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2014-014关于加强扩建工程临近带电起重吊装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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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DW-2014-014
关于加强扩建工程临近带电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控的通知
各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
近期在系统中由于吊机触及带电部位引发的运行设备或电网停电事故时有发生,为加强在运行变电所及带电区域吊机使用中的安全管控,防止同类事故在我们监理的工程中发生,现要求各项目部及现场监理做好如下安全管控工作:
1、凡工程中涉及到需在带电区域进行吊装作业的工作,施工前期要求施工单位对作业现场进行勘察,并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查找作业危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或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和作业风险控制卡)。施工中认真执行预控措施或作业风险控制卡。
2、凡有在带电区域或临近带电设备需进行吊装作业的工程;安全风险达到三级及以上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必须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凡达到三级及以上风险的吊装作业,监理项目部要派人旁站;达到四级及以上的监理项目部应事先通报工程部;
在运行变电所或临近带电设备需进行吊装作业,虽没有达到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在报审的总施工方案中也必须要有针对吊装作业的安全风险预控内容。
3、吊机在运行变电所或在其他带电区域使用时,吊装作业中与带电部分安全距离控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17.2.3.4条的规定;
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8的规定,且应设专人监护。如小于表18、大于《安规》表1时应制定防止误碰带电设备的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单位批准,根据固网风险等级管控的要求;有关人员应到到岗到位,否则不得施工。小于表1的安全距离时,应停电施工。
表18 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1~10 35 110 220 500
最小安全距离
3.0
4.0
5.0
6.0 8.5
m
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kV)1~10 20、35 110 220 500
最小安全距离 m 0.7 1.0 1.5 3.0 5.0
4、临近带电设备进行吊装作业的,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B》,并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起重作业过程吊机支腿应稳固,作业区设置警示围栏,吊机指挥人员及安全监护人员应到位,否则不得进行作业。吊机通过电缆沟必须用钢板铺垫;严防吊机因通行中损坏到运行中的电缆。
5、起重机械进入带电运行区域的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2,登高作业人员应采取可靠的防感应电措施。
6、各扩建工程监理项目部按本通知要求开展一次临近带电起重吊装作业(如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应立即下达监理通知单落实整改;并依据附件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告知。在施工中加强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及预控措施的实施。
抄送:质量安全部
工程一(二)部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吊机作业安全风险告知单(范本)
XX工程
XX施工项目部
事由:
针对本工程起重作业和临近带电设备的吊装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出以下安全工作要求,望你部在施工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要求,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内容:
1、工程中涉及到需在带电区域进行吊装作业的工作,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勘察,并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查找作业危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或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和作业风险控制卡。施工中认真执行预控措施或作业风险控制卡。
2、进入施工作业区域的起重机械,需经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操作和指挥人员应具备特种工种上岗证,并在作业前报监理审查。
3、起重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项的安全教育和交底,提前熟悉现场作业环境和掌握现场危险源,不得盲目作业和疲劳作业。
4、在用起重机械的应当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装置等完好、有效。
5、起重作业应统一指挥,指挥信号应通畅,严禁无指挥人员和安全监护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在作业半径内存在设备和导线时,应明确起重机械操作的幅度限制。
6、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作业,遇到大雾、大雨、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或起重操作人员未获得有效指挥的,不准进行起重作业。
7、吊物上不许站人,禁止作业人员利用吊钩来上下。
8、起重作业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在作业区域内行走和停留,起重机械应可靠接地。
9、车辆在设备带电区域通行中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表2”的相关规定。
10、起重机械在作业时要求遵守《安规》17.2.3.4条规定: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8的规定,且应设专人监护。如小于表18、大于《安规》表1时应制定防止误碰带电设备的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单位批准。小于表1的安全距离时,应停电进行。
表18 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1~10 35 110 220 500
最小安全距离 m 3.0 4.0 5.0 6.0 8.5
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kV)1~10 20、35 110 220 500
最小安全距离 m 0.7 1.0 1.5 3.0 5.0
11、小于表18临近带电区域作业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报监理和运行单位审查,施工时施
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到场。无批准的安全措施或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得进行工作。
12、临建带电作业的或达到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的,施工项目部应提前通知(书面或手机短信)监理项目部作业安排,便于开展旁站工作。
13、临近带电作业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4、吊机要通过的电缆沟必须用钢板铺垫,防止损坏运行中的电缆。
15、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