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分析报告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操作规程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操作规程(20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回购行为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公司权益人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交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深交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会员业务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具体明确了公司对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管理规则,包括股票质押回购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的管理,是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架构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及其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整体风险战略、确定风险偏好并设立风险应对政策,对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整体风险进行监督与指导,确保公司对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经营活动中的风险控制实施有效管理。
第四条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授权,根据市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对股票质押回购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整体风险进行管理,全面负责此业务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控制与防范工作。
第五条分支机构私人财富管理业务委员会、机构与销售交易事业总部、投资银行事业总部和兴证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等业务承揽部门是风险与责任的第一道防线,需审核客户资质、评估客户交易额度、确定客户质押标的证券和质押率等,对对接产品设计要素进行风险评估、敏感性分析及压力测试,严格执行业务操作流程,并对其实施有效监控和预警机制,建立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业务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在风险事件的处置过程中,业务承揽部门是风险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合规法务部与风险管理部是风险与责任的第二道防线。
股权质押偿债能力评估报告
股权质押偿债能力评估报告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通过质押融资获取资金。
股权质押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股东个人的融资需求,比如用于个人生活消费、企业扩张、投资等。
然而,股权质押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股市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股权质押的偿债能力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评估指标。
对股权质押偿债能力进行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资产质量评估:首先需要对质押股权的资产质量进行评估。
这包括对质押股权所对应的上市公司或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等进行分析。
只有当质押股权所对应的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稳定的盈利能力,才能保证股权质押的偿债能力较强。
2. 监测股权价格波动:股权质押是基于股票市值作为质押物的,因此对股权价格的波动进行监测是评估股权质押偿债能力的关键。
如果股权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导致质押股权市值降低,从而影响债务的偿还能力。
3. 债务与质押股权比例评估:债务与质押股权的比例是评估质押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
债务过高相对于质押股权的价值,可能导致质押方无法及时偿还债务,从而引发风险。
因此,合理的债务与质押股权的比例需要进行评估。
4. 利息支付能力评估:对于通过股权质押获得融资的质押方来说,及时支付利息也是保证质押偿债能力的关键。
因此,评估利息支付能力对于判断质押偿债能力的强弱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股权质押的偿债能力评估需要综合考虑质押股权的资产质量、股价波动、债务与质押股权比例以及利息支付能力等因素。
只有通过全面的评估,才能判断股权质押的偿债能力是否具备。
对于质押方来说,选择合适的质押股权以及合理的融资规模、利率等是保证偿债能力的可行手段。
同时,在股权质押过程中,及时监测市场动态、进行风险控制也是保证偿债能力的重要措施。
股权质押对2018年股市下跌的影响分析
股权质押对2018年股市下跌的影响分析作者:***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20年第19期摘要:2018年2月份开始我国股市开始出现断崖式下跌,上证指数最低触及2440点,各大交易机构和媒体纷纷对造成2018年A股大“跌”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报道,许多研究报告将矛头指向股权质押。
同年10月监管机构开始重视股权质押问题,出台了一些关于股权质押的新政策。
基于股权质押相关理论和监管政策,本文研究股权质押对2018年股市下跌带来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股权质押;2018股市下跌;监管政策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20.19.0371 我国股权质押市场迅速发展的原因分析改革开放初期《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没有针对股权质押做出明确规定。
1995年10月1日,我国正式开始实施《担保法》才真正开始确立了我国的质押担保制度。
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明确了股权作为标的可以进行质押的规定。
2013年5月,证券公司推出股票质押业务,即场内股权质押开闸,受到市场的强烈反响,股权质押份额迅速增长,相关数据可见图1表1。
从图1表1列示数据可知,从2014年开始到2017年我国股权质押总市值从2.58万亿增长到6.15万亿,4年内增加了138%;参与质押上市公司也由2544家上升至3432家,增加了40%,总体上看是一个快速增长的趋势。
我国股权质押业务迅速增长除了股权质押本身拥有的优点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第一,2015年银行进场了,以券商为通道,由银行出资,大大拓宽了股权质押的市场;第二,减持规定的出台导致大股东很难套现:在2015年7月证监会发布了第18号文,明确规定了大股东半年内不得减持,半年后发布的减持规定(即《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在三个月内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该规定催生了大量的质押需求;第三,证监会于2017年2月对定增政策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基准日只能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以此来抑制以定增方式套现而产生过度融资;第四,随着国内经济上行压力的加大,我国银行放贷利率逐年提升;第五,在国家去杠杆的背景下“非标”融资业务,如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等大幅收缩。
2018股票质押新规
2018股票质押新规
2018年的股票质押新规主要指的是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
这一新规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首先,新规对于股票质押的标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
只有在上市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股票质押品种中,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其次,新规对于股票质押的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
要求证券公司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时,必须遵循合规、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时,要求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质押物的数量、期限、利率等交易细节。
另外,新规对于风险控制方面也有所要求。
证券公司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时,必须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质押物的市场价值,合理设定质押比例。
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质押物的监控和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此外,新规还对于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进行了明确。
证券公司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时,必须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信息,并在网站上公布相关交易数据。
同时,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综上所述,2018年股票质押新规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加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明确交易标的范围、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股权质押的风险与控制
股权质押的风险与控制股权质押在近年来的金融市场中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特别是在中国。
很多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尤其是中小企业,常常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
而股权质押正好为他们提供了一条融资的捷径。
然而,这种方式并不是毫无风险的,尤其是在市场波动较大、企业经营不善的情况下,股权质押的风险尤为突出。
因此,如何识别和控制股权质押的风险,成为了一个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首先,股权质押的基本概念值得深入探讨。
股权质押实际上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借款。
简而言之,股东用自己的股份作抵押,换取急需的资金。
这种模式虽然能快速获得资金,但在经济形势不佳或企业自身经营不善时,质押股权的风险就显现出来了。
接下来,我们需要理解股权质押的风险来源。
主要有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风险。
当市场发生波动时,股权的价值可能迅速下降,导致质押物的价值不足以覆盖债务。
比如说,如果某家公司的股票因为市场环境变化而大幅下跌,股东可能会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这种情况不但让股东失去股份,也可能影响公司的股价和声誉。
第二,信用风险。
企业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股东的质押风险。
如果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盈利能力下降,那么即使股东愿意还款,企业的现金流也可能难以支持。
这样一来,质押的股权可能就成为了一张空头支票,股东的利益将受到极大损害。
第三,流动性风险。
股权质押往往涉及到的股权数量较大,而市场上可能没有足够的买家来消化这些股份。
这意味着,即使在股东决定出售质押股份以偿还贷款时,也可能面临流动性不足的困境。
尤其是在某些行业,市场相对较小,流动性风险显得更加突出。
在识别了股权质押的风险后,我们需要讨论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首先,企业在进行股权质押前,需要对自身的财务状况和市场前景进行全面评估。
只有在明确自身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和良好的市场前景时,才能考虑质押股权。
如果发现经营风险较高,企业可以选择其他融资渠道,比如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者考虑发行债券等方式,以降低对股权质押的依赖。
2018股票质押新规
2018股票质押新规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概述
2.2020 年中国股票质押融资风险降低的情况
3.沪深股票质押日报
正文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概述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出质人将股票质押给质押权人,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回购这些股票的交易。
为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修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该办法对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准入条件、交易程序、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2020 年中国股票质押融资风险降低的情况
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影响,中国金融业总体稳健运行。
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规模平稳增长,资本充足水平稳中有升,盈利能力基本稳定,金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在银行业稳健性评估方面,资产负债规模平稳增长,存贷款比例合理,不良贷款率稳定。
与此同时,股票质押融资风险降低,表明我国金融市场在应对风险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沪深股票质押日报
沪深股票质押日报是沪深大宗交易平台发布的日报,包含了股票质押交易的相关信息。
日报主要包括股票质押交易总量、质押股票的种类、质押比例、质押权人、出质人等信息。
通过阅读沪深股票质押日报,投资者可以了解股票质押市场的实时动态,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了规范,降低了 2020 年中国股票质押融资风险,而沪深股票质押日报则为投资者提供了实时的市场信息。
大股东对中小商业银行股权质押风险案例分析
王静娅
股权质押是一种特殊的担保物 权,是股权持有人通过将股权标的物 质押给金融机构,从而获得贷款融资 的债务行为,它具有杠杆效应。在我 国金融市场上,股权质押以其操作简 单、易变现等特点,成为股东财务融 资的重要策略之,另一方面,由于非 上市中小商业银行的持股企业存在股 权难转让、难变现及特殊股权机制, 这些原因致使股权质押在我国非上市 中小商业银行中形成重要的市场现 象。对非上市中小商业银行高比例频 繁股权质押融资相伴而来的是银行信 贷风险的显露,所出现的债务违约等 多重因素开始显现,亦诱发了股权质 押风险的暴露,从而导致中小商业银 行等质权人出现流动性问题、声誉问 题或遭受损失,影响到中小商业银行 的公司治理和稳健经营,这一现象引 发监管层、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共同关 注。就目前国内学者研究来看,主要 从控制权转移代理成本,信号传递等 角度探究了股权质押风险、经济后果 和对审计师决策的影响。
CASE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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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由此引发的相关风险。为防范道德 风险,应严禁在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 过程中引入“黑名单”企业及其最终 受益人受限的主体投资入股。
4.非上市中小商业银行应重视公 司治理,加强股东股权管理,增强自 身的独立性,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众 多研究发现,大股东组成结构与持股 比例对中小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和信 息质量有着较大的影响。不同的公司 治理维度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财务 风险的影响中发挥了不同的作用,独 立董事比例、股权集中度、内部制衡 度越高,管理层倾向于监督,董事持 股比例、高管持股比例、高管薪酬越 高,管理层越倾向于合谋。非上市中 小银行应重视和完善股权结构,合理 确定股权占比,重视股东多元化,严 格规范银行股权事务管理。大股东发 生股权质押行为,往往是发生了财务 约束,并伴随着融资能力较差的信 号。股权质押贷款的违约可能会导致 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对公 司既定战略的实施、后续的经营和公 司治理结构产生负面影响,使得中小 商业银行未来经营面临较大的不确定 性,严重影响商业银行经营的可持 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大股东股权质 押一旦发生控制权转移,对中小商业 银行的经营管理团队、董事会决策、 业务发展方向都将发生较大程度的调 整,股东的收益难以得到保障,银行 财务风险上升。一些学者认为较高的 董事持股比例会强化董事与公司的利 益一致性,从而会弱化董事对控股股 东的监督,股权质押对商业银行风险 的激化作用,在独立董事比例较高时 会受到约束。因此,商业银行应通过 自身调查,按照穿透原则将主要股东 及其最终受益人受限主体各方作为自 身的关联方,建立关联名单,实施动 态管理,对主要股东资质情况、履行 承诺情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并向监管
2018年股权质押政策
2018年股权质押政策2018年,中国股权质押政策出台,对于促进股权流动、优化股权结构、提升市场活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以下将从政策背景、政策内容和影响三个方面来讨论2018年股权质押政策。
一、政策背景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票作为借款的抵押物,以获取融资或其他经济利益。
在中国,股权质押一直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
然而,在2018年之前,股权质押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股权质押是一种隐性融资,导致了市场不透明,投资者难以了解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其次,由于监管缺失,一些企业滥用股权质押,导致了风险的积累。
因此,为了规范股权质押行为,降低风险,中国政府于2018年出台了一系列股权质押政策。
二、政策内容2018年股权质押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资金杠杆比例限制:政策规定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资金杠杆比例,对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30%。
2.股权质押风险分级:政策要求券商对股权质押进行风险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限制质押风险的规模。
评级高的股权质押会受到更多的限制,降低了风险。
3.质押信息公开:政策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股权质押的相关信息,增加了信息透明度,提高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4.股权质押业务监管:政策将股权质押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了对股权质押业务的监管力度,减少违规操作。
5.解除质押后的股份注销:政策要求券商在质押股权解除之后及时注销股份,以避免质权人继续处置注销后的股份。
三、政策影响2018年股权质押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股权流动、优化股权结构、提升市场活力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股权质押政策的实施提高了股权质押的透明度,降低了投资风险。
通过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股权质押的相关信息,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在投资决策上做出更明智的选择。
其次,股权质押政策的实施规范了股权质押行为,减少了潜在的风险。
通过限制股权质押的杠杆比例和风险分级,政策对于滥用股权质押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约束,降低了市场风险。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各会员单位、结算参与机构:为进一步聚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服务实体经济定位,防控业务风险,规范业务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一、新《办法》及配套的会员业务指南自2018年3月12日起施行,原《办法》(深证会〔2017〕194号)及配套的会员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二、新《办法》施行前已存续的合约可以按照原《办法》规定继续执行和办理延期,无需提前购回。
三、新《办法》施行前融入方已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任一笔初始交易金额达到500万元的,无论该笔交易是否已了结,新《办法》施行后该融入方每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新《办法》施行前融入方已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初始交易金额均低于500万元的,无论交易是否已了结,新《办法》施行后该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
四、各会员单位、结算参与机构应当在新《办法》施行前做好技术系统改造、内部制度调整、业务协议修改、投资者教育等工作,确保实现平稳过渡。
特此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未规定的,适用深交所和中国结算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与防控措施探析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与防控措施探析1. 股权质押的概念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所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的一种方式。
在股权质押中,质权人可以在质权人要求追加担保时成为公司股东,但同时也有股票下跌价值被强制卖出等风险。
因此,股权质押也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金融业务。
2.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风险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2.1 股权质押导致公司控制权失去当股权质押的股票价格下跌,质权人会要求追加担保,如果债务人无法提供相应的担保物,则可能面临强制变卖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导致公司控制权受到削弱,甚至可能发生降低持股比例的情况。
这样一来,公司治理结构就会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2.2 股权质押可能导致金融风险传染股权质押业务中,质权人能够取得所质押的股票,这就意味着质权人能够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并在适当的时间出售所持有的股票。
如果一旦多家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质权人在同一时间要求处置其所持有的股票,将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传染效应,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
3.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防控措施面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风险,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以下措施可供参考:3.1 加强内控公司治理加强内控是保证企业稳步发展的关键措施,企业应注重建设内部稳健的财务体系和内部风控体系,并加强对股权质押风险的识别和管理。
3.2 控制股权质押比例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股权质押方案,制定股权质押比例,防范因股权质押失控而带来的经营风险。
同时,企业也需要注意动态监测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根据市场变化随时调整质押比例。
3.3 多种融资方式的组合使用为了降低财务风险,企业还可以通过多种融资方式的组合使用来降低股权质押对企业带来的风险影响。
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等方式来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股权质押比例,渐行渐稳地拓宽资金的来源。
4. 结论虽然股权质押有很多风险,但只要企业在股权质押方案制定、执行、风控体系的建设等方面下足功夫,就能够避免因股权质押而导致的不必要的风险。
2018年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分析报告
2018年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分析报告2018年10月目录一、发展现状:前期规模快速增长,解押面临高峰 (4)二、外部环境:监管环境趋严,市场风险仍是重点 (8)1、市场:股市低迷,融资环境有待改善 (8)2、政策:规范业务发展,防范市场风险 (9)三、风险测算:冲击在所难免,风险基本可控 (12)1、业务风险情况:多重风险并存,冲击券商自有资金 (12)2、业务风险测算:券商整体风险可控,个股有所分化 (15)股票质押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手段,目前分为场内股票质押和场外股票质押。
自2013年5月以来,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开始驶向快车道。
历经高速发展,目前场内股票质押规模比重更高,以近三年(2015/09/14-2018/09/14)新增场内股票质押和场外股票质押规模数据为例,其中场内股票质押股数占总数量的60%,相应参考市值占总市值的64%。
而以13个月质押期为例,由于2016-2017年新增股票质押规模处于高位,所以2018年四季度仍将面临股票质押到期高峰。
就目前环境来看,市场方面股市持续下挫、金融去杠杆下流动性收紧、股票质押业务政策趋于严格规范、经济压力下行导致的企业经营风险均存在,这也是股票质押业务不断爆雷的原因所在。
监管政策方面,减持新规、资管新规以及股票质押新规对券商股票质押业务的资金来源、业务开展、后续处置等多方面均有所影响。
但整体来看,新规出台更多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规范股票质押业务发展。
而股市持续下行加剧股票质押业务恶性循环,所以市场风险是股票质押业务关注重点。
对于券商信用业务部门而言,券商利用自有资金作为融出资金,股票质押业务相当于类抵押贷款业务。
当相应风险发生时,券商净资产水平将受到冲击。
基于Wind数据和一定假设前提,我们统计得到了截至2018/09/14各家券商股票质押业务的整体履约保障比例、风险暴露情况和时点风险损失情况。
根据所获数据,从履约保障比例和风险暴露总量/质押股票市值比值这两个角度分析,华泰证券、申万宏源、中信证券以及西南证券风险较低。
股权质押风险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股权质押风险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及应对策略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担保物质押给融资方,以获取融资资金的一种方式。
尽管股权质押可以提供短期的融资需求,但它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就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市场风险股权质押的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股票价格的波动上。
股权质押协议中约定的质押比例通常较高,一旦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可能导致质押物价值不足以覆盖融资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发生。
应对策略:1.合理控制质押比例。
在签署股权质押协议时,应根据市场情况和个股的波动性,合理控制质押比例,以降低市场风险的影响。
2.设定强制平仓线。
在股票价格下跌到一定程度时,设定强制平仓线,减少质押风险的扩大。
二、信用风险股权质押中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质押方的违约风险上。
如果质押方无法按时履约,融资方就可能失去质押物,从而引发信用风险。
应对策略:1.选择信誉良好的质押方。
在选择质押方时,应对其信誉进行全面调查,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2.建立监控机制。
融资方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及时监督质押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减少信用风险的发生。
三、流动性风险股权质押存在的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融资方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但由于股票市场的波动性,质押物的价值可能无法及时变现。
应对策略:1.维持充足的现金储备。
融资方应保持充足的现金储备,以便在市场风险较大时能够垫付贷款本金和利息。
2.制定灵活的还款计划。
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还款计划,减少流动性风险带来的压力。
四、监管风险股权质押涉及到多方的合作与监管,如果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相关交易造成重大影响,增加了监管风险。
应对策略:1.密切关注监管政策。
融资方和质押方应时刻关注监管政策的动态变化,以及时调整业务策略并遵守相关规定。
2.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制定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在监管政策变化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应对并进行调整。
总结:股权质押作为一种融资方式,虽然能够满足企业的短期资金需求,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银行股票质押业务的现状、风险及对策分析
山西农经/2019年2期作者简介:曾蒙蒙(1996-),女,汉族,江西赣州人,在读本科,研究方向:会计学。
DOI:10.16675/14-1065/f.2019.02.080银行股票质押业务的现状、风险及对策分析□曾蒙蒙摘要:股票质押业务本质上是配资业务,它不仅受到经济基本面的影响,还受到市场随机因素、政策因素的影响,商业银行参与该项业务时,往往不具有盯市能力和处置能力,因此和一般质押贷款业务相比,股票质押业务面临的风险更大。
但这并不意味着股票质押业务不值得开展,国内已经有部分银行积极参与其中。
从战略角度看,股票质押业务作为进军资本市场的前提,在筛选业务对象时需要在授信之外制定更严格的条件。
关键词:银行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处理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2-0124-02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文献标志码:A(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安徽蚌埠233030)1银行股票质押业务的现状1.1大股东是主力融入方90%是由大股东构成的,整体质押比例在10%以下。
截至2018年9月11日,市场质押股数达到6331.26亿股,占全部股本的9.91%,质押市值为48817.41亿元。
其中,大股东的质押股数为5922.97亿股,大股东质押股数占所持股份的6.99%,大股东未平仓的总市值为13387.43亿元,大股东疑似触及平仓市值30474.57亿元。
所以,大股东质押股数和质押市值分别占市场的93.55%和89.85%,是融入方的主力[1]。
1.2质押市场份额改变目前质押方主要有券商、商业银行、信托、一般公司等。
在股票质押领域,券商对标准化资产处置的优势一直处于绝对领先的地位,这一情况在2018年有所改变。
第一,券商市场份额多在55%~60%的区间徘徊,处于股票质押市场的绝对领先地位。
2018年以来,券商的股票质押市场份额大幅下降至40%,前3个季度的市场份额分别为43.12%、48.24%和41.51%,第4季度的市场份额还高达56.5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统计监测规则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统计监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数据报送与统计,加强风险统计监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有关规定和授权,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建立股票质押回购统计监测系统,汇集、统计、比对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回购情况,监测相关风险。
第三条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回购,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报送股票质押回购数据,及时报告相关风险控制情况。
第二章数据报送与统计第四条本公司制定股票质押回购统计监测系统数据报送接口规范。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该接口规范和有关要求,向本公司报送证券公司及股票质押回购资金融入方与资金融出方的基本资料,股票质押回购相关账户的持仓、交易及合约等数据。
本公司为履行股票质押回购信息统计与风险监测职责,可要求证券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报送股票质押回购情况和相关信息。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股票质押回购数据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本公司报送股票质押回购相关数据和信息。
证券公司不能在规定时间报送数据和信息,或者报送数据和信息有误的,应当及时按照应急处理要求补充报送或者进行更正,并向本公司提供书面说明。
第六条券公司连续多次出现数据和信息报送不及时,或者所报送的数据和信息出现重大遗漏或者错误的,本公司可视情况采取口头提醒、书面提示等措施。
证券公司出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股票质押回购数据和信息的,本公司除可对该证券公司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将及时提请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
第七条本公司建立股票质押回购统计制度,规范统计指标,健全统计报表体系,编制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报送证监会。
第三章风险监测第八条本公司对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回购风险进行监测,通过指标预警、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等方式,重点关注标的证券质押集中度、流动性,融入方负债和履约保障比例,资金用途,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回购运行、财务状况和相关监管指标合规情况等。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研究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研究摘要:近年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作为证券公司投融资平台的创新产品,是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单一依靠银行信贷融资难题的重要补充,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作为证券公司的一种类信贷业务,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本文通过真实案例,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点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就如何防控风险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股票质押式回购 证券公司 金融风险 对策建议● 袁 征一、引言证券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融资人以其合法持有的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未来到期日返还所借资金及利息、并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交易。
该业务通过场内交易来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场外质押在违约处置方面的难题。
2018年以来,受市场环境及监管趋紧影响,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增速趋缓,业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不断提高。
二、主要风险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作为证券公司的一种类贷款业务,和银行信贷一样,都会因部分融资人自身资信情况和资金情况,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本金或利息,或者融资人因履约保障比例不足导致证券公司进行强制平仓产生损失。
(一)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线未补仓融资人L在证券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标的证券所在上市公司为新能源电池生产企业,融资人L为上市公司高管,所融资金也出借于上市公司用于业务经营。
但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改变,上市公司流动性出现问题,多笔融资项目违约,导致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出现重大问题,生产经营基本停滞。
2017年12月,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2018年3月,融资人L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
2018年4月,标的证券开盘后连续跌停,导致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线违约。
信用风险方面,融资人L因将融入资金用于上市公司运营,且自己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资金链紧张,不能按时补充保证金导致违约。
商业银行押品风险排查报告
商业银行关于押品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银监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押品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排查方案,组织专人对2017年末有余额的押品进行认真彻底排查。
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抵、质押类贷款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末,我行贷款余额101亿元,抵、质押贷款共计14765笔,金额48.86亿元,占比48.38%。
其中:抵押贷款14599笔,金额48.07亿元,占抵、质押贷款总额的98.38%;质押贷款166笔,金额0.79亿元,占抵、质押贷款总额的1.62%。
抵质押贷款情况一览表
单位:亿元、%
目前,我行所有押品权证均按照集中管理办法由运营管理部清算中心集中管理,并指定专人做好押品权证保管工作。
二、排查和督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对本次押品风险排查,我行高度重视,制定了《押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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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是潜在的“地雷”吗 基于股价崩盘风险视角的研究
参考内容二
基本内容
基本内容
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其质押方式有助于缓解企业的 财务压力,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然而,这种融资方式可能对股价崩盘风险产生 影响,而这种影响又与股权集中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次演示旨在探讨这三者之 间的内在。
3、投资者应提高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意识,审慎投资,避免盲目跟风。 4、金融机构在提供股权质押融资服务时,应加强对借款方的信用评估和市场 环境分析,以降低自身风险。
参考内容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潜在的“地 雷”与股价崩盘风险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潜在的“地雷”与股价崩盘风险
近年来,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现象越来越多,引起了市场和学术界的广泛。本 次演示旨在探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是否是潜在的“地雷”,以及其是否可能导致 股价崩盘风险。
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同群 效应”
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同群效应”
在资本市场中,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可能产生“同群效应”。这是因为 控股股东在质押股权时,可能引起其他投资者的恐慌和模仿行为,从而导致了股 票市场的连锁反应。这种效应在市场波动较大或投资者情绪较不稳定时尤为显著。
三、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股价崩 盘风险
基本内容
首先,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可能对股价崩盘风险产生影响。当控股股东质押 其股权时,其控制权并未完全转移,因此其利益可能与小股东存在一定的不一致。 这种情况下,控股股东可能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公司的长期发展及小 股东的利益。如果控股股东质押的股权比例过高,可能会导致其失去对公司的控 制权,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稳定性和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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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分析报告
2018年10月
目录
一、发展现状:前期规模快速增长,解押面临高峰 (4)
二、外部环境:监管环境趋严,市场风险仍是重点 (8)
1、市场:股市低迷,融资环境有待改善 (8)
2、政策:规范业务发展,防范市场风险 (9)
三、风险测算:冲击在所难免,风险基本可控 (12)
1、业务风险情况:多重风险并存,冲击券商自有资金 (12)
2、业务风险测算:券商整体风险可控,个股有所分化 (15)
股票质押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手段,目前分为场内股票质押和场外股票质押。
自2013年5月以来,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开始驶向快车道。
历经高速发展,目前场内股票质押规模比重更高,以近三年(2015/09/14-2018/09/14)新增场内股票质押和场外股票质押规模数据为例,其中场内股票质押股数占总数量的60%,相应参考市值占总市值的64%。
而以13个月质押期为例,由于2016-2017年新增股票质押规模处于高位,所以2018年四季度仍将面临股票质押到期高峰。
就目前环境来看,市场方面股市持续下挫、金融去杠杆下流动性收紧、股票质押业务政策趋于严格规范、经济压力下行导致的企业经营风险均存在,这也是股票质押业务不断爆雷的原因所在。
监管政策方面,减持新规、资管新规以及股票质押新规对券商股票质押业务的资金来源、业务开展、后续处置等多方面均有所影响。
但整体来看,新规出台更多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规范股票质押业务发展。
而股市持续下行加剧股票质押业务恶性循环,所以市场风险是股票质押业务关注重点。
对于券商信用业务部门而言,券商利用自有资金作为融出资金,股票质押业务相当于类抵押贷款业务。
当相应风险发生时,券商净资产水平将受到冲击。
基于Wind数据和一定假设前提,我们统计得到了截至2018/09/14各家券商股票质押业务的整体履约保障比例、风险暴露情况和时点风险损失情况。
根据所获数据,从履约保障比例和风险暴露总量/质押股票市值比值这两个角度分析,华泰证券、申万宏源、中信证券以及
西南证券风险较低。
而太平洋、第一创业、中信建投的时点风险损失对自身净资产水平和利润水平的冲击较大。
而对比券商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额与测算所得的时点风险损失额,可以粗略地看出目前国泰君安、中信证券、东方证券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减值准备计提较为谨慎。
我们对后续股价进行乐观(股价+15%)和悲观(股价-15%)情景假设分析。
悲观情况下,除去太平洋外其他券商的风险损失对自身净资产的冲击仍然有限,整体处于可控范围。
而如若股市能够上行,券商风险损失将会得到显著改善。
虽然不同券商之间业务风险有所分化,相应估值也会有所差异。
但整体来看,券商股票质押业务最终损失可控,悲观预期下冲击普遍小于2%。
从这个角度来看,券商板块整体PB不应该低于0.98左右。
一、发展现状:前期规模快速增长,解押面临高峰
股票质押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手段,目前分为场内股票质押和场外股票质押。
场内质押即股票质押式回购,质押方主要是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管计划或定向资管客户、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管计划或定向资管客户,以及专项资管计划。
其特点是主要在交易所内完成股票质押交收,当融资方发生违约时,可直接由证券公司向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系统提交违约处置申报,并可直接在场内卖出质押股票处置变现。
而场外质押交易的质押方主要是银行、信托、保险公司、基金子公司等。
不同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