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推荐人选汇总表
湘西州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的历史沿革
湘西州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的历史沿
革
湘西州自1952年建立苗族自治区以来,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选拔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为当地的建设做贡献。随着中国共产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次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湘西这块热土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契机。湘西的发展离不开一大批兢兢业业、立志扎根于湘西的干部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有着丰富民族工作经验的少数民族干部的勤劳奉献。因此,研究少数民族干部的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有利于我们对湘西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有着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的起步时期(1952-1966)
建州前夕,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为了统一领导建州的筹备工作,首先成立了湘西苗族自治州筹备委员会。并与湘西行署及各方面商定,聘请苗族人士石邦智、龙辑五、龙再宇、吴光士、石兴禄、石宗黄、石元机、龙志高、吴焕箴、向元好、张清基、龙德聪、向绍裘、张生荣、麻颜妹(女)、石元星等16人及汉族人士晏福生、谢华、刘旭等15人,共31人为湘西苗族自治州筹备委员会委员。会议决
定苗族代表占总数的60%。1952年8月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划乾城、凤凰、永绥、泸溪、古丈、保靖6县地,成立湘西苗族自治区。同年成立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1955年4月28日,根据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湘西苗族自治区改为湘西苗族自治州。州治州域不变。1957年,经过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访问团50多天的访问、座谈,宣传,反复与州内土家族及其他各民族代表协商,地委于7月10号和11号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和研究,决定成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并上报省委。9月6日国务院第五十七次全体会议通过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设置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并撤销湘西苗族自治州的决定。在这期间,全州开展了5次系统的民族政策学习,批判了大汉族主意思想和地方民族主义思想,选拔培养了少数民族干部4493名。1957年1月3日,根据中央的指示,正式确认土家族为单一少数民族。9月2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同时湘西苗族自治州宣布撤销。湘西州成立以后至“文化大革命”前夕的十年间,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州委领导机构先后称中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委和中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委共两届政府班子。其中第一届(1957年9月—1959年3月)地委常委共10人,少数民族干部2名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中,选举石邦智等7为少数民族代表为州长和副州长等职
第六届滁州政协委员初步推荐人选名册
第六届滁州市政协委员初步推荐人选名册
年月日
(盖章)
第六届滁州市政协委员初步推荐人选名册
注:继续提名的委员,在“备注”栏注明担任委员的届次、时间。
第六届滁州市政协委员初步推荐人选登记表
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分类填写;2.“审查意见”栏由主管部门填写加盖印章;3.担任市党代会代表,拟安排为市人大代表或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是上届政协委员的,交叉党员的,要在“备注”栏内注明。
政协委员人选推荐登记表填写说明
1. 所有时间请明确到月份,如:1960.01 、1958.12。
2. 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蒙古族。
3. 籍贯、出生地都要填写,并填写到县,如:安徽肥东。
4. 党派要写明加入时间,填写到月。
5. 有知青经历的,参加工作时间从知青算起。
6. “学历学位”栏,请填写最高学历;若有学位,请注明是什么学位,如:文学学士。
7. 毕业院校填写本人毕业时学校的名称,如:安徽农学院(现安徽农业大学)。
8. “毕业院校及专业”请明确到××系××专业。
9. “推荐人选身份”栏按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中共党员专家学者、中共党员其他代表性人选、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分类填写。
10. “简历”一栏,前后月份要一致,在职学习经历要在简历中有所体现。
11. “家庭成员”栏,按配偶、子女、父母、家庭中知名人士或海外关系(写明国籍)的顺序填写,已去世的请写明原工作单位和职务,务农、自由职业、待业、家庭妇女要写清所在地点(明确到××街道)。
新的社会阶层中党外代表人士表
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秘书长、委员登记表填报单位:表1(一)
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秘书长、委员登花名册
填报单位:人数:表1(二)
工商联党外主席、副主席登记表
填报单位:表2(一)
工商联党外主席、副主席花名册
填报单位:人数:表2(二)
商会党外会长、副会长登记表
填报单位:表3(一)
商会党外会长、副会长花名册
填报单位:人数:表3(二)
工商联党外常委(执委)登记表
填报单位:表4(一)
工商联党外常委(执委)花名册
填报单位:人数:表4(二)
党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登记表
填报单位:表5(一)
党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花名册
填报单位:人数:表5(二)
党外中、高级知识分子登记表
填报单位:表6(一)
党外中、高级知识分子花名册
填报单位:人数:表6(二)
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登记表
填报单位:表7(一)
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花名册
填报单位:人数:表7(二)
爱国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登记表
填报单位:表8(一)
爱国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花名册
填报单位:人数:表8(二)
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党外代表人士登记表
填报单位:表9(一)
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党外代表人士登记表填报单位:人数:表9(二)
外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党外代表人士登记表填报单位:表10(一)
外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党外代表人士花名册
填报单位:人数:表10(二)
民营文化、教育、卫生机构创办人、自由
职业者党外代表人士登记表
填报单位:表12(一)
民营文化、教育、卫生机构创办人、自由职业者
党外代表人士花名册
填报单位:人数:表12(二)
民族政策白皮书
民族政策白皮书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卫敏丽、吴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7日发表《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白皮书明确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截至2008年底,我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
白皮书说,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多年来,中国政府一以贯之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与时俱进地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取得了显著成就。
——民族自治地方普遍建立。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明,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64%。此外,中国还建立了1100多个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补充。
——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不断完善。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将民族区域自治确定为新中国的一项基本政策。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自治机关的组成、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利等重要事项作出明确规定。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以根本法形式确认了这一制度,并一直坚持实行这一制度。1984年,在总结民族区域自治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民族区域自治法,至此,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实现了政策、制度、法律的三位一体。
徐州工程学院统战成员花名册
徐州工程学院统战成员花名册
1、徐州工程学院各民主党派成员花名册
2、徐州工程学院无党派代表人士花名册
3、徐州工程学院少数民族教职工花名册
4、徐州工程学院少数民族学生花名册
5、徐州工程学院侨情登记表
6、徐州工程学院归国留学人员花名册
7、徐州工程学院台胞台属登记表
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填表时间年月日
表一:
徐州工程学院各民主党派成员花名册
徐州工程学院无党派代表人士花名册
徐州工程学院少数民族教职工花名册
徐州工程学院少数民族学生花名册
徐州工程学院侨情登记表
徐州工程学院归国留学人员花名册
注:留学类别系指公派、自费、学历学习、访问、讲学等
表七:
徐州工程学院台胞台属登记表
2019年政协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政协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情
况的调研报告
9月25日,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xx的带领下,调研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xx市清真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民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委员们在实地察看和听取通报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我市城区有回、维、蒙、彝、满等31个民族,流动人口约400多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10%。其中,80多人在工业企业工作,100多人在商贸领域工作,60多人在农业合作社(含种植业、养殖业)工作,100多人从事牛羊肉供应、小吃、羊皮袄买卖等生意。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建立了城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系,提高了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成立了xx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领导组,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站点设在xx市民族团结促进会xx分会(地点在xx市清真寺),并以xx街道
14个社区民族工作站、3个拉面馆、1个牛羊肉供应点为联络点。服务站做到有班子、有制度、有牌子、有经费、有台账、有活动。
2、定期组织活动,畅通沟通渠道。城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代表人士经常列席xx市民族团结促进会xx分会和伊斯兰教协会的相关会议,参加学习、教务、走访调研、议事协商等活动,参与其矛盾调处、文明创建等工作。市民委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xx生活和工作的实际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由哪些人构成?震惊!
全国人大代表由哪些人构成?震惊!
2010年《选举法》在废除“四分之一条款”后,引入了基本名额数的概念。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各地代表名额的分配情况看,四个人口特少的地区海南、西藏、青海、宁夏,除西藏外,8个基本名额数再加上按人口获得的名额,都超过了15名。可见,这一做法基本解决了人口特少的地区的代表性问题。除人口特少的地区不适用同比例原则而适用广泛代表性原则外,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也从来不与其人口数挂钩。邓小平在1953年《选举法》草案说明中说:“全国各少数民族人口数,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14。草案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少数民族代表名额为150人,并规定除了这个固定数目之外,如仍有少数民族选民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者,不计入150人名额之内。所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少数民族代表人数,预计实际上会接近代表总数的1/7。我们认为这个名额的规定是合理的,因为全国民族单位众多,分布地区很广,需要作这样必需的照顾,才能使国内少数民族有相当数量的代表得以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1982年开始,少数民族代表占全国人大代表总额的比例被确定为12%左右,而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是6.62%。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8.49%,十二届全
国人大的少数民族代表数被确定为3000名代表的12%即360名,其中320名被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出,14名被分配到解放军代表团,其余26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分配。实际上,从六届人大开始,少数民族代表的实选比例都超过12%,而在14%左右。除了少数民族代表的总数不适用同比例原则,不与少数民族人口的总数挂钩之外,各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也与其各自人口数没有比例关系。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得到的数据,回族和维吾尔族人口比较接近,回族为10586087人,维吾尔族10069346,但前者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为37人,后者为22人。原因在于,回族的分布比较分散,为实现民族的地域代表性,除宁夏回族自治区的8人之外,还需给其他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29人;而维吾尔族的22名代表则全部分配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少于67万的有35个,但每一个少数民族,包括人口只有3000余人的塔塔尔族和珞巴族都分配有一个代表。高山族的人口虽仅为4009人,却有两个代表,福建和台湾各有一个,这显然也考虑到了民族的地域代表性。同样,香港、澳门、台湾的代表名额也不是根据其人口数量产生的,归侨代表也一样,其代表名额产生的根据并非人口比例性,而是广泛代表性。那么,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中,根据人口比例性和广泛代表性产生的各占多少呢?我们看一下下表:上表中
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 党 外代 表人 士培 养选 拔 工作 的几 点 思 考
黄 梅
6 5 0 0 3 1 )
( 云 南省 社 会 主 义 学 院 ,云 南 昆明
摘
要: 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是一项长期性 、 系统性 、 时代 性 、 全 局性 的战略工 程 , 需 要从长 计议 , 从提 高认
识、 制定规划 、 选拔培养 、 考核评价 、 机 制建设等各个方 面予以加强和改进。为确保培养选拔工 作更具针对 性 、 实效 性, 确保党外代表人士实至名归 、 堪 当重任 , 需要进一步分析党 外代表 人士 的个性特 征 , 把 握党外代 表人 士的 自身
特 点 和成 长规 律 。
关键 词 : 党外代表人士 ; 培养选拔工作 ; 对策建议
中 图分 类 号 :D 6 6 5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0 0 2— 0 5 1 9 ( 2 0 1 3 ) 0 3— 0 0 4 3— 0 5
近 年来 , 中共 中央 、 国务 院相 继 出 台 了一 系列 针 对 党外 代 表 人 士 队伍 建 设 的 纲 领 性 文 件 。2 0 1 0年 6月 , 《 国家 中长 期人 才发 展规划 纲要 ( 2 0 1 0 -2 0 2 0 ) 》
众认 同 , 即在 所联 系成 员 和 群众 中有 较 高 的威 信 、 影
响力 和 良好 的社会 形象 , 能够 发挥 引领 带动 作用 。 ” 这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方案和候选人人选推荐酝酿工作的通知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方案和候选人人选推荐酝酿工作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全国少工委
•【公布日期】2010.03.03
•【文号】中少办发[2010]4号
•【施行日期】2010.03.03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方案和候选人人选推荐酝酿工作的通知
(中少办发[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拟于2010年在北京召开。考虑到大会筹备工作的需要,团中央书记处决定,先期下达第六次全国少代会代表名额预分方案,并着手代表候选人人选推荐酝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预分拟为806人。名额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初中、小学在校生数进行分配,分配原则参照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的惯例做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名额不少于第五次全国少代会。
二、代表候选人人选构成及条件
代表构成中成人代表与少先队员代表各占一半。其中,少先队员代表为403
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中央有关单位、解放军、武警部队,团中央系统及其他成人代表为403名。
1. 代表的构成
少先队员代表由全国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代表和各级少先队先进集体代表构成。
辅导员代表由各级优秀总辅导员代表,优秀大、中队辅导员代表,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代表构成。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保证1名志愿辅导员代表。
代表委员资格审查综合评价听取意见表
代表委员资格审查、综合评价、听取意见表
代表委员资格审查、综合评价、听取意见表
代表委员资格审查、综合评价、听取意见表
(新社会组织人士类)
代表委员资格审查、综合评价、听取意见表
统一战线成员统计表(无党派代表人士)
表1 乡/镇统一战线成员统计表(无党派代表人士)
注:此表用于建立无党派代表人士台帐。主要对象为县级非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和中级职称及以上、45周岁以下的事业编制人员;辖区内事业单位副职以上党外干部,辖区内非党的规模企业副职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的管理技术人员。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报人(签字):填报时间:
表2 乡/镇统一战线成员统计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
注:此表用于建立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台帐。主要对象为辖区内县少数民族联谊会代表、镇级以上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县级以上少数民族政协委员、县级少数民族青联委员。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报人(签字):填报时间:
表3 乡/镇统一战线成员统计表(宗教界人士)
注:此表用于建立宗教界代表人士台帐。主要对象为辖区内担任县宗教团体委员、理事以上负责人,寺观教堂管委成员,宗教教职人员。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报人(签字):填报时间:
表4 乡/镇统一战线成员统计表(港澳同胞)
注:此表用于建立港澳同胞台帐。主要对象是文成籍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内地籍贯”需详细到村,“补充情况说明”中应注明其留在内地亲属人数。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报人(签字):填报时间:
表5 乡/镇统一战线成员统计表(港澳属)
注:此表用于建立港澳属台帐。主要对象为文成籍港澳同胞的主要眷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补充情况说明”中应注明在港、在澳亲属姓名。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报人(签字):填报时间:
表6 乡/镇统一战线成员统计表(台湾同胞)
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
新宾满族自治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办法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是代表选举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分为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和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两个步骤。
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应按较多数选民同意的代表选举办法进行。
一、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
县、乡两级人大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在选民名单公告后进行,其原则、程序和方法是:
(一)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应遵循的原则
1.初步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推荐产生的原则。凡本行政区域内的选民都可以依法被推荐为县、级两级人大代表的候选人。一般情况下,所推荐的县、乡两级人大初步代表候选人均为本选区的选民。
2.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为主的原则。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县、乡两级人大初步代表候选人。
3.选民联名补充推荐的原则。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县、乡两级人大初步代表候选人。选民联名推荐不受选民小组的限制,只要在一个选区的范围内,出于选民本人意愿而联合签名都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不能将分散推荐的人数相加来代替选民10人以上联名。
4.按不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推荐的原则。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或者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县、乡两级人大初步代表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5.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则。所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不仅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还要符合换届选举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的程序和方法
在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阶段,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要认真组织好各选区的选民广泛推荐候选人。同时,应及时把同级党政机关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到各选区。
无党派人士登记表
无党派人士登记表
单位
职务
姓名
中共中央统战部
2 0 0 7 年制
说明
一、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如本人确实不能填写,可由别人代笔。
二、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写“无”。书写时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炭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四、“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党外代表人士推荐表
党外代表人士推荐表
附件1
表格填写说明
“姓名”应填写户藉登记所用的名字,少数民族人员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应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民族”应写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鲜”、“维”等。
“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填写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一律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山东济南”、“山东诸城”。
“党派”应按规范称呼如实填写,推荐人员如属中共和民主党派双重身份,应先填写民主党派身份,再填写中共身份。
如属于经学校党委或上级党委确认的无党派人士,要填写“无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基本条件是: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党派加入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要用阿拉伯数字如实填写,个别因某种原因需作更改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方可填写新确认的时间。
“健康状况”应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需如实简要填写。
“专业技术职务”应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职称。
“学历”应按照全日制和在职分别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含宗教院校)。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xx学历”。
经过专门考试获得学位而没有研究生学历的,“学历”栏中仍填写原有学历;所获学位可在“学位”栏中填写。
具有大学本科或相当学历程度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所获得的“研究生课程进修毕业(结业)证书”是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合格证明,表明学习者受过部分研究生教育,但不表明一种学历或学位,在填写学历时不得因此而改变原有学历和学位,但可在本年段的工作简历后加以注明。
1.统战代表人士信息登记表
学
历
何时荣获 何单位何 种奖励及wk.baidu.com荣誉称号
简历
备注:1.此表登计系统内所有民主党派、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含离退休 人员),分别在党派、民族、宗教信仰栏注明。
附件1-3
丹江口市教育系统统战代表人士信息登记表
(民主党派、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
填表时间:
姓 民
名 族
性 籍
别 贯
出生年月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 职务 何时起信 仰何宗教 任何职务 联系电话 照片 (电子版)
现工作单 位及职务 何时加入 何党派任 何职务 参加工作 时间 担任社会职务情况 全日制教 育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
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
第一节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一、按选区提名代表候选人
1.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后进行。
2.代表候选人提名前,要向选民讲清提名的具体方法、结构、程序和应注意的事项。
3.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区,按选区提名产生代表候选人。
4.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提名,以及各选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
5.县乡两级的代表候选人要分别提名,分别讨论协商,并分别公布两级的代表候选人。
6.在同一次选举中在一个选区落选的代表候选人,一般不得再提名为另一个选区的代表候选人。
7.政党和人民团体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在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之前由选举委员会向选区推荐。
二、人大代表的结构和素质要求
在提名代表候选人时,要注意合理的比例结构。在具体操作中,要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相应的组织工作,努力使代表在整体上有合理的比例结构和良好的素质。
1.要保证工人、农民、妇女、知识分子、民主党派、无党人士在人大代表中占有适当的比例,妇女代表正式候选人的比例不宜低于25%。
2.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
3.代表中领导干部的人数不宜过多。
4.在代表候选人中,要适当增加新经济成分中的优秀人物。
5.连任的人大代表人选要占有一定比例,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6.人大代表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代表的职责,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人民的意志,参与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
7.推荐代表候选人,既要考虑代表的议事议政能力,又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