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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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检察院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整体解决方案

智慧检察院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整体解决方案

智慧检察院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整体解决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智慧检察院的建设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需求。

信息化系统平台可以有效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对案件数据的管理和分析能力等,因此,建设智慧检察院信息化系统平台必不可少。

二、建设目标1.提高办案效率。

通过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案件信息快速录入、在线办理、电子卷宗管理等,减少不必要的人工操作,提高办案效率。

2.提升司法公信力。

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化系统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增强司法公信力。

3.提高案件数据管理和分析能力。

通过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案件数据集中管理和分析,为检察院制定政策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1.建设基础设施在建设智慧检察院信息化系统平台前,首先要建设适配的硬件设施和网络基础设施,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高效连接。

2.构建信息化平台建设智慧检察院信息化系统平台的核心是构建一个全面覆盖各个检察环节的综合性信息化平台,包括案件信息管理、法律文书管理、卷宗管理、涉诉信息查询等功能模块。

案件信息管理模块:实现案件信息的录入、存储、查询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包括案件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律师信息、法官信息、庭审信息等。

法律文书管理模块:实现法律文书的在线录入、审批、打印等功能,包括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各类法律文书。

卷宗管理模块:实现电子卷宗的在线生成、存储、查阅、传输等功能,提高卷宗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涉诉信息查询模块:向公众提供案件信息的查询服务,包括案件进展情况、当事人信息、法律文书等。

3.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智慧检察院信息化系统平台涉及大量的案件数据和敏感信息,因此必须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包括制定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建立定期数据备份和灾备系统,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恢复性。

四、实施步骤1.需求分析:对检察院的工作流程和需求进行全面调研和分析,明确平台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一、引言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检察系统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如何将信息化技术融入到检察工作中,提高检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成为了当前检察系统的重要课题。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当前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发展建议,为推动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

二、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现状1、信息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近年来,检察系统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各级检察院都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基本的信息化设备,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文件数字化。

同时,检察系统还建立了自己的内部网站和办公平台,基本实现了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

2、信息化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检察系统的信息化应用范围也不断扩大。

目前,检察系统已经实现了案件管理、法律文书制作、案件审批等业务的信息化处理。

同时,检察系统还积极探索信息化技术在职务犯罪侦查、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中的应用,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3、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普及和应用,检察系统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也不断提高。

各级检察院的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越来越重视,积极学习和掌握信息化技术,推动了检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同时,检察系统还积极探索信息化技术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应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信息化技术应用不够深入虽然检察系统的信息化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但是信息化技术应用还不够深入。

一些基层检察院在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上仍然停留在表面,没有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作用。

2、信息化应用存在“信息孤岛”现象目前,检察系统的信息化应用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一些基层检察院的信息化平台相互独立,信息无法实现共享和交互,导致信息重复采集、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这不仅增加了业务人员的工作量,也影响了信息化应用的效果。

3、缺乏专业的信息化技术人才缺乏专业的信息化技术人才是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方案

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方案

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键盘上,指尖轻轻敲击,思绪如同流水般涌出。

在这十年里,我见证了无数信息化建设的项目从无到有,从有到精。

今天,就让我以“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方案”为题,用意识流的笔触,描绘一幅未来检察院的信息化蓝图。

我们要明确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信息化建设不是简单的技术堆砌,而是要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协同,提升检察院的整体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

一、基础设施建设1.网络设施:搭建高速、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实现检察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外部信息资源共享。

2.服务器和存储设备:配置高性能的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确保数据存储安全、高效。

3.终端设备:为检察院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工作需求的计算机、手机等终端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用系统建设1.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文件传输、审批、公告等功能,提高办公效率。

2.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对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过程的跟踪管理,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3.法律法规库:整合各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等资源,为检察院工作人员提供便捷的法律查询服务。

4.视频会议系统:实现远程视频会议,节省时间成本,提高沟通效率。

5.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业务协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三、安全保障1.信息安全: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

2.数据备份:定期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3.网络监控:实现对网络环境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四、人员培训与运维1.培训:对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化技能培训,提高其信息化素养。

2.运维:建立专业的运维团队,负责信息化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五、项目实施与评估1.项目管理: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质量控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质量。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落实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检察院信息化项目工作总结

检察院信息化项目工作总结

检察院信息化项目工作总结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各行各业都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检察院也不例外。

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司法监督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检察院积极推进信息化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挑战和问题。

以下是对我们检察院信息化项目工作的总结。

首先,我们成功推进了案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

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案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案件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这不仅提高了案件处理的效率,还加强了对案件的监督和管理,为司法公正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信息安全的管理和保护。

信息化项目的推进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我们加强了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监控,建立了健全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确保了案件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另外,我们还积极推进了电子证据的管理和应用。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的使用越来越普遍,我们建立了电子证据管理系统,提高了对电子证据的采集、保存和应用能力,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更多的证据支持。

然而,在信息化项目推进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人员培训和管理的不足。

信息化项目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我们需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

其次是信息系统的升级和维护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我们需要不断升级和维护信息系统,确保其稳定和安全运行。

总的来说,我们检察院在信息化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们将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为司法工作提供更好的信息化支持。

提升行政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与数据分析能力

提升行政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与数据分析能力

提升行政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与数据分析能力行政检察机关在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分析能力方面的提升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建设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为司法机关中的一部分,行政检察机关在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分析能力方面的提升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如何提升行政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分析能力,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信息化建设是行政检察机关工作的现代化要求,也是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

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行政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增强执法活动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信息化建设还可以加强行政检察机关的内部管理,提升办案质量,为司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增强行政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和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能力。

二、加强信息系统建设行政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建设信息系统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首先,要建设全面、完善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集成和共享。

其次,在建设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专门的数据中心和存储设备,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需要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更新,及时修复系统漏洞,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此外,行政检察机关还应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形成信息联动的局面。

三、加强数据分析能力数据分析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行政检察机关提升工作能力的关键一环。

行政检察机关应加强对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运用数据分析算法和模型,挖掘案件线索和规律。

通过分析大数据,可以发现犯罪的隐藏模式和趋势,提前作出相应的预防和打击措施。

此外,行政检察机关还可以借助数据分析技术,对执法活动进行评估分析,提高执法效能,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分析能力的提升离不开专业人才的支持。

行政检察机关应加强对信息技术人才的招聘和培养,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

同时,还需注重人才的交流和合作,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等的合作,共同推动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分析能力的提升。

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编者按:为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高检院于2016年9月29日正式印发《“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

这是高检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高检院党组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检察机关顺应新技术变革,以科学技术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的目标任务,提出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从建设与管理两个方面,从信息采集至应用的四个层次,剖析了科技强检工作如何从数字化向智慧化跃升、解构了“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工作的重点任务。

为方便大家学习领会,现将《“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全文发布,供学习参考。

“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深化检察改革的关键阶段。

为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

建立检察信息感知体系。

建设数据标准体系和内外部数据共享平台。

建立检察机关音视频资源智能调度中心,开展绿色数据中心机房试点建设。

构建高效网络传输体系。

在网络层面实现上下贯通和内外交换。

打造智能信息服务体系。

重视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打造数据驱动的智慧检务。

建立智慧检务应用体系。

建设检务辅助决策支持平台。

探索推进移动侦查指挥和远程专家辅助办案应用。

建设智能一体化出庭支持系统,探索智能辅助接访。

建设检务保障信息系统、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系统、队伍管理信息系统与教育培训信息系统。

优化科技强检管理体系。

将检察技术工作全面纳入司法办案流程。

构建“前期预警、中期处理、后期反馈”的三段式运维保障模式。

设立科技强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开放的检察科研基地和科技人才专家库,建立检察信息化自主研发和运维团队。

智慧检察院整体信息化设计方案

智慧检察院整体信息化设计方案

智慧检察院整体信息化设计方案一、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智慧检察院的建设已经成为推动检察事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智慧检察院的核心目标是提高办案效率,提升业务质量,以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

本文将针对智慧检察院的整体信息化设计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架构设计三、前台接待系统四、业务系统业务系统应是整个智慧检察院的核心模块,其中包括立案系统、办案系统、审查起诉系统等子系统。

立案系统可以实现案件立案、归档等流程;办案系统支持案件管理、证据材料整理、案件分析等功能;审查起诉系统用于审查案件、起诉等流程。

业务系统应具备在线办案、文书自动生成、信息查询、案件跟踪等功能,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五、数据中心数据中心应具备高可用、高稳定性、高容灾性能,用于存储和管理智慧检察院各类数据。

数据中心应设置多层备份,以确保数据不丢失和可恢复性。

同时,数据中心的安全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应采用严格的权限控制、访问控制等措施,防止信息泄漏和非法访问。

六、安全系统智慧检察院的安全系统应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等子系统。

网络安全要求对外部网络进行监控和防护,以防止黑客入侵、病毒攻击等安全事件;数据安全要求对数据进行加密、备份、恢复等措施,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信息安全要求对系统内部的信息进行防泄漏和权限控制,确保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七、协同合作智慧检察院的协同合作主要包括与公安、法院、律师等相关部门的合作。

协同合作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相关部门能够及时获取到信息,并进行及时处理。

为此,智慧检察院应建立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业务的协同处理。

八、总结智慧检察院的建设是推动检察事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本文提出了智慧检察院的整体信息化设计方案,包括前台接待系统、业务系统、数据中心和安全系统等模块。

通过专业化的系统设计和建设,智慧检察院可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业务质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为推动检察事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浅谈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作者:————————————————————————————————日期:2浅谈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时间:2012-08-20 16:48:43 来源:作者:21世纪是信息时代和网络时代。

信息化程度的高低,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

随着高检院印发《2009-2013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是促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保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

全国检察机关逐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各地基层检察院在以网络为基础、广泛运用计算机及多媒体技术作为办公办案手段的信息化建设方向,都给予了相当的重视。

如何统筹规划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检察院规范化水平,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和研究的课题等方面。

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检察信息化建设,是检察机关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客观要求。

信息化建设与业务、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不仅可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而且能够实现资源重新配置、业务流程再造,引领和促进执法观念、执法方式、管理机制、工作模式等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深刻变化,推动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管理科学化、检务保障现代化。

通过信息化建设,把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的基本规范要求,细化为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工作流程,把制度规范要求式的软约束变为网络运行的硬制约,就能构建自觉运行、自动纠错、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开拓规范化建设的新境界。

面对改革开放、科技全球化的形势和挑战,检察信息化工作是建立和完善检察工作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推进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的必经之路。

检察机关务必全面加强和改进信息化工作,才能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检察机关要推行程序公开、规范执法、强化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提高办公办案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战斗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信息化建设至关重要。

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方案

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方案

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方案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推动各行各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对于法律领域尤其如此。

检察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织,也需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办案效率和服务质量。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的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方案,以推进检察院工作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进程。

二、信息化建设目标1. 提升办案效率: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案件管理、调研分析、证据管理等工作的全面数字化,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2. 加强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各级检察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做到信息畅通无障碍。

3. 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体系,保护检察院敏感信息的安全,预防信息泄漏和网络攻击。

三、信息化建设内容1. 建立案件管理系统:通过建立统一的案件管理系统,实现案件流转、审批报批、档案管理等工作的数字化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2. 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搭建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级检察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包括案件信息、法律文书、调研报告等,确保信息畅通、快捷和准确。

3. 建设智能辅助系统:引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开发智能辅助系统,辅助检察官快速获取案件相关信息和法律知识,提高办案效率和准确率。

4.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严格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修复,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

四、实施步骤1. 梳理需求:与各级检察机关密切合作,深入了解各个环节的需求,明确信息化建设的具体目标和内容。

2. 技术选型: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可扩展性和安全性,选择适合检察院的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

3. 系统开发:根据需求,组织开展系统的开发和测试工作,确保系统功能和性能的稳定和可靠。

4. 系统推广:组织培训人员,推广系统的使用,确保各级检察机关能够熟练操作和应用系统。

5. 监控和维护:建立健全的系统监控和维护机制,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并及时进行升级和维护。

关于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报告

关于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报告

报告标题:检察院信息化建设报告尊敬的领导:首先,我要感谢您们给予我这次机会,向您们汇报我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进展和未来规划。

一、现状分析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提高检察院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我院在过去的几年中,已经逐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案件管理信息化、远程视频办案等,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然而,我们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数据安全、技术更新、人员培训等。

二、主要成果1. 硬件设施:我院已全面升级网络设施,增设了大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为信息化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硬件支持。

2. 软件应用:我院引进了先进的办案软件,实现了案件管理、证据收集、法律文书生成等自动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3. 人才培养:我院已组织多次信息化培训,提高干警的信息化素养,为信息化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未来规划1. 提升数据安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确保信息不被泄露或篡改。

同时,我们将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以防数据丢失。

2. 持续技术更新:我们将密切关注科技发展动态,引入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信息化水平。

3. 智慧检务建设:我们将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案件办理的智能化水平。

4. 人员培训:我们将定期组织信息化培训,提高干警的信息化素养和技能,确保信息化建设的高效运行。

5. 跨部门合作:我们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四、结语信息化建设是检察院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领导们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检察院信息化建设贡献力量。

此致敬礼!报告人:XXXXX检察院XX年XX月XX日。

检察信息化工作方案

检察信息化工作方案

检察信息化工作方案1. 概述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和应用,检察机关也需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本文将就检察信息化建设给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包括设备购买、系统建设、信息化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以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效率、工作质量,并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2. 设备购买为了推进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最根本的措施是购买合适的设备,满足工作的需要。

2.1 电脑采购购买电脑应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型号、品牌等条件进行采购,保证电脑的质量和性能。

同时,在购买时也应该充分考虑各项功能和标准,尽量与工作业务相适应,从而提高检察工作的效率。

2.2 手机采购为了方便检察人员随时随地的进行工作,对于手机的采购也应该做到规定的品牌、型号和配置。

另外,在购买时也应该充分考虑各项协议、法规等。

3. 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的系统,是检察信息化发展的必要前提,应当进行以下方面的建设。

3.1 网络安全系统建设应按照网络安全的要求,从防范和应对攻击的角度,购买网络防火墙、病毒防护软件和入侵检测设备等,全面建设网络安全系统。

3.2 数据备份系统建设为了防止数据的丢失和不可恢复性损失,应按照数据备份和恢复标准,采取相应的备份和恢复措施,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信息化技术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是检察信息化工作的基础,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广。

4.1 云计算推广为了更好地发挥云计算的安全、高效和成本优势,应当逐步推广云计算技术,以更好的支持检察的工作。

4.2 区块链技术应用可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检察机关的信访、涉法投诉,案件侦查和办理等重要业务领域,实现保密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的技术要求。

5. 人员培训为了推广信息化技术和更好地实现信息化的服务和应用,必须加强人员培训和普及,并且每年进行确定的培训计划。

6. 结论本文为检察信息化工作方案,充分阐述了检察信息化建设的设备采购、系统建设、信息化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以此来提高检察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强对法律的实施和维护,努力改善检察工作的现状,促进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

公检法信息化建设 现状 挑战与对策

公检法信息化建设 现状 挑战与对策

公检法信息化建设现状挑战与对策公检法信息化建设:现状、挑战与对策公检法是国家关键部门,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化建设成为公检法工作的必要选择。

本文将就公检法信息化建设的现状、挑战与对策进行探讨。

一、现状公检法信息化建设的现状是多方面并存的。

首先,公检法单位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通过建立电子档案系统、案件管理系统等,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数据管理能力,减少了纸质文件的使用。

其次,移动技术的应用也逐渐普及,为警察和检察官提供了便捷的工作方式,如移动取证、在线审讯等。

然而,公检法信息化建设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程度有待提高,造成了案件办理效率不高、数据共享不畅等问题。

其次,信息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网络攻击成为了公检法信息化建设的一大威胁。

二、挑战公检法信息化建设面临着多重挑战。

首先,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

然而,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资源紧缺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挑战。

其次,信息化建设需要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技能提升,但是公检法单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培训效果难以统一保障。

再次,信息化建设还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但由于法律和制度的滞后性,导致一些法律空白和执法难题。

此外,公检法信息化建设还面临着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挑战,数据泄露、篡改和滥用等问题亟待解决。

三、对策针对公检法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挑战,我们应采取以下对策来推动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首先,加强协调与合作,不同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和互通的机制,确保案件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

其次,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供足够的经费和资源保障。

同时,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法律法规,明确公检法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要求。

再次,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提高公检法人员的信息化素养和技能水平。

此外,加强对信息安全的保护,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和机制,提升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能力。

做好检察信息工作的经验体会工作报告

做好检察信息工作的经验体会工作报告

做好检察信息工作的经验体会工作报告一、前言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检察机关的工作也逐渐向数字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本报告旨在总结我所在检察机关在检察信息工作方面的经验和体会,探讨如何做好检察信息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信息技术建设1.建立完善的信息平台在做好检察信息工作的过程中,首先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平台,涵盖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等。

通过这些平台,可以实现信息的统一管理、共享和利用,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2.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要保持与信息化时代的步伐同步,不断更新和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

例如,可以引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帮助检察机关进行案件分析和判决预测,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三、优化信息化管理1.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对于检察机关而言,信息安全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要加强对信息的保密和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加强对信息系统和网络的监控和防护,防止信息泄漏和侵害。

2.加强信息化培训为了保证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信息化素养和技能。

可以通过培训班、学习资料、在线教育等方式,不断提升员工的信息化能力。

四、推进信息资源共享1.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在信息化工作中,与相关机构的合作非常重要。

检察机关要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律师等相关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检察机关要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和利用,避免信息孤岛和数据重复录入的问题。

五、做好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1.加强对信息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了保证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检察机关需要引进和培养一批专业的信息技术人才。

可以通过与高校合作、开展岗位培训等方式,吸引和培养优秀的信息化人才。

2.建立健全的人才激励机制为了提高人才队伍的素质和士气,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的人才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激励、晋升机制、培训机制等。

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探析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检察院机关自2000 年科技强检检会议后,信息化建设力度逐步加大,网络硬件建设和应用软件开发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基层检察院在信息化建设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笔者结合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实际,对此进行粗浅探析。

基本情况近几年来,检察院多方筹集资金,先后投入200 余万元搭建了集检察三级专线网、外网、审讯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安全监控、数字图书馆为一体的网络信息化平台,为办公、办案提供了有力的现代技术保障。

通过信息运用和数字图书馆的建立,干警的科技意识明显增强,现在绝大部份干警已经习惯在网上办公和上网获取资料信息,视野更加开阔,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

该院信息系统投入运用以来,同步录音录像99 人124 次,检委会实现了60 余件案件讨论无纸化,多媒体示证出庭公诉案件17 件,自侦部门现正试行电子笔录。

通过案件管理系统、侦查指挥系统、网络办公系统、审讯监控系统,极大地方便了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协调和信息沟通;进一步量化了干警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初步建立起干警绩效与管理的现代化机制,实现了对工作过程的动态监督,使绩效考核更加规范,促进了规范化建设。

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观念仍较落后:少数检察干警对信息化建设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信息化建设缺少正确的理解,习惯于一支笔、一张纸的传统工作模式,并认为配备个人电脑也只是仅限于打字、玩游戏、观看电影,或者把它当作是一种待遇,对信息化建设带来工作模式变革缺乏正确的认识。

二是技术人才十分短缺:一些院仅一、二名专业技术人员面对几十、甚至上百名干警的技术维护、保养、技术培训的需求,技术人员处于应接不暇的紧张工作状态,难以有时间和精力接受更深入层次的专业技术学习培训,而技术的停滞不前影响了信息技术的运用、开发。

三是软件应用不足:在对软件的利用上,由于信息化专业人才短缺以及少数干警观念的陈旧,基层检察院虽然购买应用了一些办公、办案软件,但对这些软件的操作程序、系统功能等还不能很好掌握应用,而一些应用软件在使用中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信息化建设进度。

检察信息化建设

检察信息化建设

检察信息化建设
检察信息化建设是指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检察机关的工作方式和效率,实现检察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各种信息系统和平台,提高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的效率,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侦查、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和协同工作。

检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建设和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面、准确、及时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案件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2. 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保障敏感信息和数据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3. 推动侦查、审判、执行信息化管理:促进各个环节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法律工作效率和质量。

4.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信息处理和分析能力,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 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建设在线服务平台,提升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检察信息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对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

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检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提高检察工作效率、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为深入了解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索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我们进行了此次调研。

一、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级检察机关加大了对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投入,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数据中心建设逐步推进。

多数检察院实现了内部网络的互联互通,为信息的快速传递和资源共享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业务应用系统日益丰富检察机关开发和应用了一系列业务系统,如案件管理系统、侦查指挥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等。

这些系统在规范执法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信息化人才队伍逐渐壮大通过引进和培养,检察机关的信息化人才数量有所增加,素质不断提高。

一些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化部门,负责信息化建设和运维工作。

(四)信息安全保障得到加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采取了一系列安全防护措施,如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等,确保检察信息的安全可靠。

二、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一)地区发展不平衡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投入的差异,不同地区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业务应用系统的推广和使用也面临困难。

(二)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存在障碍各业务系统之间缺乏有效的整合和数据共享机制,导致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

数据重复录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

(三)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检察人员对信息化系统的操作不够熟练,信息化应用意识不强,仍然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方式。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化建设的效果。

(四)信息安全风险不容忽视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信息安全风险日益严峻。

检察机关在信息安全防护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信息化建设资金和技术支持不足信息化建设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但一些检察院在资金和技术方面面临较大压力,影响了信息化建设的推进速度和质量。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各行各业都在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机构的一部分也在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

业务管理系统作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检察机关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角度进行讨论,了解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业务管理系统的重要性及应用情况。

业务管理系统在检察机关中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提高工作效率业务管理系统可以对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通过系统化的流程设计和信息化的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检察机关的工作涉及到大量的案件管理、审批流程等,如果能够通过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将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减少重复性工作,节约人力物力资源。

二、提升办案质量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可以让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办案的程序合法、程序正确、程序公正。

通过系统化的数据管理和信息监控,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升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

三、加强信息共享业务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有助于快速准确地获取案件信息,协同办理案件,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信息孤岛和信息壁垒的问题。

四、满足政府监管要求随着社会和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政府对检察机关的监管要求也日益严格。

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可以帮助检察机关更好地满足政府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各项工作数据和信息,提高整体运行的透明度和规范度。

以某地检察机关为例,该机关在信息化建设中积极推进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通过引进业务管理系统,该检察机关建立了完善的案件管理、审批流程、信息共享等功能模块,实现了对办案工作的全程监管和管理。

具体来看,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了体现:一、案件管理通过业务管理系统,该检察机关实现了对案件信息的全面管理和跟踪。

包括对案件的登记、分派、审查、审批等环节进行系统化管理,实现了从案件移送到结案的全程监管。

加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检察业务和和队伍规范化建设

加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检察业务和和队伍规范化建设

加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检察业务和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检察业务和和队伍规范化建设[摘要]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信息化已是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信息网络技术的推广和运用。

促进了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

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近年来,高级人民检察院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度,提出了要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实现检察工作的现代化。

“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将信息化从技术层面上升到管理高度,使其从检察工作的边缘业务、保障性工作,提升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

信息化将为检察管理制度的创新提供新的智力支持,使规范化建设成为基础。

信息化建设成为平台和路径。

一、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涵义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基础,以电子检务为形式,以公正执法和科技强检为目标,不断改革完善检察决策机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的现代检察工作模式。

即通过网上工作平台来处理大量的检察业务、检察政务、检察事务,全方位地履行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能。

信息化不等同于办公自动化,办公自动化应该是属于信息化的一个系统,一般意义上的办公自动化只是指以文字处理为核心的办公处理。

检察机关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是要简单地发挥一般性的文字处理功能,而是要发挥出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检察信息化建设是综合了软件工程、数据库、局域网、广域网、信息安全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各种技术,系统化地在检察工作中的广泛应用。

围绕着信息化建设这一特点,由此建立有现代特色的新型检察信息化管理机制,即以业务管理为核心,以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为辅助,以队伍管理为保障的“三位一体”的系统化的管理机制。

从而逐步实现由注重结果的管理向注重过程的管理的转变,由相对静态的管理向相对动态的管理的转变。

二、信息化建设在“三位一体”机制建设的主要作用。

智慧检察院建设方案

智慧检察院建设方案

智慧检察院建设方案智慧检察院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司法公正的一种发展方向。

在智慧化建设方面,检察机关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规划和实施,即技术建设、数据智能化、网络安全、及人才培养等方面。

一、技术建设是智慧检察院建设的基础。

应建立统一的技术平台,包括服务器、网络冗余、大数据存储和计算等基础设施。

在技术硬件设施的基础上,还应建立起全员IT化的信息化系统。

通过建立智能办公平台,实现检察员的信息共享、协同办公和工作流程自动化,提高办案效率。

并且,在智慧化的建设过程中,逐步推进移动办公,使检察员能够随时随地查阅案卷、签批文件和调取电子证据等。

二、数据智能化是智慧检察院建设的重点。

通过数据整合和分析,能够辅助检察官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使得不同地区的检察院之间能够共享案件信息和犯罪线索,提高合作办案效率,避免重复办案。

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犯罪行为和刑事案件的相关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提取出隐含的规律和线索,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网络安全是智慧检察院建设的保障。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网络安全问题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智慧检察院的建设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于关键系统和数据进行分类保护和加密。

加强对系统和网络的监测和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漏洞和风险。

建立起安全稳定的软硬件环境,保护重要法律、诉讼和审判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总之,智慧检察院的建设是一项全面而复杂的工程,需要从技术、数据、安全和人才四个方面进行规划和实施。

只有通过智慧化的建设,才能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司法公正,实现检察机关的现代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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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全文)编者按:为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高检院于2016年9月29日正式印发《“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

这是高检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高检院党组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检察机关顺应新技术变革,以科学技术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的目标任务,提出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从建设与管理两个方面,从信息采集至应用的四个层次,剖析了科技强检工作如何从数字化向智慧化跃升、解构了“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工作的重点任务。

为方便大家学习领会,现将《“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全文发布,供学习参考。

“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深化检察改革的关键阶段。

为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

建立检察信息感知体系。

建设数据标准体系和内外部数据共享平台。

建立检察机关音视频资源智能调度中心,开展绿色数据中心机房试点建设。

构建高效网络传输体系。

在网络层面实现上下贯通和内外交换。

打造智能信息服务体系。

重视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打造数据驱动的智慧检务。

建立智慧检务应用体系。

建设检务辅助决策支持平台。

探索推进移动侦查指挥和远程专家辅助办案应用。

建设智能一体化出庭支持系统,探索智能辅助接访。

建设检务保障信息系统、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系统、队伍管理信息系统与教育培训信息系统。

优化科技强检管理体系。

将检察技术工作全面纳入司法办案流程。

构建“前期预警、中期处理、后期反馈”的三段式运维保障模式。

设立科技强检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开放的检察科研基地和科技人才专家库,建立检察信息化自主研发和运维团队。

一、形势与任务“十二五”时期,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科技强检工作,科技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地位更加突出,核心战斗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科学技术在检察机关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现代科技逐步融入各项检察工作,检察人员运用科技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加强,科技手段在强化司法办案、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电子检务工程深入实施,检察信息化纳入国家电子政务全局。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应用,案件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案件信息公开取得实质性突破,实现检察机关办案模式优化和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科技装备和基础设施初具规模,检察机关科技管理水平、科技保障能力、科技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科技强检评价体系基本形成,144家“科技强检示范院”示范效应显著。

总体上,科技强检战略在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实施,但科技强检工作不平衡情况仍然存在;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现有科技手段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改革发展需要;配套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资源共享和数据利用亟待强化;科技队伍人才力量和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深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战略作了全面部署。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

“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工作迎来了重大历史性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检察机关必须准确把握法治发展新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积极适应以大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的大趋势,聚焦检察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全面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实现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

二、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和深化检察改革,把握好“顶层设计与鼓励创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加快进度与安全保密”四个关系,以促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为着力点,以“智慧检务”建设为突破口,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抓手,强化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引领“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总体思路持续深化落实科技强检战略,围绕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按照“智慧、融合、创新”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人民检察院科技强检工作跨越式发展。

“智慧”引领顶层规划。

以支撑、推动和引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目标,围绕司法办案,适应检察改革新要求,将“全面透彻感知、安全高效传输、知识支撑服务、新型智能应用、科学高效管理”的智慧化发展理念与检察工作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紧紧依托科技进步推动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创新。

“融合”带动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进程,促进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升级,建立信息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模式,使科学技术融入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科技强检新机制,推动实现由科技服务到科技引领检察工作的战略转型。

“创新”驱动跨越发展。

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学判断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准确把握科技发展新趋势,着眼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依托现代科技,着眼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实践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物联网、量子通信等新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以科技创新驱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三)建设目标“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科技强检工作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地位更加突出;信息时代检察机关全面全程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工作和管理新模式初步形成;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融合程度全面深化升级,对司法办案、队伍管理等各项检察工作形成高质效、泛在的科技支撑,科技强检新机制初步建立,形成具有检察特色、适应科技强检发展的管理体系;“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体系逐步建立,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到2017年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基本完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全面建成,以需求为主导、以业务为主线、以网络为基础、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的电子检务综合体系基本形成;建立司法鉴定实验室协同工作机制,逐步实施检察机关司法鉴定实验室联网;智慧检务体系顶层设计和配套标准规范体系趋于成熟,科技强检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装备和科技手段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高检院、省级院两级检务云初具规模,外部数据交换中心和大数据支撑环境逐步搭建,逐步开展大数据应用,为“智慧检务”建设奠定基础。

到2020年底,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在检察机关全面深入应用,电子数据云平台、司法鉴定实验室、新型侦查装备、智能辅助出庭、网上信访等广泛应用于检察工作实战,司法办案、队伍管理等各项检察工作规范化、网络化机制全面建立,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融合深度和广度全面拓展,科技强检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推进检察技术司法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建立与履行司法辅助职能相适应的职业发展、晋职晋级等制度;检察机关内、外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建立,数据积累形成规模,通过全面规范的检察信息感知体系,安全高效的多网传输交换体系,数据驱动的智能知识服务体系,业务融合、需求主导的智能应用体系,健全完善的智能管理体系,逐步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实现科技强检工作向“智慧检务”的跃升。

三、重点任务(一)构建广泛透彻的检察信息感知体系全面提升检察机关信息收集利用能力,全面整合检察机关各类信息资源,逐步实现与政法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为提高检察机关侦查办案能力、指挥协调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精准打击能力、督促履职能力、预防犯罪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建设检察业务数据标准体系和采集平台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核心应用系统为基础,依托电子检务工程,规范数据采集方式,拓展数据采集范围,建立覆盖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信息、刑事诉讼监督信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信息、检察办公信息、检务保障信息、检察队伍管理信息、检务支持信息、外部交换共享信息等基础业务数据库,为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

规范数据专门采集活动,完善数据采集标准,建立健全内容完整、项目科学、协调统一的检察业务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数据监管机制。

2.整合检察机关音视频资源加强远程侦查指挥、远程提讯、远程接访、远程出庭、远程听证、远程案件会商、同步录音录像等音视频系统建设和应用,拓展音视频覆盖广度,将刑事执行检察室、乡镇检察室、远程庭审等纳入覆盖范围。

大力推进视频设备从标清到高清的升级改造。

整合各类音视频系统,建立各级检察机关音视频资源整合调度中心,实现视频资源集中显示、视频服务集中提供、视频数据集中存储、视频设备集中管理、视频质量集中监测,推动视频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应用。

3.推进外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继续强化电子卷宗网上流转,积极推进侦查和诉讼活动网上监督,逐步实现与公安、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的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

建立与公安、工商、税务、电信、金融、审计、海关、国土、房管、社保、交通、卫生、水电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打通与外部信息资源共享通道,完善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

积极参加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政法机关信息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等工程建设。

4.推动人财物管控智能化利用物联网等信息传感设备,提升检察装备、款物的管理水平。

推动使用北斗/GPS定位系统,支持对车辆、人员等的实时管控。

推动使用条形码、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标识手段,支持对物证、装备、文件、资料和资产的动态化、全局化、集中化管理。

开展基于环境动态感知和智能管理的绿色数据中心机房试点建设。

(二)构建安全高效的检察网络传输体系强化基础网络建设,优化网络结构,提升网络传输质量,加固网络安全防护,在网络层面实现上下贯通和内外交换,构建检察机关安全高效的检察网络体系。

1.优化提升检察涉密网络适应快速发展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检察涉密网络,合理扩充网络带宽,推广双链路网络传输架构,提高网络传输质量、效率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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