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教材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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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典型题解解析《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

注册税务师考试典型题解解析《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

注册税务师考试典型题解解析《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1.以下税种属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的有()。

A.个人所得税B.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C.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D.中央企业缴纳的房产税[答案]B.C2.下列属于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的税款有()。

A.车船税B.车辆购置税C.城镇土地使用税D.工商银行总行的营业税E.个人所得税[答案]B.D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5B.30C.10D.45[答案]BA.10B.15C.30D.45[答案]B5.下列关于账簿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安装税控装置[答案]D6.下列有关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手续,表述不正确的有()。

A.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采用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纳税B.单位和个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都必须办理纳税申报C.纳税人依法享受免税政策,在免税期间仍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D.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15日内办理[答案]B.D7.简述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有哪些8.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调整。

A.5B.7C.10D.15[答案]C9.下列有关对于税款征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就采取强制执行措施B.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主要针对纳税人未缴税款,不包括其未缴滞纳金C.个人唯一住房不在强制执行范围内D.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E.纳税强制执行措施只能由公安机关做出[答案]C.D10.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税款征收的基本方法是()。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1.09.30•【字号】冀国税函[2011]224号•【施行日期】201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检查情况的通报(冀国税函〔2011〕224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河北省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开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牵头,协会配合,于6月13日至22日对全省169个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进行了为期10天的综合性大检查。

重点检查了各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执业质量、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收费标准、风险金提取、会费缴纳等七个方面内容。

本次检查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组织周密、各市国地税局配合默契,达到了发现问题、以查促规范、促发展的效果。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现状截至2011年5月31日,全省共有税务师事务所169家,执业注册税务师1087人,从业人员3572人。

2010年为全省54571户纳税人提供了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服务,共取得经营收入1.55亿元。

比2009年度的1.39亿元增收1600万元,增长11.51%。

在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工作中,共调增各项应纳所得税额 90亿元,调减各项应纳所得税额70亿元。

全省注税行业在有效履行协税护税职能,强化税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服务税收发展事业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税、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重要力量。

但据检查统计,去年我省年收入50万元以下的事务所有102家,占总户数的60.36 %;全省存在经营亏损的事务所有76家,占总户数的45%。

我省注税行业小户多、亏损户多、业务水平低、整体发展慢的特点仍然比较突出,急需规范和发展。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资产损失扣除审批改申报利好与风险共存发布日期:2011-5-9 15:25:24阅读次数:229文章作者:中国税网:赵国庆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3月31日下发《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也意味着新办法自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适用,2010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仍适用之前的规定。

《办法》同时废止了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96号)。

并且明确本办法生效之日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资产损失事项,也应按本办法执行。

2009年4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又在5月4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

上述两个规定运行两年后,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2011年25号公告,其目的还是为了在上述政策执行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处理及报批等事项作一个比较系统性的规定。

从字面上来看,国税发[2009]88号文件的标题是《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5号公告的标题是《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是适用于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办法。

对比国税发[2009]88号文件我们可以看出,总体上讲,25号公告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口径上比以前要宽松了,特别是将审批制改为申报制,方便了纳税人,顺应我国行政职能转变,逐渐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大趋势。

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试卷及参照答案

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试卷及参照答案

2001年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试卷及参照解答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纳税人抗税,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罚。

A. 1倍以上5倍以下B. 10倍以下C. 1倍以上3倍以下D. 5倍以上标准解答:A依据:教材第二章第三节,第42~43页。

考核目的:抗税行为及处罚。

2.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局申请变更税务登记。

A.15 B. 30C.10 D. 45标准解答:B依据:教材第二章第二节,第29页。

考核目的: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3.注册税务师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设计依法合理纳税方案,对每一种方案的税收负担率进行测定,选择税负较轻的方案,这种方法称为()A.比较费用筹划B.比较效益筹划C.比较税负筹划D.比较成本筹划标准解答:C依据:教材第十六章第二节,第512~513页。

考核目的:枈税负筹划的方法。

4.下列哪一种税务代理档案应永久性保存?()A.税务代理协议书B.代理纳税审查报告C.制作涉税文书的工作记录D.计税资料的汇总计算表标准解答:A依据:教材第十七章第二节,第519页。

考核目的:区分永久性档案及当期档案。

5.根据纳税人会计帐簿、采购、生产、销售等之间的必然联系,进行测算以核实帐面数据是否正确的审查方法称为()。

A.核对法B.比较解析法C.查询法D.控制计算法标准解答:D依据:教材第十章第一节,第334页。

考核目的:查帐方法。

6.纳税人领购发票,须先将已使用完的发票存根联,交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再购领新发票,这种方式称为()。

A.验旧购新B.批量供应C.交旧购新D.定额供应标准解答:A依据:教材第四章第一节,第100页。

考核目的:发票购领方法。

7.某企业总机构在甲地,分支机构在乙地,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在()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注册税务师现代远程继续教育教学大纲与课程设置

注册税务师现代远程继续教育教学大纲与课程设置

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大纲(2011年修订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1年6月目录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大纲 (2)一、指导思想 (2)二、教学目标 (2)三、授课对象 (3)四、课程设置 (3)(一)执业(含非执业)注册税务师 (3)(二)业务助理 (6)(三)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暨合伙人 (7)(四)注税行业党建课程 (6)五、教学评价 (9)附件一 (10)附件二 (11)附件三 (12)附件四 (13)附件五 (11)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大纲(2011年修订稿)一、指导思想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税协发[2009]35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的有关管理规定,本着学以致用、提升执业能力、规避执业风险的指导思想,以时效性、实用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为原则,制定本大纲。

二、教学目标依据注册税务师知识更新与技能提升的需求,设置相应课程。

聘请行业实战精英、财税院校权威专家、政策制定部门领导授课,通过中税协网校平台,快捷、有效地传播网络视听课程。

同时,利用网校平台的系统功能,开展网络答疑及专题讨论,增强教学的互动性。

通过培训,帮助不同类别的受训者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从而提升执业技能,规避执业风险,拓展业务空间,胜任岗位需求。

三、培训对象培训对象是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人员,包括执业注册税务师(含非执业)、尚未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业务助理人员和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暨合伙人。

根据岗位需求,设置不同的课程内容,同一层次的课程力求系统、科学、实用。

执业(含非执业)注册税务师课程内容涵盖最新政策法规、操作实务与案例分析、执业规范与客户服务等内容;税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人员课程内容涵盖应知应会的税收知识、企业会计准则、涉税法律、代理实务、执业规范等内容;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暨合伙人课程内容涵盖绩效管理、市场培育、宏观经济、行业党建、领导艺术与文化修养等内容。

四、课程设置同一层次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年度考试必修课占80%,选修课占20%,党建课程向全行业开放,是所长暨合伙人必修课程。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题税务代理实务试卷及答案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题税务代理实务试卷及答案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题税务代理实务试卷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1.下列有关注册税务师代理范围和注册税务师权利与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A.经纳税人同意,注册税务师可以代理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B.注册税务师可以代理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但不能代理办理注销税务登记C.注册税务师不得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事项的委托,但没有义务制止其行为或报告税务机关D.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标准答案:D依据:教材章第四节,第16—18页。

考核目的:税务代理的范围、注册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

A.由税务代理人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B.由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由税务代理人补缴相关的税收滞纳金、罚款C.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D.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标准答案:D依据:教材章第二节,第23页。

考核目的:《征管法》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3.下列关于账簿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B.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查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储存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不必打印成书面资料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安装税控装置标准答案:D依据:教材第二章第二节,第32页。

导论--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一章练习

导论--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一章练习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一章练习导论一、单项选择题1、甲为生产企业,2010年与丙税务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丙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全年的各税种纳税申报及涉税事项的处理,具体代理业务由乙税务师完成。

那么对于纳税申报及涉税事项的处理结果应当由()承担税收法律责任。

A、乙税务师B、丙税务师事务所C、乙税务师和丙税务师事务所D、甲企业2、下列税务代理情形中,委托方不能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是()。

A、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B、税务师事务所解散C、税务师事务所因经营不善破产D、注册税务师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3、下列关于注册税务师的权利的说法错误的是()。

A、注册税务师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B、注册税务师可以受理委托方的任何委托C、注册税务师可以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批评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D、注册税务师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4、某税务师事务所2012年接受某生产企业委托,代理该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事宜。

5月该企业将自产的成本为100万元的A型钢材用于企业的厂房建设,该钢材未有销售价格,在咨询注册税务师时,注册税务师认为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17万元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填报,当期申报表上反映该企业应纳增值税为正数。

对于该事项,税务师事务所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注册税务师的判断是正确的,不用承担法律责任B、税务师事务所被处以1.70万元的罚款C、税务师事务所要代企业缴纳1.70万元的税款及滞纳金D、税务师事务所会被处以8万元的罚款5、甲为生产企业,2012年与丙税务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委托丙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全年的各税纳税申报及涉税事项的处理,具体代理业务由乙税务师完成。

全国注册税务师的学习资料推荐及使用方法

全国注册税务师的学习资料推荐及使用方法

全国注册税务师的学习资料推荐及使用方法税务是一个重要的领域,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来应对不断变化的税法和税收政策。

全国注册税务师是具备这些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士,他们在税务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帮助注册税务师们更好地学习和应用相关知识,本文将推荐一些优质的学习资料,并提供使用方法。

一、学习资料推荐1. 《税收法律基础教程》这本教材是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中的必备资料,由税务局编写,详细介绍了税法的基本原理、税收政策的制定与调整等内容。

它全面、系统地介绍了税收法律的基本知识,可以帮助注册税务师掌握税法的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

2. 《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是税务工作的重要基础,注册税务师需要具备扎实的财务会计知识。

《财务会计》是一本权威的教材,系统介绍了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实务操作,帮助注册税务师掌握财务报表的编制、分析、解读等技能。

3. 《税务实务》《税务实务》是一本实用的学习资料,涵盖了实际税务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纳税申报、税务审查、税务稽查等内容。

它通过案例分析和操作指南,帮助注册税务师了解税务工作的实际操作流程,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

4. 税务政策与案例分析注册税务师需要时刻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以及相关案例的实践应用。

通过订阅税务相关的刊物和参加专业研讨会,可以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案例分析。

比如,《中国税务报》和《税务研究》是两本权威的刊物,经常发布最新的税务政策和案例。

二、使用方法1. 制定学习计划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内容庞杂,学习资料众多,因此制定一个合理的学习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自身情况和考试要求,制定每天、每周的学习目标和时间安排,合理分配时间,有条不紊地进行学习。

2. 多角度学习税务领域的知识涉及多个方面,建议注册税务师采取多角度学习的方法。

可以选择阅读教材、参加培训班、参与讨论等方式,获取不同的学习体验和观点。

此外,可以通过刷题、做练习来加强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3. 学以致用学习税务知识不仅仅是为了考试,更重要的是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成文日期:2011-04-28字体:【大】【中】【小】为公平税负,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等规定,现对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由雇主负担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公告如下:一、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一)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二)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1.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2.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三、对上述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应扣缴税款。

即:将应纳税所得额÷12,根据其商数找出对应的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据以计算税款。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四、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

税务稽查与风险控制

税务稽查与风险控制

2011年企业税务稽查与税务风险规避技巧与实务时间地点:10月25-26深圳,10月27-28北京, 11月17-18日 上海≡≡≡≡≡≡≡≡≡≡≡≡≡≡≡≡≡≡≡≡≡≡≡≡≡≡≡≡≡≡≡≡≡≡≡≡≡≡课程费用:2800元/人(包括资料费、午餐及上下午茶点等)授课对象:财务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 税务经理、税务主管、总帐会计、税务会计等具体操作人士。

≡≡≡≡≡≡≡≡≡≡≡≡≡≡≡≡≡≡≡≡≡≡≡≡≡≡≡≡≡≡≡≡≡≡≡≡≡≡主办单位:1 1 4 培 训 网广 东 报 名 中 心:0755--6128,0936上 海 报 名 中 心:021--5186,3894联 系 人:陈先生 何先生 杜小姐课程背景:税务稽查是企业必须面对的一项棘手事项,很多企业不清楚当前的税务稽查形势、稽查重点;更不清楚企业为什么会被稽查、稽查部门主要查什么?怎么查?以上种种问题的出现会使企业面临极大的税务风险!《2011年企业税务稽查与税务风险规避技巧与实务》课程主要帮您解决以下问题:1、为什么我们的企业会被稽查?而他们的企业没有?2、税务机关要求我们企业自查,什么样的自查税务机关才能满意?3、企业哪些涉税业务比较容易存在问题?哪些事项在稽查时会被税务机关重点关注?4、我们报出去的财务报表暴露出怎样的税务问题?5、我们所在的行业主要存在哪些税务问题?6、税务稽查证据的搜集主要有哪些手段、方法?7、企业如果被查出了问题,我们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我们怎样应对整个稽查过程及稽查结果,怎样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课程收益:1、帮助您准确认清企业所面临的税务稽查形势;2、帮助您掌握税务稽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基本方法,让您知己知彼,百战不殆;3、帮助您准确把握企业可能面临的具体税务问题及正确的解决办法;4、帮助您最大限度降低税务风险,减少企业损失;5、帮助您从税务角度解读财务报表,提前规避税务风险;6、帮助您选择正确的税务稽查应对策略,使公司和财税人员承担最小的法律责任;≡≡≡≡≡≡≡≡≡≡≡≡≡≡≡≡≡≡≡≡≡≡≡≡≡≡≡≡≡≡≡≡≡≡≡≡≡≡课程大纲:第一部分:税务稽查与企业应对策略暨税务争议解决技巧一、税务稽查形势分析1)面对税务稽查,企业的复杂心态分析; 2)税法改革与稽查总体形势;3)2010年税务稽查工作结果的回顾;4)2011年税务稽查工作目标、任务及稽查重点领域。

[注册税务师考试用书] 注册税务师参考书

[注册税务师考试用书] 注册税务师参考书

[注册税务师考试用书] 注册税务师参考书注册税务师考试前言一、20xx年教材内容的主要变化阅读提示: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属综合运用性学科,要求考生在熟练掌握税法(Ⅰ)、税法(Ⅱ)和财务与会计学科的基础上综合运用。

有些内容涉及上述几个学科,请大家注意。

新旧教材对比第一章无实质变化。

第二章将“偷税行为及处罚”改为“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及处罚”,同时删除了征管法中偷税的行政处罚。

第三章1.章名与节名改变。

2.删除“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新增“③临时登记户领取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应当继续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对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临时经营的,……先缴税再由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

” 3.删除“1.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已开业经营的小规模企业(商业零售企业除外),若当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之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新增“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4.删除“对从事商业经营的新办企业和小规模企业,一般是先认定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经过3个月或半年时间的考核后,再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

”5.删除“在20xx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企业,按其实际纳税情况核算全年销售额实际达到180万元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新增“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第四章1.章名与节名改变。

2.删除“1.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 2.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两处内容。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第一篇: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与之前规定(国税发【2009】88号)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一、扩大了资产损失扣除范围,不再强调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办法》第二条明确了各类垫付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损失(包括符合条件的关联方企业之间应收及预付款项)、无形资产损失等可以作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第47条不同类别的资产捆绑(打包)出售损失、第48条企业自身原因及政策原因而发生的资产损失、第49条因刑事案件原因或立案两年以上未追回资产损失等其他各类资产损失也都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办法没有涉及的资产损失事项,只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这样就把原来88号文件未列明的无形资产、其他应付款等损失均包含其中,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争议。

二、将可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划分为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资产损失《办法》第三条,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包括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

实际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范围内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法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范围内资产,但符合《通知》(财税〔2009〕57号)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三、将原来可自行计算扣除和经审批后扣除统一改为申报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将“自行计算扣除”改为“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将“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改为“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包括五项:(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
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对个人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二、本公告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 1 —
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事项依据本公告处理。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1年7月28日印发校对:所得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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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简答题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简答题

1、某税务师事务所在2012年省注税协会组织的行业检查中,被查出以下问题,请分别指出下列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注册税务师张某以个人名义承接代办税务登记业务。

(2)事务所以低于成本价收费方式承接业务。

(3)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出具虚假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导致委托人少纳所得税税款,经查实情节十分严重。

(4)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出具虚假的财产损失鉴证报告,但被税务机关及时发现,未造成少纳所得税税款。

(5)注册税务师同意帮助委托方偷逃税款,双方约定五五分成。

【正确答案】(1)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册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2)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告。

(3)税务代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撤销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

(4)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5)《民法通则》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根据这项规定,注册税务师与被代理人如果相互勾结、偷税抗税、共同违法,应按共同违法论处,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涉及刑事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2、某企业集团财务主管王某到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以下咨询,请根据王某提供的资料,简要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集团所属某子公司当年9月份成立,经营范围为销售电子产品及提供设计劳务,子公司一直没有销售电子产品业务,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税务机关认为企业违反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税务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10号文及财税[2011]111号

税务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10号文及财税[2011]111号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10号文及财税[2011]111

此次我们将目光聚焦在110号和111号文上来,这必定是相关企业同行最为关注的内容,另据了解,上海市财税部门正在制定111号文的具体实施细则,您心中也许也会出现以下疑问:
-试点后我所在行业是否在此次范围
-如果造成企业税负较高,是否有财政补贴
-如何把握11%和6%的税率
-进项税抵扣的具体范围和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相比是否有区别
-改革的地域范围是否能完全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
面对这些疑问和猜想,想同行所想,我们将在2011年12月初邀请作为试点政策的总策划方之一的国家税务总局官员将为您详细解读即将出台的上海市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方案,让您面对改革不再迷茫。

诚邀参与对象:
内外资增值税扩围试点企业CFO 财务税务总监财务税务经理
以下内容将在本次会议中得到解决:
上海市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政策分析
相关企业应当做好怎样的准备积极面对相关改革
来源:/events.asp。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1.02.18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施行日期】2011.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此前未作处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转让全部产权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5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
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
成文日期:2011-08-17现就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本公告自
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炭企业转让井口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转让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018号)中“对单位和个人在转让煤矿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转让附着于土地或不动产上的机电设备,一并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公告施行前已处理的事项不再作调整,未处理事项依据本公告处理。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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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8月4日修改总则

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8月4日修改总则

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2011年8月4日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注册税务师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整体业务素质,培养和选拔行业高端人才,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会员。

第三条注册税务师等级分为四级:三级注册税务师、二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特级注册税务师。

第四条注册税务师的等级认定工作两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三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经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年检和审核合格的注册税务师。

第六条二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三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二)上年度的个人业绩达到全国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2倍以上;(三)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四)经中税协考试合格,地方税协审核合格,中税协审议通过。

第七条一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二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两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经济、会计、审计高级职称;3、年龄在40周岁以上;4、从事涉税服务业务8年以上。

(二)上年度的个人业绩达到全国执业注册税务师人均贡献度6倍以上;(三)具有担任过大型企业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一定水平的注税学术研究成果;(四)经地方税协年检合格;(五)经中税协考试和审核合格。

第八条特级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二)通过中税协外语考试;(三)经中税协审核合格。

第九条税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10倍、50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二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审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

省级分所、子所上年度经营收入达到全国所均贡献度6倍、15倍以上的,其所长可分别申报二级注册税务师、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不需参加培训和考试,经审核合格取得相应等级。

2011中国十大财税事件

2011中国十大财税事件

2011中国十大财税事件来源:财会信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车船税法入选理由:由暂行条例升格的第一部法律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并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新法中,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7个等级,年税额从240元~4500元不等。

同时,不需登记挂牌的单位内部作业车也被纳入征税范围。

车船税法是目前中国现有19个税种中第一部由暂行条例升格为法律的税法,同时也是第三部以单行税种命名的税法。

●注册会计师行业制度建设年入选理由:2011年注会行业最具代表性事件,持续时间长、范围广、影响大。

2011年注册会计师行业最有代表性的事件,非“制度建设年”莫属。

2011年4月16日,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制度建设年”工作交流推进会在南昌召开,揭开年度制度建设大幕。

在“制度建设年”活动中,中注协制定(修订)制度59项;32个省区市(含深圳市)注协制定(修订)制度590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修订)制度52 132项,已完成47 284项。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入选理由:涉及到每个人的利益参与度关注度空前2011年4月25日,全国人大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启动并在网上征求意见,37天收到了来自82 707位网民的237 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23万条意见创下全国人大修法网络征求民意数量的最高纪录。

充分考虑民意后,个税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最后定于3 500元,相关税率一并修订。

●注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入选理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与国际趋同2011年7月1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对已实施7年的行业监管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实现注会行业监管与国际趋同。

以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结果指导业务项目检查,以业务项目检查结果支持质量控制体系检查结论,通过质量控制体系检查把事务所工作重心引导到健全质量控制上来,真正实现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帮助、教育、督促、提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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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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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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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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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税务咨询与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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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税务代理执业风险与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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