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及排放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撤人及限量的瓦斯排放原则和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严禁一风吹。
排放瓦斯时,其回风系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在相连巷道内设岗警戒;必须严格控制风量,确保在全风压风流第一交汇点瓦斯浓度不大于1、0%,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5%。
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由瓦检员负责排放;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大于或等于3、0%时,由救护队负责排放。
二、必须采用控制风量的排放瓦斯方法(启封巷道时,由外往里逐段排放)。
排放瓦斯时,排放三通靠迎头端风量须由小到大逐渐增加;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应先开启出风侧的一级,需增加风量时再开启吸风侧的一级。
三、排放瓦斯必须由通风科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安全科、生产技术科会审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排放瓦斯措施应包括:巷道名称、排放方法、巷道长度、积存原因、积存体积、预计排放时间、停电撤人范围及设岗地点等内容,并附图说明。
排放瓦斯回风流经过的路线须用线条标记;设岗截人地点须用站岗截人符号标记。
为一个工作面服务的措施只能使用一次。
四、救护队排放瓦斯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贯彻,所有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必须学习、签字;2、救护队员由一名救护副小队长或以上指挥员带队,并在现场统一指挥;3、救护队到达现场后,指挥员必须组织瓦检员、安全检查人员、停电、撤人及设岗负责人和协助救护队排放瓦斯的人员学习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参与排放瓦斯人员必须服从救护队指挥员的统一指挥;4、回风系统的撤人工作由救护队负责;与回风系统相连巷道设岗及停电工作由队组负责,同时设岗地点须设置排放瓦斯,严禁入内警示标识;5、设岗工作完成后,站岗人员须在《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上签上可以排放瓦斯、姓名及日期6、停电、撤人工作完成后,停电、撤人负责人须在《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上签上可以排放瓦斯、姓名及日期,并向矿调度汇报;7、救护队指挥员在确认停电、撤人、设岗工作完成后向矿调度汇报;8、矿调度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下达排放瓦斯命令;9、排放瓦斯前,需检查、确认排放三通靠迎头端风筒扎紧和排放三通短节打开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10.排放瓦斯时,两名救护队员负责控制排放三通,一名救护队员负责检查全风压第一交汇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11、瓦斯排放结束后,瓦检员确认瓦斯浓度符合相关规定后,将数据汇报矿调度,矿调度汇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确认瓦斯浓度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下令恢复正常工作等。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4篇)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瓦斯检查工管理,加强瓦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瓦斯检查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瓦斯检查工是指对瓦斯设备、管道、系统等进行巡检、检测及维护的工作。
第四条瓦斯检查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第五条公司应对从事瓦斯检查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瓦斯检查工作要做到全员参与,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七条瓦斯检查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瓦斯设备和瓦斯安全管理;(二)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工具;(三)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责任,保障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的协调开展。
第十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身体体检,确保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瓦斯检查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确定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二)进行瓦斯设备的巡检、检测,记录相关数据;(三)对瓦斯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四)及时处理瓦斯设备存在的问题,防止事故发生;(五)定期进行瓦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注意以下事项:(一)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操作的安全性;(二)携带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三)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避免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四)进行工作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第四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三条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保障瓦斯检查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自我防护:(一)佩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二)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如防爆电器、工作手套等;(三)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杜绝危险操作;(四)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避免事故发生。
某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某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一、引言矿瓦斯是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有害气体,其具有易燃、爆炸和窒息等危害性。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制定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并提出具体的管理措施。
二、矿瓦斯排放的危害性与目标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矿瓦斯排放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其次,我们要明确制定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为了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环境的健康。
三、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应以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
2. 预防为主:通过科学的预防措施降低矿瓦斯排放的可能性。
3. 排放量控制:制定矿瓦斯排放的标准限值,严格控制排放量。
4. 责任追究: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四、矿瓦斯排放管理的主要措施1. 矿井通风管理:合理设计、优化通风系统,保证矿井内部的空气流动,及时排除矿瓦斯。
2. 确定矿瓦斯浓度限值:根据矿瓦斯爆炸的特性和危害程度,确定矿瓦斯浓度限值,超过限值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矿瓦斯抽放:采取有效的矿瓦斯抽放措施,将矿井中的矿瓦斯抽出,减少危害。
4. 矿瓦斯利用:将抽排的矿瓦斯进行综合利用,提高能源的利用率。
5. 矿瓦斯监测:建立矿瓦斯监测系统,及时监测矿井中的矿瓦斯浓度,预警矿瓦斯爆炸的风险。
6. 培训与宣传:组织矿工参加矿瓦斯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
五、矿瓦斯排放管理的贯彻与执行1. 制定具体的作业指导书:根据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作业指导书,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细节。
2. 定期检查和评估:由专业的安全检查机构定期检查矿井的矿瓦斯排放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3. 完善奖惩制度:对矿瓦斯排放管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惩罚。
4. 在岗培训和日常督促:对矿工进行在岗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技能和管理水平。
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范文(三篇)
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确保瓦斯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瓦斯设施的部门和人员。
三、瓦斯检查制度1.每日瓦斯检查:每个瓦斯设施负责人每天对所管辖的瓦斯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瓦斯管道、瓦斯传感器、瓦斯检测仪器等。
如发现瓦斯泄漏或者其他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进行处理。
2.定期瓦斯检查:每月对瓦斯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瓦斯设施的运行状态良好。
3.瓦斯检查记录:对每次瓦斯检查,应当记录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瓦斯管理和日报制度1.瓦斯管理责任人:每个瓦斯设施应当明确一位负责瓦斯管理的责任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授权。
2.瓦斯日报制度:瓦斯管理责任人每天应当提交一份瓦斯日报,包括瓦斯设施的运行情况、异常情况的处理情况、瓦斯使用量等信息。
3.瓦斯日报内容:瓦斯日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瓦斯使用量、瓦斯设施运行情况、瓦斯泄漏情况、瓦斯事故处理情况等。
五、瓦斯台帐审查制度1.瓦斯台帐的建立:每个瓦斯设施应当建立相应的瓦斯台帐,包括瓦斯设备的购置、维修、更新等情况。
2.瓦斯台帐的审查:瓦斯台帐应当由上级进行定期的审查,确保瓦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规定。
3.瓦斯台帐的记录:对每次瓦斯台帐的审查,应当记录审查日期、审查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六、制度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追责,并将其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特此制定,以供遵照执行。
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范文(二)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范文(三)1、瓦检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干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瓦检员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
3、下井前____分钟,对瓦检器实行检查,对各要害部位做到详检、详查,瓦检器准确无误后,方可携带下井,对“带病”的瓦检器,严格执行不准下井原则。
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
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一、瓦斯检查制度1.1 目的瓦斯检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瓦斯设备和管道安全、正常运行,预防瓦斯泄漏和事故发生。
1.2 负责人瓦斯检查制度由公司安全主管负责执行和监督,并委派专人负责具体的瓦斯检查工作。
1.3 检查内容瓦斯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瓦斯设备的完好性检查•瓦斯管道的密封性检查•瓦斯泄漏报警装置的检查•瓦斯浓度监测设备的检查•瓦斯使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检查1.4 检查频率•瓦斯设备和管道的日常检查:每天至少一次•瓦斯设备和管道的定期检查:每周一次•瓦斯设备和管道的月度检查:每月一次1.5 检查记录每次瓦斯检查都应该有相应的记录,包括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等。
二、瓦斯管理和日报制度2.1 目的瓦斯管理和日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掌握瓦斯使用情况、瓦斯泄漏和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确保瓦斯安全。
2.2 报表内容瓦斯日报应包括以下内容:•瓦斯使用量•瓦斯泄漏情况•瓦斯泄漏处理情况•瓦斯事故情况2.3 报表频率瓦斯日报应每日填写一次,报告给公司安全主管。
2.4 问题处理瓦斯日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由公司安全主管指派专人负责处理,并追踪处理工作的进展。
三、瓦斯台帐审查制度3.1 目的瓦斯台帐审查制度的目的是核对和审查瓦斯使用相关的台帐资料,确保其准确性和及时性。
3.2 审查内容瓦斯台帐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瓦斯使用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查•瓦斯检查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查•瓦斯事故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查3.3 审查频率瓦斯台帐审查应按下列频率进行:•瓦斯使用记录的日常审查:每天审查一次•瓦斯使用记录的月度审查:每月审查一次•瓦斯事故记录的审查:按照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进行3.4 审查结果处理审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由公司安全主管指派专人负责处理,并追踪处理工作的进展。
四、总结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台帐审查制度的实施对于确保瓦斯设备和管道的安全运行,预防瓦斯泄漏和事故的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5篇)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当利用主要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时,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否则应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措施。
在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
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
2、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在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由瓦检工对井下所有变(配)电所进行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____%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3、井下局部地点出现瓦斯积聚时,瓦斯员负责将有害气体变化情况通知采掘队组跟班队长、班长和现场作业人员。
采掘队跟班队长和班长(安全员)负责断电和撤人工作。
4、排放瓦斯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地点,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人进行警戒。
5、任何局部排放瓦斯都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的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瓦斯浓度排放。
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____%以下、二氧化碳降到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6、排放瓦斯时,风筒口往外巷道内瓦斯浓度严禁超过____%;排放出的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
7、顺槽开口未形成独立回风的地点,排放瓦斯时,全风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要切断瓦斯流经区域的全部电源,并撤出所有人员,停止其它工作。
8、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程序,首先应以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排出瓦斯所流经的地点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经检查瓦斯浓度降到____%以下时,下一台局扇方可送电,进行瓦斯排放。
二、矿井主要通风机(主扇)排放瓦斯9、矿井停电后,矿机电部门要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值班长,分管电机的副总经理,主要通风机(主扇)必须在____分钟内启动,否则必须切断该主要通风机所服务矿井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3篇)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①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②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③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
④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
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①回采工作面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②掘进工作面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处风流。
③其它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矿井、一翼和采区等回风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瓦检牌的内容及悬挂位置规定①瓦检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其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闭墙前的瓦检牌应增加设施状况内容。
②瓦检牌悬挂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回采工作面:进风流的瓦检牌设在进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20—30m范围内(采用二进一回通风方式时,靠近尾巷的进风巷风流的瓦检牌设在通风横贯的上风侧10—____米处)。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3篇)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低沼气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测两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三、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
四、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六、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七、井下所有的肓巷、报废巷道必须密闭,临时肓巷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安全而设立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瓦斯监测与控制:制定瓦斯监测计划,定期对矿井或工作场所进行瓦斯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对瓦斯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瓦斯防治设备的管理:对矿井或工作场所的瓦斯抽放、排风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有效运行。
4.瓦斯防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参与瓦斯防治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5.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规定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确保在瓦斯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6.瓦斯防治的监督和检查:建立瓦斯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体系,定期对矿井或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总之,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是确保矿山或工作场所瓦斯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和措施,加强瓦斯监测和控制,提高设备和人员管理水平,预防和应对瓦斯事故的发生。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拉辛排放管理制度1、局扇临时停风排放瓦斯分级规定⑴、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其原因,局扇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⑵、停风区中积存瓦斯浓度不必超过1%,同时局扇及其开关地点10m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以上不超过0.5%,由现场瓦检员组织,施工单位协助就地排放。
⑶、停风区瓦斯浓度达1~3%之间时,由通防科本级排放措施,经矿副总经理审批,指定通风值班干部组织排放。
⑷、停风区当中瓦斯浓度在3%及以上时,由通防科校订专门从事专门排放措施,总工程师审批,由矿山救护队进行零排放。
排放时,必须严格执行措施规定。
2、局扇临时停风,停风区瓦斯为1~3%之间时排放瓦斯的明定:⑴、先检查瓦斯,当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可人工开动局扇,向独头地下隧道送入有限风量,逐步排放积存瓦斯,必须使独头巷道中排出的风流在全负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
限制送入独头巷道中风量的方法,在局扇排风侧风带上捆上绳索,收紧或放松绳索控制局扇木棍的排风量,或将风袋接头错接,改变接头对合空隙的大小,调节送入风量。
⑵、排放中检查巷道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时,只能站在进风巷道口新鲜风流一侧,用长胶管伸入排放巷道风流中,取样后回到新鲜风流中进行读数。
⑶、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出现循环秋风。
⑷、排放瓦斯前,停掉屯秋及回风系统中的一切电源,撤出人员。
⑸、瓦斯排放完毕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稳定30分钟后,方可人工恢复电器设备电源。
3、局扇临时停风,停风区瓦斯浓度≥3%时,排放瓦斯的规定⑴、成立排放拉辛领导小组组长:马振福(总工程师)副组长:卢建平(安全副矿长)、陈宗杰(通风队长)员:黄全喜(通防科科长)、吴艳兵(机电队长)及当班瓦检员和矿值班领导组成。
⑵、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通防科:负责及时编制排放瓦斯措施并传达到瓦斯排放参加有关相关人员,指派干部任排放西利组长,并现场指挥,监督救护队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其他工作,和地面排放米卡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联系排放瓦斯有关事宜,开始排放和经系统确认排放瓦斯完毕汇报地面领导小组检查通风检查和空气流通设施状况并现场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后台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凡通风设施不必完好,风量不足,局扇或许吸循环风和有违反《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排放瓦斯措施的情况,不能指挥进行排放不必瓦斯工作。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矿井瓦斯排放的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并且有利于环境保护。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矿井的瓦斯排放管理。
二、责任部门及人员(一)矿井企业1. 矿长:负责整体瓦斯排放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 生产主管:负责排放设备的维护和操作。
3. 安全主管:负责瓦斯监测和安全防范。
(二)环境保护部门1. 监察部门:负责对矿井的瓦斯排放进行监测和检查。
三、管理程序1. 瓦斯排放监测(一)矿井企业应设置瓦斯监测设备,对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进行定量监测,确保瓦斯排放在安全范围内。
(二)矿井企业应建立瓦斯监测台账,记录每次监测的时间、地点和瓦斯浓度数据,并定期进行数据分析。
2. 瓦斯排放量控制(一)矿井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对矿井瓦斯排放量进行控制,确保不超出国家安全规定。
(二)矿井企业应定期进行瓦斯排放量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 瓦斯处理设备维护(一)矿井企业应建立定期维护和检修计划,确保瓦斯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矿井企业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瓦斯处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
4. 瓦斯排放风险评估(一)矿井企业应定期进行瓦斯排放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瓦斯排放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二)矿井企业应建立瓦斯排放风险评估台账,记录每次评估的时间、方法和结果,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1. 矿井企业应建立瓦斯管理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具体责任和权限。
2. 监察部门应定期对矿井瓦斯排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3. 矿井企业应定期组织瓦斯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瓦斯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4. 矿井企业应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对瓦斯排放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和奖励。
五、制度改进和完善矿井企业应定期召开瓦斯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和完善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提高矿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
一般情况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范本
一般情况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范本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危险气体,它不仅具有爆炸和毒性的特点,还在排放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健康,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瓦斯排放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一般情况下的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的范本。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瓦斯的排放管理,确保排放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适用于所有可能产生瓦斯排放的场所和单位。
二、主要职责和义务1. 生产单位应制定瓦斯排放管理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分工;2. 负责人应明确瓦斯排放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并组织实施;3. 相关部门应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排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4. 所有从事瓦斯排放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并遵守相关规定;5. 瓦斯排放作业现场必须做好标识,设置警示标示,并保持通畅的疏散通道;6. 瓦斯排放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定期维护和检测;7. 瓦斯排放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测,确保排放浓度不超标;8. 发生瓦斯泄漏或排放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瓦斯排放管理流程1. 瓦斯排放管理方案的制定和审核:a. 生产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编制瓦斯排放管理方案,包括排放设备的设置、排放控制措施等内容;b. 方案编制完成后,需要报请相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2. 瓦斯排放设备的设置和维护:a. 瓦斯排放设备应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和要求,设备选型时应考虑排放量、排放浓度等因素;b. 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需要由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c. 瓦斯排放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设备清洁、防火等措施的检查。
3. 理化检测方法与监控:a. 在瓦斯排放过程中,应对排放浓度进行监测,以确保不超过国家标准;b. 监测方法可以采用传统的化学分析方法,也可以选用现代化的电子检测设备;c. 监测结果需要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
四、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1. 发生瓦斯泄漏或排放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停止排放、隔离危险区域等;2. 同时,应立即上报相关事故报告,包括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措施和结果等;3. 相关部门应组织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尽职尽责,做好瓦斯检查工作。
第三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班次、时间间隔对下列地点进行瓦斯检查;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其它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巷、区段回风巷、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挡风墙外等。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元罚款。
第四条、每班瓦斯检查结果必须填写牌板和记录,该工作地点的班(组)负责人签字,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元罚款。
第五条、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
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瓦斯检查员的指令,撤到安全地点。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六条、严格执行《瓦斯日报管理制度》。
违反本条规定按《瓦斯日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所有采掘工作面沼气、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遇有沼气、二氧化碳涌出量大,采掘工作面变化异常时,必须指定专人不间断检查。
对本班次停工的工作面必须做到每班检查一次。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八条、瓦斯检查实行队长、班、组长井下监督制。
井下瓦斯检查记录本记录的检测结果必须由当班的班长签字,不得有空班、漏检、假检发生。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九条、瓦斯检查员下井前要携带全测量仪器并检查各种仪器的完好情况,在新鲜风流中定好“零点”。
根据班前会领导要求和布置的任务,以及上一班的工作情况,确定本班工作重点、措施和注意事项。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元罚款。
第十条、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第十一条、加强临时停电、停风地点的瓦斯检查。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3篇)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瓦斯管理,杜绝“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经区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瓦斯检查工奖惩制度如下:一、处罚制度1、入井前,首先检查瓦检仪、药品、电路、气路是否完好,使用坏仪器的,罚款____元。
2、瓦斯员坚持“三无作业”即无微风、无瓦斯超限、无空班漏检,否则,罚款____元。
3、监督好水泡泥的使用,放炮前后的洒水及迎头防尘工作,对违章者有权停止施工。
施工单位不使用水泡泥、不洒水而瓦斯员不及时汇报又未采取任何措施的,罚款____元。
4、监督好局扇和风筒管理,风筒出口距工作面前头超规定或局扇吸循环风不汇报,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罚款100。
5、无论交接班或检修电器设备时,不准停风,需要停风时,必须经调度室、通风区值班人员的同意,先撤出独巷内全部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否则,罚款____元。
6、检查瓦斯时,发现瓦斯异常或“一通三防”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有关单位汇报,发现问题未处理、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的,罚款____元。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发现一次未传递“三人连锁”牌的,罚款____元。
8、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和汇报制度,汇报瓦斯应在交班后60min内进行汇报,其他按本班作业时间平均汇报(有特殊情况时必须随时汇报)。
瓦斯检查时间误差一般为±15-20min,超过此时间至±60min按规定分析处理,罚款____元。
超过±60min按空班漏检处理,停止工作,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9、严格执行现场打电话交接班制度,做到“四不走”,即:瓦斯超限不走,找不到原因不走,处理不完不走,交接不清不走。
未在现场交接班、脱岗的、交接不清的,罚款____元。
10、瓦斯检查牌板应悬挂在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____米以内,掘进工作面悬挂在距头____米以内。
否则,罚款____元。
11、认真检查分工区域内的通防设施,发现损坏要及时处理或督促责任人(单位)及时处理,并汇报通风区,否则,罚款____元。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四篇)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一、总则矿井瓦斯安全检查是保障矿井瓦斯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加强对矿井瓦斯安全的监管和检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
二、检查内容1. 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准确录入瓦斯浓度数据;2. 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设备可靠性,保障矿井瓦斯排放量符合要求;3. 瓦斯抽采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通风机、风门、风道等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4. 瓦斯排放管网的情况,检查瓦斯排放的管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泄漏现象;5. 各井下工作面的通风情况,检查工作面的风量、风速是否满足要求;6. 矿井巷道的通风情况,检查巷道的风速、风量是否符合要求;7. 矿井瓦斯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检查瓦斯抽采井、瓦斯抽采井支架等防治设施的使用情况;8. 矿井瓦斯检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检查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三、检查方法1. 定期检查:每隔一定时间,由矿井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对矿井瓦斯安全进行检查;2. 不定期抽查:在矿井瓦斯安全检查中,随机抽查某些矿井或关键设备的安全情况;3. 专项检查:针对某些特定情况,组织专门的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四、检查程序1. 准备工作: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2. 检查前准备:检查人员要熟悉所检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检查仪器设备要进行校验和确认;3. 进行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分别对各项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4. 检查要点:重点检查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瓦斯抽采设备和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瓦斯排放管网的情况等;5. 检查记录:及时记录检查情况,要求检查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检查记录;6. 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形成检查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7. 整改落实:将检查报告上报给矿井安全责任人,责任人认真研究检查报告,并组织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瓦斯排放管理规定
瓦斯排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瓦斯排放行为,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瓦斯排放不对环境和工人造成危害,依据《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涉及瓦斯产生和排放的生产工艺、设备等环节,包含但不限于煤矿、煤化工、煤电厂等。
第二章瓦斯排放掌控第三条瓦斯排放监测1.企业应当建立瓦斯排放监测系统,监测瓦斯排放情况,确保排放水平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2.监测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管至少三年的监测数据。
第四条瓦斯排放掌控1.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瓦斯排放量,包含但不限于改进工艺、提高设备效率、加强管理等。
2.各生产环节应当采取必需的防控措施,如使用消化设备、瓦斯收集系统等,将排放的瓦斯进行合理收集和利用。
第五条瓦斯排放限值1.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设定瓦斯排放限值。
2.对于实现或超出排放限值的情况,应立刻时采取措施限制瓦斯排放,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六条瓦斯泄漏应急预案1.企业应当订立瓦斯泄漏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措施和责任分工。
2.预案中应包含瓦斯泄漏的检测、报警、封堵等措施,以及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理措施。
第三章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第七条人员培训1.企业应当对从事瓦斯排放环节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培训内容应包含瓦斯的性质、瓦斯泄漏的危害、急救措施等。
第八条安全意识1.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2.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带头建立安全意识,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九条监督检查1.企业应建立定期的瓦斯排放监督检查制度,保证排放行为的合规性。
2.监督检查应由特地机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条行为违规惩罚1.对于瓦斯排放行为违规的,依法进行惩罚。
2.行为违规包含但不限于未按规定进行监测、超出排放限值、未及时采取措施限制排放等。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3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内部瓦斯设备的安全性,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瓦斯设备的部门和人员。
3. 瓦斯设备检查责任(1)公司负责人应指定瓦斯设备检查的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监督瓦斯设备的检查工作。
(2)瓦斯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根据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
4. 瓦斯设备检查周期(1)常规检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包括瓦斯设备的外观、连接管道、阀门、压力等的检查。
(2)定期检查:每年对瓦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定期检查,包括设备的内部清洁、磨损情况、老化程度等的检查。
5. 瓦斯设备检查内容(1)外观检查:检查瓦斯设备的外观是否损坏、变形、渗漏等情况。
(2)连接管道检查:检查瓦斯设备的连接管道是否牢固、密封严密。
(3)阀门检查:检查瓦斯设备的阀门是否正常开启和关闭,是否存在漏气现象。
(4)压力检查:检查瓦斯设备的压力是否正常,是否超过设定安全范围。
6. 瓦斯设备检查记录每次瓦斯设备检查都应制作检查记录,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7. 瓦斯设备问题处理发现瓦斯设备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并在修复后重新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8. 瓦斯设备应急预案公司应制定瓦斯设备使用的应急预案,明确瓦斯泄漏、事故等应急情况的处理步骤和责任分工,以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紧急情况。
9. 培训和宣传公司应定期开展瓦斯设备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使员工了解瓦斯设备的安全使用方法和事故预防知识。
10. 效果评估公司应定期评估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和要求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范本(2)文章来源ww一、瓦斯报表审批制度第一条瓦斯员必须按循环计划图认真检查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情况,填写瓦斯检查循环报表,严禁空班、漏检、假检第二条瓦斯报表必须实行“五人联锁制”,且必须当日交回瓦斯队,瓦斯队长必须于班后认真____报表,分析掌握瓦斯情况。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四篇)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1、每一矿井必须严格划分瓦检员巡回检查区,巡回检查区要根据生产区域变化随时调整。
两井(区)之间联系巷道必须挂标志牌明确界线,设有检查牌板,由两井(区)通风段技术员和检查员排长负责填写。
2、各井瓦检员必须执行密码交接班,井(区)、段领导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3、瓦检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采掘地点及附近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区外巷道和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及时填写记录和手册,严格执行三对口。
检查结果每班向井调度室汇报三次。
4、瓦检员入井前必须对理研进行检查,不完好理研严禁入井。
5、认真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四检制、警戒接送制。
6、高瓦斯工作面和综采工作面必须配两名瓦检员。
7、瓦检员必须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岩孔除外),随时掌握一氧化碳及发火隐患变化情况。
8、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理研检查瓦斯,并携带不少于____米长胶管。
每班必须对断电仪探头校对,发现超差,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9、瓦检员必须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系统,并且能画出责任区域系统图。
发现瓦斯超限和积存必须及时处理和汇报。
应主动向来检人员汇报责任区域内的通风及有害气体情况。
10、瓦检员必须有二年以上采掘经验,并在瓦检员岗位上实习3—____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工作。
瓦检员的任免、调动必须经矿通风科审查,安全矿长批准。
瓦检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并有考核记录。
11、必须执行井(区)长区域瓦斯负责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二)是指在一个单位或者组织中,为了保障安全和防止事故发生,制定的具体规定和流程,以确保瓦斯设备和管道的安全运行。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2. 安全培训:定期开展瓦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设备管理:建立瓦斯设备档案,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进行维修和保养。
4. 管道管理:管道设备布置合理,确保通风良好,防止泄漏和积气。
5. 环境监测:安装瓦斯泄漏和浓度监测设备,及时发现异常状况并采取措施。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5篇)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____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一、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提高安全意识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有毒且易燃易爆的气体,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建立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员工对瓦斯危险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保障生产安全瓦斯是许多行业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物,如煤矿、化工、石油等行业。
一旦瓦斯泄漏或积聚超标,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等严重事故,危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建立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泄漏等问题,保障生产安全。
3. 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有关瓦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企业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二、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瓦斯检查的频率和方式为了及时发现瓦斯泄漏等安全隐患,瓦斯检查应该定期进行,频率取决于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和瓦斯产生的情况。
瓦斯检查的方式可以采取现场巡检、定期抽检等多种方式,确保泄漏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 瓦斯检查的内容瓦斯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瓦斯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情况的检查;(2)瓦斯泄漏和燃烧设备的安全性检查;(3)瓦斯监测设备和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检查;(4)瓦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审核与更新。
3. 瓦斯管理的要求(1)建立瓦斯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2)制定瓦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规范;(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4)配备完善的瓦斯监测设备和防护设施,确保企业瓦斯安全。
4. 瓦斯事故的处理措施一旦发生瓦斯事故,企业应该根据应急预案进行灭火、疏散人员等紧急处理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在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后,企业应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和优点1. 促进企业生产安全通过建立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瓦斯设备和操作的监管,预防瓦斯泄漏等隐患,有效降低生产事故发生的风险,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
一般情况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范文
一般情况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范文瓦斯是一种常见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和环境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障公众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一套完善的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立法、责任分工、监管措施等方面,对一般情况下的瓦斯排放管理制度进行论述。
一、立法为了规范瓦斯排放行为,保护公众安全和环境,应当建立一套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瓦斯排放的监管职责和标准。
在法律层面上,应当明确瓦斯排放的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以及对于违法者的惩罚力度。
同时,应当依法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确保瓦斯排放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
二、责任分工在瓦斯排放管理中,应当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和分工,以确保管理制度的顺利执行。
首先,企业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关的瓦斯排放管理知识和技能,建立健全的瓦斯排放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瓦斯排放的控制。
其次,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瓦斯排放违法行为,对于无法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应当给予严厉的处罚。
此外,社会公众也应当加大对瓦斯排放问题的重视,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违法行为,共同保护大家的利益。
三、监管措施瓦斯排放管理的核心是监管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针对一般情况下的瓦斯排放管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监管措施:1. 企业自查自纠制度:企业应当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定期检查瓦斯排放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排放的合格。
企业应当保留相应的检查记录,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2. 监测和数据报告:企业应当建立瓦斯排放监测系统,对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给政府相关部门。
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监测数据对企业的瓦斯排放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3. 定期检测和评估: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一定的周期对企业的瓦斯排放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
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企业,应当要求其配合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4. 监督举报和惩处违法行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瓦斯排放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行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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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制度一、由总工程师负责建立矿井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由通风区负责贯彻落实,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二、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规定为:采掘工作面、回撤工作面、排放瓦斯专用尾巷,每班至少检查五次。
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三次。
对于防火墙、栅栏处,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的机电峒室、巷道、煤仓、无人工作区域等地点的瓦斯检查及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在本矿“矿井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采煤工作面至少应检查进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上隅角、割煤机附近、尾巷等处的瓦斯;掘进工作面至少应检查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处的瓦斯。
三、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及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其它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
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机械化采掘工作面每次开机前,司机必须检查采煤机、掘进机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情况。
四、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并经矿长批准,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通过检查证实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五、矿井负责瓦斯管理的队长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并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六、所有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检查牌板上标明检查地点、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班次、检查人员、检查次数、温度、探头显示误差等做到瓦斯检查牌板与检查巡回图表内容一致。
检查地点发生变化时,当班瓦斯检查员负责瓦斯检查牌板的及时移动。
七、检查内容一般为瓦斯和二氧化碳,当出现硫化氢、一氧化碳等其它有害气体时,必须增加对其检查的内容,检查次数同瓦斯检查一样。
检查结果由瓦斯检查员填写,其它人员严禁随意涂改。
八、瓦斯检查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携带不少于1.5m长的胶管或伸缩拉杆。
九、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照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规定的路线、地点、时间和内容认真检查所负责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情况,将每次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检查图表和牌板上,每次巡回检查结束,要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做到图表、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
检查时间与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规定的时间误差不得超过20分钟。
十、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都必须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并由所在队组的班组长本人在巡回检查图表上签字。
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再向通风调度汇报。
现场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瓦斯检查员的命令,不得拖延,更不允许瓦斯超限作业。
否则责任者按严重“三违”论处,开除不留用。
十一、安装瓦斯监测装置的地点应在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中标注,瓦斯检查员每次检查瓦斯时,都必须对管辖范围内瓦斯传感器的数据进行对照和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和矿调度,矿调度在接到电话后,及时安排监控队派人处理。
十二、瓦斯检查员必须熟悉所辖区域的通风系统,掌握风量变化、风机开停、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监测装置完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调度和矿调度汇报。
十三、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需注意的问题,并在对方的图表上互相签字交接。
如当班发现瓦斯超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未处理完瓦斯时,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十四、瓦斯检查员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突发疾病、矿灯熄灭等)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通风调度和值班队干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升井,同时值班队干要安排好此后的瓦斯检查工作,通风调度进行落实。
十五、通风队长、班长上岗要认真检查瓦斯检查员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
通风队值班队长、通风班长,每班班后必须审查巡回检查图表,核对调度台帐及上班巡回检查图表,做到三对口,并在图表上签字。
下井干部、班组长、爆破工、采煤机、掘进机司机、流动电钳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通风干部遇到瓦斯检查员必须审查图表,审查瓦斯检查员是否按计划巡回路线进行检查。
十六、通风区(科)值班干部,必须班班审阅瓦斯台帐,及时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有关队组处理。
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通风区(科)应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并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当发生瓦斯超限事故时,必须当班汇报公司通安调度,同时汇报处理瓦斯超限所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
十七、矿长、矿总工程师必须每日审阅通风瓦斯日报。
通风值班区(科)长必须每日审查通风瓦斯日报;分管区长每旬至少审查一次瓦斯巡回检查图表,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十八、矿总工程师每季组织通风、劳资部门对瓦斯检查员的定员情况进行核定,人员不够的由矿长负责配齐。
瓦斯检查人员应由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不少于一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的专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新瓦斯检查员上岗必须跟有经验的瓦斯检查员实习三个月后,方可独立工作。
要加强瓦斯检查员队伍的管理,确保其稳定性,瓦斯检查员的调动必须征得矿总工程师同意。
十九、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瓦斯检查制度检查瓦斯,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空班漏检,凡出现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矿坚决给予开除。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一、主要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全矿井计划停电,事先应制订详细的排放瓦斯、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安监处按照措施要求监督执行。
矿井因故障停电,造成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开启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前,应事先将防爆门或行人小风门、观察小风门打开,采用短路掺新的办法进行瓦斯排放。
利用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其排出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待井下通风距离最远地点的瓦斯风流排出以后,逐渐关闭风门。
通风系统正常后,主要通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通风区瓦斯检查员可进入回风道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且稳定30min后,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方可结束。
二、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内瓦斯1、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瓦斯,按照瓦斯积存程度规定如下:(1)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矿井要针对停风区域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的情况,制定通用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每月对所有的瓦斯检查员和安全员进行一次贯彻,使每一个瓦斯检查员都熟练掌握控制风流排放瓦斯的方法,以便发生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现场瓦斯检查员、安全员能够及时组织排放瓦斯(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照措施进行排放。
排放瓦斯的局部通风机严禁循环风,要严格控制排放瓦斯风量,控制排出瓦斯量,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使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以及巷道内电器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2、在矿井主要进风道开口或在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开口,其排放瓦斯风流必须串入新鲜风流时,排放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全负压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5%进行控制。
3、排放串联通风区域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逐级排放次序。
首先从进风方向的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部通风机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准按照有关规定送电,排出瓦斯所流经的区段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4、排放临时停工区(巷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采用局部通风机前或控制三通(预先安装)进风量的方法控制排出瓦斯量,掌握排出浓度。
严禁采用断续停开风机的办法控制瓦斯浓度。
5、排放已密闭区、瓦斯尾巷连通采空区、火区的瓦斯时,要由外向里逐节增加风筒,控制风量、瓦斯浓度。
增加风筒的工作应由矿山救护队员佩戴氧气呼吸器来完成。
6、当巷道排出瓦斯浓度稳定在1%、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现场排放人员应进入排放巷道全面检查巷道的通风、瓦斯情况。
只有在整个巷道通风正常,无瓦斯积聚且稳定30分钟后,排放工作方告结束。
7、排放停风时间较长巷道或密闭巷道瓦斯时,必须携带测氧仪器。
8、排放瓦斯结束,排放负责人应及时向通风调度和矿调度进行汇报,并作好相关记录。
三、全风压排放瓦斯1、因巷道冒顶或水堵等原因使采煤工作面等地点造成瓦斯超限,利用全风压排放瓦斯时,必须首先在进风巷道构筑至少一道预设调节孔的临时密闭,根据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逐渐放大调节孔进行排放瓦斯。
2、利用全风压排放连通采空区巷道的瓦斯或利用全风压排放系统复杂,系统角联的巷道瓦斯时,必须制订出详细的安全措施,并报请总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一、瓦斯抽放范围:一个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困难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放系统。
凡确定为必须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采煤工作面,未采取抽放措施或抽放系统不完善以前,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二、瓦斯抽放设计编制凡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专门设计。
设计内容应包括: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条件、工作面几何参数、地质概况、预计瓦斯涌出量、抽放量预测、管路系统计算等。
2、巷道钻孔数量、位置、角度、直径、穿透层位和终孔位置等,以及必要的计算依据。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等。
瓦斯抽放设计要认真贯彻执行“密钻孔、高负压、大直径、综合抽”的原则。
要根据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情况,具体确定钻孔间距和初始钻孔位置。
永久抽放系统的支干管选择,应根据瓦斯抽放混合量确定,并符合干管直径不小于300mm,支管直径不小于200mm的公司统一规定。
三、瓦斯抽放设计的审批程序和权限l、采煤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由通风区分管技术人员编制,区主管工程师审核签字,然后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下达执行。
已经批准的瓦斯抽放设计,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重大修改需要重新设计,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个别钻孔的参数需要修改或调整时,应经过区主管工程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