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未成年人都受到那些法律的保护?
七下政治必背知识点6.2
七下经典知识点(必背)第10课珍爱生命、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生命是最宝贵的、呵护生命:具体做法:(1)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热爱生命(2)我们要热爱生活,不让自己的生命留有遗憾(3)呵护生命,我们需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防范本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更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4)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依靠法律和制度、科学和智慧,护佑我们的生命安康。
(5)灾害突然发生时,现场环境往往复杂多变。
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迅速对环境进行判断,避免出现惊慌失措的行为。
同时要设法脱离险境,并及时报警。
只有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学会避险、自救和互救,才能降低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更好地呵护生命。
第11课自尊自信:1.自尊的力量:(自尊的重要性)(1)自尊是一种做人的品格,有自尊才能站得直、行得正。
人生若失去了自尊,生命便失去了不少色彩。
(2)自尊是成功者必备的心理品质,是一个人成功的重要条件。
任何人的自尊心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一个人有了自尊,就会形成奋发向上的动力,让生命更精彩。
一个民族有了自尊,就会凝练成自强不息的精神,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3)正真的自尊应当懂得尊重别人。
2.自尊的秘诀:(1)懂自尊的人必然知廉耻,自爱、知耻,不做有损人格的事情,才是一个真正懂得自尊的人(2)维护自尊需要有度,让自尊心保持一定的弹性,使用正确的方法维护自尊(3)自尊不同于虚荣。
自尊是对自己负责,追求的是踏实;虚荣是为自己化妆,追求的是表面的荣耀和光彩。
自尊与自傲也不同,自尊的人有正气,但没有傲气;自傲的人自视清高,目中无人。
第12课感悟人生1.●人的生命的价值表现在哪些方面?(1)人的生命的价值表现在人的存在和活动对自己、他人、社会的意义。
(2)人的生命的价值常常在他所达到的高度上展现出来。
(3)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
2.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我们提出了哪些要求?(1)维护和促进健康是每个人必须承担的人生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条未成年人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二章未成年人基本权利第五条未成年人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权利。
第六条未成年人有受家庭、社会和国家保护的权利。
第七条未成年人有受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的权利。
第八条未成年人有受教育的权利,接受基础教育。
第九条未成年人有参加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的权利。
第十条未成年人有休息、娱乐的权利。
第十一条未成年人有受特殊保障的权利。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有表达意见的权利。
第十三条未成年人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第十四条国家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负责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
第十六条公安、文化、教育、卫生、残疾人事务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场所、文化艺术机构等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和服务。
第四章家庭保护第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承担抚养、教育、保护、监督、救助等法律义务。
第十八条父母应当爱护、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条件,指导和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第十九条父母违反法律、法规,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依法责任。
第二十条其他家庭成员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承担保护义务,有关法律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家庭及其成员对未成年人有虐待、遗弃、剥削等行为,应当由有关机关予以制止和依法处理。
第五章社会保护第二十二条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未成年人承担相应的保护义务。
对未成年人实施虐待、遗弃、剥削等行为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从事危害身心健康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预防和惩治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而制定的法律。
一、保障对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公民。
二、保障原则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优先原则。
三、保障内容(一)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知识权、教育权、审美权、隐私权。
(二)保障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提倡尊重未成年人的自由、平等、参与和民主。
(三)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和受到的法律保护。
(四)保障未成年人免受虐待、遗弃、贩卖、拐骗、暴力等危害,禁止迫使未成年人犯罪、违法行为。
(五)保护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六)保障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权,提供必要的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
(七)保障未成年人的法律资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未成年人适当的合法行为能力。
(八)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和社会公益活动者、志愿者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支持和帮助。
四、保障措施(一)建立并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和保护网络,发展未成年人辅导员和保护者队伍。
(二)健全涉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
(三)开展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四)制定相应措施,预防和解决儿童走失、流浪、在校被欺凌等问题。
(五)依法处理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人,保护受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疏导和治疗服务。
(七)建立涉未成年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体系,打击网络欺凌、色情、暴力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五、违法行为和处罚(一)虐待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弃婴闯红灯、虐待殴打未成年人、侮辱、恐吓、殴打未成年人,给未成年人以重大精神危害等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当受到的处罚。
(二)为未成年人制作、传播、贩卖淫秽物品、拍摄、出售、提供、传输未成年人色情信息等行为,给未成年人以不良影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当受到的处罚。
少年儿童权益保护法规
少年儿童权益保护法规一、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在安全、健康、教育等方面得到充分的保障,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年满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保护、全面保护、优先保护的原则。
二、家庭保护第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教育、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第六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迫使未成年人从事有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
第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
三、学校保护第八条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关心、爱护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九条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关注未成年学生的心理健康,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四、社会保护第十二条全社会应当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应当设置未成年人专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等。
第十四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产品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
五、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公民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法的解释权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有。
中华人民未成年保护法章节
中华人民未成年保护法章节一、简介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未成年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基本法律,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本法共分为9章,包括总则、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培养、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权、禁止虐待和遗弃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参加社会活动的保护,以及法律责任和程序。
二、总则根据中华人民未成年保护法第一章,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
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益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未成年人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抚育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制定和实施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措施,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2.1 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享有人格尊严和独立人格权利。
未成年人的人格发展应当得到保护和促进。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虐待或者歧视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益。
禁止将未成年人用于违反法律、伦理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2.2 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财产受到任何组织和个人的侵害,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培养根据中华人民未成年保护法第四章,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培养是社会的重要任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教育和培养未成年人的责任,促进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发展。
教育部门应当提供普及教育,确保未成年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3.1 培养未成年人的道德和法律意识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是教育的重要目标。
父母和教育机构应当注重道德和法律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3.2 促进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教育为了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教育机构应当提供综合素质教育。
综合素质教育包括知识教育、体育教育、美育教育、劳动教育等多个方面。
6.2维护人格尊严[精选文档]
片段二:寿生渐渐的长大,18岁的他来到
了省城读高中,他很懂事,在校非常关心集
体,热心助人,成绩优异。可最近他却不
想去上学,并且向父亲提出改名换姓。因
为他父亲姓秦,所以同学嘲笑他,叫“禽
兽生”,但是遭到父亲的拒绝,说他忘恩
负义。
想
寿生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吗? 一
他爸爸有权阻止吗?
的“三好学生”荣誉证书,班主任侵犯李明的荣(誉权 )
(4)王刚由于贪玩,上学迟到了,在校警室的记录本上签上
陈梅的名字,王刚侵犯了陈梅的(姓名权 )
起名
片段一:一对农村夫妇,生了个胖儿 子,夫妇俩开心之余,却为儿子取姓 名发了愁,思来想去,朴实的夫妇终 于给儿子取名“寿生”,祝他一生平 安,长命百岁。
答案
(1)①在学校,教师的不当言语可造成对学生人格 尊严的侵害。 ②在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打骂也侵 犯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同学间起侮辱性绰 号也是侵犯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行为。
(2)感受:①每个人都有自己作为人的尊严, 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我们的人格尊严受法 律保护。②人格尊严受侵害将影响未成年人身 心的健康发展,精神也将受到巨大的损伤。
人的尊重,我们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②人格尊严受侵害将影响未成年人身心的健康发
展,精神也将受到巨大的损伤。
2、损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有哪些表现?P38
3、保护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法律 P38
未成年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尊重未成年人的 人格尊严,作为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 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 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人格尊严的行 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大保护内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大保护内容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为什么需要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体系
3.1 未成年人权益的基本原则
3.2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体系
3.3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
四、未成年人肖像权保护
4.1 未成年人肖像权的含义
4.2 未成年人肖像权的法律规定
4.3 未成年人肖像权保护的重要性
五、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
5.1 未成年人隐私权的内容
5.2 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方式
5.3 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的挑战
六、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
6.1 未成年人财产权的定义
6.2 未成年人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6.3 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七、未成年人教育权保护
7.1 未成年人教育权的含义
7.2 未成年人教育权的法律规定
7.3 未成年人教育权保护的挑战
八、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保护
8.1 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的重要性
8.2 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的保障措施
8.3 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九、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例分析
9.1 案例一:未成年人肖像权侵权事件
9.2 案例二:未成年人隐私权泄露事件
9.3 案例三:未成年人财产权被侵犯事件
9.4 案例四:未成年人教育权受阻事件
9.5 案例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受损事件
十、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局限与改进
10.1 未成年人保护法存在的问题
10.2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改进建议
十一、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社会中的影响力11.1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与教育
11.2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情况
11.3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的积极影响
十二、结语。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主要内容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在社会治安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国家法律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就包括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本文将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立法目的和意义1.1 立法目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1.2 立法意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而且还能够促进社会的长期稳定和繁荣。
二、法律适用范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包括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政策、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措施等。
三、犯罪预防政策3.1 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第一道防线,家庭环境的良好与否直接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故《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的重要性,鼓励家长和监护人切实履行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
3.2 学校教育学校是未成年人的重要成长场所,对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完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校教育应当注重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3.3 社会教育和辅导除了家庭和学校教育外,社会教育和辅导也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重要手段。
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辅导工作,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四、犯罪预防措施4.1 身心健康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对未成年人进行身心健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社会观、法治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2 精神心理辅导对于有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应当给予及时的精神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预防犯罪行为的产生。
4.3 社会帮扶和救助对因家庭困难、学习问题等原因有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应当给予社会帮扶和救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引导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的规章制度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的规章制度目标本规章制度的目标是为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性侵害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
定义- 未成年人:指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个体。
1. 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设立为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议在各级政府和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地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相关工作。
2. 教育和宣传2.1 在学校教育中加强未成年人性教育,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性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2 在社会媒体、电视、广播等渠道进行大规模宣传,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性侵害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度。
3. 监测和报告3.1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性侵害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相关案件。
3.2 对从业人员、亲属和其他与未成年人接触较多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和监测,防止潜在的性侵害行为。
4. 法律保护和处罚4.1 加强对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法律保护,确保受害者得到及时的司法救助和赔偿。
4.2 提高未成年人性侵犯者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犯罪行为,起到威慑作用。
5. 心理辅导和支持为受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他们克服创伤,重建自信,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6. 家庭和社区关怀6.1 加强家庭和社区对未成年人的关怀和照顾,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增强家庭的保护功能。
6.2 鼓励社区成立志愿者组织和社会团体,提供支持和帮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
7. 合作与交流7.1 加强国际间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7.2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结论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建立和实施本规章制度,可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
同时,也需要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预防措施条例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预防措施条例1. 导言本条例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确保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安全。
为此,制定以下预防措施条例。
2. 家庭教育与宣传2.1 家庭教育应注重性教育与性侵害预防教育的内容,父母或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进行适当的性教育。
2.2 学校应加强性教育与性侵害预防教育的宣传,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帮助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 社会机构与媒体的参与3.1 社会机构应加强未成年人性侵害预防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
3.2 媒体应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性侵害预防的知识和方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举报机制与保护措施4.1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性侵害举报机制,确保举报者的权益和安全。
4.2 提供专业的心理和法律援助,保护受害未成年人的权益。
5. 惩罚与处罚5.1 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严厉打击犯罪行为。
5.2 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和社会处罚,防止再次伤害未成年人。
6. 教育和康复6.1 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进行教育和康复,帮助他们恢复身心健康。
6.2 提供必要的治疗和辅导,帮助受害未成年人重建信心和人际关系。
7. 监督与评估7.1 建立监督机制,确保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7.2 定期评估预防措施的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
8. 法律责任与追究8.1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2 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性侵害问题的重视程度。
9. 附则9.1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9.2 其他与本条例相关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以上为《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预防措施条例》的主要内容,旨在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性侵害问题的预防和保护工作。
中考政治法律与生活
中考政治法律与生活中考政治:法律与生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
对于中学生来说,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法律与生活的角度来探讨中考政治中的相关内容。
一、法律的定义与特点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和颁布、具有强制力的规范行为的准则。
法律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强制性:法律是国家的命令,对所有人都有强制力。
1.2 平等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贫富、种族、性别等都不能违法。
1.3 公正性:法律要求公正和公正审判。
1.4 保护性: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二、民事法律与生活2.1 婚姻法:婚姻法是保护家庭稳定和婚姻自由的法律。
中学生应该了解结婚的法定年龄、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等。
2.2 劳动法: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学生应该了解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时、休假等方面的规定。
2.3 物权法:物权法是调整人们对物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中学生应该了解产权、租赁合同、购买商品的权益等。
三、刑事法律与生活3.1 犯罪与刑罚:中学生应该了解一些常见犯罪行为,比如盗窃、抢劫等,以及这些犯罪行为所面临的刑罚。
3.2 保护未成年人:法律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也有具体规定,比如,对虐待儿童和未成年人犯罪的严惩等。
四、宪法与法治国家4.1 宪法的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中学生应该了解宪法的重要性和宪法对于法律的约束作用。
4.2 法治国家的特点:法治国家是以法律为中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也受制于法律。
中学生应该认识到法治国家的重要性,树立法治思维。
五、公民道德与法律5.1 公民义务:法律规定了公民的一些义务,比如守法、纳税等。
中学生应该了解并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
5.2 志愿服务:参加志愿服务是提高公民素质的一种方式,中学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来了解法律、宣传法律,培养公民意识。
六、中考政治中的法律与生活题目解析6.1 案例分析:中考政治中经常涉及一些案例分析题目,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小知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小知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法律。
未成年人是指年满十八周岁以下的人。
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和普及,以下是一些小知识。
1. 成年人应尽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
成年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成年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未成年人享有诸多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健康的权利、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等。
父母、监护人和其他成年人应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 父母和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父母和监护人应当尽到监护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和健康成长。
如果父母或监护人有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可以被责令改正或者承担法律责任。
4. 未成年人不得从事危害身心健康的行为。
未成年人不得从事赌博、吸毒等危害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得参与赌博、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5. 未成年人不得参与有害信息的传播。
有害信息指破坏社会秩序,有危害性、暴力色彩或者违反社会道德的信息。
未成年人不得传播或者接触有害信息,网站或者其他机构也不得向未成年人传播有害信息。
6. 对未成年人施暴和虐待属于犯罪行为。
对未成年人进行体罚、施暴、虐待等行为,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是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案第一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概述1.1 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定义和作用1.2 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3 分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章: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2.1 讲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2 分析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具体措施2.3 案例分享: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成功案例第三章: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护3.1 介绍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3.2 分析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障措施3.3 案例分享: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受到侵害的案例第四章: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4.1 讲解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法律规定4.2 分析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措施4.3 案例分享:未成年人人身受到侵害的案例第五章: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5.1 介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规定5.2 分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措施5.3 案例分享:未成年人网络受害的案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案第六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责任6.1 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责任规定6.2 分析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责任6.3 案例分享: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责任案例第七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行机构7.1 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行机构及其职责7.2 分析执行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作用7.3 案例分享:执行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成功案例第八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8.1 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重要性8.2 分析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8.3 案例分享: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成功案例第九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国际合作9.1 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国际合作意义9.2 分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国际合作措施9.3 案例分享: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国际合作案例第十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践与未来发展10.2 探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未来发展10.3 思考与讨论:如何更好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与完善重点和难点解析一、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补充和说明:详细讲解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以及如何落实这些措施。
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
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条款和法规。
以下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些主要法律:
1.《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律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全面的保护,包括在教育、健康、权益和利益等方面的保障,并规定了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障法》:该法律强调了儿童的
合法权益,包括教育、健康、生存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同时规定了对虐待、遗弃儿童等行为的法律处罚。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该法律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犯罪行
为的预防和处罚措施,同时也对参与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年人进行了法律制裁。
4.《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法》:该法律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进行
宣传教育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
5.《亲职教育法》:该法律规定了对父母及监护人进行亲职教
育的义务,并对父母及监护人进行了法律责任的规定。
以上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些主要法律,通过这些法律的规
定和执行,可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宪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宪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宪法第一章第一条: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国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健康成长、接受教育、享有权利和受到保护。
第二条:未成年人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第三条: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应当共同承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保障其生存、发展和受教育的权利。
第四条:未成年人无论贫富、地位高低,都应当受到平等的对待和保护,不得因为性别、种族、宗教等差别而受到歧视。
第五条:对于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进行教育和帮助,尽力使其重新融入社会,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对于对未成年人进行虐待、剥夺其权利、侵犯其尊严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严惩。
第七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宪法第二章第一节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第八条:未成年人的健康权是不可侵犯的,国家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健工作,确保他们身心健康。
第九条:未成年人有权接受必要的医疗、预防接种和心理健康服务,家庭和学校应当共同配合,保障其身体和心理健康。
第十条:对于身体有特殊需要的未成年人,国家应当加强关怀和照料,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第二节未成年人的教育权第十一条:未成年人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应当提供免费的基础教育,确保每个未成年人都能够接受教育。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应当接受符合其年龄和能力的教育,学校和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个性和特长,为其提供适当的教育内容和方法。
第十三条:对于因家庭困难或特殊原因而无法接受正常教育的未成年人,国家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节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第十四条:未成年人在法律面前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对于家庭监护、教育、监督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虐待和侵犯行为。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虐待的情况,应当及时报警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
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1. 定义与类型1.1 校园欺凌的定义1.2 校园欺凌的类型(言语欺凌、身体欺凌、网络欺凌等)2. 法律法规概述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2.1.1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侮辱罪2.1.2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诽谤罪2.1.3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恶意揭露他人隐私罪2.1.4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故意伤害罪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2.1 未成年人受保护的权利2.2.2 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救济措施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3.1 网络欺凌的法律责任2.3.2 对网络欺凌行为的打击与惩治3. 校园欺凌防治体系建设3.1 学校和家庭的教育责任3.1.1 学校教育的过程与方法3.1.2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与方法3.2 网络安全教育与防止网络欺凌3.2.1 网络安全教育的重要性3.2.2 网络欺凌防治的措施与方法3.3 校园欺凌事件处理机制3.3.1 举报与投诉渠道的建立3.3.2 校园欺凌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程序4. 校园欺凌案件的处罚与救济措施4.1 公安机关的处理程序4.1.1 警方介入与调查程序4.1.2 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刑事处罚4.2 学校的纪律处分4.2.1 学校纪律处分的种类与程序4.2.2 对肇事学生的教育与措施4.3 法律援助与心理辅导4.3.1 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4.3.2 为受害者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5. 监督与预防机制5.1 社会监督与参与5.1.1 社会舆论对校园欺凌问题的关注与监督5.1.2 学生权益保护组织的建立与作用5.2 学校与家庭的合作5.2.1 学校与家庭的沟通与共同努力5.2.2 家长参与学校活动与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6. 附件6.1 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示意图6.2 校园欺凌预防教育材料7. 法律名词及注释7.1 侮辱罪:指以轻视、侮辱等方式对他人实施的不正当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名誉权。
7.2 诽谤罪:指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幼儿园未成年保护法教案解读 幼儿园法律
幼儿园未成年保护法教案解读一、法律背景1.1 幼儿园未成年保护法的颁布2015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于2019年正式实施。
该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中心的专门立法,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以及相关责任的落实具有重大意义。
在这部法律中,对幼儿园的管理和服务也做出了相应规定,以保障未成年人在幼儿园中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二、幼儿园法律责任2.1 幼儿园保护未成年益的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权、生存权、发展权等。
对于幼儿园来说,保障未成年人在园内的安全、健康和良好的教育环境是责无旁贷的。
2.2 幼儿园应履行的监管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幼儿园对教职员工进行严格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幼儿园也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幼儿活动、饮食、医疗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和管理。
2.3 幼儿园与家长的合作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与家长应共同合作,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成长。
幼儿园应主动与家长沟通,通过家校合作的方式加强幼儿的家庭教育,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三、幼儿园教案解读3.1 针对法律规定,幼儿园如何制定相关教案?幼儿园应妥善安排未成年人的课程学习和活动,保障其在校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教案应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发展特点,遵循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设计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活动内容。
3.2 如何在教案中体现未成年益保护?幼儿园教案应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个性差异,不以过高的要求和强制性的手段对待幼儿。
教案中应注重培养幼儿的自主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参与决策和表达意见,尊重他们的意愿和需求。
3.3 如何在教案中体现监管责任?幼儿园教案应对教职员工在课堂管理、学生巡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确保其在教学过程中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
3.4 如何在教案中体现幼儿园与家长的合作责任?幼儿园教案应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协作,及时将幼儿在校表现、学习情况与家长分享,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发展和成长。
学校环境下的学生隐私保护条例
学校环境下的学生隐私保护条例1. 总则为了保护学生隐私权益,维护学校教育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2. 学生隐私范围2.1 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2 学生教育信息:包括学籍、成绩、考试作弊情况、奖惩记录等。
2.3 学生健康信息:包括体检结果、疾病史、过敏史等。
2.4 学生家庭背景:包括家庭经济状况、父母职业等。
2.5 学生个人信仰、兴趣爱好等:涉及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
3. 保护措施3.1 学校应当对学生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学生个人信息。
3.2 学校应当对学生教育信息、健康信息、家庭背景等保密,不得随意公开或者泄露给学生。
3.3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信息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3.4 学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学生隐私。
违反规定,造成学生隐私泄露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5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隐私保护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4. 例外情况4.1 经学生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同意,学校可以公开或者提供学生个人信息。
4.2 法律、法规规定学校可以查阅或者使用学生个人信息的,学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3 在学生失踪、死亡等特殊情况下,学校可以根据公安机关要求提供学生个人信息。
5. 监督与责任5.1 学校应当设立隐私保护监督机构,负责对学生隐私保护工作的监督。
5.2 学校应当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隐私保护培训,提高教职员工保护学生隐私的意识和能力。
5.3 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5.4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学生隐私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 附则6.1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未成年保护法原则
未成年保护法原则一、未成年保护法的背景和意义1.1 未成年保护法的定义和范围• 1.1.1 未成年人的定义• 1.1.2 未成年保护法的适用范围1.2 未成年保护法的背景和出台原因• 1.2.1 社会发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需求• 1.2.2 国际经验对未成年保护法的启示• 1.2.3 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历史沿革1.3 未成年保护法的意义和目标• 1.3.1 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 1.3.2 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1.3.3 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二、未成年保护法的基本原则2.1 未成年保护法的立法原则• 2.1.1 以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 2.1.2 保护优先原则• 2.1.3 综合保护原则2.2 未成年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2.2.1 平等原则• 2.2.2 优先原则• 2.2.3 禁止歧视原则• 2.2.4 限制原则• 2.2.5 责任原则三、未成年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措施3.1 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保护• 3.1.1 生存权和发展权保护• 3.1.2 受教育权保护• 3.1.3 健康权保护• 3.1.4 心理健康权保护• 3.1.5 安全权保护3.2 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 3.2.1 家庭环境的保护• 3.2.2 家庭教育的保护• 3.2.3 家庭关系的保护3.3 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3.3.1 社会环境的保护• 3.3.2 社会教育的保护• 3.3.3 社会关系的保护3.4 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 3.4.1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教育• 3.4.2 未成年人犯罪的惩罚和改造• 3.4.3 未成年人涉法事务的特殊程序四、未成年保护法的实施和监督4.1 未成年保护法的实施机构和职责• 4.1.1 中央政府的责任和职能• 4.1.2 地方政府的责任和职能• 4.1.3 社会组织的责任和职能4.2 未成年保护法的监督机制和措施• 4.2.1 监督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4.2.2 监督措施的执行和效果评估五、未成年保护法的问题和挑战5.1 未成年保护法的执行问题• 5.1.1 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普及• 5.1.2 执法机构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 5.1.3 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的作用5.2 未成年保护法的法律空白和补充• 5.2.1 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和不足• 5.2.2 未成年人问题的时代变迁和新情况5.3 未成年保护法的国际合作和经验借鉴• 5.3.1 国际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5.3.2 国际经验的借鉴和引进六、未成年保护法的展望和建议6.1 未成年保护法的未来发展方向• 6.1.1 加强法律保护的力度和广度• 6.1.2 完善法律体系和制度建设• 6.1.3 探索新的保护模式和手段6.2 未成年保护法的个人和社会责任• 6.2.1 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6.2.2 社会的责任和义务6.3 未成年保护法的公众参与和社会支持• 6.3.1 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方式• 6.3.2 社会支持的机制和措施结语未成年保护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有哪些?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 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 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 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 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 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 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 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 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 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 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 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 动者的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 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 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 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 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 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 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
保护和改善我们生 存的环境 预防未成年人犯法,保 障我们身心健康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 权益 保障我们家庭生活中的 养、教育保护权 保障我们九年义务教
义务教育法 障 婚姻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 环境保护法 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 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 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 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 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 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 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未年人保护法
——王若飞,孙奥 杜元起,鲁子轩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 3.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目的 4.关于未成年人教育 5.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有哪些? 6.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7.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真的不公开审理吗? 8.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办法 9.图片欣赏
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
预防食物中毒,首先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服、勤剪指 甲、勤理发,勤换床单和被盖(一月一次)。保持教室、宿舍及环境的清 洁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其次做到'六不吃', 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 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再就是要从食品标签上注意识别食品质 量,选择安全的食品是把住'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1、认识食物中毒特征。 潜伏期短:一般食后几分钟到几个小时发病,胃肠道症状:腹泻、 腹痛,有的伴随呕吐、发热 2、提高自我救护意识 出现上述症状,应怀疑是否食物中毒,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3、预防发生食物中毒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特别是饭前便后,用除菌香皂,洗手 液洗手,不吃生、冷、不清洁食物,不吃变质剩饭菜。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办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 有关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实施 办法。
图片欣赏
法律
——王若飞
人出生到死有哪些法律? 什么是法律?
法律(Law)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 会规范。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 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 章)。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 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国的十类主要部门法为:宪法、 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劳动法、自然资 源与环境法、军事法、科教文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 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 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 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 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
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目的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
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 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 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 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
关于未成年人教育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
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 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 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 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 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 侵蚀。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真的不公开审理吗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 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 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 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 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 未成年人的资料。
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
预防食物中毒,首先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服、勤剪指 甲、勤理发,勤换床单和被盖(一月一次)。保持教室、宿舍及环境的清 洁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其次做到'六不吃', 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 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再就是要从食品标签上注意识别食品质 量,选择安全的食品是把住'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1、认识食物中毒特征。 潜伏期短:一般食后几分钟到几个小时发病,胃肠道症状:腹泻、 腹痛,有的伴随呕吐、发热 2、提高自我救护意识 出现上述症状,应怀疑是否食物中毒,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3、预防发生食物中毒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特别是饭前便后,用除菌香皂,洗手 液洗手,不吃生、冷、不清洁食物,不吃变质剩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