,也不选择第③项办理入户的人员,在公共集体户入户,需提供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其中属引进人才入户(含优秀退役士兵)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属积分制入户的,在其受理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还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属政策性入户的,在其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还需提供登记地址为该街道辖内的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
登记服务站工作制度
登记服务站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登记服务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登记服务站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为社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登记服务办事平台。服务站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第三条登记服务站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登记服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登记服务站的工作内容包括:企业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外国人签证登记、居留许可登记等各项业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登记服务站应设立服务站主任一名,负责服务站全面工作。服务站主任由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登记服务站应根据业务需要,设置相应的职能科室,如企业注册科、个体工商户注册科、社团科、民办非企业单位科等。各科室设科长一名,负责本科室的工作。
第七条登记服务站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负责各项业务的办理、咨询、指导、协调等工作。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服务规范
第八条登记服务站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各项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和办理时限。
第九条登记服务站应设立服务窗口,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热情、耐心、准确地办理各项业务。
第十条登记服务站应设立咨询服务台,提供业务咨询、指导、协调等服务。咨询服务台应配备专业知识丰富、沟通能力强的的工作人员,解答社会公众的疑问。
不动产登记受理岗位工作标准
不动产登记受理岗位工作标准
不动产登记受理岗位工作标准
一、引言
不动产登记受理岗位工作标准,是指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受理不动产
登记业务的岗位所需具备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的一系列规范性要求。这
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具有至
关重要的意义。
二、不动产登记受理岗位的基本要求
在不动产登记受理岗位工作标准中,首先要明确受理岗位的基本要求。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具备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包括《不动产登记暂行
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 具备不动产登记业务操作流程的熟悉程度,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材
料的审查、登记程序的具体要求等;
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申请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及时解答申请人提出的疑问,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4.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认真完成受理岗位的各项工作,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受理岗位工作标准的具体内容
1. 申请材料的审查要求
在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工作人员需对申请人提交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确保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准确;
(2)对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的遵守性进行审查,确保申请人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对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土地权属、房屋权属等信息进行核实,确保申请材料中所述内容的真实性。
2. 登记程序的执行要求
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的程序繁多,工作人员需对登记程序的执行要求有清晰的认识和掌握。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工作职责
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
一、综合科
职责:1.负责执行上级机关及中心的各项决定、指示,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负责印章管理、公文起草、文件收发、人事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及效能建设;
4.协助做好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计财科
职责:1. 负责会计核算及内部财务的管理;
2.负责各类财务的统计和报表编制;
3.负责不动产登记、交易等有关费用的收取和管理;
4.协调税费代征中的有关问题;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设前台窗口2个,负责收费。
三、法制科
职责:1.规范指导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不动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
2.提供对不动产交易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释、协调工作,处理产权纠纷;
3.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答复工作;
4.负责办理公、检、法等司法机构查封注销登记和行政机构的限制(含解除限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登记一科
职责: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以及本科室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私有自建房(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2.私有自建房(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3.单位房屋首次登记;
4.单位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5.拆迁安置土地自建房首次登记;
6.私有房屋翻(续)建(集体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7.私有房屋翻(续)建(国有土地范围)首次登记;
8.商品房首次登记;
9.地役权首次登记;
10.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更正登记,含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11.注销登记,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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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业务办理须知
一、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手续
(一单位代码变更时,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单位名称变更时,需要提供:
①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变更名称通知书(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批文)、
②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
③银行开户证明
(三企业注册类型变更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四开户银行变更时,需要提供:银行开户证明
(五单位地址变更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六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任命批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其他信息变更时,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①以上证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登字2号),并加盖公章
③单位代码、名称、企业注册类型、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时,还应
交回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换领新证。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申领与验证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申领:
新参保单位在参保当月正常缴费后,于次月20日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缴费收据复印件领取。(上述材料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验证:
《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有效期限为8年,自发证日期开始,每两年需验证一次。验证月份对应发证月份,验证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
2、《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正常工资薪金明细表》(报税务局表)。
如《社会保险登记证》遗失的,单位还应提供补领证申请,办理补领证手续。
三、社会保险缴费方式及办理流程
每月26日至次月8日办理次月申报,15日前办理缴费业务(遇节假日不顺延)(一)“临柜缴费”流程:
1.使用现金的,可直接持现金和《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中国银行
....北辰支行
....的对公窗口缴费;
2.使用支票的,携带《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和支票首先到分中心征缴科收款岗
进行支票背书并领取《银行进帐单》,然后到指定的联网银行办理缴费。
(二)“临柜缴费”变更为“委托扣款”流程:
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天津银行、光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开户的单位,应及时办理自动扣款业务。
1、登记科查询单位的ID号
2、凭ID号,公章、财务印鉴法人章去银行办理扣款协议
3、将办理完的协议一联送回登记科
注意:①协议银行账号必须与单位参保登记的信息一致,并同时作为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账户,请及时核对。
②单位涉及五险户、农综险户、临时户等各种附加户时,要分别签订协议,
协议变更时各附加户确保同时变更、同时核对。
(三)“临柜缴费”变更为“小额借记”流程:
在其他银行开户的单位,可办理小额借记协议。办理小额借记协议的单位首先到登记科查询社保账户信息,然后去银行办理,并将协议一联送回登记科。由于小额借记方式款项到帐时间较长,要求办理单位每月8日必须提交申报结算,保证款项准时到账。(四)刷卡缴费流程:
首先到分中心登记科变更缴费方式,然后携带《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和银行卡到收款岗办理缴费。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新参保单位在登记科办理参保登记后,自第二个月开始在征缴科办理人员增减及申报缴费业务。
(二)所有业务遵循叫号程序办理。
登记科业务取“单位参保登记及单位信息变更管理业务”---10XX;
征缴科业务取“单位缴费申报业务”---20XX。
个人缴费业务取“个人缴费申报”----3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