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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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

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海口中电第二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目录

一、扩建工程概况 (1)

二、扩建工程工程组成 (1)

三、扩建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3)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4)

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

六、扩建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9)

七、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12)

八、环境管理与监测 (12)

九、评价结论 (15)

为了满足海口市、澄迈县、临高县的垃圾处理要求,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口中电第二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拟在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南侧建设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一、扩建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单位:海口中电第二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工程南侧。

5、建设内容及规模:3×600t/d生活垃圾焚烧炉配2套20MW余热发电系统、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及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站三期工程、飞灰填埋场工程、配套的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6、服务范围:海口市、澄迈县及临高县(部分)的生活垃圾。

7、投资:建设总投资10612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92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二、扩建工程工程组成

扩建工程工程组成如下:

1、主体工程

垃圾焚烧系统:焚烧主厂房设3条焚烧线,自东向西依次布置卸料大厅、垃圾池、焚烧间、烟气净化间等,集束式烟囱设在主厂房西侧中间位置。

发电系统:设2套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项目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包括烟气净化、废污水处理、飞灰固化及填埋等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等。扩建工程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见表1。

三、扩建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物

(1)焚烧废气

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中的污染物包括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酸性气体(SO2、HCl、HF)、重金属和二噁英等。

焚烧烟气经炉内SNCR脱氮+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反应塔+干法喷射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SCR反应塔处理后,经80m集束式烟囱达标外排。

(2)恶臭污染源

扩建工程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区域主要为焚烧厂主厂房的垃圾池、卸料大厅、渗滤液收集池和渗滤液处理站三期工程。

正常工况下,焚烧主厂房垃圾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恶臭污染物经活性炭除臭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渗滤液处理站三期工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两级植物液喷淋塔除臭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2、水污染排放情况

扩建工程垃圾池的渗滤液及卸料区、污水沟道间冲洗水以及垃圾车冲洗水,收集后由渗滤液泵通过管道送至配套的渗滤液三期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标准中最严要求,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终入老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

低浓度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化验室排水、除盐水设备反洗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以及初期雨水(分批处理)等进入厂区设置的低浓度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扩建工程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

表2 扩建工程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3、噪声

扩建工程主要噪声源为汽轮发电机组、空气压缩机、各类风机、大功率水泵等设备噪声,在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噪声控制措施后,噪声声压级在70~85dB(A)之间。

4、固体废物

扩建工程产生固废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炉渣、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废滤袋、废机油,以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见表3。

表3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t/a)

四、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本次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合局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等综合考虑,在评价范围内共布设7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

评价区内各监测点环境空气中HCl、氟化物、镉、铅、汞均未检出;各监测点TSP、PM10、PM2.5、SO2、NO2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拟建厂址(1#)监测点环境空气H2S、NH3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值。

2、地下水

根据地下水的流向和周边地下水环境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共布设6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同时监测地下水水位),监测结果表明,玉堂村(2#)、石联村(3#)、荣友村(6#)三个点位的总大肠菌群超标,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受村庄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及井口管理不慎所致,其余各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3、声环境

扩建工程各厂界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4、土壤

监测结果表明:扩建工程厂址(1#)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玉堂村(2#)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石联知青农场(3#)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5、二噁英

(1)大气中二噁英监测结果分析

在评价区布置了大气二噁英监测点,二噁英的监测结果日均浓度范围为0.0035~0.028pg TEQ /m3。

(2)土壤中二噁英监测结果分析

评价区内各土壤采样点二噁英浓度范围1.74~5.20 ngTEQ /kg,扩建工程厂址附近土壤中的二噁英浓度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玉堂村和石联知青农场土壤中的二噁英浓度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植被二噁英监测结果分析

评价区内各植被采样点二噁英浓度范围为0.69~1.32 ngTEQ/kg干重。

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环境空气预测

本次评价收集海口市气象站2017年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包括逐日、逐时风向、风速、干球温度、低云量、降水量,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 2008)推荐的AERMOD预测模式进行预测。结果如下:

1、地面最大质量浓度

(1)小时最大质量浓度及叠加值

NO2、SO2、CO、HCl、HF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分别为12.40μg/m3、2.07μg/m3、3.10μg/m3、0.83μg/m3、0.11μg/m3,分别占标准值的6.20%、0.41%、0.03%、1.6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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