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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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修正)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修正)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7.05•【字号】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7届〕第66号•【施行日期】2024.07.05•【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3年6月27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3年7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9年12月27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2020年3月25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根据2022年6月29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2年7月28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4年4月26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3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四章自然资源保护第五章人文资源保护第六章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4年全县重点项目融资工作会讲话范文(2篇)

2024年全县重点项目融资工作会讲话范文(2篇)

2024年全县重点项目融资工作会讲话范文亲爱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事们:大家好!首先,我感到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给大家做一个关于2024年全县重点项目融资工作的讲话。

项目融资工作对于一个地方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也是推动全县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在过去的几年里,全县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们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首先,我想明确强调的是,项目融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

融资工作不仅仅是有关融资资金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项目的选址、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多个环节,需要我们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全县在项目融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比如,项目规划不够科学、绩效评估不够准确、融资环境不够优化等等。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融资工作机制,提高项目策划和管理水平,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我想着重提到的是,我们在项目融资工作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要关注环境保护和社会效益。

我们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提高项目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做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良性互动。

另外,为了推动项目融资工作的开展,我们还需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金融的支持。

金融机构是项目融资的重要支持者和参与者,我们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项目提供更加灵活、多样化的融资渠道。

此外,我们还要注重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作为项目融资工作的负责人,我们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增强自身的筹资能力和管理能力,为项目的融资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最后,我想向大家呼吁的是,项目融资工作需要我们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

不管是在政府部门还是在企业单位,我们都需要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为项目融资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只有我们齐心协力,才能创造出更好的发展机遇,推动全县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国发〔2012〕13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国发〔2012〕13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2〕1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中央关于2012年工作部署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保持适度的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

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8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5500亿元,代发地方债2500亿元。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对“三农”、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水利、地质找矿等的支持。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继续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规模和标准,压缩大型运动会场馆建设投入。

全面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

实施结构性减税。

认真落实和完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继续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

继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

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以各种形式违规担保、承诺。

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计署、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管局等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的要求,兼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

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好货币信贷供求,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

广义货币预期增长14%。

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2010年4至6月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010年4至6月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010年4至6月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目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3号,2010年4月8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4月8日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号,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2010年5月11日公布实施2、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14号,2010年5月24日公布实施3、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2010年5月27日公布实施4、国务院关于印发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17号,2010年6月9日公布实施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134号,2010年6月4日公布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0年6月7日发布,环办[2010]86号2、关于发布2010年度《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第46号,2010年6月8日发布并实施。

3、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第50号,2010年6月17日发布并实施。

国务院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0年4月6日发布2、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2010年4月19日发布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2010年5月28日发布4、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2010年5月13日发布5、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2010年6月21日发布环境保护标准:1、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第39号(2010年4月16日),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名称、编号如下:《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 568-201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9.04•【文号】发改环资[2013]1720号•【施行日期】2013.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节能管理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17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经信委):党的十八大做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

发展循环经济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和基本方式。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把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行动,通过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打造城市发展的升级版。

为落实这一任务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创建目标(一)总体要求按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区域特点,实施大循环战略,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普及绿色循环文化,通过循环发展带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提高城市(县)环境友好水平、资源节约效益和新型城镇化质量。

(二)创建目标到2015年,选择100个左右城市(区、县)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活动。

创建城市(县)的循环型生产方式初步形成,率先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建筑、交通和基础设施基本实现绿色化,生产系统与社会生活系统的循环化程度明显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形成浓厚的绿色循环文化氛围,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政策

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政策

04
政策实施效果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资源节约
循环经济政策强调减少资源消耗 和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
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消耗。
高效利用
通过技术进步和工艺改进,提高 生产过程中资源利用效率,减少
能源、水资源等消耗。
回收利用
推动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促进再 生资源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循环
利用水平。
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减少污染排放
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减少污染物 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生态保护
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修复生态环境,保 护生物多样性。
环保监管
加强环保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 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产业结构调整
01
鼓励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推
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创新驱动发展
02 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高
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绿色发展
03
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
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节能减排
01
鼓励企业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降低
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绿色消费
02
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推广低碳生活方式,鼓励消费者选择环保
3
强化政策支持
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如财政补贴、 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以促进循环经济的快速 发展。
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加强科技创新
加大对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循环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培养专业人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408号(经济发展类327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408号(经济发展类327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408号(经济发展类327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28•【文号】•【施行日期】2021.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408号(经济发展类327号)提案答复的函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固体废弃物精准处理和资源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

经商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2021年7月1日,经国务院同意,我委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作出整体部署。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提出了构建现代化循环型产业体系、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部署了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园区循环化发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等五大重点工程,以及推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等六大重点行动。

《规划》强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政策,明确要健全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标准,推动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

二、关于优化循环模式,建立区域一体化循环经济示范区近年来,我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开展了不同层次和范围的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先后组织开展了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等工作,探索形成了多种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最新汇编(2011.3)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最新汇编(2011.3)

节能降耗法律法规政策汇编(部分)2011年3月目录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77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5、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371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8、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1]51号)9、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11、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12、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2441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办〔2010〕173号14、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1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1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582号)1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18、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监局17号令)19、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20、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9]166号)(与17重复)2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22、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国发〔2009〕38号)23、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78号)24、关于促进节能服务行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14重复)25、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14重复)二、循环经济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四号)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3、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4、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0〕991号)5、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6、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工信厅节[2010]192号)7、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8、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77号)9、关于印发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25号)三、清洁生产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72号)2、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令16号)3、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03]100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太湖流域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09]104号)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和通信业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09]461号)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707号)7、《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简介8、《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导向目录》(第二批)9、《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三批)10、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1、包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2、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3、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4、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5、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6铜冶炼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工信部节[2011]113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2、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3、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4、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4、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5、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公告)6、工信部发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公告(工产业政策[2010]第4号)7、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管理暂行规定8、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9、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660号)五、节能评估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2、国家节能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0年本)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资料汇编(征求意见稿)4、《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国家发改委第37号公告)5、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35号)六、新能源1、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财建[2010]230号)2、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七、其他1、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2、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3、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改委公告2009年第27号)4、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 (2010年第33号公告)5、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应用技术导向目录(第二批)(工信部节[2011]9号)6、国家能耗限额标准(26项)目录7、有色金属工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年)8、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9、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财建[2011]61号)浙江省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人大常委公告第9号)2、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浙经贸资源[2001]268号)3、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4、浙江省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3号)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0〕39号)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63号)7、浙江省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8、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6〕511号)9、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34号)10、浙江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企〔2010〕232号)11、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0〕57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418号)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14、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8〕42号)15、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发〔2009〕38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27号)16、浙江省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认定暂行办法17、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浙政发[2010]39号)18、关于超能耗产品惩罚性电价加价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0〕275号)二、循环经济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63号)2、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2006〕158号)3、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及工业循环经济财政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8]134号)三、清洁生产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3]22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经贸资源〔2003〕1040号)3、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5〕643号)4、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8〕331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7〕265号)2、关于我省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意见(浙经贸资源〔2003〕39号)五、节能评估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35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程序(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575号)3、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内容及深度要求(试行)4、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559号)5、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1〕101号)六、新能源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0〕59号)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55号)杭州市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杭州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杭政〔2011〕1号)2、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0〕276号)3、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6号)4、关于印发杭州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83号)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助力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77号)二、循环经济1、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5]211号)2、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353号三、清洁生产1、杭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9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市经委关于转发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杭经资源[2007]336号五、节能评估1、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366号)2、杭州市2010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杭政办函〔2010〕11号)3、杭州市薄钢板行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六、新能源1、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86号)2、杭州市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1〕31号)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30号)七、其他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8〕283号)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0〕258号)富阳市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富政函[2007]109号)2、关于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作的意见(富政函〔2006〕39 号)3、转发省发计委《关于富阳市江南片造纸企业集中供热热力规划的批复》的通知(富政办〔2004〕53号)二、循环经济1、富阳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富政办〔2008〕3号)2、关于调整和完善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富政〔2006〕1号)3、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富政函[2007]110号三、清洁生产1、富阳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办法(富政函〔2005〕73号)四、节能评估1、《富阳市2008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富政〔2008〕5号)2、关于促进富阳造纸行业转型提升的若干意见(富政〔2007〕13号)节能降耗基础知识1.能源能源亦称能量资源或能源资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3•【字号】朝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3日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29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朝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节能优先,夯实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发展基础,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重点突破,融合发展。

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做好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全面带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循环经济政策汇总

循环经济政策汇总

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循环经济发展、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等方面的政策一、西部大开发政策--财政政策。

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西部地区地方标准财政收支缺口,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央财政用于节能环保、新能源、教育、人才、医疗、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方面已有的专项转移支付,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

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投入力度。

中央财政加大对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的贴息支持力度。

--税收政策。

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以及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推进资源税改革,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的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对其他资源适当提高税额,增加资源产地地方财政收入。

各级地方政府在资源税分配上,要向资源产地基层政府倾斜。

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投资政策。

加大中央财政性投资投入力度,向西部地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倾斜。

提高国家有关部门专项建设资金投入西部地区的比重,提高对公路、铁路、民航、水利等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和资本金注入比例。

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西部地区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明确地方政府责任,强化项目监督检查。

加大现有投资中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对西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资金支持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

--金融政策。

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西部地区金融服务力度,探索利用政策性金融手段支持西部地区发展。

湖南行动方案

湖南行动方案

湖南行动方案第1篇湖南行动方案一、前言为确保湖南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新突破,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方案。

本方案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改革创新,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行动合法合规、有序推进。

二、总体目标1. 到2025年,湖南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以上,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2. 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翻一番,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3. 着力打造绿色发展样板,确保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以上,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5%以上。

三、重点任务1.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2)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提高产业链附加值;(3)加强产业园区建设,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水平,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2.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1)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大科技创新力度;(2)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3)优化创新生态,建立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3. 强化人才支撑(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3)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4. 推进绿色发展(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监管;(2)实施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3)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降低环境污染。

四、政策措施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和人才发展;2.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3. 加强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4. 优化土地利用政策,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5.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生态环境治理措施的方案

生态环境治理措施的方案

生态环境治理措施的方案第1篇生态环境治理措施的方案一、前言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治理目标1. 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2. 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

3.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4.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治理措施1. 污染防治(1)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力度,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严格落实建筑工地、道路扬尘防治措施。

(2)水污染防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

(3)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确污染责任人;实施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污染场地准入;推进土壤修复技术研发与应用,提高土壤修复能力。

2. 生态保护与修复(1)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加大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空间保护力度,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2)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退化土地、矿山、湿地等生态脆弱区的治理与修复。

3. 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1)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广节能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2)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实现资源在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利用。

4. 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1)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能力。

(2)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四部门发布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

四部门发布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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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联合发布了 《 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 的投融资政 策措施意 见的通知 》 ( F 以 简称通知 )。通知是 《 循环经济促进法 》实 施以来 国家 台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第一个宏观政策指 导文
件 ,提出了规划 、投资 、产业 、价格 、信贷 、债权融资产品 、
股权投资基金 、创业投 资 、上市融资 、利用国外资金等方面支 持循环经济发展 的具体措施。
为解 决循 环 经 济发 展 投 入不 足 的 问题 ,通 知提 出要充 分 发 挥政 府 规 划 、投 资 、产 业 和价 格 政 策 对社 会 资 金 投 向循 环 经 济
胎翻新 等再利用项 目,以及废旧物 资、大宗产业废弃物 、建筑
废 弃 物 、农 林废 弃 物 、城 市典 型废 弃 物 、废水 、污 泥 等 资源 化
a d r g n r t n of c ia ed c r on wh c f c ie y e t n s t e le t e o c ie c r o . h a e u n e e e a i t t a b , i h e f t l x e d h i m f t a b n T e p p r mm a ie h p o a v e v f i a v s r ste a - z p ia i n o l t f c o BAC t r a me t wa t wa er r a me t d wa t wa e cama in. d if rh r ab r t s t e p l t n s i wa er e t n , s e t e t n n t t an s e t r e l r t o An t u t e el o a e h o l a t u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6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6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6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01.21•【字号】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6号•【施行日期】2013.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正文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6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已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1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1月21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2013年1月2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21日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

本办法所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发展循环经济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循环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发展循环经济应当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四部门发布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投融资政策措施

四部门发布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投融资政策措施

领域 、 重点工程和重大项 目。 各级政 府要 采用直接投 资或资金补助 、 贷 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循环经济 的重大项 目和技术示 范产业 化项 目的支 持力度 。 国家研究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的产业政策 、 相关价格 和收费
此外 , 派克汉尼汾还将配合学校为机械设计 、 制造及 自动化专业
济发展的信贷支持措施 。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 国家 、 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
点园 区( 示范基地) 企业 , 、 要积极 给予包括信用 贷款 在内的多元化信贷
支 持 。 积极 支 持 循 环 经 济 示 范 试 点 市 、 、 区 ( 范 基 地 ) 要 县 园 示 的循 环 经
克9 A重型燃气轮机转子高温合金轮盘拉 削这一核心技术 , F 通过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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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带进大学校园 , 积极推动和鼓励培养新一代机械 工程 师。 同 “
四部 门发布 支持循 环经 济发展 投 融资政 策措施
为促进循环经济 形成较大规模 , 建设资源节 约型和环境友好 型社 会, 日前国家发改委 、 中国人 民银行 、 监会 和证 监会 联合发布了《 银 关于 支持循环经济发展 的投融资政策措施 意见的通知》 该 《 。 通知》 《 是 循环 经济促进法》 实施 以来国家 出台的促 进循环经济 发展的第一个 宏观政 策指导文件 , 出了规 划 、 提 投资 、 产业 、 价格 、 信贷 、 权融资产 品、 债 股权 投资基金 、 创业投 资、 上市融 资、 利用 国外资金等 方面支持循环 经济发
工 作 , 中最 核 心 的 技术 就 是 转 子 轮 盘 轮 槽 拉 削技 术 。 其 目前 , 国际 上 从 事 燃 机 制 造 的先 进 企 业 也 都 采 用 拉 床 拉 削 转 子 轮 盘 轮 槽 。 汽 轮 机 公 司 于 2 0 年 购 买 了 德 国 H F MA N 高 速 数 控 拉 哈 08 OF N

循环经济发展政策

循环经济发展政策

循环经济发展政策循环经济发展政策循环经济是一种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

目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政策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和《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中,前者规定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管理制度、政策导向和激励措施等内容,后者是对相关投融资政策措施的深化和细化。

一、循环经济概述(一)循环经济的概念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

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二)循环经济的发展方针、实施原则和基本要求(1)发展循环经济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

(2)发展循环经济应当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按照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实施。

(3)在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过程中,应当保障生产安全,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防止产生再次污染。

(三)政府部门管理分工和职责要求1.管理分工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循环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循环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

2.政府职责(1)国家制定产业政策,应当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等规划,应当包括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5.10.27•【文号】发改环资[2005]2199号•【施行日期】2005.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99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1、22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省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和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第一批)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并抓紧组织试点单位编制试点实施方案。

附件:一、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二、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统计局二00五年十月二十七日附件一: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1、22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必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并未根本转变,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重。

未来15年,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更加严峻。

最新废旧轮胎炼油国家政策

最新废旧轮胎炼油国家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不属于“第三类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四)石化化工 1、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2013年,青海格尔木、新疆泽普装置除外),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及限制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2、《国务院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通知》(国发[1996]36号),属于“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3、《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2.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利用。

”④《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2号):“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五)重点工作。

三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程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六)重点环节。

四是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⑤《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⑥《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改安[2006]22号):“一、必要性(一)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

2023年吉林省吉林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2023年吉林省吉林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2023年吉林省吉林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多选题(10题)1.“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关系的重要根源。

A.群众B.人民C.党群干群2. 下列批办意见不恰当的是()。

A.拟同意B.同意,请XX科承办C.请××同志阅处D.阅3.国务院决定,2017年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的标准,这也是我国政府连续多年多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地政府已经正在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同时加强城乡困难居民的临时援助。

这样做的经济依据是( )。

A.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B.居民消费受未来消费预期的影响C.物价上涨会影响人民生活D.社会总体消费水平高低与收入差距的密切联系4.12月5日上午,在国际资本助推山东“十强”产业发展推介会上,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作主旨演讲。

讲话指出,香港地位特殊、优势独特,在新时代国家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求香港更加积极主动()。

A.助力国家全面开放B.融入国家发展大局C.参与国家治理实践D.促进国际人文交流5. 2013年1月3日,日本驻悉尼总领事小源雅博表示,钓鱼岛“位置更靠近日本,是日本领土”。

对此,国务院强烈敦促日本尊重历史和国际法,立即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

中国政府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有信心、有能力捍卫国家主权,维护领土完整。

中方的立场()。

A.表明主权是国家的生命和灵魂B.会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扩大化C.符合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D.表明中国已成为超级大国6.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A.大气B.水C.土地D.土壤7.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下列哪些是其中提到的“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任务?()A.低碳引领能源革命B.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C.强化基础能力支撑D.建设和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8.下列哪些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A.市场封锁行为B.限购行为C.招投标串通行为D.虚假宣传行为9.治理排放污染物的有效方法包括()A.利用各种除尘器去除烟尘和各种工业粉尘B.采用气体吸收塔处理有害气体C.应用物理的(如冷凝)、化学的(如催化转化)、物理化学的(如分子筛、活性炭吸附、膜分离)方法回收利用废气中的有用物质D.发展植物净化10.科学技术也是生产力,因为()A.它能引起劳动对象的变革,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B.它属于上层建筑C.它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D.它可以提高管理效率二、单选题(10题)11.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一定要有()的观点。

中国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的不足与完善

中国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的不足与完善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写入宪法、环保立法、执法力度日趋严格,作为服务实体经济重要一环的绿色金融也随着绿色经济、绿色产业的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2016年2月,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原环保部、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 〔2016〕228号,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 ),更是从顶层设计上进一步推动了绿色金融的发展。

此后,绿色金融有了实质性的突破,为中国绿色经济发展、绿色产业转型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

然而,在绿色金融看似火热、创新不断的背后,绿色金融产品可复制性较弱、绿色金融规模占比较低等问题也逐渐显现。

绿色金融制度在激励支持方面的不足已经成为制约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

面对绿色产业这类风险较大、市场规模较小且不稳定的实体经济,绿色金融需要外部激励机制推动其实现规模化、持续化发展。

(一)绿色产业本身技术和运营模式较为复杂
以绿色金融最具特色的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业务为例,中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在2010年步入规模化推广阶段,但推行至今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业务规模却在不断缩小。

这主要是因为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业务的还款来源取决于融资人(即节能服务公司)技术和管理能力能否实现预计的节能量以及用能单位支付节能费用的意愿和能力。

一方面,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涉及行业较多、节能技术复杂、节能服务的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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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布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
时间:2010-5-2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作者:-
核心提示:日前,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是《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以来国家出台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第一个宏观政策指导文件,提出了规划、投资、产业、价格、信贷、债权融资产品、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上市融资、利用国外资金等方面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为解决循环经济发展投入不足的问题,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规划、投资、产业和价格政策对社会资金投向循环经济领域的引导作用。

各地要编制“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

各级政府要采用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示范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

国家研究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相关价格和收费政策,引导消费者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

针对发展循环经济面临的融资难问题,通知提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国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示范基地)、企业,要积极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

要积极支持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市、县、园区(示范基地)的循环经济基础设施、相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

要积极开发与循环经济有关的信贷创新产品,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创新担保方式,研究推动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以及包括专有知识技术、许可专利及版权在内的无形资产质押等贷款业务。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可操作性,通知明确了信贷支持的重点循环经济项目。

包括节能、节水、节材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海水淡化和“零”排放等减量化项目,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
制造和轮胎翻新等再利用项目,以及废旧物资、大宗产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农林废弃物、城市典型废弃物、废水、污泥等资源化利用项目。

通知还提出要多渠道拓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直接融资途径。

支持国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

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主要投资于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项目的创业投资企业。

探索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内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申请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鼓励企业将通过股市募集的资金投向循环经济项目。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项目申请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是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实施可持续发展发展的重要内容。

当前,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国家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循环经济尽快形成较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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