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区管理制度
铁路站区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站区卫生管理,保障旅客、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良好的铁路站区环境,提高铁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铁路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站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站区范围内的所有区域,包括候车室、售票厅、检票口、站台、列车等。
三、卫生责任1. 铁路站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卫生责任,落实卫生管理措施。
3. 旅客应自觉维护铁路站区卫生,遵守卫生管理规定。
四、卫生管理措施1. 站区环境卫生(1)定期对站区进行清扫、消毒,保持地面、墙面、门窗、座椅等设施清洁卫生。
(2)设置垃圾桶,并确保垃圾桶清洁、完好。
(3)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站区环境整洁。
2. 站内设施卫生(1)定期对候车室、售票厅、检票口、站台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2)保持电梯、扶梯、楼梯等设施清洁、无污渍。
(3)确保洗手间设施完好,提供充足的洗手液、卫生纸等用品。
3. 列车卫生(1)列车到达车站前,应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2)列车运行过程中,列车员应随时检查车内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3)列车员应定期对列车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4. 公共区域卫生(1)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如候车室、售票厅、检票口等。
(2)设置醒目的卫生提示标语,引导旅客保持卫生。
(3)加强公共区域的巡查,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
五、监督检查1. 铁路站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2. 对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铁路站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铁路站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站点充电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站点充电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与依据1.1 目的为了保障站点充电区的用电安全,保护员工和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从管理制度、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充电区的安全运营。
1.2 依据本安全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制定。
二、充电区管理责任2.1 公司责任公司应建立充电区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并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资源来保障充电区的安全。
2.2 监管责任充电区的监督管理应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监测充电设施的运行状况、督促公司和个人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并开展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
三、充电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3.1 设施建设充电区的建设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照明设备、挡板、防护栏等,确保安全使用。
3.2 设施维护充电区设施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及时检修防护设施的损坏,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3 维修保养公司应建立设备保养制度,定期组织设备保养、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四、充电操作与安全规范4.1 人员培训充电区的运营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了解充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上岗。
4.2 充电过程控制充电区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确保充电设备正常运行,禁止未经授权人员私自操作设备。
4.3 清洁工作充电区应保持环境整洁,防止杂物干扰充电操作和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4.4 充电区警示标识充电区应设置清晰可见的警示标识,包括充电区域划定、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4.5 灭火器材充电区应设置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充装,以备发生火灾时进行及时处置。
五、应急处理措施5.1 应急预案公司应制定充电区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措施,包括人员疏散、火灾扑灭、事故报警等。
5.2 应急设备充电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包括灭火器、防毒面具、急救箱等,确保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汽车站公共区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站公共区域的管理,提高汽车站服务水平,保障乘客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汽车站公共区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汽车站公共区域是指汽车站内与出站乘客直接相关的区域,包括候车室、售票窗口、站台、候车区、卫生间、餐饮区域等。
第四条汽车站公共区域管理工作应坚持“服务至上、管理为先、文明促进、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五条汽车站公共区域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舒适、便利、快捷”的服务宗旨,为广大乘客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
第六条汽车站公共区域管理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乘客自觉遵守秩序,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汽车站公共区域的管理机构为汽车站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监督汽车站公共区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汽车站管理部门应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九条汽车站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公共区域管理工作流程,确保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十条汽车站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汽车站公共区域的管理秩序。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一条汽车站公共区域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候车室及站台的清洁卫生;(二)售票窗口的服务与管理;(三)站内广播和公告的发布;(四)乘客诉求的处理;(五)安全隐患的排查与处理;(七)其他与乘客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汽车站公共区域的服务内容应与汽车站的总体服务水平相一致,确保乘客在公共区域内能够感受到良好的服务。
第十三条汽车站公共区域的服务内容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服务的合法、合规。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四条汽车站公共区域管理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第十五条汽车站公共区域管理工作应加强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干净,提高乘客的使用体验。
第十六条汽车站公共区域管理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乘客的文明素质,引导乘客自觉遵守秩序。
第十七条汽车站公共区域管理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做好信息沟通、合作共赢。
铁路站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站区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维护旅客、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1. 成立铁路站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站区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成立安全小组,负责本部门、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职责1. 站区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铁路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2)组织编制站区安全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3)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4)协调解决站区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5)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2. 安全办公室职责:(1)贯彻执行站区安全领导小组的决议和指示;(2)负责站区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3)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工作;(4)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5)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职责:(1)按照本制度要求,落实本部门、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4)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2)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管理,确保其持证上岗。
2.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3)加强对设备隐患的排查,及时整改;(4)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记录设备运行状况。
3.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作业计划,确保作业安全;(2)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3)对重点、危险作业进行审批,落实安全措施;(4)加强作业过程中的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压缩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压缩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压缩站站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站内安全管理工作。
2. 各岗位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3. 站内各部门、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三、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进入压缩站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
(2)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站区。
(3)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4)非本站人员进入站区需经站长批准,并由专人陪同。
2. 设备管理(1)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设备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3)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设备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
3. 安全生产(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
(4)加强站内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3)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压缩站站长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如有未尽事宜,由压缩站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站区安全管理制度
站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站区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站区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站区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站区工作和活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访客、承包商等。
第三条站区安全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站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站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站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具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站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三章安全责任制度第七条站区领导在安全工作中负有领导责任,要加强安全意识,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充分认识到自身安全责任,在工作中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承包商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不得违反安全规定从事危险作业,对自己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本站区将安全生产列为首要任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十二条对站区内的生产设施、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五章火灾防护管理第十五条站区设置消防设施,保证灭火器材、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十六条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合理的存放和管理,确保不发生火灾隐患。
第十七条定期进行火灾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八条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进行火灾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安全环保管理第十九条站区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废物的管理和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站场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站场管理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站场管理工作,维护站场秩序,保障站场安全以及旅客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站场工作人员以及站场内所有人员。
第三条站场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站场保持良好秩序。
第四条站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站场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站场管理职责第六条站场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维护站场秩序,保障站场安全;2. 协助乘客上下车,确保乘客出行顺利;3. 监督站场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处理故障;4. 做好站场环境卫生清洁工作;5. 协助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第七条站场管理人员应当服从站场管理部门的指挥和管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维护站场形象。
第三章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禁止在站场内吸烟、喧哗、扒手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禁止在站场内乱扔垃圾,保持站场环境整洁。
第十条禁止擅自占用站场设施设备,如座椅、车站广播等。
第十一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站场。
第十二条禁止私拉乘客上车,严禁做违规操作。
第四章站场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站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站场运营安全。
第十四条站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站场管理档案,及时更新站场资料。
第十五条站场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培训站场管理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站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乘客投诉。
第五章站场管理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对于履行职责优秀的站场管理人员,站场管理部门将给予表扬及奖励。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站场管理人员,站场管理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站场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站场管理规章制度模板,如有不足之处,还请指正。
航站区管理制度
航站区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为规范和加强航站区的管理,保障旅客、航空公司和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航站区的安全和秩序,根据《民用航空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适用于航站区内包括航站楼、停机坪、行李处理区、弱电车辆维护区及其他与民用航空联通运行有关的专用公共区域的管理。
第三條航站区的管理依法属于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飞行区、地面区和维修区的管理依法属于航空港主管部门。
第四條航站区负责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并将其予以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航站区开放时间和地点第五條机场客运航站楼的开放时间,由机场经营管理单位根据机场精细化管理要求,并按照民航总局规定执行。
第六條航站区设立的地点,应当根据航站楼设施的功能、面积以及旅客、航空公司和其他单位的需求,经机场管理公司批准设立。
第三章航站区的使用第七條航站区属于公共资源,根据公共资源的性质,有权使用航站区:(一)机场经营管理单位使用航站区,包括对航站楼的管理、对飞行区、地面区和维护区等的管理。
(二)航空公司和运输企事业单位的飞机使用航站区,包括停泊、滑行、起降等。
(三)其他地面服务提供者使用航站区,包括机坪上的地面服务设备、航空油料、行李、快递等服务。
第八條有权使用航站区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航站区的设施和功能分配,并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标准使用航站区。
第九條已经达到使用标准的航站区,不得擅自减少使用标准,应当保持与规定标准相符。
第十條有权使用航站区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航站区出租或变相出租,并应当与机场经营管理单位签订相关使用协议。
第四章航站区的保护和维护第十一條使用航站区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保护和维护航站区的设施和功能,不得有以下行为:(一)私自拆卸、改变航站区设施和功能分配。
(二)乱涂乱画、占用航站区,妨碍航站区正常使用。
(三)非法使用航站区设备、设施和资源。
(四)其他损害航站区公共资源的行为。
第十二條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对航站区进行改造、扩建等时,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管理单位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报批手续。
站区日常综合管理工作机制
站区日常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站区日常综合管理工作机制是指为了保障站区安全、有序运营和提高管理效率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在现代化社会中,站区作为交通枢纽和人员聚集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确保站区内的安全和秩序。
本文将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安全防范、信息化管理等方面探讨站区日常综合管理工作机制。
一、制度建设:1.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站区管理工作应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流程,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保障站区安全和有序的前提。
制定站区管理细则、应急预案和巡查清单等文件,确保工作流程清晰明确。
1.2落实责任到岗位。
制度建设不仅要有纸面文件,更要求责任逐级递进,责任到人。
各级管理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到各个岗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3定期评估和改进。
制度建设是一个不断优化和完善的过程,管理部门需要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保持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二、人员管理:2.1培训和考核。
站区管理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以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能。
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保证其工作水平和责任意识。
2.2激励机制。
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增强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管理效率。
2.3团队合作。
站区管理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和信息共享,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团队合作意识,共同维护站区的安全和稳定。
三、安全防范:3.1加强巡查和监控。
加强对站区周边环境和设施的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站区内的安全和有序。
3.2应急预案和演练。
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提前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确保在危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3.3安全教育。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和乘客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加强站区内安全管理。
四、信息化管理:4.1建立信息化系统。
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站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站区内各种数据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和精准度。
站区管理制度
第五章站区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站区管理是保证场站正常运行的基础。
场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场站设备、工艺流程等技术方面的情况。
要按照职业要求对站区设备进行操作与保养,确保部门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条范围城西门站,石亭江门站与城东输配站。
第三条人员负责对门站来气的输配调度工作。
负责上游气源的接收和计量对比工作,并根据燃气压力的运行情况和用气情况及时对上游气源进行初级协调,确保供气压力的稳定和气源的充足。
负责对城东输配站的燃气输配,负责对城区、城南工业园区与博鼎CNG公司的燃气输配,负责对城东输配站的燃气输配,负责对双盛工业园区的燃气输配,负责对城区用户、静安工业园区用户的燃气输配。
执行运行调度指令,调整调压器启闭和设备操作,并定时收集门站各类数据并上报。
负责站内各类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负责门站的巡视、检查、安全、卫生等工作。
第四条站区管理办法一、站区安全管理办法(一)进站人员必须遵守站内各项管理规定:严禁在站区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严禁携带火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站。
进入站区的人员、车辆必须接受值班人员的监督检查。
进入门站生产区的非工作人员(参观人员除外),需持有本人有效证件或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的许可证方可入站。
参观人员需持有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介绍信,并需有公司人员陪同方可入站。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需加戴防火帽,或熄火进入站内。
严禁穿钉鞋入站,进入生产区一律穿着防静电服装。
进入门站生产区内必须关闭呼机、手机。
未经同意,禁止动用站内任何消防设施和工具。
未经公司批准,站内禁止拍照和录象。
外来办事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外来车辆进入站区必须进行登记,出、入站时要主动接受检查。
需要进入站区内施工的车辆,要携带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进站施工许可证,加戴防火帽后进入站区,必须停放在施工规定区域内。
驾驶人员要严格执行进站人员管理规定,严禁在站区内随意走动。
严禁随车携带无关人员进入站区。
参观人员应按照指定或带领的路线参观,未经陪同人员许可,不得随意在站内走动或动用站内任何设施。
电站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站区域安全管理,保障电站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电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电站所有区域,包括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
第三条电站区域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电站安全委员会,负责电站区域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员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开展本部门、车间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三)检查、督促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四)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上报事故隐患;(五)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协助事故原因分析;(六)完成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电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车间、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电站法定代表人对本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各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电站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五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对电站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
第十八条对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铁路站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铁路站区安全,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实现铁路站区安全生产零事故;2. 提高铁路站区安全管理水平;3. 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旅客满意度。
三、安全管理职责1. 站区主任负责铁路站区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对安全生产负总责;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3. 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铁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5.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6. 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7.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8.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行人安全;9. 加强铁路周边环境治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10.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铁路站区安全。
五、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2.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站区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确保铁路站区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旅客提供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管理站的规章制度范文
管理站的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站的行为,维护管理站的安全秩序,保障管理站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管理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执法”的基本原则,在服务管理站用户的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管理站的安全生产。
第三条管理站规章制度适用于管理站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站内部员工、外来人员和访客。
第四条所有管理站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无论职务高低,一律平等。
第五条管理站的主要职责是保护管理站客户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管理站负责人对本规章制度负总责,全体员工应当服从管理站负责人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管理站负责人应当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到言行一致,为公司员工树立榜样。
第八条管理站员工应当维护管理站的声誉,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忠诚敬业,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九条管理站负责人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管理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管理站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管理站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十一条管理站员工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二条管理站员工应当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积极配合管理站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第十三条管理站员工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规程,落实机械设备的检修维护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管理站员工应当遵守有关危险品管理规定,严防火灾、爆炸和其他危险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每位管理站员工在工作中应当养成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管。
站区安全管理制度
站区安全管理制度站区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是为了保障站区内的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站区稳定运行。
以下是一篇站区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加强站区安全管理,规范站区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站区稳定运行。
1.2 本制度适用于站区内所有员工、承包商、实习生等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1.3 站区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站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站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站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员工代表组成。
站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站区安全管理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站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设立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站区各类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2 站区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站区负责人:全面负责站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站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站区安全生产投入,督促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站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及时报告安全事故。
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组织实施站区各类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员工代表:参与站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提出安全生产建议和意见。
三、安全生产制度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3.2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3 安全生产演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4 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5 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航站区安全管理制度
航站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航站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航站区安全防控水平,保障航站区内安全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航站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航站区管理方依法、依规、依规定实施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航站区内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航站区管理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条航站区管理方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航站区内人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六条航站区内人员有权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义务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七条航站区管理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八条航站区管理方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航站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了解航站区内的安全风险,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和预案。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十二条航站区管理方应当制定和实施航站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航站区内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涵盖航站区内的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进出管理、设备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等。
第十四条航站区管理方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
第十五条航站区内人员应当熟悉并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
第四章安全宣传教育第十六条航站区管理方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航站区内人员对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七条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知识、安全常识、应急处理方法等方面。
第十八条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可以采取宣传展板、讲座、演练等形式进行。
第十九条航站区内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五章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第二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突发安全事件。
站区安全管理制度
站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站区安全生产,确保平稳供气,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仅适用于XXXXXXXXXX公司。
第三条职责运行部负责对站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四条进站须知一、站区应有明显的疏散图、警示牌、警示标语等内容,按照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进行管理。
二、进站须知应有以下内容:进站出示证件,严格登记制度,禁止带火种,不允许触动与自已无关的设备、仪表、开关,不得穿带铁钉的皮鞋;关闭无线电通讯工具;不得穿化学纤维料衣服等内容。
外来人员在进入生产区应了解进站须知内容。
第五条管道、设备安全一、站区管道、设备保持完好的状态,做到干净整洁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
管道应按照介质涂刷相应颜色并标注流向,设备应张贴设备卡。
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做好各种记录。
三、各类生产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四、重要部位和设备做好日常巡检工作,并作好记录。
第六条消防设施一、保持其有效性,并有明显标识。
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挪作它用或借用。
三、加强日常维护,保持消防器材清洁,摆放整齐。
四、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
第七条生产附属设施一、生产区内电气线路应穿管埋设,电气符合防爆要求。
二、检查站区生活用气的阀门、管道、胶管、灶具等的安全使用情况。
第八条外来人员一、加强对外来学习、实习、施工等人员安全管理,凡进入生产站区的外来人员不超过一个工作日的,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由所在站区负责人带领方可进入生产站区;超过一个工作日的,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办理进入站区出入证,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生产站区负责人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
二、有外来施工时,检查其施工手续的完善情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若其安全措施不到位,有权制止施工。
三、外来人员必须遵守站区各项规章制度,站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站场管理规章制度模板范文
站场管理规章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站场管理,保障会场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站场,包括会议室、办公室、生产车间等各类场所。
第三条所有员工在公司内待命期间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第二章:站场管理第四条负责站场管理的部门是安全部门,由熟悉站场管理的专门人员承担。
第五条安全部门负责站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站场巡视,安保巡逻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需配合安全部门的工作,确保站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站场安全第七条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内的站场前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安全部门查验后方可入场。
第八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站场,一经发现,立即处理。
第九条禁止在站场内吸烟、吸毒、酗酒等行为,违者将受到处罚。
第十条禁止在站场内擅自使用火种,如有需求必须经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站场秩序第十一条禁止在站场内大声喧哗、打闹,保持站场的安静。
第十二条禁止私自调整站场内的设备和物品,如需调整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三条禁止在站场内乱扔垃圾,要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四条禁止在站场内随意涂画、损坏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站场值班第十五条站场内设有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站场的安全。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巡视工作,对站场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工作,每天将巡视情况上报给安全部门。
第十八条值班人员在站场内发生突发事故时,必须立即报警并做好应急处理。
第六章:站场处罚第十九条违反站场管理规定的员工将受到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
第二十条多次违反站场管理规定的员工将被调离站场工作并接受相应处罚。
第二十一条经过多次处罚仍不改正的员工将被开除。
第七章:站场检查第二十二条安全部门定期对站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安全部门的检查工作,确保站场管理规范。
站区出入管理制度
站区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站区出入管理的规范,维护站区内部安全和秩序,保障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站区的出入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车站、站场、运维段、车辆段、配电所、信号所、工务所等各种工作场所。
第三条出入站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站区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站区出入口人员和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进行出入,并接受相关安全检查。
第五条各级领导应当加强对站区出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出入站区的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第六条站区出入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相关责任人应当履行职责,严守纪律,确保出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出入管理的原则第七条出入站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进行登记管理,确保出入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出入站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出入口进行出入,不得擅自跨越围栏或闯入禁止区域。
第九条出入站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接受安全检查,配合站区管理人员的工作。
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禁止携带的物品进入站区。
第十条站区出入管理工作应当做到公平、公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章出入管理的程序第十一条出入站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携带有效的证件,接受站区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十二条出入站区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出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出入,需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的许可。
第十三条出入站区的车辆应当经过站区管理人员的检查,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外观、载货情况、驾驶员证件、行驶证和保险等。
第十四条出入站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接受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装备、禁止携带物品等。
第十五条对于拒不接受检查、擅自进入站区或者携带违禁物品的人员和车辆,站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出入,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章出入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十六条站区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出入站区人员和车辆的巡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站区管理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出入管理工作,不得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站台站厅及设备区管理制度
站台站厅及设备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站台站厅及设备区的管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便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车站站台站厅及设备区的管理工作,涉及车站站台、站厅、卫生间、自动售票机、站内自助查询设备、垃圾箱、广播设备等设备区。
第三条车站站台站厅及设备区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切实保障运营秩序和乘客的出行体验。
第四条车站站台站厅及设备区的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
第五条车站站台站厅及设备区的管理工作贯彻全员参与的原则,相关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站台站厅及设备区的管理工作由车站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车站站台站厅及设备区的管理细则,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要求;2. 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巡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4. 设置警示标识,提示乘客注意安全;5. 进行管理工作的总结和评估,及时进行改进和提升。
第七条车站站台站厅及设备区的管理工作由车站管理部门下设的相关岗位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站台管理岗位负责站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巡查、安全教育、事故处置等;2. 站厅管理岗位负责站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乘客引导、服务保障、安全保卫等;3. 设备管理岗位负责设备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保养、维修、更换等。
第八条车站站台站厅及设备区的管理工作由车站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遵守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各项管理细则,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2. 定期定点进行巡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3. 积极协助相关岗位进行设备保养和维修工作;4. 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有序,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巡查巡检第九条对于车站站台站厅及设备区的巡查巡检工作,应当认真执行,确保工作的及时、全面和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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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站区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
站区管理是保证场站正常运行的基础。
场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场站设备、工艺流程等技术方面的情况。
要按照职业要求对站区设备进行操作与保养,确保部门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条范围
城西门站,石亭江门站与城东输配站。
第三条人员
负责对门站来气的输配调度工作。
负责上游气源的接收和计量对比工作,并根据燃气压力的运行情况和用气情况及时对上游气源进行初级协调,确保供气压力的稳定和气源的充足。
负责对城东输配站的燃气输配,负责对城区、城南工业园区与博鼎CNG公司的燃气输配,负责对城东输配站的燃气输配,负责对双盛工业园区的燃气输配,负责对城区用户、静安工业园区用户的燃气输配。
执行运行调度指令,调整调压器启闭和设备操作,并定时收集门站各类数据并上报。
负责站内各类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负责门站的巡视、检查、安全、卫生等工作。
第四条站区管理办法
一、站区安全管理办法
(一)进站人员必须遵守站内各项管理规定:
严禁在站区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严禁携带火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站。
进入站区的人员、车辆必须接受值班人员的监督检查。
进入门站生产区的非工作人员(参观人员除外),需持有本人有效证件或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的许可证方可入站。
参观人员需持有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介绍信,并需有公司人员陪同方可入站。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需加戴防火帽,或熄火进入站内。
严禁穿钉鞋入站,进入生产区一律穿着防静电服装。
进入门站生产区内必须关闭呼机、手机。
未经同意,禁止动用站内任何消防设施和工具。
未经公司批准,站内禁止拍照和录象。
外来办事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外来车辆进入站区必须进行登记,出、入站时要主动接受检查。
需要进入站区内施工的车辆,要携带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进站施工许可证,加戴防火帽后进入站区,必须停放在施工规定区域内。
驾驶人员要严格执行进站人员管理规定,严禁在站区内随意走动。
严禁随车携带无关人员进入站区。
参观人员应按照指定或带领的路线参观,未经陪同人员许可,不得随意在站内走动或动用站内任何设施。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防火责任人,并报上级部门备案,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补报。
成立义务消防队,按计划组织、训练和灭火演习,根据情况每年不少于1次。
按时认真检查消防器材,每天检查一次,灭火器充装压力是否正常。
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扳手应时刻保证完好,专人负责管理,不准挪作他用,消防演习后,要把水龙带刷净晒干,每年检查一次。
站内一切动火作业,均需按公司动火作业制度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保持站内外消防通道畅通。
三、门站巡检管理规定
(一)巡检内容
设备有无“跑、冒、滴、漏”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过滤器:每天每30分钟巡查一次观察运行是否正常,并做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每月进行排污,每半年拆卸清洗过滤网、更换变形过滤网。
调压设备:每天检查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每月对调压设备进行清洁,并注油与涂抹黄油。
每半年拆卸调压设备,更换失去弹性或者漏气的薄膜,更换失去弹性的弹簧,更换变形的传动零件或加注润滑油。
孔板流量计:每天进行巡查,每月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没季度聘请流量计公司测试静压、差压是否正常。
安全装置:每天进行巡查,每月坚持紧固件是否松动,有无泄漏现象,铅封是否完好、阀体有无锈蚀,每年定期校检。
阀门:每天进行巡查,清洁;每月进行阀杆注油,加密封脂,至少开关一次闸板,对阀门油杯、阀杆螺纹和阀杆螺母及传动机构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并检查连接出有无渗漏,有无漏气;每年对变形的传动零件进行更换、排污等、加油等。
加臭系统:每天检查压缩机运行是否正常,各连接部位、阀门有无漏气、漏油现象;各级压力、温度、负荷、声音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每周进行清洁。
燃气输配管网:每天进行进、出站压力;各级汇管压力(包括分离器压力);安全状况;用气情况;流量计运行情况,油污情况;气流温度等检查。
消防器材:每周检查各处消防器材是否齐备、灭火器压力是否合格、标识是否清楚等。
各部位卫生情况:每天由配气工巡查,并做好卫生工作。
在值班记录上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四、工具管理制度
工具的配置、购买先提出申请,经管网运行部报批后统一购买。
所有工具统一建帐,专用工具集中由专人保管。
借用前需要填写工具借用卡,经借用人签字后方可借用,用完后立即归还。
归还时经保管人员检查完好后方可归库,并注明归还日期,保管员签字;如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非正常操作使用而使工具损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或相应的经济处罚。
个人领用的工具丢失按原价赔偿。
对于个人工具的领用,统一建立个人工具的领用卡,由领用人签字,保管人签字。
维护工具,出现正常损坏以旧换新,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所有工具均应正确使用,保持清洁、干净,岗位变动时工具必须交接清楚,由相关人员签字,报工具保管员备案记录。
五、计量管理制度
1、门站运行工要按要求对仪表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门站计量员要认真操作流量计算机,记录准确的各用户日产量。
3、对门站计量仪表,工业用户计量表进行定期校验和检定,对工业用户当年当月用气量进行比对分析。
4、工业用户用气情况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了解和监控,对工业用户计量装置铅封要核实检查。
5、好用户用气计量工作的回访
6、上游供气量与我公司输气量进行比对,及时反映供气量与输气量的输差。
7、每月门站出站气量与回收量进行比对,及时反映输差。
8、站计量员在交接班时,要对当日计量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9、天早班接班人员应对当日产量进行复核,如复核结果差异较大,应及时查找原因。
10、应对各站产量进行抽查复核,抽查比例应不少于30%.如抽查
结果差异较大,抽查比例应不少于80%. 应及时查找原因。
并上报运行管理部。
11、日应对上游供气量与出站量进行对比。
总输差应控制在3%以下。
如连续3日输差超过3%应上报运行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