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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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规范公司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及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进一步促进仓库管理规范化,与ERP系统有机结合,确保仓库数据100%的准确,减少呆滞物料,根据企业管理和仓库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仓库相关外来业务人员。
工作职责:
仓库的主要职责是保证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及质量防护,促进产、供、销的正常运行,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确保仓库数据100%的准确,实现零库存的管理。
ERP单据打印管理:
3.1.1当日打印的单据(除正常生产领料),必须于次日9:00以前全部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当日
打印正常生产领料必须次日18:00前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办理的相关业务有:1、单据的审核;
2、物料(成品)的进出库办理。
3.1.2 每周六16:30—18:00期间,不允许进入ERP系统编制进出库单据(每周此时间段仓库进行
周盘点作业)。
物料的入仓管理:
3.2.1供应商送货时,仓管员严格凭《采购订单》查核收货;核对送货数量,如出现《送货单》上
品名、规格型号与《采购订单》内容不符,仓库有拒收权。正常情况下供应商一张送货单只有一个订单号,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订单号,仓库有拒收权。
3.2.2检查供应商送货外包装是否有相应的颜色物料标签,并确保标签内容填写规范、清晰、正确,
如检查供应商的标签没有按我公司要求填写,仓库有拒收权(颜色标签规定见附件);确认检查无误后填写IQC来料报检单,转IQC进行来料检验。
3.2.3仓管员把接受检验的物料存放在待检区或指定区域,并作好物料标识卡,物料标识卡贴于尾
数箱上;来料检验合格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仓务员接《入库单》后及时填写进销存卡(依范本进行填写)。不合格不准进入仓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2.4供应商送货、成品入库时间为:夏季作习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冬季
作习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成品仓出货时不安排成品入库,待出货完毕后才可办理成品入库等相关业务,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申请,财务经理及以上批准方可执行。
3.2.5《采购订单》必须及时下发到仓库,若无《采购订单》,采购应提前书面通知仓库,仓库接
通知后,对所送物料做暂存处理。严禁无《采购订单》办理入仓手续。
3.2.6物料的收货期应参考最新《周生产计划表》确定是否可收,一般情况,大件物料3天内到货,
小件物料7天内到货。
物料和成品的储存管理:
3.3.1物资存放的原则是:在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按物料的类别、型号、规格分类存放,根据
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成行成列,文明整齐,通道畅通, 同类物资存放日期要标识清楚,做到先进先出。
3.3.2库存的物料、成品必须吊挂相应的标识卡,标识卡的内容、数量必须和实物相一致。
3.3.3仓管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的贮存期限及品质状态,对超过贮存期限或出现品质异常之物料
(电子件贮存期限为4个月,塑料件贮存期限为3个月,五金件贮存期限为5个月,包装件贮存期限为6个月,成品贮存期限为6个月),应及时提报给品质部并对物料品质状态进行再次确认,如品质部门判定为不合格品,仓库需知会PMC部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3.4呆滞料每月20日由仓库提请,上报物控和相关部门处理。
3.3.5报废物料由仓库课提请,相关部门评审,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处理,由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仓库三方同时现场监督,变卖处理。
3.3.6 有规范的退料区,原则上三天内处理完不良品(来料不良和生产损坏),来料不良无条件
退回供应商,不能处理之不良品及时上报PMC处理。
3.3.7仓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
各有主,事事有人管。
3.3.8仓库要严格执行保卫制度,禁止非业务相关人员擅自进入仓库。
3.3.9仓库严禁烟火,仓管员要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并懂得使用消防器材。
3.3.10仓库必须做到帐、物、卡一致(数量、库位、状态必须与ERP系统一致)
3.3.11成品、包装材料、塑料件等摆放高度不得超过米,发热盘、发热管不得超过2米。
物料和成品的出入仓管理:
3.4.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标准发放,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放物料(除成品)。发料坚持
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3.4.2仓管员必须于出库时填写进销存卡,内容必须规范、完整,且需签名确认。
3.4.3 物料出仓管理:
3.4.3.1仓库发料实施备料制,依据PMC部生产任务单提前备料,前一天下午下班前完成第二天物
料备料工作,特殊情况以联络单形式通知仓库,仓库接通知后进行相关作业。
3.4.3.2 如属生产超额领料的,应经物控员审核、PMC经理批准、财务部成本会计批准。领料人未
按规定办理手续,仓库有权拒绝发料。
3.4.3.3仓库与生产备料人必须办理物料交接手续,物料交接时间为10:30-12:00,16:30—18:00,
数量当面点清,防止差错出门,交接完毕后当天18:00必须把所领物料领出仓库,不得暂放仓库。
3.4.3.4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进行。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
误做法。更不能白条发货。
3.4.3.5仓库实行专料专用原则,不得随意挪用订单物料。
3.4.4成品入仓管理:
3.4.4.1 成品完工必须及时入库(包括订单免费配件),根据生产日报表完成时间起,成品尾数须
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库。若超出此时间内的尾数未入库的,则必须由生产课提出书面申请报财务经理及生产副总审批后方可办理入库。允许每月四次的异常申请,若超过四次则需总经理审批。
3.4.5成品出仓管理:
3.4.5.1成品仓接到营销中心出货通知单及品质检验合格报告后,应对出货成品数量及免费配件进
行最终核对,如有异常及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反映。
3.4.5.2成品仓管员必须核对货柜相关资料(如柜号等), 核对无误后再组织装柜,装柜前确定所出
成品与免费配件符合营销中心的出货通知单要求。对搬运及装柜的过程,成品仓管员应全程监督,避免混装、漏装,以及搬运人员的不正当操作。
3.4.5.3成品装柜拍照时须做到全面、及时,图片清晰并及时存档,原则上一个货柜拍照不少于6
张(空柜一张,装柜第一排一张,装一半一张,装完一张,关好柜门一张,封条一张),作为后续出现异常的取证或稽查备用。
生产退料管理:
3.5.1 生产退料,应经品质部鉴定,判定所退物料的品质状态。仓库根据品质判定结果对物料进
行分类处理,良品归入良品仓,属来料不良及时退还供应商,属生产损坏之物料申请拆件、返修再利用或申请报废处理。生产余料退料必须在成品入库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到仓库,若超出此时间内退料则必须由生产课提出书面申请报财务经理及直属副总审批后方可退料。若不按时退料又不做出书面申请,仓库有权拒收退料,所有余料按生产损耗处理。允许每月四次的异常申请,若超过四次则需总经理审批。
3.5.2生产课所退物料需整理、分类、标示好,无物料编码的物料仓库有权拒收(包装除外)。3.5.3 仓管员对退料应及时处理,原则是三天内处理完毕,最长不得超过一周。
仓库盘点管理:
3.6.1目的:为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并有效检讨仓库数据及仓管员工作成绩,促进仓库账物相符的
实际效果,同时也给财务部核算成本有据可依,特组织仓库盘点。
3.6.2盘点形式:分周盘点和年终盘点两种形式。
3.6.3周盘点于每周六16:30—18:00进行抽盘,盘点时如有盈亏时,金额在500元以内的,仓管
员提出书面调账申请,仓库课长,财务部成本会计审核,财务部经理进行审批。对金额在500元以上的调账申请单必须交由总经理批准。仓管员根据批准后的《调账申请单》进行调账、调卡作业。
3.6.4 年终盘点由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在每年年底下达年终盘点指令。并由总经理对年
终盘点进行具体组织及安排。
3.6.
4.1盘点组织架构:由总经理主导,各部门经理协助监督;
3.6.
4.2盘点流程:
3.6.
4.召开盘点动员会议:确定盘点范围、盘点基准、盘点方式、盘点日期及其他相关资料,成
立盘点小组,明确盘点人、监盘人,并对其盘点的数据负责;
3.6.
4.盘点结果:由盘点人经监盘人签名确认汇总提报,交仓库课长、成本会计审核,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