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doc 34页)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摘要
3 基本参数
一般规定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2 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时,应按其中一栋或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
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给水的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最大时流量之和,其中生活最大小时流量计算时,淋浴用水量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根据当地火灾统计资料,火灾扑救用水量资料、灭火用水量保证率,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计算确定。
城镇和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量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间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以下规定: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word版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word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一、概述。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建筑物中重要的消防设施,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因此,对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技术规范,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设计原则。
1.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结构特点,合理确定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布局和容量。
3. 采用高质量的材料和设备,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稳定性和耐用性。
4. 考虑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维护和检修便捷性,确保系统的长期有效运行。
三、设计要求。
1.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1)消防给水系统应采用城市自来水供水或设置专用消防给水泵。
(2)消防给水系统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耐高压的材料,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压和流量应满足建筑物内各个消防设施的需要,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消火栓系统的设计要求。
(1)消火栓系统的布局应合理,覆盖建筑物内各个区域,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使用。
(2)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栓应设置在易于寻找和操作的位置,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使用。
(3)消火栓系统的管道和接头应采用高强度、耐腐蚀的材料,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耐用性。
四、施工要求。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系统的质量和性能。
2.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现场设施和周边环境,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五、验收要求。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验收应由相关部门进行,确保系统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2. 验收人员应对系统的管道、阀门、泵站等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 验收合格后,应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和合格证明,确保系统的合法使用。
六、维护要求。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1术语比例式解压阀,水流从上往下,竖直安装可调试解压阀,水流水平方向,水平安装流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维护管理要求总则安全可靠经济适用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始终高压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压力不高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泵等取水的系统消防水池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高位水池设在高处重力供水高位水箱设在高处初期供水3基本参数3.1消火栓系统组成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阀门等组成一起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室外栓+室内栓+自喷系统,泡沫系统,水喷雾系统中最大用水量+冷却系统用水;两座及以上按最大的一座计算确定;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时,系统给水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生产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淋浴用水宜按15%计。
3.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3.3.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3.3.2室外栓表3.3.2注1,成组布置建筑按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体积之和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3,木结构文物,按三级耐火等级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4,单座建筑总建面大于50万㎡,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的最大值增加一倍3.3.3宿舍公寓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3.5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3.5.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3.5.2室内栓设计流量不小于表3.5.2规定注1,丁戊类高层厂(仓)室内栓设计流量可按表减少10L/s(2水枪)。
2,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干式消火栓竖管可不计消火栓设计流量。
3,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取最大值。
3.5.3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不超50m且室内栓设计流量过20L/S时可按表减少5L/m;多层可减少50%,但不少于10L/S。
3.5.4宿舍公寓当为多层时按表中确定,当为高层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6消防用水量3.6.1灭火用水量按同时作用的室内外用水之和计算(V总=V外+V内)。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1术语比例式解压阀,水流从上往下,竖直安装可调试解压阀,水流水平方向,水平安装流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维护管理要求总则安全可靠经济适用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始终高压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压力不高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泵等取水的系统消防水池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高位水池设在高处重力供水高位水箱设在高处初期供水3基本参数3.1消火栓系统组成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阀门等组成一起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室外栓+室内栓+自喷系统,泡沫系统,水喷雾系统中最大用水量+冷却系统用水;两座及以上按最大的一座计算确定;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时,系统给水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生产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淋浴用水宜按15%计。
3.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注1,成组布置建筑按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体积之和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3,木结构文物,按三级耐火等级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4,单座建筑总建面大于50万㎡,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的最大值增加一倍3.5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注1,丁戊类高层厂(仓)室内栓设计流量可按表减少10L/s(2水枪)。
2,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干式消火栓竖管可不计消火栓设计流量。
3,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取最大值。
,高层建筑不超50m且室内栓设计流量过20L/S时可按表减少5L/m;多层可减少50%,但不少于10L/S。
,当为高层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6消防用水量当防护多个建筑分别计算后取最大用水量(不是最大室内外用水之和);室内一个防护区(对象)用水量=栓+最大自灭系统(自喷、水雾、消防水炮、泡沫等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分隔、防护冷却);多个防护区(对象时),分别计算取最大防护区用水量为室内消防用水量。
栓:甲乙丙厂(仓)火灾延续时间3h丁戊类厂(仓)火灾延续时间2h高商、展、综,大50财、图、书、重(档)、科、高宾(或记忆:当兵图财)人防<3000㎡1h,其他建筑2h。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4 消防水源
• 4.1 一般规定-新增 • 4.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
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强条) • 4.1.6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
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 水质的技术措施。 (强条)
• 4.2 市政给水-新增 • 4.2.1 当市政给水管网连续供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市政给水
重庆渝建(2014)324号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参数
3.1.1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 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 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 住区人数小于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 或储罐区应计1起; 2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m2,同一时间内的 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 或储罐区的附属建构筑应计1起; 3 仓库和民用等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4.3.1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1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 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
2 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 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4.3.2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3 差不多参数3.1 一样规定3.1.1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同一时刻内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刻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以下规定:3.1.2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2 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时,应按其中一栋或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给水的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最大时流量之和,其中生活最大小时流量运算时,淋浴用水量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3.2.1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依照当地火灾统计资料,火灾扑救用水量资料、灭火用水量保证率,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运算确定。
3.2.2 城镇和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量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刻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运算确定。
同一时刻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以下规定: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注:1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之间的体积之和确定;2 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两类物品库房确定;3 国家级文物爱护单位的重点转木木结构和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4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建筑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公共建筑确定。
3.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3.5.1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极限、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3.5.2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下表〔下页〕规定:备注:1 丁、戊类高层厂房〔仓库〕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可按本表规定减少10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可按规定减少2支;2 当高层民建高度不超过50m,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超过20L/s,且设有自动喷水系统时,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L/s;3 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及多层住宅楼梯间中的干式消防竖管,其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可不计入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消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消防防护用水中最重要的一项。
它是利用水柱灭火的消防设备,安装在建筑物的内、外围,以及与建筑物有关的其他设施,提供灭火前的灌溉系统,提供永久灭火用水、提供安全可靠的消防水源很重要,为消防设备提供水源,是建设物防火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必要建立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技术规范,特别是对它的水源,供水及流速、水压、压力等有严格的要求。
对给水管网设计需根据该建筑物大小、消防水池容量及所需水流量等因素而设计,根据建筑物实际使用情况,把消防水池设置好,管路设计结构和数量应能保证消防水池及消防管网可以及时调控,为灭火系统提供正常的水源压力等。
消防系统的设计及施工必须满足ISO、NBC、GB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安装的设备及配件也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制度必须认真按照标准进行设计,并定期巡检,确保其正常运行,为灭火系统提供可靠的水源和充足的压力。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是限制建筑火灾发生的重要方式,它所依赖的技术规范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用最少的损失来抑制火灾发展,同时也让消防安全走向建筑安全的更高层次。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解读: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的保护场所通常比较重要,并且由于消防炮的工作压力较高,相比其他水灭火系统的设计供水压力通常也更高,因此对于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要求应设置独立的消防水泵和供水管网。
解读: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和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和供水管网应尽可能单独设置。
如果受到客观条件限制,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需要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并设置消防供水时,两个系统可以合用消防水泵和部分供水管道,但其供水管道应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分开。
解读: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按一用一备或两用一备的要求设置备用泵,较为合理且便于管理。
当某一台消防水泵出现故障时,为了保证系统正常供水,且供水能力不低于设计值,故对备用泵供水能力提出要求。
解读:可靠的动力保障,是保证可靠供水的重要措施。
因此提出了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宜采用柴油机泵作为备用泵的规定。
引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10.1.1下列建筑物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10.1.2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3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4二类高层民用建筑;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智能电气: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主要区别解读:要求消防水泵、稳压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方式,是为了使水泵启动供水更为迅速、可靠。
解读:为防止杂质堵塞消防水泵,要求在消防水泵吸水管上设过滤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1. 引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建筑物防火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安装、运行及维护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技术规范要求,以确保建筑物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
2. 消防给水系统要求2.1 水源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应可靠且充足,能够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常用的水源包括市政供水、水井、地下水库等,其选用应符合当地规定,并应确保水源的水质符合消防用水要求。
2.2 水泵设备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应具备以下特点: - 设备性能稳定可靠,能够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流量和扬程; - 自动切换和启动功能,能够实现自动启动和停止; - 应具备水泵故障自动报警功能; - 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功能,方便监测和操作。
2.3 管网设计与布置消防给水系统的管网应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和消火栓的布置需求进行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 管径应满足工程设计所需的流量和压力条件; - 管线应设置合理的支管、循回管和阀门,便于维护和检修; - 管网应设计密封性好,防止漏水和污染,阀门、接头等部件应采用合格的密封材料。
2.4 消火栓设计与布置消火栓应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和消防安全的要求进行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消火栓的数量、类型和位置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 消火栓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具备可靠的启用和关闭功能; - 消火栓应设置在易于操作和检修的位置,防止被堵塞和破坏。
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运行管理要求3.1 系统运行监测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应设置相应的监测设备,对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具备报警和故障自检功能。
3.2 系统维护保养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定期检查水泵设备、管网、消火栓等部件的工作状态和性能; - 清洗消火栓喷水口的堵塞物,确保喷水畅通; - 定期检查阀门、接头等部件的密封性和灵活性,并进行维修和更换; - 定期排除管网内的空气和积水,防止管网内部腐蚀和堵塞; - 定期清洗和消毒水源,确保水质符合消防用水要求。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974-2014 Firefighting Water Supply & Fire hydrant Syste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with clause explanation]GB 50974-20145.5.1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起重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Fire water pump room should set hoisting facility and meet with following regulations:1.消防水泵的重量小于0.5t时,宜设置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When the fire water pump weight is less than 0.5t, fixed hoisting hook or movable hanging bracket should be installed.2.消防水泵的重量为0.5t~3t时,宜设置手动起重设备;When the fire water pump weight is between 0.5t and 3t, manual-operation hoisting facility should be installed.3.消防水泵的重量大于3t时,应设置电动起重设备。
When the fire water pump weight is less than 0.5t, fixed hoisting hook or movable hanging bracket should be installed.11.0.4 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The fire water pump shall be automatically started by switch signals like pressure switch on water outlet pipe of fire water pump, or flow valve on water outlet pipe of high-level fire water tank or alarm valve pressure switch. Pressure switch inside the fire water pump room shall be connected into fire water pump control cabinet.5.2.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Installation position of high-level fire water tank shall be higher than the water fire extinguishing facilities which the tank serves for and the lowest effective water level shall meet with the hydrostatic pressure at the most unfavorable point of the water fire extinguishing facilityand shallbe determined by following regulations: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For Class A high-rise public building, the pressure shall not be less than 0.10MPa; while when the building is higher than 100m, the pressure shall not be less than 0.15MPa.2.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0.07MPa;As for high-rise residence, Class B high-rise public building and multilayer public building, the pressure shall not be less than 0.07MPa. And for multilayer residence, the pressure shall not be less than 0.07MPa.3.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20000m3时,不宜低于0.07MPa;For industrial building ,the pressure should not be less than 0.10MPa; and when the building volume is less than 20000m3, the pressure shall not be less than 0.07MPa.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低于0.10MPa;For automatic water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like sprinkler system, the pressure shall be determined by sprayer fire extinguishing demand pressure, but shall not be less than 0.10MPa.5.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第4款的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I. 概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现代建筑物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它们在火灾发生时提供了关键的灭火手段,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旨在分析和阐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技术规范,包括设计、安装和维护等方面。
II. 设计要求1.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建筑消防水源的需求,根据建筑物的类型、用途和面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 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基于建筑物布局和火灾风险评估,合理设置消火栓、水枪等设施。
3.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消防给水管道的直径、材质、布置等因素,并确保消防水源的稳定供应。
III. 安装要求1. 消防给水系统的管道安装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确保管道的连接牢固、密封良好,避免漏水和破损。
2. 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应明确,并配备明显的标识和说明,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使用。
3. 安装过程中应注意防火墙、逃生通道等重要部位的保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IV. 维护要求1. 定期检查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
2. 消火栓水压测试应每年进行一次,确保水源供应的稳定性和灭火效果的可靠性。
3. 对于长时间未使用的消防给水系统,应定期进行冲洗,以清除管道内的杂质和防止堵塞。
V. 特殊情况处理1. 在地下室和密闭空间等特殊情况下,应加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增强灭火效果。
2. 对于大型商业建筑、高层建筑等高风险场所,应增加消防水池容量和配备自动补水设施,确保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水源供应。
3. 在容易结冰的地区,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措施,防止管道冻裂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VI. 总结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合理设计、安装和维护对于保障建筑物的火灾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合乎规范和标准的操作,消防给水系统能够及时提供灭火水源,消火栓能够迅速投入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小火灾造成的损失。
各级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监管,确保规范得到有效执行,为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1. 引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建筑物的基本消防设施之一,其设计和施工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设备选择、施工及维护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2. 消防给水系统2.1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原则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合理布置消防给水设备、确保水源充足可靠、满足消防供水流量和压力要求、保证消防给水系统与建筑物其他系统的协调运行。
2.2 消防给水设备2.2.1 水泵消防给水系统中的水泵应选用可靠性高、启动迅速、供水流量和压力调节范围广的泵类。
水泵的选型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消防水源的特点以及供水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2.2.2 水箱水箱是消防给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作为消防用水的储备。
水箱应具备防腐、耐压、密封性良好等特点,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水质清洁安全。
2.2.3 水源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可以选择来自市政供水系统、水井、水塔等。
水源的选取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考虑保障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和充足性。
3. 消火栓系统3.1 消火栓系统设计原则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合理布置消火栓、设置适当数量和流量的消防栓、保证消火栓的可靠性和易操作性。
3.2 消火栓设备3.2.1 消防栓消火栓是消火栓系统的核心设备,应按照技术标准进行选型和安装。
消防栓的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高度、占地面积等参数进行合理设置。
3.2.2 消火栓箱消火栓箱作为存放消火栓设备的场所,应具备防潮、防腐、防锈功能,并应设置在易于操作和识别的位置。
4. 施工与维护4.1 施工要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并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操作的质量和安全。
4.2 维护与检测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维护和检测应定期进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维护工作包括清洁设备、更换老化部件、排除故障等。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文版
2. 1.5消防水池 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2.1.6高位消防水池 设臵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2. 1.7高位消防水箱 设臵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储水设 施。 2.1.8 消火栓系统 由消防水源、管网和消火栓等组成的系统。 2.1.9 湿式消火栓系统 平时管网内充满水的消火栓系统。 2.1.10 干式消火栓系统 平时管网内不充水,火灾时向管网充水的消火栓系统。 2.1. 11静水压力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水在静止时管道某一点的压力,简称静水压力。 2.1. 12动水压力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水在流动时管道某一点的总压力与速度压力之差 ,简称动压。
本条对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作出 规定 明确规定满足初期火灾水灭火系统所需 初期火灾按 10min 计,10mHale Waihona Puke n 接警后消防车到火灾 现场所需时间。
高位消防水箱的最小有效容积
建筑物类别
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
室内消防流量
水箱容积
18m3
多层及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12m3
一类高层居住建筑 大于7层的多层居住建筑
3 一组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输水干管与消 防给水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输水管检修时 ,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4 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 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 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 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 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 于200mm; 5 吸水管上应设臵明杆闸阀或带自锁装臵的蝶阀 ,但暗杆阀门带有开启刻度时也可以采用;当管 径超过 DN300 时宜设臵电动阀门; 6 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明杆闸阀; 当采用蝶阀时,必须带有自锁装臵;当管径超过 DN300时,宜设臵电动阀门; 7 消防水泵吸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 速宜为1.0 m/s~1.2m/s;直径大于DN250时 ,宜为1.2 m/s~1.6m/s; 8 消防水泵出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 速宜为1.5 m/s~2.0m/s;直径大于DN250时 ,宜为2.0 m/s~2.5m/s; 9 吸水井的布臵应满足井内水流顺畅,流速均匀 ,不产生涡漩,且便于施工安装; 10 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道穿越外墙应采用 防水套管;当穿越墙体和楼板时,应符合本规范 12.3.19条第5款的要求; 11 消防水泵吸水管穿越消防水池时,应采用柔 性套管;若采用刚性防水套管则应在水泵吸水管 上设臵柔性接头。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教材
消火栓系统的分类
按用途分类: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 按设置场所分类:城市消火栓系统、工厂消火栓系统、农村消火栓系统 按水压分类:高压消火栓系统、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低压消火栓系统 按供水范围分类:区域集中消火栓系统、独立分散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原则
确保安全可靠: 消火栓系统的设 计应满足消防安 全要求,具备可 靠的灭火能力, 能够在火灾发生 时及时有效地控 制火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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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应选用高效、低噪音的水 泵,并设置备用泵,确保供水压 力和流量满足要求
增压设施:对于高层建筑等需要 增加供水压力的场所,应设置增 压设施,如增压泵、气压罐等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压和水量要求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压要求:根据建筑高度、消防设备等因素确定,需满足消防设备用水需求,保 证水压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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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时应与各专业工种密切配合,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与其他设施的协调性。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验收程序和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 约定进行验收,包括水压试验、 消防泵房调试等环节
验收要求: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无渗漏、无故障,符合设计要求 和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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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消防规 范和标准,包括管材、阀门、水 泵等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等
符合规范标准: 消火栓系统的设 计应遵循国家相 关消防规范和标 准,确保系统的 合规性和可靠性。
灵活适应:消火 栓系统的设计应 具备灵活性,能 够适应不同的建 筑结构和火灾场 景,满足各种灭 火需求。
经济合理:消火 栓系统的设计应 充分考虑经济效 益,在满足消防 安全要求的前提 下,合理选用设 备、材料和控制 方式,降低工程 造价和维护成本。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 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原创实用版)目录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概述2.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的对比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相关条文5.新规中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正文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概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是我国国家标准 GB50974-2014,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该规范主要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在火灾时能正常运行,提高灭火效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根据系统在供水时,可能的最大运行压力确定。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8.2.3 条,高压和临时消防高压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符合以下规定:1.高位消防水池、水塔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为高位消防水池、水塔最大静压;2.采用高位消防水箱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为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与水泵吸水口最大静水压力之和;3.采用稳压泵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为稳压泵维持压力与水泵吸水口最大静水压力之和。
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的对比《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等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些差异。
例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对消防水泵的启动方式、压力开关的设置等方面有更详细的规定。
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四、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相关条文《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共有 368 条条文,其中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安全可靠。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一、引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建筑物中最基本、最关键的消防设施之一。
本文旨在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护,以确保其稳定可靠的运行,为火灾应急提供有效保障。
二、设计要求1. 总体设计原则(1)合理布局: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结构和火灾风险等级,合理划分消火栓分区,确保系统覆盖全面。
(2)防冻设计:针对低温地区,应采取相应的防冻措施,确保消防给水系统在低温环境下正常运行。
(3)防倒灌设计: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非消防用水倒灌到消火栓系统中,避免影响正常使用。
(4)消防水源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规模,选择合适的消防水源,确保供水充足。
(5)备用供水:对于大型建筑物或高风险场所,应设置备用供水系统,确保在主供水系统故障时有备用供水可用。
2. 给水管道设计(1)管道材料:给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耐压强度高的材料,如不锈钢管、铸铁管等。
(2)管道防护:给水管道应设置防腐层和绝热层,确保管道不受环境腐蚀和温度影响。
(3)管道直径:根据建筑物消防需求和水源供应能力,合理确定给水管道的直径,以满足消防用水的流量要求。
3. 消火栓设计(1)数量布局:消火栓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数量布置,每个布局区域内应包含足够数量的消火栓,以确保消防用水的迅速供应。
(2)标志标识:每个消火栓位置应明确标记,标识清晰可见,方便消防人员迅速找到消火栓。
(3)安装高度:消火栓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一般不低于地面水平线。
三、施工要求1. 材料选择: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给水管材料、消火栓、阀门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质量可靠。
2. 管道连接:给水管道应采用可靠的连接方式,如焊接、螺纹连接等,确保连接紧密无渗漏。
3. 测试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相应的压力测试和泄漏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四、维护管理1. 定期检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和管道的正常运行状态。
2. 清洗消火栓:定期对消火栓进行清洗,确保消火栓内部无杂质和堵塞。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1总则1.0.1 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消防水源 fire water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2.1.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2.1.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4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low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5 消防水池 fire reservoir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2.1.6 高位消防水池 gravity fire reservoir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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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目次页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2.2 符号3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用水量3.1 城镇消防用水量3.2 室外消防用水量3.3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3.4 自动水消防灭火系统消防用水量4 消防给水系统4.1 一般规定4.2 消防给水系统选择4.3 消防给水系统分区4.4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参数5.消防水源5.1 消防水源水质5.2 城镇给水5.3 消防水池5.4高位消防水池(箱)5.5 天然水源6 供水设施6.1 消防水泵6.2消防水箱6.3 稳压泵6.4 气压水罐6.5 消防水泵接合器6.6 泵房7 消火栓系统7.1 消火栓系统7.2 市政消火栓7.3室外消火栓7.4室内消火栓8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8.1管网形式及选择8.2 管材及管件8.3 阀门及其他9 消防排水10 水力计算10.1 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和水力计算10.2消防给水系统减压计算11 控制与操作11.1 一般规定11.2 消防泵控制功能要求12 施工12.1 一般规定12.2 进场检验12.3安装与施工12.4 试压和冲洗13 系统调试与验收13.1 系统调试13.2 系统验收14 维护管理附录TOP1 总则1.0.1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证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合理性,便于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除核电站核岛、矿山、军事设施、草原等以外的城镇、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1.0.3在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城镇消防给水应与城镇给水管网同时规划、设计及实施。
1.0.4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应结合工程特点,根据火灾危险性,以及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供水和扑救火灾的特点积极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1.0.5 工程设计采用的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专用组件、材料和设备应具备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1.0.6 当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场所变更使用功能和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与合理性,当不适应或不合理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1.0.7 8度及8度以上地震地区的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按有关规范执行。
1.0.8 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水灭火(消防)系统 Water-based fire protection systems以水为介质,用于灭火、控火和暴露防护等功能的消火栓、自动喷水系统、水喷雾系统、泡沫系统、固定消防炮等。
2.1.2 消防给水系统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s/ Water-based fireprotection systems向一种或几种水灭火系统供水的给水设施。
2.1.3 消火栓 Fire Hydrant与消防给水系统或给水系统相接,设有开关阀门和一个或多个出口被用于给消防水龙带供水或给消防车供水的装置。
消火栓分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
2.1.4 消火栓系统 Hydrant(hose real) systems/Standpipe and Hose Systems由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等组成的水灭火系统。
2.1.5 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s of highpressure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压和流量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都能满足其服务的水消防灭火设施灭火时所需要的额定压力和流量,且在其系统供水保护范围内,系统中不需要设消防给水泵的消防给水系统称为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1.6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s oftemporary—high pressure系统在准工作状态由高位消防水箱和气压水罐等维持系统处于充水状态,并维持一定的压力,灭火时系统应能启动消防主泵,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灭火时所需的额定压力和流量。
当系统在准工作状态由稳压泵维持系统处于充水状态,并使系统维持一定的压力,灭火时系统应能自动启动消防主泵,且消防给水系统满足灭火时所需的额定压力和流量称为稳高消防给水系统,也是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1.7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s of low pressure给水系统的压力和流量在满足其他用途用水量的最不利工况下,应仍能满足消防车取水所需的额定压力和流量的消防给水系统称为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2.1.8 消防水池 fire reservior设置在消防给水系统或建筑物的低处,消防时由消防水泵提升达到灭火所需的压力和流量,且储存一次灭火所需的消防用水量。
2.1.9 高位消防水池 Gravity fire reservior设置在消防给水系统或建筑物的最高处,其最低有效水位压力能满足最不利点水灭火设施出流量达到设计流量,且其压力和有效容积能满足一次灭火所需用水量的储水装置。
2.1.10 高位消防水箱 Gravity fire tank设置在消防给水系统或建筑物的最高处,其最低有效水位压力能满足最不利点水灭火设施出流量达到设计流量,且其压力和有效容积能满足初期火灾灭火用水量的储水装置。
2.1.11 消防水源 Water source of fire能提供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消防用水量的市政给水管网、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称为消防水源。
2.1.12 消防水泵接合器 Fire department connection供消防队员从消防车车载消防泵向水灭火系统供水的接口装置。
2.1.13 余压 Residual Pressure在消防给水系统管道内某一点流量达到设计流量时的压力。
2.1.14 干式消火栓给水系统 Dry Hydrant Systems/ Dry Standpipe systems消火栓系统管道准工作状态系统不充水,仅在使用时充满水。
2.1.15 湿式消火栓给水系统Wet hydrant systems/Wet standpipe systems消火栓给水系统管道在任何时间都充满水。
2.1.16 自动消火栓给水系统Automatic Standpipe System/Automation hydrantsystems一个在任何时间和地点仅打开消火栓的阀门和敷设水龙带,而不需要其它任何动作就能达到灭火要求出流量的消火栓系统。
2.1.17 手动干式消火栓给水系统 Manual Dry Hydrant Systems/Manual DryStandpipe systems消火栓系统管道准工作状态系统不充水,仅在使用时由消防车向系统供水。
2.1.18 静水压力 static pressure消防给水系统管道中的一点在水静止不流动时的压力。
2.1.19 动水压力 flow pressure消防给水系统管道中的一点在水流流量达到设计值时的压力。
2.1.20 自动水灭火系统 Automatic water-based Fire protection System在没有人工启动或直接干预的情况下,被设计安装成能自动探测火灾随后系统自动喷放灭火剂灭火的水灭火系统。
2.1.21 搅动压力 Churn pressure/shutoff pressure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
2.1.22单水源消防给水系统 Singl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s能提供火灾延续时间内一种或几种水灭火系统扑救一次火灾所需的消防用水量的消防给水系统。
2.1.23双水源消防给水系统 Duplicat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s由2个独立的单水源消防给水系统组成,能提供火灾延续时间内一种或几种水灭火系统扑救二次火灾所需的消防用水量的消防给水系统。
当其中1个单水源消防给水系统出现故障时,另1个单水源消防给水系统仍应能满足水灭火系统扑救一次灭火所需的消防用水量。
2.1.24等效双水源消防给水系统 Equivalent duplicate fire protection watersupply systems可靠性介于单水源和双水源之间,当能满足扑救一次火灾所需的消防用水量的单水源消防给水系统出现故障时,还应有一个至少能满足初期火灾扑救用水量的辅助水源组成的消防给水系统。
2.1.25 独立消防给水系统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for one and onlywater-based fire protection system。
仅给一种水灭火系统供水的消防给水系统。
2.1.26 联合消防给水系统 Combined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给2种及以上水灭火系统供水的消防给水系统。
2.1.27 区域消防给水系统 District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给同一区域内2栋及以上建筑物的一种或几种水灭火系统供水的消防给水系统。
2.2 符号TOP3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用水量3.1 一般规定3.1.1城镇规划和市政给水管网的规划应根据当地火灾统计资料和火灾扑救用水量统计资料确定当地城镇消防用水量,并不宜小于表3.2.1的给定值。
3.1.2城镇、工业园区和居住小区的消防用水量既应满足市政给水管网的运行要求,又应满足大多数建、构筑物火灾时消防用水量的需求。
3.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消防用水量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确定。
3.1.4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消防用水量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确定。
3.1.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消防用水量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确定。
3.1.6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消防用水量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确定。
3.1.7当建构筑物整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自救时,建构、筑物的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可适当减少。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表3.3.1给定值的50%计,但不得小于10L/s。
2.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按表3.2.1给定值的50%计,但不得小于10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