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国际法司考题 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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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2002-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

国际法2002-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0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2002年)15.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个双边协议、协定。

后甲国分立为东甲、西甲两国。

现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B.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的答案:C解析:国家继承的对象分为关于条约方面的继承和非条约事项的继承。

条约继承的实质是在领土发生变更时,被继承国的条约对于继承国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如有关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而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所谓“人身性条约”以及政治性的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等条约,一般不予继承。

本题ABD都属于“非人身性的”条约。

只有C项是属于政治性人身性条约,可以不予继承,应为答案。

16.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

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

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A.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赔付B.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5000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C.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D.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答案及解析:B 此题关键是理解国家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2008年(四川)国际私法真题(司考)

2008年(四川)国际私法真题(司考)

(2008年•四川)78.甲、乙两国2006年发生边境武装冲突,随即先后宣布与对方进入战争状态。

此前,甲、乙两国先后缔结了《和平友好条约》(1960年)、《边界条约》(1966年)、《建立外交关系的协定》(1980年)、《引渡协定》(1982年)等一系列条约。

在此状态下,如果这些条约中不存在相关的特别约定,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两国间的《和平友好条约》自动废止B.两国间的《边界条约》暂停执行C.两国间《建立外交关系的协定》自动废止D.两国间的《引渡协定》暂停执行答案:AD79.2007年底,甲国驻乙国总领馆的一只邮袋在乙国入境时,被乙国有关部门怀疑内有违禁品,并试图拆开检查。

该邮袋上有领馆专用的明显标志。

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但相互间无其他相关协定。

根据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有关部门有权自行打开该邮袋检查B.乙国有关部门若打开该邮袋检查,须在甲国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C.若甲国拒绝打开该邮袋,则乙国可以对该邮袋采取没收或扣押措施D.若甲国拒绝打开该邮袋,则乙国应将该邮袋退回原发送地答案:BD80.关于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中的冲突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B.船舶所有权的取得适用船旗国法律C.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D.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和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答案:ABCD解析:《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因此,A项说法正确。

《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

因此,B项说法正确。

《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因此,C项说法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85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08年司考-国际法客观试题分析.doc

08年司考-国际法客观试题分析.doc

08年司考-国际法客观试题分析-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联合国大会与安理会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关系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大会有优先权B.安理会协助大会进行工作C.在采取维和行动问题上,大会可以主动向安理会提出建议D.大会协助安理会进行工作解析: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问题上,安理会有优先权,大会在这方面主要是协助安理会进行工作,对于采取维和行动已列入安理会议事日程的问题,非经安理会请求,大会不得提出任何建议。

2.我国对孟加拉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下列哪种承认?A.对政府的承认B.对国家的承认C.对民族的承认D.对叛乱团体的承认答案:B解析:国家承认,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作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而存在,并表示愿意将其视为国家而与其交往的行为。

国家承认通常发生在产生新国家的场合。

新国家产生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独立,合并、分离,解体(也称为裂)。

3.根据《世界人权宣言》下列哪一项属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A、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全权B、身体与精神健康权C、法律人格权D、主张与发表自由权答案:B解析: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主要包括工作权、享受公平良好的工作条件权、休息权,组织与参加工会权、社会保障权、享受适当生活水准与免受饥饿权,受教育权,参加文化生活及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利益和著作权,以及经济盟约所单独确认的罢工权,身体与精神健康权和科研,创作自由权,等等。

4.下列关于国际法所高速的社会关系的主体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国家B.正在争取独立并且已建立政治组织的民族C.政府间的国际组织D.公民答案:D解析:国际法主要是规定国家行为的法律,它的主体主要是国家,除此还有正在争取独立并且已建立政治组织的民族和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关系,除此还调整国家与民族,国家与国际组织间的关系以及民族与国际组织间的关系和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关系。

另见国际法的主体一节中关于个人一国际法主体的关系的阐述。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经济法2008年真题(附答案解析)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经济法2008年真题(附答案解析)

1.单选题——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卷一第41题根据200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关于FOB贸易术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B、卖方应当自费取得货物保险C、卖方无义务自费订立运输合同D、该贸易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C】答案解析《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贸易术语基本每年必考,集中考点包括:进出口清关手续、运费的承担、保险费的承担以及风险转移和交货的地点。

传统的常用的三个术语FOB、CIF、CFR是重点考查的对象。

FOB(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是指卖方根据销售合同的规定将货物运至合同指定的装运港的指定轮船上,并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即完成了交货的义务。

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和风险均以装运港轮船的船舷为分界线。

FOB术语卖方的交货地点应该是指定装运港,故A项错误。

FOB卖方没有义务办理货物保险,习惯上由买方来办理货物保险,故B项错误。

FOB术语由买方订立运输合同支付运费,而不是卖方的义务,所以C项正确。

FOB只适用于水上运输,所以D 项错误。

2.单选题——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卷一第42题2008年8月11日,中国甲公司接到法国乙公司出售某种设备的发盘,有效期至9月1日。

甲公司于8月12日电复:“如能将每件设备价格降低50美元,即可接受。

”对此,乙公司没有答复。

甲公司于8月29日再次致电乙公司表示接受其8月11日发盘中包括价格在内的全部条件。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B、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为承诺,因此,合同已成立C、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迟到的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D、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新要约,此时合同还没有成立【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合同的成立——要约与承诺的规定。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作的意思表示。

全国2008年4月自考国际法试题和答案

全国2008年4月自考国际法试题和答案
D.《联合国宪章》把区域性国际组织纳入了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体系
正确答案:C
28.A国提高B国工业品的进口税,B国拒绝A国的农产品进口,B国的方法即为国际法上的【】
A.反报B.报复
C.斡旋D.非强制方法
正确答案:A
29.1994年联合国大会一致同意接纳常设仲裁法院为【】
A.联合国大会观察员B.部分会员
C.主权是国家所固有的D.主权不是国家所固有的
正确答案:C
3.在国际法主体中,拥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是【】
A.国家B.争取独立的民族
C.政府间国际组织D.个人
正确答案:A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是【】
A.国家的承Βιβλιοθήκη B.政府的承认C.交战团体的承认D.既是国家的承认,又是政府的承认
正确答案:B
正确答案:A
16.《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的缔约国从事国际航班飞行的航空器【】
A.不需特准而飞越他国领空B.允许飞越他国上空而不降停
C.非经特别协定不得飞入他国领空D.允许在他国作非业务性降停
正确答案:C
17.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使用中”是指【】
A.航空器从装卸完毕,机门关闭时起直到打开机舱门以便卸货时为止的整个过程
正确答案:A
10.传统国际法中的领土取得方式有【】
A.恢复领土主权B.全民公决
C.交换领土D.征服
正确答案:D
11.第一个把大陆架作为一个法律问题提出来的是【】
A.美国总统杜鲁门B.马耳他外长帕多
C.1958年《大陆架公约》D.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正确答案:A
12.群岛国的主权及于【】
A.群岛水域B.群岛水域及其上空

国际法司考真题

国际法司考真题

1、甲乙丙3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

甲国汤姆长期旅居乙国,结识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2人在乙国与丙国汉斯发生争执并互殴,汉斯被打成重伤后,杰克将汤姆秘匿于使馆休息室。

关于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杰克行为已超出职务范围,乙国可对其进行逮捕B.该使馆休息室并非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乙国警察有权进入逮捕汤姆C.如该案件在乙国涉及刑事诉讼,杰克无作证义务D.因该案发生在乙国,丙国法院无权对此进行管辖单选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对接受国的刑事管辖,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豁免,即接受国的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刑事审判和处罚。

据此可知,杰克作为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刑事豁免,乙国不得对其进行逮捕。

选项B错误。

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及供使馆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部分,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谁。

使馆馆舍不可侵犯表现在:(1)接受国人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

(2)接受国对使馆馆舍负有特殊的保护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尊严和安宁的事情。

(3)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

据此可知,乙国警察未经许可无权进入使馆休息室逮捕汤姆。

选项C正确。

外交人员免除作证义务,不仅没有被迫在法律程序中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而且没有提供证词的义务。

据此,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无作证义务。

选项D错误。

保护性管辖又称保护原则、安全原则,是指国家对于严重侵害本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行为及行为人进行的管辖,不论行为人的国籍,也不论行为发生在何地。

据此可知,丙国法院享有管辖权。

2、甲、乙是联合国会员国。

甲作出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

甲、乙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现对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

关于该争议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不符合国际法的?()A.甲、乙可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B.甲、乙可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庭C.甲可单方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D.甲、乙可自行协商解决争议单选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

0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模拟题任选一.doc

0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模拟题任选一.doc

0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模拟题任选一-1、甲国登记发射的航天飞机在降落时偏离预定轨道落放于乙国境内,被乙国军队监测发现。

假设甲乙两国都是1968年《营救协定》的缔约国。

对此事件,乙国的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对航天飞机上的宇航员提供一切可能的援助B、立即将宇航员和航天飞机送还甲国C、立即将此事件通知联合国外空委员会D、立即将此事件通知联合国秘书长2、甲国因故宣布乙国驻甲国使馆的一名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后,乙国也宣布了甲国驻乙国使馆中的一名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

假设甲乙两个国家都是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成员国,对此,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乙国的做法属于国际法上的反报B、乙国的做法属于国际法上的报复C、甲乙两国的做法都违反了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应对此承担国际责任D、甲国的做法违反了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应承担国际责任;乙国的做法属于国际法上的对抗,可以不因此承担国际责任3、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A、船舶物权B、飞机物权C、在途运输货物的物权D、不动产遗产的物权4、日韩两公司各出资50%在中国设立一企业,后在经营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

日方合资者遂以韩方违约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法院受理此案后,应当如何适用法律?()A、必须适用中国法律B、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法律选择条款,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C、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法律选择条款,应当认定该条款无效D、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法律选择条款,法院可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5、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对某一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后,有关当事人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中国大陆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对当事人就同一案件事实起诉的,不予受理B、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对当事人就同一案件事实起诉的,应予受理C、当事人未申请认可,而是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出认可申请D、当事人未申请认可,而是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1、ABD2、BCD,一国宣布他国派驻本国的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是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采取相同或相似的不礼貌、不友好但不违法的行为予以回报属于反报。

司考真题及答案08年卷2

司考真题及答案08年卷2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二第一部分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这一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A.补正解释B.当然解释C.反对解释D.缩小解释2.甲因为盗窃乙的自行车(价值460元)被抓获,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在被行政拘留期间,甲主动交代了盗窃丙的摩托车(价值2万元)的犯罪事实,该事实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对甲主动交代盗窃摩托车一事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自首B.坦白C.立功D.重大立功3.①特殊身份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以及其他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人在社会关系上的特殊地位或者状态。

②由于特殊身份必须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所以,性别、国籍等不可能成为特殊身份,首要分子则属于特殊身份。

③挪用公款罪是真正身份犯,只有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但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④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从重处罚。

这种情形称为不真正身份犯。

关于上段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①句错误,其他正确B.第②句错误,其他正确C.第③句错误,其他正确D.第④句错误,其他正确4.甲意图勒死乙,将乙勒昏后,误以为乙已经死亡。

为毁灭证据,又用利刃将所谓的"尸体"分尸。

事实上,乙并非死于甲的勒杀行为,而是死于甲的分尸行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侮辱尸体罪C.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和侮辱尸体罪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5.关于期待可能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过失,与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08年7月全国自考《国际法》试题及答案

08年7月全国自考《国际法》试题及答案

08年7月全国自考《国际法》试题及答案D浙00247# 国际法试卷第 2 页(共 13 页)浙00247# 国际法试卷第 3 页(共 13 页)件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权称为( ) A.属地管辖权 B.属人管辖权C.保护性管辖权D.普遍性管辖权5.永久中立国的战争权受到一定限制,这种限制是( )A.国家主权的丧失B.国家主权的放弃C.国家主权的自愿限制D.对国家自卫权的限制6.根据国际实践,一个新政府获得承认的必要条件是( )A.人民的支持B.政权起源C.有效统治D.合宪性原则7.最惠国待遇是一国给予另一国( )A.不低于该国给予第三国国民的待遇B.与该国给予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C.可低于该国给予第三国国民的待遇D.不低于该国给予本国国民的待遇8.属于可引渡的犯罪必须是( )A.根据请求国法律是犯罪的行为B.根据被请求国法律是犯罪的行为浙00247# 国际法试卷第 4 页(共 13 页)C.根据国际法是犯罪的行为D.根据请求国和被请求国法律都是犯罪的行为9.以下不属于...国家领土的是( )A.陆地领土上空无限高的空间B.领陆和领水之下的底土C.河流D.领海10.我国和印度之间的边界线是( )A.条约边界线B.自然边界线C.传统习惯边界线D.天文边界线11.在以下海峡中,适用过境通行制度的海峡是( )A.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的海峡B.连接公海的一部分和公海的另一部分,但在海峡内有一条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穿过公海的航道的海峡C.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外国领海之间的海峡D.由沿岸国的大陆和岛屿形成的海峡,而该海峡浙00247# 国际法试卷第 5 页(共 13 页)向海一面有一条和海峡的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穿过公海或穿过专属经济区的航道12.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是沿海国的( )A.领海B.内水C.毗连区D.专属经济区13.国际海底区域中,适用的开发制度是( )A.单一开发制B.平行开发制C.全部由国际海底管理局的企业部开发D.登记注册制14.公海的法律地位是( )A.属于无主物B.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富C.国家在其中不享有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海域D.国家可在其中行使管辖权的海域15.1988年《蒙特利尔公约附加议定书》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 )A.国际航空飞行中发生犯罪行为的管辖权问题浙00247# 国际法试卷第 6 页(共 13 页)B.空中劫持问题C.在机场发生的暴力行为问题D.航空运输的具体问题16.最早的全球航空公约是( )A.《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B.《东京公约》C.《海牙公约》D.《巴黎航空公约》17.1970年《海牙公约》规定的“飞行中”指( )A.航空器从装卸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舱门以便卸货时为止的整个过程B.航空器从装卸完毕,机舱门关闭时起直到降落后24小时为止的整个过程C.航空器从装卸完毕,机舱门关闭时起直到降落于机场为止的整个过程D.机组人员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前的准备时起直到降落后24小时为止的整个过程18.外层空间的基本法是指( )A.《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法律原则宣言》浙00247# 国际法试卷第 7 页(共 13 页)B.《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原则的条约》C.《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D.《指导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19.以下表示缔约国同意承受条约拘束的方式是( )A.协商B.谈判C.签字D.草签20.按照条约的法律性质可以把条约分为( )A.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B.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C.开放性条约和非开放性条约D.一般性条约和政治性条约21.在诈欺的情形下缔结的条约( )A.效力待定B.无效C.有效D.效力终止22.使馆内协助馆长办理外交事务的高级外交官,在未设公使的使馆中,其位置仅次于馆长浙00247# 国际法试卷第 8 页(共 13 页)的是( )A.参赞B.秘书C.武官D.随员23.按照使馆人员派遣和接受的程序,使馆武官的派遣是( )A.由派遣国自行委派B.由派遣国和接受国协商决定C.无需征求接受国的意见D.必须征求接受国的意见24.领事馆馆长开始执行职务的时间为( )A.接受国发给领事证书之时B.领事馆馆长进入接受国境内之时C.派遣国通知接受国之时D.派遣国将领事委托书送至接受国政府之时25.国际法律责任的实质是( )A.法律责任B.道义责任C.政治责任D.经济责任26.联合国大会每年召开常会的开始时间是( )浙00247# 国际法试卷第 9 页(共 13 页)A.3月的第二个星期三B.9月的第三个星期二C.9月的第二个星期三D.12月25日至第二年春天27.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有( )A.48个B.50个C.51个D.99个28.关于斡旋与调停,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两者是在争端当事国未能以谈判与协商解决争端的情况下解决争端的一种方法B.尽管理论上两者有所区别,但实践中常常互用C.两者都是由第三方进行的,都有促成谈判和提出解决建议的作用D.两者的建议对当事国具有拘束力29.有关法律解释和适用问题的争端被称为( )A.不可裁判的争端B.政治性争端C.可裁判的争端D.权利性争端30.下列能够充分表明战争开始的是( )浙00247# 国际法试卷第 10 页(共 13 页)A.实际上出现了战争的法律状态B.存在实际上的武力行动C.出现了武装冲突D.双方对战事已作好充分的准备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

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

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

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正确答案:A解析:一般认为,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具体侵害事实。

A选项中,对于不满14周岁的幼女来说,由于她们对性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缺乏认识或者缺乏正确的认识,法律推定她们没有正确表达发生性行为的能力,当然也就谈不到性的自主权,行为人与她们发生性行为的,是对她们身心健康的严重损害,故甲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A错误。

根据《刑法》第129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通说认为,这里的“造成严重后果”,是指丢失的枪支被犯罪分子用作犯罪工具,被丢失枪支造成他人伤亡,被丢失枪支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本案中清洁工王某及时上交枪支,避免了严重结果的发生,因此B正确。

根据《刑法》第262条的规定,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其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家庭关系。

丙的拐骗行为尽管可能没有造成物质性危害结果,但其对正常家庭关系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因此C正确。

根据《刑法》第196条第2款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二j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二j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少有⼀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91.四位学⽣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选项是: A.甲:对于犯罪集团的⾸要分⼦,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处罚,即应当对集团成员所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B.⼄: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的是主犯,对于犯罪集团⾸要分⼦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的处罚应当轻于主犯,所以,对于从犯不得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C.丙:犯罪集团的⾸要分⼦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要分⼦不⼀定是主犯,因为聚众犯罪不⼀定成⽴共同犯罪 D.丁:⼀开始被犯罪集团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实⾏后,⾮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之⼀,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的,应认定为主犯 答案:CD 解析:《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要分⼦,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处罚。

注意犯罪集团的⾸要分⼦,是对“集团”本⾝所犯的全部罪⾏承担责任,⽽⾮是对“全体成员”所犯的全部罪⾏处罚。

因此,A的说法错误。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的,是主犯。

第4款规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对于从犯,虽然在处罚的时候轻于主犯,但是也应该以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定罪处罚,B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犯罪集团中的⾸要分⼦⼀定是主犯,但是主犯不⼀定是⾸要分⼦,犯罪集团中的主犯除了⾸要分⼦,还包括其他起主要作⽤的⾮⾸要分⼦的主犯。

主犯⼀定是存在于共同犯罪中的,对于聚众犯罪,有时法律只是处罚⾸要分⼦(例如:刑法第291条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对于其他参加⼈员不进⾏定罪处罚,因此不成⽴共同犯罪,也⽆所谓主从犯的区分,所以聚众犯罪的⾸要分⼦不⼀定是主犯。

C的说法正确,当选。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2.关于法律与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3.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该条文中的价值平衡,适用的是下列哪一项原则?A.价值位阶原则B.个案平衡原则C.比例原则D.功利原则4.市民张某在城市街道上无照销售食品,在被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查处过程中暴力抗法,导致一名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受伤。

经媒体报道,人们议论纷纷。

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王某指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的活动属于执法行为,具有权威性B.刘某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仅要合法,还要强调公平合理,其执法方式应让一般社会公众能够接受C.赵某认为,如果老百姓认为执法不公,就有奋起反抗的权利D.陈某说,守法是公民的义务,如果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当,可以采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暴力抗法显然是不对的5.张某过马路闯红灯,司机李某开车躲闪不及将张某撞伤,法院查明李某没有违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判李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国际私法2008年真题

国际私法2008年真题

2008年真题单项选择题35.我国“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

“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

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36.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

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

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

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37.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

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

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38.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法院可根据我国法律撤销一项外国仲裁裁决B.我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C.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相同D.对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39.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

08司考历年真题学生用

08司考历年真题学生用

国际法律考和司考历年真题第一章导论1、各国公认、和是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显著特征。

92律考填空☆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或核心2、侵犯国家领土主权和领土完整,就是破坏,在国际法上构成严重的。

92律考填空☆国家的主权、非法行为3、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是国家固有的在国内权力和在国际上的权力。

90律考填空☆最高、独立4、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93律考简答☆(1)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2)互不侵犯 (3)互不干涉内政 (4)平等互利 (5)和平共处5、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02年司考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B.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为当事国的条约规定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同时,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C.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核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D.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6、甲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其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国际法上的国家内政范围,外国不得进行干涉?02年司考A.甲国决定废除君主立宪制,改用共和制作为其基本政治制度B.为解决该国存在的种族间的冲突,甲国通过立法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C.甲国决定邀请某个外国领导人来访D. 甲因决定申请参加某个政府问的国际组织7、甲公司是瑞士一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

该公司将SNS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大量的宣传后,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原甲公司员工古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甲公司保密规定,与乙公司合作,将甲公司的14幅摄影作品制成宣传资料向外散发,乙公司还在其宣传资料中抄袭甲公司的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原理、特点、说明,由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j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j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少有⼀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

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

陈某同时以⾃⼰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

请回答91-93题。

91.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为⽆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为⽆须得到贺某同意 答案:ABD 解析:《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经抵押权⼈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所有,不⾜部分由债务⼈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未经抵押权⼈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由此,ABD的说法是正确的,当选;⾄于C,如果陈某另⾏提供担保,其另⾏提供担保和转让原担保物的⾏为都是需要经过贺某的同意的,C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92.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反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 B.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物权法》第194条第2款规定,债务⼈以⾃⼰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在抵押权⼈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

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

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

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答案:A解析: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所以A项所述的甲的行为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A是错误的。

应选。

《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B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B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项中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262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C项的说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恶意透支的。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

提⽰: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上直接作答。

⼀、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主设⽴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然⼈和法⼈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案:C 解析:⼤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根据其意思⾃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规定严格的条件。

但是这并不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主设⽴,所以A是错误的,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然⼈和法⼈,国家有的时候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份只是公法⼈。

另外,在⼀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B的说法太绝对,错误,不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的⾃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D错误,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为、智⼒成果,其中⾏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C是正确的,为本题答案。

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的法⼈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C.⽆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及解析 答案:B 解析:法⼈作为民事主体,不仅享有权利,⽽且还要负担义务。

所谓的法⼈独⽴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法⼈要以⾃⼰的全部财产对外清偿债务,⽽不是以设⽴⼈或其成员的财产去承担这份责任。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 4. 文书题分析题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

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

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

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

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

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

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

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

问题: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正确答案: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而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本案不符合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特征,而是采取隐瞒的方式将公款予以非法占有,符合贪污罪的特征。

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正确答案:徐某与顾某应对100万元的贪污总数额负责,而不是只对个人所得部分负责;此外,用于行贿的1万元也应计入贪污数额。

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为什么?正确答案:徐某与顾某贪污100万元属于未遂,因为公司产权尚未过户,但贪污1万元属于既遂。

4.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正确答案:给周某送的1万元属于个人行贿,因为不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5.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什么?正确答案:周某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不应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实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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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2008年)29.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

2006年,联合国驻甲国的某机构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

由于甲国交付延期,双方产生纠纷。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答案:D解析:作为政治性国家组织,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民事行为的,因此,上述的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故A错误。

只有在联合国目的和宗旨内根据联合国经适当程序作出的决议所从事的行为才是共同行为,单纯的民事行为是不可以视为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

故B错误。

国际法院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

国际法院只能审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

而且必须获得甲国的同意受其管辖。

故C错误。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

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项。

30.甲乙两国1990年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

2007年两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

之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C.上述《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D.甲国可以查封没收乙国使馆在甲国的财产答案:C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条约终止和暂停实施的原因。

根据“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原则,双方都有权自主决定外交关系的存续和终止,因此,两国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国际法,不用承担国家责任。

故AB错误。

国际法上,条约的终止和暂停实施的援引主要有条约本身规定;条约当事方共同的同意;单方解约和退约;条约履行完毕;条约因被代替而终止;条约履行不可能;条约当事方丧失国际人格;断绝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战争;一方违约;情势变迁等十一项。

本题所述的情况属于断绝外交关系,所以双方缔结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

因此C正确。

乙国使馆财产是乙国的财产,甲国无权查封和没收。

故D错误。

31.为促进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联合国大会2006年通过决议,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联合国人权领域工作的大会附属机构。

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联合国人权委员会B.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C.联合国人权理事会D.联合国人权法院答案:解析: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的人权机构。

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成立人权理事会。

人权理事会取代了人权委员会。

所以本题应选C.32.克森公司是甲国的一家国有物资公司。

去年,该公司与乙国驻丙国的使馆就向该使馆提供馆舍修缮材料事宜,签订了一项供货协议。

后来,由于使馆认为克森公司交货存在质量瑕疵,双方产生纠纷。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使馆无权在丙国法院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B.克森公司在丙国应享有司法管辖豁免C.乙国使馆可以就该事项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D.甲国须对克森公司的上述行为承担国家责任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国家的财产和豁免。

A项中,乙国使馆是可以在丙国主动提起诉讼的,故A错误。

克森公司虽然是国有公司,但是在从事商业活动时不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权。

故B错误。

因此,甲国也不承担国家责任,故D错误。

C项中,乙国是可以向甲国法院提出诉讼的。

33.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

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

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

上述债务均未偿还。

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

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B.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C.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D.乙国元首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答案:B解析: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

国家实践中,国家继承的债务包括国家整体所负的债务或称国债,也包括以国家的而名义承担而实施上及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或称地方化债务。

国家对外国法人或自然人所负之债或国家的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之债,不在国家继承的范围。

另外,所谓的“恶债”,即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或违背及成果根本利益所负之债,如政府债务或战争债务,原则上也不予继承。

在国家合并的情况下,国家的债务应转属继承国。

在分离、分立或领土转让的情况下,债务继承首先应通过协议解决;若无协议,则应按照公平的比例转属继承国,并且特别考虑到与这些债务有关的转属继承国的财产、权利和利益。

新独立国家对债务可不予继承,除非另有协议,并且这种协议不能违背有关国际法原则,协议的执行也不应破坏新独立国家经济的基本均衡。

本题中甲国南方省的2000万美元的债务,属于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债务,所以不予继承。

而乙国元首以自己的名义向外国法人借款100万美元,也不属于丙国继承的范围。

所以丙国继承的债务只有甲国政府从丁国所借债务3000万美元。

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34.甲乙两国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甲国为发达国家,乙国为发展中国家。

根据国际环境法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必须停止排放,乙国可以继续排放,因为温室气体效应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多年排放积累造成的B.甲国可以继续排放,乙国必须停止排放,因为乙国生产效率较低,并且对于环境治理的措施和水平远远低于甲国C.甲乙两国的排放必须同等地被限制,包括排放量、排放成份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各方面D.甲乙两国在此问题上都承担责任,包括进行合作,但在具体排量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方面承担的义务应有所区别答案:D解析: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所有国家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与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

所以甲国和乙国都应当在温室气体排放上承担责任。

国际环境法规定了以下四个原则:国家环境主权和不损害其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根据上述四条原则可知,在解决环境问题上,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和合作,而且由于各国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不同,以及在环境恶化成因中所起作用不同,在承担责任上要所有区别。

综上,在甲乙两国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问题上,双方都应承担责任,要进行合作,在具体排放标准和停排时间上,要根据各自的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区别对待。

所以本题应选D.35.我国“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

“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

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答案:C解析:本题的考点是外国法的查明。

所谓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应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3)由与中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4)由该国驻中国使领馆提供;(5)由中外法学专家提供。

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该司法解释表明,我国法院对外国法的查明是持积极态度的,在确定外国法的内容时,既尊重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法律资料,也重视通过其他途径由法院主动进行调查,而不是把查明外国法内容的责任完全归之于当事人或法院。

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36.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

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

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

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一国法院判决是一国司法主权的具体体现,一国法院判决要发生域外效力,必须经过他国对其既判力和执行力的认可。

对于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的外国判决或裁定,无论是由当事人直接申请还是由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都必须依照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互惠原则进行审查。

经审查,如果外国判决、裁定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不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

另外,我国与许多国家签订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规定,原判决国法院必须有管辖权,审判程序公正,且不与正在我国国内进行或已经终结的诉讼相冲突。

最后,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我国对该外国法院的判决是不予以承认与执行的。

在此种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本题中,并未说明我国与甲国之间存在相关的条约关系与互惠关系,因此,我国不一定对甲国的判决进行承认与执行,另外,从本题中给出的信息来看,朗文也没有正式申请我国对甲国的判决进行承认与执行,因此,我国的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正确答案是D.37.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

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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