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解读司法改革白皮书亮点
从两高报告透视司法体制改革四大亮点
“ 执 行 难 和 环 境 污 染 都 是 人 民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的 现 实 问 题 。 法 院 破 解 执 行
说, “ 通 过院庭 长办 案常态 化 , 大法 官带 头 开庭 , 广 西地 区法 院院庭 长办理 案件
占到 了受 理 案 件 总 数 的 3 6 . 9 %。 ”
院 法 官 员 额 制 改 革 已经 基 本 完 成 , 共 产 生人额 法官 1 1 万名 , 8 5 % 以 上 的 司 法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到 办 案 一 线 。实 行 法 官 对 办
从 两 高 报 告 透 视司 法 体 制 改 革 四 大 亮 点
口罗 沙 杨 维汉
案质量终 身负责 , 设 立法官惩戒委员会 , 强化错案责任追究 。
高法 丁 作报 告显 示 , 基 本解 决执行 难 问 题取得实质进 展 。各级法 院受理和执结
执 行 案 件 同 比分 别 上 升 3 1 . 6 %和 3 3 . 1 %,
四级 法院统 一 的执行 办案 网络平 台 , 实 现在线全程 监控 , 有 效解决消极 、 选择性 执行 ; 破解 “ 查人找物 ” 难题 , 与多部 门建
最高 检T作 报告 显示 . 通 过 严 格 考
试和审查 , 全 国检察机关 已遴 选出 7 1 4 7 6 名 员额 制 检 察官 。制 定检 察 官 权 力清 深化 司法 体 制改 革 , 是 法治 中 国建
设的关键之举 。 3 月l 2日 , 最 高人 民法 院 院 长 周 强 和
热 点聚 焦 ………
…
…
…
…
…
…
…
…
…
…
…
…
…
最高院副院长李少平:2016年是司法改革攻坚年
最高院副院长李少平:2016年是司法改革攻坚年作者:郭芳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09期今年必须啃下“硬骨头”,完成司法改革主体框架构建两会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梳理了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进展和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说,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司法改革任务有29项,已完成11项,绝大部分已开展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65 项改革举措也正有序推进,已完成24项,32项有实质性进展。
两会期间,李少平在人民日报社《两会e 客厅》录制现场表示,2016年是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绝大多数改革任务要在今年完成。
中央加强顶层设计:21 次深改组会议15 次涉及司法改革记者:司法体制改革是目前社会关心的重大改革。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其中,员额制、最高法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院、老赖黑名单……这些都是这几年大家耳熟能详的改革措施。
改革究竟进行到了哪一步,取得了哪些成果?李少平:这一轮司法改革,可以说,改革的深度和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决定确定了司法改革的基本蓝图,特别是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许多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首次提出。
中央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指明了目标方向、基本原则和具体路径,并突出加强了顶层设计。
从2014 年开始,截至目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召开了21 次全体会议,其中15 次涉及司法改革议题,审议通过27 个司法改革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也出台了22 个司法改革文件。
按照中央重大改革先行试点的要求,中央统一部署的四项重大改革,即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从2014 年6 月开始已经分三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到2015 年底,全国共有417 个法院纳入改革试点。
中国司法人权保障白皮书
导读:9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发布司法领域人权保障方面的白皮书。
白皮书指出,中国依法惩处腐败犯罪和职务犯罪,为人权保障创造良好的政治和法治环境。
本期法信小编为大家梳理要点并推送全文。
白皮书约13900字,除前言外共包括四个部分,分别是不断健全人权司法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程序、努力提高人权司法保障执行力和切实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利。
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积极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2012年至2015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3369名被告人无罪。
白皮书说,2013年,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通知》等文件,深化错案预防机制制度建设,加强对执法办案全方位、全过程、即时性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司法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鉴定制度作用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全面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白皮书指出,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91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012年至2015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3369名被告人无罪。
张辉、张高平案,念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徐辉案,黄家光案,王本余案,于英生案,陈满案,钱仁风案,徐金龙案,杨明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得到依法纠正。
确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白皮书说,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1874件次。
两高报告透视司法体制改革四大亮点
两高报告透视司法体制改革四大亮点两高报告透视司法体制改革四大亮点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报告中的四大亮点,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导向司法体制改革“动真碰硬”,必须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是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
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实质进展。
各级法院受理和执结执行案件同比分别上升31.6%和33.1%,执行到位金额1.5万亿元,同比上升54%。
司法不手软,环保才有力。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通过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13个试点省份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09件,其中向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456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47件。
最高法报告直言,人民法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向自身不规范执行“开刀”,全面清理积案,摸清案件底数,建立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网络平台,实现在线全程监控,有效解决消极、选择性执行;破解“查人找物”难题,与多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执行模式根本变革。
最高检报告透露,“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12.8万公顷;督促1443家违法企业进行整改,索赔治理环境、恢复生态等费用2亿元;督促回收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54亿元。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责任制就是这道防线的重要保障。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基础性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目前全国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共产生入额法官11万名,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实行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强化错案责任追究。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通过严格考试和审查,全国检察机关已遴选出71476名员额制检察官。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抓手
祖国2018.7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抓手记者/张帅祖国特别关注深刻变革人民福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要求各级党委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
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是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即要使我们的司法制度在改革后能够在世界范围内更具先进性、文明性和竞争力,也就是要创造更高水平的司法文明。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必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全过程。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难度大,既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又涉及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既涉及司法权力的优化配置,又涉及司法管理体制的调整;既涉及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完善,又涉及人财物等配套措施的跟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随着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将不可避免触及深层次社会关系和利益矛盾,牵动既有利益格局调整,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所以我们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协调各方利益,才能保障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顺利推进。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司法体制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体现。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原则。
要选好人,用好人司法体制改革要保证宪法法律的权威性、庄严性、神圣性,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上率而下行,实现“其身正不令而从”。
一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通过领导立法,把党的主张充分体现到法律条文中去。
二要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不动摇,发现人才、加强培训、注重使用。
司法 在改革中前行
司法在改革中前行2012-10-09 15:23:06 来源:光明日报2012年09月28日十年·观点十六大以来我国司法改革成绩斐然谭世贵(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的司法改革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十年。
在“公正、高效、权威”的改革目标指引下,虽然改革之路崎岖坎坷、荆棘满布,但改革者坚定执著,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取得了丰硕的改革成果。
十年改革创新,十年风雨兼程。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中逐渐形成并不断发展。
而今,由中央直接领导、多方合力推进、民众广泛参与的司法改革向世人展示了其所取得的斐然成绩:人权保障得到不断加强。
2004年,“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修改后的宪法,由此,人权保障成为时代的最强音之一。
自2009年3月中央政法机关会同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来,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相继展开,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实施意见。
今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一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入法;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并实现了法律援助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全覆盖;确立了任何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从而使人权保障不断加强,成效显著。
司法公正得到有力维护。
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于2002年开始举行,至今已连续举行11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数达50多万,从而为司法队伍的专业化提供了充分保障;最高司法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官、检察官;全国法院系统遴选人民陪审员7万多人,检察院系统选任人民监督员2万多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了刑事诉讼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实行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司法效率得到全面提高。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867件,审结10515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5%;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220.4万件,审、执结1147.9万件,审限内结案率高达99%。
天津高院发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天津高院发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2.04.25•【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天津高院发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21年,天津法院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实现“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和创造运用强市”目标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PART.01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回应司法保护需求(一)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情况2021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3813件,同比上升51.97%;审结12649件,同比上升43.25%。
知识产权案件的年结案率一审为91.85%,二审为98.98%。
01/强化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全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743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99.49%,增幅为52.24%。
其中,新收著作权纠纷案件11679件,占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84.98%;商标权纠纷案件1192件,占8.67%;专利权纠纷案件256件,占1.86%;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301件,占2.19%;技术合同纠纷案件116件,占0.84%;竞争纠纷案件174件,占1.27%;其他纠纷案件25件。
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589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99.53%,增幅为43.63%。
审结了涉及小米科技、字节跳动、“蒙奇奇”等具有一定影响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对盗播NBA及东京奥运会赛事、在“快手”平台恶意刷量等行为及时作出行为保全裁定,实现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及时、高效救济。
02/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聚焦科技创新和食品、烟酒、口罩等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领域,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知识产权刑事犯罪。
新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3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0.46%,增幅为8.62%;审结51件。
判处刑事处罚123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3人。
我国首次发布司法改革白皮书
我国首次发布司法改革白皮书任生心2012-10-12 10:08:36 来源:《光明日报》2012-10-10(光明日报北京10月9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发布《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
在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介绍了白皮书有关情况。
姜伟表示,中国政府首次就司法改革问题发布白皮书,目的是全面客观地介绍中国司法改革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就,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形象,表明中国致力于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态度和决心,增进国内外对中国司法改革及法治建设的了解、认同与支持。
《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由前言、正文、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白皮书全文见15、16版)前言部分说明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中国积极稳妥务实地推动司法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正文部分共分五章:第一章,司法制度和改革进程。
介绍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特点,司法改革的目标、原则和进程。
第二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介绍中国在完善司法机构设置和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完善诉讼程序、强化司法民主和监督等方面进行的改革。
第三章,加强人权保障。
介绍中国把加强人权保障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通过修改法律法规、完善制度机制,在司法领域全方位落实人权保障的新进展。
第四章,提高司法能力。
介绍中国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改革经费保障机制,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奠定坚实基础的情况。
第五章,践行司法为民。
介绍中国在推进基层司法组织建设,强化司法工作的服务意识,延伸工作平台,完善工作流程,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便利的情况。
结束语说明中国的司法改革已经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同时强调,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还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深化司法改革。
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深层解读
《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深层解读编者按:2008年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
这部中国政府首次发表的法治建设白皮书全面介绍了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的发表,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人权及公民权建设也持续地得到深化和发展。
白皮书从国家层面全面介绍了我国法律体系以及立法、行政、司法、人权保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制度,并在久远的中国历史背景下追溯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发展,展示了我国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法治状况,鲜明地显示出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达到了新的历史水平。
《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的发表,对于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了解我国法治建设成就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不可否认,现实的法治建设还存在种种问题与不足。
但是回首几十年来法治建设的踏实脚印,我们由衷地感到自豪。
为了让读者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我国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中国法学会和《法制日报》法学院专刊共同策划《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深层解读,我们邀请白皮书的部分撰稿人参与。
敬请关注依法行政:由外在转变走向内在自觉几年来,国务院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等工作,不断把依法行政推向新阶段。
依法行政正在从一种外在要求向内在追求转变。
依法行政由自上而下推动向上下互动转变,基层政府成为依法行政的主动推动者。
依法行政从政府推动向政府与人民群众互动转变,人民群众成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参与者。
李岳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作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也取得了明显进展。
最高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
最高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2.26•【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最高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时间:2016-02-26 2016年2月29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并回答记者提问。
时间:2016年2月29日上午10时地点:最高人民法院中法庭出席嘉宾: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二、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三、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直播回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各位记者:大家好,全国“两会”开幕在即。
针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情况,由我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司法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从回应人民群众最迫切的司法需求做起,从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改起,推动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改革共识不断凝聚,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目前,中央统一部署的四项重大改革,即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已分三个批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到2015年底,全国共有417个法院纳入改革试点,其中,吉林、上海、湖北、海南已在全省(市)范围内推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司法改革任务有29项,已完成11项,绝大部分已开展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65项改革举措也正有序推进,已完成24项,32项有实质性进展。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出台22个司法改革文件。
试点地区普遍反映“早改早受益、早改早发展”,人民群众也逐步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新变化。
下面,我主要从十个方面,介绍司法改革给人民群众和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变化。
“五五改革纲要”暨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五五改革纲要”暨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白皮书新闻发布会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02.27•【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五五改革纲要”暨中国法院司法改革白皮书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2019年2月27日)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特别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宣传。
根据会议安排,由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也就是《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以下简称“五五改革纲要”)的起草情况、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并回答各位感兴趣的问题。
同时,会议还将同步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8)》白皮书,白皮书以中英文双语形式,系统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进展与成效。
一、“五五改革纲要”的起草情况党的十九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高度,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战略部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人民法院各项改革,党的十九大闭幕后,最高人民法院就组织专门力量,总结分析“四五改革纲要”完成落实情况,深入研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内容与重点,启动了“五五改革纲要”的调研、起草工作。
一年来,我们走访了20多个省份,重点了解各地在司法便民利民、破解人案矛盾、加强审判监督、完善诉讼机制、强化科技驱动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探索实践。
同时,我们先后与近600名法院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代表等调研座谈,广泛听取各方对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参加座谈的既有高、中级法院院长,也有基层法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和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代表。
此外,我们还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与创新研究实践(广州)基地,认真听取了法律专家学者意见,真正做到了集思广益。
最高法发布《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
最高法发布《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12.04•【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最高法发布《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2019年12月4日)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出席这次新闻发布会,也特别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宣传。
今天《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跟大家正式见面了,这是中国法院发布的首部互联网司法白皮书,也是世界范围内首部介绍互联网时代司法创新发展的白皮书。
当前,人类社会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在深刻改变人们生产生活的同时,也给司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面对时代发展、技术进步、法治需求和群众期待,人民法院紧扣时代脉搏,立足国情实际,大力探索互联网时代司法新模式,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全方位深度融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白皮书的基本情况。
第一,什么是互联网司法,与我们通常所说的智慧法院建设有何区别与联系?第二,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间节点发布互联网司法白皮书?第三,白皮书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互联网司法的涵义与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
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既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新工具、新思维和新方法,也催生了许多具有新特点、体现新趋势的纠纷类型。
面对互联网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人民法院坚持以新应新、以变应变,积极拓展更深入、更便民、更高效的应用场景,推动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这些技术应用和诉讼平台的健全完善,一般被统称为智慧法院建设,包括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等方面。
随着智慧法院建设加速推进,传统的审判流程从线下转移到线上,数据信息从纸面转移到“云”上或“链”上,对应的立案、调解、送达、庭审、举证、质证等诉讼环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建立相应在线诉讼规则。
上海法院知产司法保护白皮书(中文版)
上海法院知产司法保护白皮书(中文版)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04.25•【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2017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7年,上海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认真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新成效,为推动上海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01 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情况(一)收结案总量再创新高。
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和审结民事、行政和刑事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总量增幅明显,共受理15,809件、审结15,715件,同比分别增长40.76%和38.47%(图一)。
图一:2016与2017年度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收结情况对比图其中,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4,270件,审结14,199件,同比分别增长42.76%和40.96%。
近两年,知产民事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
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知产民事案件14,091件、审结13,961件,同比分别增长43.98%和41.56%;受理二审知产民事案件1,417件,审结1,399件,同比分别增加18.08%和11.83%(图二)。
图二:2015-2017年度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结情况对比图(二)审判质效保持良好。
全市法院在收案量大幅增长、办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审判质效总体保持良好。
同期结案率99.41%;民事案件调撤率76.31%,同比上升3.23%;法官人均结案数194件,同比上升19.58%。
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9.83%,同比上升1.77%;审限内结案率为98.03%,同比上升0.81%。
(三)精品案件成果丰硕。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精品案例工作继续取得好成绩。
司法改革白皮书
《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中国的司法改革(2012年10月)目录前言一、司法制度和改革进程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加强人权保障四、提高司法能力五、践行司法为民结束语前言司法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从国情出发,在承继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优秀成果、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了社会公正,为人类法治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的司法制度总体上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和民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长,中国司法制度迫切需要改革、完善和发展。
近些年来,中国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司法制度和改革进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开启了中国司法制度建设的新纪元。
1949年9月颁布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奠定了新中国的法制基石。
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法令,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和基本职能,确立了合议制度、辩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法律监督制度、人民调解制度,形成了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体系。
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十年动乱期间,中国司法制度一度遭到严重破坏。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后,中国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恢复重建了司法制度,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基本法律。
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
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
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旨在全面介绍中国司法改革的进程、成果和展望。
自2014年以来,中国实施了一系列司法改革,包括审判制度改革、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庭审公开、律师制度改革等,取得了显著成效。
其中,审判制度改革以推行审判责任制、审判程序严格化、审判质量提高为核心,大力推进智慧法院、电子诉讼等新技术应用,实现了“依法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目标。
案件管辖制度改革以全面实施民事诉讼制度为目标,优化了案件分配机制,加强了民事调解和仲裁机制建设,提升了审判效率和质量。
庭审公开制度的实施,使审判公开透明,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律师制度改革则加强了律师的地位和作用,规范了律师职业行为,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未来,中国司法改革将不断深化,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新的贡献。
- 1 -。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解读司法体制4项改革先行试点
中央司改办负责人解读司法体制4项改革先行试点总体考虑: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本报记者彭波《人民日报》(2014年06月16日11 版)制图:宋嵩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涉及4项改革——1.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2.完善司法责任制3.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4.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在6个省市进行——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针对7个问题提出政策导向——1.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2.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3.完善法官、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律,确保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4.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5.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6.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7.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
最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就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改革试点有什么总体考虑?答:司法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
根据中央关于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考虑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经商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决定就这4项改革,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法律白皮书解读:权威解析最新法律法规
法律白皮书解读:权威解析最新法律法规您是否曾经因为不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而感到困惑?现在,随着法律白皮书的问世,您不再需要为此担心。
法律白皮书是一种权威解析最新法律法规的工具,它为我们提供了深入理解并应对法律问题的便利。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法律白皮书的定义、内容、好处以及如何使用它来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
1. 什么是法律白皮书?1.1 定义法律白皮书是一种权威解析最新法律法规的出版物,由政府或法律专家编写。
它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关于特定法律问题的详细解释和分析,以促进公众对法律的了解和适用。
法律白皮书通常以简洁清晰的语言编写,针对具体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原理、法规解读和案例分析等内容。
1.2 内容法律白皮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主题:1.2.1 法律原理法律白皮书首先解释了相关法律原理,并探讨了其在具体情况中的适用性。
通过对法律原理的详细解释,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的背后意图,从而更好地应对不同的法律问题。
1.2.2 法规解读法律白皮书还会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详细分析其条文和规定。
这一部分通常提供了法规的背景、目的以及规定的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
读者可以通过阅读法规解读部分,对最新的法律法规有一个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1.2.3 案例分析法律白皮书通常会引用一些实际案例,对这些案例进行分析,并结合适用的法律原理和法规解读进行解析。
这些案例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实际应用,并为他们提供解决类似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2. 法律白皮书的好处2.1 理解复杂的法律法规法律白皮书通过提供法律原理、法规解读和案例分析等内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复杂的法律法规。
它可以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案例和情境,使读者能够更好地应用法律法规来解决实际问题。
2.2 保护个人权益法律白皮书还可以帮助个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个人可以更好地把握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在面对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法律问题时能够更好地应对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权威人士解读司法改革白皮书亮点记者杜晓杜萌范传贵2012-11-29 16:08:04 来源:( 2012-10-11 法制日报视点在保障人权方面,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是这几年来检察院工作机制改革中很突出、很重要的一个亮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主任张智辉宽严相济背后不但是以往行使司法改革的指导思想和贯穿的红线,也将是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国家的司法改革乃至整个刑事法治改革应该坚持贯彻的方针。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量刑规范化应当被视为刑事司法制度革命性的变化。
量刑规范化从2007年在全国开始试行,最初选了100家法院,然后逐步扩大、论证。
新修改的刑诉法确认了我们的这项改革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执法规范化真正使我们的司法工作走向了法治化的轨道,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规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
2008年以来,公安部针对执法环境的变化,部署开展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将此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强力予以推进。
——公安部司改办主任、法制局局长孙茂利在过去几年里,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一再被中央高层提及,并被列为司法改革的重点。
这是对长期以来我国实践中存在的一系列权力行使不规范现象的有力回应,是对权力根本属性以及司法权运行规律的深刻认识与把握,是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基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我国首部司法改革白皮书近日正式亮相,1.8万字的篇幅记载了我国司法改革的坚实步伐和丰硕成果。
在10月9日的《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表示,我国的司法改革重点围绕强化人权的法治保障、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着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司法改革白皮书的发表,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关注。
那么,《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都有哪些亮点?《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公检法司相关负责人及国内权威专家。
人权的保障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和体现的重要方面。
而落实宽严相济必然会促进司法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无疑是司法改革的核心所在2004年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
对此,白皮书指出,加强人权保障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加强人权保障一直是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
中国的立法机关2004年颁布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作为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任务,从而人权保障作为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刑事诉讼原则有了宪法和法律上的依据。
“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很多方面都体现了对人权保障的重视,努力把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落到实处。
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需要确立无罪推定理念,落实刑诉法有关人权保障的规定,杜绝刑讯逼供,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完善权利救济机制,严格规范公权力的行使,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建立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制度。
”宋英辉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主任张智辉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保障人权方面,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是这几年来检察院工作机制改革中很突出、很重要的一个亮点。
据介绍,2005年之前,有些地方检察院就在尝试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同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下发了《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
“刑讯逼供曾与超期羁押、律师会见难被共同视为我国诉讼三大顽症。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2006年开始分步骤进行,沿海地区、东部地区、省会城市先行启动,逐渐再向中、西部推广。
”张智辉说,“这项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也减少了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刑讯逼供的质疑。
”白皮书还指出,中国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
中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标准。
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规定对审判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并建立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为逐步减少死刑适用创造法律和制度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认为,就刑事法治来说,应该是近年来司法改革的一个重点。
在刑事法治改革中,可以说是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我们党和国家近年来在对原有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的继承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完善而提出来的。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重要的不是在实践中该宽则宽,该严则严,而是在于它的宽严如何相互配合,即怎样以宽济严,以严济宽,这才是实践中的难点和重点。
对严重的犯罪即使犯了死罪,如果犯罪案件和犯罪人有从宽因素也还要刀下留人还要判死缓,或者无期徒刑或者长期徒刑,这就是说要严中有宽。
还有对严重犯罪包括恐怖犯罪、黑社会恶性犯罪,对于一些犯罪人比如是从犯,或者个人有特殊情况的人,也要依法合理地适当予以考虑。
所以,怎样以宽济严、以严济宽是司法中的难点和重点。
”赵秉志说,白皮书尽管没有专门的章节论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但其基本思想是贯穿始终的。
赵秉志认为,一方面司法改革白皮书讲到要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在司法上的一个体现就是司法裁决要公平正义。
首先这是宽严相济的一个要求和体现,因为在刑事司法中贯彻宽严相济,以重罪重判、轻罪轻判为基础,并依法合理地进行严中有宽、宽中有严、宽严相济的调整,这样配合好了,这样的司法裁决就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符合犯罪轻重和犯罪人的情况,这样的公正合理的判决就能够促进司法的公平正义。
因此,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就必然会促进司法的公平正义,进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对于白皮书中关于司法公正的章节,赵秉志认为,司法判决的公平公正合理,正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结果。
“宽严相济背后不但是以往行使司法改革的指导思想和贯穿的红线,也将是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国家的司法改革乃至整个刑事法治改革应该坚持贯彻的方针。
”赵秉志说。
量刑规范化应当被视为刑事司法制度重大变化。
我国量刑幅度规定的相对性比较大,如果缺乏相应制约,这个裁量权有可能被误用,有可能影响法院裁判的公正效果在刑事司法改革中,还有一项极为受人关注的工作,那就是量刑规范化。
白皮书指出,为了规范量刑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明确量刑步骤,细分法定刑幅度,明确量刑情节的量化标准。
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量刑意见。
在法庭审理中,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进行调查、辩论。
人民法院在刑事裁判文书中说明量刑理由。
这些改革进一步规范了量刑裁判权,保障了量刑活动的公开与公正。
“在我看来,量刑规范化应当被视为刑事司法制度革命性的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我国量刑幅度规定的相对性比较大,具体犯罪情节权重相对比较薄。
如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这五个字,在法官的把握中会形成很大的裁量空间,尽管法官裁量权是必要的,但如果缺乏相应制约,这个裁量权有可能被误用,有可能影响法院裁判的公正效果。
据蒋惠岭介绍,在人民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之前,中国刑事审判对于量刑问题在庭审中涉及得非常少,没有给被告人、律师、检察官设立一个独立的程序阶段,以便各方专门就量刑进行事实举证和辩论,这使得量刑合理性在程序保障上有所欠缺。
改革后量刑程序,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量刑阶段,就量刑进行事实举证和辩论,这样就能保证被告人一件件来辩论,就社会危害性等进行辩论。
“我国百分之八九十刑事案件都是作有罪辩护的案件,都是被告人认罪的案件。
被告人认罪后,他最关心的是自己会不会判死刑、无期徒刑,势必会预判自己要在监狱里呆多长时间,能不能判缓刑。
以前缺乏这一程序。
改革后,人民法院将通过审慎调研,通过对各种情节的衡量,将实体方面原来一些情节模糊、权重不太清晰的情况确定其权重,在基准型的基础上科学设定增减比例,以便直接把情节换算成刑期。
同时,还注意到给办案法官一定的调整权。
量刑规范化从2007年在全国试行开始试行,最初选了100家法院,然后逐步扩大、论证。
新修改的刑诉法确认了我们的这项改革成果。
”蒋惠岭说。
今年5月,司法部颁布施行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明确办案规范和服务标准,进一步简化了申请手续,更大范围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到今年6月,已经有24个省区市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在白皮书中,一组十分醒目的数据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具体标准和范围,并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与落实法律援助、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相衔接,完善了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体系。
2009年至2011年,司法机关共向25996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3.5亿余元人民币,提供法律援助11593件。
据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到今年6月,已经有24个省区市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有18个省区市对经济困难标准进行了调整,一般都调整到低保标准的1.5倍到两倍。
今年5月,司法部颁布施行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明确办案规范和服务标准,进一步简化了申请手续,所以,通过改革,更大范围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据介绍,我国近年来的法律援助工作主要有以下几大亮点:调整法律援助“三项标准”。
2008年,全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办案补贴标准制定工作基本完成。
大力推动法律援助“三个纳入”。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积极推动把法律援助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把法律援助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法律援助保障体制。
切实加强法律援助管理。
根据国务院2008年“三定方案”,司法部增设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司,明确了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
另据介绍,随着近年来司法改革的深入,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确保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更大范围地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2011年,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总额12.71亿元,其中财政拨款12.61亿元,是2007年的2.4倍。
全国已有90.6%的地方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地方同级财政共计拨付法律援助经费8.39亿元。
山东、湖北、青海等10个省份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由2007年的6000万元增至2011年的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