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招商引资奖励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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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下是一种可能的具体细则:
1. 目标考核:
- 年度招商引资目标:根据县发展规划确定的招商引资指标,设定年度目标。

- 季度招商引资目标:将年度目标分解为季度目标,定期进行目标考核。

- 招商引资项目数量:考核县引进的招商项目数量是否达到目标。

- 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额:考核县引进的招商项目总投资额是否达到目标。

- 招商引资项目质量:考核县引进的招商项目的行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质量是否符合目标要求。

2. 奖励政策:
- 达成目标奖励:当年度或季度的招商引资目标达成后,给予相应奖励,如财政补贴、表彰荣誉等。

- 项目奖励:对引进的重大招商项目给予额外奖励,如给予土地、税收、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 个人奖励: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激发积极性。

3. 处罚措施:
- 未达成目标处罚:未达到年度或季度招商引资目标的,进行相应处罚,如根据情况降低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 项目违约处罚:对于引进的招商项目中存在违约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并收回相应的优惠政策。

- 考核不合格处罚:对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行政警告、降级、降薪等。

以上仅是一个示例,具体的考核及奖惩细则应结合县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
旨在对招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适当的奖励或惩罚。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规章制度:
一、考核标准
1.业绩考核:根据招商人员所负责的招商项目的成交量、合同金额、利润等指标进行评估。

2.客户满意度:根据客户对招商人员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评估,包括客户评价、投诉次数等。

3.团队合作:根据招商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和贡献进行评估。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一般为季度或年度,具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

三、奖励机制
1.绩效奖金:根据招商人员的业绩和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奖金金额根据业绩和考核结果的综合评估确定。

2.荣誉称号:根据招商人员在团队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最佳招商人员、优秀团队成员等。

四、惩罚措施
1.口头警告:对工作表现不佳的招商人员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改进。

2.人员调动:对表现不佳的招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以期改善工作表现。

3.考核不合格:对连续多次表现不佳的招商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处理,可能会导致绩效奖金或晋升机会的丧失。

五、申诉和复议
如招商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企业将进行复议并作出最终决定。

六、其他事项
1.考核过程中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考核结果的计算和评定应透明可控。

2.对于招商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应给予重视,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晋升通道。

以上是一个简化的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招商引资奖励制度

招商引资奖励制度

招商引资奖励制度招商引资奖励制度是指政府为吸引外来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而对招商引资行为给予一定奖励的政策措施。

在全球化竞争加剧、资源有限化的背景下,各地政府普遍意识到招商引资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因此采取奖励制度进行引资是提高地方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下面从奖励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探讨招商引资奖励制度。

首先,招商引资奖励制度的目标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一方面,通过引进外资,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高产业链水平,加速现代化产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外资的引入还可以推动创新能力的提升,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此外,招商引资还可以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推动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招商引资奖励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财政奖励、土地政策优惠和行政便利等方面。

在财政奖励方面,政府可以通过给予资金补贴、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奖励。

土地政策优惠方面,政府可以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优惠条件,如免费使用或减免土地租金等。

行政便利方面,则包括简化审批手续、提供专门服务窗口、加强政府服务等,以提高招商引资的便利程度。

最后,招商引资奖励制度的实施方式需要具体措施与灵活性相结合。

首先,政府应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奖励政策,包括奖励标准、奖励对象、奖励金额等方面。

其次,政府应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奖励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同时,政府还应积极宣传奖励政策,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和参与,提高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政府还要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共同解决各类问题,提高投资环境,增强企业投资的信心。

综上所述,招商引资奖励制度是为了吸引外来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种政策措施。

通过奖励政策,可以提高地方经济的竞争力,加速现代化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推动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政府需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并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和宣传,以及与企业的合作,共同解决问题,提高投资环境。

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招商引资考核和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各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工作实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X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办法》,每年年初,市政府向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并纳入本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各县区、X园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政府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性质,重点考核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部门,分别是: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招商局、市旅游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市扶贫局、市供销社等22个部门。

第四条考核指标设置原则:坚持引进项目数量与规模并重,突出质量,重视效能,客观反映招商引资工作实绩,引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成立X市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奖励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招商局、市考核办、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市招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章项目确认第六条招商引资项目是指市域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兴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各县区、各类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产业类项目。

第七条不得引进不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投资强度低、缺乏成长性的产业和项目,鼓励引进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有发展前景、关联度高的产业和项目。

第八条项目引进单位或个人应与投资方签署服务协议,并将协议送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确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范本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范本

招商引资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提高招商引资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商引资工作。

第三条招商引资工作是指通过积极引进外部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招商引资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第五条招商引资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并由责任单位具体落实实施。

第六条招商引资的具体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合法合规,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和审批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并确保流程合规、透明。

第八条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第九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监管应建立健全,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和督促,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实施。

第二章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第十条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包括招商前期准备、招商组织、项目评估、合作洽谈、合同签订和项目实施等环节。

第十一条招商前期准备阶段,相关部门应制定招商目标、招商政策和引资方向,筹备招商材料和宣传资料,明确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单位。

第十二条招商组织阶段,相关部门应成立招商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招商宣传和推介活动,促成潜在投资者与招商项目对接。

第十三条项目评估阶段,相关部门应根据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通过评审。

第十四条合作洽谈阶段,相关部门应派出专业人员与潜在投资者进行深入的项目洽谈,商定合作模式和投资方式,达成初步意向。

第十五条合同签订阶段,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关合同,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并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阶段,相关部门应对项目进行跟踪和督促,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监管与评估第十七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监管应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应建立项目台账,定期进行项目的跟踪和督促,及时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八条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评估应定期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率等。

金水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奖励及认定办法

金水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奖励及认定办法

金水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奖励及认定办法第一条为加大我区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到金水区投资兴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直接引荐金水区以外的资金、项目、技术到金水区兴办企业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以下简称第一中介人)第三条奖励范围1.第一中介人引荐区外的资金、项目、技术在我区兴办科研、生产、经营项目,区外公司、总部迁入本区的项目,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纳税均在我区,同时实际到位资金为外资100万美元以上(含100万美元)、内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现有企业利用外来投资在原有注册资本基础上增资扩股的,均属奖励范围。

2.本区原有的企业转制、变更名称、在本区内迁移或实际到位资金外资在100万美元、内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市税收配号自然配入本区的企业,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第四条本办法的奖励是以外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为基准,奖金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外来投资为外币者,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外来投资者出资机械设备、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经评估确认,对属于资本金部分,列入计奖范围;以技术作为无形资产折资入股,其所占股本一般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5%。

第五条奖励标准1.引进用于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投资的无偿资金,每满50万元人民币,奖励1万元人民币。

(区直部门从计划内引入的行政事业费和专项资金不在奖励范围)2.外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5000万元人民币,给予5-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3.外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5001万-20000万元人民币,给予10-3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4.外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20001万元人民币以上,给予30-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5.引进世界500强、国内外知名企业、区外大企业(集团)总部来我区投资的项目,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第六条第一中介人的认定1.第一中介人引荐资金、项目、技术时,金水区商务局应主动为外来投资者服务,填写《金水区招商引资第一中介人登记表》(附表一)。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范本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范本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商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制度特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招商部门的全体招商人员。

第二章考核标准第三条招商人员的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完成招商任务的情况:包括签约客户数量、签约金额等。

2.招商成果的质量:包括签约客户的稳定性、客户满意度等。

3.工作态度和行为表现:包括工作纪律、招商进展汇报等。

第四条每个季度末,对招商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汇总各项指标,得出综合考核成绩。

第三章奖励措施第五条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招商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1.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2.晋升提拔:优秀的招商人员有机会晋升为高级招商人员、招商经理等。

3.培训机会:优秀的招商人员将享有参加培训课程的机会,提升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六条公司将设立一定额度的销售奖金,并按照考核成绩优秀者的绩效占比来分配。

第四章惩罚措施第七条对于考核成绩不达标的招商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惩罚: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纪或工作不达标的情况,可给予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对于较严重的违纪或工作不达标的情况,给予书面警告。

3.降职或辞退:对于特别严重的违纪或工作不达标的情况,给予降职或辞退处理。

第八条招商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以下行为时,公司将给予相应的惩罚:1.违反工作纪律。

2.私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3.虚报招商的结果。

4.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章考核流程第九条招商人员的考核流程如下:1.季度初,招商人员将根据招商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个人工作计划。

2.招商人员按照计划执行招商任务,进行招商工作。

3.季度末,招商人员向上级主管提交工作汇报,汇报工作成果。

4.根据汇报情况和各项指标,主管对招商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得出考核成绩。

5.根据考核成绩,进行奖惩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对于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情况,由公司招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镇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办法

镇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办法

镇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办法为了推动镇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激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奖励办法,以对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给予奖励,以激发全镇干部群众的工作热情,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项目建设奖励办法1. 项目建设奖励设立的目的:为了鼓励和表彰在镇级项目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2. 奖励范围:奖励对象为全镇范围内的优秀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

3. 奖励标准:(1) 优秀项目奖:对于建设成效良好、对全镇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项目的重要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进行评估,最高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

(2) 进步奖:对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经过努力改进,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改进幅度和成效进行评估,最高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

4. 奖励评选程序:(1) 提名候选名单: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相关部门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项目名单。

(2) 评审筛选:由建设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项目进行评审筛选,评选出符合奖励标准的项目。

(3) 奖励颁发: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结果,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政府代表颁发奖励并予以公示。

二、招商引资工作奖励办法1. 招商引资工作奖励设立的目的:为了鼓励全镇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招商引资工作,加强镇级投资环境建设,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2. 奖励范围:奖励对象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3. 奖励标准:(1) 优秀招商引资单位奖:对于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引进的投资项目具有重要影响的单位,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引资项目的重要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进行评估,最高金额不超过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5%。

(2) 优秀招商引资个人奖:对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代理招商引资奖励制度范本

代理招商引资奖励制度范本

代理招商引资奖励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我地区投资兴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为我地区引进投资项目的各类代理机构、个人(以下简称代理方)。

第三条代理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我地区引进投资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代理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确保代理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奖励条件第五条代理方为我地区引进的投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二)符合地区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三)投资额度达到规定标准;(四)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代理方在引进投资项目过程中,应当发挥积极作用,为我地区提供优质服务,包括:(一)提供项目信息,协助开展项目前期调研;(二)协助双方进行商务谈判,签订投资合同;(三)协助投资方办理项目审批、注册、备案等相关手续;(四)其他与项目引进有关的辅助工作。

三、奖励措施第七条地区政府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代理方给予奖励。

奖励资金来源从引进项目的投资收益中提取,具体比例由地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代理方的奖励;(二)代理方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费用支出;(三)对其他有突出贡献的代理方的奖励。

第九条代理方的奖励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一)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1%-3%作为代理方的奖励;(二)根据项目投资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予代理方一次性奖励;(三)对引进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技术、重点领域项目的代理方,给予更高的奖励。

第十条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代理方提供以下支持:(一)为代理方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投资环境等方面的服务;(二)为代理方提供培训、考察、交流等机会,提升其招商引资能力;(三)对代理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予协调解决。

xx,xx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xx,xx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代号2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一、优惠政策1、土地政策(1)新进入代号2境内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所需土地,以国家规定的石首工业用地最低出让底价为基准价,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由镇政府与企业签定相关合同,按规定年限出让,办理土地招拍挂手续的费用全免。

(2)凡在代号1规定的有关工业用地优惠政策在我镇均可享受。

2、财政政策(1)对新进入代号2境内的工业企业,从投产之日起,由镇政府按企业第一年所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100%;第二年留存部分的80%;第三年留存部分的50%,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应资金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3、收费政策投资项目在建设期间免收城镇建设配套费,优先优惠接通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等。

4、服务政策新批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在建期间镇政府可以派驻一名国家干部协调处理有关工作,其工资由镇政府全额负担。

所有外来企业的老板及员工的子女在代号2入学从幼儿园到初中均享受本镇区学生待遇,免收插班费等相关费用。

对引进企业挂牌重点保护,确保客商人身和财产安全。

实行“安全生产日”制度和准检证制度。

除国家有强制性规定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对侵害企业及法人代表权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出警处置;对为企业运输原材料及产品的车辆,公安部门未发现明显违章行为,不得随意拦车检查、罚款、不随意查封、扣押车辆。

镇经济发展环境投拆中心负责接受并处理企业的投诉,做到当日上门调查,五日内处理完结。

二、奖励办法1、奖励范围(1)从代号2镇外引进项目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2)招商引资以个人关系为基础引进外来投资或项目主管部门向上争取无偿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国内贴息贷款的,属单位(集体)引资行为;以政府行为引进外来投资的,属政府引资行为。

政府引资行为不在奖励之列。

2、奖励标准(1)招商引资第一引资人的奖励标准:引进外来投资100万元以上新办工业企业的,按投资总额的5%给予以奖励;引进外来投资100万元以上,用于盘活工业企业存量资产的,按投资额的2.5%给予奖励;引进镇外无偿捐赠5万元以上,且用于镇级社会公益事业的,按受赠额的5%给予奖励。

镇政府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镇政府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镇政府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和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管理水平,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商引资是指利用各种手段,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到镇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或者农村建设用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镇政府招商引资工作要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招商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依法规范、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的管理招商引资活动,促进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五条招商引资分为引进项目和招商活动两个部分,引进项目是指引进符合国家和区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招商活动是指发出邀请,邀请国内外社会各界对政府政策的理解和对规模经济的认识。

第六条招商引资实行一体化管理,从而减少各环节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招商引资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镇政府所属的各级各类企业和投资项目。

第八条招商引资管理制度实现手段为制度建设、制度落实、制度评估和制度完善。

第二章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第九条招商引资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招商引资委员会是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主要由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指导并统一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

第十一条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是招商引资委员会的下设机构,主要任务是协助招商引资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

第十二条招商引资办公室是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主要任务是负责具体实施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招商引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招商引资委员会的办公场所,由具体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专职人员组成,主要承担项目申报、引资服务、协调服务、项目管理、宣传推动等工作。

第十四条招商引资办公室应当按照招商引资委员会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进行。

(完整版)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完整版)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为鼓励招商引资积极性,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成功引进投资项目落户我市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鼓励引进的项目。

国家重点培养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及研发项目;(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项目;(二)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和矿产资源项目除外)、商贸物流、旅游开发及农副产品种养及精深加工等项目;(三)引进以独立法人形式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研发中心(机构)和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以及服务外包企业。

第三条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

(一)专业招商。

市政府设立2个专业招商小分队:一是由市招商局组建;二是由工业园管委会组建。

市财政每年给予2个小分队各预算安排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年初预拨30万元,年终完成了当年的基本招商任务的(具体任务另外下达),再核拨20万元工作经费;未完成任务的,所余20万元不再拨付。

专业招商队队员工作两年后成绩突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给予提拔重用。

(二)自主招商。

鼓励单位和个人自主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引荐人通过提供投资信息、协助联系投资商、实质性促成了项目落户或直接引荐项目落户后,按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条鼓励县区和市直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一)实行“谁引进、谁收益”的考核原则,鼓励各镇、各单位引进工业项目进入不成工业园。

对引进入园的项目所产生的工业总产值、税收总收入、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外商进出口总额、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新引进外来投资项目个数等7项指标的计分归入引进单位得分。

(二)凡成功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项目进入XX市,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并形成税收后,市财政将对该项目前五年税收本级财政分成部分进行三七分成(即70%归市财政,30%归引进该项目的县区),项目投入运营第六年起,该项目的税收(地方财政分成部分)实施八二分成(即80%归市财政,20%归引进该项目的县区);在异县区落户的县区级引进项目,在该项目投入运营并形成税收后,市财政将对该项目税收的本级财政分成部分(市70%,县区30%)返还给县区,由该项目的引进县区与落户县区五五分成。

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Poor and strong, not falling into the ambition of the blue sky.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书帮提供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阅读。

都城镇20__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一】为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县委推进“新项目、新城区、新农村”建设的部署,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20__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会议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县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精神,围绕县委推进“新项目、新城区、新农村”建设的部署,趋势避害、乘势而上,调中求变、稳中求进,把产业发展的着力点放在转变经济发展上,把经济增长的着力点放在项目建设上,把改善民生的着力点放在提高保障能力上,全力推进新项目、新城区和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富民强镇步伐,为把都城建设成为全县的经济中心、宜居中心、旅游休闲中心和两广商贸重镇而努力奋斗。

二、任务目标全年招商引资总金额达6亿元,新上招商引资项目10个以上。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我镇成立由县委陈宗荣副书记任总指挥,镇党政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的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指挥部,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统筹解决招商引资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具体抓,协调处理一切具体事务;其他党政负责人实行项目联系负责制,其他成员各负其责。

并在现有镇招商办的基础上,还成立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落实办公场所,并从镇府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办公室工作人员队伍,配足配强招商引资和园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队伍,落实专人负责,落实抽调指挥部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和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目前,抽调的人员到岗到位,精神状态好,爱岗敬业,主动工作,确保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工作落到实处,干出成效。

2021年太仓市区镇招商引资绩效奖励办法(2021)

2021年太仓市区镇招商引资绩效奖励办法(2021)

2021年太仓市区镇招商引资绩效奖励办法(2021)《2021年太仓市区镇招商引资绩效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时效:有效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2021年太仓市区镇招商引资绩效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仓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2021年太仓市区镇招商引资绩效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在全市营造主动担当、比学赶超、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激励全市各区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我市高质量建设“两地两城”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含浮桥)、太仓高新区(含科教新城、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城厢镇、沙溪镇、浏河镇、璜泾镇、双凤镇。

二、奖励范围(一)区、镇完成和超额完成实际利用外资、注册外资、引进内资、个私经济当年新增注册资本及引进德企等五项目标任务;(二)区、镇引进的优质项目;(三)招商引资重点工作。

三、奖励标准(一)完成目标任务的奖励1.完成年度实际利用外资工作目标得50分(以年终考核数为准)。

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

房地产项目按到账资金的50%计算。

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后,产业项目每超额完成100万美元,得0.5分。

完成当季度利用外资指导目标的,得1.5分,未完成不得分。

在完成年度目标基础上,增幅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加3分、2分。

(考核单位:市商务局)2.完成年度注册外资工作目标,各得5分。

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

(考核单位:市商务局)3.完成内资当年新增注册资本、个私经济当年净增注册资本工作目标得3分。

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

(考核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4.完成当年新增法人主体数量工作目标得10分。

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

古镇镇关于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办法

古镇镇关于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办法

古镇镇关于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及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吸引强优企业到古镇投资,进一步做大做强照明灯饰产业集群,增强我镇经济发展后劲。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镇投资的新办外商投资及国内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镇政府批准,可享受本办法第三条优惠措施。

(一)世界500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照明灯饰行业内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照明灯饰行业内国家级品牌企业。

(四)镇内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企业。

(五)市内LED照明、太阳能光伏产业高新技术企业。

(六)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或营销中心。

(七)省级以上品牌企业建立总部经济(营销中心和研发中心)。

(八)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享受该优惠措施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镇政府设立古镇镇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办证办照、优惠措施落实、奖励办法实施、项目补助申报及其它服务跟踪。

(一)新引进和增资扩产企业1、新引进企业。

对新上投资额15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从建成投产年起,3年内新增税收分别按镇财政实得新增税收收入的50%,返还企业发展生产。

2、企业增资扩产。

新增投入1500万美元以上或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以上,以项目建成投产的上一年度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和全镇平均增幅为基数,新增投资形成超出基数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环比方法逐年计算,3年内由镇财政全部奖励给企业;新增投入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以项目建成投产的上一年度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和全镇平均增幅为基数,新增投资形成超出基数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环比方法逐年计算,第1年由镇财政全部奖励给企业,后2年由镇财政按50%奖励给企业。

3、符合以上第1或2项企业,投资强度达到150万元/亩(不含地价)、产出强度达到300万元/亩和缴税20万元/亩,可按不高于古镇现行市场地价80%配给用地。

(二)上市企业1、对完成上市前辅导,已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享有按古镇基准地价作价入股配套用地。

政府招商引资人员管理制度

政府招商引资人员管理制度

政府招商引资人员管理制度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是指政府为了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吸引外资(包括内地外商)投资,并推动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政府招商引资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良好效果。

本文主要针对政府招商引资人员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旨在为相关机构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政府招商引资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1. 依法管理:政府招商引资人员管理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2. 公开透明:政府招商引资人员管理应当公开透明,招商引资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等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 尊重人才:尊重人才,鼓励人才创新和发展,努力为招商引资人员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4. 突出专业化:政府招商引资人员管理应突出专业化,根据不同的招商引资工作性质,选拔和任用具备不同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人才。

5. 严格管理:政府招商引资人员管理应当严格落实绩效评价机制,建立严密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确保招商引资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政府招商引资人员的选拔和任用政府招商引资人员的选拔和任用是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招商引资工作的成败。

政府在选拔和任用招商引资人员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明确选拔条件:政府应当根据招商引资工作的需要,明确招商引资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能力素质等必备条件,作为选拔和任用的参考依据。

2. 实行公开竞争原则:政府在选拔和任用招商引资人员时,应当实行公开竞争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选拔和任用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人才。

3. 突出能力和业绩:政府在选拔和任用招商引资人员时,应当突出能力和业绩,对候选人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4. 公平公正:政府在选拔和任用招商引资人员时,应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原则,避免任人唯亲、搞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小街镇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合理引导外资投向,提高外资利用质量,促进我镇招商引资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投资的经镇招商办确认的镇境外投资商或企业回乡创业的个人或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在发展本镇经济过程中,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以经济资源优势激发投资者的投资欲望,吸引投资商或资本扩张企业的资金、人才、技术、设备、产品、市场和管理等生产要素,促进全镇经济发展的活动。

第四条招商引资必须坚持“六结合"的原则:(一)招商引资要与发展本镇特色经济相结合;(二)招商引资要与推进产业化(集团化)建设相结合;(三)招商引资要与盘活存量资产相结合;(四)政府招商要与全民招商、以商招商相结合;(五)引进资金要与引进人才、技术、市场、管理经验相结合;(六)当前招商要与长远规划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成立镇小街镇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招商办,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招商引资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组长为镇党委书记、镇长,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镇长班子成员。

第六条镇招商办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文件精神;(二)对全镇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三)制定全镇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意见;(四)检查、指导全镇的招商引资工作。

第七条镇招商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镇招商引资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全镇招商引资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编制下达年度计划及考核指标。

(二)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及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向外征集、储存、编印、推介项目,做好引进、洽谈、签约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为外来投资企业开展全方位服务,检查投资环境情况,处理投资商的投诉案件,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负责制定各部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组织年度检查考核和年终责任目标的奖罚兑现;(五)负责筹办镇内重大招商活动,搞好各类经贸招商洽谈会议的组团及展馆展销工作;(六)负责跨区域、跨行业的经济联合协作,结交友好关系,开展信息交流,搞好网上招商和对外宣传;(七)研究分析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新情况、新问题,代镇政府拟定招商引资的规定、办法等,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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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招商引资奖励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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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多渠道、多层次地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适用于为我镇招商引资工作作出贡献的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单位和个人、所引进项目必须在**镇注册登记并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鼓励发展、成功引进工业项目的引荐人,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项目和具体标准如下、引进酒店业、物流业、金融业及中介服务业(不含房地产)等项目的,根据纳税总额、投资规模奖励标准、招商引资洽谈阶段、项目成功引进、客商自行联系洽谈投资项目、企业增资扩产购买土地、租用土地和厂房的,具体材料详见: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和吸引外来客商到我镇投资兴业,促进镇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为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多渠道、多层次地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我镇招商引资工作作出贡献的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含镇政府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引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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