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道路保洁清扫管理制度
道路保洁清扫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持城市道路的整洁和美观,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保障交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的保洁清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洁、垃圾清理、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
三、责任部门1.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道路的保洁清扫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2. 环保部门负责对垃圾的收集、处理和分类工作;3. 交通部门负责道路保洁清扫对交通流畅的影响,并协助城市管理部门做出相应的调整;4. 相关部门负责对保洁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1. 道路清洁: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清洁,包括清扫、洒水、擦拭等工作;2. 垃圾清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垃圾清理,确保道路干净整洁;3. 保洁设施维护:对道路上的保洁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五、工作流程1. 制定保洁清扫计划: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每日、每周和每月的保洁清扫计划;2. 分工协作:城市管理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分工负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 定期检查:对道路保洁清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4. 整改措施:对出现的问题,城市管理部门需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进落实。
六、工作标准1. 道路清洁:保洁作业人员每日按照规定的时间对道路进行清洁,确保道路整洁;2. 垃圾清理:垃圾清理作业人员每日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垃圾清理,确保道路干净;3. 保洁设施维护:保洁设施的维护人员定期检查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换。
七、工作考核1. 市政府组织对城市道路的保洁清扫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和奖励;2. 市政府对责任部门的保洁清扫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整改和处罚。
八、责任追究1. 对不按规定进行保洁清扫工作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2. 对破坏、污染城市道路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九、总结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城市道路的保洁清扫工作,提高城市道路的整洁度和美观度,增强市民的生活幸福感和安全感。
道路保洁工作制度
道路保洁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城市道路环境的整洁美观,提高城市形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路保洁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原则,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领导,将道路保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道路保洁工作所需资金。
第四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保洁工作,负责道路保洁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道路保洁作业,指导、监督和考核保洁企业的保洁工作。
第五条保洁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承担道路保洁作业,保证保洁质量。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爱护道路保洁设施,自觉维护道路环境整洁。
二、保洁范围和标准第七条道路保洁范围包括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第八条道路保洁标准:(一)路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痰迹、粪便等;(二)道路两侧绿化带、人行道、地下通道、桥梁、隧道等公共区域无垃圾、杂物、痰迹、粪便等;(三)道路垃圾箱(桶)设置合理,外观整洁,定期清理,不满溢;(四)道路保洁设施完好,无破损、脱落、缺失等情况;(五)道路公共设施、广告牌、电线杆等无乱贴乱画、小广告等;(六)道路两侧绿化带无杂草、枯枝败叶等;(七)道路水域清洁,无漂浮物、污染物等;(八)道路施工工地周边按规定设置围挡,施工物料堆放整齐,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
三、保洁作业和管理第九条保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开展道路保洁作业,确保保洁质量。
第十条保洁企业应当根据道路特点、交通流量、天气状况等因素,合理调整保洁作业时间和频率。
第十一条保洁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保洁效率和质量。
第十二条保洁企业应当加强保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保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保洁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保洁作业安全。
第十四条保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保洁质量考核制度,定期对保洁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公示。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本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我国公路环境的清洁与美观,提高公路服务质量,保障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清扫保洁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等公路的清扫保洁工作。
第三条清扫保洁标准(一)路面:保持路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泥土等污染物质。
(二)路肩、路沟、绿化带:保持路肩、路沟、绿化带整洁,无垃圾、杂物、杂草等。
(三)交通设施:保持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带等设施干净、整洁、完好。
(四)服务设施:保持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等服务设施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等。
第四条清扫保洁责任(一)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是所辖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公路的清扫保洁工作。
(二)公路养护单位负责所辖公路的养护保洁工作,确保公路养护质量。
(三)沿线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居民应当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维护公路环境整洁。
第五条清扫保洁措施(一)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路等级、交通量、气候条件等因素,制定清扫保洁方案,确保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清扫保洁设备和人员,定期对公路进行清扫保洁。
(三)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清扫保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清扫保洁档案,记录清扫保洁情况,便于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清扫保洁作业安全管理(一)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清扫保洁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清扫保洁作业的安全。
(二)清扫保洁人员应当遵守作业安全规程,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清扫保洁设备。
(三)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清扫保洁作业的监督,确保清扫保洁作业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第七条监督检查(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清扫保洁标准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清扫保洁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精选5篇)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道路保洁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保洁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是指城市建成区内的车行道、人行道、街巷、桥梁(立交桥、高架桥、隧道、人行过街天桥等)、地下通道、广场、停车场、公共绿地和各类车站、机场、码头、市场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地。
进行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应当与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建设、改造相协调。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把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所需经费纳入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需要,每年适当增加或调整。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断改善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作业条件,积极开展机械化清扫,有条件的城市要对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水洗和建立进城车辆清洗站。
在炎热季节,适时组织对重点道路实行洒水、降温、压尘。
并与有关科研单位进行协作,对城市道路清扫、冲洗、除雪机械化等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
第六条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道路清洁质量评定标准》和《城市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评定标准》。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城市道路环境卫生,提升市民出行体验,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特制订本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二、工作内容1.道路保洁范围包括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园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
2.道路保洁主要包括垃圾清扫、垃圾收集、垃圾处理、洒水作业、油污清除等工作内容。
三、保洁人员1.保洁人员应具备相应技能,并持有相关清洁工作操作证书。
2.保洁人员应按时到岗作业,严守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
四、保洁设备1.道路保洁所需设备包括扫把、铁锹、拖把、垃圾袋、垃圾车辆等。
2.保洁设备应按照规定定期检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五、工作要求1.道路保洁工作要做到全覆盖,即城市各个角落都要进行清洁。
2.道路保洁工作要按照时段进行,防止对市民正常出行造成不便。
3.垃圾收集点要定期清理,垃圾袋要定期更换,确保环境卫生。
4.垃圾收集车辆要按照指定路线行驶,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安全。
六、保洁时间和频率1.城市主干道的保洁时间为每天早上6点-9点,傍晚5点-8点。
2.城市次干道的保洁时间为每周3次,包括周一、周三、周五的早上9点-12点。
3.小区和乡镇的保洁时间为每周1次,包括周末的上午。
七、工作流程与责任1.全市道路保洁工作由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
2.各街道办事处成立道路保洁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保洁工作组织和管理。
3.保洁人员主要负责垃圾清扫和收集工作,保洁车辆主要负责垃圾运输和处理工作。
4.街道办事处要定期督促保洁人员和车辆按时到岗作业,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
八、工作监督和考核1.监督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对道路保洁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每个月对各街道办事处的保洁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3.对保洁工作表现优异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九、处罚措施1.对不按规定时间到岗作业、垃圾未进行清理和收集、设备未经保养等问题,可以给予扣除绩效工资、暂停工作等处罚。
道路卫生规章制度
道路卫生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城市道路卫生管理,保持城市道路整洁、畅通,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管理职责(一)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道路卫生的具体管理工作。
(三)交通、建设、规划、环保、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道路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道路卫生标准城市道路应当保持整洁、畅通,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无违章搭建、张贴栏杆等影响道路卫生的现象。
第五条道路清扫保洁(一)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当采用环保、高效的清洁设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应当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持证上岗。
第六条垃圾收集与处理(一)城市道路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环保和卫生要求。
(二)垃圾收集容器应当设置在规定位置,定期清洗、消毒。
(三)禁止将垃圾倒入排水井、绿化带等非指定地点。
第七条临时占用道路(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保证道路畅通。
(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负责保持占用区域内的卫生。
第八条道路施工卫生管理(一)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期间的道路卫生保障措施。
(二)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施工区域内的道路卫生。
(三)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施工废弃物,恢复道路整洁。
第九条法律责任(一)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造成道路污染、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阻碍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十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道路保洁管理制度11、每天大清扫两次,第一次早上07:00时前完成,第二次下午18:00前完成,从07:00至23:00时全时段、不间断的巡回保洁;2、主要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路面清洁无油污和杂物、无破损,沿路两侧路边无尘土,汽车经过时无尘土飞扬,道路护坡及道路两旁可视范围无明显生活垃圾、无废弃物,无建筑园林垃圾,确保“路见本色”和道路大环境整洁;3、路面、人行道、道牙、落沙井、树穴周围进行全面清扫保洁,做到“六无六净”(即:“六无”为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瓦沙石、无泼撒物、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六净”为人行道净、沟眼净、树穴净、落沙井净、花坛周围净、墙根净),保洁率达100%;4、线杆、树木、公交站牌、建筑物立面等设施及可视范围内无污渍和小广告;每公里路面上的垃圾不超过2处,无成片积水;5、清扫保洁后的垃圾和清扫保洁工具,堆放在路面或绿地内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6、清扫保洁的'垃圾要随扫随清,不得往雨水口和绿化带内倾倒垃圾,无乱倒垃圾、焚烧垃圾的现象;7、人行道路面平整、无松动、洼坑、缺失和损坏现象、树穴石平整、无缺损、档车石无歪斜、缺损现象;8、做好所清扫保洁道路及周边可视范围内的配合除“四害”(蚊、蝇、老鼠、蟑螂)工作。
9、现因道路隔离带没有绿化,主要做好隔离带内的保洁清运工作,包括除杂草、清理生活垃圾等,确保隔离带内干净整洁没有明显生活垃圾、有色垃圾、无废弃物。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2一、安全生产制度(一)安全作业的前提1、“一想"“二查”“三严”“一想":根据当天情况,认证检查作业中会出现哪些不安全的因素,应采取哪些预防措施。
“二查":所有的劳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有无隐患。
“三严":严格遵守安全作业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2、安全三原则(1)整理工作地点,维持整洁有序的作业环境.(2)经常维护保养设备。
道路保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
道路保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道路保洁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道路保洁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保洁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道路保洁员、保洁班组长等。
第三条道路保洁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执行,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四条道路保洁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保洁工作应充分尊重环境保护和卫生规定,保持公共道路清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第二章保洁工作相关规定第六条道路保洁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保洁工作流程,掌握操作技能。
第七条保洁员必须佩戴统一工作服,带好工牌,标识清晰可见。
第八条道路保洁工作要按照作业计划和路线执行,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区域。
第九条保洁员在清洁工作中,应注意防止随意抛撒垃圾,确保清洁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保洁员在工作中发现道路损坏、危险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定第十一条道路保洁作业应充分注意安全防范,做到“安全第一”。
第十二条保洁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作设备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保洁员在作业中应注意交通安全,穿着工作服,戴好安全帽。
第十四条保洁作业必须遵守作业规范,杜绝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保洁员在清理夜间作业时,必须佩戴反光背心,提高可见度,减少事故风险。
第十六条保洁人员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注意防滑,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七条遇到突发状况时,保洁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主管领导,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保洁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检查、停职等级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保洁员,将予以严厉处罚,必要时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监管人员负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情况,将予以追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道路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道路保洁工作的保洁人员。
第三条道路保洁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二)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三)文明作业,安全施工;(四)节能减排,绿色环保。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保洁人员职责:(一)负责道路及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标准进行保洁作业;(三)负责保洁工具和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四)协助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秩序;(五)参与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第五条保洁人员分工:(一)道路保洁人员负责道路清扫保洁;(二)公共场所保洁人员负责公园、广场、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三)环卫设施保洁人员负责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清洗和维护。
第三章保洁作业标准第六条保洁作业标准:(一)道路清扫保洁:保持道路整洁,无垃圾、杂物,路面无明显污渍;(二)公共场所保洁:保持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设施完好;(三)环卫设施保洁:保持环卫设施清洁、完好,无异味。
第七条保洁作业要求:(一)保洁人员应穿戴整洁的保洁工作服,佩戴工号牌;(二)保洁工具应保持完好,使用过程中不得损坏;(三)保洁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四)保洁作业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保洁人员管理:(一)保洁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二)保洁人员应服从管理,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三)保洁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九条保洁人员考核:(一)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出勤情况等;(二)考核结果作为保洁人员工资、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安全与保障第十条保洁人员安全:(一)保洁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自身安全;(二)保洁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三)保洁人员应正确使用保洁工具和设备,防止事故发生。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内容
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清扫保洁工作,保持道路环境整洁,促进交通安全畅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路清扫保洁管理制度适用于国道、省道和县道的清扫保洁工作管理。
第三条清扫保洁工作应当依法保障运输通畅,保证交通安全,维护道路环境卫生,以及节约能源,减少人为造成的污染。
力求达成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和平等,全面协调、安全高效、经济合理的绿色清洁化运输系统目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路清扫保洁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五条设立清扫保洁管理部门,负责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清扫保洁作业班组建立,设立统筹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
第七条清扫保洁工作领导小组由公路管理部门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清扫保洁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和安排。
第八条清扫保洁工作由公路管理部门和单位共同承担,实行全员参与和全员管理。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九条清扫保洁工作内容包括日常清扫、定期清洗、特殊清理、垃圾清运和绿化养护等工作。
第十条日常清扫包括对道路表面、道路两侧的清扫,清理积水、积雪,扬尘和垃圾等工作。
第十一条定期清洗包括对道路进行机械、手工清洗,清除油污、污垢和粘附物,保持道路平整和清洁。
第十二条特殊清理包括对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污染进行清理和恢复工作。
第十三条垃圾清运包括对道路两侧的垃圾、垃圾箱内的垃圾等进行清运和处理。
第十四条绿化养护包括对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进行修剪、浇灌和施肥等养护工作。
第四章工作标准第十五条清扫保洁工作应当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各清扫保洁作业班组应当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实施。
第十七条清扫保洁作业班组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扫保洁设备和器具,并保持设备和器具的良好状态。
第十八条清扫保洁作业班组应当制定清扫保洁作业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工作。
第十九条清扫保洁工作班组应当定期对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国道清扫保洁管理制度
国道清扫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道清扫保洁工作,提高国道面貌,保障路途行车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道清扫保洁管理工作,国道清扫保洁工作包括清扫、绿化、排水清理等。
第三条国道清扫保洁管理应该遵循“谁污谁清,谁干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明确,管理有序。
第四条国道清扫保洁管理应当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众生活质量,提高国家形象。
第五条国道清扫保洁管理应当依托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
第六条国道清扫保洁管理应当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二章国道清扫保洁管理机构第七条国道清扫保洁管理机构设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国道清扫保洁管理工作。
第八条国道清扫保洁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国道清扫保洁管理规定和制度;(二)负责组织国道清扫保洁工作的实施和监督;(三)负责协调解决国道清扫保洁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负责组织清扫保洁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五)负责对国道清扫保洁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九条国道清扫保洁管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包括:(一)主管领导,负责全面协调国道清扫保洁管理工作;(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国道清扫保洁管理工作。
第十条国道清扫保洁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
第三章国道清扫保洁作业第十一条国道清扫保洁作业应当符合环保规定,确保清洁卫生,不得任意倾倒垃圾。
第十二条国道清扫保洁作业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防止清洁作业影响交通。
第十三条国道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规定时段进行,确保作业效率,同时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第十四条国道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定期进行,严格按照作业计划执行,确保路面清洁度。
第十五条国道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做到细致入微,全面清扫保洁,确保道路整洁美观。
第十六条国道清扫保洁作业应当采用科技手段,提高清扫效率,减少人力成本。
第四章国道清扫保洁管理规范第十七条国道清扫保洁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规进行管理;(二)公开透明,公布清扫保洁作业计划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三)质量优先,确保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满足民众需求;(四)安全第一,做到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确保作业安全;(五)经济合理,合理控制清扫保洁成本,提高效益。
公路养护保洁制度范本
公路养护保洁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养护保洁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提高公路服务质量和容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干线公路、地方公路的养护保洁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路养护保洁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养护、规范管理、保障安全、提升服务的原则,实现公路养护保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养护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应当加强对公路养护保洁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确保公路养护保洁质量。
二、养护保洁内容与标准第五条公路养护保洁内容包括:路面清洁、路肩绿化、沿线设施维护、排水系统畅通等。
第六条公路养护保洁标准:(一)路面清洁:要求路面无杂物、无积水、无污染,保持路面平整、光滑,确保行车安全;(二)路肩绿化:要求路肩绿化带植物生长健康,修剪整齐,无死株、无病虫害,景观优美;(三)沿线设施维护:要求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灯光等沿线设施清晰、完好,无破损、无褪色;(四)排水系统畅通:要求排水沟、涵洞、窨井等排水设施无堵塞,排水功能正常。
三、养护保洁责任与分工第七条公路养护保洁工作实行责任制,养护保洁单位应当明确养护保洁范围、任务和责任。
第八条养护保洁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养护保洁人员,负责所辖公路的养护保洁工作。
第九条养护保洁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养护保洁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四、养护保洁管理第十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路等级、交通流量、地理环境等因素,制定公路养护保洁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养护保洁资金。
第十一条养护保洁单位应当根据养护保洁工作计划,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养护保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养护保洁档案,记录养护保洁工作内容、时间、质量等情况,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第十三条养护保洁单位应当加强养护保洁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完好、适用,提高养护保洁工作效率。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路养护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养护保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应当要求养护保洁单位及时整改。
道路保洁养护队伍管理制度
道路保洁养护队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道路保洁养护工作,提高道路环境卫生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道路保洁养护队伍管理,确保道路保洁养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队伍管理1. 队伍组建(1)遴选具有相关保洁养护经验及专业技能的人员,组成道路保洁养护队伍。
(2)队伍规模由养护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保洁养护工作量进行合理确定。
2. 人员培训(1)对新进队伍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道路保洁养护能力。
(2)对队伍人员定期进行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养护技术培训,加强其法律意识和养护技能。
3. 人员管理(1)对队伍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对优秀队伍人员进行岗位激励,树立典范,鼓励其在道路保洁养护工作中尽职尽责。
第三章工作制度1. 工作任务(1)根据环境卫生部门的通知及工作要求,明确道路保洁养护队伍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2)明确队伍所负责的道路范围及保洁养护的内容,规范队伍的工作范围。
2. 工作流程(1)建立科学合理的保洁养护工作流程,确保道路保洁养护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2)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避免工作交叉和岗位责任模糊。
3. 工作安全(1)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道路保洁养护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及时整改,确保队伍成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监督管理1. 监督机制(1)建立全面监督管理机制,对道路保洁养护队伍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2)加强对道路保洁养护队伍的日常管理,确保队伍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2. 监督条件(1)环境卫生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对道路保洁养护队伍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其工作落实情况。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道路保洁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监督责任(1)明确环境卫生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对道路保洁养护队伍的监督责任,加强对队伍的日常监督。
路政保洁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路政保洁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路政保洁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路政保洁管理工作人员,包括保洁员、监察员等。
第三条路政保洁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确保环境卫生和交通安全。
第四条市政路政部门是本市路政保洁管理的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路政保洁工作。
第五条各街道、社区应当积极支持路政保洁管理工作,配合市政路政部门做好保洁工作。
第二章路政保洁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第六条路政保洁管理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按规定完成保洁任务。
第七条保洁员的主要职责包括清扫路面、清理垃圾、清理雪灾等,保障道路畅通,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监察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保洁员的工作情况,检查保洁工作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九条路政保洁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岗或旷工。
第十条路政保洁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维护市容市貌,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私自挪用、浪费公共资源。
第十一条路政保洁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热心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耐心处理市民投诉,确保市民满意度。
第三章路政保洁管理工作的内容第十二条路政保洁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路面清扫、公共区域清洁、设施维护等。
第十三条路面清扫工作主要包括机械扫除、手工清理、水洗等,保持路面整洁干净。
第十四条公共区域清洁工作主要包括清理垃圾、垃圾分类、提升绿化等,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五条设施维护工作主要包括维修护栏、灯杆、雨棚等,确保设施完好,保障市民生活。
第十六条路政保洁管理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路政保洁管理工作的要求第十七条路政保洁管理工作应当注重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路政保洁管理工作应当注重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九条路政保洁管理工作应当注重协作配合,各岗位之间要密切合作,共同完成保洁任务。
公司道路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道路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员工环境卫生意识,确保公司道路整洁、美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道路、停车场、人行道等公共区域。
三、管理职责1. 公司保洁部门负责公司道路环境卫生的具体实施和管理;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区域内的道路环境卫生负责;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道路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四、道路环境卫生标准1. 道路无杂物、无积水、无垃圾;2. 道路两侧绿化带整洁,无明显杂草、枯叶;3. 道路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裂缝;4. 道路设施完好,无明显损坏、脱落;5. 道路照明设施完好,无遮挡、损坏。
五、道路环境卫生管理措施1. 定期保洁:保洁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保洁计划,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冲洗、擦拭等清洁工作;2. 清理垃圾: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员工及时清理各自区域内的垃圾,确保垃圾不外溢;3. 绿化养护:保洁部门应定期对道路两侧绿化带进行修剪、施肥、浇水等养护工作;4. 设施维护: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道路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维修;5. 环境宣传:公司应定期开展道路环境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六、奖惩措施1. 对积极参与道路环境卫生维护工作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道路环境卫生规定的个人和部门给予批评和处罚;3. 对因工作失职导致道路环境卫生问题严重的个人和部门,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保洁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期望全体员工能够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道路清扫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道路清扫日常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道路清洁、美观,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行车顺畅,规范道路清扫工作,提高道路清扫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道路清扫工作。
第三条道路清扫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依法行使职责,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四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工作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尊重市民,保护环境。
第五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清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六条道路清扫工作主要包括对市政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扫、保洁工作,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第七条道路清扫工作应当按照清扫计划和任务分工,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确保每天清扫到位。
第八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应当对路面、人行道、草坪等进行清扫,清理垃圾、落叶、杂草等杂物。
第九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确保市民出行的安全和畅通。
第十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应当保持清洁卫生,穿戴工作服,佩戴好工作证,文明待人,做到礼貌周到。
第十一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应当做好清扫记录,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十三条道路清扫工作要按照标准、规范开展,不得私自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十四条道路清扫工作要按照清扫计划和任务分工,确保每项工作都到位。
第十五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为市民提供帮助,解决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十六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
第十七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禁迟到早退,缺岗漠视,违规违纪。
第十八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要加强团队合作,协调配合,互相帮助,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道路清扫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一、总则道路保洁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城市的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生活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二、责任主体1.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是道路保洁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城市道路保洁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协调各部门的配合与合作,以确保道路保洁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道路保洁单位道路保洁单位是指由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委托负责道路保洁工作的专业机构,其职责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收集、保洁设备维护等工作。
3. 社区居民社区居民是道路保洁管理的参与主体,应积极参与道路保洁工作,遵守相关规定,不随意乱扔垃圾,共同维护整洁的道路环境。
三、工作内容1. 道路清扫道路清扫是道路保洁的基本任务之一,包括对道路、人行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定期清扫。
清扫工作应按照城市规划的功能划分,保持道路的整洁和景观的美观。
2. 垃圾收集垃圾收集是道路保洁的重要环节,包括对生活垃圾和可回收垃圾的定期清运和收集。
道路保洁单位应根据垃圾的种类和数量,合理安排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桶的布置,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并保证垃圾桶的清洁和整洁。
3. 保洁设备维护道路保洁设备维护是道路保洁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对道路保洁机械、工具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道路保洁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定期检查和维修道路保洁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长期使用。
四、工作流程1. 制定道路保洁计划道路保洁单位应根据城市规划和道路使用情况,制定道路保洁计划,明确清扫频次、清扫范围和清扫时间等相关内容,确保道路保洁工作的全面覆盖和高效进行。
2. 组织道路保洁工作道路保洁单位应按照道路保洁计划组织保洁人员进行工作,确保每个保洁点位的清洁和维护。
保洁人员应佩戴统一的工作服装,并按规定使用保洁工具和设备进行工作。
3. 垃圾收集和清运道路保洁单位应根据垃圾产生的情况,合理安排垃圾收集和清运的时间和路线,保证垃圾能够及时清理和清运到指定的处理场所。
道路保洁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保洁安全管理制度道路保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提高道路环境卫生质量,使保洁工作安全进行,应制定规范的道路保洁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道路保洁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道路保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道路清扫保洁标准要求1、实行“一日两扫、全天保洁”的工作制度。
清扫保洁时间:每天早上7:00以前必须普扫完成,下午13时至14时进行第二次普扫,其余时间做好巡回保洁。
2、保洁标准:“四无”、“四净”、“四不准”。
即:无烟头、无纸屑、无瓜果壳皮、无暴露性垃圾;路面净、路沿石净、垃圾容器周围净、场地净;不准将垃圾扫入街道落水口,并保持其畅通;不准向绿化带内倒垃圾;不准将垃圾倒在垃圾容器外;不准在街道和垃圾容器内焚烧垃圾。
所有路段城乡结合部必须每日清进5米。
3、雨、雪天气,及时清疏落水口,保持排水畅通,积极参加清扫积雪活动。
4、街道果皮箱内的垃圾要及时清掏,外部要经常擦洗,保持清洁,并做好环卫设施的管护工作。
5、保持垃圾箱等容器四周清洁干净。
6、及时铲除路肩杂草。
7、发现环卫设施损坏、丢失的要及时上报。
二、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1、街道清扫保洁检查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检查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清扫保洁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督促清扫职工按清扫保洁标准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城区街道干净整洁。
2、检查管理人员每月作好跟班检查及巡回检查,每月街道清扫保洁质量打分不得少于20次。
发现清扫保洁质量不达标,要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3、街道清扫保洁工工作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离岗、聚街头聊天。
4、清扫保洁责任路段内瞬间乱投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清扫收集的垃圾需投放到指定地点,不得乱堆乱倒,或往落水口内清扫垃圾。
6、街道清扫保洁期间必须穿戴安全显示服,正确摆放安全警示堆。
7、雨、雪天气,要按规定参加落水口疏通和积雪清扫。
8、责任路段内果皮箱应及时清掏、擦洗保洁,不得存有污垢。
9、每周需参加一次义务清理城乡结合部垃圾的集体劳动。
扫马路保洁工作制度
扫马路保洁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扫马路保洁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扫马路保洁工作,提高保洁质量,确保城市道路整洁卫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城市道路的扫马路保洁工作,包括大街小巷、繁华商业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区域的道路清扫和保洁。
三、工作原则1. 遵循环保、节能、高效、低尘的原则,采用科学的清扫保洁方法。
2. 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确保保洁工作质量。
3. 注重保洁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保洁工作效率。
4.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保洁工作。
四、工作内容1. 道路清扫(1)实行定时、定人、定路段的清扫制度,确保道路清扫保洁全覆盖。
(2)采用机械清扫与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清扫效率。
(3)针对不同季节和天气条件,调整清扫频率和作业时间。
(4)清扫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2. 垃圾收集(1)合理设置垃圾桶(箱)、垃圾收集点,方便市民投放垃圾。
(2)实行分类收集,提高垃圾资源利用率。
(3)及时清运垃圾,减少垃圾堆积,防止污染环境。
(4)定期对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防止病媒生物滋生。
3. 道路保洁(1)定期对道路路面、人行道、绿化带等进行清洗,保持道路整洁。
(2)及时清除道路上的痰迹、粪便等污染物,防止传播疾病。
(3)加强对道路附属设施的保洁,如公交车站、交通信号灯等。
(4)及时清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确保道路畅通。
4. 雨雪天气保洁(1)提前做好雨雪天气的保洁准备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2)雨雪天气时,增加清扫频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3)采取防滑措施,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五、工作制度1. 责任制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保洁人员的责任,实行责任制考核。
2. 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培训制度: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洁技能。
4. 考核制度:对保洁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奖惩分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暂行)道路保洁标准要求1.每天大清扫两次,第一次早上07:00时前完成,第二次下午18:00前完成,从07:00至23:00时全时段、不间断的巡回保洁;2.主要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路面清洁无油污和杂物、无破损,沿路两侧路边无尘土,汽车经过时无尘土飞扬,道路护坡及道路两旁可视范围无明显生活垃圾、无废弃物,无建筑园林垃圾,确保“路见本色”和道路大环境整洁;3.路面、人行道、道牙、落沙井、树穴周围进行全面清扫保洁,做到“六无六净”(即:“六无”为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瓦沙石、无泼撒物、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六净”为人行道净、沟眼净、树穴净、落沙井净、花坛周围净、墙根净),保洁率达100%;4.线杆、树木、公交站牌、建筑物立面等设施及可视范围内无污渍和小广告;每公里路面上的垃圾不超过2处,无成片积水;5.清扫保洁后的垃圾和清扫保洁工具,堆放在路面或绿地内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6.清扫保洁的垃圾要随扫随清,不得往雨水口和绿化带内倾倒垃圾,无乱倒垃圾、焚烧垃圾的现象;7.人行道路面平整、无松动、洼坑、缺失和损坏现象、树穴石平整、无缺损、档车石无歪斜、缺损现象;8.做好所清扫保洁道路及周边可视范围内的配合除“四害”(蚊、蝇、老鼠、蟑螂)工作。
9.现因道路隔离带没有绿化,主要做好隔离带内的保洁清运工作,包括除杂草、清理生活垃圾等,确保隔离带内干净整洁没有明显生活垃圾、有色垃圾、无废弃物。
道路保洁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清扫及保洁的具体时间,避免在人车高度拥挤的上下班时间内进行清扫。
2、人工清扫应注意压低扫帚,尽量减少扬尘,降低空气污染程度。
遇有风天气,应顺风清扫。
人工清扫时扬尘大小是考核工人清扫技术水平的标准之一。
3、人工清扫应注意避让行人车辆,同时应身穿统一工作服或佩戴明显醒目的标志,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人工清扫时应注意勿将垃圾扫入雨水井内,以免造成雨水道堵塞,影响排洪能力。
特殊天气的道路保洁1、落叶季节的保洁。
刮风落叶季节应根据道路的情况确定清扫时间及次数。
树木比较密集、落叶较多街区的保洁人员应提前上岗,以便在上班时间来临前完成第一遍清扫工作。
清扫的大量落叶集中清理到一个地点,再派大型压缩车辆统一清运,从而保证道路干净整洁。
保洁人员应在7:00前把第一遍的落叶清理干净,待人流高峰期过后,在清理第二遍的落叶。
注意:严禁焚烧落叶,烧树叶的烟雾含有毒害成分,有害身体健康。
在大风天气下清扫时,应顺风清扫,白天尽量不用大扫帚。
清扫至大树下、电线下时一定要注意避免断树枝或断电线伤人。
2、暴风雨天气的保洁保洁人员必须穿雨衣、胶鞋上岗。
雨天需要在马路边逆行,把所有的雨水井上面的杂物、垃圾清除干净,以使水流畅通,避免垃圾堵住雨水井造成路面积水。
注意:路上车多、人多,保洁人员工作时,雨水会顺着头往下流,视线也有可能被挡住,保洁人员在工作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做到一看(看过往的车辆和动态),二让(让过往的车辆和行人),三听(听周围异常的声音,避免突出其来的事故给自己造成伤害),四停(遇到车辆多、行人拥挤的时候,可暂停一下手中的工作,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暴风雨天气作业给自己造成伤害。
在有积水的路面作业时一定要注意个人安全,密切观察窨井盖是否有丢失现象,以免因井盖丢失而掉入井内。
清扫时顺着下水道方向扫,选用竹扫帚清扫积水及杂物,水深的地方要拿着铁锹探索着向前走,把排水口清理通畅后,小心走行人道,窨井口如果没有井盖,要把扫帚或明显的东西放在里面,给行人或车辆做好警示。
在雨水停止或减少时,先清理污水口上面覆盖的杂物,再清理路面污泥,以保证路面无积水、无垃圾积存。
雨停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推水。
注意:雨天不要到大树下避雨,以免被雷电击伤。
道路保洁作业流程实行人工保洁作业方式是:在保洁时间内,对发现的小面积不洁地面采用人工方式进行清扫和清除作业。
人工保洁作业一般分为:保洁清扫和保洁拾拣。
保洁清扫作业时,作业人员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撮箕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塑膜、烟蒂、饮料瓶等垃圾清除干净;保洁拣拾作业时,采用手工工具(如拾捡器等),在作业区范围内,对发生的零散废弃物进行的及时进拣拾清理。
保洁要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地面清洁。
保洁时,遇到有人乱丢、乱吐时,保洁人员应当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应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道路保洁作业流程规范1、保洁人员必须着统一环卫标志服上岗,流动保洁到位。
2、工人上岗作业,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安全生产。
3、保洁、养护作业中不得聚堆闲谈,不得擅离作业岗位,不得由外人代替清扫。
4、工人上岗作业中,不扬尘,不扰民,礼貌待人。
5、中小雨天气一律出班,穿戴雨衣及时将地段积水推净,如遇大雨先将雨水口表面污物扫净,停雨后将雨水推干净方可下班。
6、作业人员出车前进行车辆例保,统一着装并配带工作证,准备好工具。
7、定路段、定人员、定时间、定工作量到各个保洁人员,顺道作业。
8、保洁人员到达作业点应迅速进行大清扫,先清理路面生活、建筑垃圾,再对路面进行循环保洁。
9、路面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冲洗后路面应干净,下水口不应堵塞。
没有下水口的道路可不冲洗。
10、检查垃圾箱、垃圾桶等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11、车辆不得超载运输,车厢顶部不准堆物,车辆各部位不准有垃圾拖挂。
车辆行驶途中,填塞器门盖应处于关闭状态。
12、垃圾收集车安全行驶至垃圾场卸车。
13、作业结束之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洁和例保检查,并停放于指定地点。
保洁人员行为规范1.清扫保洁应文明作业,作业时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
2.清扫、保洁人员穿着统一的环卫行业工作服(具有反光明显的安全标志),保持衣冠整齐,并佩戴工号牌,且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作业时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
3.严格遵守清扫保洁作业“七个禁止”规定。
即:禁止环卫工作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树塘、绿化带、绿地内、窨井、雨水子及各种缝隙内;禁止环卫工人往公共设施内乱倒垃圾;禁止环卫工人在垃圾池、垃圾站点取暖或焚烧垃圾;禁止环卫工人未穿安全反光背上路清扫作业;禁止环卫工人将垃圾裸露堆放在码头、岸边;禁止环卫工人在装车时将生活垃圾抛出车厢外;禁止环卫工人敞开式运送垃圾。
环卫设备的保洁1、果皮箱。
果皮箱放置垃圾袋,外观应整洁、无污垢,每天需清洗箱体一次,箱内的垃圾应日产日清,无积压、溢满;周围地面不得有垃圾抛落、堆放;禁止环卫工人在果皮箱、垃圾收集站点内翻捡废品;禁止用箩筐或编织袋装垃圾;如发现果皮箱损坏或被盗情况,应立即向区环卫管理部门报告。
2、工具房及工具存放。
有工具房的路段,工具应放在工具房内,保持工具房整洁;无工具房的路段,不得将工具摆放在人行道上,要将工具存放在隐蔽位置,并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环卫工具房只能存放环卫工具,不得堆放其他杂物或改作其他用途;如发现环卫工具房损坏或被盗情况,应立即向区环卫管理部门报告。
3、保洁用人力手推车辆。
车辆整洁完好,无破损、锈迹,定期检修刷漆翻新,装运过程中不得满溢、洒漏;保洁车辆不能积存垃圾过夜。
4、实行垃圾袋装化。
一级路及商业街,利用果皮箱投放收集清扫保洁垃圾,并实行垃圾袋装化,电动三轮车、垃圾手推车及时对袋装垃圾收集清运。
垃圾清运规定1.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日早晚两次上路清运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偷倒。
2.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收容器或固定垃圾堆放点及各路段养护人员指定的垃圾堆积点,确保垃圾堆放点无可见杂物。
3. 保洁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运,确保保洁的质量及效率,不得擅自设点,不得裸露堆放。
4.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漏洒、污染道路现象。
5. 垃圾装载不得过满,垃圾满车后必须加盖密封,车体外侧不得加挂杂物。
6. 安全、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噪音扰民、妨碍交通现象。
垃圾收集、清运标准1、垃圾做到日产日清;2、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污垢,标志清晰;3、垃圾手推车使用后无乱停放;4、驾驶员、操作手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作证;5、收集点周围整洁,收集点无垃圾满溢落地,垃圾清运及时;6、要定时定点收集各收集点垃圾,做到车走地净,无积存垃圾;7、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必须全部运往垃圾处理场;8、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9、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敞、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10、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11、做好垃圾收集点的登记,按规定线路收集,每月进行两次以上的回访,做好回访记录。
12、开设垃圾清运服务热线电话,及时处理,及时反馈意见。
13、每周至少一次对垃圾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安全生产防范一、安全生产制度(一)安全作业的前提1、“一想”“二查”“三严”“一想”:根据当天情况,认证检查作业中会出现哪些不安全的因素,应采取哪些预防措施。
“二查”:所有的劳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有无隐患。
“三严”:严格遵守安全作业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2、安全三原则(1)整理工作地点,维持整洁有序的作业环境。
(2)经常维护保养设备。
(3)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二)安全作业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牌是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等安全信息。
根据国家规定安全颜色分为红、黄、蓝、绿4种。
1、红色用于表示禁止、紧急停止、防火等信号。
2、黄色适用于警告、注意等信号。
3、蓝色被用作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标志。
4、绿色表示安全状态和通行的提示。
(三)道路清扫工安全作业1、严禁违章作业(1)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必须装好防护罩后才能作业,在机械或设备运转状态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2)严禁在机动车运行中上车或下车。
(3)严禁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等。
(4)严禁带小孩上班。
(5)手推车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应靠路边停放,严禁停放在弯道、快车道和斜坡上。
2、人工道路清扫保洁安全注意事项(1)作业前:必须穿戴好统一的劳动防护工作服和其他用品,佩戴工号胸章,检查收集车及作业时所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凌晨或夜间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反光安全带或反光安全背心,严禁穿戴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清扫作业时应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既不要让车辆碰到自己,也不要让扫帚碰伤行人。
在快车道内作业时,要侧身斜扫,面朝车辆驶来的方向,以便看清车辆,及时避开,防止事故的发生。
(3)在从事地下通道、立交桥等车辆密集地段作业时,应设置警戒标志,或选择在车辆较少的时间内清扫。
(4)有三轮车的保洁员在从事道路作业时,应将三轮车停在车来方向,人在车后保洁。
(5)收集车停放时:应尽量不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必须顺道靠右停,右边的车轮一般不靠沟底,不准停放在机动车车行道上以及公交站、消防龙头、交叉路口、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大门口或弄堂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