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论文奖励办法
X医院科技奖励办法
X医院科技奖励办法为了进一步激励医院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提高医院的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科技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与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科技成果的员工。
科技成果包括:科研成果、技术发明、技术创新、软件著作权、论文发表等。
二、奖励标准1. 科研成果奖励:根据科研成果的级别和影响力,给予不同的奖励。
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金额不低于10万元;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金额不低于5万元;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金额不低于2万元。
2. 技术发明奖励:根据技术发明的创新程度和应用价值,给予不同的奖励。
一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二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5万元;三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2万元。
3. 技术创新奖励:根据技术创新的实际效果和推广价值,给予不同的奖励。
一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8万元;二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4万元;三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2万元。
4. 软件著作权奖励:根据软件著作权的等级和应用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一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5万元;二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3万元;三等奖奖励金额不低于1万元。
5. 论文发表奖励:根据论文的质量、影响因子和发表期刊的等级,给予不同的奖励。
SCI、SSCI、A&HCI 等国际权威期刊论文奖励金额不低于5万元;国内权威期刊论文奖励金额不低于2万元;其他期刊论文奖励金额不低于1万元。
6. 特殊贡献奖:对在医院科技创新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特殊贡献奖,奖励金额不低于10万元。
三、奖励程序1. 申报: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向医院科技奖励办公室提交科技成果奖励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 评审:医院科技奖励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技成果进行评审,提出奖励建议名单。
3. 公示:将奖励建议名单在医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 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医院院长办公会审批奖励名单。
5. 奖励:医院对审批通过的科技成果奖励名单进行表彰,并发放奖励资金。
科研奖励办法
科研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学术竞争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学术氛围,建立学术激励机制,医院设立以下学术奖励项目。
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学术论著,奖励额为:影响因子⨯2000元;非论著类文章,奖励额为:影响因子⨯1000元;被《工程索引》(EI)、《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的学术论著,每篇奖励2000元。
被SCI、EI、SSCI收录的论著一般以有资质部门提供的检索报告为准。
通讯作者为其他单位的论著,不列入科研成果奖励范围。
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所有级别的奖励全部按照各颁奖部门奖励金额进行等额奖励。
(注:1.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2.课题负责人为我院正式职工或我院培养的研究生)
同一项目重复获奖者,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仅补差额。
三、著作奖励办法
人民卫生出版社、人民军医出版社、科技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且主编的单位署名为我院,20万字以上者(含20万字)奖励主编5000元,每增加10万字多奖励500元。
(教材著作、辅助教材、科普教材单独制定奖励办法)。
四、专利奖励办法(指职务发明且已转让)
专利类型奖金(元/项)
发明专利 10000
实用新型 2000
外观设计 500
五、科技成果转让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转让后,主要研究人员及相关人员从转让费中提取30%作为奖励金,20%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的科研经费(有科研项目的),余50%归于院科研经费。
本办法解释权归医院科研部,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原奖励办法同时作废。
中心医院科研奖励制度范本
中心医院科研奖励制度一、目的为了激励医院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提高医院整体科研水平,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特制定本科研奖励制度。
二、奖励范围1. 科研项目:承担的国家、省、市、校级科研项目。
2. 科研论文:发表的具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3. 科研成果:取得的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4. 科研获奖:获得的国家级、省、市级科研奖项。
5. 科研合作: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的重大项目。
三、奖励标准1. 科研项目奖励(1)承担国家、省、市、校级科研项目,根据项目级别和资助金额,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2)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按照项目级别和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2. 科研论文奖励(1)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知名检索机构收录,根据影响因子和收录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2)发表的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上发表,根据期刊级别和影响力,给予相应的奖励。
3. 科研成果奖励(1)取得的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应用推广,根据成果转化效益,给予一定的奖励。
(2)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奖励,根据获奖等级和排名,给予相应的奖励。
4. 科研获奖奖励(1)获得的国家级、省、市级科研奖项,根据奖项等级和排名,给予相应的奖励。
(2)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员,在获奖中起到关键作用,给予重点奖励。
5. 科研合作奖励(1)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的重大项目,根据合作内容和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2)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员,在合作中起到关键作用,给予重点奖励。
四、奖励方式1. 奖金奖励:根据奖励等级和金额,发放相应的奖金。
2. 荣誉奖励:给予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宣传和表彰。
3. 晋升激励:对于表现突出的科研人员,在职称晋升、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 培训支持:提供国内外科研培训、学术交流等机会,提升科研人员的综合素质。
5. 项目资助:对于优秀的科研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支持科研工作的开展。
医院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奖励制度
为了表彰和鼓励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医院学科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奖励工作应积极慎重、实事求是、坚持标准。
二、严格按科技成果的学术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大小来确定是否奖励和奖励的级别。
三、医院每年年终对获得科技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发表论文及论文交流者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四、科技成果奖金的分配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由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根据参加该项目研究人员的贡献大小合理分配。
五、转化医学研究奖励。
倡导研究成果在临床转化,从事基础研究后,将研究成果应用于临床,解决临床诊断和治疗方面的问题,医院视社会和经济效益给予2000-5000元的奖励;临床发现问题并为基础研究者提供科研选题的人员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六、科技奖励按贡献大小分配,获奖项目总金额的20%奖励科技管理人员,80%奖励项目小组,项目第一负责人获得其中的30-50%,第二负责人获得20-30%,余额奖励项目组其他成员及相关人员。
医院奖励发放同上分配方法。
医护人员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医护人员科研成绩嘉奖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调动医院医护人员的科研乐观性,提高医疗水平和科研创新本领,特订立本《医护人员科研成绩嘉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对象1.本制度适用于我医院全部医护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技师等。
2.医务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嘉奖类别和条件1.学术论文类嘉奖(1)学术论文一等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的研究论文,以及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
(2)学术论文二等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知名期刊发表的研究论文,以及在国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
(3)学术论文三等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院内部期刊发表的研究论文。
2.科研项目类嘉奖(1)课题研究奖:负责或参加完成纵向科研课题的医师、护士、技师等。
(2)横向合作奖:负责或参加横向合作科研项目的医师、护士、技师等。
(3)创新创业奖:负责或参加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医师、护士、技师等。
3.获奖条件(1)论文类嘉奖:论文需经过医务处认定,符合相关学术要求。
(2)项目类嘉奖:项目需经过医务处认定,符合医院科研规定。
第四章嘉奖表扬1.嘉奖名额(1)学术论文一等奖:每年不超出3篇。
(2)学术论文二等奖:每年不超出5篇。
(3)学术论文三等奖:每年不超出10篇。
(4)课题研究奖:每年不超出3项。
(5)横向合作奖:每年不超出3项。
(6)创新创业奖:每年不超出3项。
2.嘉奖形式(1)学术论文类嘉奖:依据论文水平和影响力,享受奖金和荣誉称呼。
(2)科研项目类嘉奖:依据项目贡献和创新水平,享受奖金和荣誉称呼。
3.嘉奖程序(1)医务处每年定期公布申报时间和要求,医护人员可依据本身的科研成绩进行申报。
(2)医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论文和科研项目进行评审评定。
(3)评审结果由医务处报院领导批准后公布。
第五章嘉奖管理1.嘉奖资金(1)医院将每年从预算中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医护人员科研成绩嘉奖。
(2)嘉奖资金的具体数额依据医院财务情形和医护人员科研成绩情况调整。
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科研情况奖惩制度
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科研情况奖惩制度一、奖励制度为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为科研工作提供支持的辅助人员。
二、奖励标准(1)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级资助,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重大专项等,给予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5000元人的奖励。
(2)科研项目获得省级资助,如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科技计划项目等,给予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3000元人的奖励。
(3)科研项目获得厅级资助,如卫生厅、教育厅等科研项目,给予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1000元人的奖励。
(4)发表高水平论文,如SCI收录论文,根据影响因子高低给予第一作者500-2000元不等的奖励;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给予第一作者300元的奖励。
(5)获得专利授权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类型及市场价值给予发明人500-1000元不等的奖励。
(6)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省级、厅级科技成果奖的,分别给予第一完成人及团队成员相应的奖金奖励。
三、奖励程序(1)科研项目获得资助后,由科研管理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领取奖金。
(2)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的,由本人持有效证明到科研管理部门领取奖金。
(3)科研成果获得科技成果奖的,由颁奖单位发放奖金及荣誉证书。
四、奖励实施(1)奖金分配应根据贡献大小合理分配给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以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奖金发放应遵守医院财务管理规定,确保奖金来源合法、透明,并做好相应的财务记录。
五、惩罚制度为规范科研行为,提高科研水平,对违反科研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从事科研工作的所有人员。
(1)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伪造实验数据的,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并暂停两年参与科研项目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理。
(2)未经批准擅自将科研项目转让或出租给他人的,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并暂停两年参与科研项目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理。
医院科研教学奖励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教学奖励管理办法为了实现医院医、教、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调动全院广大职工从事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精神,本院制定了医院科研教学奖励管理办法。
本办法包括科学研究奖励、学科建设奖励和教学奖励三种奖励类别,奖励对象为在我院科研、学科建设、教学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团队和个人。
科学研究奖励主要奖励在科研创新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与团队,包括科研项目立项、论文发表、科研成果鉴定、科研成果奖等。
具体奖励办法参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工作量考评办法》执行。
对于科研项目资助,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的经费到位后,医院酌情按实到经费1:1的比例进行匹配;市级按1:0.5比例匹配;横向课题按1:0.3比例匹配;省级指导性项目给予元资助经费,市级指导性项目给予5000元资助经费,院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元,院级一般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
科研立项奖励方面,按照实到经费30%比例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经费不占用院内配套经费。
正式立项时课题首次奖励40%,中期检查时完成既定目标奖励40%,其余20%于结项时奖励,也可用于结项时一次性支取。
论文发表奖励方面,按照IF(Impactfactor)奖励,IF≤1分的学术论文奖励6000元,>1分的每增加1分增奖5000元;论著属“中华权威期刊”收录每篇奖励2000元,属“XXX中文核心期刊”奖1500元,属“科技部核心期刊”奖1000元,其它期刊不予奖励;技术交流、临床体会、综述、临床病案报道等按同级论著的1/2计奖,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
成果鉴定奖励方面,科研成果鉴定结果为国际先进,奖励元;国内首创,奖励7500元;国内领先,奖励3500元;国内先进,奖励1500元。
科研成果奖方面,获奖级别包括国家级政府奖、省、部委级政府奖、市(厅)级政府奖和其他奖。
一等奖最高可获得100万元,二等奖最高可获得40万元,三等奖最高可获得20万元。
医学专著、论文及专利奖励制度
医学专著、论文及专利嘉奖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医院医学科研人员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创新和突破,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影响力,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嘉奖范围第一节医学专著嘉奖医学专著是指医院医学科研人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正式出书的医学专著上发表的学术成绩。
1. 一级奖1.1 在国内或国际知名出书社出书的医学专著,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专著被列入学术评价系统指南的一级嘉奖。
2. 二级奖2.1 在国内一流出书社出书的医学专著,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专著被列入学术评价系统指南的二级嘉奖。
2.2 在国际知名出书社出书的医学专著,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专著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肯定影响力的二级嘉奖。
3. 三级奖3.1 在国内或国际出书社出书的医学专著,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专著具有肯定学术价值的三级嘉奖。
第二节论文嘉奖论文是指医院医学科研人员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成绩。
1. SCI论文一级奖1.1 在SC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以医院为单位的论文,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论文被广泛引用的一级嘉奖。
2. SCI论文二级奖2.1 在SC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以医院为单位的论文,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论文在相关领域具有肯定影响力的二级嘉奖。
3. 紧要期刊论文奖3.1 在国内一流学术期刊(非SCI收录)上发表的以医院为单位的论文,由本科研究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三级嘉奖。
第三节专利嘉奖专利是指医院医学科研人员在国家专利局注册的专利成绩。
1. 发明专利奖1.1 在医学领域发明的专利,具有创新和实际应用价值,由本科研究者为发明人的一级嘉奖。
2. 应用新型专利奖2.1 在医学领域提出并注册的应用新型专利,具有肯定创新和实际应用价值的二级嘉奖。
3. 外观设计专利奖3.1 在医学器械、设备外观设计方面注册的专利,具有创新和实际应用价值的三级嘉奖。
医院科研成果著作论文及发明专利奖励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成果著作论文及发明专利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促进和提高我院医疗科研水平,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本专业医疗科研工作,撰写科研论文、编写著作、发表学术论文及发明专利,促进我院整体医疗技术和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特制订本奖励管理办法:本办法涉及范围:第一作者为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将我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业著作及发明专利等。
第二章管理程序第一条科研成果:凡符合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项目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准备鉴定资料,报送科教科后推荐申报。
第二条专业著作出版:编著公开出版与所从事专业相关、为本专业先进学术专著。
编者自行组织撰写内容和编写成员。
第三条学术论文外投时,需本人到科教科开具论文投稿《介绍信》,科教科对其论文进行形式审核(如:一稿多投、期刊合法性),并做好登记。
第四条凡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当年获有科研成果证书、专业著作及学术论文,需作者持原件、发票及复印件每年11月底上报科教科,按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条资料存档:科研成果证书、著作及学术论文评奖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科教科存档。
第三章科研成果、著作及论文费用报销第六条科研成果有科研经费的从经费中报销;没有科研经费的专家鉴定费、评审费医院报销。
第七条医院不支付书籍出版费,不负责书籍的销售。
第八条按照医院规定的投稿程序,在合法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医院根据论文发表期刊的层次,给予报销版面费。
论文版面费报销范围:1.在国外《NATURE》、《SCIENCE》等权威相关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SCIB、ISTP收录论文、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核心期刊或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全额报销;2.二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报销80%,三类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报销50%;3.中文核心期刊的认定按北京图书馆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执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的认定按科技部最新《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执行。
医院论文奖励办法
医院论文奖励办法简介医院是医疗服务的重要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也发挥着科研和教育的重要作用。
为了鼓励医院内部医生和研究人员积极从事科研工作,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医疗质量,医院论文奖励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一种医院论文奖励办法的设计和实施方案,并探讨其作用和影响。
设计方案1. 奖励标准的设定为了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奖励办法需要设定一定的标准以确定何种类型的论文和研究成果可以获得奖励。
例如,可以根据发表的期刊级别、被引用的次数、影响因子等指标来评定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
此外,也可以设定奖励标准包括发明专利、科研项目、临床应用等其他类型的研究成果。
2. 奖励等级的划分为了鼓励医生和研究人员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奖励办法可以设定多个奖励等级,根据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来划分不同的奖项和奖金。
例如,可以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个等级,根据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来确定奖励的级别和金额。
3. 奖励形式的多样化除了奖金,奖励办法还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的奖励,例如提供更多的科研资源、学术交流机会、晋升机会等。
这样可以激励医生和研究人员进行更高水平的科研工作,同时也促进医院内部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4. 审核机制的建立为了确保奖励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奖励办法应设立一个独立的审核机制。
该机制可以由医院内部的专家组成,对申请的论文和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获奖标准,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5. 奖励结果的公示和宣传为了增加奖励的影响力和吸引更多医生和研究人员参与科研工作,医院可以将获奖结果公示于医院内部,向全院师生宣传奖励的意义和重要性。
此外,医院还可以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等渠道发布奖励结果,与其他医院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医院的学术声誉。
作用和影响医院论文奖励办法的实施对医院的学术水平和医疗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和影响:1.鼓励医院内部医生和研究人员积极从事科研工作,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医疗质量。
2.激励医生和研究人员进行更高水平的科研工作,推动医院的科研成果转化和临床应用。
医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
医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试行)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投身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学科建设的力度,提升科研成果的层次和水平,促进医院科学技术事业持续发展,提高我院的科研能力与教学水平,根据创三甲医院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项目的奖励原则(一)奖励对象:所有奖励的项目和成果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以医学院或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进行申报;颁奖时仍在医院工作的在职员工。
(二)奖励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发文的当年度进行发放。
(三)科研项目奖励金额:以正式批文金额为标准进行计算。
获奖科研项目的研究经费必须划拨到医院财务科。
(四)获国家级基金项目:未获得学院奖励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已获得学院奖励的,医院按课题经费的5%进行奖励。
(五)获省、部、厅、市级科研基金项目按3%进行奖励,如有关文件规定要求配套的给予相应配套经费。
二、科研成果的奖励原则(一)未获得学院奖励的,按以下奖励办法进行奖励:1、国家级成果奖奖金按1:10进行配套奖励;2、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金按1:5进行配套奖励(其中50%为成果获得人员奖金,50%拨到该成果负责人的科研经费中)。
(二)已获得学院奖励的,医院按以下办法进行奖励:1、国家级成果奖按学院奖励金额的50%进行配套奖励;2、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按学院奖励金额的25%进行配套奖励,配套奖励奖金全部为项目成果获得人员领取。
(三)省、部级二等奖以下和中华医学会科技奖未获得学院奖励的奖金按1:1配套奖励;已获得学院奖励的,医院按学院奖励金额的10%进行奖励。
(四)省级医学会科技奖及地级科技进步奖未获得学院奖励的奖金按1:0.5进行配套奖励;已获得学院奖励的,医院按学院奖励金额的5%进行奖励。
注:同一个成果同一年,获得一次以上奖励的,按最高奖励金额配套奖励一次。
三、职务科技成果、横向课题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专利类的奖励标准,未获得学院奖励的医院按学院奖励办法执行(按《医学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遵医院发[2008]93号文件执行);已获得学院奖励的,医院按学院奖励金额的10%进行奖励。
医院科研论文奖励办法
---------------------------------------------------------------最新资料推荐------------------------------------------------------医院科研论文奖励办法公安县人民医院科研论文及成果奖励办法为规范我院科研工作管理,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积极开展,促进科研学术水平的提高,更好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人才培养,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技成果奖励 1、同一成果有县市等多级科技成果奖励的,按其中获奖最高的给予一次,除按获奖金额医院另外等额配套奖励外。
省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奖励()万元,二等奖奖励()万元,三等奖奖励()元。
市级一等奖奖励()万元,二等奖奖励(),三等奖奖励()。
2、科技成果奖励应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奖金的 70%分配给课题主要完成者, 30%分配给与该成果直接有关的研究人员。
二、科技论文奖:1、发表程序:(1)论文发表前将科主任已签字的论文稿件送交医务科登记,医务科出具投稿证明;(2)杂志出版后交医务科审查,医务科按规定确定杂志级别及影响因子,出具发表证明;(3)投稿证明、发表证明及发表杂志三者齐全,才能作为晋升依据,供政工科职称晋升时使用。
1/ 3没有履行上述程序的论文不作为晋升依据,也不作为论文奖励依据。
2、奖励办法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机构查询网上可查的期刊。
核心期刊收录论文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当年或最近一年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为标准确定是否属于核心期刊论文,以百度文库最近一年的中文期刊影响因子为依据确定论文奖励等次。
(1)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机构收录的,非核心期刊论文奖励500 元。
(1)影响因子小于 0.4 奖励 2019 元。
(2)影响因子在 0.40~0.999 之间的奖励 3000 元。
(3)影响因子在 1.0~1.499 之间的奖励 6000 元。
《医院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医院学术论文奖励办法》为调动我院职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学科的建设与发展,鼓励科研工作多出成果,不断提高我院科研及学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1、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为我院在在职职工,所署单位为“医院”。
2、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期刊有国际连续出版物号issn或中国书刊号cn。
3、作为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
二、奖励类别及额度所有在国内省级及以上专业医学杂志发表的论文,均凭发票全额报销版面费。
1、特级论文特一级:全文发表在《science》、《nature》上的论文。
奖励1万元。
特二级:全文发表在影响因子大于10的期刊上的论文。
奖励5000元。
特三级。
全文发表在一级学科影响力前20%的期刊上的论文。
奖励3000元。
2、在核心期刊(核心期刊的认定依据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2x 年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2x元。
3、在核心期刊以外的国家级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500元。
4、在省级期刊(不含论文集和内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800元。
5、出版专著,封面署名包含医院者,奖励5000元。
6、国家发明专利。
以医院为发明人发明的专利,每项奖励3000元。
7、课题奖励方案:国家级课题。
医院为第一申报人,奖励10万元。
为第二申报单位奖励科研团队5万元。
仅参与单位,奖励科研团队3万元。
省级课题。
医院为第一申报人,奖励科研团队3万元。
第二申报单位奖励科研团队2万元。
仅参与单位,奖励科研团队1万元。
市级课题。
医院为第一申报人,奖励科研团队1万元。
第二申报单位奖励科研团队0.5万元。
三、奖金分配1、由两人合作完成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60%,第二作者40%。
2、三人以上(含三人)合作完成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50%,第二作者30%,第三作者20%。
3、合作者非本院职工,相应奖金不发。
科研及论文奖励办法
科研及论文奖励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科研工作,深化落实科技兴院发展战略布署,体现科研工作的严谨性、科学性、创新性,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撰写论文、参加科研活动,提升我院科研工作能力和科技内涵,促进医院科教创新,特修订本办法。
本办法涉及范围:第一作者为我院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并将医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业著作、译著等.第二章管理程序第一条科研成果:凡符合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项目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准备鉴定资料,报送科教科后推荐申报。
第二条专业著作、译著出版:鼓励编著并公开出版与所从事专业相关、为本专业先进学术专著、译著。
编者自行组织撰写内容和编写成员.第三条学术论文外投:首先由科主任对论文内容真实性、科学性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由病案室核实病例实数签字证实文章的真实性。
作者持科主任意见和修改后的论文,到科教科登记备案。
科教科对其论文进行形式审核(一稿多投、期刊合法性),开具《外投稿件介绍信》.第四条资料存档:凡我院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所的科研成果,主研人在获奖后持项目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科教科血案专业著作、译著出版后,主编或作者及时到科教科办理登记存档手续;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持文章原件和复印件交科教科存档,每年11月底前,由科教科统计汇总。
第三章出版费、版面费报销第五条医院不支付书籍出版费,不负责书籍的销售.第六条按照医院规定的投稿程序,在合法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医院根据论文发表期刊的层次,给予报销版面费。
论文版面费报销范围:1、在国外《NATURE》、《SCIENCE》等权威相关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SCIB、ISTP收录论文、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全额报销;2、在国家科技核心期刊发表的论著、综述报销版面费80%,其余论文版面费报销50%;3、在省级杂志发表论文的版面费不予报销。
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一、科研奖励分设科研课题奖励、科研成果及专利奖励。
奖励范围为我院在职职工,以XX市第二人民医院为第一署名科研课题以及成果等列为当年度的奖励对象。
重复获奖的项目或成果,按奖项最高档次给予奖励。
若已按低档次给予奖励,则再按其与最高档次奖金差额,给予补发。
二、申报科研奖励须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医教科审核登记,复印件存档,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三、科研课题奖励(一)奖励原则科研经费按经费来源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医院一般以1:1经费匹配。
医院对中标课题进行奖励(以下称奖金)。
原则上对纵向课题不再给予课题经费匹配。
上级明文规定匹配的、我院为第一牵头人的纵向课题,在申报前申请人提交申请和详细的预算计划,经医教科提交科研主管院长和财务主管院长审批。
项目中标后按照预算安排给予匹配。
(二)奖励细则1、奖励对象:奖金用于奖励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中其他在职的工作人员。
2、奖励金额:(1)我院为第一牵头人的课题组级课题按实际到账经费的10%奖励,最高奖励总金额为20万元。
省级课题按实际到账经费的5%奖励,最高奖励总金额为10万元。
(2)子课题组级按实际到账经费的5%奖励,最高奖励总金额为10万元。
省级按实际到账经费的2.5%奖励,最高奖励总金额为5万元。
如项目组成员可以提取劳务费,则不再奖励;如项目组成员不能提取劳务费,则按省部级课题奖励。
(3)各类非资助的科研课题按级、省部级、地市级分别予以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3、奖励程序:(1)奖励每年由医教科统组织进行。
医教科统计当年年度新中标课题和结题课题,经财务处核实医院入账金额并提交院长办公会通过后,予以发放奖金。
(2)课题负责人制定奖金分配明细,按贡献大小分配给参与课题的在职人员。
以医院单项奖的形式发放。
(3)获奖者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四、科技成果及专利的奖励(一)奖励原则申报奖励的科研成果必须以XX市第二人民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医院科研奖励办法
XXXX医院科研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充分调动我院广大职工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奖励在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一步推动我院科技创新,鼓励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课题奖励第一条由我院职工申报并获得立项的国家重点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给予50万元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给予20万元奖励,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给予5万元奖励。
对申报未获国家自然基金委立项资助,但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给予0.3万元奖励,并列为医院的培养计划项目。
第二条由我院职工申报并获得立项的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XX省科技厅等省部级科研项目,重大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攻关等同等级别的项目给予5万元奖励,青年科学家基金、博士后基金给予2万元奖励。
第三条由我院职工申报并获得立项的教育厅、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XX市科技发展计划等厅局级项目,给予0.5万元奖励。
科研课题必须按规定的进度进行,并按要求按时呈报进度报表。
不能按时结题的课题,收回已发放的奖励。
第三章科研成果获奖奖励第四条以“XX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科研成果奖,除上级奖励外,医院依据获奖的级别和等级给予奖励。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30万元;省部级一等奖奖励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厅局级(是指XX医学奖、XX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XX市科技进步奖等同等级别)一等奖奖励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
第五条以“XX医院”为第N(N≤5)署名单位获得的国家级一、二等奖,省部级一、二、三等奖,按第一条国家级、省部级相应奖金额度的1/5N给予奖励。
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其最高奖项颁发奖金,不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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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研论文奖励办法
公安县人民医院科研论文及成果奖励办法为规范我院科研工作管理,推动我院科研工作的积极开展,促进科研学术水平的提高,更好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人才培养,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技成果奖励 1、同一成果有县市等多级科技成果奖励的,按其中获奖最高的给予一次,除按获奖金额医院另外等额配套奖励外。
省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奖励()万元,二等奖奖励()万元,三等奖奖励()元。
市级一等奖奖励()万元,二等奖奖励(),三等奖奖励()。
2、科技成果奖励应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奖金的 70%分配给课题主要完成者, 30%分配给与该成果直接有关的研究人员。
二、科技论文奖:
1、发表程序:
(1)论文发表前将科主任已签字的论文稿件送交医务科登记,医务科出具投稿证明;(2)杂志出版后交医务科审查,医务科按规定确定杂志级别及影响因子,出具发表证明;(3)投稿证明、发表证明及发表杂志三者齐全,才能作为晋升依据,供政工科职称晋升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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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履行上述程序的论文不作为晋升依据,也不作为论文奖励依据。
2、奖励办法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机构查询网上可查的期刊。
核心期刊收录论文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当年或最近一年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为标准确定是否属于核心期刊论文,以百度文库最近一年的中文期刊影响因子为依据确定论文奖励等次。
(1)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机构收录的,非核心期刊论文奖励500 元。
(1)影响因子小于 0.4 奖励 2019 元。
(2)影响因子在 0.40~0.999 之间的奖励 3000 元。
(3)影响因子在 1.0~1.499 之间的奖励 6000 元。
(4)影响因子在 1.5~2.0 之间的奖励 9000 元。
(5)影响因子大于 2.0 奖励 20190 元。
(6)获荆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的奖励 5000 元,二等奖的奖励 3000 元,三等奖的奖励 2019 元。
(7)经验交流、个案报道、研究简报、研究报告、述评、综述等奖励 500 元,字符数小于 600 的奖励 300 元。
三、科技论文奖要求:
1、所有申请科技论文奖项的论文发表将必须有所在科室科主任的审批意见和经医务科复审和备案的登记表。
2、论文研究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我国现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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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究课题须经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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