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
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
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政策解答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凡符合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均可报考。
主要包括:(1)本省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2)本省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3)省直机关设在市、县的单位(如白湖、南湖、九成坂人民检察院以及省属监狱戒毒单位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报考;(4)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截至报名时,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5)截至报名时,提任或调任领导职务尚在试用期内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回避有关规定,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所列情形的职位。
3.市直机关设在市辖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实验区)的分局或直属机构的工作经历能否认定基层工作经历?可视为区直机关,认定基层工作经历。
但从分局或直属机构转任到市直机关的,须在市直机关工作2年以上,方可报考。
4.市公安局所属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等一线实战单位的工作经历能否认定基层工作经历?不能认定基层工作经历。
5.锻炼期满的选调生能否报考?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加强选调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8〕13号)规定精神,截至2019年9月锻炼满3年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选调生,可以报考。
锻炼期满后非因机构撤并等原因离开原锻炼单位的选调生,如果现工作岗位不在本次遴选范围内,则不能报考。
6.选调生考录到其他单位后能否报考面向选调生的职位?考录时锻炼期已满2年的选调生,可以报考。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10.28•【字号】组通字[2010]42号•【施行日期】2010.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组通字〔2010〕42号)省直各单位:现将《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反馈。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补充工作,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党政公务员选拔培养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开遴选公务员,是指省直机关采取公开考试和平级转任方式,从市以下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市以下机关公务员”)中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
第三条省直机关补充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开遴选公务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公开遴选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六条公开遴选公务员,应当根据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1-2次。
第七条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原则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进行。
因工作需要,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直机关可以单独组织遴选,省垂直管理部门可以单独在系统内组织遴选,遴选方案须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同意。
2021年安徽遴选职务表
2021年安徽遴选职务表【实用版】目录1.2021 年安徽遴选职务表公告发布背景2.遴选职位和计划人数3.报名范围和条件4.报名资格条件5.基层工作经历定义和计算方法6.近三年年度考核要求7.考试时间和地点8.考试内容和形式9.报考人员须知正文2021 年安徽遴选职务表公告已经发布,旨在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1 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本次遴选职位包括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 100 名。
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单位) 工作人员,另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报名范围和条件方面,本市各县 (市) 区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本市各县 (市) 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单位) 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以及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我市各县 (市) 区的单位 (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 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须是经我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招录且作为选调生管理的人员。
报考面向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职位的,须是在我市乡村一线主要从事扶贫工作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乡镇 (街道) 干部、选派帮扶干部、选调生。
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报考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具有 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 3 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计算时间截至2021 年 12 月)。
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 2 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 (市) 区、乡镇 (街道) 党政机关 (含参公单位),行政村 (城市社区) 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014年安徽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笔试真题
2014年安徽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笔试真题标签:遴选公务员笔试题分类:公选领导遴选公务员面试笔试题2014年省直遴选真题时间:9月21日(周日)8:30--11:30第一题背景材料:A县重点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乐农集团公司是龙头企业,与A县达成投资合作意向,即将来A 县考察。
问题:如果你是A县负责联系该集团考察事宜的联络员,为做好接待工作,在考察组到来之前,你需要了解对方那些信息?(分条列出,100字以内)(9分)第二题背景材料:习总书记提出“五个坚持”的要求(内容)。
你单位准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总书记的“五个坚持”要求。
问题:如果领导让你起草“专题学习会议方案”,请介绍一下方案的基本内容,并提出保证学习效果的具体措施。
(分条列出,150字以内)(10分)第三题2013年安徽省省直机关考试笔试(完整版本)第一题:工业明胶不能食用,某地于2009年被媒体曝光一些企业将工业明胶出售给不法药品公司。
之后该地政府对明胶生产企业进行了整改。
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和媒体宣布明胶生产、销售已经得到规范。
今年该地被媒体曝光其明胶90%被食用或被出售给药厂制作胶囊,省里非常重视,省领导非常重视,批示成立调查组调查。
题目1:如果你是调查组成员,请写出工作开展思路(200字以内)15分第二题材料1:某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规定遴选报考人员需具备: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殊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符合公开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材料2:某省直机关公开遴远公务员,一网友在某部门“厅长信箱”中留言,反映该单位招录的一名信息管理人员,其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很不合理。
质疑这样不公平。
他认为既然是面向基层选公务员,为何要求这么高,并对此感到不解。
题目2:假如你是该部门的人事处工作人员,请草拟一份回复网友的材料。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务员
【发文字号】皖人社秘[2013]35号
【发布部门】中共安徽省委员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3.01.29
【实施日期】2013.0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
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3〕35号)
各市、省直管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公务员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公务员考核奖励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从2013年1月开始。
各单位申报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截止时间为3月底;年度考核及相关奖励结果的审核备案,截止时间为4月底。
二、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
2012年受到同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系统表彰的先进集体,目标考核等综合性考核的先进单位。
安徽省省直机关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1
会计
不限
35周岁以下
2870621
2885579
22
省直机关
机关综合
30054
1
全日制本科 药学或法律 (学士)及 以上 文科类 文科类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2999219
2999219 副主任科员以下
23
省委党校
办公室综合 参照公务员 文字秘书 法管理事业 单位 机关党委
30055 30056 30057
30058
2
不限
35周岁以下
2652302
2655987
26
参照公务员 专职仲裁员 省劳动人事仲 法管理事业 裁院 单位 财会
30059 30060
2 1
法律 财会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 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35周岁以下 2663123 35周岁以下 2663122 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27
12
省劳教(戒 毒)管理局
省直机关
劳教文秘法 律
30029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2813186
劳教财务经 济管理
30030
1
会计学、财 务管理、经 济管理等相 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 (学士)及 以上 本科(学 士)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13
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省直机关
机关文秘
30031
3
不限
35周岁以下 2999182 2999182 有党政综合部门工作经历 的优先 2602128 2601418 2601757 2601418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有文字写作能力,3年以 上相关工作经历 2652302 2655987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有文字写作能力
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相关知识
2011年7月21日,中共安徽省委中组部、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公务员局发布《2011年安徽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省纪委监察厅、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研室、省高院、省检察院、共青团安徽省委等30个省直机关拿出197个职位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启动安徽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
中共安徽省委中组部发布《2011年安徽省直党群口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省委党校、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直机关工会、省直工委党校等6个参公单位拿出7个职位遴选工作人员。
如何准确把握考试特点,如何有效备考,成为广大考生关注的焦点。
一、考试特点安徽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及党群口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考试在全省是首次,具有以下特点:(一)遴选力度、遴选规模大首先,职位层次相对固定,职位名称基本是相关处室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
其次,遴选规模大,今年首次遴选就有共有30家省直机关计划遴选197人,党群口参公单位计划遴选7人。
(二)严格遵循“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强调职位匹配性笔试环节对不同职位的考生采用相同试卷,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同时,各遴选部门还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笔试分卷考试,面试多种形式并举并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举措,都旨在测查职位匹配性,突显“干什么,考什么”的选拔原则。
二、备考策略针对2011年安徽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及党群口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考试特点,为考生提出如下备考建议:1.以中组部2009年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2011年安徽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2011年安徽省直党群口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为依据开展复习。
2.要掌握基本知识点,打好理论基础。
最新安徽省公务员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安徽省公务员管理条例全文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了安徽省最新公务员管理条例全文。
20xx年最新安徽省公务员管理条例全文一、总的要求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着眼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政府工作效率,紧密结合机构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分步进行,抓住重点,严格规范,用二至三年时间积极稳妥地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然后再进一步完善。
二、实施范围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上述工作人员包括这些单位中从事党群工作的人员。
凡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不得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及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界定实施范围具体办法按附件1执行。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要统筹规划、分步进行。
无论是否开始进行机构改革的国家行政机关,都要结合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培训、交流、回避、退休等项制度。
职位设置、选配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等工作结合各级机构改革进程,在完成“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基础上实施。
省直各部门1994年上半年开始实施,年底前基本完成;地区、地级市1994年下半年开始实施,199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县(县级市、地级市的区)、乡(镇)从1995年上半年相继开始实施,当年底基本完成。
对于聘任制、任职最高年龄的限制、辞退和地区回避等项制度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逐步实行。
已经开始机构改革的单位,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实施准备阶段。
1、组建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班子。
2、组织现有工作人员学习《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进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基本知识测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7.13•【字号】皖政办[2000]42号•【施行日期】200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0]42号)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七月十三日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63号),设置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按住房制度改革的精神,负责管理省直单位机关职工住房经费补贴工作。
(二)承担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工作。
(三)加强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关后勤服务机制,实现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
二、主要职责经过以上职能调整,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对省直各部门机关后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调控;统一制度和标准,规范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后勤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对全省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进行指导,推动全省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安徽公务员遴选笔试题库及答案
安徽公务员遴选笔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A. 社会主义制度B. 资本主义制度C. 封建制度D. 共产主义制度答案:A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的录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B. 择优录用C. 公开、公平、公正D. 公平竞争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范畴?A. 忠诚于国家B. 服务人民C. 公正执法D. 廉洁自律答案:ABCD2. 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以下哪些规定?A.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B. 保守国家秘密C.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D. 接受社会监督答案:ABCD三、判断题1. 公务员在辞职后,可以立即从事与其原职务相关的商业活动。
(错误)2. 公务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正确)四、简答题1. 简述公务员的职责和义务。
答案:公务员的职责主要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接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
公务员的义务包括: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某公务员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事故当事人是自己的朋友,于是在处理过程中给予了特别照顾。
问题:该公务员的行为是否妥当?为什么?答案:该公务员的行为不妥当。
因为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公正执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在本案例中,公务员因私情给予特别照顾,违背了公务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和公正原则。
六、论述题1. 论述公务员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服务人民。
答案:新时代背景下,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服务人民的途径包括: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深化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专业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了解民情民意;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人民的能力和水平。
安徽省直属机关遴选笔试真题
安徽省直属机关遴选笔试真题(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1.第十九届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6 月 7 日在()开幕。
本届文博会突出交易功能完善、国际化水平提升、数字化应用、展示内容创新,打造富有成效的展示和交易平台。
A.成都B.杭州C.深圳D.上海【答案】:C2.2023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论坛在()举行,本次论坛以“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为主题。
A.长沙B.广州C.上海D.北京【答案】:D3.2023 年 4 月 22日是第 54 个世界地球日,自然资源部宣布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全面完成。
全国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
A.215B.275C.315D.300【答案】:C4.“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句诗描写的是谁的爱情故事?()A.吕布和貂蝉B.唐明皇和杨贵妃C.周瑜和小乔1/ 15D.牛郎和织女【答案】:B5.关于中国国土资源的叙述,正确的是()。
A.国土资源的开发程度高B.地区分布与人口分布基本一致C.国土资源的利用率较高D.国土资源的地区分配不平衡【答案】:D6.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驱动力是()。
A.技术水平的差异B.劳动生产率的差异C.价格的差异D.产品品质的差异【答案】:B7.职业道德是每个从业人员的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工作中,表里如一,言行一致,遵守劳动纪律,这是职业道德中()的基本要求。
A.办事公道B.诚实守信C.爱岗敬业D.服务群众【答案】:B8.孟子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里“规矩”的意思是:()A.道德准则B.圆规曲尺C.法律条文D.美德善行【答案】:B9.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党把()作为发展的目标和归宿。
A.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B.解放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2/ 15C.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D.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答案】:D10.十九大报告中引用的“大道之行也”出自()。
2022年安徽省法院法官遴选办法
2022年安徽省法院法官遴选办法第一,法官资格方面的内容。
它是指担任法官应当具备的条件。
可分为录用法官的资格和现任法官的资格。
一般包括:(1)学历、司法考试资格、法律职业经验、法律执业资格等。
如日本法官遴选制度要求,法官学历须是本科以上,且须通过司法考试。
(2)品行资格。
例如,英国法官遴选制度要求,法官应当具备的知识、经验与技能包括相当水准的法律知识、司法经验和职业成就,思维分析能力,决断能力,与各种人员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保持法院权威、维持法院尊严的能力以及诸如诚实正直、公正与公平;(3)年龄资格,担任法官应当具备的年龄,法官的任期及退休年龄的规定。
如德国法官遴选制度就规定,一名法官要获得进入宪法法院的资格,必须符合适用于所有法官的任职要求,而且年龄至少达40岁。
宪法法院的法官的任期为12年,而且不能被再次任命;(4)其它资格,如国籍、身体状况等。
在我国,“身体健康”即为法官任职资格条件之一。
此外,还有限制性规定,如不能从事法官的条件及法官回避规定。
第二,法官遴选机制方面的内容。
它是指法官遴选的过程和方式。
可分为初任法官遴选的机制和现任法官遴选的机制。
一般包括:(1)遴选法官的主体,是指由谁来推荐法官候选人、任命法官。
(2)遴选法官的方式。
目前世界上最有代表性的法官遴选方式主要有经过培训或通过考试后被任命为法官、由法官遴选委员会任命、行政机关任命以及通过党派或非党派选举产生;(3)遴选法官的程序。
例如,法国建立的是一种双阶段的学术型法官录用制度。
第一阶段包括主要按法律知识衡量法官候选人的一系列考试。
通过这些考试的法官候选人可以进入第二阶段,即进入国家法官大学正式进修法律理论和法律程序课程,以及在其他地区进行实习或进修特别课程。
实习是这个阶段的主要组成部分,但他们也进行正式学习。
这两个阶段均起到筛选作用。
通过竞争型的考试,只有分数最高的候选人能够被录取。
学习阶段结束之后,分数最高的学生原则上有权在法官的空缺职位中进行挑选。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1.09.17•【文号】•【施行日期】2021.09.17•【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2013年1月2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 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 2021年9月17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开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
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应当突出工作需要,保持适度规模。
公开遴选中涉及领导职务和职级升降、领导职务和职级互相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开遴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第四条公开遴选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公开遴选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考试;(四)考察;(五)决定与任职。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第六条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
公开遴选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公开遴选有关工作。
公开遴选有关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考试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承担。
第七条省级机关和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原则上面向本辖区内下级机关(含相应层级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进行。
因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等需要面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进行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事先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沟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5.11•【字号】财人[2009]469号•【施行日期】2009.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人〔2009〕469号)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安徽省财政厅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安徽省财政厅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厅机关公务员的职务管理,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厅机关县处级及其以下公务员。
第二章任职第四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六条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七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四)转任、挂职锻炼的;(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八条公务员任职,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人事教育处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了解,提出拟任职人选;(二)厅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三)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第九条公务员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计算。
安徽省直2016年遴选公务员真题
2016年9月25日安徽省直遴选公务员真题第一题:谋省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了加强政策理解,便于抓好落实。
省领导安排文件起草开展政策解读,如果你是起草人员,请给出意见的工作安排(要求100字以内)第二题:有群众反映一些村、社区选择对象不公平,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县领导对县民政局进行批示要求对全县低保工作者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你作为工作人员,请写出开展核查的工作措施。
(要求100字以内)第三题: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就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发出通知,要求2016年底前,各市、县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对15天以上未更新的“僵尸”“睡眠”微博微信,在重大舆情事件发生时失声失语、未能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信息发布不准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运维管理不规范出现突发安全事故的微博微信,通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
政务微博微信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你是某单位政策微博微信平台的小编,如何做好平台群众评论、私信、留言、提出初步设想(要求150字以内)第四题: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电话某市,通知拟于10月底到某市召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会,选择两家高新技术企业现场观摩,并要求是在推进会上发言交流,市领导批示让改办公室主任做好筹备工作。
你作为该市政府办公厅具体负责同志,请提出推进会筹备工作思路(要求200字以内)第五题:某市两会期间,是人大代表xx提出建议,A市受自然环境、资源条件限制等因素限制,加上环保意识淡薄,招商引资引了技术含量低、环境整治差的企业,给群众生活带来巨大影响。
建议招商引资的同时,注重保护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作为主办单位,请对代表建议作出回复(要求400字以内)第六题:给8段文字,每段文字写这个市的举措:1、“两学一做”与脱贫攻坚结合,提升干部脱贫攻坚的意志和精神;2、加大贫困情况调研;3、县处级领导干部以脱贫为主题上好党课;举办脱贫攻坚主题培训班;4、以村委换届为契机,配上班子;5、发挥好第一书记。
安徽省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
安徽省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正文:---------------------------------------------------------------------------------------------------------------------------------------------------- 安徽省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1994年5月9日)安徽省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非领导职务设置原则(一)非领导职务设置必须本着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理顺关系的精神,在机构改革“三定”的基础上,以工作任务为主要依据,合理设置。
(二)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规格,必须与机构改革确定的机构规格相符,并按规定的比例限额和经批准的设置方案执行。
不得超过其机构规格或变相升格,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限额。
(三)非领导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是实职,但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在行政首长领导下工作。
(四)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
(五)各工作部门之间、各部门内设机构之间非领导职务设置的职数,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搞平均配置。
规格层次较高的非领导职务设置职数,上级机关应多于下级机关,综合部门应多于专业部门。
(六)非领导职务名称原则上应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统一规范。
少数部门根据职业特点需设置有别于统一名称的其他非领导职务,由有关部门在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中一并提出意见,经省人事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批准。
二、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规格各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规格,不得高于所在部门的领导职务。
(一)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在省级国家行政机关设置,副厅级行政机构最高只设置助理巡视员。
(二)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在地区、地级市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副处级行政机构最高只设置助理调研员。
合肥遴选考察加分规则
合肥遴选考察加分规则随着高考竞争的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考生开始寻求各种加分途径,以提高自己的录取机会。
其中,遴选考察加分成为了不少考生所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介绍合肥遴选考察加分规则,帮助考生了解相关政策,提升自己的加分优势。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遴选考察。
遴选考察是指高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考察,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录取要求的一种考试形式。
在遴选考察中,学校会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评估,为考生提供加分机会。
那么,合肥遴选考察加分规则具体是怎样的呢?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合肥市将继续实行遴选考察加分政策,具体规则如下:1. 学科竞赛加分。
参加全国性、省级及以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可在相应学科中获得加分,其中省级一等奖、全国一等奖的加分最高可达20分。
2. 科技创新加分。
参加国家级、省级及以下科技创新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可在相应学科中获得加分,其中省级一等奖、全国一等奖的加分最高可达20分。
3. 社会实践加分。
参加全国性、省级及以下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可获得2-5分的加分,其中省级一等奖、全国一等奖的加分最高可达10分。
4. 艺术特长加分。
参加省级及以上艺术比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可获得2-10分的加分,其中省级一等奖、全国一等奖的加分最高可达20分。
5. 体育特长加分。
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可获得2-10分的加分,其中省级一等奖、全国一等奖的加分最高可达20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加分规则仅适用于参加2021年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且每个考生可获得的加分总分不超过20分。
此外,合肥市还规定了遴选考察的时间和方式。
具体来说,合肥市将于2021年5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遴选考察。
考察方式为线上或线下,包括面试、论文、作品、实验、演讲等形式。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秘[2009]227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正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政秘〔2009〕2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6年1月1日施行,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已废止。
省人民政府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的《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皖政〔1997〕24号)主要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不相适应,现予以废止。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结束——。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物价局•【公布日期】•【字号】皖价费函[2011]150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皖价费函〔2011〕15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你厅《关于申报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皖人社函〔2011〕339号)悉。
经研究,现将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收费等有关事项函复如下: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组通字〔2010〕42号)规定,公开遴选公务员是指省直机关采取公开考试和平级转任方式,从市以下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中公开择优选拨公务员。
因此,同意由省人事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比照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具体为:笔试每人每科40元,面试每人70元。
未入选面试的人员不交面试费。
二、收费单位收取的考试费主要用于命题、制卷、阅卷和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聘请监考人员等开支。
三、本文核定的收费标准为最终收费,不得再向考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严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加重考生负担。
四、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以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同时要主动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收费单位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考试费收入缴入省国库,缴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
缴库时,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类“非税收入”04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0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4目“考试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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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组通字…2010‟42号
省直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反馈。
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补充工作,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党政公务员选拔培养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开遴选公务员,是指省直机关采取公开考试和平级转任方式,从市以下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市以下机关公务员”)中公开择优选拔公务员。
第三条省直机关补充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开遴选公务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公开遴选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六条公开遴选公务员,应当根据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1-2次。
第七条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原则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进行。
因工作需要,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直机关可以单独组织遴选,省垂直管理部门可以单独在系统内组织遴选,遴选方案须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同意。
第二章遴选资格条件
第八条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公务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二)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殊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六)符合公开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身体健康。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三)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第三章遴选程序
第十条公开遴选公务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遴选计划和方案;
(二)发布遴选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四)组织考试;
(五)考察与体检;
(六)公示、试用和审批。
必要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遴选计划由遴选单位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编制。
主要内容包括遴选单位编制、职数和缺额情况,以及公开遴选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等。
遴选计划一般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两批按分工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十二条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遴选单位提出的遴选计划,组织制定遴选方案,并在适当范围内发布遴选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
(一)遴选单位、职位名称和职位数;
(二)遴选范围、报考资格和条件;
(三)遴选程序和方式;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报名方法;
(六)其他须知事项。
第十三条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个人自荐报名的,进入面试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第十四条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职
位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第十五条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试卷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统一命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第十六条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遴选职位名额不足3人的,差额1人;超过3人不足7人的,差额2人;超过7人不足12人的,差额3人;12人以上的,差额5人。
第十七条遴选单位依据遴选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对考察合格者,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指定的医院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第十八条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由遴选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对象,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遴选机关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所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6个月。
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第四章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条公开遴选公务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和事先内定人选;(二)严格按照遴选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三)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
(四)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等制度规定,不准循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遴选单位及有关部门在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三条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举报,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公开遴选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