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梅毒母婴传播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为有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母婴传播的发生。
2. 综合干预:针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各个环节,采取药物治疗、孕期监测、新生儿预防等措施,实现综合干预。
3.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母婴传播预防工作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人文关怀:关注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生活和心理需求,提供人文关怀和支持。
三、工作措施1. 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普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预防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母婴传播的认识。
2. 孕期监测: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服务,确保早发现、早干预。
3. 药物治疗: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提供相应的药物治疗,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4. 新生儿预防: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提供预防措施,如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等。
5. 综合干预: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综合干预服务,包括心理支持、生活援助等。
6. 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母婴传播预防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上报。
7. 培训与指导: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预防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业务水平。
四、组织管理1. 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2.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母婴传播预防工作科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3. 建立母婴传播预防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
4. 定期对母婴传播预防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五、保障措施1. 政策保障:制定相关政策,确保母婴传播预防工作的落实。
2. 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将母婴传播预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文件解读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文件解读一、起草背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积极履行“消除儿童感染艾滋病”的国际承诺。
自2001年在河南省上蔡县启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试点工作以来,中央政府持续增加投入,工作覆盖面逐步扩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2010年,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被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内容由单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扩大到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三种疾病。
2015年起,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扩展到全国。
同年,为规范全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明确了到2020年全国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目标,并对预防母婴传播相关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等提出消除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的全球目标,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针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预防策略和干预措施均有变化和更新。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预防母婴传播工作,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目标,妇幼司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
二、主要内容《工作规范》主要包括5部分内容:一是工作目标。
总目标为全面、规范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减少相关疾病母婴传播,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同时明确了截至2025年底的具体工作目标。
二是工作内容。
预防母婴传播以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综合防治体系为支撑,以常规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为基础,为育龄人群、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相关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孕产妇检测与咨询服务、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保健服务和综合关怀、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等。
三是保障措施。
包括做好服务能力建设、信息管理、资金和物资管理、开展指导评估等。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保障孕产妇和婴幼儿健康的重要任务。
下面是一个针对这些传染病的实施方案。
一、加强孕产妇艾滋病防控1. 建立健全孕产妇艾滋病筛查制度。
所有孕妇在产前检查时都应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
对HIV感染阳性的孕妇,应给予艾滋病病毒抑制治疗,有效降低垂直传播风险。
2. 促进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服务的普及。
为艾滋病感染孕妇提供全垂直传播阻断服务包括: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剖宫产、人工喂养等。
3. 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教育宣传活动。
通过组织妇女群体座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孕产妇艾滋病防控知识,提高孕产妇对艾滋病防控的认识和意识。
二、加强梅毒防控1. 建立梅毒筛查制度。
所有孕妇在产前检查时都应进行梅毒筛查。
对梅毒感染的孕妇,应给予及时治疗,以防止垂直传播。
2. 加强梅毒知识宣传。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孕产妇普及梅毒的传播途径、危害及防控方法,提高孕妇对梅毒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 注重梅毒孕产妇的咨询和辅导工作。
对于患有梅毒的孕妇,提供相关的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她们积极配合治疗,并指导其避免传染给胎儿。
三、加强乙肝母婴传播防控1. 推行孕产妇乙肝筛查制度。
所有孕妇在产前检查时都应进行乙肝病毒标志物检测。
对乙肝病毒感染的孕妇,应在妊娠晚期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以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2. 鼓励孕产妇乙肝母婴传播阻断。
提倡乙肝病毒携带孕妇选择剖宫产,同时进行抗病毒治疗,避免乙肝病毒的垂直传播。
3. 加强孕产妇乙肝病毒感染的监测。
对孕产妇进行乙肝病毒感染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治疗感染者,防止病毒传播。
四、加强监测和评估工作1. 建立健全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监测系统。
定期对孕产妇进行感染相关指标的检测和监测工作,及时获取疫情信息,为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2. 加强对实施方案效果的评估。
定期评估实施方案的效果,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加强监督和管理1. 建立健全相关责任机构和工作组织。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保障母婴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提供全面、规范的母婴保健服务。
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包括婚前、孕前、孕期、产时和产后等全周期的保健服务,确保各项干预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
通过早期筛查、规范治疗和综合干预,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
二、工作措施(一)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提供全面、规范的母婴保健服务。
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包括婚前咨询、孕前检查、孕期保健、产时干预和产后随访等全周期的母婴保健服务。
(三)加强孕期筛查。
为所有孕产妇提供早期、多次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确保及时发现感染孕产妇。
(四)规范治疗和干预。
对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和综合干预措施,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五)加强儿童随访和免疫接种。
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定期随访和免疫接种,确保儿童健康成长。
(六)加强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
建立健全感染孕产妇个案信息登记和管理制度,加强数据质量和干预效果的监测和评估。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
确保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的经费投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培训和队伍建设。
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医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确保检测率达到95%以上。
(二)提高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确保用药率达到90%以上。
(三)提高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确保检测率达到90%以上。
(四)提高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确保检测率达到90%以上。
(五)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确保接种率达到90%以上。
(六)提高孕产妇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知晓率,确保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策略(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治意识。
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孕产妇及家属的防治意识。
(三)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加强监测,提高检测质量。
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提高检测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加强干预,提高用药率。
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实施抗病毒治疗,提高用药率,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六)加强随访,提高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
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实施定期随访,提高儿童早期诊断检测率。
(七)加强信息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对母婴传播的防控尤为重要。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我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确保孕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
2. 提高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药物使用率,确保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使用率达到90%以上。
3. 提高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确保达到85%以上。
4. 提高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确保达到90%以上。
5. 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确保达到90%以上。
6. 提高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的比例,确保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利用多种渠道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全民防治意识。
(2)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识别、诊断和治疗能力。
(3)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防治知识知晓率。
2. 加强监测检测(1)建立健全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网络,确保检测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跟踪管理,确保孕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到70%以上。
(3)加强对所生儿童的随访,确保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95%以上。
3. 加强治疗干预(1)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抗病毒药物,确保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为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诊疗,确保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85%以上。
(3)为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提供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确保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达到90%以上。
(4)为孕产妇提供住院分娩服务,确保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
(5)为所生儿童提供人工喂养服务,确保人工喂养的比例达到90%以上。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管理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预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预防工作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预防工作。
2.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母婴传播预防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母婴传播预防管理制度,制定预防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
三、宣传教育1. 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母婴传播疾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预防母婴传播的知识。
3. 加强对育龄妇女和高危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母婴传播疾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四、检测与咨询1. 医疗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服务,鼓励育龄妇女定期进行检测。
2. 对检测结果阳性的育龄妇女,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咨询和指导,告知其母婴传播的风险和预防措施。
3. 医疗机构应当为孕妇提供定期的产前检测,及时发现和治疗感染孕妇。
五、干预措施1. 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病情制定个体化的干预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分娩方式选择等。
2. 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医疗机构应当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药物,确保孕妇在孕期和产褥期持续用药。
3. 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规范的分娩服务,采取措施减少母婴传播的风险。
六、随访与关怀1. 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跟踪其病情和新生儿健康状况。
2. 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新生儿,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定期的检测和随访,及时发现和治疗感染。
3. 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和新生儿,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心理支持和关怀服务,帮助其度过难关。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宣传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知识孕期首次到医疗保健机构作产前检查,或孕期未接受HIV、梅毒和乙肝检测的孕产妇,可享受国家提供的免费HIV、梅毒和乙肝试剂的检测一次。
1、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目的是什么?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2、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措施有哪些?(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2)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
(3)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
(4)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
(5)为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
(6)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
(7)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关怀和支持。
3、为孕产妇提供哪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1)医疗机构为所有孕产妇提供免费检测前信息咨询服务,告知母婴传播的危害及接受相关检测的必要性等核心信息。
(2)为孕产妇在孕期首次到医疗保健机构作产前检查时或孕期未接受HIV抗体检测的临产产妇进行一次HIV免费试剂抗体筛查工作。
(3)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后免费咨询服务。
(4)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提供改变危险行为、避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等重要信息的健康教育。
(5)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的咨询服务,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信息,进行配偶/性伴的告知和检测指导,与感染孕产妇商讨并由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等。
(6)为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提供婴儿喂养指导,开展常规儿童保健,加强生长发育监测,预防营养不良。
4、艾滋病感染孕妇的妊娠干预措施有哪些?(1)选择终止妊娠。
已确认为HIV感染的孕妇,医务人员应详细分析其目前的感染状态,并告知继续妊娠可能带来的后果。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相关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相关工作制度为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确保母婴健康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1.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项目工作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1.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确保检测率达到95%以上。
2.提高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治疗覆盖率,确保治疗率达到95%以上。
3.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确保传播率低于5%。
4.提高医务人员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度和防治能力。
三、工作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度。
2.建立健全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网络,确保检测工作规范开展。
3.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及时、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和随访服务。
4.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作落实到位。
5.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能力。
四、工作流程1.各级医疗机构对所有孕产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
2.对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及时进行确诊和治疗。
3.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早期诊断和治疗。
4.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进行定期随访,监测治疗效果。
5.对项目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工作考核1.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内容。
2.对项目工作落实不到位、防治效果不佳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3.对项目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医疗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工作保障1.各级政府要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项目经费投入。
2.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1.12•【文号】国卫办妇幼函〔2020〕928号•【施行日期】2020.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0〕9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规范全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我委制定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0年11月12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全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以下简称预防母婴传播)工作,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
全面、规范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减少相关疾病母婴传播,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具体目标。
至20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70%以上。
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
3.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5%以上。
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95%以上,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达95%以上。
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3%以下。
6.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7.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12月龄内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阳性率下降至1%以下。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一、目的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2.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评估本地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三、工作措施1. 宣传教育(1)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如媒体、社区、学校等,普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知识。
(3)加强对重点人群,如孕产妇、医务人员、青少年等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2. 检测咨询(1)为孕产妇提供免费、自愿的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咨询服务。
(2)建立健全检测咨询网络,确保各级医疗机构具备检测咨询服务能力。
(3)加强对检测咨询服务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干预治疗(1)为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免费、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和干预措施。
(2)加强对感染孕产妇的随访管理,确保她们得到持续的医疗服务和支持。
(3)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提供免费、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和干预措施,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4. 培训与技术支持(1)加强对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2)建立技术支持网络,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3)加强与国内外专业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经验。
四、工作流程1. 孕产妇在首次产前检查时,由医疗机构提供免费、自愿的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咨询服务。
2. 孕产妇同意检测后,由医疗机构采集样本,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
3. 检测结果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孕产妇,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和支持。
4. 对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由医疗机构提供免费、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和干预措施。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应知应会十条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应知
应会十条
1母婴传播是指胎儿在子宫内通过胎盘、分娩过程中或通过喂养途径感染上与母亲相同的疾病。
2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均有可能通过母婴传播方式导致后代感染。
3一旦怀孕,孕妇应尽早接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并规范产检。
4建议新婚夫妇、备孕夫妻双方尽早接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咨询检测。
5感染育龄夫妇,建议在医生评估指导下科学备孕,避免非意愿妊娠。
6通过医疗手段,可以有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感染的孕妇也可以分娩健康的宝宝。
7感染孕妇的配偶(性伴)及时进行相关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
8孕期确诊的感染孕妇应及时进行规范的治疗、监测及管理,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安全助产服务。
9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应尽早进行综合干预、科学喂养、定期接受随访和管理,明确阻断效果。
10感染的孕产妇和儿童享有平等就医、生育、入学、就业等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感染者和家属。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重大传染病,而母婴传播是这些疾病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有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 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提高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生存质量。
2. 提高医务人员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识别、诊断、干预和治疗能力。
3. 提高全社会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二、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普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加强孕期管理。
对所有孕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筛查,对感染孕产妇进行规范化的干预和治疗,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3. 加强产科干预。
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在产科干预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确保母婴安全。
4. 加强儿童保健。
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儿童,给予及时、规范的干预和治疗,提高儿童生存质量。
5. 加强人员培训。
对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识别、诊断、干预和治疗能力。
6. 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预防、干预和治疗提供政策支持。
三、工作流程1. 筛查:对所有孕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筛查。
2. 诊断:对筛查结果阳性的孕产妇进行确诊,并根据病情给予相应的治疗。
3. 干预: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在产科干预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确保母婴安全。
4. 治疗: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儿童,给予及时、规范的干预和治疗,提高儿童生存质量。
5. 随访: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进行定期随访,监测病情变化。
四、工作保障1. 组织保障: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2. 人员保障: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识别、诊断、干预和治疗能力。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风险,保障母婴健康。
以下是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的详细介绍。
一、宣传教育1. 普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这三类疾病的认识和了解。
2. 宣传预防母婴传播的重要性,强调采取有效措施可以降低母婴传播的风险。
3. 针对不同人群,如孕妇、产妇、家属、医护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孕期管理1. 孕早期检测:对所有孕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筛查,确保尽早发现感染。
2. 定期随访: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进行定期随访,监测病情变化。
3. 药物治疗:根据病情,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提供相应的药物治疗。
4. 健康指导:为孕妇提供健康指导,包括营养、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建议,以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三、分娩期管理1. 选择适宜的分娩方式:根据孕妇和胎儿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分娩方式,以降低母婴传播的风险。
2. 安全接生:确保分娩过程中的安全,避免感染的发生。
3. 预防性用药: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用药,降低感染风险。
四、产后管理1. 随访: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所生儿童进行定期随访,监测健康状况。
2. 喂养指导: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所生儿童提供科学的喂养指导,确保营养均衡。
3. 疫苗接种: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所生儿童提供疫苗接种,提高免疫力。
五、综合干预1. 家庭支持: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妇及其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和关爱,减轻心理负担。
2. 社会支持:争取社会各界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提高服务质量。
3. 政策支持:争取政府相关政策支持,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提供保障。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服务流程,可以有效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风险,保障母婴健康。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一)提高孕产妇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建立健全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三)为孕产妇提供规范的检测、干预和咨询服务,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四)提高医疗机构和保健人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控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关注和了解。
三、工作措施(一)宣传教育1. 利用多种宣传渠道,普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知晓率。
2.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保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3. 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提高特定人群(如青少年、孕产妇等)的防范意识。
(二)检测与干预1. 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检测服务,确保检测率达到95%以上。
2. 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抗病毒药物、营养支持等干预措施,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3. 加强对感染孕产妇的随访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三)培训与指导1. 定期组织医疗机构和保健人员参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控培训。
2. 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和保健人员的技术指导,提高其服务水平。
(四)监测与评估1. 建立健全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监测体系,及时收集、分析和上报疫情数据。
2. 定期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四、组织实施(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所需经费投入。
(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
(三)医疗机构和保健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卫生院关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院关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1. 提高孕产妇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
2. 提高孕产妇接受孕期检测、干预服务的覆盖率和依从性。
3. 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
4. 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能力。
二、工作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3. 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服务、保障人权的原则。
4. 坚持科学防治、综合干预、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工作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孕产妇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
2. 提高检测覆盖率。
为孕产妇提供孕期检测服务,确保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100%。
3. 强化干预措施。
对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提供相应的干预服务,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支持等。
4. 加强孕期管理。
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进行孕期管理,提供产前、产时、产后全程干预服务。
5. 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能力。
6.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7. 开展科研合作。
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科研工作。
8. 加强社会动员。
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1. 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 制定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3. 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管理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管理,提高客户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做好筛查、干预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人,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及时、规范、完整报送相关资料及报表。
2范围全院临床科室、职能科室。
3定义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
4职责4.1医务部负责制定《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管理制度》并培训;4.2科主任负责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管理制度》;4.3医务人员执行《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管理制度》4.4医务部负责督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管理制度》并考核;4.5业务院长督查医务部工作。
5标准5.1严格遵守并执行《成都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我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
5.2制定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五年内重点目标:5.2.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均达到95%以上;5.2.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的比例在92%以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达93%以上;5.2.3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5%以下;5.3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相关宣传及宣教工作,提高知晓率。
尽可能地提高检测率。
5.4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
为首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客户提高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免费检测和咨询服务。
5.5及时规范对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者及其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服务,对超出诊治能力的要及时转介到天府新区人民医院。
5.6为所有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优质安全的助产技术服务,要为其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和避孕指导,避免再次非意愿妊娠。
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措施
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措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是三种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病毒性传染病,而母婴传播是这些病毒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预防和控制这些病毒的母婴传播,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育龄妇女的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如学校、社区、医院等,普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传播途径、预防方法和母婴传播的风险等方面的知识。
让育龄妇女了解这些病毒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高危行为,从而降低感染的风险。
其次,我们需要提供免费的检测服务。
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场所,为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服务,及时发现感染,并进行相应的治疗和干预。
同时,对于感染的母亲,我们需要提供孕期和产后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定期的产检、分娩指导、产后访视等,以确保母婴安全。
再次,我们需要加强孕期管理和干预。
对于已经感染的孕妇,我们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孕期管理和干预,包括规范的药物治疗、合理的饮食和休息等,以降低母婴传播的风险。
对于未感染的孕妇,我们需要提供孕期健康指导,包括孕期营养、运动、心理等方面的指导,以提高孕妇的身体素质,降低感染的风险。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新生儿的管理和干预。
对于感染的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我们需要在出生后进行早期诊断检测,并根据诊断结果进行相应的治疗和干预。
对于未感染的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我们需要提供新生儿健康指导,包括新生儿喂养、护理、疫苗接种等方面的指导,以提高新生儿的健康水平。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政策支持和保障。
政府应该加大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预防和控制的投入,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同时,我们应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母婴安全。
总之,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加强孕期管理和干预、加强新生儿的管理和干预以及加强政策支持和保障等措施,我们可以有效降低这些病毒的母婴传播风险,保护母婴健康。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密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密制度为加强对我院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预防工作,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保密制度。
一、保密原则1. 保护患者隐私权: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和治疗情况。
2. 规范医疗行为: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3. 加强内部管理:医院要加强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预防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保密制度的落实。
二、保密措施1. 设立保密制度:医院要设立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内容和保密责任。
2. 签订保密协议:医务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
3. 设立保密档案:医院要设立保密档案,对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和治疗情况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4.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医院要加强对患者信息的安全管理,采用加密、权限管理等技术手段,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
5. 设立举报制度:医院要设立举报制度,对违反保密制度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保密责任1. 医务人员责任: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和治疗情况。
如违反保密制度,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医院责任:医院要加强对保密制度的管理,确保保密制度的落实。
如发生泄密事件,医院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患者责任:患者要积极配合医院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情况。
如违反保密制度,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保密制度执行与监督1. 医院要加强对保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确保保密制度的落实。
2. 医院要定期对保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问题。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密制度[精选]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密制度[精选]一、保密原则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涉及到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因此,保密制度是这项工作的重要保障。
二、保密对象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保密对象包括患者、医护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所有相关人员。
三、保密内容保密内容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治疗方案、检测结果、病历资料等所有与患者相关的信息。
四、保密措施1. 医护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
2. 医护人员必须遵守医疗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和治疗方案。
3. 医护人员必须遵守科研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的检测结果和科研资料。
4. 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
5.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
五、保密责任1. 泄露患者信息的医护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泄露患者信息的医护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 泄露患者信息的医护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六、保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1. 医疗机构应设立保密监督部门,负责对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保密监督部门应定期对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保密监督部门应建立保密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泄露患者信息的行为进行举报。
4. 保密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医护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进行保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
七、保密制度的修订和更新1. 医疗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保密制度。
2. 保密制度的修订和更新应经过医疗机构的决策机构批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3. 保密制度的修订和更新应广泛征求医护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的相关意见。
八、保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医疗机构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保密制度的宣传,提高医护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等的保密意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先天梅毒的诊断
先天梅毒诊断标准
梅毒暴露婴儿符合下述任一点:
1. 暗视野显微镜检梅毒螺旋体阳性 2. 梅毒螺旋体IgM抗体阳性 3. RPR/TRUST检测阳性,滴度等于或高于母亲分娩前最 近一次滴度的4倍 4. 随访中RPR/TRUST检测滴度不下降或反而上升 5. 满18月龄,TPPA检测阳性
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目的
本节培训结束后,学员应能: • 掌握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治疗 • 熟悉可能的梅毒治疗并发症 • 熟悉梅毒暴露婴儿的管理 • 掌握先天梅毒诊断方法 • 熟悉先天梅毒预防治疗及规范治疗
13
回顾预防梅毒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产前保健(见第四章)
所有孕产妇孕期应至少接受5次产检服务
先天梅毒的早期表现(出生后一周)
50%病例出生时可没有任何症状
• 可能是先天梅毒 (有以下一个症状) • 手掌或脚掌频发水 泡、水泡型皮疹 (40%) • 肝脾肿大(33–100%) • 假麻痹 • 全身水肿 • 腹水/腹胀 • 大量鼻分泌物
• 怀疑是先天梅毒 (有以下两个以上表现的) • 发热(16%) • 黄疸(结合型高胆红素) • 贫血、苍白 • 出血(10%) • 低出生体重(10–40%) • 梅毒面容
5
什么是先天梅毒?
• 先天梅毒是指患有梅毒的孕妇妊娠期间梅毒螺旋体经胎盘 传染胎儿,婴儿出生后逐渐出现皮肤黏膜及内脏的损害, 又称胎传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 • 先天梅毒儿的2岁以内 晚期先天梅毒 • 患儿出生时正常,在2岁之后开始出现疾病的相关症状 潜伏期先天梅毒 • 无任何临床感染症状
Module 2, Slide 6
10-14 天3
10 天 15 天
1
一期或二期梅毒,2 晚期潜伏梅毒或三期梅毒, 3 神经梅毒
20
20
吉海反应
吉海反应
• 是对被杀死的梅毒螺旋体的急性发热反应,伴有头 痛和肌痛 • 通常发生于治疗开始后的24小时内 • 孕产妇发生吉海反应的比例可高达40%,早期梅毒 治疗后常见 • 可引起早产或胎儿宫内窘迫 • 无特殊处理,给予退热药和补液
22
青霉素过敏孕产妇的梅毒治疗
处理办法: • 头孢曲松 • 红霉素 • 脱敏后青霉素治疗或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 孕期禁用土霉素或强力霉素
23
HIV感染病人的梅毒治疗
• 与未感染HIV的病人一样,应用标准的梅毒 治疗方案 • HIV感染病人同时感染早期梅毒,更可能出 现
– 神经症状 – 治疗失败
• 治疗后必须密切随访
15
梅毒检测结果的解读
RPR 结果
RPR + RPR +
TPPA 结果
TPPA TPPA + 活动性梅毒
建议
RPR假阳性 – 考虑其他原因*
RPR RPR -
TPPA +
TPPA -
早期梅毒 或 既往感染 排除梅毒
由于免疫抑制,在艾滋病晚期病人 中也可能出现
16
16
* 包括结核、疟疾、风湿性关节炎、妊娠
亡和先天梅毒的发生。未经治疗,50%-80%的梅毒感染妇女会将梅毒
传播给他们的孩子,其中导致25%的死产和11%的新生儿死亡。
Module 2, Slide 3
梅毒疾病自然史
• • • • • 一期梅毒 暴露后10-90天(平均21天) 硬化、无痛的生殖器溃疡 淋巴结病变 常常不引起注意 6-8周可自愈 三期梅毒 感染后2-46年 心血管疾病(梅毒主动脉炎、动 脉瘤) 梅毒神经系统疾病 梅毒瘤(皮肤和骨骼)
整合检测与咨询(见第五章和第六章)
所有孕产妇及其配偶/性伴都应在第一次*产检时接受梅毒检测 如果必要,在孕晚期重复检测1次,检测后咨询,知情选择妊娠结局。
青霉素治疗
尽快开始对血清学试验阳性的孕产妇及配偶/性伴进行治疗 孕晚期再次治疗
安全住院分娩
确保所有梅毒感染产妇出院前接受梅毒检测和恰当的治疗
产后保健和随访
• 性行为(95%的传播经由此途径) • 母婴传播 • 血制品传播(血源是一个早期梅毒感染者)
30-60%的感染者是因为接触、暴露于处于早期 或二期的梅毒感染者(感染后最初两年)而被 传染的
Module 2, Slide 11
梅毒母婴传播机制
• 怀孕期间的梅毒螺旋体血液传播 • 分娩时的生殖器病变的直接接触 梅毒传播给胎儿通常发生在怀孕的16-28周,尽管有证据显示传播可能发生的更早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配偶/性伴预防 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2014-12-11
China iPMTCT Training Package
2013年中国梅毒流行状况
梅毒现在成为中国甲乙类传染病第三位
发病率、主要分布地区见国家课件
Module 2, Slide 2
什么是梅毒感染?
• 梅毒是由梅毒苍白螺旋体引起的性传播性疾病,可用电子显微镜观察 • 如果梅毒不早期治疗,会发展成慢性,蔓延至全身,会对心血管和神 经系统引起不可逆的损害 • 梅毒可通过胎盘由孕产妇传播给她们的胎儿,会引起死胎、围产儿死
• X线显示骨改变(75–100%) • 关节肿胀、呼吸窘迫
Module 2, Slide 7
先天梅毒临床毒性鼻炎(流鼻涕)
-扁平疣 -斑丘疹 -瘀斑
-大疱
注意:鼻涕和扁平疣都含有螺旋体,具有高传染性
Module 2, Slide 8
先天梅毒临床表现(2)
2岁之后,症状可能包括:
21
21
青霉素过敏性休克
很低比例的孕产妇可对青霉素产生 I 型变态 反应,可有全身皮疹、呼吸困难 ,所以始 终应首先询问青霉素过敏史 过敏反应的临床特点:突发反应、低血压、 多汗、脉细弱 鉴别诊断:其他原因所致休克,包括出血性 休克和严重脱水性休克 处理:移除过敏源,给予肾上腺素、氢化可 的松静脉滴注,根据国家治疗指南给予抗 组胺药物
Module 2, Slide 9
先天梅毒定义
先天梅毒: 梅毒暴露新生儿或2岁以内 • 具备下列症状或体征的儿童,如:
– 皮疹 – 肝脾肿大 – 淋巴结症状
• 或经下列方法证实的:
– 暗视野下观测到梅毒螺旋体 – 特异性血清学检测
Module 2, Slide 10
梅毒是如何传播的?
梅毒苍白螺旋体是病原体 传播途径可为:
• 症状体征持续未消除或再次出现 •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滴度上升4倍 • 治疗后6 – 12个月内,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滴度 滴度未下降4倍
再次治疗梅毒,重新进行HIV检测 再次治疗:
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
31
梅毒感染孕产妇的随访
• 将梅毒治疗随访服务与孕产期保健服务相结合,对梅 毒感染孕产妇治疗以及减少母婴传播是非常重要的 • 孕期应每月复检血清滴度,以观察是否治疗失败或再 次感染(滴度上升)
•
二期梅毒 暴后4-10周 皮疹和皮肤黏膜病变 发热和肌肉疼痛 淋巴结病变 片状或弥漫性脱发 扁平疣
• • • • • •
晚期梅毒
• • • •
• • • •
早(感染后2年内) 晚(感染后2年外) 全身症状 只有血清学检测作为判定依据
Module 2, Slide 4
要点- 梅毒感染
• 梅毒是性传播疾病,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疾病
19
妊娠合并梅毒治疗药物方案
药物
苄星青霉素 普鲁卡因青霉 素
剂量和用法
240万 IU 每周1次 80万 IU 每日1次
给药途径
肌肉注射 肌肉注射
疗程
3 周1-2 15 天
水剂青霉素
头孢曲松 红霉素
300 – 400万 IU 每4小时1次
1g 每日1次 500mg 每日4次
静脉滴注
静脉滴注或注射 口服
28
梅毒暴露婴儿预防性治疗指征
下述情况下,应予婴儿预防性治疗:
1. 母亲未接受过梅毒治疗,或未全程、规范治疗,或没 有接受过治疗的记录 2. 母亲应用非青霉素方案治疗 3. 母亲分娩前4周内才开始进行梅毒治疗 4. 婴儿无先天梅毒临床表现,但RPR/TRUST检测阳性且 滴度未超过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
立即治疗 孕晚期 ,至少间隔4周
孕晚期
产时
阳性
阳性
立即治疗 孕晚期 ,至少间隔2周
立即治疗 ——
18
18
孕期梅毒治疗
• 孕期梅毒治疗唯一有效的方法是注射青霉素G (苄星青霉素G、普鲁卡因青霉素G)。 • 青霉素可起到以下作用:
– 预防梅毒感染胎儿 – 治疗胎儿的感染
• 孕期梅毒治疗应根据梅毒分期,使用规范的青 霉素治疗方案
– 神经性梅毒(可能无症状) – 牙齿 (郝秦生齿、先天梅毒牙) – 骨骼 (马鞍鼻、前额突出、面部中央凹陷、佩刀胫、克拉顿氏关 节) – 皮肤 (皲裂、梅毒结节性皮损、梅毒瘤) – 眼睛 (角膜间质炎、视神经萎缩) – 耳朵 ( 前庭蜗神经性耳聋)
郝秦生氏体征由以下三个组成:郝秦生齿、角膜间质炎和前 庭蜗神经性耳聋
• 分娩后,再次进行RPR/TRUST检测:
– 每3个月1次,持续1年 – 此后每6个月1次,持续3年
• 如果孕产妇接受神经梅毒治疗,则再次进行脑脊液 检测
– 于产后3个月进行1次 – 之后每6个月1次,直到结果为阴性 – 之后每年1次,持续3年
• 确保所有配偶/性伴均进行随访、检测和治疗
34
梅毒和HIV共同感染孕产妇的随访
24
24
治疗性流产的指征
如果孕中期B超显示胎儿肝脾肿大、腹水、
脑积水或其他胎儿先天梅毒感染的表现,
考虑医疗干预终止妊娠
25
25
梅毒暴露婴儿的管理
• 计划住院分娩 • 对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出生后进行认真体 检,检查是否有先天梅毒表现 • 进行RPR/TRUST检测,必要时进行其他实验 室化验检查 • 需要时给予预防治疗,或者对先天梅毒婴儿 进行规范治疗 • 提供恰当的随访 • 确诊先天梅毒,进行病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