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矿井水害是指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地下矿井中因为地下水涌入、积聚、溃决、突泥等引发的水涌、灌溉和倒泄现象。

水害不仅会威胁矿井及其附近的矿工、设备和资产安全,还对地下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矿山生产和矿工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一、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要求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级法律法规的依据和政策要求,包括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 水害防治责任与组织机构明确矿山企业水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和组织机构,包括矿山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监测部门等,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3. 矿井水害分析与评估建立科学的矿井水害分析与评估制度,包括对可能发生水害的矿井进行评估,确定水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对已经发生的水害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和教训,制定防治措施;对矿井水害进行预测,提前采取防治措施。

4. 矿井排水和防渗设施建设管理明确矿井排水和防渗设施建设的管理要求,包括矿井的井口排水系统、地下排水系统和防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确保排水设施的畅通和有效性。

5. 水害防治技术与方法明确矿井水害的防治技术与方法,包括抽水技术、封闭性沉降区处理技术、裂隙水体封堵技术、水害应急处理技术等。

6. 水害预警与监测建立水害预警与监测体系,包括地下水位、地震、裂隙水体等重要参数的监测与预警,及时发现水害的动态变化,做到及时预警和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

7. 培训与教育建立矿山企业水害防治技术培训与教育制度,包括针对不同岗位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员工的水害防治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8. 经济与财务管理明确水害防治的经济与财务管理要求,包括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确保有足够的经费用于矿井水害防治,保障矿井的安全。

9. 信息化管理推动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包括建立矿山水害防治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水害防治工作各环节的信息化监测、预警与管理。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规定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规定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宋新庄煤矿2011年4月20日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结合我矿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技术管理规定第二条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工程部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工程管理部.2、工程管理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采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在采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地质专责工程师按要求在设计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3、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第三条探放水规定一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二探放水要求1、地质专责负责确定探放水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2、通风专责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工程管理部要加强督促检查.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地测部门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第四条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一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5、有导水断层时.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1、地测部门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第三章井下防治水规定第五条井下排水管理1、主要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泵:矿井备有工作、备用和检修四台水泵,其中工作水泵的能力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采区辅助设备选用BQS240-24×5-140/S型矿用隔爆型潜水电泵3台,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全部达到一备一用一检修的要求.水管: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其中工作水管的排水能力能配工作水泵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采区辅助水仓采用4胶管代替排水.主泵房内有两个安全出口,设置有容易关闭的防水密闭门.配备双回路电源,配电设备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有的水泵.水仓:有主水仓和副水仓,主水仓的有效容量能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采区辅助水仓能够满足该工作面排放水的要求,水泵排水能力应能满足该地点涌水量的需要,且不得少于同型号水泵2台的要求,排水管道要求一备一用.2、有机电部负责,对所有排水设备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安排专人对大巷水沟及水仓定期进行清挖疏通,确保涌水顺利排出.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5、中央水泵、采区水泵及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6、工程管理部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队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第六条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2、过流沙层水量大时,在地面布置深降水井,以便控制工作面的涌水.要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要预先查明流沙层的位置.过流沙层时要提前做好排水和注浆准备,过流沙过程中要加强管棚临时支护,缩小棚距,加强帮顶支护,防止冒顶事故发生.3、地测部门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4、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管理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5、各开掘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地测部门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6、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7、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第七条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工程管理部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管理部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综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综采队组要根据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及顺槽巷道实际底板起伏情况,再掘打临时水仓并安泵接管进行动态排水,随时将工作面及顺槽低洼处积水排出.2、综采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3、综采工作面的开工验收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后方可验收移交.4、综采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归综采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5、工程管理部必须加强由于受采动影响发生综采工作面顺槽煤柱底鼓裂隙渗漏水治理工作.第四章地面防治水规定第八条矿井改扩建的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1、制定切实可行的“三防”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补充、备足排水设备和物资,要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资五落实.2、定期进行水患排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加以预防.各单位要随时了解气象预报情况,教育职工增强防汛意识;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加强汛期值班.3、雨季来临之前机电部门要对本单位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和高大建筑避雷设施、接地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测试及处理结果报矿机运部.4、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和出现险情停工撤人制度.在接到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后,要实施24小时巡视.发现险情,要立即通知撤出井下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井下也要派专人及时观察水文变化情况,并通知调度室.5、地测部门要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并联合机电部门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井口出现进水时,工程管理部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筑坝,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6、地测部门要密切关注排到地面的矿井水,避免渗入井下.宋新庄煤矿2011年4月20日。

防治水管理制度(全套)

防治水管理制度(全套)

山西朔州平鲁区XXX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01)第二章防治水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02)第三章防治水工作制度 (03)第四章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09)第五章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2)第六章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3)第七章防治水监控防范制度 (15)第八章防治水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16)第九章探放水管理制度 (29)第十章交接班管理制度 (32)第十一章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33)第十二章探放水优先作业制度 (34)第十三章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37)第十四章探放水安全例会制度 (38)第十五章探放水设备管理制度 (41)第十六章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44)第十七章防治水审批制度 (45)第十八章矿井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46)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我矿防治水管理工作中的行为,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山西XX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防治水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XX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管理制度》。

第二章防治水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1、防治水管理组织机构为了搞好矿井防治水安全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经公司矿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具体如下:(1)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2)探放水工作组分管矿领导:分管职能科室:生产技术科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技术员:成员:(3)探放水队机构队长:1名副队长:3名技术员:3名电工:3名维修工:3名钻机操作工:15(按三班人员配备)2、相关部门职责(1)调度室:负责井上、下防治水和水害隐患的全面协调等综合管理工作。

(2)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上、下防治水和井下探放水工程的设计和组织实施;提供采区、各采掘工作面地测资料;井上、下防治水和水害隐患的排查等工作。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水害防治技术的管理,确保水害防治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2.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责任2.1 总体责任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责任由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必须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2.2 部门责任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部门负责人需负责组织、落实和监督本部门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2.3 个人责任每个从事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个人都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责,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3.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程序3.1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计划编制每年,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计划,明确年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3.2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措施执行按照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计划,各部门应展开相应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活动,确保防治工作按照计划有序开展。

3.3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结果评估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4.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要求4.1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要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确保所聘用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不断提升他们的能力。

4.2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设备要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确保所使用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设备完好,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

4.3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信息要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考核5.1 考核内容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对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包括技术管理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管理结果评估等。

5.2 考核结果运用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水害防治管理制度1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防止和杜绝水害事故,加强水文资料的搜集、观测、彻底整治水害隐患,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特编制本制度。

一、水害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地测科,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防治水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水害整治制度1、每月1—5日,对全矿水害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排查地方:地面工业广场、井下全部出水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及雨季防洪设施等。

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规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

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情况出水地方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情况。

2、由整治小组依据水患情况进行分工布置项目和重点环节,各地方派专人负责,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必需按上级检查的标准去逐项检查。

排查结束后及时将隐患排查记录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处理看法经矿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的形式下发施工队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由领导小组派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

由于检查不认真影响矿井安全生产酿成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隐患排查的布置和资料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整改后对复查情况做好完整的记录。

6、全部从业人员必需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按《防治水隐患排查》方案进行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设备完好,系统畅通。

7、地测部门要做好水患的猜测预告工作,对井下各个出水点进行定期观测,随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订立方案,及时处理。

8、对排查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落实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惩罚。

9、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需高度重视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2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特订立本制度: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认真说明,为防治水工程供应依据。

防治水管理规定(5篇)

防治水管理规定(5篇)

防治水管理规定1.总则为搞好本项目工程防治水工作,进一步加强、细化、落实项目工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和责任,遏止和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长探短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等相关安全规程规范,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项目副职、工程部长、技术员、安全员、调度员等。

3.领导小组及各专业职责⑴按照防治水的要求组织一级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编制的项目部防治水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⑵落实国家、地区、行业、____国际及矿建分公司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原则、规定、要求和决定等;⑶负责组织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水害事故的演练,由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全面统筹指挥协调,由总工程师负责全面防治水技术工作;⑷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并提出处理方案;⑸负责监督、检查水文地质观察、记录、预报等基础工作,提供防治水相关技术支持,审核、纠正探放水和堵水设计;⑹负责审查、确定提交的排水系统的配套选型和排水系统图,并及时调配、提供所需的防排水设备,监督防排水系统的调试安装运行、维护、维修及保养情况,核定、检查项目工程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⑺负责审核责任范围内探放水、堵水、排水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计划工作,并监督检查的执行情况;⑻技术管理人员应根据相关地质资料,结合日常的水文地质观察资料,监督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的地质情况和可能出现危险源的分析、预测、预报工作;⑼机电管理人员审核防排水设备的选型、管路的配套、排水系统的布置、供电系统和控制系统的设计,确保排水设备正常运转;⑽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部制定的相关安全规定和岗位责任制对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危险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方案,督促采取补救措施;⑾调度管理人员应动态掌握生产施工情况,关注井下涌水量和排水量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好相应的备用排水设备和材料,及时向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⑿项目经理应按照确定后的防治水设计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部防治水工作。

煤矿防治水规定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防治水规定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组长:贺宪周副组长:蔡现中邹庆柏成员:袁仪敏姜学军陈顺卿杨海朝王浩张晓龙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组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

30000m3以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0000m3以上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资源环境局审批后实施。

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

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

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

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

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防治水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促进水环境的改善,确保水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涉及防治水管理的各个方面。

通过建立健全的防治水管理制度,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综合利用,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保护水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依法防治:本制度的实施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水资源管理的法律制度,依法开展防治水管理工作。

2.科学规划:制定防治水管理规划,按照科学的水资源配置和防治水管理要求,合理安排和利用水资源。

3.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加强防治水管理的统筹协调,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合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

4.公开透明:加强对防治水管理工作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起透明高效的防治水管理机制。

5.综合治理:强化水资源综合治理,注重防治水管理的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

三、防治水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水资源调查与监测(1)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全面的水资源调查,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测体系,了解全区域的水资源情况和水质变化,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2)各地要建立水资源监测站点,对水源地、主要河流、湖泊等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水资源的持续监管。

(3)定期发布水资源调查与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水资源状况和水质监测数据,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度。

2.水资源利用管理(1)建立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许可管理制度,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需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法、合理的水资源利用。

(2)加强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的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定额管理和水资源节约用水技术措施,推动水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

(3)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利用效率。

(4)加强生态用水管理,保护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环境,推动建设水生态文明。

3.水污染防治(1)强化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的责任,并加强对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微山金源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我矿的防治水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证我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1、成立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成员:其他矿领导、生产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

2、设立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

主任: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兼任成员:生产职能科室其他负责人、在聘中高级工程师、生产技术科全体人员。

3、各监(工)区设置水害防治安全检查员:由各监(工)区生产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负责防治水决策工作和矿井灾害处理的组织领导,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并行使奖罚权。

(二)办公室1、建立健全防治水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2、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在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3、根据矿井实际逐年进行矿井水害分析和水害预测,并纳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4、制定和修改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5、定期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

将相邻矿井100m以内的采掘工程和积水情况标绘在本矿采掘工程平面图或井上下对照图等有关图纸上。

6、防治水技术人员对当月井下所有采掘地点进行水害隐患排查,排查结果上报总工程师或防治水副总。

对水害安全隐患治理做到项目、资金、措施、人员、时间、监测监控“六落实”。

8、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避水灾演习。

9、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填绘下列矿图:矿井充水性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历时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比例尺1:2000或1:500或1:10000);矿井综合水位地质柱状图(比例尺1:500);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1000或1:5000)。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是针对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管理规范,旨在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高效。

一、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将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2. 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技术手段,包括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等,进行煤矿水害的预防、治理和修复。

3. 防治结合:既重视水害的预防,又关注水害的治理和修复工作。

防治两手抓,预防为主,治理和修复为辅。

4. 管理科学化:建立科学、合理的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二、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内容:1. 规范水害防治技术选择和应用,明确采取的技术措施、工程方案及管理要求。

2. 制定水害防治标准和规范,明确水害的等级划分和相应的防治要求。

3. 建立水害监测和预警机制,包括水位、水压、地质勘探、测量等指标的监测和报警标准。

4. 定期进行煤矿水害隐患排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害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5. 建立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6. 健全煤矿水害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水害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责任:1. 煤矿负责人:负责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力。

2. 技术负责人:负责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测、监测和处理,提出建议和措施。

3. 监察机构:负责对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4. 监理单位:负责对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审查和监督,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提高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减少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书记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地质测量部部长副主任:地测部分管防治水部长助理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防治水管理制度

防治水管理制度

防治水管理制度1、矿井防治水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防治水工作,由矿总工程师主抓,并配齐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2、要建立健全必要的水害分析及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提出防治。

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

3、防患于未然,加强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并留有足够的防水煤柱。

严禁开采隔水煤柱;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4、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具体规定。

5、巷道掘进和工作面回采之前必须采取钻探手段查清水文地质情况。

有关人员、相关部门应根据已查清的水文地质资料确定探放水范围。

只有在确认无透水危险时,方可进行掘进和回采。

6、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应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7、每次降大到暴雨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调度室报告。

8、加强职工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防治水意识。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注意观察,发现透水预兆及时汇报,以便于及时处理。

9、采、掘工作面在进行防治水前,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版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10、加强防治水工程的投资力度。

(全)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

(全)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

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目录一、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二、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2)三、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四、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制度 (12)一、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⑴每年度必须编制年度防、探水计划,防探水计划包括:组织领导,防探水工程计划和灾害预防及安全措施等。

⑵技术室应全面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提供给生产管理人员,同时生产技术人员应收集调查和核对矿井范围内现在开采的小窑和官弃老窑的情况,并在矿图上标出小窑和老窑的井口位置,开采范围等。

随前采掘工程的进展,及时提出防治水措施和报告,在古窑、老搪和含水层附近施工,必须制定专门措施,一定要坚持:"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⑶查清矿区以及其附近地面的河流,井泉、沟渠的流水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的水利工程情况,并掌握当地年降雨量和高洪水位的资料以便建立相应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⑷井口附近,工业广场和生活区的排水沟在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疏通。

⑸矿区内采后塌陷,裂缝要填平压实,积水要排放。

⑹井下巷道排水沟,水仓在每年雨季前必须安排清理一次,井下主要排水设备在每年雨季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⑺在河流水库下的煤岩中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制定专门设计,经矿务会议审批,报市煤管局批准。

⑻采掘工作面或者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报矿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必须应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

⑼在预计水压,水量较大的地点探放水时,应制定探放水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⑽矿区内必须建立专门探放水措施和机构。

二、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二条地质测量部职责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管理中心.领导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主任:水害防治中心主任成员:预测预报科、排查治理科、探放水队2、防治水管理中心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

主任:水害防治中心主任科长:预测预报科、排查治理科、探放水队(科队长各1名) 成员:地质资料组、物探组、水情水害观察组、测量组、信息研判组、排查治理组、验收确认组、技术组、探放水组。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矿长职责1、矿长为本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2、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4、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5、负责生产与水害防治工作的协调6、负责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落实7、负责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8、负责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和防突水措施的初审9、负责防水闸墙(门)的竣工初验工作。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总工程师职责1、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预审工作3、负责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技术的审报并组织实施4、负责矿井井下物探初步结论的审批5、负责对年度(月度)水情水害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方案、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矿井隔水煤(岩)柱留设报告等资料的审批.6、负责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的审报及预验收工作7、负责防治水工程专门设计的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8、负责对探放水成果进行安全确认及签署移交9、负责组织召开月度防治水技术例会10、负责组织月度水害隐患排查11、负责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审报及演练工作,负责应急演练总结评价报告的审查12、协助矿长完成水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工作13、负责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及防突水措施的审报14、负责防水闸墙(门)的设计师审查及预验收工作15、负责完成矿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害防治综合管理规定

水害防治综合管理规定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的重点预测、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监察治理力度,提升煤矿防治水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提高矿井防灾能力,有效遏制水害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如下:一、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二、地测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 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三、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四、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五、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六、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七、凡受水害影响的采掘工作面,应开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预测工作.其基本要求如下:1.每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补充和修改.2.发现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3.采掘工作面年度水害预测资料,应纳入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月预测资料应按时报送总工程师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八、每年雨季前由矿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地质技术人员,对矿井井田及周边范围内存在的断层、陷落柱、滑坡等可能导致井下水害及水灾事故的各种危险源,进行详细勘察和分析,并标绘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根据审批的年度采掘计划,月采掘计划进行对照分析,对存在水害威胁的要提前制定防治措施.九、根据责任范围在雨季来临前,必须对矿区河流、沟渠、井口范围的排水渠进行彻底的疏通维修,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稳层,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有防、疏、排水措施.十、在认真搞好防治水总体预测及各项防治水工作布置的同时,还应加强矿井日常水文地质调查,做好探放水工作.要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工作原则,杜绝冒险蛮干行为.十一、利用好现有的水文地质资料、技术力量认真搞好防治水预测工作,不断完善和使用好各种防治水安全设施,同时还应大力推广和使用先进成熟的矿井防治水技术,提高矿井水害预测、预报水平,进而提高矿井抵御水害能力.水害防治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我矿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三、地测科负责对本矿区内有水灾威胁区域进行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四、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重点对受水患威胁区域进行检查.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六、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七、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九、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文情况不清的采区,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必须根据该本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总工程师和相关部门批准.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二、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每月向总工和上级部门汇报一次,重点区域的水患情况随时上报.十三、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杜绝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防治水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评级办法第八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成立水害隐患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测科,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二、具体要求1、每月下旬必须完成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排查地点: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等.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状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2、每月下旬组织的防治水隐患排查和质量标准化合并进行,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每个地点安排一名专业负责人,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排查.4、防治水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地测部门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区队进行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安排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6、地测防治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情况等做详细记录.7、各基层区队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尤其是综采队要严格按照专项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8、地测科要超前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9、相关科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部门负责人1000元处罚,相关责任人1500元处罚.10、小组成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季度防治水工作开展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给予领导小组成员适当奖励.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杜绝水害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矿山安全法、防治水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评级办法第八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预防制度:一、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二、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三、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四、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特别是2205运输巷、2205回风顺槽巷临近的孟子峪东矿界区域,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五、在本矿井下山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六、本井田内的勘探钻孔孔口大部分位于沟壑内,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七、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四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八、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九、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十、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十一、“雨季三防”办公室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十二、每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十三、对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十四、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十五、针对孟子峪煤矿:因其积水量和积水位置不明,在上山巷道掘进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技术安全措施,结合2009年底xx煤业有限公司水文地质勘探报告相关资料,谨慎制定采掘布置,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施工.探放水制度为严格贯彻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确保不发生水患,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即每个掘进工作面,在掘进施工前必须有探放水作业规程,相关人员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按设计标准进行探放水.二、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并认真贯彻学习.三、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巷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等情况.写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后报县煤炭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回采.发现充水时,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留设防水煤柱,否则,不得开采.四、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工作面,在煤柱附近开切割眼时,要严格执行“有掘边探”,确定超前探水线,随时对防水煤柱进行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如不符合规定,按煤柱尺寸要求重新开切割眼.探查后,所有钻孔必须封孔.五、对小窑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老钻孔等需要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确定探放水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警戒时,必须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向矿部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六、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 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 m;2.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3.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 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4.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 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七、在安装钻机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4.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5.在预计水压大于 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6.钻孔内水压大于 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7.在预计水压大于1kg/cm2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特别危险的地区,还应预先开掘安全躲避洞,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8.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含水层及陷落柱水.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水,或根据水压等情况,按前款的规定要求进行.八、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九、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符合以下要求:探放小窑老空积水和本矿老空积水的超前钻孔,一般超前距离不得小于60米,可根据水压情况具体规定超前距.沿岩层探岩层水或断层水时可按下表要求进行.十、持“有掘必探,先治后采”原则的同时,凡遇下列情况,必须确定探水线.1.掘进工作面接近溶洞含水层时.2.掘进工作面接近被淹井巷或有积水的小窑、老空时.3.上伏岩层若有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工作而层间垂直距离小于回采工作面采高的40倍或小于掘进巷道高度的10倍时.4.掘进长度达到探水超前距离时.5.采掘工作面发生出水征兆时.6.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各类防水煤柱时,也必须提前探明情况,确保煤柱的准确尺寸.7.接近可能同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8.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时,方可前进.十一、物资保障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及时供应探放水所需的设施、设备,所有设备的备用量不小于1/3.水文地质工作制度一、水文地质工作由地测科负责.二、水文地质工作必须以防止重大水患事故为目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水文地质工作标准.三、地测科科要不间断的搞好水文地质的观察调查和资料收集,并要作好记录.四、地测科必须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间断的提供水情资料和年每月2月底前、季季第一个月份的10日前、月每月10日前水害情况预报.五、水情资料和水患预报必须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探放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并经技术副矿长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全单位和有关领导,同时上报公司总工程师、技术处、安监处.六、地测科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资料和有关水文地质资料,在编制采掘工程计划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设计开拓上,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作面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时间表内.七、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采掘施工前,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经技术副矿长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八、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水位线,并准确的将积水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量、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用矿图上.九、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60米煤巷或3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十、由于受岩溶陷落柱影响所造成高水位异常区和岩溶陷落柱怀疑区,必须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综合勘探、查清岩溶陷落柱的分布位置,含导水性能及高水位异常原因、范围,探查原则“先物探、后钻探”,探查结束后提出成果报告及防范措施.不进行专门勘探,水文地质条件不清,在上述区域不得设计采掘工作面,更不得施工.对于经探查确定的岩溶陷落柱无论是否导水,均要按规定留设煤柱.十一、矿井之间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所有防水煤柱内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以保证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开掘巷道时必须提出专门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后上报当地煤炭局审批,不经正式批准不得施工.十二、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由技术副矿长组织每半月进行一次对重点水害问题组织会商,每次会商结果均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齐全、规范.各级水害隐患分A、B、C三级排查结果及防治措施,分别填写水害隐患统计表,发至主管领导及安全监察部门.经排查确认的B级水害隐患及其防治措施经技术副矿长批准后,发主管领导及安全监察等部门,并抄报公司技术处备案.对B级水害要重点监测,并执行技术管理人员盯岗制度,直至水害排除.十三、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情况时,要求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流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的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十四、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来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十五、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必须坚持防治水管理工作十不准:1、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设巷道.2、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继续施工.3、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前,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不准贯通.5、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6、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清时不准施工.7、在高水位异常区和陷落柱怀疑区内的工作面上未经探查,不准回采.8、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围内的水文孔或封闭不良钻孔,未经处理前,不准回采.9、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总工程师批准时,不准施工.受底板奥灰高压水威胁的矿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准布置在灰岩及以下层位.矿井内周边煤矿监测管理制度一、地测科必须对本矿井田邻近的煤矿开采情况调查清楚,包括矿井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离煤柱以及与相邻矿井的空间关系,以往发生水害的观测研究资料,并收集系统完整、反映实际情况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建立专门档案永久保存,并必须按季度定期组织对其开采范围的地表观察检查,并建立检查观察台帐.二、对周边矿井必须定期交换实测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并进行交叉检查,必要时申请有关部门协调,每次检查情。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版)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我矿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矿山安全法》《防治水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专业考核评级办法》第八条规定,结合我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书记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成员:地质测量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机电科、安全监察科、通风科、财务科、物资供应科、工程队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地质测量科科长副主任:地测防治水副科长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监察科、通风科、财务科、物资供应科、工程队组科员。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防治水管理实施细则

防治水管理实施细则

防治水管理实施细则
标题:防治水管理实施细则
引言概述:防治水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涉及到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为了有效地防治水灾和保护水资源,制定和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防治水管理的实施细则。

一、建立健全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1.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水资源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2 建立水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水资源的监测、评估和规划
1.3 制定水资源管理计划,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二、加强水资源监测和评估
2.1 建立水资源监测网络,实时监测水质和水量变化
2.2 进行水资源评估,分析水资源的利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2.3 制定水资源保护措施,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推动水资源节约利用
3.1 建立水资源节约利用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预
3.2 推广节水技术和设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3 加强水资源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水资源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四、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
4.1 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明确水资源保护的目标和措施
4.2 加强水源地保护,禁止污染源的排放
4.3 推动水体管理,改善水质和生态环境
五、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5.1 制定水灾防治预案,做好水灾防治的准备工作
5.2 建立水灾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水灾预警信息
5.3 加强水灾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应对水灾的能力和效率
结论:防治水管理实施细则是保护水资源、防止水灾的重要手段,惟独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监测和评估、推动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强保护和管理、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才干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给防治水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指导,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查、探、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3、在矿井施工期间应收集齐全有关本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4、在施工期间进行注浆、及探放水时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对井下涌水观测应每月不少于三次,并将观测资料收集、整理、档存作为防治水工作基础资料。

6、每次降大到暴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做好观测记录。

7、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8、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的实施,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