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化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板(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板【模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员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三、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2. 隐患排查责任:(1) 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的有效落实;(3) 员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隐患治理工作。
3. 隐患排查方法和程序:(1) 制定排查计划:每季度初,由企业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制定排查计划;(2) 隐患排查:按照排查计划,逐项进行隐患排查,记录发现的隐患;(3) 隐患评估和分类: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类,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确定治理优先级;(4) 隐患治理:按照治理优先级,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治理时限,并跟踪隐患的整改情况;(5) 隐患整改验收:对治理完成的隐患进行验收,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性。
4. 隐患排查记录和报告:(1) 排查记录:每一次隐患排查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隐患的名称、发现人、发现时间、隐患描述等;(2) 排查报告:每季度结束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整理本部门的隐患排查报告,提交企业领导。
四、监督与管理1. 企业领导层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2. 相关部门负责人需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3. 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企业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匿名举报的权利。
五、附则1. 本制度经企业领导批准后生效;2. 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企业领导层所有;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板(二)一、目的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____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为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化工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实现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预防,特制定本细则,旨在规范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一、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适应化工企业特点的排查治理体系,完善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各项规定以及必备的软硬件设施。
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
2. 将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划分,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处理安全问题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3. 配备必备的检测分析设备,建设安全督查防治系统,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时性。
二、规范隐患排查行为加强隐患排查力度,针对不同的隐患区域,科学合理地排查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清除。
1.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并且要执行到位,避免出现疏漏和纰漏,确保排查能够覆盖到位。
2. 协调各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安装区域,建立问题清单的备案和报告制度,并在相应时间内解决。
3. 合理设置监测点位,对生产过程以及环境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实时监测,并采取有效采集数据,及时处理问题。
三、保障排查结果可行性根据对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加强计划的执行和排查结果的评审。
1. 对排查出的现场安全隐患进行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露出问题并加强处置。
2. 针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定期总结,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排查工作的制度和流程。
3. 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公示,并在大屏幕、互联网等工具上进行宣传和解释,营造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隐患预防控制机制为了从根本上防止隐患的发生,建立健全化工企业隐患预防控制机制。
1. 对于所有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宣传安全生产观念,并营造一种良好的安全生产的社会气氛。
2. 制定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针对排查得到的结论及时开会并将相应信息体现出来,及时、全面地解决并预防隐患。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四篇)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企业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企业的综合安全管理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各类化工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包括生产部门、仓储部门、实验室和办公室等所有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和隐患整改的具体要求,旨在确保化工企业的安全环保。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配备并培训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和权力,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得到充分贯彻落实。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定期进行隐患排查,不得有遗漏。
第七条隐患排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具体内容包括设备设施的安全性、操作工艺的安全性、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等。
第八条隐患排查应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
第九条隐患排查应使用专业的隐患排查仪器设备,确保排查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条隐患排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可查。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十一条隐患治理应根据隐患排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二条隐患治理应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治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隐患治理应按照治理计划进行,包括治理的目标、内容、措施、验收标准等。
第十四条隐患治理过程中的设备维护保养、操作规程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等应得到重视和落实。
第四章隐患整改第十五条隐患整改应根据隐患治理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第十六条隐患整改应按照整改计划进行,包括整改的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措施等。
第十七条隐患整改应有明确的整改验收标准,确保整改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隐患整改结果应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可查。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和寿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二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寿光市安委会和侯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缺陷等进行辨识,以确定隐患、危险有害因素或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保证公司生产安全。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组织机构:为加强“双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推进“双体系建设”工作,现成立“双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推进小组及工作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检查、推进和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组长:***组员:***推进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工作小组:组长:车间主任组员:车间岗位人员小组下设“双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李松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双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工作职责:3.1.总经理:许明然全面负责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公司双体系建设全面部署,组织编写双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与推行工作;,为建立体系提供充分的资源,落实体系推进工作的牵头部门,任命分管负责人;确保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双体系建设所需要的资源,如人力资源和专门技能、方法、监测工具或仪器、信息系统、技术与财务资源;确定各系统、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与责任,授予权限以促进有效的双体系建设;确保体系变更时,维持体系完整性;成立体系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工作组,定期部署对双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确保全员参与双体系建设。
3.2.副总经理:李京东协助总经理对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指企业或单位为了保障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隐患发生,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排查制度:明确企业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时间、范围、方式和方法。
2. 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其职责。
3. 评估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确定隐患的优先级和治理措施。
4. 处理制度:明确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纳入治理计划,并细化治理流程和措施。
5. 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台账,记录隐患整改情况,实时监督和跟踪隐患的处理进展。
6. 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7. 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实施对于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安全生产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概念和特点;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意义;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构建和实施;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概念和特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条件或行为。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不可预见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通常是在事故发生前无法预测的,只有在事故发生后才能根据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判断。
2. 多样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形式和类型很多,包括技术隐患、管理隐患、环境隐患等,每个行业和企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 长期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一般存在较长的时间,如果不及时发现和治理,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随着化工企业不断增多和规模不断扩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风险也越来越高。
针对这一问题,建立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成为遏制安全事故频发的关键。
本文将对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细则进行介绍。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标准完备、落实规范、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于防范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
制度应该明确责任、明确权限、明确程序、明确措施、明确纪律,保证化工企业的生产活动始终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化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级领导、负责人、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对于加强职工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具有重要作用,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并通过员工教育和培训,切实落实这些制度,做到形成管理机制,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进行隐患排查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一些安全隐患容易抵消一切的防范措施,因此化工企业必须要进行积极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于落实化工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避免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方面具有极强的推动作用。
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通过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于监督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等进行管控、向安全生产责任人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等具有重要作用。
该台账要求详实、全面,并及时记录和维护安全隐患排查结果。
实施隐患治理化工企业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现一些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将涉及到化工企业的所有管理水平,是化工企业推动安全生产的关键一环。
实施隐患治理根据化工企业隐患排查的具体结果,制订隐患治理方案,并成立相应的专业小组进行处理。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贡献,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和安全问题。
化工企业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成为了非常必要的任务,为了提升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和执行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的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规范、系统地进行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并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制度内容1. 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1)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整个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推进。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的隐患排查工作小组,明确各个成员的职责,并明确其在隐患排查工作中的权责。
(2)隐患排查工作小组应当由专业人士组成,包括安全工程师、环境工程师、工艺工程师等,以便能够从不同角度全面排查化工企业的隐患。
(3)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人应当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范围、时限和目标等,并负责监督排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2. 隐患排查的周期和方法(1)隐患排查应当定期进行,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特殊情况的化工企业,应当加强排查的频次。
排查应当覆盖化工企业的各个环节,包括生产车间、储存装置、管道输送系统、环保设施等。
(2)隐患排查可以采取多种方法,包括实地勘察、设备检测、数据分析等,以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3)隐患排查应当及时记录,并形成排查报告,对不同级别和类型的隐患进行分类和整理,为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3. 隐患治理的措施和要求(1)针对不同类型的隐患,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对于严重的隐患,应当立即停产整改;对于一般的隐患,应当制定整改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整改。
(2)治理隐患应当明确责任主体,并落实到具体的人员身上。
治理工作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也可以由企业自行组织实施。
(3)治理隐患应当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包括工艺改进、设备更新、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
(4)治理隐患应当在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得到了有效的落实,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责任追究、统计与分析等要求。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五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类别、事故等级、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初步判断、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八条事故调查组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第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60 日。
第四章原因分析与责任追究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纠正与预防措施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前言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规定,旨在推动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展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规定的实施将为福建省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生产经济的健康发展。
总则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推动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展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规定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相关法规。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在福建省境内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包括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矿山企业等社会单位,还包括承包工程、代建工程、租赁用工、派遣用工等安全生产活动。
主要内容本规定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两方面,要求福建省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展开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福建省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排查范围包括生产设施、安全设备、安全管理、作业环境和劳动用品等方面,确定隐患的种类、性质、危害程度、处理措施以及整改期限。
隐患督促整改福建省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现隐患应当立即督促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间,整改后应当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对未按规定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福建省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演练,确保对突发事故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并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建设福建省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活动。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4、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隐患排查形式内容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作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青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置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组,分别由主管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厂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组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
5、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雅”(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心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前言化工企业作为重要的生产基地,其生产活动极为复杂,安全风险十分高。
化工生产隐患的存在已经成为了制约化工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而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对企业自身造成严重影响,还可能对社会、环境等方面带来严重的影响。
为了避免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保障企业持续安全经营,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对于加强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1. 建立相应法律制度化工企业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行业规范。
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便化工企业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安全事故的风险。
化工企业也应建立自己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企业内部人员行为和工作流程。
2. 建立隐患排查与治理体系化工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十分完善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体系,识别隐患并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和控制。
该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1)隐患排查和报告机制化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隐患排查和报告机制。
该机制应该规范员工、监管机构发现隐患时的报告流程和相关处理方式。
隐患排查与报告机制必须确保及时报告,并且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问题。
(2)隐患评估和控制机制应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评估,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风险。
在采取措施之前应先进行科学和技术的评估,结合应急预案,以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有效控制隐患。
(3)隐患应急处理机制化工企业应确立隐患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隐患发生时相关的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和安排。
同时,隐患应急处理应考虑到应急资源的充分利用,调度和优化。
(4)内部审计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行审计和评估,发现并及时纠正其中存在的问题。
3. 建立监测和预警机制针对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存在的隐患,化工企业应建立全面的监测和预警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监测、应急预案、解决方案等。
4. 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一个成功的化工企业生产工作,当然受到了员工的规范、管理、指导和教育的影响。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指企业为确保生产过程安全,预防事故隐患的发生,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排查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相关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2. 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和历史事故数据,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个环节和岗位的排查内容和要求。
3. 隐患排查方法与技术规范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术规范,如现场检查、设备检测、漏洞分析等,确保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隐患治理与整改管理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记录、评估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并进行跟踪和追踪,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有效性。
5. 隐患信息报告与通知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报告与通知制度,明确事故隐患的报告渠道和报告内容,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隐患情况,以便协调和配合解决问题。
6. 隐患监督检查与评估制度:建立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制度,定期对企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实施和有效性。
7. 培训与教育制度: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增强他们对生产过程中隐患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和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一、制度的背景与意义近年来,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产安全,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的稳定。
二、制度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企业安全生产必须放在首位,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1. 目的和范围- 该制度旨在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与公司相关的场所和活动。
2. 主体责任- 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该制度。
- 各部门负责落实该制度,保障部门的安全生产。
-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安全意识。
3. 隐患排查-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包括设备、设施、环境等方面的检查。
- 隐患排查记录应详细描述隐患情况、责任人和整改措施。
- 隐患排查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
4. 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结果,制定整改计划,并设置整改期限。
- 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具体措施,解决隐患问题。
- 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5. 隐患通报和警示- 将发生的安全事故隐患、事故事故进行通报,并向全体员工进行警示。
- 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安全警示和安全知识宣传。
6. 监督和考核-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 安全监管部门对公司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7. 违反制度的处理- 对故意违反制度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宣传和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 加强安全意识宣传,推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
9. 审查和修订- 定期对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 对新的安全生产技术、法规进行研究和应用,更新制度内容。
以上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各个企业的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2)第一章绪论一、制度背景二、制度目的三、制度适用范围与对象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一、坚持预防为主二、依法治理三、综合治理四、追究责任第三章排查治理流程及相关职责一、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二、相关职责及责任人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一、隐患排查措施二、隐患治理措施三、隐患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评估一、监督检查二、评估与奖惩第六章责任追究一、责任追究机制二、追究责任的程序和方式第七章其他要求一、宣传教育二、安全培训三、应急预案四、信息报送第八章附则一、该制度的修订与废止二、实施细则第一章绪论一、制度背景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事故已经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2019年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各相关管理部门、(制造车间、机加车间)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一)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
(二)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
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
(三)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
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下属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遏制事故隐患,确保员工安全和企业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企业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面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按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控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按照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小组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计划,逐一检查各项设施、设备、工艺和管理措施,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
2. 隐患治理方案制定:根据排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计划。
3. 隐患治理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方案和计划,全面落实治理措施,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4. 复查和验收:治理完成后,工作小组应进行复查和验收,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第七条排查治理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 工艺流程和设备安全:确保工艺流程和设备的安全性,消除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2. 员工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及时治理和整改隐患。
第九条对于发现的隐患,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对于复杂、严重的隐患,应及时组织处理。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即生效,并习惯改进。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生产经营场所。
三、职责分工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评估、整改和上报。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汇总和分析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5. 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6. 生产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情况。
7. 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包括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通风照明、消防设施等。
8. 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处置情况。
9.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10. 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
11.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五、隐患排查治理的方式1. 日常排查:各部门每天进行一次日常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本部门的安全隐患。
2. 定期排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等。
3. 专项排查:根据季节特点、行业特点、事故规律等,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如防火防爆、防汛防台、防暑降温、防中毒等。
4. 节假日排查: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组织开展针对性的隐患排查。
六、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1. 隐患排查:按照规定的排查方式和内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填写《隐患排查记录表》。
2. 隐患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建立《隐患治理台账》,详细记录隐患的名称、位置、类型、发现时间、发现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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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01)003号签发: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结合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具体情况,建立和制定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事故隐患实行分部门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事故隐患的定义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1)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公司及操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4、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1)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2)各有关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3)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要求有关单位或部门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进行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
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强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根据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各车间(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对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工厂、车间(部门)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认真协调进行彻底整改。
(1)车间(部门)下属岗位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由车间(部门)负责按规定及时进行查实。
对本部门有能力进行整改的应认真进行彻底整改,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工厂安全部门备案;对本部门无能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公司、工厂主管领导和厂部备案。
(2)各车间(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公司、工厂的事故隐患,由厂部按规定及时进行查实,工厂主管领导和厂部协调各单位进行彻底整改,整改完成后工厂安全部门将整改情况记录备案。
2、科室、车间(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3、各科室、车间(部门)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工厂主管领导和厂安全部门备案,由工厂主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工厂主管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领导,召开公司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本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县政府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工厂、科室、车间(部门)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将员工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发现时间、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5、工厂安全部门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工厂主管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对事故隐患未按照职责进行认真排查和治理或未按规定上报各类隐患而导致发生问题的,按国务院《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及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2008年1月21日
主送:工厂各车间、部门
抄送:总裁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