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毕业生相关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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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3月3日发布)国发[1988]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

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

第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

第二章考试机构第六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就业通知书和报到证

就业通知书和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什么是就业报到证?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根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向毕业生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就业方案,就业方案审批通过后,核发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图十所示),以上简称“就业报到证”。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就业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上联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篮联),下联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白联)。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就业通知书”放入档案内封存,它是毕业生档案材料的组成部分。

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的内容组成如下:(1)就业单位名称。

报到证抬头为就业单位主管部门名称,备注栏内注明具体单位名称;(2)毕业生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学历等;(3)报到期限。

从毕业生毕业当年7月1日起,有具体接受单位的,期限为三个月;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期限为两年。

①证明持证者是纳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毕业生;②凭就业报到证迁移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关系;③凭就业报到证及接收单位证明办理落户手续;④自主创业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有关税费的减免;⑤待就业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代理手续。

就业报到证的签发 1.就业报到证初次签发除升学的毕业生外,符合条件的每个毕业生都要签发就业报到证,流程见下图。

2.就业报到证的改签流程就业报到证改签是指毕业前尚未签约而在择业期内签约的毕业生。

就业报到证改签凭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办理。

经审核同意改签的报到证由毕业生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备注栏内注明调整意见。

3.就业报到证的补办流程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妥善保存,自行涂改、毁坏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如不慎将就业报到证丢失,请及时办理补办手续。

补发的就业报到证与初次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单位一致,就业报到证的补办流程见图十二所示。

学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3篇)

学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及各类旁听生。

第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条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名、考试、录取。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部门办理注册手续,领取学生证等相关证件。

第七条学生注册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当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注册。

第九条学生未按规定注册或者未经批准延期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学校荣誉。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作业。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进行妨碍教学活动的行为。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爱护校园环境,不得乱扔垃圾,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维护宿舍安全。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网络管理规定,文明上网,不得传播有害信息。

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八条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生学籍分为正式学籍和临时学籍。

正式学籍的学生享有学校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学生因故休学、转学、退学的,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第八讲 明确就业流程 维护就业权益

第八讲 明确就业流程 维护就业权益

型 案
同,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其行
例 为构成了欺诈。王某与该公司签订的劳
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节 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 (1)要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式两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各持一份。 ★ (2)试用之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 合同期限之内的,并且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 (3)抵制各种不正当收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交纳抵押金、风险金 等做法都是不合法的。 ★ (4)完整地理解格式合同的内容。为了提高签约效率,用人单位通 常事先拟订好劳动合同,劳动者查看后再做出是否签约的决定。也就是说,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其内容通常不允许修改,即常说的格式合同。
第三节 劳动合同
点评:这是一起因强迫续订劳动合
典 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本案中,小张与该企业的劳动合同
案 期届满,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也
例 随之解除。企业如果想继续维持双方的
劳动关系,就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
不同意,则不能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节 劳动合同
不诚信的后果
(3)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送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毕业生所在的院(系)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就业协议书上签 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然后及时将其中两份就业协议书返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第二节 就业协议书
切勿签订“君子协议” 某单位打算接收某校一名毕业生,当时该毕业生已通过体检、政审考核等,
典 在合同履行期间,企业为了开展新项目,派小张到中国香港地区参与为期半 型 年的培训。双方约定,培训期间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培训时间计入劳动合同 案 履行期间。2019年5月9日,合同期满,小张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企业 例 不同意为小张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

毕业生必须知道: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派遣证、人事代理、户口迁移 、编制、工龄、签约、档案

毕业生必须知道: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派遣证、人事代理、户口迁移 、编制、工龄、签约、档案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在派遣前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粮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第三十八条 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报到证代表了毕业生的干部关系。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毕业生必须知道: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派遣证、人事代理、户口迁移 、编制、工龄、签约、档案
学校里关于毕业生的会也已经开了一大堆,耳朵也长膙了,嘴唇也磨薄了,很多人随大流听听看看,可真正重要的一些东西相信有很大一部分人却没有搞懂。如果不信,你可以问问自己,什么叫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和谁签?有什么用?户口和三方又有什么关系?当一个个问题逐一提出来时,你可能已经开始觉得发虚。
第三十九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要在七月一日后派遣毕业生(春季毕业研究生例外)。
第四十条 在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按下列原则办理:
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国家教委审批并下达调整计划,学校所在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按照调整计划办理改派手续。

就业指导讲座简报

就业指导讲座简报

经济学院举办就业指导讲座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成为在校大学生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

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对自己的职业生涯缺乏合理的规划,在就业观念上也存在着一些误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青海民族大学关于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行动计划》,切实提高我院教育质量,帮助我院学生了解当今的就业形势进行合理、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和学习目标,掌握正确的择业方向,我院邀请招就部梁留增书记为我院毕业班全体师生开展了一场就业指导讲座。

我院党总支于福润书记、院长徐建龙教授和团总支书记兼职辅导员张老师出席了本次讲座。

讲座于5月5日晚举行,梁留增书记就在场同学对大学目标和就业前景的迷茫开展了如下话题:(一)明确就业目标,积极应对就业压力由于当今就业形势日趋严峻,高校扩招导致毕业生增多,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学生普遍反映就业压力大。

且就业形势面临以下现状:第一,大型企业逐渐注重实际技能和动手能力;第二,就业政策正在调整,特岗和北方各项考试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第三,西部计划、青南计划和考研等就业方向并不适合所有人。

针对这些问题,梁书记指出我们应积极应对就业压力,有针对性地收集就业信息帮助自己:第一,大家可以关注随时更新的就业主管信息平台,并提供反馈;第二,及时关注就业信息宣传栏和广播站的就业信息发布,主动物色适合自己的工作;第三,积极参加人才交流会和校园招聘会等活动,主动展示自己,学会积累经验和把握机会;第四,学会在实习中吸取经验并展现自己,自主解决就业问题;最后,可以向亲朋好友寻求帮助。

(二)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流程办理梁书记就离校管理和流程办理问题,分别解释了就业协议书、接收函、报道证和推荐表等档案资料的签订和办理方法,并为大家答疑解惑。

讲座现场气氛十分活跃,梁书记的讲话多次迎来阵阵的掌声,讲座期间秩序井然。

随后,于书记和徐院长分别作了讲座的总结发言。

于书记指出,我院将继续贯彻落实《行动计划》,重视“青南计划”和毕业生应征入伍等就业途径,并向学生推荐了城北区的教育指导老师。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四章课程选修与免修第五章主、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第七章休学与复学第八章退学第九章考勤与处分第十章毕业、结业和肄业第十一章自费出国留学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来函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暂不予注册。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短期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校医院签署意见,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可以在下一年六月份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医院开具的健康检查及诊断证明,由学校医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发给学生证。

学生遗失学生证应向所在学院(系)办公室报告遗失原因,并提交补办学生证申请,由学院(系)办公室统一报送教务处。

大学生安全教育 (10)

大学生安全教育 (10)

(6)当出现脸色发青、冒冷汗、脉搏虚弱时,要马上送医院,谨防休克症状。
(7)病人出现抽搐、痉挛时,马上将病人移至周围没危险物品的地方,并取来筷子,用手帕缠好塞入病人 口中,以防止咬破舌头。 (8)发生食物中毒后,最有效的救助方法是及时送医院。
第三节
遇险报警求助 须知智能化险
一、报警须知
对于大部分大学生来说,意外伤害事故是不能依靠自己避免的,这时候的大学生应该通过向周围 人求助来及时脱险,而在这些求助中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报警,通过报警及时的寻求专业人员的救助, 可以更快更及时地脱险。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掌握一定的报警知识,这样可以帮助大学生在遇险时更
2.在校大学生户籍注意事项
(1)在校大学生无特殊原因不要随意改变自己的姓名,必须修改的,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个人申报公 安局审批。
(2)在校大学生无特殊原因不要随意改变自己的出生日期,必须修改的,由街道、村委或社区民警出具
证明,本人申请,由派出所审批。 (3)在校大学生无特殊原因不要随意改变自己户籍地年龄、民族,必须修改的,尤其是民族,必须出具 民族事业委员会证明,由公安机关逐级上报审批。
一、户籍知识
3.大学生身份证使用注意事项 (1)按法律规定在校年满16岁的大学生,必须申领居民身份证。 (2)大学生集体落户后,学校组织学生统一领换新的居民身份证,原证上交公安机关处理。 (3)归国人员进站办完上户手续后,可凭借本人户口卡,到所辖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4)大学生身份证的办理分为慢证办理、快证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和补办身份证。
二、保险知识
1.最基本的人身保险的险种
(1)养老金保险。 (2)医疗保险。 (3)人身意外伤害险。 (4)分红保险和保险投资联结产品。 2.大学生需了解的相关社会保险常识 (1)失业保险。 (2)生育保险。 (3)医疗保险。

第十讲 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发展

第十讲  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发展

第十讲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发展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推进,各种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大学生的就业市场也以它独有的发展脚步向前迈进,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就业市场的变化历程也体现出我国对于大学生就业的重视和关注,探寻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发展也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对就业工作的了解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就业市场发展历程在计划经济时期,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完全是由政府根据国家需要进行有步骤的安排,一般不存在互相选择的问题。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自此,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序幕徐徐拉开。

毕业生就业首先是改变了过去由政府定计划的办法,实行由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上下结合的办法编制分配计划;其次在落实计划时,采取了一定范围内“供需见面”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定分配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改革在清华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等少数高校中进行试点。

1986年,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逐步深化,编制计划的方式进一步改进,国家教委首次举办了由学校、部门、地方及部分用人单位参加的供需见面洽谈会。

在国家宏观计划指导下学校通过“供需见面”方式提出分专业、分用人单位的调配方案。

这种方式的推广,使学校与用人单位的供需见面如火如荼。

1989年3月2日,《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之后,最初由学校、部委或地方主管部门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或洽谈会开始出现。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经济、文化、教育发展还很不平衡,社会上还不完全具备公平竞争的环境,毕业生就业市场也受大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存在某些局限和不健全的地方,特别是在劳动力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的情况下,问题较为突出。

1997年3月,国家教委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对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管理和完善提出了具体意见。

各地方、部门和各高校依据该规定,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了管理和监督。

同时,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发展,先后与西安和上海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手,分别打m“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西安市场”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上海市场”的牌子,毕业生就业市场开始进入新的领域。

学生管理规定规定_通知(3篇)

学生管理规定规定_通知(3篇)

第1篇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则1.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2. 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维护社会公德,为构建和谐校园贡献力量。

二、入学与注册4. 学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入学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入学资格审查。

5. 学生注册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6. 学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三、学籍管理7. 学生学籍自入学之日起生效,至毕业或结业时终止。

8. 学生在学期间,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取得规定的学分。

9. 学生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等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10.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如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学校有权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四、课程与教学11. 学生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选课,并按时参加课程学习。

12. 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参与课堂讨论。

13.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

14. 学生应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核,不得作弊。

五、住宿管理15. 学生应按照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宿舍设施,保持宿舍卫生。

16. 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等。

17. 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留宿他人。

六、校园秩序与安全18. 学生应遵守学校校园秩序,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

19. 学生应爱护校园环境,不得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 号(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3月24日颁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

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五条国家教委归口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1.制定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法规和政策,部署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2.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全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3.收集和发布全国毕业生供需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4.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制订国家教委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部委、地方所属高校抽调计划;5.负责全国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调工作,管理全国毕业生调配工作;6.指导、检查毕业生就业工作,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部门派遣本地区高校毕业生;7.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8.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9.检查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提出本部门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2.及时向国家教委报送所属院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本部委需求信息;3.组织协调所属院校的毕业生供需信息交流活动;4.制订并组织实施所属院校的毕业生就业计划;5.组织开展所属院校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工作;6.负责本部门毕业生的接收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使用情况;7.开展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08新就业制度与就业政策

08新就业制度与就业政策
业协议书》后,将《就业协议书》交到学校就业办公室,由学校统 一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将其档案转交人才交流中心 后,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材料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第一节 就业制度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三)关于人事代理制度的几点说明
3.关于人事代理的一些常见问题
第一节 就业制度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二、农村牧渔生产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
三、商业、服务业人员
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 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 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 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 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新产品维 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保育员、家政服务 员、养老护理员。
第二节 就业政策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一、就业政策的含义
就业政策是党和政府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阶段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 会进步,为劳动者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所制定的行为准则 。
第二节 就业政策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二、就业政策的特点
(一)公开性
(二)公平性
(三)公正性 《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就业者,不因民族、种族、
(4)第(2)(3)情况,如果是北京支青或父母户口已迁入北京, 也可以办理留京手续。
第二节 就业政策
四、我校就业政策介绍
师范生 基础教育系统 10%其他类型学校,如新东方、ABC教育集团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课程名称《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课程编

课程名称《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课程编

课程名称:《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课程编号:适用专业:不限学分数:课程说明:此课程是基于“慕课”学习的试点课程。

学生选课后,要参与课程学习过程的活动,包括观看视频、参加见面课、按时完成作业、在网上提问或回答别人的问题、参加考试。

结课时,学生在作业和考试上达到一定要求,将获得学分。

任课教师姓名:刘金祥开课学校:华东理工大学参加慕课学习的同学必须先到智慧树()网络平台注册及实名认证后才能正常学习。

智慧树网共享课程学生学习手册链接:课程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就业的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所面临的一系列法律问题。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

在就业过程中,你知道其中暗藏的劳动就业风险吗?是否感到维护自身权益时的迷茫与无力?了解和掌握劳动就业中常见的劳动法律问题,不仅对维护自身就业权益有直接的帮助,而且对将来进一步择业、直至创业都具有重要影响。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课程将教你了解三方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以及大学生就业的具体流程,让你学会如何识别虚假招聘风险、就业歧视风险、签订合同风险、竞业禁止风险、三方协议违约与改签等一系列风险,为你的成功就业之路助一臂之力。

第一章劳动关系概述本章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两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出发,从概念定义、基本特征以及劳动用工形式的分类三个维度,来向大家介绍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本节主要讲述劳动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界定,其独特的特征表现,以及从主体、地位、适用法律性质、争议处理程序、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和公权力干预等六各方面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进行区别。

.劳动关系的分类本节主要讲述劳动关系的基本分类: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并重点介绍非标准劳动关系的含义、特征、与标准劳动关系的区别以及具体表现形式。

.劳动用工具体形式分类本节从企业营业执照的种类出发,辨别不同类型的企业,并按照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劳务外包及其它形式的分类,分别介绍了各类用工形式的概念、特征、表现形式,以及相互之间的比较和区别。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2015级《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标准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17000011)课程性质:公共必修课课程类型:理论+实践课适用专业:各专业学分:2学分总学时:38,其中理论学时数:24,实践学时数(网络学堂):14考核方式:考查二、课程定位本课程是一门拓展职业素质的基础课程,列入各专业教学计划公共必修课,共38学时,计2学分。

通过课程教学、活动的开展及技能的训练,使学生通过了解专业、了解自己、了解职业要求、了解就业形势,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增强自身全面素质,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择业观念,掌握求职择业技巧,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学生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理想职业。

三、课程目标1.知识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大学生基本了解职业发展的阶段特点;较为清晰地认识自己的特性、职业的特性以及社会环境;了解就业形势与政策法规;掌握基本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相关的职业分类知识以及创业的基本知识。

2.职业技能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大学生掌握自我探索技能、信息搜索与管理技能、生涯决策技能、求职技能等,还应该通过课程提高学生的各种通用技能,比如沟通技能、问题解决技能、自我管理技能和人际交往技能等。

3.职业素质养成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大学生树立起职业生涯发展的自主意识,树立积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念,把个人发展和国家需要、社会发展相结合,确立职业的概念和意识,愿意为个人的生涯发展和社会发展主动付出积极的努力。

四、整体教学设计思路本课程分年级、分阶段、有侧重地开展,坚持理论教学与模拟实践相结合,坚持学校培养与企业互动相结合,坚持普通课堂教学与网络课堂自主学习相结合,多层面、多渠道、有侧重地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素质。

五、课程内容、要求及课时安排2.教学内容与安排第二学期六、课程实施条件1.教授方法在教学上采用课堂讲授与训练相结合,知识传授与个人体验相结合,分班讲授与专题讲座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可采取典型案例分析、情景模拟训练、小组讨论、举办比赛、社会调查等教学方法。

高校毕业管理制度

高校毕业管理制度

高校毕业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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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三方协议格式版(七篇)

毕业生三方协议格式版(七篇)

毕业生三方协议格式版甲方:_____ 乙方:_____单位名称:_____ 姓名:_____ 法人代表:_____ 性别: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出生年月:_____ 厂址:_____ 家庭住址:_____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愿意录(聘)用乙方;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三、甲方负责办理录(聘)用乙方所需的有关手续,乙方予以积极配合;四、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五、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六、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后,本协议解除: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2、乙方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4、乙方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八、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九、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备案、登记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十二、乙方需在甲方单位工作不少于两年,否则乙方需缴交违约金叁仟人民币给甲方。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签名):_____负责人:____年____月____日公章: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毕业生三方协议格式版(二)甲方:_____ 乙方:_____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用乙方。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案(全).docx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案(全).docx

大学生创业教育课教案第一章绪论教学目的和要求:帮助学生掌握有关就业和就业指导的基本知识,明确学习本门课程的意义,从而增强学好这门课程的自觉性。

教学重点:1、就业与就业指导的含义2、我国就业指导的现状教学时间:2课时教学过程:第一章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第一节就业及就业指导的基本知识一、就业及其基本特征就业、职业一一两个名词解释,比较。

(一)解释1、什么是就业就业是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相结合,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济收入的活动。

把握四个方面:其一劳动主体必须是从事社会劳动(从事家务劳动不是就业),其二有报酬I和经济收入(如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等不是就业)其三从事社会劳动必须是合法(如走私、贩毒、卖淫有非法收入,但不是就业)其四劳动主体符合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就业必须年满16岁,如文艺、体育等特殊工种除外)2、什么职业职业在德语中乃是“天职”之意,它意味着个人毕生为之而不懈奋斗的目标。

因此,职业本身已经包含了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内容,它是一种具有髙尚性的事业。

职业体现了专业的分工,没有高度的分工就不会有现代意义上的职业观念,职业化意味着专门从事某项事务。

它体现了一种精神追求,要求劳动者对它的忠诚。

职业发展的过程也是人生价值不断实现的过程。

(二)比较就业一一是劳动者获得一份合法的工作并有一定的经济收入的活动,职业目标尚未确定,是初级的职业活动。

职业一一是劳动者专门从事某项事务并终身为之奋斗,目标明确的精神追求,是高级的职业活动。

举例:职业运动员和一般运动员;职业演员和一般文艺工作者等。

2、就业的基本特征(1)社会性。

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构成就业的基本要素。

两者相结合,处于一定的生产关系之中。

生产关系就是社会关系,就业总是受到社会关系的推动和制约,总是同社会的现状与发展密切相关的。

(2)经济性。

对社会来讲,就业活动在宏观上要求尽可能充分合理地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

对劳动者个人来讲,就业是获得生活资料的主要手段。

教培班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教培班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教培班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培班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员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教培班的所有学员及教职员工,必须遵守执行。

第三条学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师长,诚实守信,学习刻苦,健康成长。

第四条教职员工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认真负责,严守纪律,积极热情,为学员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第五条教培班负责人为最高管理者,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教学工作。

第六条学员应当积极报名参加教育培训,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七条教培班设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员的入学、转学、毕业等事务管理。

第二章学员管理第八条学员入学须维持良好的学习态度,服从教育培训安排。

第九条学员在教培班内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擅自离校。

第十条学员在课堂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不得妨碍教学秩序。

第十一条学员应当尊重教师和同学,不得有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暴力等行为。

第十二条学员应当爱护教学设备和教室环境,勿随意毁坏公物。

第十三条学员在校期间要自觉服从教职员工的管理,并接受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学员转学,需提前告知学生管理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学员毕业须办理离校手续,如需证明,可向学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章教职员工管理第十六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执教纪律,不得私自调整教学大纲。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应当尊重学员权益,严禁虐待、歧视学员。

第十九条教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教学安排,按时到岗教学。

第二十条教职员工需要请假或者离职,需提前告知学校领导,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教职员工如有错误或失误,需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积极纠正。

第四章学术诚信管理第二十二条学员在课堂学习及考试中,应当遵守学术诚信,不得抄袭、作弊。

第二十三条学员在完成作业和报告时,应当注明参考文献及引用出处。

第二十四条学员如有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应当向教职员工及学生管理部门举报。

第二十五条学院发现学员抄袭、作弊等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发文字号】教职〔1994〕4号【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4.04.01【实施日期】1994.04.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教职[1994]4号)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登记注册后,学校应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

复查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将取得学籍的学生名册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第三条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凡属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均应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情节恶劣者,应报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四条在新生健康复查中,如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在短期内可以治愈者,由学校批准,回家疗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原为职工者,按原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学年开学前,经县级以上医院和学校健康复查确已病愈者,应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仍不合格者和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取消新生的入学资格,由学校会同录取新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确定,并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成绩考核第七条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个方面。

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操行方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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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签约就业毕业生需要办理的基本手续 这里所说的“签约就业”,是指按照《普通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在规定的两年就业期 限内找到了就业接收单位,并与之签订协议,从 而实现毕业生的就业。“签约就业”包括全民所 有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与股份制和私营企 业签订就业协议、参军入伍及考取公务员。通过 上述几种途径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又可分为毕业离 校前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和两年择业期限内实现就 业的毕业生。
教学内容—— 签约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 此外,离校前还要做好图书归还、公 物归还、财务了结等多项具体事物,并按 照学校发给的《离校手续单》逐项由有关 部门签字盖章,从而做到文明离校。这些 离校手续是所有毕业生都要办理的,而且 内容、方法相同,故在下面分类介绍中不 再重复此项。
教学内容—— 签约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流程
第十讲 毕业生相关手续的办理
制作人:赵志川 主讲人:赵志川



当我们顺利完成学业的时候,当我们 顺利通过面试,找到工作的时候;当我们 决定独立创业,走向自己人生职业生涯之 路的时候,我们都要对自己的学生生涯画 上一个句号,这个句号就是要通过毕业相 关手续的办理过程来完成,完成这个从学 生到职业人的华丽转身。
教学内容—— 签约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 毕业生离校前在《就业协议书》档案邮寄地址 栏填写详细内容,学校据此填写邮寄地址,毕 业生档案由学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寄出。 当年7月1日前派遣的毕业生(含要求派回生 源地的毕业生),其档案于7月底寄出;在毕 业当年陆续签约派遣的毕业生,其档案定期分 批寄发,如用人单位急需档案,可持单位出具 的调档函和本人报到证,到学生档案管理部门 提取档案;次年签约派遣的毕业生可持单位出 具的调档函和本人报到证,到学生档案管理部 门直接提取。
教学内容—— 签约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 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 级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负责签发。《报到证》是 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据,证明毕业生属纳 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接收单位据此安排 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同时 也作为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因此,申报领 取《报到证》并呈交用人单位,是形成人事关系 的根本依据,没有《报到证》,用人单位可以拒 收。《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 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 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 《报到证》一律作废。
教学内容—— 签约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 如果毕业生就业接收单位是个体或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 经济组织,其《就业协议书》中的“用人单位”栏可由 当地人才服务机构盖章,然后到市人事局盖章。此后的 其他手续大体与去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毕业生相同,只是 报到时是持《报到证》向人才服务机构报到,然后由其 转派到用人单位。如果毕业生的就业接收单位在省外, 其《就业协议书》中,除必须有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 门盖章外,还须到用人单位所属的省、市毕业生主管部 门盖章。特别是与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五城 市的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一定要使用全国统一印制 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进市审批 手续。
教学内容—— 签约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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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法定用以证明或记载人事关系存在情况 的档案材料。如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变动记载,职务升 迁手续、奖惩的证明等这些有关人事方面的材料都属于 人事档案。毕业生初次参加工作,在校期间只有学籍档 案,没有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只是在各级学校形成的, 法定用以证明学生学习经过和学历真实情况的档案材料。 这些材料构成学籍档案,未履行就业分配程序,不具有 人事关系。就业毕业生只有办理了《报到证》并持《报 到证》到签约单位报到,形成了人事关系之后,才有人 事档案。而这种人事档案的基本材料,是由所在学校将 《报到证》的一部分存放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之中,再转 至签约单位而形成的。所以办理这些材料的转交也是一 项重要手续,否则人事档案就无从建立。
教学内容—— 签约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 ②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上级主 管部门”是指领导和管理用人单位的上级机关的 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其中,接收的用人单位是 市属及其下属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用人单位盖 章后,不但要到其主管部门的人事、人力资源部 门盖章,而且还要到其所辖市的人事部门的毕业 生分配办公室盖章。如果接收就业的用人单位是 省直事业单位,其《就业协议书》中的“用人单 位主管部门”栏可不盖章,直接在“用人单位” 栏加盖印章,并须附有省人事主管部门下达的 《增人计划卡》。
教学内容—— 签约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 2.毕业后择业期(两年)内实现就业的毕业 生的手续办理 • 虽然这些毕业生没有能够在离校之前解决就 业问题,但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限内,他们 陆续找到了就业接收单位或考取了公务员或参军 入伍等。在此之前,这些毕业生可将自己的档案 暂留在学校或放入当地人才市场和申请派回生源 地,自己去积极择业,一旦实现就业后,即按照 离校前就业的毕业生的手续流程去办理就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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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户口关系 户口是就业毕业生需要及时办理的又一重要 手续。有的就业毕业生认为,工作有了着落,今 后就是凭能力干活、挣钱吃饭,户口没多大用, 无所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今后一段时期, 户口仍然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即将面 临的结婚、生育和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等都是必不 可少的。所以,就业毕业生在办理其他手续时, 一定要重视并认真办理自己户口的迁移手续,使 自己真正安家落户。
教学内容—— 签约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 • (2)考取公务员的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考取公务员也是毕业生就业的一种渠 道。可将其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录用通知或 下发的公务员录用结果的文件以及职务聘 任书作为凭证,直接申领《报到证》。然 后,持《报到证》办理户口、档案迁移手 续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其操作流程与签 订《就业协议书》以后到企事业单位就业 的毕业生所办手续相同,故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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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⑦持《报到证》办理党团组织关系。团员、 党员按照团章、党章规定办理组织关系的转移, 并开具正式的(由上级组织统一印制)组织关系 介绍信,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党组织印章,(不能 用行政章)并注明党团费交纳的截止时间。 • ⑧持《报到证》、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去 用人单位报到。报到要遵守期限规定和与用人单 位的具体时间约定,要到用人单位的人事或人力 资源部门报到,然后听取工作安排。
教学内容—— 签约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③将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送交所在院系初审, 各院系对符合规定的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毕 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备案。(有的下发空白《就业协议书》 时,院系已提前盖章) • ④将院系已签署好意见的《就业协议书》在5月30 日前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就业指导中心对符合 规定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收存两份就业协议书 作为列入当年就业建议计划的依据。其中一份为学校收 存,另一份代省级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收存。毕业生将 全部盖完章的《就业协议书》及时送交或邮寄给用人单 位一份。
教学内容—— 签约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签约就业的毕业生在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前需要 办理“五大关系”,具体包括: • 1.劳动关系 • 劳动者就业上岗都要与其工作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这种劳动关系的确立,是劳动者实现就业的本质表现。 毕业生从学校毕业是第一次走向社会求职择业,以前没 有与单位有长期、正式的劳动关系。因此,毕业生就业 和其接收单位是以双方形成的就业协议,作为确立劳动 关系的依据。所以,办理劳动关系实质上就是签订协议。 《就业协议书》既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要件, 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 凭证。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ຫໍສະໝຸດ 前• •言
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签约就业、灵活就 业的毕业生和出国、考研等不就业的毕业 生分别明确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及办理 手续的目的要求、办理的程序,办理手续 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从而使毕业生 对手续办理及其流程有一个清晰完整的认 识,并自觉按照要求去操作。
教学内容—— 签约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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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团组织关系 就业毕业生中,是中共党员的要按照党的组织系 统办理党员关系的转移,是共青团员的要按照团的组 织系统办理团员关系的转移,以便尽快纳入工作单位 的党、团组织,防止组织生活的中断。 • 除上述手续外,毕业生还需认真办理其他离校手 续。其中极为主要的就是领取《毕业证》。《毕业证》 是学生学业的根本凭证,是毕业后从业、谋职、申报 职称等经常需要的个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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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人事关系 人事关系是指取得就业资格的人,依据有关 政策、法规,通过一定的程序而建立起来的社会 归属关系。就业毕业生第一次走向社会求职择业, 他们原来只是在校学生,没有人事关系,只有学 籍关系。只有办理了省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签发 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 称:《报到证》),并持《报到证》到签约单位 报到时,他们才具有了人事关系。
• • 二、签约就业毕业生手续办理的流程 签约就业的毕业生手续办理流程,是指 其要办理各种手续的先后顺序及其相互关 系。签约就业的毕业生只有按照手续办理 流程去进行操作,才会避免遗漏,少跑冤 枉路,顺利就业。
教学内容—— 签约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 • 1.毕业前实现就业的毕业生手续办理 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又分为:到企事业单 位就业、考取公务员和参军入伍三种情况。 • (1)到企业、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的手续办理 • 到企事业单位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必须严格按照一定 程序进行。其基本步骤如下(并附示意图供参考): • ①与用人单位的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签订《全国普 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由用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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