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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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第一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和调整原表格式。

表格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表格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所有填写内容全部电脑录入后打印(包括年级和院系意见)。

学生和老师签名必须手写。

2.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

如2014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3-2014学年”,以此类推。

3.“院系”按正规完整名称填写,如下:临床医学系、预防医学系、法医学系、药学院、医学检验系、中西医临床医学系、麻醉学系、口腔医学系、眼视光学系、医学影像学系、护理学院、管理学院、外国语言文化系。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统一规范填写为“临床医学系”,不要填写“基础医学院”。

4.“专业”按正规完整名称填写,如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药学、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

临床医学专科、影像专科、检验专科、护理专科的学生统一规范填写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护理”。

5.“学号”统一填写为“*****”开头的10位学号。

6.“出生年月”、“入学时间”只写年月,规范格式为“1990.02”,入学时间填当年的9月,格式应为“2012.09”。

7.“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学制”填5年、4年、3年;“联系电话”写手机号。

8.“家庭户口”选择后涂黑−。

9.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人口总数=人均月收入,此项各位学生一定要算正确,填写能除尽的整数,不要四舍五入。

“人均月收入”一定要符合当地贫困家庭的标准!!但不能过分夸张!一般为人均800元以下。

国家奖助金及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及申请表格.doc

国家奖助金及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及申请表格.doc

国家奖助金及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及申请表格关于做好我院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院属各系部、各班级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和有关政策,现就我院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专科二、三年级及五年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全日制专科二、三年级及五年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专科一、二、三年级及五年高职四、五年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已获得2010-2011学年度院级一等奖学金。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已获得2010-2011学年度院级一、二等奖学金;(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科目;(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额度1、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为一等奖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2000元(按10个月计发)。

2、对已申请到2010-2011学年度学院奖学金,本次又申请到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学院奖学金不再重复发放。

2008-200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008-200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球科学系 地球科学系 地球科学系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教育学院 教育学院 教育学院 教育学院 教育学院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2011-201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2011-201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哲学社会学院张茜张倩林莎边艳红洪昆双梁思远李昊文学院林少芳龙云飞贺璞薇杨晓萌彭程凌争孙思航宋宣谕李亚高群王博王靖升孙超黄琳茜于涌泉易诗雯路辰钱浩君华敏超孙笑颜外国语学院李旷于东泽黄丹妮江小蓉王贺飞彭昕陈露露张三春江俊杰杨迪熊怡萱孙瑜吴丽娟艺术学院杨骁董怡麟王福洪王刚张晗于濛吴瀚刘悦明体育学院蒋雨彤刘健婷袁豪经济学院闫旭刘宝琦马琳谢斯儒刘佳琪毕一博宰鲜花张超磊赵翔实范荣王思霓侯德鑫董美辰栗荣剑余传明聂翠云陈颖法学院杨帆刘大芬朱贝妮李凯文张敏张可霖于曦乔昂宇沈洁马宁张怡李杨刘蕊李岚罗玲芬行政学院刘勖王匡夫周冰玉董华荣张孟歌聂长芳商学院韩荣芳刘鹏扬张天王惊杨博文何楚聪胡潇婷刘丹阳苑卉刘天目李妍马路遥苑玉梅杜婧孙琪于素平金融学院于鹤明杨雅明路京京王雪迪毕岩松殷晨曦付慎一数学学院王瑞姝徐芳张天卉于未希范运霞龚铮缪立璋任品杨佳琦谭莹王垂佳张磐许振朋物理学院陈耿郝婷婷付彬彬尹婷婷崔银平李勇志韩冬李四华熊斌武代岸玻牛森吴玉龙化学学院李楠任家萱杨娜崔俊艳滕飞王佩玺王艺蒙张娜孙琳琳陈思唯夏梦婵刘慧雯姜姚昱坤杨青潘星怡生命科学学院马晓途许嘉桐刘光娜陈欣欣黄陆林刘慧琴刘佳明杞少鋆张嘉瑛向黎翎子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王耀园傅成杰魏树军廖涛涛傅宇鹏李居曜李洁莉王亚峰李圳张萍萍张永红杨雪露喻虎刘絮绯刘祖飞王松朱光梁燚杰谭壮时月吕忠见汽车工程学院王政曾忠敏徐文雪郭赛王楠赵树男刘佳林秦秋实邓文哲王阳陈长亮康丹李冰娇纪成龙吴东远游思雄孙坚李天骄杨益董文龙李建平黄海东段京良韩嘉懿罗柽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张杰男鲁晗卢翀陈韵朱圣法邢彬王怡甄冉张博任超刘阳徐道俊王振兴苑亚杰彭白星许佳楠于英飞赵燕如交通学院熊钊蔡正义吕泉胡雁宾曹沛魏雪延张理杨慧敏于涛许冰李旭红高坤郑华凯姜海涛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牛飞飞王赵玉解晓雯李帅帅冯子倩焦娜张莹张兆宇赵瑞管理学院毕婷王然范长亮潘徐任思儒殷凯奇王丹扆兆琳伊雅丽刘荣媛赵杰马晓杰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吴迪王凤茹刘旸闫大帅李佳玉叶汇贤王积银杨文元王昆付雪琼张婉莹李浩郑鹏刘波王禹迪张洁张经纬刘华鹏宋嘉林芮鼎然刘芳田米忍张金慧王雪林田东雷鹿通信工程学院王瑞王恩澍周秀文丁丁于朋君韩雪黄潇娴丁旭屈靖李枫李驰陈洁张晓鹤吕玲鲁奉军张道琳安强周浩麻颖俊康睿孔令晓付洋吴星曌韩珊汤海燕柴媛王乃卉李淑媛李丰硕刘思源蒋楠杨露露于汪洋黄思慧厍睿纪晨晨苏俞頔南童凌宋翔吕佳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唐伯浩侯树范秦俊季旭李灵慧熊伟晴孙冰怡李萍应文豪张敏吴萌邹燕云陈林王晓慧韩守康常成娟杨瑞超罗建豪周英敏时永胜胡永泉张森马昌雨软件学院强玉庭郑秀玉桂晨胡庆达何东标王彬彬姬强张少雄杜雨萌刘争辉吕林朋冯阳魏志杰李亚慧任晓宇蔡俊雄地球科学学院高宁宁薄军委杨凯凯韩莉冯婉仪苏仕强候玉乐谭雨蕾刘婷张姝余浩元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胡同喜杨晓辉王永强李尚楠杨龙龙张隽舒林晨曦李晓谢越越吴兴黎汉民查九平刘玲建设工程学院杨会苗苑士岩时元玲董佳祺胡倩倩高昊苏征冯雪磊曲楠高荣辉邓小虎姚佳琪杨伟环境与资源学院郑云昊廖年华郑裕彤赵丽杨志杰王渝袁圣武关鑫吕敏万超王锐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王春泽李龙王爽李琦朴冠宇张发聪孙鹏琨王顺月周子平白求恩医学院王世玉闫素张颖异吴翠翠刘芮竹申磊磊贾林沛宋晓梁帅王承芯李清月李梓菲高洁王珍杨营营刘琪宫萍马婉璐聂媛媛李楠郭寒菲崔倪钱玥彤汪晨伟公共卫生学院刘畅郭红张也张金佩张冰雅涂文婷赵娜方露庞博陈司霖李特药学院孙秀波侯石李特特汪佳琦靳雪芹陈颖李涛护理学院吕晴李秀张双双王滢宋晓琦王硕口腔医学院尹程程郭宇相星辰杨军星畜牧兽医学院巩晟孙京京丛敏黄华镕李根迟玉杨高娟公丽岩陈亲富李陟宋浩张潇明文龙刘芳夏艳植物科学学院张桐罗萱刘鹏刘桥叶彬彬程彤孙素华郭飞飞吴辉辉张勇管青天军需科技学院刘明源邓捷田国鹏王婧茹刘强俞一斌边克实陈丹薛萌吴丽英管丽君闫世创别佳昕张亚军杨祎应用技术学院朱苗张晓晓侯云强王雨乔天宇王春宇张米董泽郑爽林琳楚宇潇景振广牛志科孙科举张明雅李安冬杨佳琦胡旭苏亚惠。

我院关于评选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我院关于评选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部:根据《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3〕17号)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要求:各学部要根据《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附件1),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制定本学部的评审实施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确保国家助学金须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材料报送要求(一)学生报送材料要求1、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必须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二份)、2012-2013年度学习成绩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部公章)、奖状复印件。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必须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2012-2013年度学习成绩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部公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

3、国家助学金申请人必须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2012-2013年度学习成绩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部公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

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人必须提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2012-2013年度学习成绩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部公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区别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区别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区别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区别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作为大学生能获得国家奖学金是一项莫大的荣誉。

下面来看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区别。

近期,教育部在官网上公布了全国本专科院校获得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名单,每人奖励8000元,共49978人。

这是一项奖励额度相当大的奖学金,因为在我国,公立学校的学费(除艺术类)一般都会低于8000元,一旦获得国家奖学金,这一年度的学费加住宿费基本就能解决了。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除此以外,其实在前不久,全国各本专科院校还评定了另外一种奖学金,那就是“国家励志奖学金”。

这个奖学金的奖金额度为每人每生每年5000元。

同样是奖学金,一个是“国家奖学金”,一个是“国家励志奖学金”,两字之差,奖励金额相差3000元,它们的实质区别究竟在哪里呢?下面我们来细细区分一下: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1、先从定义上做一个基本了解: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国奖是用来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带有资助性质的奖金2、从奖励金的出资方来看: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全额出资;(因此,国家奖学金的证书盖的是教育部的公章)国奖证书盖教育部的章全国统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盖的则是该生所读高校所属省份的教育厅的公章)不同省份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会有差异3、从奖励对象来看: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这一点来看,国家奖学金的获得者是不需要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换句话说,只要你足够优秀,不管你家是不是经济困难,你都有资格申请。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及材料填写相关说明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及材料填写相关说明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及材料填写相关说明第一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及材料填写相关说明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及材料填写相关说明1.国家奖学金:2011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下载电脑上填写后A4纸正反两面打印);2.国家励志奖学金:(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下载电脑上填写后A4纸正反两面打印;3.国家助学金:(1)学生填写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下载后用碳素墨水笔填写)4、各班级和同学务必在10月8日下午下班之前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报至办公室,过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5、表格填写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中“班级(年级或专业)同学中排名”是指学生的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年级或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班级(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中排名”,是指学生的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年级或专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中排名。

电子表格和纸质表中“学生姓名”一列填写时字符与字符之间不应有空格,如学生姓名为张三应输入“张三”,不应输入“张三”;“公民身份证号码”一列填写时应注意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文本型;“民族”一列填写简称,如为汉族则填写“汉”;“入学年月”一列填写时应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日期型,类型为“200X年X月”,例如“2008年9月”;家庭住址精确到村。

6、国家奖学金落选的差额13人直接定为Umetal奖学金获得者第二篇: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一、基本要求1、所有需要报送的表格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模版填写。

2、表格电子稿正文用宋体12号字填写,文字材料正文用仿宋体3号字撰印。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时间按上一学年填写,国家助学金的时间按本学年填写,如今年评审的是2008-200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09-2010年的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绍兴文理学院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初审获奖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分配2011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浙财教[2011]253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审核,校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肖琳姚等43位同学通过国家奖学金评选初审,徐伟菲等722位同学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初审。

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的有关要求:
1.广大师生可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河西体育馆南阶梯楼下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中心(3)反映公示对象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2.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3.公示时间为五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公示联系电话:88341839,联系人:谭奇峰,E-mail:tqf@ 另请各学院在各自的宣传窗上张贴公示。

校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附件2:
绍兴文理学院201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名单。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26
张兵
27
高武峰
电气工程系
电气工程系 电气工程系 电气工程系 电气工程系 电气工程系 电气工程系 电气工程系
专业 食品营养与检测 现代农业 生物技术 园林市政 园林技术 现代农业 园林技术 农村金融 食品营养与检测 现代农业技术 园林市政 园林市政 园林技术 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 智能产品开发
14C31601026
50
刘文龙
机械工程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4C31601021
51
孙经卓
机械工程系
汽车营销与服务
14H31601010
52
李涛
机械工程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合作技师方向1)4G31601006
53
梁兆兵
机械工程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合作技师方向1)4G31602008
54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建设工程管理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 动物医学 畜牧兽医 畜牧兽医 畜牧兽医 畜牧兽医 畜牧兽医 畜牧兽医 畜牧兽医 畜牧兽医 畜牧兽医 畜牧兽医 宠物养护与驯导 动物医学 宠物养护与驯导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新能源汽车技术
14K31701016
45
陈佳威
机械工程系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14J31701001
46
孙世航
机械工程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4C31701020
47
赵宏伟
机械工程系

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

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

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讨论稿)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行为,切实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4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本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学校要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负责全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

院系要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院系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

第三章名额分配第五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总人数,将名额等额分配给各院系。

不能多评,也不能少评。

第六条独立学院(除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由母体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第四章学生申请第七条学校及院系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确保所有在校学生人人知晓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

第八条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说明(所有需要报送的表格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模板填写)1.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电子与纸质同时报送(朱慧洁)。

二个评审报告要分开打印,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五部分。

(公示期10月30-11月2日)2.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各辅导员)。

这二张表是汇总表,在审核学生材料后,严格按照电子表上的范例输入汇总,从高年级到低年级排序,按年级、专业大类及班级为序排列,不能输错其中任何一个关健信息;特别是学号,将作为学校发放奖学金与助学金的依据。

(30日周五中午11:30前给朱慧洁)3.《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电子稿(word2003)(王晨、钱光辉、朱慧洁)电子稿要求一个学生一个word文档,字体为宋体小四号,以学生的姓名命名,姓名为二个字的中间不要留空格:每个学院一个年级一个文件夹。

(30日周五中午11:30前给朱慧洁)4.《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与《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纸质稿,一式一份。

(各辅导员)学生可到学院网站下载,填写的内容除本人签名外,全部采用电脑打印,填写的范本见后,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表有二页,需要正反打印。

5.纸质材料按电子汇总表的顺序排列,励志,一档,二档需要分开整理。

(各辅导员)6.上述纸质经学院盖章后,按规定时间上交给贫困生资助办公室,电子邮件发送至zx@,逾期不候。

(朱慧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08-2009学年)学校:浙江林学院院系:写全称专业:写全称班级:有“班”字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09-2010 学年)学校:浙江林学院院系:写全称专业:写全称班级:有“班”字。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各班级:现将201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67号)、《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70号)进行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定机制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申报制。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符合条件者均有资格提出申请,本人未提出申请不能获奖,不缴纳学费的学生不能获奖。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各学院(系、中心)国家奖学金推荐包括候补名额。

三、评定范围、条件(一)国家奖学金1、评定范围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2、评定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优秀”;(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学校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1、评定范围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为准。

2、评定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一般应为“优秀”;(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当年学校学习优秀奖学金;(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优先。

推荐名额: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每班推选最多2名,励志最多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2013年第55号主题: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推选5名,国奖励志条件都符合的按照国奖报,同时参评国奖和励志。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1)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民族预科班: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海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琼财教[2007]1287号)、《海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琼财教[2007]1285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会及吴旭等爱心单位和人士的捐赠意愿,现就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部分:奖学金、助学金种类一、奖学金种类第一部分是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部分是海南省设立的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第三部分是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学金: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吴旭奖学金”;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

二、助学金种类第一部分是国家及省政府设立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二部分是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赠设立的助学金:海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吴旭助学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

第二部分:奖项评选时间请各学院在评审、公示后,于2018年10月9日下午4:30分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资助管理中心(108室)。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部分:统一规定与说明一、分配指标时,对农、林、水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予以适当倾斜。

各学院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标分配详见《海南大学2018年奖学金、助学金指标明细表》(附件1)。

二、评选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学生自愿申请,学院评审,学院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提交学校学生评优奖励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审批结果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受助学生或上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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