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思路
成本法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直接编制的拓展
律主体的做法使得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并没有真正体现
其 编 制 目的 , 违背 了实 质重 于形 式 的原则 。
贷: 营业成本
存货 的账务 处理 。
2 6 . 4 ( 3 3 x 8 0 %)
2 5 . 6
三、 成本法模式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直接编制步骤 案例 : A股份有 限公 司( 简称“ A公 司” ) 于2 0 1 2 年1 2 月3 1日以 6 0 0 0 万元购买并持有 B 公 司8 0 %的股份 , 能够
【 关键 词 】成 本 法
一
合 并财 务报表 内部 交 易 盈余 公积
、
引 言
是按照持股 比例将属于母公司的部分与母公 司资产负债 表中的股东权益相应项 目相加 , 同时分离出少数股东享 有的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 的金额 , 以达到合并的效果。 2 . 关于内部 交易处理的拓展 思考。 在我国 , 对于母子 公司之间内部交易形成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不区分交 易类型的情况下 , 准则规定统一进行全额抵销 , 本文认为 未实现的内部损益进入母公司个别利润表 , 基于子公司 的少数股东只是被动地接受这一交易 , 这一 内部交易类
权投 资 与子公 司所 有者 权。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强调的是一个经济主体 , 而非
一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呢? 此 时完成抵销的关键 是将子 公 司的所有者权益分为两部 分来处理 : 一部分是购买 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 另一部分是购买 日后新增的所有者
口湖北 省优 秀期 刊
成本法下 企业 合并财务报表直 接编制的拓 展
黄 骋 彭 卉
( 广 东工业 大学 管理 学 院 广 州 5 1 0 6 3 0 )
【 摘要】在我 国现行合并财务表 编制准则的指导下, 合并财务报表 的编制模式主要采用权益模式 , 即对子公 司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从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的基础上进行合 并财务报表 的编制 , 但 同时也 允许在成本 法下直接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 。 本文拟运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案例 , 结合合并抵销过程 中对内部交易和子公 司盈余公积的处 理的拓展思考, 对成本法模式下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步骤进行探讨。
关于成本法和权益法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贷: 长期股权投 资 少数 股东权益 对成本法确认 的子公司分派股利抵 销 , 分录如下 : 借 : 资收益 投 贷: 长期 股权投资
可 以看出 , 权益法合 并抵 销程序严谨 . 抵销 原理容易理解 。 但 抵销工作繁 琐。
母 公司对子公 司分派股利 , 抵销分 录如下 : 借 : 资收益 投 贷: 未分配利润 在具体 的工作实践 中 , 本法合并大 大简化 了权益 抵销的合 成 并程序 , 略了先还原权益 法、 省 再抵销 、 再还 原的过程 。只需要在 合并工作底稿 中每次抵销最 初合并 日权益 , 除非对子公 司投资有
础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时 , 就存在基于权 益法核算 的合并财务 报 也
那么成本法合并 的难 点在哪里? 在按成本 法核算的母公 司个 别财 务报表 中 , 长期 股权投 资反 映的是初 始投 资成本 , 得控 制 取
权后 子公司 的所 有者权 益 变动( 营利润 或亏损 ) 经 归属母 公司 的 部分 并未反映在母公司报 表的长期股权投 资 中,所 以依 据母 、 子
二、 基于成本法核 算的合并财 务报表的编制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0 8第 5 8页“ 20 ) 4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也 允 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 用成本 法核算 的基 础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 但是所生成 的合并财务报表应 当符合合并财务 报表准则的相 关规定” 从上述表述中, 以理解企业会计准则是允 。 可
还进行母公 司投资收益与 子公 司利润分配 的抵 销。即 :
假定期 初未分配利润 为 0 借 : 资收 益 投 少数股东损 益 贷: 提取盈 余公积 对 所有者( 或股东 ) 的分配 未分配利润 所 以权益 法合 并的结果并 未抵销子公司 的最终经营成 果( 所 有者权益份额 变动 ) 。 成本 法合并 的权益抵 销逻辑 是确 定合并 日初始投 资成本 和
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报表探讨
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报表探讨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报表探讨【摘要】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报表具有实用、易懂等特点,但目前针对该方法的详细步骤没有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得到体现。
文章则对成本法核算下如何直接编制合并工作底稿抵销分录进行了详细探讨,以期对广大实务操作者有所启发。
【关键词】合并报表成本法编制自2006年新会计准则颁布以来,关于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的规定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化。
其中新准则中明确要求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整为权益法核算,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同时《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指出,企业可以直接在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报表,即在工作底稿中不对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有关项目直接进行抵销。
具体到会计实务操作,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和现有教材则没有给予详细介绍。
因而,为简化合并报表编制方法,本文详细探讨了在成本法核算下如何直接编制合并工作底稿抵销分录。
一、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报表的理论分析与具体步骤1、成本法下合并报表直接编制的理论分析《企业会计准则》合并报表第十一条规定,“合并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是所生成的合并报表应当符合合并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
”母公司在编制对全资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工作底稿抵销分录时,操作相对较为简单。
一方面,对于全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允许企业将购买子公司日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下推”反映至子公司账簿之中,这样购买日后编制合并报表就进一步得到了简化。
另一方面,对于非全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除需要抵销企业内部交易影响因素以外,更为关键的是要确定子公司中少数股东权益份额,以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合并报表的编制。
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要对少数股东权益进行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并非源于子公司经营或交易事项,也非源于母公司经营或交易事项,其计量与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选用何种核算方法没有相互联系。
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
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一个重大变化是改变了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11条明确规定母公司应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同时,也允许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基础上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在会计实务中如何操作,特别是采用成本法核算基础上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方法,会计准则讲解中并未作详细介绍,本文试图对上述两种思路的特点及其具体操作进行探讨,以适应会计实践中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需要。
一、编制思—成本法下直接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意味着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的是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投资收益”项目反映的是当期从子公司所分配的现金股利。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直接编制抵销分录,在这种抵销思路下,存在四个关键问题:㈠确定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哪些项目之间存在抵销关系。
⒈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股本、资本公积或所有者权益(控股合并方式下取得子公司股权);非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按公允价值对非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调整分录(以固定资产为例,假定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如下:借:固定资产——原价(调增固定资产价值)贷:资本公积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处理借: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商誉(借方差额)贷:长期股权投资少数股东权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贷方差额,母公司购买日不编制合并利润表故不能使用利润表项目的营业外收入)⑵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借:投资收益贷: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⑶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应收股利”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应付股利”。
如何以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
如何以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作者:高宏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年第21期[摘要]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都允许采用成本法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编制,采用成本法进行合并报表编制具有简便易行、易懂等特点,不仅为编制合并报表节省了时间,还可以减少调整分录。
本文通过对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的可行性及整体思路进行分析,探讨成本法下编制合并报表的具体步骤,以期能够对广大会计工作者提供帮助。
[关键词] 成本法;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编制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21. 003[中图分类号] F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21- 0005- 011 研究背景《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取准则所规定的成本法核算,而编制合并报表时采取权益法进行调整。
但是,会计是一项会计信息管理活动,编制合并报表时不应仅仅拘泥于一种表现形式。
采取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的方法主要是将母公司提供给集团的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对子公司投资的项目转换为权益法核算,转换完毕后,再进行一系列内部抵消调整。
企业首先需要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报表进行调整,随后再进行合并报表编制。
这样不仅增加了合并报表编制的成本,还增加了出错的风险。
如何直接通过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成为了会计界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
本文通过对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整体思路进行分析,并且探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的可行性,找到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的具体步骤。
2 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的整体思路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的整体思路是指在采取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基础上直接编制合并报表。
主要需要找出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直接对交易项目进行抵消,例如内部往来等项目,同时还需要对股权权益进行确认。
3 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的可行性分析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通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投资进行核算,再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
直接以成本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方法刍议——兼与刘万椿老师探讨
直接以成本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方法刍议——兼与刘万椿老师探讨作者:杨力生拜读了刘万椿老师发表于《上海注册会计师》2012年第三期的文章《调整为权益法后合并和直接以成本法合并---两种合并报表编制方法的比较》(以下简称刘文),获益颇多。
文中对成本法合并的方法做了适当的归纳。
在实务操作中,笔者认为直接采用成本法合并也可无需直接从净资产考虑。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采用成本法可能更简单,特借助刘文的例子,与各位同仁探讨并求教。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例1】甲、乙两公司同属A公司控制,其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及权益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的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下同):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向A公司支付对价16,800万元,购买其持有的乙公司80%的股权。
支付对价中,银行存款为6,000万元,存货账面价值为10,80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11,8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甲、乙两公司的所得税率均为2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法实际是权益结合法,当只考虑合并报表,采用成本法合并时,可以直接考虑将两张报表相加,将成本法计量的长期投资成本与子公司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及盈余公积相互抵消,差异部分冲母公司的资本公积,盈余公司或未分配利润即可,试述如下首先,母公司按照实际成本确认成本(此处不考虑单体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国准则,单体应根据所占乙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确认投资成本),分录如下:借:长期投资 16,800贷:存货 10,800银行存款 6,000借:应收账款 2,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000做了此笔分录后,再将甲乙两公司的报表相加,将长期投资与所摊占的实收资本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差额冲减未分配利润,如果甲公司存在可冲销的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再将未分配利润冲销资本公积及盈余公积即可,然后再冲销子公司盈余公积及资本公积。
分录如下:借:实收资本 12,000未分配利润 8,000贷:长期投资 16,800少数股东权益 3,200借:资本公积 2400盈余公积 1300贷:未分配利润 3,700借:资本公积 1600盈余公积 300贷:未分配利润 1900合并报表工作底稿2010年12月31日由于成本法完全从权益结合法的本原出发,思考思路较权益法简单,因此,不失为合并的较好方法。
成本法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思路(摘录胡燕会计论文)
成本法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思路(摘录胡燕会计论文)【摘要】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一个重大变化是改变了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
在此基础上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是会计实务中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阐述了成本法下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两种思路,并就两种编制思路下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进行了对比。
【关键词】成本法;合并财务报表;对比成本法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在母公司工作底稿中对其个别财务报表不作调整,直接抵销相关项目,另一种是在母公司工作底稿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调整后,再进行相关项目的抵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11条明确规定母公司应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同时,也允许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基础上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在会计实务中如何操作,特别是采用成本法核算基础上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方法,会计准则讲解中并未作详细介绍,本文试图对上述两种思路的特点及其具体操作进行探讨,以适应会计实践中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需要。
一、编制思路一——成本法下直接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意味着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的是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投资收益”项目反映的是当期从子公司所分配的现金股利。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直接编制抵销分录,在这种抵销思路下,存在四个关键问题:第一,确定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哪些项目之间存在抵销关系。
在成本法下,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存在抵销关系的项目有三类,即: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股本、资本公积或所有者权益(控股合并方式下取得子公司股权);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应收股利”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应付股利”。
成本法下编制合并报表浅析
成本法下编制合并报表浅析作者:江月来源:《中国市场》2016年第31期[摘要]现阶段,在我国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现代企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企业之间经济合作更为紧密,合并和并购等企业行为越发突显。
因此,对我国的会计报表合并问题的相关研究势在必行,同时,就合并会计报表实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展开全方位解决,企业会计工作质量能得到极大提高。
[关键词]成本法;合并报表;控股合并[DOI]10.13939/ki.zgsc.2016.31.1451成本法下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1.1成本法下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必要性众所周知,国际会计准则在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面是采用成本法进行,在该方面,我国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亦是如此。
采用成本法最大优势在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较简单易懂。
简单来讲子公司在分配现金股票和红利时,母公司的投资盈利、当年子公司没有分配的利润以及利润分配的项目都将不被算在抵消内容当中。
在这样的情况下,母公司的留存收益就只能算是由母公司自己经营所获得的盈利。
而集团合并净利润其实就是指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总和。
如果集团子公司已经分配了现金股票红利,此时再使用成本法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话,子公司中那些还没有被分配的利润是无法抵销的,所能抵销的仅仅只是母公司中实际应收的现金股票红利部分。
1.2成本法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可行性分析在控股合并的实施政策下,当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不将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而是直接用成本法编制调整抵消分录。
在控股合并的条件下,当母公司利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工作的整合时,在母公司中,其少数财务报表中的长期控股投资项目所反映的是一些初始投资成本,这些初始投资成本是通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而形成的。
除在投资变动或者产生减值的情况以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通常都是保持不变的。
在母公司的少数财务报表中,其投资收益项目反映的是当时时期内,按照子公司公布的股利中隶属母公司的那部分金额所分配的现金股利。
成本法核算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浅探
成本法核算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浅探作者:江山来源:《财会通讯》2009年第06期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
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提到,合并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生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符合合并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文就如何直接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讨论,即不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直接编制抵消分录,生成合并财务报表。
一、母公司直接控制子公司[例1]甲公司于20×7年1月1日以1000万元取得对乙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0×7年1月1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0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假设乙公司20×7年1月1日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
20×7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20万元。
20×7年12月31 El,乙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3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万元,盈余公积为2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80万元。
20×8年1月31乙公司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50万元,其中:甲公司120万元(甲公司已按成本法计人20×8年投资收益),其他股东30万元。
乙公司20×8年实现净利润3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30万元,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资本公积的金额为50万元。
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资本公积为150万元,盈余公积为5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00万元。
成本法合并报表会计分录
成本法合并报表会计分录
成本法合并报表是指在合并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对
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进行合并。
在制作成本法合并
报表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些会计分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产的合并,对于合并企业的资产,按照其原始成本进行合并。
会计分录包括借记合并企业的各项资产账户,贷记合并企业的
资本账户。
2. 负债的合并,对于合并企业的负债,按照其原始成本进行合并。
会计分录包括借记合并企业的负债账户,贷记合并企业的资本
账户。
3. 收入的合并,对于合并企业的收入,按照其原始金额进行合并。
会计分录包括借记合并企业的收入账户,贷记合并企业的利润
账户。
4. 费用的合并,对于合并企业的费用,按照其发生额进行合并。
会计分录包括借记合并企业的费用账户,贷记合并企业的利润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成本法合并报表的制作需要对合并企业的财务
数据进行调整,以消除合并前的内部交易和利润。
这些调整会涉及
到一系列的会计分录,包括关联交易的调整、合并前利润的调整等。
总的来说,成本法合并报表的制作涉及到多个方面的会计分录,需要对合并前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和合并,以达到全面、准确地反
映合并企业财务状况的目的。
浅析成本法及权益法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抵销
浅析成本法及权益法下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作者:杨嵘来源:《经营者》2020年第20期摘要集团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会计抵销分录工作在实务操作中相对复杂。
如何在编制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准确、高效地完成内部交易的抵销工作,方法的选择尤为重要。
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抵销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方式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
目前一些企业在实务中采用成本法进行抵销,而会计准则解释则以权益法为例进行了讲解。
本文以中国XX 出版社有限公司为例,对成本法和权益法下合并报表抵销思路进行梳理,采用案例分析和对比分析的方法,对使用成本法和权益法下合并报表抵销处理进行对比分析,寻找各自的特点,总结两种方法在实务操作中的使用,以利于合并报表编制方法的选择与运用。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抵销成本法权益法一、企业情况简介中国XX出版社有限公司成立于1951年,实收资本1.28亿,年销售额超5亿元。
主要从事专业图书、教材图书、经管图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
出版社管理上分为两个层级:第一层级出版社本级为母公司,主要负责出版物的出版、批销;第二层级子公司,提供图书销售与服务的发行企业。
二、编制思路资产负债表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需要进行抵销的项目包含: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对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母子公司之间利润分配与投资收益、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其他内部交易项目。
由于其他内部交易项目在成本法和权益法下处理方式一致,所以本文不作讨论。
(一)成本法下合并报表抵销分录的编制思路1.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抵销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余额反映了出版社对各发行企业的投资成本,因为没有追加投资情况,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不会随发行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而变动。
在抵销的过程中,只需将长期股权投资和发行企业所有者权益进行抵销。
由于出版社的子企业都是出版社使用货币资金直接投资设立的,所以投资日(合并日)子企业除了实收资本不存在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
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思路是,要站在母公司和少数股东的不同角度来分别编制抵销分录,母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不将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权益法调整,而直接将母公司由于成本法核算形成的报表项目和金额与子公司对应的报表项目和金额进行抵销处理;少数股东仍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思路,依据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表日的个别财务报表,按少数股东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和损益份额,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
采用此方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无需编制调整分录。
下面进行具体介绍。
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处理站在母公司的角度,由于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下,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体现的就是对子公司的投资成本,因此,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销处理是,按照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成本数额,直接将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对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进行抵销(如投资成本与实收资本不一致,差额抵销资本公积),且以后年度相对保持不变。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按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成本数,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项目。
站在少数股东的角度,对于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还应确认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的确认仍按权益法核算的思路,按照少数股东应享有被投资企业的权益份额,在合并报表中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处理。
在实际编制过程中,少数股东权益确认的数额可以直接根据被投资企业个别资产负债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期末余额乘以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得出。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按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乘以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明细项目,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借记:“资本公积”项目,借记:“盈余公积”项目,借记:“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少数股东权益”项目。
小议直接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
小议直接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无论是学生时代,还是考证路上,大家接触的合并报表的编制讲解通常都是要将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来调整,然后再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进行抵消,为什么?因为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要这样做,但随着会计实务中更加简便的以成本法为基础编制合并报表方法的运用,2014年新企业准则取消了必须“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编制合并报表的规定,这一规定有助于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的推广和普及。
接下来,笔者尝试对直接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进行介绍,同时将模拟权益法和直接成本法进行对照分析。
不管你是理论派,还是实务派,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教材中编制合并报表的方法-模拟权益法我们知道,母公司平时根据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投资,即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随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增减而变动,只有在追加或者收回投资时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也就是说,如果母公司不对子公司增资或者收回投资,母公司账上的长期股权投资将保持不变。
这样合理吗?其实想想,母公司为什么要花钱进行投资,不就是为了取得实实在在的现金分红吗?对母公司个别报表来讲,成本法就够了。
但是对于集团合并层面来讲,会计主体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最终反映的是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
如果不按照权益法去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一方面权益抵消出现问题,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原地不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从购买日或合并日后会发生变化,不调整会产生差异。
另一方面,通过调整,才能将少数股东权益及子公司的部分权益变动反映到合并报表中。
模拟权益法理解起来并不难,但显得有些折腾。
辛辛苦苦将母公司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调整,最后还得抵消,绕了好大一个弯。
那么有没有别的办法呢?二、实务中更简便的合并方法-直接成本法1.直接成本法的核心思想将集团视同为一个整体,计算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将少数股东享有的权益剔除,剩下的就是母公司的权益。
合并财务报表的思路
合并财务报表的思路关于合并财务报表,我根据学习经验,总结了四种思路。
前三种思路主要是理论,第四种思路是实战演练,也就是针对具体问题,如何进行通俗易懂、庖丁解牛式的分析,然后快速、准确给出结果。
一般情况下,每个公司都是独立的法律主体。
如果几个独立的主体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不意味着合并的几个主体重新组成了一个全新的主体。
当然也有这种情况,如吸收合并,还有新设合并。
这两种合并,其合并之前的主体不复存在或者被合并方不再存在。
我们在这里探讨的是控股合并,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合并之后,被合并方主体仍然独立存在,并根据控制关系形成控制公司和被控制公司,通俗来说就是形成了母子公司。
母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要编制自己的个别财务报表,也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了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比如母公司在中国,母公司在中国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编制着自己的财务报表,子公司在俄罗斯,子公司按照俄罗斯的相关会计制度编制着自己的财务报表。
但母公司如果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却需要采用中国的会计准则,把不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事项或交易调整为适应中国会计准则。
2008年12月23日,中国大陆送给了中国台湾两只大熊猫团团圆圆,实际上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单方面都产生了影响。
中国四川动物园记录了大熊猫少了两只;而中国台湾也记录了大熊猫多了两只。
相关业务对各自双方都产生了影响,但集团作为一个整体,要抵销这些业务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也就是要抵销内部业务对集团整体的影响。
不管是中国四川少了两只大熊猫,还是中国台湾多了两只大熊猫,相对于中国来说,熊猫还是那两只熊猫。
----本来就是一家子嘛。
这就是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这也是合并作为整体的概念。
当我们面对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时候,我们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因为这些都是集团公司的一部分。
对于集团公司整体来讲,只有一种会计政策,那就是企业集团也就是母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换一句话说,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谁对合并财务报表负责,就以谁的政策为准。
合并报表:按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
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抵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合并程序部分第18段: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主体通过把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等相同项目逐项相加,合并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为了使合并财务报表能将企业集团视作单一经济主体来列报财务信息,应采取如下步骤:(1)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账面金额与其在各子公司中所占的权益份额相抵销;(2)对被合并子公司报告期损益中应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教材中用的是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加以确定;(3)被合并子公司净资产中的非控制性权益应与母公司在其中的所有权份额分开确定。
净资产中的非控制性权益包括:①原合并日的非控制性权益金额;(购买日)②合并日后非控制性权益享有的权益变动份额。
(购买日后)可见,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国际会计准则并未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若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会计处理如下图所示:【例题】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0月2日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A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1)主要内容如下:①以乙公司2009年10月1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基础,甲公司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给A公司,A公司以其所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作为支付对价。
②甲公司定向增发的普通股股数以协议公告前一段合理时间内公司普通股股票的加权平均股价每股l5.40元为基础计算确定。
③A公司取得甲公司定向增发的股份当日即撤出其原派驻乙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甲公司对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
(2)上述协议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执行情况如下:①经评估确定,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于2009年10月1月的公允价值为9 625万元。
②经相关部门批准,甲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向A公司定向增发50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l元),并于当日办理了股权登记手续。
A公司拥有甲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8.33%。
浅谈基于成本法的合并财务报表抵销编制
浅谈基于成本法的合并财务报表抵销编制阿波实务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通常分权益法和成本法两种,2014 年修订后的合并报表准则删除了2006年旧版制度中按照权益法调整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强制性规定,尽管如此,CPA 考试会计教材、《高等财务会计》教材的合并财务报表章节,主推按权益法模拟调整作示例描述合并抵销分录。
成本法编制不涉及追溯调整处理分录,相关的抵销分录相对模拟权益法直观简化,尤其对于复杂股权结构的集团合并,基于成本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实务中逐渐被广泛掌握应用。
本文结合典型案例应用分析,通过模拟权益法与成本法编制的抵销分录按步骤对比,针对基于成本法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思路、抵销分录进行详实总结与解读,赋能简化合并财务报表实务编制工作。
一、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理论基础按财务报表编报主体的不同,财务报表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是针对以母公司和子公司所给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编制的财务报表,由母公司依据其自身和所属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编制而成,对于企业集团内部发生的交易,须进行抵销调整处理。
换而言之,合并财务报表是以纳入合并范围的母子公司个别报表为基础,对母子公司个表报表数据汇总、抵销,以及经过合并报表层面视角差异调整处理后,反映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所谓合并报表层面视角差异转换是指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十六条:母公司应当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当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通常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基于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抵消思路分析
基于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抵消思路分析作者:冯焱国来源:《南北桥》2022年第06期[ 摘要 ]近年来,集团公司在我国各地大量涌现,各地水务集团公司便属于其中代表,这类集团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工作向来受到重视。
基于此,本文聚焦合并财务报表抵消分录编制问题,深入探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抵消思路。
[ 关键词 ]成本法;合并报表;成本测算;成本核算;抵消分录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0407.2022.06.007财务报表合并存在多种方式,这种合并对集团公司带来的影响较为深远,常用方法包括权益法、成本法等,本文研究主要围绕后一种方法进行。
该方法的操作相对简单,具备较高实用性和推广价值,理应得到业内人士重视。
1 问题及实例分析1.1 问题分析水务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很容易出现问题,如不一致会计政策、不匹配财务管理系统、不及时内部经济往来对账、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过低等,这类问题可通过统一政策、统一科目、加大投入、全面培训等途径解决,以此实现财务数据可比性增强、内部交易业务取数效率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培养、汇总信息化水平提升。
但结合实际调研可以发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需要结合相关财务报表,这类报表是基础,在相关编制实践下,母公司需要将集团公司整体视作相同会计主体,因此需要抵消子公司间、子公司与母公司间的内部交易,进而消除合并报表受到的相关影响。
为实现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抵消,以及股东权益的抵消,需要关注对应项目,进而优选抵消方法,除本文研究的成本法外,还需要关注与之对应的权益法,后者在应用中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针对性调整,以此实现相关抵消,本文研究的方法不需要开展相关调整,而是围绕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开展相关抵消处理,这是二者的差异所致。
基于权益法的抵消在可理解性、理论性、邏辑性方面优势显著,在业界广泛应用,相关教材、专业书籍、会计准则解释也往往选择该方法介绍如何编制合并报表,但由于权益法需要调整项目“长期股权投资”,较为复杂的抵消分录会因此产生,而由于无需开展相关调整,成本法在实用性、编制抵消分录难度等方面具备显著优势,这类优势必须引起水务集团公司的重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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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下编制合并报表A、B均为上市公司,两者不具有关联关系。
2008年12月31日,A公司以其2008年9月1日发行的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购买日每股市价2.2元)和300万元银行存款为对价购买B公司80%的股权。
不考虑投资过程发生的相关税费。
2008年12月31日,B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股本为20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0万元。
2008年12月31日,除一项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的无形资产外,B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一致。
该无形资产未来仍可使用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
假定该无形资产为管理使用,摊销年限、摊销方法及预计净残值均与税法一致。
2009年12月31日,B公司实现净利润800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80万元,向A公司分派现金股利400万元,向其他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20万元。
B 公司因持有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资本公积的金额为200万元。
2009年12月31日,B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3500万元,其中股本为2000万元,资本公积为1200万元,盈余公积为8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20万元。
假定B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与A公司一致,A、B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均为25%,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
要求:1.确定A公司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判断此合并是否为特殊性税务重组。
2.计算在编制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该项合并产生的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3.编制2009年末与合并报表相关的抵消分录。
(金额单位:万元)答案:1.A公司拥有B公司80%的股权,并且二者不具有关联关系,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A公司在个别资产负债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2500贷:股本1000资本公积1200银行存款 300。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A公司拥有B公司80%的股权,大于75%,A公司股权支付金额所占比例为88%(2200÷2500),大于85%,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应以可辨认的公允价值为记账基础;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重组,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应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
购买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形成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A公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600-500)×25%=25(万元)会计分录:借:无形资产 10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资本公积 75。
合并商誉=2500-(3000+100-25)×80%=40(万元),少数股东权益=(3000+100-25)×20%=615(万元)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但税法上特殊性税务重组不确认商誉,即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会增加商誉的价值,违背会计核算的“历史成本”原则,故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于该部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商誉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购买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抵消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B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将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并确认商誉。
借:股本 2000资本公积1075(1000+75)商誉 40贷:长期股权投资2500少数股东权益615。
3.按照合并报表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所规定的权益法进行调整。
但是,合并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是所生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符合合并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例直接采用成本法编制2009年末合并报表抵消分录,而不将A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后再进行合并抵消。
(1)抵消购买日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户,确认少数股东权益。
将子公司的净资产调整为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确认商誉。
(此分录与题2完全相同)借:股本 2000资本公积1075(1000+75)商誉 40贷:长期股权投资2500少数股东权益615。
(2)对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借:管理费用10(100÷10)贷:无形资产10。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0.25(10×25%)贷:所得税费用0.25。
(3)确认子公司当年净利润中少数股东应享有的份额及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少数股东损益=(子公司当年净利润-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的摊销)×少数股东权数=(800-10+0.25)×20%=158.05(万元)借:少数股东损益158.05贷:少数股东权益158.05。
(4)计算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200×(1-25%)×20%=30(万元)借:资本公积30贷:少数股东权益30。
(5)抵消子公司当年计提的盈余公积借:盈余公积80贷:提取盈余公积80。
(6)抵消子公司当年分配的股利,以及子公司股利分配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借:投资收益 400少数股东权益 100贷:对股东的分配 500。
2009年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为703.05万元(615+ 158.05+30-100)。
与权益法进行合并报表相比,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报表曲径通幽,简捷精确,值得借鉴。
持80%情况:(1)抵消购买日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户,确认少数股东权益。
借:实收资本 2000 (对子公司的实收资本的抵销用×少数股东权数)贷:长期股权投资1600少数股东权益400(2)确认子公司当年净利润中少数股东应享有的份额及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少数股东损益=(子公司当年净利润-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的摊销)×少数股东权数=(800-0)×20%=160(万元)借:少数股东损益160 (对子公司的当年净利润的抵销用×少数股东权数)贷:少数股东权益160。
(3)计算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200×(1-25%)×20%=30(万元)借:资本公积30 (对子公司的资本公积的抵销用×少数股东权数)贷:少数股东权益30。
(4)抵消子公司当年分配的股利,以及子公司股利分配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借:投资收益 400 (对分配的还原,对于合并总来说不能因分配影响科目的重分类)少数股东权益 100贷:对股东的分配 500。
持100%情况:(1)抵消购买日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户,确认少数股东权益。
借:实收资本 2000贷:长期股权投资2000(2)抵消子公司当年分配的股利。
(若有分配时才要抵销)借:投资收益 5 00贷:对股东的分配 500。
成本法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思路2009-12-4 21:31胡燕【摘要】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一个重大变化是改变了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
在此基础上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是会计实务中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阐述了成本法下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两种思路,并就两种编制思路下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进行了对比。
【关键词】成本法;合并财务报表;对比成本法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在母公司工作底稿中对其个别财务报表不作调整,直接抵销相关项目,另一种是在母公司工作底稿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调整后,再进行相关项目的抵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11条明确规定母公司应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同时,也允许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基础上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在会计实务中如何操作,特别是采用成本法核算基础上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方法,会计准则讲解中并未作详细介绍,本文试图对上述两种思路的特点及其具体操作进行探讨,以适应会计实践中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需要。
一、编制思路一——成本法下直接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意味着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的是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投资收益”项目反映的是当期从子公司所分配的现金股利。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直接编制抵销分录,在这种抵销思路下,存在四个关键问题:第一,确定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哪些项目之间存在抵销关系。
在成本法下,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存在抵销关系的项目有三类,即: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股本、资本公积或所有者权益(控股合并方式下取得子公司股权);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应收股利”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应付股利”。
第二,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与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没有对应关系但仍需抵销的项目。
在成本法下,子公司对净利润的分配形成的盈余公积及年末未分配利润尽管与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但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实际上是将母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等利润表项目与子公司相应项目进行合并,将子公司的净利润还原为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等,从而体现在了母公司净利润中并进行分配。
由此看出,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利润分配形成的盈余公积及年末未分配利润相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而言是重复的,应予以抵销。
第三,如何确定“少数股东收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当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时,成本法下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之间、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的利润分配事项之间不存在直接和全额的对应关系,少数股东享有其净资产的份额(少数股东权益)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取得投资时(或期初)在子公司股本等所有者权益中拥有的份额,另一个是当期净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与子公司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中分配给少数股东部分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