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问题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在产品出现缺陷或造成损害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为了明确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相关的责任承担。
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 引进责任原则:根据引进责任原则,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引进产品时应对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产品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对此负有责任。
2. 制造责任原则:根据制造责任原则,生产者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应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如果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出现缺陷,生产者应对此负有责任。
3. 警示责任原则:根据警示责任原则,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对产品的潜在危险提供警示信息,并告知用户如何正确使用产品以避免潜在危险。
如果产品缺乏必要的警示信息或提供的警示信息不准确,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对此负有责任。
4. 信息责任原则:根据信息责任原则,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向用户提供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的性能、用途、安全注意事项等。
如果产品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对此负有责任。
二、责任承担1. 生产者责任:根据产品责任法,生产者是指制造商、组装商、加工商或其他生产者,他们将产品提供给市场。
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承担责任。
如果产品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生产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销售者责任:销售者是指将产品提供给最终用户的商家或个人。
销售者在销售产品时应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提供必要的警示信息和产品信息。
如果销售者未履行上述责任,导致产品缺陷或造成损害,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进口商责任:进口商是指将产品从其他国家引进并销售的商家或个人。
进口商在引进产品时应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进口商未履行上述责任,导致产品缺陷或造成损害,进口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用户责任:用户在使用产品时应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和警示信息正确使用产品,避免不当使用导致的损害。
产品发生事故赔偿标准
产品发生事故赔偿标准一、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当产品发生事故,造成消费者或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时,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医疗费用:因产品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包括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等。
2.财产损失:因产品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财产本身的损失和恢复费用等。
在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时,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不得推卸责任或拒绝赔偿。
二、间接经济损失赔偿除了直接经济损失外,产品事故还可能造成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误工费:因产品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误工费用。
2.交通费:因产品事故需要就医或处理相关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3.精神损害赔偿:因产品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导致受害人精神受损,所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赔偿间接经济损失时,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赔偿,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精神损害赔偿产品事故还可能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因产品事故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
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由法院或相关机构进行裁定。
四、惩罚性赔偿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生产者或销售者明知产品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仍然进行销售或使用,给消费者或其他人员造成损害的,除了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外,还可能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惩罚性赔偿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违法行为,并起到警示作用。
在计算惩罚性赔偿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过错程度、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裁定。
总之,当产品发生事故时,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以及惩罚性赔偿等方面。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生产者或销售者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生产和销售活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引言:产品质量是衡量产品价值和可信度的重要标准之一。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产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
当消费者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时,他们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产品质量问题所涉及的法律责任,旨在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推动企业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本文将探讨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并分析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一、产品质量问题的定义与分类产品质量问题是指产品的实际使用与其应有的功能、性能、可靠性等方面存在不符合或达不到相关标准的情况。
根据产品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明显缺陷:指产品在设计、制造或者销售过程中出现的明显缺陷,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存在安全隐患。
2. 潜在缺陷:指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表现正常,但由于设计、材料、工艺等方面问题,存在潜在的质量隐患。
3. 误导性宣传:指企业在产品宣传、广告中虚假宣传或者夸大产品功效等,误导消费者。
二、法律责任分析1. 民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当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时,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民法责任。
消费者可以要求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进行赔偿,并承担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2.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来规范产品质量,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对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经营者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3. 侵权责任:当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侵权责任。
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或经营者应承担因质量问题所引发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法律责任的适用原则1. 举证责任原则:在产品质量问题纠纷中,消费者如果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或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消费者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及其对自身权益的损害。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如何承担责任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如何承担责任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是指在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中,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制造商、销售者等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下面将从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赔偿标准等方面对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进行详细介绍。
一、责任主体1.制造商:制造商是指按照产品设计说明和用户需求,进行产品生产、组装、加工或者名称复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产品制造或者组装者、名称复制者、批发商、直销商等。
2.销售者:销售者是指向消费者或者使用者销售产品以获取利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电子商务平台等。
3.进口商:进口商是指在境外生产的产品经正式收购并进口到中国,由其自己或者通过分销商等方式销售给中国消费者或者使用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责任范围1.产品责任:制造商、销售者、进口商应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如果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产品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警示标识不全等。
2.服务责任:制造商、销售者、进口商提供的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服务如果存在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比如产品维修、保养、安装等服务的不当操作导致损失。
三、赔偿标准1.人身伤害:对于因产品缺陷导致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通常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直接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赡养费等间接损失。
赔偿金额应根据伤者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合理计算。
2.财产损失:对于因产品缺陷导致的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修复费用、重置费用、购买替代品的费用等直接损失以及因财产损失造成的间接损失。
赔偿金额应根据被损失物品实际价值进行合理计算。
四、责任承担方式1.无过错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对于危害生命和健康的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者或者出口者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即即使制造商或者出口商没有过失,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2.过错责任:对于因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存在过错导致的产品缺陷损害,可以依法对其承担过错责任,包括补偿损失、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
产品责任法产品质量和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
产品责任法产品质量和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产品责任法是指对于制造、销售、使用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害行为,法律对相关责任主体作出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产品责任法的出现着眼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那么,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质量和赔偿责任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一、产品质量的法律规定产品质量是产品责任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方面。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合格性标准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或者符合生产经营者对产品所作的承诺。
产品生产者应当依法负有合格性标准的义务,确保产品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
2.正常使用期限产品应当具备使用期限,也就是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所能发挥作用的时间。
如果产品在正常使用期限内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或者维修。
3.主要性能和安全性能产品的主要性能和安全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产品的合格性。
主要性能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完成的任务或提供的服务,而安全性能则强调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消费者人身财产造成的伤害程度。
二、产品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产品责任法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在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害情况下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下面是产品赔偿责任的一些常见法律规定。
1.严格责任根据我国《产品责任法》,对于因产品质量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制造商应当承担严格责任,无需证明其过失。
只要消费者能够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且该问题是导致损害发生的原因,即可要求制造商承担赔偿责任。
2.连带责任如果多个经营者共同销售一款产品,造成了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可以选择其中一方进行索赔,也可以选择一并追偿。
3.无过错责任如果消费者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危及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但是该危险发生的原因与消费者有关,那么消费者将不能要求制造商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在使用过程中违背了产品的使用说明,导致了损坏,制造商不承担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风险
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品质量问题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风险。
对于生产企业而言,一旦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可能面临巨大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产品质量问题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并探讨企业应如何规避和化解这些风险。
一、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定义及法律责任产品质量问题是指产品在设计、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性能、安全以及其他与产品质量相关的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生产企业应对产品质量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产品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可能引发以下法律责任:1.合同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生产企业对于出售产品的质量应保证符合约定的要求,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或赔偿。
2.侵权责任:如果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生产企业可能面临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如果产品质量问题涉及欺诈行为、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药品等特定商品,生产企业可能受到刑事追责。
根据《刑法》的规定,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惩罚。
二、产品质量问题所带来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损失:一旦产品质量问题被曝光或引发消费者投诉,企业将面临巨额的赔偿和处罚。
此外,还可能引发消费者对于企业品牌的不信任,导致销售额下降和形象受损,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经济损失。
2.法律诉讼: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旦消费者提起诉讼,企业将面临漫长的法律纠纷和巨额的诉讼费用。
如果企业败诉,还可能受到舆论压力和声誉损害。
3.监管制裁:针对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相关监管部门有权对企业进行处罚和行政处置。
这些处罚措施包括罚款、产品召回、停产停业等,对企业的正常经营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三、规避和化解为了规避和化解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风险,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生产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浅析产品责任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
浅析产品责任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摘要]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起源于英国,在美国得到蓬勃发展,英美两国作为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先驱,在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这一领域建立了完善的先进的立法体系。
与英美法系不同的是,大陆法系国家对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一直持较为严谨甚至是抗拒的态度。
而我国产品责任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目前仍存在诸多问题,笔者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完善建议一、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概述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分别或共同对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害应当承担的特殊的侵权法律责任。
产品责任又分为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和补偿性损害赔偿责任。
补偿性损害赔偿责任是指赔偿数额与实际损害数额一致的旨在弥补受害者的损失的一种制度。
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而超出实际损失的赔偿数额,旨在威慑和打击恶意侵权的一种制度,具有报复性的特征。
二、国外关于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起源于英国,在美国得到蓬勃发展,英美两国作为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先驱,在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这一领域建立了完善的先进的立法体系。
与英美法系不同的是,大陆法系国家对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一直持较为严谨甚至是抗拒的态度。
(一)英美法系国家对于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众所周之,作为英美法系国家的代表,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在产品责任领域这一块运用得最成熟和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美国对于产品责任惩罚性损害赔偿金的运用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惩罚性损害赔偿需以补偿性损害赔偿的存在为前提。
作为受害人,只有在民事诉讼中提出了补偿性损害赔偿,才能附带地提出惩罚性损害赔偿。
同时,提出的惩罚性损害赔偿也只有在受害人提出的补偿性损害赔偿成立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获得肯定。
浅析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以《侵权责任法》为例
惩罚性赔偿 ( u i ie a a e )或称 “ p n t v d m g s 示范性赔偿 ” ( x m l r d m g s e e p a y a a e )作 为英美法 的产物 ,起源于英 国, 后来 发展至 美 国。如 何界 定惩 罚性赔 偿 ,历来有 不 同的 意 见。根据 《 牛津法律大词典 》的解释, “ 用来指判定 的损 害 赔 偿 金 , 它 不 仅 是 对 原 告 的补 偿 , 而 且 是 对 故 意 加 害 人 的 惩 罚 。 ”但 在 美 国的 判 例 中 , 惩 罚 性赔 偿 的 含 义 只 包 含 加 害 人 在赔 偿 受 害 人 实 际 损 失 之 后 ,还 额 外 支 付 的 那 部 分 以惩 罚 为 目的的赔偿金 。而本文所讨论 的惩罚性赔偿是指行为人故意 实施 的针对 公众 的恶 意或重 大过 失行 为时 ,法 院基于 其行 为,为惩罚行为人 同时 防止类似行 为再次发生,而对其判处 超 过 受 害 人 实 际损 失 的 赔 偿 。
二、我 国惩罚性 赔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我 国关于惩罚性赔偿 的立法现状 一
在 我 国 合 同法 领 域 , 《 费者 权 益保 护 法 》 在 第 四十 九 消 条 规 定 : “ 营 者 提 供 商 品 服 务 有 欺 诈 行 为 的 , 应 当 按 照 消 经 费者 的要求增 加赔偿其受到 的损 失,增加 赔偿的金额为消 费 者购 买 商品 的价款 或接 受服 务的一 倍 。 ” “ 增加 赔偿 的金
额 ”属于 惩罚性赔 偿: 同时最高人 民法 院 《 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 同纠纷 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 的解释 》对商品房买卖 过程 中因出卖 人恶意违约和欺诈 ,致使 买受人 无法取得房屋 的五种情形规 定了惩罚性赔偿 ,买受人可 以要 求出卖人承担
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失赔偿纠纷分析
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失赔偿纠纷分析产品质量是企业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与消费者的权益密切相关。
然而,由于制造过程中的不完善,有时产品质量问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
当消费者遭受了与产品质量问题相关的损失时,很可能产生诉讼请求,图求获得合理的损失赔偿。
因此,分析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失赔偿纠纷,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损失赔偿纠纷形成的原因与规模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失赔偿纠纷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制造业在产品生产中无法保证每一件产品都是完全无瑕疵的,这就使得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可能性。
其次,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以次充好或者使用低质量材料,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更为频繁且严重。
此外,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和性能的要求日益提高,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容易对企业提起赔偿诉讼。
这些因素相互作用,不断加剧了损失赔偿纠纷的规模。
二、赔偿纠纷的类型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失赔偿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发现产品存在性能问题,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其次,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遭受了财产损失,消费者要求企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此外,产品质量问题还可能给消费者带来了身体伤害,这时消费者要求企业承担医疗费用和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三、损失赔偿纠纷的影响损失赔偿纠纷对企业和消费者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首先,对企业而言,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失赔偿纠纷会使企业面临巨额赔偿责任,严重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声誉。
其次,企业因为质量问题而付出的赔偿成本可能会削弱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对于消费者而言,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失赔偿纠纷可能会造成消费者的财务损失和身心压力,降低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
四、避免和解决纠纷的措施为了避免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损失赔偿纠纷,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企业应该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控制,确保产品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
其次,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减少损失赔偿纠纷的可能性。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其所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市场经济中,产品责任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
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 生产者责任原则:根据该原则,生产者对于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有责任。
生产者应当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合格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所引发的责任。
2. 销售者责任原则:根据该原则,销售者对于其销售的产品质量也负有责任。
销售者应当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合格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所引发的责任。
3. 进口者责任原则:根据该原则,进口者对于其进口的产品质量也负有责任。
进口者应当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合格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所引发的责任。
4. 服务者责任原则:根据该原则,服务者对于其提供的服务质量也负有责任。
服务者应当确保服务的安全性、合格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由于服务质量问题所引发的责任。
二、责任承担的范围和方式1. 产品缺陷责任:当产品存在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或者警示缺陷,导致使用者或者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产品的情况下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损害时,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产品使用说明责任: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应当提供明确、准确的产品使用说明,以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并避免因误用而导致的损害。
如果产品使用说明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产品的情况下遭受损害,相应的责任应当由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承担。
3. 产品召回责任:当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发现其产品存在缺陷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产品召回,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产品召回的方式可以包括公告、通知、退货等。
4. 侵权责任:当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的产品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商标权等,相应的责任应当由侵权方承担。
5. 消费者救济责任: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应当提供消费者救济的渠道和方式,如受理消费者投诉、协商解决纠纷等。
多元责任解析:产品责任、加害给付、请求权竞合、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
多元责任解析:产品责任、加害给付、请求权竞合、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举例:甲在A商店购买B公司洗衣机,使用时因技术缺陷爆炸,叶轮飞出击伤甲并损坏衣物。
一、具体分析1.合同法的适用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A商店作为销售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
洗衣机因技术缺陷导致爆炸,显然违反了商品的质量保证义务,因此A商店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可以要求A商店更换洗衣机、退货,并赔偿因此造成的衣物损失和人身损害。
责任竞合:根据《合同法》第122条,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甲既可以要求A商店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B公司(生产者)按侵权责任进行赔偿。
2.侵权法的适用产品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在此例中,洗衣机因技术缺陷导致爆炸,造成了甲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B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甲可以向B公司索赔,也可以向A商店索赔。
赔偿范围: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物质损害包括衣物损失和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因人身损害产生的费用。
精神损害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自然人因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如何主张赔偿向B公司(生产者)请求赔偿: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甲可以直接向B公司(生产者)请求赔偿。
向A商店(销售者)请求赔偿:同样依据上述法律,被侵权人也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A商店作为销售者,如果其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并导致了损害,甲也可以向其请求赔偿。
同时向B公司和A商店请求赔偿:法律上并没有禁止甲同时向生产者和销售者请求赔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可能会导致责任竞合和重复赔偿的问题。
浅析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
某公司赔偿, 被该公司拒绝. 理 由是升降机出现事故是质量问题
第 二种情 形是指 产 品不符合 “ 保 障人体 健康和 人身 、 财产 安
行 业标准 。 ” 有 关保 障人体健 康和 人身 、 财产安 全 还是操作不当造成已无法认定, 无证据证明系升降机质量问题; 全 的国家标准 、
且该公司仅仅是升降机的销售者, 张某应当追究的是升降机生产 的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是产 品的强制 性标准 , 是必须 执行 的。不 厂家的责任。张某索赔无果后, 递起诉至法院。
一
符合 强制性标准 的产 品一旦进入市场 , 就有可 能给消费者 或他人 造成 人身 、 财 产上 的损 害 , 因此 我 国产 品质量 法将不 符合保 障人
、
产品责任中的“ 产品缺陷”
所 谓“ 产品缺 陷” ,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产 品质量法》 第4 6条规 体健 康和 人身 、 财产 安全 的国家标 准 、 行业标 准 的产品认 定为缺
●
{ I } I 轴会
◆ 理 论 新探
2 0 1 3 ・2 ( 上)
浅析产品质量法中的产 品责任
赵 国强
摘 要 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是指 因产品有缺 陷造成他人财产、 人身损害, 产品制造者、 销售者所应承担
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问题是产品质量法的核心问题之一, 本丈通过对一则案例的分析, 对产品责任 问题加以分析 , 以期
危 险。例 如 , 玩具 厂家 生产 的儿 童玩具 , 应 当避 免使用能够 伤害 还 是其他 第三人 , 因使用缺 陷产 品造 成人 身伤害 或财产损 失 , 受
二、 产 品 责任 中受害者 的诉权 在此 , 首 先需要 说明 的是 产 品责 任的性 质 。 产 品责任 又称 产
产品责任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探析
律作为维护正义与公平 、 保护人们人身利益完整 、 安 全的价值体现。
3它是适应产品责任立法 日 国际化趋势的客 . 益 观需要 , 也是平等保护 国内外广大消费者权益 的迫 切需求。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地 区经济集 团化趋 势的不断加强 , 国家与国家之间 、 区与地区之间的 地 经济联系 日益紧密。我 国要 实现经济 的跨 越式发 展, 争取在较短的时问内缩短与发达 国家之 间的差 距, 实现中华 民族 的伟大复兴 , 就必须抓住机遇 , 锐 意改革 , 积极主动参与 国际经济交流 与合作。加入 WT O后 , 国经济 与世界经济 已融 为一体 , 我 与之相 伴而生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涉外诉讼 、 特别是涉外产
偿, 但规定适用民法的结果而允许受害人主张赔偿 , 日本立法即采此例 。《 日本制造责任 法》 6条规 第 定 :关于制造物缺陷的制造业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 “ 除以本法规定外 , 以民法 的规定 为主” 。而《 日本民
将其合并为《 产品质量法》 4 第 4条第一款: 因产品 “
存在缺陷而造成人身伤害 的, 害人应 当赔偿医疗 侵 费、 治疗期间的护 理费 、 因误工减少 的收入等费用, 造成残疾的, 还应 当支付残疾者生活 自助费、 生活补 助费 、 残疾赔偿金 以及 由其 扶养的人所必须 的生活 费等费用 , 造成受 害人死亡的 , 并应支付丧 葬费、 死 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 的人所必须的生活费 用” 。与 19 年的《 93 产品质量法》 比, 相 修订后 的产
赔偿。如美国《 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 12条( ) 第 0 F 项对产品损害的赔偿规定为 : 包括 ( ) “ 1 财产损害 、 人身肉体伤害、 疾病和死亡以及 由人身肉体伤害、 疾 病和死亡引起 的精神痛苦或情感伤害 ;2 由索赔 () 人被置于人身危险境地而引起的并表现为实际存在 的精神痛苦和情感伤害” 。
产品质量破损赔偿标准
产品质量破损赔偿标准在购买商品时,我们都希望所购买的产品能够完好无损地到达我们手中。
但是有时候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产品质量破损的情况。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并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有一定的产品质量破损赔偿标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样的情况属于产品质量破损。
产品质量破损通常是指商品在运输、储存或者制造过程中受到损坏或者变质,无法正常使用或者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的情况。
针对产品质量破损,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并规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
根据该法律,在购买商品后,如果发现产品质量破损,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退货、换货、修理以及赔偿等方式解决问题。
具体产品质量破损的赔偿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商品和行业进行区分。
一般来说,对于非耐用消费品例如食品、日用品等,如果商品破损属于消费者无法察觉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退货、换货或者索赔等方式。
而对于耐用消费品例如家电、汽车等,消费者可以根据商品的保修期要求商家进行维修、更换零件或者全额退款。
此外,行业也会对产品质量破损的赔偿标准进行进一步细化。
例如在电子产品行业,常常会规定如果产品在购买后短时间内出现功能故障,可以要求商家进行全额退款或者换货。
对于超过规定时间的故障,商家可以进行维修或者更换配件的方式解决问题。
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还需要注意一些细节。
首先是检查商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如果发现包装被破损,消费者可以拒收,并及时与商家沟通解决问题。
另外,消费者应保存好购买凭证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发生产品质量破损的情况下能够提供说明和证明。
最后,如果商家在产品质量破损问题上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消费者协会、质监部门或者法律机构投诉或起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维权的权利,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之,对于产品质量破损赔偿标准,我国法律赋予了消费者一定的维权权利,并根据不同的商品和行业制定了相应的赔偿规定。
产品责任纠纷 赔偿损失范围
产品责任纠纷赔偿损失范围
在产品责任纠纷中,赔偿损失的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财产损失:因产品缺陷导致的财产损失,如产品本身的价值、维修费用、替换费用等。
2. 人身伤害赔偿:如果产品缺陷导致了人身伤害,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失去劳动能力的赔偿、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 经济损失赔偿:因产品缺陷导致的经济损失,如因无法使用产品而导致的收入减少、生产经营损失等。
4. 合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如果受害者在维权过程中聘请了律师,并支付了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
5. 其他合理的损失:根据具体情况,受害者还可以要求赔偿其他合理的损失,如因产品缺陷导致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损失的范围和具体金额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案件的情况而有所差异。
在产品责任纠纷中,受害者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赔偿要求。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商业纠纷责任追究与赔偿
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商业纠纷责任追究与赔偿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商业纠纷也越来越多。
当产品质量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时,消费者往往会追求权益保护,而商家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本文将就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商业纠纷所涉及的责任追究和赔偿问题进行探讨。
一、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商业纠纷责任追究在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商业纠纷中,消费者往往会追究商家的责任。
责任追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责任:商家作为产品的销售方,在产品质量问题上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商家应向消费者出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产品,并承担产品质量合格、出售者的义务。
一旦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纠纷,商家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合同责任: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存在购销合同关系,商业纠纷引发的责任追究主要通过合同责任实施。
商家作为产品的销售方应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产品质量要求,一旦没有达到约定的质量要求,商家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赔偿责任:商家在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商业纠纷中,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主要包括经济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经济赔偿是商家根据损害的实际情况,向消费者支付因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是商家在造成消费者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应承担的一定责任。
二、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商业纠纷赔偿当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商业纠纷责任追究确定后,商家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退货退款: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购买产品的全部费用。
商家在接受退货后,应及时退还消费者支付的购买费用。
2.换货服务:商家应当提供合理的换货服务,确保消费者可以得到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3.质量问题修理:商家应当为质量问题产品提供修理服务。
修理期限内,商家应承担修理费用;在修理期限外,商家依然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
4.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赔偿金的数额往往与消费者因购买产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成正比。
订货的损害赔偿问题
订货的损害赔偿问题在商业交易中,订货是一种常见的行为。
订货方通常会向供应商或生产商订购商品或物品,以满足其个人或商业需求。
然而,在订货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风险,例如商品的损坏、质量问题或延迟交货等。
当这些问题发生时,订货方可能会遭受损失,并可能要求赔偿。
因此,在订货过程中理解和解决损害赔偿问题至关重要。
一、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在探讨订货损害赔偿问题之前,首先要了解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损害赔偿的核心原则是根据违约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以订货为例,订货方和供应商或生产商之间通常会签订合同,该合同会约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一方未能履行其责任,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害,那么未履行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商品质量问题的损害赔偿在订货过程中,商品质量问题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当订货方收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订货方有权要求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订货方应该首先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进行协商,试图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功,订货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赔偿。
赔偿的金额通常包括商品退货的成本、货物损失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然而,如果订货方在收到商品后继续使用或销售有问题的商品,可能会对其获取赔偿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商品损坏问题的损害赔偿在商品运输和送货的过程中,商品损坏是另一个常见的问题。
如果订货方收到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损,订货方有权要求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或生产商应该对商品的包装和运输质量负责。
如果商品损坏是由于供应商或生产商不当包装或运输而导致,订货方可以向其追究赔偿责任。
订货方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例如收到商品时拍摄的照片或损坏商品的证明。
四、延迟交货问题的损害赔偿延迟交货是另一个可能对订货方造成损失的问题。
如果供应商或生产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品,订货方可能会面临一系列问题,例如不能按时满足客户需求、导致生产线停产或无法按计划进行销售等。
在这种情况下,订货方可能会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商支付延迟交货造成的经济损失。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是怎样的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是怎样的计算产品质量损害赔偿金额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损失类型、损失范围、损失计算方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1.损失类型:-经济损失:包括购买产品的费用、修理费、丧失经营利润等。
-财产损失:包括产品对其他财产的破坏或损坏。
-健康损害:包括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丧失劳动能力等。
-精神损害:包括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精神折磨、心理疾病等。
2.损失范围:确定产品质量损害赔偿金额还需要确定损失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直接损失:即直接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损失,如购买价格、修理费等。
-间接损失:即因直接损失而导致的额外损失,如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其他费用、附带损失等。
-后果损失:即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长期或永久性影响,如健康问题所导致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害等。
3.损失计算方法:根据上述确定的损失类型和损失范围,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计算:-成本法:即根据受损产品的成本进行计算,包括购买价格、修理费等。
-市场价值法:即根据受损产品的市场价值进行计算,如重新购买同样产品的费用。
-补偿法:即根据受损者的实际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如医疗费用、精神损害的治疗费等。
-修复费用法:即根据修复受损产品的费用进行计算。
4.相关法律规定:在计算产品质量损害赔偿金额时,还需要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
各国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赔偿标准不尽相同,因此在计算时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
总之,产品质量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损失类型、损失范围、损失计算方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并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灵活的运用,以达到合理、公正的赔偿金额。
产品质量问题赔协议范文
产品质量问题赔协议范文随着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产品质量问题的赔偿问题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制定一份合理的产品质量问题赔协议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以某电子产品为例,探讨产品质量问题赔协议的内容和形式。
一、产品质量问题的定义和赔偿责任1. 产品质量问题的定义本协议所指的产品质量问题是指购买方在购买某电子产品后,发现产品存在制造缺陷、设计缺陷、材料问题、功能故障等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的问题。
2. 赔偿责任供应方对于产品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退款等方式。
二、产品质量问题的赔偿方式1. 产品维修若购买方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购买方有权选择将产品送至供应方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供应方应保证维修的及时性和质量,维修期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 产品更换若购买方发现产品存在无法修复的严重质量问题,购买方有权要求供应方提供同型号或者等值的产品进行更换。
供应方应在收到购买方的更换申请后的合理时间内予以办理。
3. 退款若购买方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且无法接受产品维修或者更换的,购买方有权要求供应方退还购买款项。
供应方应在收到购买方的退款申请后的合理时间内予以办理。
三、产品质量问题的赔偿期限和条件1. 赔偿期限购买方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后,应在购买后合理时间内向供应方提出赔偿要求。
超过合理时间的赔偿要求供应方有权拒绝受理。
2. 赔偿条件购买方在提出赔偿要求前,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如照片、视频、报告等。
供应方有权对购买方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
四、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对于产品质量问题赔偿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如协商未果,可寻求第三方中立机构的调解。
2. 法律途径如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解决争议,双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争议解决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条款1. 协议的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购买方在购买某电子产品后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赔偿要求。
产品质量损害应该如何赔偿
产品质量损害应该如何赔偿
产品质量民事责任,是指产品的⽣产者、经营承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产者或销售者⽣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造成了消费者的⼈⾝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对于属于产品的⽣产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产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赔偿。
⽣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赔偿范围包括:
(1)⼈⾝损害的赔偿范围。
分为三种情况:第⼀,产品缺陷造成受害者⼈⾝伤害的,侵权⼈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费等费⽤;第⼆,造成残疾的,还应⽀付残疾者的⽣活⾃助具费、⽣活补助费、残疾赔偿⾦、被抚养⼈⽣活费等;第三,造成受害⼈死亡的,并应⽀付丧葬费、死亡赔偿⾦,被抚养⼈所必需的⽣活费等
(2)财产损害的赔偿范围。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财产损失的,侵权⼈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因此遭受其他重⼤损失的,侵权⼈应当赔偿损失。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财产损害的,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没有过错,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过错是⼀种推定过错,销售者负有举证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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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问题损害是任何侵权责任构成中都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同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构成一样,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是产品责任法律构成的要件之一。
受害者只有在其人身或财产方面遭受到缺陷产品损害的情况下,才发生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
因此,损害的事实不仅关系到产品责任的责任构成,而且关系到产品责任的赔偿法律效果,是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损害赔偿是在损害发生的基础上应予赔偿的范围。
损害的发生是客观事实,但是对损害范围的界定却包含着人们对产品安全事故的主观判断,反映了人们一定的价值观念,并有赖于法律的规定。
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是这种由法律规定的对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范围的界定,然而由于产品责任中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特殊性,以及各国产品责任法对损害赔偿范围规定的不一致,使的责任人应在什么范围内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受害人在多大范围内提出索赔等问题,始终是各国理论界及实务界争议较大,并致力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国外产品责任法损害赔偿的范围(一)美国的规定美国产品责任法的损害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在特定的情况下,受害人还可以请求惩罚性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补偿受害人身体和精神的损害。
从司法实践来看,美国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判定的数额较大,特别是精神损害赔偿占其中的大部分。
财产损害包括缺陷产品以外财产的损害和因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导致的间接损失。
各州对前一种损害予以赔偿做法一致,对后一种损害是否赔偿则看法不同,以致出现各州法院对类似案件不同的判决结果。
但根据近年来联邦最高法院权威判例,对后一种损害不予赔偿,将其留给合同法救济。
美国《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第102条(F)规定的损害包括:(1)财产损害;(2)人身肉体伤害、疾病和死亡;(3)由人身肉体伤害、疾病和死亡引起的精神痛苦或情感伤害;(4)由于索赔人被置于直接人身危险的境地而引起的精神痛苦或情感伤害。
美国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情况由于联邦制的原因各州并不相同。
美国商务部拟订《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相对统一损害赔偿,减少各州的差异,保护促进美国经济的发展。
但是,由于各州历史、文化、经济结构、工业发展、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立法机关与法院在本州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各不相同,因此,在这个问题上的差异还是很大。
但美国产品责任法关于损害赔偿的一大特点就是允许判处惩罚性损害赔偿,这对于惩罚责任人在生产、销售中的恶意、轻率行为,预防类似行为发生,以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具有重要作用。
(二)欧共体的规定《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规定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在人身损害方面,允许各成员国对非物质损害即精神损害予以规定。
在财产损害方面,规定的范围较为狭窄,表现为:第一,财产损害仅限于缺陷产品以外属于通常用于个人使用的财产损害,或者主要由受害者为其个人使用或消费目的而使用的财产。
这一规定是由《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保护消费者的立法目标决定的,它排除了为商业目的使用的财产损害。
第二,对经济损失不予赔偿。
经济损失是指产品对人身和其他财产没有造成损害而仅仅产生金钱损失。
该指令根据合同法和侵权法的各自作用的领域不同,将经济损失留给成员国的货物买卖法调整。
可见,《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对损害范围的规定是谨慎的,这一方面是由于目睹了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出现的高额赔偿金带来的种种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维护合同法与侵权法传统划分的考虑。
(三)日本的规定日本《制造物责任法》虽未对损害作专门规定,但该法第一条规定:“本法的目的在于通过规定因制造物具有缺陷致他人生命、身体或财产发生损害情形,制造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这里是将“财产”明确规定为被侵害权益的一种,当其受到损害时,可依本法请求损害赔偿,这与日本现行民法第709条规定有些不同。
后者仅概括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根据日本学界通说,本条的权利,除人格权之外,还包括物权、债权、营业或一般经济活动等方面内容的财产权益等。
对此,学者认为,虽在条文上明确列出“财产”为被侵害权益的一个类型,但在其他各条未另外作特别意义界定的前提下,其本身并不具有特别意义,仍与现行民法规定同义。
而事实上,学者间也都未对所谓侵害“财产”一语作特别概念或定义上的界定或说明,而只是泛指对物所造成的损害以及纯经济上的损失。
就各国产品责任立法来看,大都对缺陷产品引起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明确规定予以赔偿,只是对其中赔偿的范围和程度各不相同,存在分歧,从而使之成为产品责任法上最具争议性的行重要问题之一。
二、我国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一)我国立法上对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我国修订的《产品质量法》第41条和第44条规定了损害和赔偿的范围。
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由以上可以看出,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损害与赔偿的范围,与大多数国家立法一致。
我国产品责任立法规定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人身损害是指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体和健康的损害。
包括肢体的损伤、残废(功能上)、灭失、容貌的损毁以及身心的疾病和死亡等。
(二)关于精神损害赔偿1、实践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可精神损害是产品责任案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与上述人身损害有很大的不同。
精神损害又称非财产上损害,指不具有财产上价值的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
[1]近年来我国学者就是否应当对精神损害进行赔偿进行了大量的争论。
在学说上进行争论的同时,司法实践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7年3月15日判决了我国第一起因产品缺陷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案,即贾国宇人身损害赔偿案,以审判实践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在该案件的判决中法院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原则和司法实践掌握的标准,实际损失除物质方面外,还包括精神损失,即实际存在的无形的精神压力和痛苦。
本案原告在事故发生时尚未成年,身心发育正常,烧伤造成的片状疤痕对其容貌产生了明显影响,并使之劳动能力部分受限,严重地妨碍了她的学习、生活和健康,除肉体痛苦外,无可置疑地给其精神造成了伴随终身的遗憾和伤痛,必须给予抚慰和补偿。
精神损害赔偿65万元的诉讼请求明显过高,其过高部分不予支持。
”最后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贾国宇精神损失赔偿金10万元,总计判赔273257.83元。
[2]2、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如何责令厂家或商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何在?我国是否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对此过去曾有截然相反的两种认识。
曾经参加过1993年《产品质量法》起草工作有关人士认为:“产品质量法中没有规定对于因缺陷产品而造成人身损害时,侵害人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因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各方面意见也不一致,需要进一步研究,条件成熟后再作出法律规定”。
[3]而国家技术监督局局长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草案)的说明〉》中指出,对产品质量责任的规定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过去,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函复有关部门以及批复下级法院,肯定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对死者家属酌情给予抚恤或者经济补偿,既表示对死者负责,也是对死者家属精神上的安慰。
可以认为这是审判实践中确认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最早先例。
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和第42条中规定了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中有“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2000年7月8日通过修改的《产品质量法》第44条中侵害人的赔偿范围有“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有学者当时主张应将“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归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都是通篇不见精神损害赔偿的字眼,法律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明确立法规定。
值得欣喜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3月8日以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司法解释形式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认可。
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紧接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起草说明中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第42条规定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受害人人身伤害,致人残疾的,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与《产品质量法》第44条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其性质均属于该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消费者才真正能够理直气壮地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讼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中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数额也才能真正起到抚慰受害者及家属的心灵创伤的作用。
3、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怎样确定产品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其赔偿数额如何确定?学者中主要有两派观点:一是确定派的观点,认为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应具体明确,必须有一个具体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二是不确定派的观点,认为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以不确定为好,因为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有一个统一的数额标准不科学,而且在审判实践中,也难以做到。
所以不宜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从实际出发依据公平、合理、合法原则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有学者认为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国家有规定的则依国家规定;国家无规定的,但有类似标准者依其规定;既无国家规定又无其他可参考的规定时,可以依据综合因素加以确定。
[5]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损害赔偿,特殊之处在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难以认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与该精神损害有关的各种因素,定出赔偿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