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审计第二十七章
CPA审计第二十七章
二、业务约定书 (一)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与初步评估验资风险 应当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考虑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 能力,初步评估验资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被审验单位的设立审批、变 更审批,名称预先核准,经营范围,公司类型,组织机构和 人员,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出资方 式、出资时间,全体出资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等基本情 况。 验资风险主要源自两个方面,一是被审验单位管理层的诚信 度、所提供验资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二是注册会计师的 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与委托人的沟通 (三)签订业务约定书 如果接受委托,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双方达成一致的 事项签订业务约定书。 至少应当包括:业务范围与委托目的、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验资收费、验资报告的用途及使用责任、业务约定书的有效 期间、约定事项的变更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五、对合同的遵守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 (一)合同遵守情况的业务类型 1.贷款合同遵守情况 2.专利技术转让协议遵守情况 (二)承接合同遵守情况审计业务的要求 只有当合同遵守情况的总体方面与会计和财务事项 相关,且在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范围内时,注 册会计师才能承接该项业务。
三、计划、程序与记录 (一)、验资计划 1.验资计划的种类 验资计划包括总体验资计划和具体验资计划。 2.验资计划的内容 (1)总体验资计划的内容。 (2)具体验资计划的内容。 (二)获取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 况明细表 (三)审验范围 1.设立验资的审验范围 设立验资的审验范围一般限于与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有 关的事项,包括出资者、出资币种、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出资 方式和出资比例等。 2.变更验资的审验范围 变更验资的审验范围一般限于与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审验 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 审验其价值。如果被审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注册会计师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审验无形资产出资 的价值。 (4)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的,或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在审计的基础 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验其价值。
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教材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特殊审计领域对被审计大你问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是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主要鉴证服务,除此之外,注册会计师还提供其他类型的鉴证服务,包括特殊目的的审计、验资、财务报表审阅和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等。
本章主要介绍特殊目的审计、验资等特殊审计领域业务的类型及其适用的准则,后两项业务将在第二十八章介绍。
第一节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一、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含义和发表意见的要求(一)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含义特殊目的审计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下列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业务: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以外的其他基础(简称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可能应委托人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按照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特殊基础通常包括计税基础、收付实现制基础和监管机构的报告要求。
2.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注册会计师可能应委托人要求对财务报表的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发表审计意见。
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包括财务报表特定项目、特定账户或特定账户的特定内容。
3.合同的遵守情况。
注册会计师可能应委托人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合同中有关财务会计条款的遵守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例如,对贷款合同遵守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对专利技术、商标使用权等转让协议遵守情况发表审计意见。
4.简要财务报表。
注册会计师可能应委托人要求对被审计单位依据已审计财务报表编制的简要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二)发表审计意见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复核和评价在执行特殊目的审计业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和由此得出的结论,以此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清晰地表达审计意见。
在复核和评价执行特殊目的审计业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是否已对所审计财务信息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了合理保证。
这种评价包括:1.是否已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把所审计财务信息的重大错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2.已识别但尚未更正的错报的影响。
注会CPA-审计-2017--讲义全新编辑
共23章: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控制(21章)、职业道德(22-23章)第一章审计概述第一节审计的概念与保证程度【考点一】审计的定义(一)审计定义:指CPA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以积极方式提出意见,增强除管理层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赖的程度。
❤预期使用者:管理层和公众除管理层之外的预期使用者:指公众(二)理解要点1.审计的用户(为了谁?):财务报表的预期使用者(A+C),即审计可以用来有效满足(即合理保证)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的需求。
2.审计的目的(为了什么?):是改善财务报表的质量或内涵,增强预期使用者(C)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即以合理保证的方式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度,而不涉及为如何利用信息提供建议。
3.保证程度(能够到什么程度?):应当合理保证,不能绝对保证。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审计存在固有限制,不能绝对保证。
4.独立性和专业性(凭什么?):是审计的基础,通常由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的CPA来执行,CPA应当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和预期使用者。
(既应当独立于A和C)5.审计报告(提交什么?):就是CPA把审计结果传递给有关财务报表使用者。
【例1•单选题】下列有关审计业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审计定义-2016年)A.审计业务的最终产品是审计报告和后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产品)B.如果不存在除责任方之外的其他预期使用者,则该项业务不属于审计业务D.执行审计业务获取的审计证据大多数是结论性而非说服性的(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考点二】保证程度(一)CPA的专业服务划分其中,财务报表审计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均属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审阅属于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可能是合理保证鉴证业务,也可能是有限保证鉴证业务。
相关服务均不需要提供保证。
(二)财务报表审计是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1.财务报表审计目标:在可接受的低审计风险水平下,以积极方式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高水平的保证。
cpa审计主观题章节
CPA审计主观题章节一、审计计划与风险评估本章节主要考察考生对审计计划和风险评估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重点掌握审计计划的编制、风险评估的方法和程序,以及如何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审计策略。
二、内部控制与审计程序本章节主要考察考生对内部控制和审计程序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要求考生掌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内部控制的测试方法,以及审计程序的种类和实施步骤。
三、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本章节主要考察考生对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审计方法和程序。
要求考生掌握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基本流程、关键内部控制测试,以及相关账户的实质性程序。
四、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本章节主要考察考生对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审计方法和程序。
要求考生掌握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基本流程、关键内部控制测试,以及相关账户的实质性程序。
五、存货与生产循环审计本章节主要考察考生对存货与生产循环的审计方法和程序。
要求考生掌握存货与生产循环的基本流程、关键内部控制测试,以及相关账户的实质性程序。
六、投资与筹资循环审计本章节主要考察考生对投资与筹资循环的审计方法和程序。
要求考生掌握投资与筹资循环的基本流程、关键内部控制测试,以及相关账户的实质性程序。
七、货币资金审计本章节主要考察考生对货币资金的审计方法和程序。
要求考生掌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测试,以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实质性程序。
八、舞弊审计与法律责任本章节主要考察考生对舞弊审计和法律责任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重点掌握舞弊审计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发现和防止舞弊的责任,以及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法律责任。
九、审计报告与质量控制本章节主要考察考生对审计报告和质量控制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要求考生掌握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审计意见的类型,以及质量控制标准和质量控制制度。
十、其他综合类主观题本章节为其他综合类主观题,主要包括对前面章节内容的综合运用和实践能力的考察,以案例分析等形式出现,要求考生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0年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01•【文号】财会[2010]21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财会[2010]21号财政部2010年11月1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形成审计意见时,如果认为有必要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本准则规定了三种类型的非无保留意见,即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注册会计师确定恰当的非无保留意见类型,取决于下列事项:(一)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的性质,是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还是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二)注册会计师就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的广泛性作出的判断。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非无保留意见,是指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第五条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第三章目标第六条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对财务报表清楚地发表恰当的非无保留意见:(一)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
2023注会审计(轻四高清版)参考答案及解析.pdf
2023注会审计(轻四高清版)参考答案及解析.pdf简介本文档是对2023年注册会计师(CPA)考试中的审计科目(轻四高清版)的参考答案及解析进行整理和总结。
本文档旨在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审计知识,提高考试成绩。
目录1.第一章审计基础2.第二章审计风险评估3.第三章审计程序4.第四章内部控制审计5.第五章综合审计6.第六章专项审计7.第七章其他审计与鉴证业务第一章审计基础在本章中,我们将重点关注审计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以帮助考生建立起审计的框架和思维方式。
1.1 审计的定义和目标审计是指以独立的立场,通过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收集、核实和分析,发表意见的一种活动。
其主要目标是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依据。
1.2 审计的基本原则审计的基本原则包括:•独立性原则:审计师应该保持独立的立场,不受任何利益、压力或干扰的影响。
•适度性原则:审计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使用适当的审计方法和程序。
•证据充分性原则:审计师应该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以便对财务信息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判断。
•保密性原则:审计师应该妥善保管和处理企业的机密信息,不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1.3 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审计计划: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审计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安排。
•审计证据的收集:通过对企业的财务记录、会计凭证、报表等进行调查和分析,收集相应的审计证据。
•审计程序的执行:按照预定的计划和方法,进行审计程序的具体执行和检查。
•审计发现和异常处理: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审计师应该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处理,并及时向企业报告。
第二章审计风险评估在本章中,我们将学习如何评估审计风险,以及如何根据审计风险进行审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1 审计风险的概念和分类审计风险是指在进行审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错误或不准确性的风险。
根据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的程度,审计风险可以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2.2 审计风险评估的方法审计风险评估的方法包括:•风险识别:收集和分析企业的财务信息,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2022年)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2022年12月22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集团审计时的特殊考虑,特别是涉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特殊考虑,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规范集团审计的特定方面,其他审计准则同样适用于集团审计。
第三条在执行非集团审计时,如果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委托其他注册会计师对存放在偏远地点的存货实施监盘或对存放在偏远地点的固定资产实施检查),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遵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其他原因,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对组成部分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集团项目组可以决定利用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所依据的审计证据,作为集团审计的审计证据,但仍需要遵守本准则的规定。
第五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的规定,集团项目合伙人应当确保执行集团审计业务的人员(包括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从整体上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和必要素质,包括充足的时间。
集团项目合伙人还需要对指导、监督集团项目组成员并复核其工作承担责任。
第六条无论是集团项目组还是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集团项目合伙人都需要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当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时,本准则有助于集团项目合伙人满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的要求。
第七条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
在集团审计中,审计风险包括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可能没有发现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存在的错报(该错报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以及集团项目组可能没有发现该错报的风险。
本准则规定了在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和进一步审计程序时,集团项目组在确定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需要考虑的事项。
第二十七章 审计报告
第二十七章审计报告本章是财务报表审计实务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是历年考试的重点,各种题型均可能涉及,尤其是综合题。
考生特别要掌握好将第十五至二十章以及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六章的内容同审计报告结合的综合题。
具体要求如下:1.掌握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2.掌握审计报告类型的确定;3.理解比较信息的含义及审计程序;4.掌握比较信息的审计报告;5.理解含有已审财务报表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第一节审计报告概述一、审计报告的含义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形成审计意见。
为了形成审计意见,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得出结论,确定是否已就此获取合理保证。
二、审计报告的作用第二节审计意见的形成和审计报告的类型一、审计意见的形成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是否已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l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的规定,是否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l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的规定,未更正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是否构成重大错报。
在确定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1)相对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整体而言,错报的金额和性质以及错报发生的特定环境;(2)与以前期间相关的未更正错报对相关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以及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
3.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
4.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实现公允反映。
5.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恰当提及或说明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二、审计报告的类型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
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其他修饰性生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及相关执业准则,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下称“整合审计”)。
在整合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以同时实现下列目标:(一)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意见。
(二)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控制风险的评估结果。
注册会计师应当恰当地计划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配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项目组,并对助理人员进行适当的督导.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下列事项对内部控制、财务报表以及审计工作的影响:(一)与企业相关的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概况。
(三)企业组织结构、经营特点和资本结构等相关重要事项。
(四)企业内部控制最近发生变化的程度.(五)与企业沟通过的内部控制缺陷。
(六)重要性、风险等与确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相关的因素.(七)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初步判断。
(八)可获取的、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的证据的类型和范围。
注册会计师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选择拟测试的控制,确定测试所需采集的证据。
内部控制的特定领域存在重大缺陷的风险越高 ,赋予该领域的审计关注就越多。
第二十七章审计报告第二十七章审计报告
• 3.其他报告责任。除审计准则规定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责任外, 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对注册会计师设定了其 他报告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 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解决其他报告责任, 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将其单独作为一部分, 并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的事 项”为标题。
• (4)注册会计师相信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其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 如果结合财务报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删 除上述第(3)项中“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的措辞。
第二十七章审计报告第二十七章审计 报告
• 七、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标题为“审计意见”的段落。 • 1. 总体要求。如果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除非法律
错报单独或累计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 性; • (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 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 2、否定意见 • 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如果认为错报单独或累 计起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 应当发表否定意见。
第二十七章审计报告-第 二十七章审计报告
2020/12/9
第二十七章审计报告第二十七章审计 报告
重大变化
• 变化很大:考试要注意 • 1.第一节仅删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
表附于审计报告后。 • 2.第二节除第一段无变化外其余全部重新编写。重
点: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定义重新编写。 • 3.第三节按照新准则做了全文修改。 • 4.第四节非标准审计报告全部重新编写。 • 5.第五节比较数据改为“比较信息”,全部重新编
cpa审计各章知识点总结
cpa审计各章知识点总结第一章:审计基本概念审计的定义:审计是对一个实体的财务报表、交易、会计记录进行的有计划的、系统的检查。
目的是确认报表是否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实体的财务状况,还有确保实体的财务报表符合规定的报告标准。
审计的目的:确认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计的特点:系统性、计划性、确认性、证据性审计与会计的关系:审计是会计的延伸,会计为审计提供了审计对象审计的类型: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审计的特征:法律性、独立性、专业性、社会性审计的价值:增加了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增加了对实体的信任第二章:审计规范和法律法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公司法、中国财政会计法、中国审计法、中国证券法审计规范:审计准则、审计规范、审计职业道德准则、审计证据准则审计监督和管理机构:中国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察管理委员会审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和审计师之间的职责划分,如何提供审计材料,审计费用支付准则审计机构的首页:独立性、谨慎原则、审计工作程序准则审计工作文件的准则:审计证据、工作程序、技术准则审计的基本原则:独立性、专业性、审慎性、机密性第三章:审计的程序审计程序的计划:审计的基础,审计计划和审计控制表的编制审计程序的实施:准备工作、分工合作、程序执行、审计文档记录审计程序的总结:结论与报告审计程序的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分配、项目控制、质量保证审计程序的监督:审计师、管理、审计部门、审计员自治承担责任审计程序的落实:审计目标的划定,审计程序的执行、审计工作的监督和信息披露第四章:审计的方法审计的基本方法:实地观察、询问、计算、比较、全面,审计工作中的解释审计程序的设计:审核总结和最终结果审计程序的实施:程序的编制、执行程序、文件的记录、工作的落实,审计工作的设计理论和方法审计程序的分层设置:审计部门及审计员义务、审计文件为审计程序、审计工作程序检查程序的安排审计程序的改进:审计程序的常规、检查结果的使用、审计程序管理的设计、监督及检验程序第五章:审计的技术审计的程序:审计工作的技术程序,程序设计的依据、作业程序的制定,审计文件组织和审计程序文件的保管审计的技术应用:审计管理工作、审计依据、审计程序的设计、审计程序的执行、审计的所有工作程序审计的技术规定:审计文件编制、审计工作程序的设置,审计程序文件的流转、审计程序的论证审计的技术规范:审计程序的设置及行釣,受托方的审计、文档的控制、审计工作凭证的设计审计的技术验收:审计工作程序的验收,审计报告的审核,审计工作的总结,审计报告的编制第六章:审计的组织和管理审计工作的组织:内部审计部的设置,内部审计部的职责分工审计机构的管理:审计部机构管理,审计处的管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01•【文号】财会〔2010〕21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财会〔2010〕21号财政部2010年11月1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简称审计准则)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立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明确注册会计师为实现总体目标而需要执行审计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承担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审计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当执行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遵守适用的相关审计准则,以满足此类业务的要求。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通常是指项目合伙人或项目组其他成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审计准则明确指出应由项目合伙人遵守的规定或承担的责任时,使用“项目合伙人”而非“注册会计师”的称谓。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财务报表,是指依据某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被审计单位历史财务信息作出的结构性表述,包括相关附注,旨在反映某一时点的经济资源或义务或者某一时期经济资源或义务的变化。
相关附注通常包括重要会计政策概要和其他解释性信息。
财务报表通常是指整套财务报表,有时也指单一财务报表。
整套财务报表的构成应当根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确定。
第五条历史财务信息,是指以财务术语表述的某一特定实体的信息,这些信息主要来自特定实体的会计系统,反映了过去一段时间内发生的经济事项,或者过去某一时点的经济状况或情况。
第六条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指法律法规要求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或者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就被审计单位性质和财务报表目标而言,采用的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2006年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2006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02.15•【文号】财会[2006]4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废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财会[2006]4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为获取审计证据所需实施的审计程序,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第四条依据会计记录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会计记录以获取审计证据。
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
第五条可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包括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以及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第二章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运用职业判断,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第八条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的相关认定,或发现其中存在错报方面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
全国注册会计师的科目二十七重点解析
全国注册会计师的科目二十七重点解析一、概述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是全国性的专业资格考试,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含金量。
考试内容涵盖财务会计、审计、经济法、税法、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等多个领域。
其中科目二十七是考试的核心科目之一,本文将对科目二十七的重点进行解析。
二、科目二十七的概要科目二十七主要涵盖会计信息系统与审计技术两个方面的内容。
会计信息系统包括数据采集与处理、会计信息系统设计与应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审计技术包括审计准则与原则、审计程序与方法、审计报告与业务方案等。
科目二十七的考察重点在于考生对会计信息系统与审计技术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三、会计信息系统的重点解析1. 数据采集与处理:包括数据采集方法、数据处理流程、数据质量管理等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不同的数据采集方法以及其适用范围,掌握数据处理常用的技术与工具,同时要关注数据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2. 会计信息系统设计与应用:涵盖会计信息系统的组成要素、系统开发与实施、系统维护与升级等方面。
考生需要掌握会计信息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与方法,了解系统开发、实施与维护的流程及关键环节,同时要关注系统升级对日常会计工作的影响。
3.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的概念与要素、内部控制与企业风险管理的关系等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内部控制对企业运营的重要性,学习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并能够识别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四、审计技术的重点解析1. 审计准则与原则:包括审计的基本概念、审计准则的体系与要求等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不同类型的审计准则,尤其是国际审计准则,并能够正确运用审计准则进行实际操作。
2. 审计程序与方法:涵盖审计计划编制、审计程序设计与执行、审计证据收集与评价等方面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审计程序的编制原则与方法,能够设计合理的审计程序并进行有效的执行,同时要能够有效地收集与评价审计证据。
3. 审计报告与业务方案:包括审计报告的内容与形式要求、审计业务方案的编制与审计工作的组织等内容。
2020年CPA 会计 第27章(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2020年CPA——会计
第二十七章 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目录
第二十七章 政府及民间非营利 组织会计
第一节 政府会计概述 第二节 政府单位特定业务的会计核算 第三节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第二十七章 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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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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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我们都知道财务会计的基础是“权责发Th制”,而我们本章所学的预算会计是“收付实 现制”,那么什么叫“收付实现制”?就是任何一个业务,只要涉及到“现金流”,那预 算会计肯定要有所反映,如果没有现金流,那预算会计就不会有所反映,因此这样就构成 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平行记账。
第一节 政府会计概述
一、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我国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 等组成。 根据《基本准则》,政府会计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级政府指各 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财政总会计的核算。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 直接或者间接发Th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 他单位。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 会团体,其会计核算不适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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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审验要求 应当在出资者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予以审验。
3.对于设立验资的首次验资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的事项 对于设立验资,如果出资者分次缴纳注册资本,注册会计师应当 关注全体出资者的首次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的事项 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被审验单位以前的注册资本 实收情况,并关注出资者是否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注册资本。 5.利用专家工作 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利用专家协助工作时,应当考虑其专业 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并对利用专家工作结果所形成的审验结论负 责。 6.验资事项声明 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获取与验资业务有关的重 大事项的书面声明。
五、对合同的遵守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 (一)合同遵守情况的业务类型 1.贷款合同遵守情况 2.专利技术转让协议遵守情况 (二)承接合同遵守情况审计业务的要求 只有当合同遵守情况的总体方面与会计和财务事项 相关,且在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范围内时,注 册会计师才能承接该项业务。
(5)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 出资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审验出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出资者以本条第1项至第5项所述方 式出资的,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关注其是否符合国家外汇管理 有关规定,向企业注册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发出外方出资情况 询证函,并根据外方出资者的出资方式附送银行询证函回函、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文件的复印件, 以询证上述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
四、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出具的审计报告 (一)承接业务的要求 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业务予以承接,也可以连同财务报表审计一 起承接。 (二)确定审计范围应当考虑的因素 应当考虑与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相互关联,且可能对其具 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务报表项目。 (三)重要性概念的应用 与对整套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相比,在确定其重要性水平时运用的 判断基础不同,所确定的重要性相对较低。 (四)出具审计报告的特殊考虑 1.审计报告不应后附整套财务报表 2.对引言段的特殊考虑 3.对审计意见段的特殊考虑:是否按照指定的编制基础编制。 4.已对财务报表整体出具审计报告的特殊考虑:如果已对整套财 务报表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只有在组成部 分并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部分时,注册会计师才可以对组成部 分出具审计报告。
(3)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审验 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 审验其价值。如果被审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注册会计师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审验无形资产出资 的价值。 (4)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的,或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在审计的基础 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验其价值。
(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含义 1.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指被审验单位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 登记的全体出资者的出资额。 2.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是被审验单位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 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3.验资截止日的含义。验资截止日是指注册会计师所验证的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截止日期, 是注册会计师审验结论成立的一个特定时点。 (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 1.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 2.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时的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
(四)被审验单位的含义 被审验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设立或已设立的, 依法应当接受验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五)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出资者 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五)审计报告格式被指定时的处理 应当考虑指定格式报告的实质要求及措辞。必要时,应当修改指 定格式报告的措辞,或另附一份报告,以符合本准则的规定。 (六)所审计信息是基于某项合同条款的考虑 应当考虑管理层在编制信息时是否已对所依据的合同作出重要 解释。
三、对按照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七章
特殊审计领域
第一节 对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节 验资
第一节 对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一、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含义和发表意见的要求
(一)特殊目的审计业务的含义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以外的其他基础(简称特 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3.合同的遵守情况 4.简要财务报表 (二)发表审计意见的要求 1.是否已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把所审计财务信息 的重大错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2.已识别但尚未更正的错报的影响。 3.财务信息是否按照适用的编制基础的特定要求编制和列报。
(三)出具审计报告的特殊考虑 1.对引言段的特殊考虑 2.对审计意见段的特殊考虑 3.审计报告的使用规定
六、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 (一)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形 只有对简要财务报表所依据的财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才可 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简要财务报表的标题:应当冠以适当的标题,以指明其所依据的已 审计财务报表。
(五)审计报告的要素
1.标题。 2.收件人。 3.指出简要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已审计财务报表。 4.提及对已审计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日期和意见类型。 5.审计意见段。 6.强调事项段。 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9.报告日期。
二、业务约定书 (一)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与初步评估验资风险 应当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考虑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 能力,初步评估验资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被审验单位的设立审批、变 更审批,名称预先核准,经营范围,公司类型,组织机构和 人员,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出资方 式、出资时间,全体出资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等基本情 况。 验资风险主要源自两个方面,一是被审验单位管理层的诚信 度、所提供验资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二是注册会计师的 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与委托人的沟通 (三)签订业务约定书 如果接受委托,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双方达成一致的 事项签订业务约定书。 至少应当包括:业务范围与委托目的、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验资收费、验资报告的用途及使用责任、业务约定书的有效 期间、约定事项的变更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审验程序 1.审验方法及要求 (1)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 收款凭证、对账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等的基础上,审验出资 者的实际出资金额,并关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占注册资 本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 募集的股本,还应当检查证券公司承销协议、募股清单和股 票发行费用清单等。 (2)以实物出资的,应当观察、检查实物,审验其权属转移 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如果被审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审验实物出资的价值。
第二节
一、验资概述
验
资
(一)验资的含义
验资是指注册会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 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 资报告。 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 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 4.验资的内容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 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5.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后,应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 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出 具验资报告。
(五)验资工作底稿 验资工作底稿一般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 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 四、验资报告 (一)验资报告要素 验资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标题;收件人;范围 段;意见段;说明段;附件;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 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报告日 期。
1.标题:“验资报告” 。 2.收件人 3.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 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 要审验程序等。 4.意见段:应当说明已审验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 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 5.说明段 验资报告的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 任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6.附件 验资报告的附件应当包括已审验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和验资 事项说明等。 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地址及盖章9.报告日期
三、计划、程序与记录 (一)、验资计划 1.验资计划的种类 验资计划包括总体验资计划和具体验资计划。 2.验资计划的内容 (1)总体验资计划的内容。 (2)具体验资计划的内容。 (二)获取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 况明细表 (三)审验范围 1.设立验资的审验范围 设立验资的审验范围一般限于与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有 关的事项,包括出资者、出资币种、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出资 方式和出资比例等。 2.变更验资的审验范围 变更验资的审验范围一般限于与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增减变动情况有关的事项。
பைடு நூலகம்
(六)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 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 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七)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的职业道德要求 应当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 的信息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