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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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篇一: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依法合规治行,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惩治违规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规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行相关制度,应受到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处理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程序规范;错罚相当、惩教结合;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员工(境内机构全体从业人员和境外机构的外派人员),境外机构的当地雇员适用所在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已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在其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违规行为,可书面建议其现所在单位作出处理;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违规行为,可书面建议其劳动合同

所在单位作出处理。

第二节处理的种类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处理方式包括:违规积分、批评教育、日常处理和行政处分。

(一)违规积分:包括一级(积1分)、二级(积3分)、三级(积6分)、

四级(积16分),由内控合规部门负责;

(二)批评教育:包括告诫和通报批评等,由各单位及辖属部门负责;

(三)日常处理:包括待岗管理、扣减绩效收入、责令辞职或引咎辞职、取消

任职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等,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四)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由监察部门负责。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十七条 对解除劳动合同有争议的,可以向本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请仲裁。
第三节 申诉程序
第十八条 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应在接到处分决定30日内向作出处分决定的单位提出申诉, 有关单位应在受理后3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复审决定30 日内向作出复审决定的上一级单位申请复核,复核单位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应作出复核 决定。上一级单位或总行作出复核决定后,申诉人仍然不服继续申诉的,一般不再受理。 违规问题重大、复杂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作出复审复 核决定的时间。复审复核期间不影响原处分决定的执行。
(一)造成信息系统三级、二级生产事件的; (二)造成本行商业秘密三级、二级信息泄露的; (三)造成空白重要凭证、有价单证、已与账户绑定的电子银行客户证书、印章、密押器、未
使用的支付密码器等丢失的; (四)造成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重要合同协议、抵(质)押物的权利凭证、质押物、保
单等重要资料、物品以及档案资料丢失、毁损、被篡改的; (五)造成人、财、物浪费或工作进度延误的; (六)对本行形象、商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七)造成群体性事件或人员受轻微伤以上的; (八)累计形成个人客户不良贷款50万元(含)以上或损失类贷款50万元以下的; (九)累计形成法人客户不良贷款500万元(含)以上或损失类贷款500万元以下的; (十)致使抵债资产损毁、灭失50万元以下的; (十一)造成50万元以下案件、风险事件或责任事故的; (十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或被司法、监管、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处罚50万

工商银行的规章制度

工商银行的规章制度

工商银行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商银行的经营活动,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持银行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商银行是国有大型银行,依法合规经营,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并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工商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投资、结算、银行卡、个人理财、金融市场业务等。

第四条工商银行实行公司治理,设立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工商银行坚持诚实守信、谨慎经营、依法合规的原则,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第六条工商银行员工必须恪守行业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责,维护银行形象,不得私自调整利率、擅自操作客户账户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工商银行实行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资金安全和客户资产。

第八条工商银行各项业务原则上须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

第九条工商银行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查漏补缺,弥补漏洞,防范风险。

第十条工商银行建立健全反洗钱制度,加强对客户身份和资金来源的审查,防范洗钱风险。

第十一条工商银行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确保服务质量和风险管控能力。

第十二条工商银行对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客户隐私。

第十三条工商银行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责任追究、处罚等。

第二章存款业务

第十四条工商银行可接受个人和企业的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第十五条存款客户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将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并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工行十大禁令内容

工行十大禁令内容

工行十大禁令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和庞大的业务覆盖范围。为了确保银行的正常运营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工行实行了一系列禁令和规定,以规范员工行为和保护客户利益。下面是工行的十大禁令内容:

1.违规放贷:工行禁止员工在没有充分了解客户情况、审核不严的情况下放贷。员工不能违规开展私自借贷或参与与工商银行相关业务的违规行为。

2.内外勾结:为了预防工行内部和外部势力勾结进行欺诈、侵吞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工行明确禁止员工与客户、业务合作伙伴或其他机构串通作假,违反诚实守信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3.违规操纵市场:工行禁止员工投机炒作、操纵市场,干扰金融市场正常运行。员工不得利用工行的信息或资源谋取私利,违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原则。

4.泄露客户信息:工行严禁员工泄露客户的个人隐私和银行业务

相关信息。员工不得窃取、盗用、买卖或泄露客户资料,违反保密义

务和金融机构的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5.贪污受贿:工行坚决反对员工贪污受贿行为。员工不得接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参与其他非法获利行为,不得索要或接受他人贿赂、

好处或特殊待遇,违反廉洁纪律和法律法规。

6.虚假宣传:工行禁止员工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误导客户或公众。员工必须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宣传原则,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违

反广告法规定进行虚假宣传。

7.擅自处置资产:工行禁止员工擅自处置银行的资产。员工不得

私自卖出、转让、变卖或非法占有工行的资金、设备、软件等财产,

违反资产管理和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

8.违规交易:工行禁止员工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员工不得

心得体会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心得

心得体会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心得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心得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心得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心得通过近时期对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使我深刻地意识到学习员工行为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古人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园”。作为全五大银行之一的xx银行,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就必规范员工行为规范,做到有规可循,违规必究。难以想象没有制度的企业,是没有成功的员工行为规范,是难以完成有效经营目标的。有了好的制度规范,才能保证员工能科学地,行之有效地执行领导者的决策。加强对行为规范的学习﹑理解﹑掌握﹑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执行。

通过对规范化服务的学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该怎么去做工作,如何做好那些工作。为此,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处理业务时要按照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做到准确﹑快捷﹑高效。同时对客户的服务要主动热情,面带微笑耐心周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注意倾听客户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客户所办业务的需求,按照客户的意愿完成交易。只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规范行为准则,只有依靠建全的制度与优质文明的服务,才能确保我行稳建持续地发展。

只有通过强化教育,让员工明确严格执行制度就是自我保护的道理,才能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在日常工作中把遵守规章、严格执行制度变成自觉行动,从而遏制违规违制问题,有效防范案件的发生。在行内不少部门,一系列的员工规范制度制度虽挂在墙上,但没有很好的落

实在行动中,系统的某些神经末梢仍处于失控状态;案件与事故

的发生与制度的执行不力、违规操作紧紧相连,每一个案件的发生都伴随着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因果现象。是什么造成了这么多光荣背后的横刀落马,是什么催生了那么多中规中矩下的追名逐利?是制度的缺失,是执行的不力,是覆盖的盲点,还是心存侥幸而最终没能坚守住那颗不肯安于平淡的心?

工行员工学习员工行为禁止规定心得体会

工行员工学习员工行为禁止规定心得体会

工行员工学习员工行为禁止规定心得体会

篇一:关于规范银行员工行为、促进工行发展的几点思考

关于规范银行员工行为、促进工行发展的几点思考

在银行业日益严峻的竞争趋势下,我行若想屹立于强者之林,就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银行服务。而加强银行员工行为规范,从而为客户提供更耐心、周到、快捷的优质服务,提高我行的凝聚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为我行争取更多的客户,并在激烈的银行业竞争中赢得更好的社会形象。

关于如何规范银行员工的行为,应组织开展以学习落实“三位一体”员工行为规范体系为主题的员工行为规范教育活动,动员我行员工广泛参与,并深入学习。具体来说,应组织员工系统地学习《工行员工行为守则》、《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员工行为禁止规定》。通过学习,使员工能

够全面了解“正面有规范、反面有禁止、违反有处罚”的“三位一体”的员工行为规范管理体系,并熟知我行的行为规范和禁止事项,落实和贯彻自律措施,遵循本岗位的庄严承诺,警示和告诫全体员工严守行为底线,严防各类违规行为发生。只有通过不断规范银行员工的行为,才能够真正做到提升员工的思想觉悟,为工行的发展添砖加瓦。

员工应严格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而作为一个金融单位的职工应以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为荣,讲求道德和荣誉感。忠于工行,献身工行,甘愿为工行奉献自己的才华,树立强烈的职业荣誉感。能够正视工作所带来的压力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群体观念。“干一行,爱一行”,既然选择在工行这片土地上耕耘,就须以百倍的努力洒下辛勤的汗水。爱岗敬业,热爱工行是员工首先应该具备的行为准则。

【2018最新】工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选word文档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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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篇一:学习《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

学习《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来自: : 工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心得

王庆丰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认为,作为一名工行员工,不但应该熟知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而且要严格

遵守《处理办法》,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分管业务健康发展。

一、自觉增强制度执行的主动意识。自觉性表现为贯彻落总分行决策部署的思

想认识是否到位。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才能准确地理解把握行党委的决策意图,才能增强执行的自觉性。我结合全行开展规章制度执行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进一步增强了执行规章制度的意识。规范学习制度,及时传达贯彻市分行

党委和上级行的重大决策。在切实做好分管业务的同时,认真开展自我查找、

自我剖析,通过自身把内化了的规章制度基本要求转化为贯彻落实行党委决策

部署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了执行规章制度的坚定性。

二、切实提高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当前,我行正处在建设优秀大型上市银

行的关键阶段,因此,如论从决策和执行规章制度上都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必须通过健全的制度、科学的机制、完善的体制规范其执行规章制度

的行为,确保将行党委的的决策部署能够落实到位、有实效。我主动将“学规定、强素质、做表率”活动和提供执行力结合起来,用制度来规范行为,用办

法来督促工作,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不拖延工作,不推

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依法合规治行,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惩治违规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规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行相关制度,应受到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处理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程序规范;错罚相当、惩教结合;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员工(境内机构全体从业人员和境外机构的外派人员),境外机构的当地雇员适用所在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已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在其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违规行为,可书面建议其现所在单位作出处理;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违规行为,可书面建议其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作出处理。

第二节处理的种类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处理方式包括:违规积分、批评教育、日常处理和行政处分。

(一)违规积分:包括一级(积1分)、二级(积3分)、三级(积6分)、四级(积16分),由内控合规部门负责;

(二)批评教育:包括告诫和通报批评等,由各单

位及辖届部门负责;

(三)日常处理:包括待岗管理、扣减绩效收入、责令辞职或引咎辞职、取消任职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等,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四)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

职、开除,由监察部门负责。

以上处理方式可合并使用。

第七条行政处分的限制:

(一)受到警告处分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晋升管

理职务、工资等级及档次;

(二)受到记过处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晋升

管理职务、工资等级及档

次;

(三)受到记大过处分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晋升管理职务、工资等级及档次;

工行员工行为守则

工行员工行为守则

工行员工行为守则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讨论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员工行

为守则。这份守则旨在规范工行员工的行为准则,促进员工的职业道德、诚信和责任感。下面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工行员工行为守则的内容

和要求。

一、职业道德与保密责任

作为工行的员工,我们应秉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态

度和行为操守。我们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我们应认识到客户的隐私和商业机密的重要性,严守保密责任,

妥善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公司的商业机密。

二、诚信与廉洁原则

工行员工应坚守诚信原则,以诚实、正直和透明的态度对待客户和

同事。我们要追求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杜绝虚假和误导性

陈述。同时,我们严禁以任何形式接受或索取贿赂,遵守反腐败法律

法规,保持廉洁的工作环境。

三、服务质量与客户关系

作为工行员工,我们应积极关心客户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我

们要以客户为中心,倾听和理解客户的需求,尽力满足客户的合法合

理要求。同时,我们应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保持客户的信任和忠诚。

四、信息管理与安全意识

工行员工应正确处理和管理各类信息资源,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管理

制度。我们要保护工行和客户的信息安全,加强信息技术的安全防范,预防信息泄露、篡改和滥用行为。同时,我们要不断提升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能力。

五、合规与风险管理

工行员工应遵守内外部规章制度,主动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要求。我们要严格执行合规规定,加强风险防控,确保业务操作

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同时,我们要主动报告违规行为,建立健全

的内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

心得体会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心得

心得体会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心得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心得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心得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心得通过近时期对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使我深刻地意识到学习员工行为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古人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园”。作为全五大银行之一的xx银行,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就必规范员工行为规范,做到有规可循,违规必究。难以想象没有制度的企业,是没有成功的员工行为规范,是难以完成有效经营目标的。有了好的制度规范,才能保证员工能科学地,行之有效地执行领导者的决策。加强对行为规范的学习﹑理解﹑掌握﹑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执行。

通过对规范化服务的学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该怎么去做工作,如何做好那些工作。为此,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处理业务时要按照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做到准确﹑快捷﹑高效。同时对客户的服务要主动热情,面带微笑耐心周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注意倾听客户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客户所办业务的需求,按照客户的意愿完成交易。只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规范行为准则,只有依靠建全的制度与优质文明的服务,才能确保我行稳建持续地发展。

只有通过强化教育,让员工明确严格执行制度就是自我保护的道理,才能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在日常工作中把遵守规章、严格执行制度变成自觉行动,从而遏制违规违制问题,有效防范案件的发生。在行内不少部门,一系列的员工规范制度制度虽挂在墙上,但没有很好的落

实在行动中,系统的某些神经末梢仍处于失控状态;案件与事故

的发生与制度的执行不力、违规操作紧紧相连,每一个案件的发生都伴随着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因果现象。是什么造成了这么多光荣背后的横刀落马,是什么催生了那么多中规中矩下的追名逐利?是制度的缺失,是执行的不力,是覆盖的盲点,还是心存侥幸而最终没能坚守住那颗不肯安于平淡的心?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学习心得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学习心得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学习心得

近日,分行下发了《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一书,我行组织了系统化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我提高了对工商银行规章制度的全面认识,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制度的重要性。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1、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基本前提。其实在我们平时的工作中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这是因为我们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隐患。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违反了操作规程,从而酿成了案件的发生,这本书涵盖了我行各业务品种的主要风险点,逐环节、逐岗位列举了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明确了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尺度。学习了这本书,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合规操作意识,明白了什么事不能做,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处罚。

2、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学习方法,在理解和运用上下功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工行员工。在学习方法上,联系岗位实际,学习与实践运用相结合,学习与遵守相结合,使自己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与此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分析和评价犯罪成本,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人,不断提高按照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自觉性。

工行员工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工行员工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工行员工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工行员工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员工,是指企事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现代企事业单位的员工跟以往比较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素质相对比较高,知识性强。下面是小编给你带来的工行员工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工行员工心得体会1

为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惩治违规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相关制度,中国工商银行于7月份印发了《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这个规定所称的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行相关制度的行为。

在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遵循的原则是:客观公正、程序规范;错罚相当,惩教结合;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处理种类包括:违规积分、批评教育、取消行内专业资格、日常处理和行政处分。各自分工为:违规积分由内控合规部门负责;批评教育(包括告诫和通报批评等)由各单位及辖属部门负责;取消行内专业资格:包括取消经我行组织考试、认证的专业类、销售类、运行类等相关序列岗位专业资格,由资格授予单位(部门)负责;日常处理(包括核减绩效收入、待岗、责令辞职或引咎辞职、免职、解聘、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由监察部门负责。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工银发[2023]35号)停止执行。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经过工行巴彦淖尔分行人力资源部下发后,各支行、各部门都非常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开始安排学习和培训。最近,监察室经过监督检查支行和网点的学习情况,大部分支行已经开始集体组织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并且组织了相关内容的考试

工行员工行为守则

工行员工行为守则

工行员工行为守则

工行员工行为守则是指中国工商银行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行为准则。这些准则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确保员工以诚信、专业和负责任的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银行形象,保护客户利益,推动银行的长期发展。本文将详细介绍工行员工行为守则的内容和意义。

一、诚信与廉洁

1. 保持诚信:工行员工应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保持真诚、正直、庄重的态度与客户交往。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客户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行为。

2. 遵守法律法规:工行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参与洗钱、诈骗等违法行为。

3. 防止利益冲突:工行员工应以保护客户利益为首要任务,不得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而损害客户利益。在处理私人事务和与客户利益相关的业务时,要遵守行规,避免利益冲突的发生。

二、专业与奉献

1. 学习与提升:工行员工应根据银行业务的发展需求和个人职业规划,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通过持续学习,不断适应银行业务发展的要求,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 保守商业机密:工行员工必须保守客户和银行的商业机密,不得

泄露客户信息和商业秘密。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客户资料,严禁将客户信息用于个人谋利或违法违规活动。

3. 热心服务客户:工行员工应以客户为中心,积极主动地为客户提

供满意的服务。要全面了解客户需求,认真解答客户咨询,及时处理

客户反馈,帮助客户解决问题,树立良好的客户形象。

三、规范与纪律

1. 遵守规章制度:工行员工应遵守银行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

工行员工行为守则

工行员工行为守则

工行员工行为守则

作为工商银行的员工,自觉遵守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是维护公司形象、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确保员工规范行为,工商银行制定了员工行为守则。以下是工商银行员工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一章:基本规范

1. 诚实守信

员工应恪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客户利益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2. 工作责任

员工应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不推卸责任,不敷衍塞责,确保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3. 决策透明

员工在处理工作中的决策和操作应公开、透明,不得以个人利益或私下交易的方式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4. 保护客户隐私

员工应严格保守客户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客户隐私,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和机密性。

第二章:行为准则

1. 不涉及非法活动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

2. 拒绝贿赂和受贿

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或提供贿赂,不得参与利益输送或接受不正当的回报。

3. 公平公正

员工在处理业务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或歧视任何客户。

4. 尊重客户权益

员工应尊重客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和撤销权,不得擅自侵犯客户权益。

第三章:职业操守

1. 保守商业秘密

员工应保守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商业机密或利用商业秘密谋取个人利益。

2. 正当竞争

员工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 遵循职业道德

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职业操守,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形象

和声誉的行为。

第四章:行为管理

1. 执法合规

员工应遵守公司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以任何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

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工商银行

•【公布日期】1998.12.21

•【文号】工银发[1998]226号

•【施行日期】1998.12.21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

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8年12月21日工银发〔1998〕22

6号)

各一级分行、准一级分行、直属学院:现将《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全行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效、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实现经营目标、防范风险,对内部机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牵

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总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工商银行所辖各级经营机构、管理部门及全体员工,所称业务包括本、外币业务。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结构和要求

第四条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在全行建立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具体如下:

一、保证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保证全行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预防各类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四、保证会计记录、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

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本守则是工商银行员工必须遵守的准则,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是评价员工言行的标准。全体员工应从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行为守则,共同塑造工商银行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员工如对本守则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本部门或各级行人事部门咨询,本部门和各级行人事部门有责任予以解释或答复。本守则的最终解释权在工商银行总行。

第二章职业道德

第四条爱国爱行,积极奉献

爱国体现员工高尚的政治品质,爱行体现员工良好的职业素质,爱岗体现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远大的政治理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了解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心系社稷安危;自觉执行金融政策,严守金融法纪,维护金融秩序,坚定正确的金融服务方向。

热爱工行。以工行发展为己任,牢记工行宗旨和目标,维护工行利益,信守工行精神和理念,执行工行政策和规定,维护工行信誉和形象,致力于工行改革与发展。

竭诚奉献。树立职业荣誉感,忠于工行,献身工行,甘愿为工行奉献自己的才华。

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态度认真,坚守工作岗位,技术精益求精。

具有较强的职业意识和奉献精神,有压力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群体观念,能够将自己的利益与集体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将自己的行为和集体行为牢固凝聚在一起。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提供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工行信誉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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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目地、原則和適用範圍

第一條為依法合規治行,加強內部管理,防範操作風險,懲治違規行為,保障員工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行相關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違規行為是指本行員工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本行相關制度,應受到處理地行為.

第三條處理遵循地原則:實事求是,程式規範;錯罰相當、懲教結合;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於本行員工(境內機構全體從業人員和境外機構地外派人員),境外機構地當地雇員適用所在機構地有關規定.

第五條對已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在其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地違規行為,可書面建議其現所在單位作出處理;對勞務派遣人員地違規行為,可書面建議其勞動合同所在單位作出處理.

第二節處理地種類

第六條本規定所稱處理方式包括:違規積分、批評教育、日常處理和行政處分.

(一)違規積分:包括一級(積1分)、二級(積3分)、三級(積6分)、四級(積16分),由內控合規部門負責;

(二)批評教育:包括告誡和通報批評等,由各單位及轄屬部門負責;

(三)日常處理:包括待崗管理、扣減績效收入、責令辭職或引咎辭職、取消任職資格、解除勞動合同等,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

(四)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開除,由監察部門負責.

以上處理方式可合併使用.

第七條行政處分地限制:

(一)受到警告處分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晉升管理職務、工資等級及檔次;

(二)受到記過處分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晉升管理職務、工資等級及檔次;

(三)受到記大過處分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得晉升管理職務、工資等級及檔次;

(四)受到撤職處分之日起, 按照新崗位等級確定工資等級,新工資等級應當低於原工資等級;二十四個月內不得擔任與原職務相當地職務且不得晉升管理職務、工資等級及檔次;

(五)受到開除處分地,不得重新錄用、聘用.

受到行政處分地,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第三節處理常式

第八條各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違規行為,需積分地,應根據《違規積分管理規定(試行)》(工銀辦發[2007]481號)進行積分認定,移送同級內控合規部門辦理;需給予日常處理和行政處分地,應根據本規定提出建議,分別移送同級人力資源部門、監察部門辦理.

第九條辦理部門應對責任人違規事實及相關證據材料地真實性、違規行為性質及應負責任地認定和處理意見是否恰當進行審核或審理.

第十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地,由監察部門辦理,處分決定應抄送同級人力資源部門;需解除勞動合同地,由人力資源部門按規定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十一條二級分行及以上機構解除違規員工勞動合同,應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進行審核,聽取當事人申訴,將理由通知工會後提交行長辦公會作出決定.工會認為該決定違反相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提出不同意見時,行長辦公會應研究工會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十二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地,檢查(含調查,下同)和審理應實行查審分離.檢查人員負責查清違規地事實,對收集地材料及證據地可靠性、真實性負責,並提出初步處分意見;審理人員負責認定違規行為地性質,審查違規事實及相關證據材料地真實性、程式地合法性,提出適用行政處分地結論性意見.

第十三條檢查部門應在從錯誤事實材料與責任人見面、簽字之日起(司法機關和監管部門移送地從收到材料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檢查材料移送審理部門審理.

第十四條移送審理地材料應包括:檢查依據、檢查報告、證據材料、責任人錯誤事實見面材料、責任人對錯誤事實見面材料地意見及調查組對其意見地說明、移交部門給予責任人處分地建議及依據等.

第十五條行政處分由二級分行及以上機構監察部門按員工管理許可權分級審理;50萬元(含)以上經濟案件責任人由總行負責審理,50萬元以下經濟案件責任人由一級(直屬)分行、直屬學院、直屬機構負責審理.

第十六條給予員工開除處分地,審理部門應在受理後四個月內作出決定;給予其他處分地,應在兩個月內作出決定.特殊情況經批准可以適當延長.

第十七條給予員工開除處分地,應將理由通知工會後作出決定.工會有不同意見時,行長辦公會應研究工會意見後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工會.

第十八條行政處分地限制期限按本規定第七條執行,到期前十五日由被處分人員提出申請,原作出處分決定地機構按其表現決定到期日是否解除;也可由作出處分決定地機構直接決定是否解除.

在行政處分期間,被處分人員工作表現突出或有立功表現地,可以提前解除限制期限,提前解除地時間不得少於規定地行政處分限制期限地一半;工作表現良好,無其他違規行為地可按期解除;考核不合格可延期解除,但延期解除地期限一般不超過原限制期限地一半.

本規定所稱解除是指解除被處分人員在處分期內晉升職務、工資等級或檔次

等方面地限制,不是對原處分決定地撤銷.解除撤職處分地限制不是對原職務、工資等級或檔次地恢復.

第十九條行政處分和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應以書面形式送達被處理人簽收.

第二十條一級(直屬)分行、直屬學院、直屬機構對部門副總經理(含)、二級分行副行級(含)以上管理人員作出行政處分地,應報總行監察室備案;二級分行對部門副經理(含)、支行副行長(含)以上管理人員作出行政處分地,應報上一級行監察部門備案.

第四節申訴程式

第二十一條不服處理決定地,應在接到處理決定三十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地機構提出申訴,有關機構應在受理後一個月內,作出複審決定;對複審決定不服地,應在接到複審決定三十日內向作出複審決定地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覆核,覆核部門自受理之日起二個月內應作出覆核決定.上一級主管部門或總行作出覆核決定後,申訴人仍然不服繼續申訴地,一般不再受理.違規問題重大、複雜或有其他特殊情況地,經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作出複審覆核地決定時間.複審覆核期間,不影響原處理決定地執行.

第二十二條員工對解除勞動合同有爭議地,可以向本行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第二章運用規則

第二十三條積分標準按每項違規行為地積分級別所對應地標準值分別進行積分.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分則未明列地違規行為,且未造成後果地,按《違規積分管理規定(試行)》執行;凡造成後果,或本規定分則明列違規行為與《違規積分管理規定(試行)》所列重複地,按本規定執行,不再累計積分.

第二十五條對責任人同一錯誤事實不得重複處理,但可對處理明顯偏輕地予以糾正.

第二十六條每次扣減績效收入下限為本人當年月平均目標績效工資地10% ,上限為40% ,但不得超過當月應發工資地20%.

第二十七條對因違規給本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失地員工(含已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可以要求其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從輕或減輕處理:

(一)違規情節輕微,所造成地損失較小且能夠主動賠償地;

(二)主動報告或檢舉揭發他人重大違規行為經查證屬實地;

(三)自查發現案件且有效控制涉案嫌疑人和資金地;

(四)自查發現違規問題並落實整改地;

(五)案發後積極提供有價值破案線索,及時抓獲潛逃嫌疑人或追繳涉案資金地;

(六)主動報告,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有效避免、減輕損失或主動賠償大部損失以及上繳非法所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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