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汇编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危险废物是指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爆炸性等特性而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管理危险废物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进行汇编,包括危险废物的定义与分类、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危险废物的运输与处置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全面了解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点。
二、危险废物的定义与分类1. 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爆炸性等特性而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2. 分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来源,可将危险废物分为有机危险废物、无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等。
三、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1. 产生源:危险废物的产生源包括工业企业、医疗机构、农业生产等多个领域。
2. 产生过程:危险废物的产生过程中需注意选择合适的设备和工艺,避免废物的产生和排放。
3. 收集方式:危险废物的收集需按照严格的规范进行,采取适当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并进行正确的标识和贮存,以确保安全。
四、危险废物的运输与处置1. 运输要求:危险废物的运输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包括车辆的选择、包装的要求、运输的标识和保护措施等。
2. 处置方式:危险废物的处置包括垃圾焚烧、化学品处理、物理处理等多种方式,需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操作,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3. 环保要求: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处置过程需保证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可以采取措施进行净化和处理,如污水处理、气体净化等。
五、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与监督1. 责任分工:危险废物管理涉及多个主体,包括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等,各方需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并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2.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抽查和举报制度等方式,对涉及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监管和管理。
3. 处罚措施:依法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六、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创新1. 完善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确保与国际惯例接轨,满足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学校总务后勤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必须规范安全储存,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三、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学校校长严格审批,并严格执行危险品采购审批制度,危险物品的购买必须由校长审批,领用必须由教导主任审批,限量发放,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四、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
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并按规定程序严格管理。
五、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任何个人不准私自购买、收藏、保存剧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2一、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污物。
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三篇)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是指无论在何种形态下、处于何种状态下、分离与否,均对人体、自然环境、财产以及其他财务损害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危险的固体废物或液体废物。
危险废物的管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健康至关重要,在国际上也有相应的规范和制度来管理危险废物。
为此,我国也制定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以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一、危险废物的分类和特点按照其特性、来源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危险废物可以划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
其中常见的危险废物有有害化学品废物、有毒有害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这些废物具有以下特点:1. 易燃易爆:危险废物中的某些物质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容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2. 有毒有害:危险废物中的某些物质对人体和环境有毒性和危害性,可能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3. 腐蚀性:危险废物中的某些物质具有腐蚀性,对金属、混凝土等材料具有腐蚀作用;4. 放射性:部分危险废物中含有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和环境造成辐射危害。
二、危险废物管理的意义和目标危险废物的管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较大,因此危险废物的管理需要高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1. 防止污染:通过科学管理和控制,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2. 保护人民健康:通过严格控制和管理,减少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3. 资源回收利用:将可回收的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4.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管理不仅是一项环保任务,也是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为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识别、储存和包装、运输和转移、处理和处置等方面的要求。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汇编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二、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四、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六、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七、危险废物分类、贮运管理制度八、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九、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十、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十一、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十二、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十三、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室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一)安全环保部门(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
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污染物防治情况;(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3)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5)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合理利用资源,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规范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分类管理、责任追究、科学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的管理层次包括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责任等。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七条危险废物的定义: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危险废物名称和代码分类标准为准。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处理:采取减量化、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尽量避免危险废物的产生,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九条危险废物依法实施分类管理,分为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两类。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法倾倒、私自处理。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生产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设立危险废物处理岗位。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应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超载、超速和违法操作。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倾倒、私自处置。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定期进行危险废物的清理工作,确保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三章产生单位的职责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的产生控制措施和管理计划。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将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种类和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保留必要的危险废物管理资料。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本(____字)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危险废物应当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依法进行,注重综合防治,采取防控和排查并重、防控和整治并重、防控和处置并重的措施。
第三条加强危险废物的监测、预测和预报,掌握危险废物污染的时空分布规律,实施动态控制。
第四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第一节综合防治第五条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定危险废物排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第六条建立危险废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定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可排放危险废物的总量。
第二节防控和排查第七条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的防控措施,并在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全面落实。
第八条定期对危险废物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进行排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危险废物的泄漏和排放。
第三节防控和整治第九条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污染修复体系,及时进行危险废物的整治和修复工作。
第十条加强危险废物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对危险废物污染进行控制和修复。
第四节防控和处置第十一条建立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第十二条加强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建立完善的处置体系,保障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第四章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和责任第一节组织体系第十三条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负责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领导,明确职责和分工。
第二节责任制度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危险废物管理行为进行惩戒和处罚。
第五章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一节监督体系第十七条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体系,强化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制度名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该单位内产生、储存、运输、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
【管理目标】: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正确运输和有效处置,减少危害和环境污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制度内容】:1. 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1.1 所有涉及危险废物的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危险废物的种类、特性和分类方法。
1.2 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并正确标识和贮存。
2. 危险废物的贮存2.1 危险废物必须在专门的贮存区进行储存,禁止随意堆放在其他区域。
2.2 危险废物贮存区应设立明显的标志,包括警示牌和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3 危险废物贮存区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包括防火、防爆、通风等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危险废物的运输3.1 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
3.2 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运输要求,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3 危险废物的装载和卸载过程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和防护措施的落实。
4. 危险废物的处置4.1 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禁止随意倾倒和焚烧。
4.2 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由经过授权和资质认证的单位进行,确保合规和安全。
4.3 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留存记录,包括处置单位、时间、方式等信息。
5. 监督与责任5.1 相关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5.2 该单位内的责任人必须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
5.3 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和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制度宣传与培训】: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制度宣传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正确理解和遵守本制度。
【制度评估与改进】: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改进和完善。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输、储存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各个环节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威胁的固体、液体、气体等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资源化利用和自我控制。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管理责任。
第二章分类和标识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其属性和危险性进行分类,并进行标识。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分类应根据其物理化学性质、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等特性进行分类。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分类可参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必要时可以进行细化分类。
第九条危险废物应进行明显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标签、标牌、装运标志等。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标识应清晰、醒目、易于辨认,标识内容应包括危险特性和警示信息。
第三章生产单位管理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生产单位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源头减量,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第十四条生产单位应定期组织危险废物的清理和处理,并保证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进行监测和检测,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生产单位应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单位应储存危险废物的场所进行安全防护和监控,确保其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危险。
第十八条生产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四章运输单位管理第十九条运输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
第二十条运输单位应获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和资质,确保运输人员具备相关岗位要求和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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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二、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四、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六、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七、危险废物分类、贮运管理制度八、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九、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十、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十一、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十二、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十三、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室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一)安全环保部门(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
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污染物防治情况;(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3)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5)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二)生产管理部门(1)把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
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2)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污染物堆存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把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序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4)确保污染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规范堆存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三)化验分析室(1)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和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和分析;(2)编制各类监测报表,并对监测分析结果作出是否超标、达标等级、危害程度等结论性的意见,及时准确地报告公司环境保护部门和主管领导;(3)监测、分析全过程有统一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规定填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人员要对监测数据承担相应责任;(4)化学试剂、分析化验余样必须妥善保管、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并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按照规定设立仓库,实施双人双锁管理模式。
(四)供销部门(1)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2)完成回收物资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销售工作;(3)固体危险废物(含危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把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二、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2条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标识,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转运设备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的依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⑴危险废物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⑵危险废物贮存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设置泄漏、溢满事故收集、处理防护设施。
⑶禁止将不能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危险废物标识的设置和管理⑴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识牌,标识牌上应注明贮存的危险废物代码、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的时间等内容。
⑵设置的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规格尺寸比例和颜色要求,喷涂和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且不易退色;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
⑶各种标识标志的设置要牢固,位置要准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色、损坏、危险废物利用暂存、处置场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标志。
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强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促进本单位清洁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上年度的利用情况及管理计划期限内的利用计划情况制定。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1)根据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制定。
(2)体现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体现对危险废物利用、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原则,体现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原则。
(3)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指南》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每年12月30日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应当至少保存5年。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环保部门汇报:(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2)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4)因改进工艺、调整产品或搬迁而停止利用危险废物的。
四、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规范和落实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落实落实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措施和责任,由专人负责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
2、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要求及程序必须在每年规定的日期前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上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先通过网上申报,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3、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职责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人必须提高认识,认真负责,申报登记数据必须以台账数据为基础如实申报,不得虚漏报、瞒报。
违反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规定的按公司制度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9条、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⑶如实填写联单中利用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⑷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利用单位,联单第一联由利用单位自留存档,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第二联副联由利用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的职责⑴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⑵负责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申领、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⑶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好危险废物转移时的联单交接工作。
⑷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⑸负责在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⑹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后,跟踪和督促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按规定如期回交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并负责按规定把联单第二联副联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六、应急预案备案制度1、根据公司厂区范围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利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等意外事故,公司危废管理小组制定了《XX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由各应急指挥和应急队员的负责确认,经签发盖章后交区环保局备案。
每年或危险废物种类、处理方式发生明显变化时,且原预案不能满足事故应急处理要求时需要由指挥领导小组进行修订并更换旧版并重新报备。
3、依据《XX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公司每年应举行不少于一次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