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工程履约担保在招投标中的作用及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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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中的履约保证与违约责任确保的有效执行

招投标中的履约保证与违约责任确保的有效执行

招投标中的履约保证与违约责任确保的有效执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招标投标已经成为各种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的有效执行是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活动的重要保证。

本文将从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两个方面来探讨如何确保其有效执行。

一、履约保证的有效执行在招标投标中,履约保证是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提供的保证金,旨在确保投标人如实履行合同的承诺。

履约保证的有效执行对于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法性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确保履约保证有效执行的措施:1. 强化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的保证金制度是履约保证有效执行的基础。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和数额,并确保保证金的存管环节规范透明。

同时,对于拖欠履约保证金、恶意操纵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2. 加强监管和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招标单位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招标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招标活动,并保证招标单位对履约保证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3. 严格履约保证返还机制:履约保证返还机制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一环。

要建立健全履约保证返还机制,确保在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后,能及时返还保证金。

同时,对于不履行合同的投标人,要依法依规处理其履约保证。

二、违约责任的有效执行在招标投标中,违约责任是指当投标人或招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有效执行违约责任是维护招投标公正和诚信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一些确保违约责任有效执行的措施:1. 明确责任界限: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详细说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金额等。

这样可以避免双方对违约责任产生争议,保证责任界限的清晰和明确。

2. 按合同执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各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确保每一方都能够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同时,在违约情况出现时,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保证违约责任的有效执行。

招投标中的履约担保与支付保证

招投标中的履约担保与支付保证

招投标中的履约担保与支付保证在招投标过程中,履约担保和支付保证是非常重要的保证措施,旨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义务的履行。

本文将重点探讨招投标中的履约担保和支付保证的定义、作用、种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

一、履约担保的定义及作用履约担保,是指投标人或中标人为了确保履行合同而支付一定金额或提供担保措施给招标人,以弥补其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损失。

它作为一种合同履行的保证,旨在减少和避免招标人与中标人因合同履行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保障合同的履行。

履约担保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经济保障:履约担保作为一种金融工具,为招标人提供了经济保障措施,确保项目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一旦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招标人可以通过执行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进行赔偿。

2. 保护中标人的信誉:中标人通过提供履约担保,显示出自己有足够的财力和信誉来履行合同。

这有助于提高中标人在招投标市场的竞争力,给予招标人对中标人的信任和支持。

3. 保障公平竞争:履约担保可以约束中标人履行合同的责任,防止中标人通过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逃避责任,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二、履约担保的种类在招投标中,常见的履约担保形式有现金保证金、银行担保、信用证和保函等。

1. 现金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时向招标人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这种方式常见于国际招标项目,一般以现金形式存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在履约后可以申请退还。

2. 银行担保:中标人通过银行向招标人提供保函或保证书等形式的担保,确保合同履约。

银行作为担保人承担责任,一旦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招标人可向银行索赔。

3. 信用证:中标人向招标人开立一份信用证来确保合同履约。

信用证作为一种支付保证方式,证明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将按照约定付款。

招标人可以根据信用证要求向银行索赔。

4. 保函:中标人通过保险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向招标人提供保函担保,确保履约义务的履行。

保函是一种书面文件,担保人承诺在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时进行赔付。

招投标中的履约保证

招投标中的履约保证

招投标中的履约保证在招投标过程中,履约保证是确保投标人能够如约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环节。

无论是投标人还是招标人,都应了解履约保证的概念、种类以及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性。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并为你提供一些有关招投标中履约保证的建议。

一、履约保证的概念和种类履约保证,顾名思义,就是保证投标人或合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和项目完工之后能够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制度。

在招投标中,履约保证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投标人具备充足的履约能力,以消除招标人对投标人可能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担忧。

常见的履约保证种类包括保证金、保函和保险。

1. 保证金:保证金是指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交纳的一笔金额,以确保投标人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投标人中标后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招标人有权扣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相反,如果投标人成功履行合同,保证金将会退还给投标人。

2. 保函:保函是担保机构提供的一种书面承诺,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保函通常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提供,对招标人提供更大的保障。

如果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招标人可以向保函提供方提出索赔。

3. 保险: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也可以作为一种履约保证形式。

投标人可以购买保险来保障自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例如工程意外、延误等。

如果发生风险事件,投标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二、履约保证在招投标中的重要性履约保证在招投标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具有以下重要性:1. 保证投标人履约能力:履约保证通过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保函或保险,可以确保投标人具备足够的财力和能力履行合同义务。

这有助于降低招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2.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履约保证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减少了潜在的招标人非理性低价投标的可能性。

这有助于维护公平的招标环境,促进市场竞争。

3. 刺激履约意愿:履约保证制度强调了投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性,可以提高投标人的履约意愿。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概述工程合同履约担保是指在工程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为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解决履约风险问题而设立的担保制度。

本文将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担保的相关内容,包括担保的类型、担保的作用和要求等。

担保的类型工程合同履约担保一般包括三种类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函。

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在工程招标阶段提供的一种履约担保,用于保证投标人能够按照投标文件规定参与竞标,并在竞标成功后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投标人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投标保证金将被收缴或扣除。

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承包商在中标后签订工程合同时提供的一种履约担保,用于保证承包商能够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优质地完成工程项目。

如果承包商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履约保证金将部分或全部被收缴或扣除。

3.保函:保函是一种由担保机构出具的书面保证,用于保证工程合同履约的担保方式。

保函通常包括履约保证函和支付保证函。

履约保证函用于保证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保证函用于保证业主能够按时支付合同款项。

担保的作用工程合同履约担保的主要作用包括几个方面: 1. 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工程合同履约担保为合同双方提供了一定的安全保障,确保各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2. 缓解履约风险:工程项目履约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承包商无法按时完成工程、业主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等。

履约担保可以减轻相关风险,提高项目的履约能力。

3. 提升市场信誉度:拥有有效的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可以增加企业的市场信誉度,提高竞标成功率,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商机。

担保的要求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通常需要满足要求: 1. 担保机构资质:担保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以提供可靠的担保服务。

通常需要担保机构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良好的信誉记录和专业的担保服务团队。

2. 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是指担保机构对工程合同的担保金额,一般根据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总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有何作用

总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有何作用

总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有何作用在建筑行业中,总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

对于不太熟悉这个领域的人来说,可能不太清楚履约保证金到底有什么作用。

其实,它在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履约保证金能够保证总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

在签订总包工程合同时,双方会就工程的范围、质量、工期、价款等重要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然而,仅仅依靠合同的约束可能并不足够。

一旦总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比如擅自停工、拖延工期、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将给业主带来巨大的损失。

而履约保证金的存在,就像是给业主吃了一颗“定心丸”。

如果总包商违约,业主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作为赔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损失。

其次,履约保证金有助于提高总包商的信誉和责任感。

对于总包商来说,缴纳履约保证金意味着他们对自己的能力和承诺有足够的信心,并且愿意为履行合同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这也向业主传递了一个积极的信号,即总包商是认真对待这个项目的,会尽最大努力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

同时,由于担心保证金被扣除,总包商会更加严格地管理工程项目,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从而提高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再者,履约保证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工程资金的安全。

在总包工程中,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如果总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擅自挪用资金或者出现财务问题,可能导致工程无法顺利进行。

而履约保证金的存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总包商的资金使用行为,确保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保障工程的顺利推进。

另外,履约保证金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也具有重要意义。

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有些不良总包商可能会通过低价中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违规操作,给整个行业带来负面影响。

而要求总包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以增加这些不良企业的违法成本,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履约保证金还可以为业主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工程建设合同履约担保

工程建设合同履约担保

工程建设合同履约担保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国家重要支柱产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逐年攀升。

工程建设合同作为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权益的法律保障,对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害。

为了降低合同违约风险,保障工程建设合同的顺利履行,本文将从工程建设合同履约担保的角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工程建设合同履约担保的定义与作用1. 定义工程建设合同履约担保是指担保人对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按照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

2. 作用(1)降低合同违约风险:通过履约担保,当事人可以确保对方履行合同义务,降低合同违约风险。

(2)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履约担保有助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3)提高合同履行信誉:担保人作为第三方,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有助于提高合同履行的信誉。

(4)便于当事人解决纠纷:在合同违约情况下,履约担保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一种便捷的解决纠纷途径。

三、工程建设合同履约担保的形式1. 保证金担保: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2. 银行保函:银行为当事人出具保函,承诺在当事人违约情况下,按照保函约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 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为当事人提供担保,承诺在当事人违约情况下,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 第三方担保: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为当事人提供担保,承诺在当事人违约情况下,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 抵押担保:当事人以其自有资产作为抵押,为履行合同提供担保。

四、工程建设合同履约担保的设立与解除1. 设立(1)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期限等事项。

(2)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

(3)担保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事项范围内,对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

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在项目投标中的应用

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在项目投标中的应用

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在项目投标中的应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建设项目的增加,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日趋激烈。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担保服务在项目投标中应用得越来越广泛。

工程项目担保是指承担一定责任和义务的第三方机构为工程项目当事方提供的一种信用保证服务,通过提供资金担保或保证责任担保等方式,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如承包商的资金问题、履约风险、质量风险等。

担保服务就在这种背景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担保服务可以为工程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担保。

投标过程中,承包商需要提供一定的保证金来展示其资金实力,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

担保服务机构可以通过提供担保函或承保责任来为承包商提供资金支持,保证其能够按时支付保证金。

这不仅提高了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的竞争力,同时也保障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其次,担保服务可以减少投标过程中的履约风险。

工程项目的投标常常需要承包商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的质量。

但由于各种原因,承包商可能无法履行合同中的承诺,给项目的进展和完成带来风险。

担保服务可以通过提供履约保证或施工担保等方式,为承包商的履约能力提供担保。

这样一来,即使承包商出现了问题,担保服务机构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通过替代履约等方式,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此外,担保服务还可以提供质量保证,减少质量风险。

工程项目投标中,通常要求承包商在承建期间或一定的质保期内承担对工程质量的保证责任。

但是,由于承包商个体实力有限,其提供的质量保证可能无法满足项目方的要求。

担保服务机构可以提供质量保证担保,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在质保期内负责维修和保养工程。

这不仅提高了项目方对承包商的信任度,也增加了项目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除了以上提到的主要应用,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在投标中还可以发挥其他方面的作用。

例如,担保服务机构可以为承包商提供信用评级和资金咨询等增值服务,帮助承包商提高融资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

工程招标履约保证金(3篇)

工程招标履约保证金(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招标履约保证金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人缴纳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其目的是确保中标人在中标后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合同,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详细阐述工程招标履约保证金的重要性,并分析其实施要点。

二、工程招标履约保证金的重要性1. 维护招标人权益工程招标履约保证金是中标人履行合同的重要保障。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如工程质量不达标、工期延误等。

此时,履约保证金可以作为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违约索赔的依据,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2. 促进工程合同履行工程招标履约保证金的存在,可以促使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

中标人为了避免保证金被没收,会努力履行合同,从而提高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

3. 降低招标风险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往往面临着中标人无法履约的风险。

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可以降低招标风险,提高招标过程的可靠性。

4. 保障公共利益工程招标履约保证金的存在,有利于保障公共利益。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中标人违约,保证金将被没收,用于弥补工程项目的损失,从而保障公共利益。

三、工程招标履约保证金实施要点1. 明确保证金金额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规定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金额一般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等因素确定。

金额过高会增加中标人的负担,过低则起不到应有的保障作用。

2. 确定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人应明确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如银行保函、现金、支票等。

同时,应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时间节点,确保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

3. 规定保证金退还条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保证金退还的条件。

一般而言,当工程合同履行完毕,且中标人无违约行为时,招标人应将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人。

4. 规定违约责任招标人应在中标合同中明确规定中标人违约的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金等。

同时,应规定保证金没收的条件,如中标人未按期缴纳保证金、严重违约等。

招标法合同履约担保

招标法合同履约担保

招标法合同履约担保一、引言招标法合同履约担保是指在招标过程中,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保障招标人的利益,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形式的担保。

本文将从招标法合同履约担保的定义、种类、作用及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招标法合同履约担保的定义招标法合同履约担保是指在招标过程中,为保证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担保机构向招标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形式,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三、招标法合同履约担保的种类1. 保证担保:即保证人承诺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

2. 抵押担保:即投标人将其财产转移给招标人作为担保,一旦投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招标人有权通过变卖抵押物来弥补损失。

3. 保证金担保:即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向招标人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一旦投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招标人有权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

4. 信用证担保:即担保机构向招标人开立一定金额的信用证,一旦投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招标人可以凭借信用证向担保机构索赔。

四、招标法合同履约担保的作用1. 保障招标人的利益:招标法合同履约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招标人的利益,确保投标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减少合同履行风险。

2. 促进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通过招标法合同履约担保,可以提高投标人的履约意识,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从而促进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3. 提高投标人的信誉度:投标人提供招标法合同履约担保,可以增加其信誉度,提高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有利于其获取更多的商机。

五、招标法合同履约担保应注意的问题1. 担保机构的选择:招标人在选择担保机构时,应综合考虑其信誉度、实力、服务能力等因素,确保担保机构能够履行担保义务。

2. 担保形式的选择:招标人在选择担保形式时,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投标人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的担保形式。

3. 担保金额的确定:招标人在确定担保金额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招标项目的风险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估计,确保担保金额能够覆盖潜在的损失。

工程投标文件的履约保证

工程投标文件的履约保证

工程投标文件的履约保证一、背景介绍工程投标文件是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之一。

投标人在参与工程投标时,需要提供包括投标文件和履约保证等相关材料。

本文主要讨论工程投标文件中的履约保证。

二、履约保证的定义及作用履约保证是指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供给招标方的一种保证金或履约担保。

其作用包括确保投标人能够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也是招标方评估投标人履约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履约保证的种类通常,工程投标文件的履约保证可分为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两种形式。

1. 保证金保证金是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给招标方的一笔金额,作为履约保证的一种形式。

一般情况下,保证金的金额取决于工程项目的大小和复杂程度,通常以投标文件金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保证金的提供可以是现金、银行汇票等形式。

2.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指投标人通过担保机构提供的保函、保险等形式,对履约义务进行担保。

这种形式的履约保证通常需要经过银行、保险公司等专业机构的担保,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四、履约保证的要求与规定在工程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要履行招标方对履约保证的要求和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保证金的支付投标人需要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支付保证金。

招标方会在文件中明确各项支付细节,包括金额、形式和收款账户等。

2. 保证金的退还一般情况下,投标人在工程中的履约期满或发生特定情况时,可以申请退还保证金。

招标方将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规定来处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

3. 履约担保的验收如果投标人选择通过履约担保提供履约保证,招标方会在文件中明确审验的程序和要求。

通常,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应的保函或保险单,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五、履约保证的重要性工程投标文件中的履约保证对于招标方和投标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1. 对于招标方来说,履约保证可以作为评估投标人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有助于选取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投标人,提高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对于投标人而言,提供履约保证可以展示其对项目的诚意和承诺,并为其在投标过程中的竞争力带来一定的优势。

施工合同履约担保作用

施工合同履约担保作用

施工合同履约担保作用咱们老百姓盖房子、修路,都得签个合同,对吧?这个合同就像是我们和对方之间的约定,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但这个约定能不能得到履行,这就得靠一种东西来保障了。

这东西就是施工合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简单来说,就是在我们签完合同后,为了保证对方能够按照合同的规定把事情做好,我们会给对方提供一个担保。

这个担保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资产,比如房产、股票等。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如果对方到时候不履行合同或者做得不好,我们就可以用这个担保来弥补我们的损失。

履约担保的主要作用有这几个方面:首先它能让双方更加放心地进行合作,因为有了履约担保,我们就知道对方是真心实意地想把事情做好,而不是说说而已。

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加信任对方,更加顺利地完成我们的项目。

其次它也能降低我们的风险,毕竟如果我们辛辛苦苦盖好了房子,结果对方却跑路了,那我们可就亏大了。

但是有了履约担保,我们就可以在对方违约的时候,用担保来弥补我们的损失,这样我们的损失就会小很多。

最后履约担保还能让整个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因为大家都按合同来,该谁做的就谁做,不该谁做的就不该谁做。

这样社会的秩序就会变得更加井然有序,大家的生活也会更加安心。

总之施工合同履约担保就像是一根隐形的绳索,连接着合同双方的心。

有了它我们的合作才能更加顺畅,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所以这个担保真的是非常重要,值得我们好好重视。

施工合同履约担保作用(1)咱们老百姓盖房子、修路,都得签个合同,对吧?这个合同就像是我们和对方之间的约定,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但这个约定能不能得到履行,这就得靠一种东西来保障了。

这个东西就是施工合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简单来说,就是在我们签订合同后,有一方会拿出一定的钱来作为保证金,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如果哪一方违反了合同,这笔钱就会直接划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为什么需要履约担保呢?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人,总有那么几个不靠谱的家伙,想着钻空子、耍小聪明。

施工合同履约担保作用

施工合同履约担保作用

施工合同履约担保是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种重要担保方式,其作用在于保障施工合同的履行,降低双方的风险,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施工合同履约担保的作用。

一、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施工合同履约担保可以确保工程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

担保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商出现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的情况,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使承包商有能力完成合同。

这有助于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避免因承包商违约而导致的项目延误。

二、降低双方风险施工合同履约担保有助于降低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风险。

对于业主来说,通过担保人提供的履约保函,可以在承包商违约的情况下,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从而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对于承包商来说,履约担保可以提高其在招标过程中的竞争力,增加中标机会。

同时,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也可以通过担保人提供的资助解决资金问题,降低经营风险。

三、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施工合同履约担保有助于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的秩序。

担保人对承包商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查,确保承包商具备完成工程项目的实力。

这有助于防止不具备资质的承包商进入市场,提高市场竞争秩序。

同时,担保人对承包商的违约行为进行赔偿,也有助于强化承包商的诚信意识,降低市场风险。

四、提高工程质量施工合同履约担保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

担保人在承包商违约或无法完成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安排新的承包商接替完成项目,或重新开标确定新的承包商。

这使得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时刻面临来自担保人的监督和压力,从而提高工程质量。

五、促进各方协作施工合同履约担保有助于促进业主、承包商和担保人之间的协作。

业主和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履约担保条款,使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权益保障。

担保人在履行担保责任时,需要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沟通、协商,这有助于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总之,施工合同履约担保在工程建设领域具有重要作用。

它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降低双方风险,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各方协作。

分析保证担保制度在工程中的作用

分析保证担保制度在工程中的作用

分析保证担保制度在工程中的作用保证担保制度在工程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降低施工风险: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面临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如人力资源管理、资金问题、材料采购等。

保证担保制度可以为施工方提供一种保障,避免因为风险而导致项目延误或损失。

通过担保制度,可以提高施工方的信用度,吸引更多的投标者参与,增加项目的竞争性,使项目更具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二、保护权益:在工程项目中,业主和投资方往往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容易受到承包方的不当行为侵害。

担保制度的存在可以保护业主和投资方的权益,确保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担保制度还可以保护施工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三、促进合作关系:保证担保制度可以促进业主、投资方和承包方之间的合作关系。

通过设立担保制度,将风险转移给专业的保险机构或第三方担保机构,降低了业主和投资方的风险感。

同时,担保制度还可以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规范项目管理和合同履行,建立起公平、诚信、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提高项目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工程项目更注重效益和质量。

保证担保制度的存在可以增加投资方对项目的信心,提高项目的竞争力。

而且,通过担保制度可以提高承包方的信用度,为其在市场上谋求更多的合作机会提供支持。

作为投标条件之一,担保制度也有助于筛选出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承包方,提高整个工程行业的规范程度。

五、传递社会效益:担保制度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工程项目各方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传递更多的社会效益。

通过担保制度,可以促使施工方更加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同时,担保制度还可以鼓励施工方进行技术创新,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对于工程项目管理来说,保证担保制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信用工具。

通过担保制度,可以加强对施工方的监管,提高施工方的责任意识和合规意识,有效遏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履约担保问题

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履约担保问题

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履约担保问题合同签定以后,为了保证在合同一方出现违约时,另一方能够得到迅速救济而无须复杂冗长的谈判或诉讼,通常在合同中规定履约担保制度来实现。

我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供。

”这是我国在履约担保方面的重要规定,但《招标投标法》对履约担保的性质及适用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对此问题的认识存在一些偏差。

本文主要对其中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性质以及履约担保在实践中的适用问题进行探讨。

一、履约担保的形式关于履约担保的形式,应该说《担保法》中规定的担保方式均可适用。

但是在工程招标中方,常见的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我国《招标投标法》就只规定了这种形式,《世行采购指南》也要求中标的投标者提供履约保证金。

笔者认为,履约保证金具有实现救济快的优点,但其他的担保方式同样有存在的必要。

而且如果一概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会加重投标者的资金负担,可能会使一些潜在的投标者放弃参与投标。

其他的担保方式,像抵押、质押、以及保证,只要能满足招标人对合同能顺利履行的安全感,就可以采用。

实际上,根据招标的项目不同,应由招标人灵活决定担保形式,法律没有必要对此做出限定。

那么,在我国现阶段如何适用履约担保形式呢?笔者认为,根据“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招标投标法》只是规定了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采用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那么担保的形式可以是抵押、质押、保证等其他担保方式。

二、履约保证金的性质履约保证金是《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担保形式,而且在实践也广泛应用,但对履约保证金的性质却存在不同的认识。

一种观点认为,“履约保证金是一种定金,如果合同顺利履行完毕,招标人必须返还中标人。

如果中标违约,将丧失收回的权利,履约保证金作为招标方损失的补偿。

考虑到招标方作为投资方的地位,法律没有确定招标人的责任。

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单向性,是中标承建商单向提交的一种定金。

”在卞耀武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疑义》中也持类似的观点。

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对项目采购过程的管理

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对项目采购过程的管理

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对项目采购过程的管理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性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风险的控制,工程项目担保服务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文将对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对项目采购过程的管理进行分析,探讨其重要性和影响。

首先,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对项目采购过程的管理起到了保障项目实施的作用。

在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通过工程项目担保服务的应用,可以确保项目采购环境的公平和透明。

担保服务机构会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估,确保其具备足够的能力和信誉来履行合同义务。

这样可以避免因供应商的违约或质量问题导致项目停滞或失败的风险。

担保服务的存在使项目管理者能够更加自信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提高项目成功的概率。

其次,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对项目采购过程的管理有利于减少腐败和降低项目风险。

在工程项目的采购过程中,腐败问题是一个常见的挑战。

很多项目都因为腐败行为而遭受巨大损失,导致项目拖延、超支或质量问题。

通过引入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可以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减少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担保服务机构会对采购过程进行审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这不仅能够降低项目风险,还能够增加各方的信任和合作,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对项目采购过程的管理提供专业的支持和指导。

在工程项目的采购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复杂的法律条款。

为了确保采购合同的有效执行和风险的控制,引入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可以为项目管理者提供专业的支持和指导。

担保服务机构通常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在合同审查、供应商评估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帮助。

他们可以帮助项目管理者制定合理的采购策略和风险管理计划,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效率。

最后,工程项目担保服务对项目采购过程的管理也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担保服务机构对供应商的审核和监督,可以确保采购的产品和服务符合项目的要求和标准。

浅谈工程担保制在招投标中的应用

浅谈工程担保制在招投标中的应用

浅谈工程担保制在招投标中的应用【摘要】我国的工程招投标从试行、推行,到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取得了稳步、有序、深入的发展,经历了议标、邀请招标乃至今天普遍开展的公开招标,伴随着招投标制度实施的不断深入发展,如何评标、决标又成为招投标全过程的关键环节,。

因此,评标办法形式上的不断改进及国家先后推出的一系列制度,就是要通过制度保障措施和社会的不断实践来推行、推广一种真正能反映建筑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的评标办法。

【关键词】工程;担保制;招投标1.合理低价法的推行是市场竞争和发展方向的要求近些年来,建筑招投标市场先后或并行推出的多种评标办法,如标底法、百分比评审法、合理低价等等办法。

这其中,有的操作起来本身存在着诸多难以靠制度来约束的人为等因素,加之缺乏一些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因而渐渐不被使用;有的办法虽然正被逐步推行,经实践证明它自身的科学性、合理性适应市场发展走势,但要进一步推行,需要有针对性的相应制度措施给予保障,具体来讲:1.1 以标底为中心的评标办法,是实施招投标制度以来最先推出的评标办法,当时,该办法对促进招投标的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上,中标率高低成为考核预算员准确计算和套用定额来“靠好”标底的比赛,而且报价也带有明显“套定额式”的计划性报价,不能真正体现产品的造价,没有充分鼓励竞争,不能“优胜劣汰”;其次,除了比拼“预算员”的计算能力,还要比“公关”获取“标底”的能力,这给“腐败之风”提供了条件,不利于“公平”竞争,不利于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这种方法由于存在着上述的诸多弊端,已逐渐不被采用。

1.2 依据“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而采用的定量综合评议法(百分制评审法)评标办法,以软指标(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营业绩及社会信誉等)和硬指标(报价)来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为中标,这种方法一直被采用,但实际中也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表现在软指标参与评分,为一些低水平、低素质企业的挂靠行为提供了条件,既使在打分过程中,也存在有人为因素,不利于“公平”竞争。

试议工程履约担保在招投标中的作用及现状

试议工程履约担保在招投标中的作用及现状

试议⼯程履约担保在招投标中的作⽤及现状2019-10-23摘要:⼯程履约担保是⼀种得到国内外业界⼀致认可的做法,其发展⼗分迅速。

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些问题,严重的阻碍了其健康发展。

北京市在全国率先以地⽅⾏政规章的形式出台了⼯程建设履约担保的规定。

本⽂作者结合多年来的⼯作经验,从⼯程担保经济理论⼊⼿,⾸先对⼯程履约担保的不容乐观的现状进⾏了分析,然后给出了改善这种状况的⼏条建议,具有⼀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程履约担保招投标作⽤现状中图分类号:TU723.2⽂献标识码: A ⽂章编号:0.引⾔近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虚假招投标等现象经常发⽣,严重扰乱了⼯程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

因此,推⾏⼯程担保制度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有⼒举措,对建设和谐社会,防范和化解⼯程风险,遏制拖⽋⼯程款和⼯⼈⼯资等有重要作⽤,特别是财政部从2012年1⽉1⽇起在部分省、市开展政府采购信⽤担保试点⼯作则更是适时之举。

我国有着庞⼤的国内建筑市场。

建筑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柱产业,⽆论是在产值还是就业⽅⾯都有不可估量的作⽤,特别是在近⼏年,我国国民经济整体快速良好发展,建筑市场更是取得了有⽬共睹的成绩。

⽬前,国家为刺激经济出台了⼀系列的⼤规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如四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两万亿的铁路投资计划等。

这些都将刺激建筑业的进⼀步发展。

⼯程履约担保是国际上通⾏的,被公认为能有效督促合同履⾏、杜绝违约⾏为的风险管理⼯具和信⽤⼯具。

这对规范国内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有序发展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

另外,根据加⼊ WTO 的承诺,我国允许设⽴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建筑业企业,可以预见今后会有更多的国外建筑商将进⼊中国建筑市场,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将⽇益激烈。

⽆论是从完善国内建筑市场的⾓度出发,还是从建筑企业⾛出去的需要出发,推⾏并完善⼯程履约担保制度势在必⾏。

⼯程履约担保是国际建筑市场上的⼀种惯例,是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

投标的履行担保

投标的履行担保

投标的履行担保投标是指企业或个人应邀参与竞标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表达参与该项目的意愿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质量、价格等信息。

然而,为了确保投标人能够履行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义务,采购人通常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的履行担保。

本文将对投标的履行担保进行讨论,并探讨其在投标过程中的意义和作用。

一、投标的履行担保的定义投标的履行担保是指投标人为了确保其能够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履行合同义务而提供的保证。

在投标过程中,采购人往往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形式的担保,以减轻采购人风险。

担保形式可以包括保证金、保函、保险等。

这些担保措施的目的都是为了确保投标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同时也为采购人提供一种保障机制。

二、投标的履行担保的意义和作用1. 确保履约能力:投标的履行担保可以帮助采购人评估投标人的履约能力。

通过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的担保,采购人可以更好地了解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技术实力等,从而判断其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

这有助于采购人在选择中选投标人时能够更加全面和准确地评估其风险。

2. 提高投标人的信誉:投标的履行担保可以提高投标人的商业信誉度。

通过提供担保,投标人表明自己有信心并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这可以增加投标人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提高其商业信誉度。

在今后的投标活动中,这种良好的信誉将为投标人带来更多的机会和优势。

3. 减轻采购人的风险:投标的履行担保可以减轻采购人的风险。

不论是对于大型项目还是对于小规模的采购,都存在着供应商无法履行承诺的风险。

通过要求投标人提供担保,采购人可以在投标过程中降低风险,确保能够得到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并获得相应的赔偿措施,从而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4. 促进公平竞争:投标的履行担保可以促进投标的公平竞争。

通过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可以避免一些投标人故意低价投标以争取项目,但又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

这种行为将破坏竞标的公平性,对于其他投标人和采购人都不公平。

招投标中的履约保证金解读

招投标中的履约保证金解读

招投标中的履约保证金解读一、什么是招投标履约保证金?招投标履约保证金是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需要提供的一定金额的金钱或形式等形式的担保,旨在确保投标人在中标后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保证合同履行的质量。

履约保证金是一种经济手段,用于提高投标人的信誉度,并对其进行监督,以减少投标人中途退出、拖延履约或违约的情况发生。

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1. 提高投标人的诚信度:投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可以增加投标人的信誉度和经济实力,提高投标人的竞争力。

同时,投标人需要支付保证金,也可以减少一些虚假投标和不具备履约能力的企业。

2. 保证投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履约保证金作为一种经济担保,可以确保中标后的投标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并且按时提供服务或产品。

如果投标人违反合同,业主可以通过扣除保证金来进行补偿。

3. 减少投标人的退出和违约:由于投标人需要支付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投标人中途退出或违约,将丧失所支付的保证金。

这种经济惩罚可以有效地减少投标人的违约行为,提高投标人对合同履行的认真度。

三、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1. 现金保证金:投标人可以选择以现金的形式进行保证金支付,即将一定金额的现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这种方式比较简单,但支付的金额比较大,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有一定的要求。

2. 银行担保保证金:投标人可以通过银行提供的担保服务,向业主提供保函形式的履约保证金。

业主在发生投标人违约情况时,可以向银行提出索赔要求,由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保险保证金:投标人可以选择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来提供履约保证金,即投保一定金额的保险额度,保险公司在发生违约情况时进行赔偿。

这种方式相对较为灵活,但需要支付保险费用。

四、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和扣除1. 若投标人未中标,履约保证金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退还,一般在开标后的一段时间内退还给投标人。

2. 若投标人中标后履约,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履行期满、验收合格并完全结清工程款后退还给投标人。

招投标中的法律履约保证措施

招投标中的法律履约保证措施

招投标中的法律履约保证措施招投标是指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在采购和工程建设中向社会公开征集投标人,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评审确定中标单位的过程。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法律履约保证措施是确保合同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就招投标中的法律履约保证措施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履约保证措施的意义在招投标过程中,法律履约保证措施对于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环境,减少合同履约风险,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法律履约保证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预防、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投标人和中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招投标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法律履约保证措施的种类1. 招标保证金:招标保证金是招标人在投标前需要缴纳的一笔款项,作为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

投标人通过缴纳保证金来证明其投标的真实性和吸引力,同时也可以作为违约时中标单位的赔偿金。

招标保证金的缴纳与合同签订、履行紧密相关,能够有效提高投标人的履约意识和责任感。

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时需要缴纳的一笔款项,作为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

履约保证金相当于中标单位的履约信用,可以在中标单位违约时作为违约金加以扣除,保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3. 维修保证金:维修保证金是在工程竣工后,中标单位需要缴纳的一笔款项,用于承诺工程在一定期限内保修和维护。

维修保证金的缴纳可以确保工程在保修期内保持一定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和责任意识。

4. 信用证:信用证是双方银行签发的一种书面保证,承诺在规定条件下支付一定金额给受益人,以确保合约的履行。

通过使用信用证,可以规避支付风险,提升合同履约的可信度和稳定性。

三、法律履约保证措施的执行在招投标中,法律履约保证措施的执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招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后需缴纳维修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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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工程履约担保在招投标中的作用及现状
摘要:工程履约担保是一种得到国内外业界一致认可的做法,其发展十分迅速。

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严重的阻碍了其健康发展。

北京市在全国率先以地方行政规章的形式出台了工程建设履约担保的规定。

本文作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从工程担保经济理论入手,首先对工程履约担保的不容乐观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然后给出了改善这种状况的几条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工程履约担保招投标作用现状
0.引言
近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虚假招投标等现象经常发生,严重扰乱了工程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

因此,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有力举措,对建设和谐社会,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等有重要作用,特别是财政部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省、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则更是适时之举。

我国有着庞大的国内建筑市场。

建筑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无论是在产值还是就业方面都有不可估量的作用,特别是在近几年,我国国民经济整体快速良好发展,建筑市场更是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目前,国家为刺激经济出台了一系列的大规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如四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两万亿的铁路投资计划等。

这些都将刺激建筑业的进一步发展。

工程履约担保是国际上通行的,被公认为能有效督促合同履行、杜绝违约行为的风险管理工具和信用工具。

这对规范国内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有序发展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另外,根据加入WTO 的承诺,我国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建筑业企业,可以预见今后会有更多的国外建筑商将进入中国建筑市场,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将日益激烈。

无论是从完善国内建筑市场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建筑企业走出去的需要出发,推行并完善工程履约担保制度势在必行。

工程履约担保是国际建筑市场上的一种惯例,是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

1 不容乐观的现状
1.1 工程担保的经济学理论的片面性
经济学术界对工程担保的传统解释理论,主要有: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风险转移机制理论等,这些理论虽从不同方向阐述了对工程项目进行担保的机理,但在如何解决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不良后果、过于强调代理人对委托人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单一解决逆向选择的问题而无法解决道德风险的问题、对工程项目中担保人扮演的风险转向阀的作用认识不全面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和不足。

1.2 相关法律法规交叉、冲突、用词不统一
(1)《建筑法》没有关于工程担保制度的内容,同时《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担保法》中也没有履约保证金的说法,查阅类似子目,有对定金的规定,但定金是双向性的,而在《招标投标法》中对履约保证金的规定则是单向性的,即:中标人违约时,招标人可不予返还;招标人违约,中标人无权要求双倍返回。

但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5 条规定: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而《招标投标法》却无此规定,这在事实上造成了上位法和下位法的直接冲突。

(2)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存在用词不准确、不统一的现象,如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翻译的FIDIC条款中和2010年版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均是使用“履约担保”一词,在《招标投标法》中,则用了“履约保证金”等词,而在某些部门规章中,却使用了“履约保函”一词来代替“履约担保”,作为法律条款,用词不够严谨。

1.3 喜忧参半的工程担保市场
(1) 2005 年1 月至4 月份, 北京市共有136 项招标工程办理了履约保证担保和支付保证担保, 共计发生担保金额23 . 005 亿元, 其中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共有108 项, 占担保总数量的39 . 7 % , 担保金额计7 . 97 亿元, 占全部担保金额的34 . 6 % , 银行提供的保证担保共有164 项担保公司, 占担保总数量的60 . 3 % , 担保金额计15 . 035 亿元, 占全部担保金额的65 . 4 % 。

目前,北京注册的带担保字样的公司有上千家,而且每天都在增加,截至2011 年底,北京的担保公司飙升至1640 家,约占全国担保公司总数的1/4,担保业的繁荣适应了市场的需求,但它的另一面也暴露了相当多的问题,大部分都没有加入行业协会。

如虚假注册资金、放大倍数过大致风险失控、担保评审制度缺陷、专业人员匮乏等等,这些问题轻则引发民事纠纷,重则易造成社会的不安和动荡。

(2) 在目前的市场实践中,履约担保普遍采用的是现金支票的形式,这种方式手续简单、方便,但弊端较多,如:1)冻结了中标人的流动资金;2)不能有效解决中标人的信誉问题;3)难以解决工程转包问题;4)中标人常有承诺以“进度款冲抵”的做法,这直接违背了政府设置履约担保的初衷。

2 对策和建议
2.1 建立制约平衡新理论
工程项目牵涉到众多的市场参与主体,他们之间通过签订合同而形成利益关连体,而保证他们之间合同的顺利履行是项目成败的关键,工程项目中最常见的违约行为有拖欠款项、非法分包、粗制滥造、拖延工期等,而这些现象的本质原因都是“德”和“能”的缺失,构建制约平衡新理论正是基于解决这些问题,核心就是利用事物之间的互相依托关系使系统达
到和谐平衡的状态,简单说就是在建设工程的担保领域,进行两个方面的制约,建立对“德”和“能”的制约机制,在各个参与主体简单的合同关系内引入担保人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利用三角关系的稳定牵制性,形成具有三角关系的新系统,增强各个主体内部和外部的相互制约,这在微观上表现为单个的“铁三角”关系,而在宏观上则表现为多个“铁三角”关系而形成的牢固平衡系统,这我们可仿称之为“生态平衡系统”。

2.2 完善法律法规的相应条款
(1)在《招标投标法》第46 条中,”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由此可知,履约保证金是招投标法中的任意性内容而非强制性内容,这一点与定金一致,而根据定金规则的双向性,中标人也有权要求招标人承担相应责任,《招标投标法》对此既未肯定也未否定,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理,应允许招投标双方自由协商,或参考市场已成熟的定金法则,对履约保证金约定它的双向约束力,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投标保证金金额偏少时,转入履约保证金阶段还要补交。

按照“18号部长令”规定的“5日内退还”,按照标书规定,又必须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来回折腾,办事效率不高。

从这个角度来说,一旦投标过程未发生不良行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齐,这样还是比较稳妥的。

同时建议修订《建筑法》时,第 4 条增加“国家推行规范的工程担保制度”内容。

(2)在我国履约担保的形式有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书、履约保证金三种形式,所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其实只是履约担保的一种方式,统一准确的用词是保证法律法规严肃性的基础,在今后出台的法律法规及配套的条文解释中,用词应严谨一致。

2.3 内外结合,强化治理整顿
(1)从外部着手,提高担保公司的准入门槛,规定担保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和实收资本,设定担保限额,如规定担保公司的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其净资产的50%等。

加强对现有担保公司的治理整顿,北京于2000 年又出台《北京市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对担保公司的管理暂行办法,效果显著。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强化对担保机构的监管,建立担保业务的阳光公示制度,健全担保业的自律组织,建议各地政府相关部门成立担保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成立条件、高管资格、内部自控制度的建立等进行规定,规范统一的担保操作流程。

从内部加强对从业人员执业能力的提高教育,培养从业人员对被担保项目风险评估的审查能力,提高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的进入门槛,实行担保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严惩担保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团队是担保机构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2) 应进一步完善履约担保的制度设计,对于小型常规工程项目的履约担保
可采用现金支票的形式(但要杜绝承诺以“进度款冲抵”的违规做法),除此之外宜首选采用保证担保,如: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书、同业担保等,这样若中标人违约,担保人就可以首先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项目,而不是简单的只赔偿一点钱了事,毕竟招标人的最终目的是得到合格的工程实体并使之产生经济效益。

3 结束语
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中的担保制度有着非常现实积极的作用,在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间、市场信誉度和诚信度普遍较差的状况下,推行规范的担保制度对于培育公平合理的工程担保市场,保证工程合同的顺利履行,建立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周锐,周盛廉.工程担保操作实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 邓晓梅. 中国工程担保制度研究[M].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3] 刘安,陈立文.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经济学理论新发展[J].商业研究,2011(07):54-57.
[4]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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