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以及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和仪器设备的调试、试运行技术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TOC水质自动分析仪、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本标准引用了多个规范性文件,如GB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术语和定义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包括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TOC水质自动分析仪、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而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则是其中的一种。
该设备用于测量明渠出流及不充满管道的各类污水流量。
它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标准化计量堰(槽)内的水位,并通过变送器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电磁流量计是一种利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制成的测量导电液体体积流量的仪表。
水质自动采样器是一种污水取样装置,具有智能控制器、采样泵、采样瓶和分样转臂,可以设定程序按照时间、流量或外部触发命令采集单独或混合样品。
数据采集传输仪是一种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嵌入式可编程自动控制器(PAC)或可编程控制器等,用于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并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通讯传输功能。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在校验期间的总运行时间(h)与发生故障次数(次)的比值,单位为h/次。
污染源监控安装要求
卡片发卡器 开门按钮
单门磁力锁
磁力锁支架
门口机电源(不带机 箱)
2
站房人脸识别门禁系统
门控安全模块
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
1、全新壁挂式工业设计,支持触屏操作; 2、5寸LED显示屏,支持信息广告播放; 3、200万高清广角宽动态摄像头,支持照片防假功 能; 4、设备采用高性能处理器,依托深度学习算法,支 持5000张人脸白名单,5000枚指纹,适合人脸机指 纹考勤; 5、人脸比对时间≤0.6S,比对正确率>99%; 6、设备支持有线网络、wifi、3G/4G通信,支持公网 传输; 7、设备外置USB、韦根、IO输入输出、RS485/232 串口; 8、设置支持门禁管理功能,支持门磁及门锁管理控 制; 9、设备适用温度-15~50℃,室内室外通用 10、可识别三代身份证指纹数据,进行比对认证(仅 -F型号支持) 1.5U标准机架式IP存储/嵌入式处理器/嵌入式软硬件设计/8
只
1
270
270
海康威视
只
1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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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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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站房人员监管,人脸 识别开门,只允许白名 单范围内人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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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存储时间3个月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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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给门禁系统24小时 供电 支持给摄像机系统8小 时供电 公牛 定制 定制 定制 华三 定制 定制 定制 定制
3
储存系统
路/80M接入/160M转发/4盘位/关键视频添加标签和加锁保 网络硬盘录像机+4T监 护/断网续传/SMART 2.0/2个千兆以太网口 控级硬盘 3.5英寸 4TB IntelliPower 64M SATA3 UPS:1000VA,后备长延时,24V, 喷三防漆 铅酸式蓄电池12V100AH 2组 A2电池箱 UPS:1000VA,后备长延时,24V, 喷三防漆 铅酸式蓄电池12V100AH 4组 A4电池箱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第一篇: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为配合“污染源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设备的选型、安装和验收,保证污染源现场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特作以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根据《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内的国控重点污染源:1、CODCr排放量占全国污染负荷65%以内的,应在主要排放口安装COD/TOC在线自动监测仪、污水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
在此基础上可安装pH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等比例采样器、视频监控设备等。
2、SO2排放量占全国污染负荷65%以内的,应在主要排放口安装SO2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流速等烟气参数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
在此基础上可安装烟尘、颗粒物、NOX等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
此外,根据本地区地域、行业的特点与需求,可安装总磷、总氮、水中油、重金属等自动在线监测仪。
对于其他重点污染源,可参照国控污染源标准执行。
二、仪器要求所有安装于监控现场端的自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
1、COD/TOC在线自动监测仪污染源COD在线自动监测仪性能指标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377-2007)相关要求。
COD在线自动监测仪应包括采样单元、样品预处理与计量单元、消解单元以及数据处理与传输单元等。
污染源COD在线自动监测仪须选用氧化原理的仪器,主要包括:重铬酸钾氧化-光度测量法、重铬酸钾氧化-库仑滴定法、燃烧氧化-红外测量法、氢氧基氧化-电化学测量法等。
对于非重铬酸钾氧化原理的仪器,应根据现场污水排放状况,在与《GB11914-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方法比对基础上,做好COD工作曲线,并应根据排污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水组分的变化,及时调整COD工作曲线。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标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标准(HJ/T353-2007)一、监测站房的要求(1)监测站房建筑品级为四级,抗震烈度为六级,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
(2)监测站房要留一个窗户,便于监测站房的采光和通风。
(3)新建监测站房面积应不小于9平米。
监测站房应尽可能靠近巴歇尔槽,与巴歇尔槽的距离不能大于5米。
监测站房应做到专室专用。
(4)监测站房应安装空调,保证室内清洁,环境温度应维持在18~28℃、湿度在60%之内(5)监测站房应有平安合格的配电设备,能提供足够的电力负荷,不小于5KW,预留5空插座5个,稳压电源1个,UPS电源1个,UPS电源保证监测站房内设备供电6小时以上。
(6)监测站房内应接有自来水,有合格的排水设施。
(7)监测站房应有完善标准的接地装置和避雷设施、防盗和避免人为破坏的设施。
(8)电源线和信号线加防雷器。
(9)监测站房内应配备灭火器箱、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沙桶等。
(10) 监测站房不能位于通信盲区。
(11) 监测站房的设置应幸免对企业平安生产和环境造成阻碍。
二、企业排放口巴歇尔槽要求(1)排放口应知足环境爱惜部门规定的排放口标准化设置要求。
(2)排放口的设置应知足安装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采样取水系统的要求。
(3)巴歇尔槽前后要留有蓄水池,蓄水池深度80cm,用于在线设备的取水。
(4)巴歇尔槽之前预留3~6米缓冲区。
(5)若是巴歇尔槽距离地面很深,要在一侧修建阶梯,阶梯要装有护栏,方便人能下去安装流量计探头和以后对设备保护保养。
(6)巴歇尔槽另外附图片。
巴歇尔槽安装的情况:安装巴歇尔槽的最关键点:必须保证巴歇尔槽下游有水位差,进入巴歇尔槽水流要平稳,排放畅通,巴歇尔槽内不能积水,不倒流。
巴歇尔槽安装:第一步:巴歇尔槽放入明渠中要求:(1)巴歇尔槽下游排放口有水位差,泄水畅通,如水位差不够,应垫高巴歇尔槽,增加水位差。
(2)保证巴歇槽前直段有3~6米的距离,水流要平稳,不能有过大的压力,避免造成进入巴歇尔槽水有水花。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
附件1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一、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的范围(一)钢铁、火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布置)等行业企业;(二)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中的重点排污单位;(四)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确定。
二、应当监控的主要污染物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上述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实施自动监控的污染物及监控点位见下表:表1重点行业监控点位(安装位置)监控指标标准规范依据监测设备运行使用需要注意的问题钢铁烧结工艺的烧结机头、烧结机尾以及球团工艺的窑炉焙烧废气排放口SO2、NOx、颗粒物GB28661GB28662GB28663GB28664GB28665GB28666GB16171焦化厂烟气含有复杂背景气体(CO含量较高),对二氧化硫测量容易造成干扰;烟气腐蚀性大,现场环境脏,对设备防腐要求高。
焦炉烟囱SO2、NOx炼铁高炉出铁场除尘系统和供料除尘系统颗粒物火电烟气总排口(烟道或烟囱)SO2、NOx、颗粒物GB13223HJ820CEMS安装点位需要满足直管段要求(具有代表性);高湿烟气下,预处理系统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样品气体(尤其是SO2)的吸附、吸收造成的测量损失;高湿饱和烟气中颗粒物测量容易受到烟气中液滴的干扰;颗粒物CEMS需要用手工采样分析方法(重量法)进行相关校准;比对监测和日常监管中参比方法和仪器测量不准确容易导致CEMS验收、比对和运行结果误判或失效。
水泥窑尾排放口SO2、NOx、颗粒物GB4915水泥厂生产工艺原因,SO2值很低,对仪表灵敏度有更高要求,容易出现SO2测量值长期很低或为0的现象(未检出);部分采用窑尾喷氨脱硝或者氨法脱硫,氨气含量较高,对CEMS仪器测量和比对容易造成干扰。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一、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的范围(一)钢铁、火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布置)等行业企业;(二)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中的重点排污单位;(四)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确定。
二、应当监控的主要污染物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上述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实施自动监控的污染物及监控点位见下表:表1*氟化物为电解铝和平板玻璃行业特征污染物,但目前缺少比对技术规范,且因国内氟化氢标气获取较难导致仪器溯源校准和数据质控有一定难度,建议有条件的企业选择安装。
*总氮排放重点行业包括氮肥、复混肥(复合肥)等肥料制造,合成氨等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屠宰及肉类加工,味精制造,乳制品制造,酒的制造,饮料制造,皮革和毛皮鞣制加工,染整精加工,纸浆制造和造纸,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
*总磷排放重点行业包括磷肥、复混肥(复合肥)等肥料制造,含磷化学农药制造,无机磷化工,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屠宰及肉类加工,酒的制造,饮料制造,汽车、半导体液晶面板制造,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
*地方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补充需要实施自动监控的污染物。
三、现场端监控要求(一)废气监控点技术要求废气监控点应当根据烟气特点选择完全抽取方式、稀释抽取方式或直接测量等方式采样。
烟气流速的测量应按照技术规范要求选择在气流稳定的直管段、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否则应选择安装多点测量、线测量或面测量的测量装置(详见表2)。
(二)废水监控点技术要求废水监控点应当安装采集混合水样、混匀及暂存混合水样、超标留样及报警、冷藏样品、自动清洗及排空混匀桶、保护样品等功能的水质自动采样器。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
中国环境爱护产业协会标准T/CAEPI 11-2017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online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s ofconstruction of on-site point from stationary sources(公布稿)本电子版为公布稿,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文本为准。
2017-7-28公布 2017-8-1实施公布中国环境爱护产业协会目次前言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排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技术要求 (3)5 排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技术要求 (6)6 监测站房的建设要求 (8)7 监测站房内布局 (10)8 安全防护的要求 (10)9 现场安装与施工验收 (14)附录A (资料性附录)排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流速测量设备安装位置指南 (16)附录B (资料性附录)系统电气、仪表、管线、施工配管配线方法 (19)附录C (资料性附录)翻水井方式采样 (21)附录D (资料性附录)排水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总磷分析仪产生的废液处理处置方法 (22)附录E (资料性目录)安装调试验收报告 (23)前言为规范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的建设,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的设计、建设、安装、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和验收的相关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公布。
本标准由环境爱护部环境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巨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全继宏、刘真贞、孙海林、陶骏、刘志、刘虹、罗四国、刘佳威、陈楠、田一平、赵娜、张思伟、张明、李虹杰、周发武、赵峰、郑第、郑利娟、王为、窦凯、张世杰、王治舵、彭功伟、王齐鸣、周峰、乐文志。
湖北省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安装技术规范
湖北省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安装技术规范(试行)前言为了保障我省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统一建设安装技术要求,实现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定量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提出。
本规范由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湖北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
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在湖北省境内用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设备安装。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技术规范中引用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JG 711-1990明渠堰槽流量计试行检定规程HJ/T 15-1996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GB 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HJ/T 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76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3 建设安装的技术要求3.1安装位置选择的基本原则3.1.1固定污染源排放口均需进行规范化整治,使其符合排放口规范化技术的要求。
3.1.2应合理确定污染物排放口的位置,其安装位置的监测值能代表污染物浓度和总量的排放水平。
3.1.3安装位置应选择在净化设施的下游,位于污染物充分混合、均匀的部位,并易于接近,安全,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操作。
3.1.4排放口监测设备与室内控制中心系统的距离应不大于600米。
否则,应增设信号放大增补器, 以避免监控信号的衰减和失真。
3.2排气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技术要求3.2.1应对废气排放口进行综合整治。
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其排气筒数量和高度进行合理的归并整治,不能合理归并的,依次编号;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有条件的应加装引风系统进行集中排气的综合整治。
3.2.2安装位置应设置斜爬梯,便于操作人员安全接近。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
附件三: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为配合“污染源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设备的选型、安装和验收,保证污染源现场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特作以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根据《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内的国控重点污染源:1、CODCr排放量占全国污染负荷65%以内的,应在主要排放口安装COD/TOC 在线自动监测仪、污水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
在此基础上可安装pH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等比例采样器、视频监控设备等。
2、SO2排放量占全国污染负荷65%以内的,应在主要排放口安装SO2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流速等烟气参数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仪。
在此基础上可安装烟尘、颗粒物、NOX等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
此外,根据本地区地域、行业的特点与需求,可安装总磷、总氮、水中油、重金属等自动在线监测仪。
对于其他重点污染源,可参照国控污染源标准执行。
二、仪器要求所有安装于监控现场端的自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
1、COD/TOC在线自动监测仪污染源COD在线自动监测仪性能指标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377-2007)相关要求。
COD在线自动监测仪应包括采样单元、样品预处理与计量单元、消解单元以及数据处理与传输单元等。
污染源COD在线自动监测仪须选用氧化原理的仪器,主要包括:重铬酸钾氧化-光度测量法、重铬酸钾氧化-库仑滴定法、燃烧氧化-红外测量法、氢氧基氧化-电化学测量法等。
对于非重铬酸钾氧化原理的仪器,应根据现场污水排放状况,在与《 GB11914-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方法比对基础上,做好COD工作曲线,并应根据排污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水组分的变化,及时调整COD 工作曲线。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1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
(HJ/T96乇 0O3)
总磷 水 质 自动 分析 仪 技 术 要求 (HJ/T103-⒛ 03)
17.总 氮水 质 自动 分析 仪 技 术 要求
(HJ/T102⒛ 03)
18.污 染 物在 线 监控 (监 测 )系 统数据 传 输 标 准 (HJ212— 2017) 19.污 染 源 在 线 自动 监 控 (监 测 )系 统 数 据 采 集 传 输 仪 技 术 昱 孚 求 (HJ 477-2009)
进行修订 的 ,其 最新 的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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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督办联系人信息表
责 作 负 工
行政 区划
所属单位
联 系人姓 名
职务
固定电话
联 系手机
自动监控/ 信息公开
“ ″ 重点排污单位 白动监控和信 、 公开I作 群 (QQ群 号:168623398), “ ” 及时加强 工 作沟通与指导 。请各位联系人均 以 行政 区划-姓 名-负 责工作 的格式填写入群验证
1,现 场 安装 时应有 安装技术文件 、安装 图样 以及 经过 清 点交
Hale Waihona Puke 接的监测仪 、设各及 配 件货物清 单明 细 表 。技术文件应包括 资料 清单 、监测仪和设备 的产 品合格 证 、机 械结构和 电气、仪表安装 的技术 说 明书 、装箱清单 、重 要 配套 件外购件 检验 合格 证 和使用 — 11 -
(SO2、 N0x、
颗粒 物 )排 放 连 续 监 测 系统 技
术 要 求及检 测 方 法 (HJ76-2017)
3.固 定 污 染 源排 气 中颗粒物测定 与 气态污染物采 样方法 (GB/T
16157— 1996)
4.水 污 染 源 在 线监 测 系统 安装技 术 规 范 (HJ/T353-2007)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12C A E P I G B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T/CAEPI 11-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online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s of constructionof on-site point from stationary sources(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文本为准。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7-28发布 -8-1实施发布II目次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排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技术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排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技术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监测站房的建设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监测站房内布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1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案编制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案编制规范1、定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监控中心: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施连接的计算机软件和设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监控中心构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2、引用标准2。
1《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5—2007)2.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76—2007)2.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 353-2007)2。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4—2007)2.5《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2005)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案的内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案应根据排污单位的具体情况选择下列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编制。
3.1总则3.1.1项目由来3.1.2编制目的3。
1.3编制依据a.采用标准: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标准b.法律法规、各级环保部门的有关通知3。
2排污单位及排污现状基本情况3。
2。
1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等基本情况3.2。
2生产规模简况:包括主要产品、产量、规模.3.2。
3生产工艺简况:主要原(燃)料、辅料,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3。
2.4废气、废水等污染源及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情况,主要污染因子,相应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工艺流程,污染物排放去向等。
3。
2.5烟气固定污染源:主要污染因子、烟气量以及废气处理设施情况;有组织高架固定源排气筒数量、内径及几何高度,相邻排气筒之间的距离;烟道位置与烟道截面几何尺寸;排污口是否规范等情况。
3.2.6废水固定污染源:主要污染因子及排放量、各环节生产废水的汇集、清浊水分流排放与去向、循环水利用及排污沟/渠几何尺寸、排污口是否规范等情况。
湖北省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安装技术规范
湖北省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安装技术规范12湖北省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安装技术规范(试行)前言为了保障我省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统一建设安装技术要求,实现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定量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提出。
本规范由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湖北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自 6月1日起实施。
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在湖北省境内用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设备安装。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经过在技术规范中引用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JG 711-1990明渠堰槽流量计试行检定规程HJ/T 15-1996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GB 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HJ/T 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76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3 建设安装的技术要求3.1安装位置选择的基本原则3.1.1固定污染源排放口均需进行规范化整治,使其符合排放口规范化技术的要求。
3.1.2应合理确定污染物排放口的位置,其安装位置的监测值能代表污染物浓度和总量的排放水平。
3.1.3安装位置应选择在净化设施的下游,位于污染物充分混合、均匀的部位,并易于接近,安全,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操作。
3.1.4排放口监测设备与室内控制中心系统的距离应不大于600米。
否则,应增设信号放大增补器, 以避免监控信号的衰减和失真。
3.2排气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技术要求3.2.1应对废气排放口进行综合整治。
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其排气筒数量和高度进行合理的归并整治,不能合理归并的,依次编号;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有条件的应加装引风系统进行集中排气的综合整治。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发布稿-最终版(0823)
CAEPI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T/CAEPI11-2017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online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s of construction ofon-site point from stationary sources(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文本为准.2017—7-28发布2017—8—1实施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目次前言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排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技术要求35排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技术要求66监测站房的建设要求87监测站房内布局108安全防护的要求119现场安装与施工验收1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排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流速测量设备安装位置指南15附录B (资料性附录)系统电气、仪表、管线、施工配管配线方法18附录C (资料性附录)翻水井方式采样19附录D (资料性附录)排水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总磷分析仪产生的废液处理处置方法20附录E (资料性目录)安装调试验收报告21前言为规范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的建设,制定本技术规范.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现场端的设计、建设、安装、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和验收的相关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武汉天虹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巨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全继宏、刘真贞、孙海林、陶骏、刘志、刘虹、罗四国、刘佳威、陈楠、田一平、赵娜、张思伟、张明、李虹杰、周发武、赵峰、郑第、郑利娟、王为、窦凯、张世杰、王治舵、彭功伟、王齐鸣、周峰、乐文志。
浙江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现场端建设联网技术要求-浙江生态环境厅
下载原文可修改文字颜色查看原文附件4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联网技术要求(试行)为推进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现场端建设联网工作,提升自动监测监控能力,制定本技术要求。
一、建设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5、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6、《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7、《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环保总局令28号);8、《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9、《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令第19号);10、《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 2017〕61 号)11、《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1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1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14、《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
二、建设目标(一)实现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其他排污单位以及特殊污染因子根据自动监控技术条件和实际监管需要实现部分覆盖。
(二)实现污染源现场端监测数字化、监控可视化。
(三)实现监测监控紧密结合,测控和监管高效对接。
三、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的范围(一)废气重点排污单位执行的排放标准中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限值要求的,应当安装对应的废气自动监测仪器、烟气参数监测设备和数据采集传输仪。
的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流量监测设备、水质自动采留样装置和数据采集传输仪。
(三)排放标准中或者环评批复中明确要求安装其他监测指标自动监测仪器的,按要求安装。
(四)列入行业、区域污染整治规划的相关排污单位,按照规划计划要求安装相应的自动监测设备。
如规划中未明确安装范围的,按照污染控制因子排放量占该行业本地区污染负荷65%以内的排污单位,按上述要求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