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实施细则
4.学生档案规范指分人建档,定期收集整理,有目录检索,内容
齐备;
5.实地考察校园学生生活各主要环节,了解安全措施、校风、校纪现状。
1.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检查评比记录,总结等;
2.在校生的学生档案(备查);
3.学生奖惩材料;
4.学籍管理材料。
M8-4
班主任
工作
结合与学生座谈或问卷,了解班主任工作实况。
2.租用合同书;
3.校园面积平面示意图;
4.多校区或多块土地面积的统计表。
M5-2
校舍
面积
1.校外教工宿舍和校内已房改的教工宿舍的建筑面积不计;
2.报建手续齐全并已施工的校舍建筑面积可以按报建资料计算;
3.实地观察、核查。
1.各栋校舍面积统计表;
2.建筑物有效证件(有面积数)或权属证;
3.正在施工的建筑物的报建资料。
4.校级领导成员的各种荣誉、奖励、进修、教科研成果证书等业绩材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及评估方法
佐证材料
M4
师
资
队
伍
M4-1师资
配备
1.专任教师包括本校专职教师、近两年任课的行政兼课教师、已任课两年以上的返聘、外聘专职教师、实习指导教师;
2.校外兼职教师、临时代课者不计;
3.体育学校的专任教师包括教练员。
5.音乐、舞蹈、艺术表演、美术专业教师、体校教练员,有与自己授课
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按“双师型”教师统计。
1.“双师型”专业教师基本情况表;
2.实习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表;
3.专任教师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原件
备查);
4.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
精华资料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机编办[2004] 446号各市、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暂行规定》已经省编委同意。
现予印发,请执行并注意反馈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指由政府、行业、国有企业举办的,且教职工人员经费需财政供给的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
第三条机构编制部门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分级管理。
按照规范、合理、精简、高效的要求,实行政府监管和学校自主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二是科学合理。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机构编制,既要满足学校基本教学与实习实训需要,促进学校发展;又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五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核定事业编制。
学校经费供给方式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般以省、市(县、区)、行业冠以校名,如“XX县职业技术(或技工)学校”、“广东省(或XX市)电子(机械、轻工、农业等)职业技术(或技工)学校”等。
第七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报批,其机构编制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确定。
第八条学校可根据实际在校学生数,在规定限额内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见附表二),报主管部门和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第三章编制标准第九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
教师,是指直接从事文化理论课、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课等课程的教育教学人员。
重点中职学校培训农民工数量要与在校生规模相当
我 省国家级重点 中等职 业学校又增 3 所
近 日, 教育部公布 了 2 0 0 8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 学校名单 。我 省 3所 中等职业学校被确立为 2 0 0 8年国
家级 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 它们分别是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河源 市卫生学校 、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
晦月 1 . 元 的 人 民 币 岗位 津 贴 ,按 实 际 工 作 月数 上 岗 ; 培 训 , 5万 不 不上 岗 ” 所 有 德 育 课 教 师 必 须 参 加 地 级 以上 市 。
芰付 。此外 , 省教育 厅对 受聘上 岗的特 聘教授按照 教育行政 部门组织 的新课程 培训 , 培训合格 发放结业证书 , 无
证书 , 为其 学生毕业 的条件 之一 , 颁 发专业 学历证书 前, 作 在
信
息 荟
我省高职院校将设 珠江学者 岗位
努力使符合条件的 应届毕 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 业生 得相应职
业 资格 证 书 。
战 , 引 培 批 省高 业院 素 略 吸 和 养一 我 等职 校高 质的
专业领军 人才 , 高教师 队伍整体 素质 , 升高 等 提 提 职业 院校整 体水 平和竞争实力 , 省教 育厅决定实施
突 出重 点 、 重 效 益 、 优 支 持 ” 原 则 提 供 项 目 注 择 的 结业 证 书 的教 师 原 则 上 不 得 承 担 新 课 程 课 堂 教 学任 务 。2 0 09
圣费资助
。
年春季学期 ,省教育厅将委托省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 导中 心组织培训心理教育选修课骨干教师 。
为进 一步 贯彻落 实科教 兴粤 战 略和人 才 强省
中职 学校 9月将 开设德育新课程
转发关于重新颁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穗价[1998]149号
转发关于重新颁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穗价[1998]149号各区、县级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学校:现将广东省物价局省高等教育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关于重新颁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1998]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省物价局、省高教厅、教育厅、劳动厅、财政厅文件所制定的是最高标准,各校可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和学科设置实际,在最高标准限额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申报及申领《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一、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学费、住宿费,以书面报告并填有关申请表(见附表),送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教委统一交市物价局申领《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
公寓宿舍费,由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学费、住宿费,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统一交市教委向市物价局办理《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
公寓宿舍费,由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物价局审批。
三、技工学校:学费、住宿费,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统一交劳动局向市物价局办理《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
公寓宿舍费,由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物价局审批。
以上规定自一九九八年秋季招生起执行。
附件一:粤价[1998]74号文二、广州市成人高等学校《收费许可证》申请表三、、广州市普通中专学校《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四、广州市中等师范学校《收费许可证》申请表五、广州市技工学校《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六、广州市成人中专学校《收费许可证》申请表七、公寓式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申请表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教育委员会广州市劳动局广州市财政局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附件一:广东省物价局省高等教育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关于重新颁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一日粤价[1998]74号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教委(教育局)、劳动局、财政局,省直、中央驻穗有关单位,全省各中专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各成人中专、成人高校:为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的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 1998年秋季招生开始,对全省各中等职业学校和各高等院校新招入学的学生均按本文规定的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表。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根据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实际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1.政府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适用本意见。
使用事业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设置的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以及人才成长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特点,其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学校名单
附件1: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学校名单(第一批)附件2: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条件(暂行)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第一条广东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第二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素质教育为根本的办学思想;在科学管理、办学模式创新和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办学有特色,社会声誉高,在当地乃至全省能发挥示范性作用。
第三条学校占地面积180亩以上(多校区办学,多数主干专业或多数学生所在的主校区占地100亩以上),校舍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以上;校园绿化、美化好,校园文化建设水平高。
第四条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达5000人以上。
有至少2个省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点),至少5个连续开办5年以上的主干专业。
第五条学校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校企合作,逐步形成了校企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机制;各专业均建立了两个以上顶岗实习基地,其中各主干专业均建有至少两个顶岗实习基地三年以上;开展了订单培养。
第六条学校有相对独立的、符合有关标准的实训楼,校内实验实训室(含车间)总建筑面积达1.5万平方米以上,设备总值达3000万元以上(以第一、三产业的专业为主的学校达2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学校示范校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学校主办方承诺自申报之日起五年内不改变学校发展方向,包括不撤并、不升格、不转制。
第八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第九条学校已建立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十条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评总分达90分以上。
附则艺术、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条件另行制定。
附件3: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暂行)附件4: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条件论证表(暂行)(所有佐证材料按顺序与本表装订成一册,作为本表附件)附件5: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表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分项自评表(样表)—21 —。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目录第一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第一节校级管理第二节中层管理第三节基层管理第二章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第一节专业建设第二节教材建设第三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第四节师资队伍建设第三章教学文件制定与管理第一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第二节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第四章教务常规管理第一节日常教务管理第二节教学秩序管理第三节教材和教学档案管理第五章教学过程管理第一节课堂教学管理第二节实践教学管理第六章教学质量管理第一节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第二节教学检查第三节教学督导第七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二节升级与留级第三节转学与转专业第四节毕业与结业第八章教学人员业务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二节聘任与考核第三节教师业务档案第四节兼职教师管理第九章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信息管理第一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第二节教学信息管理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主体,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核心。
为实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遵循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的规律,坚持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坚持科学管理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考虑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现状和实际的需要,着重以教学文件管理、教务常规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行政管理、教学人员管理、教学基本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等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原则性的,可操作性的工作规程,使各校在进行教学管理工作中有所遵循。
在执行中,各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一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中等职业学校遵照精简高效,职责分明,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建立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其中校级是最高层,作出决策,全面协调,综合管理;中层的作用是执行最高层的决定,发挥部门的主动性,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基层按学校和中层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具体实施。
粤教职〔2005〕32号
粤教职…2005‟32号关于公布重新调整认定的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各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自1990年原国家教委开展省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以来,我省先后评估认定了221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原省级重点中专、省级重点职中和省级示范性成人中专,下同),这批学校在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起到了骨干示范作用。
近年来,有33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合并、升格为高等院校,或转制为其它类学校(其中省级10所、国家级23所,不含已转制的中等师范学校)。
为此,我厅在2003年发出《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复评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2003‟52号),开展了对2000年以前评定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复评认定工作。
在有关学校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评的基础上,各市教育局对所属的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复评(省属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由我厅组织了复评),今年3月底至4月上旬,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了抽查。
现将抽查后重新调整认定的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这次调整认定的名单没有将已合并、升格、转制的原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本次抽查不合格的和提出暂缓抽查的原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列入。
凡抽查不合格和提出暂缓抽查的学校,必须限期整改,加快建设,达到标准后可向我厅提出复查申请;被重新认定为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向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方向发展,为我省教育现代化做出新贡献。
本次调整认定的学校将统一颁发“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牌匾,凡2000年以前评定并被本次调整认定的原省级重点中专、省级重点职中和省级示范性成人中专,自接本通知之日起,可到我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换领。
附件: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二○○五年五月八日—2—附件: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1. 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原广东省旅游学校)2.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原广东省电子技术学校)3. 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原广东省贸易学校)4.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5. 广东粤剧学校6. 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原广东省工业贸易学校)7. 广东省电力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原广东省电力工业学校)8. 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原广东省建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9. 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原广东省华侨中等专业学校)10.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11.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12. 广州市艺术学校13. 广州市化工中等专业学校14. 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原广州市花都区中等专业学校)15. 广州市花都区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原广州市花都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6. 广州市医药中等专业学校—3—17. 广州市市政建设中等专业学校18. 广州财政学校19.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原广州市黄埔区职业高级中学)20. 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原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1. 广州市番禺区潭洲岭东职业技术学校(原番禺市潭洲岭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2.广州市美术中学(原广州市工艺美术职业高级中学)23.广州铁路机械学校24. 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25.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26. 汕头市鮀滨职业中学27.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28. 汕头市卫生学校29. 汕头工艺美术学校30.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31. 佛山市南海区盐步职业技术学校32. 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33.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职业技术学校(原顺德市容奇镇科龙职业高级中学)34. 佛山市高明区职业技术学校(原高明市第三中学)35. 仁化县中等职业学校(原仁化县职业高级中学)—4—36. 始兴县中等职业学校(原始兴县职业高级中学)37. 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原南雄市职业高级中学)38. 河源市职业技术学校39. 龙川县职业技术学校(原龙川县职业高级中学)40. 梅州市工业学校41. 广东省惠州工业科技学校42. 广东省惠州外贸学校(原广东省惠州粮食学校)43. 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44. 东莞市常平镇黄水职业中学45. 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6. 中山市坦洲理工学校47. 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48. 中山市横栏镇理工学校49. 中山市黄圃理工学校50.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理工学校51. 中山市南朗理工学校52. 中山市三乡理工学校53. 江门幼儿师范学校54. 开平市机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5. 恩平市鳌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6. 江门市杜阮旅游职业技术学校(原新会市杜阮职业高级中学)—5—57. 江门市新会司前职业技术学校(原新会市司前职业高级中学)58. 江门市新会崖西职业技术学校(原新会市崖西职业高级中学)59. 阳东县塘坪中学60. 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61. 遂溪县职业技术学校(原遂溪县渔业高中、遂溪县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62. 湛江市霞山高级职业中学63.湛江市人民警察学校64. 信宜市丁堡职业技术学校(原信宜市丁堡职业高级中学)65.信宜市职业技术学校(原信宜市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66. 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原茂名石化公司第一职业高级中学)67.化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原化州市职业高级中学)68. 化州市综合职业技术学校(原化州市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69. 电白县职业技术学校(原电白县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70. 肇庆市四会中等专业学校71. 德庆县中等职业学校72. 封开县中等职业学校(原封开县职业高级中学)73. 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6—74. 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75. 饶平县贡天职业技术学校76. 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77.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78. 郁南县职业技术学校—7—主题词:职业教育重点学校通知抄送:本委厅领导、发展规划处、督导室、考试中心、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省政府办公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
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评报告
深化改革创新模式拓宽渠道多元办学全面推进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建设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原深圳市电子技术学校)自评报告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及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粤教…2007‟14号)的精神,深圳市教育局和学校高度重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复查工作,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国重复查”工作,学校成立“国重复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按照“以查促改,以评促建”的要求和思路,实事求是地准备资料,深入全面地开展自查自评,自评总分为95.5分,现就“国重复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学校概况1.学校沿革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83年,时称“深圳市岗厦职业技术中学”,1988年1月更名为“深圳市电子技术学校”,是深圳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与深圳市电子科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
1996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2003年通过“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复评。
为适应“文理并重、综合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于2008年11月更名为“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2.专业设置学校设置计算机及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机电技术应用、会计四个主干专业,新增汽车运用与维修和商务外语两个专业,共有多媒体应用、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数码技术、通信技术、电子设计自动化、楼宇智能化、计算机辅助设计、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汽车电气及营销、商务英语等12个培养方向。
其中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为全国首批示范专业和广东省首批重点建设专业,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为广东省重点建设专业。
学校是全国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首批试点单位、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学校、全国“半工半读”试点学校。
3.在籍学生学校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办学规模逐年增长,办学效能日益提高,在校全日制学历生从2002年11月底的1046人增长到2008年12月的3597人。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完整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目录第一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第一节校级管理第二节中层管理第三节基层管理第二章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第一节专业建设第二节教材建设第三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第四节师资队伍建设第三章教学文件制定与管理第一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第二节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第四章教务常规管理第一节日常教务管理第二节教学秩序管理第三节教材和教学档案管理第五章教学过程管理第一节课堂教学管理第二节实践教学管理第六章教学质量管理第一节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第二节教学检查第三节教学督导第七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二节升级与留级第三节转学与转专业第四节毕业与结业第八章教学人员业务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二节聘任与考核第三节教师业务档案第四节兼职教师管理第九章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信息管理第一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第二节教学信息管理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主体,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核心。
为实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的程序化、规化和科学化,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遵循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的规律,坚持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坚持科学管理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考虑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现状和实际的需要,着重以教学文件管理、教务常规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行政管理、教学人员管理、教学基本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等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原则性的,可操作性的工作规程,使各校在进行教学管理工作中有所遵循。
在执行中,各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一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中等职业学校遵照精简高效,职责分明,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建立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其中校级是最高层,作出决策,全面协调,综合管理;中层的作用是执行最高层的决定,发挥部门的主动性,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基层按学校和中层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具体实施。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职能转移承接机构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职能转移承接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28•【字号】粤教职函〔2015〕147号•【施行日期】2015.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职能转移承接机构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47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2〕24号)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要求,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等级评估职能将转移给社会组织及市场中介组织承接。
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要求,经过方案制定、公告发布、单位(机构)申报、竞争遴选、名单公示、协议签署等环节,确定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广州市晨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机构)作为职能转移承接机构,现予以公布,并就此次职能转移期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转移内容和时间(一)转移内容。
转移期间,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评估标准和程序,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等级评估涉及的主要工作事项由承接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制定评估方案、接收申报、实地评估、公示公布结果等。
(二)转移时间。
职能转移时间自2015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1日,期限为2年。
转移到期后,本职能实施的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承接机构及联络方式本次职能转移由两家单位(机构)分别承接,两家单位(机构)均可独立开展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等级评估的相关工作。
两家单位(机构)的主要信息如下:(一)机构名称: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法定代表人:黄崴;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联系人:王会会;电话:************,180****1372,83382866(传真);邮箱:**************。
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附件1: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修订)第一条为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素质为根本,在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联合办学、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职业培训及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等方面成绩较显著,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高,毕业生获取双证率和初次就业率较高,在省内享有较好的声誉,在本地区、本行业的中等职业学校中起骨干示范作用。
第三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职教理念新,创新意识强,团结协作好,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学历、职称结构合理。
第四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有80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教师达90%以上(不含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教师中“双师型”达40 %以上,实习指导教师中有高级职业资格证的达40%以上,有切实可行的教师培训制度和计划。
第五条学校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2000人以上,近两年职业教育培训均达500人次以上;有相对稳定的、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主干专业。
第六条有与学校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
校园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约60亩)以上,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第七条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各类教室、实训室和设施设备,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设实训(实习)教学,实验实训(实习)开出率达85%以上。
有设施完备的多媒体合班教室、主干专业教室、语音室和独立网站,能实行信息技术管理,学校信息化程度较高。
第八条有图书馆和阅览室。
学校藏书4万册以上(不含电子读物),报刊80种以上;教师阅览室座位数16座以上,学生阅览室座位数120座以上,电子阅览室座位数20座以上。
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
校内有20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有满足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设施和器材。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有健全的职业学校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切实可行的学校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重视办学模式创新、德育工作创新、管理工作改革和创新、教学改革和创新,各项管理比较规范,重视安全教育,近两年无违法犯罪和严重安全事故,校纪、校风、校貌好。
《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解读.
M 1-2 专业设置
指标内涵: 1、学校现设置专业有8个以上; 2、连续开办5年以上的主干专业有3个以上; 3、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点) 有2个以上; 4、学校设置专业适应社会需要,近三年开设有新专业; 5、学校建立了由行业、企业专家和学校有关人员共同组成
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并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3) 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指面向社会、企业及对外职业培训实 训,不含本校学生。
(4) 查阅招生录取审批表,统计表,各班学生花名册和培训 学员登记表及结业证审批表。
情况分析
(1) 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数达4000人,该项指标为必达条件, 只有若干所学校达标。今年评,则需要5000人,参见前面 M1-1。
2、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准确,就业岗位(群)明确,毕业生以 就业为主;
3、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法规和政策,学校有 近期、远期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实际, 措施具体,切实可行。
M 1-1 办学方向
评分说明:
(1) 每项评2分。
(2) 近期发展规划为3年,远期发展规划为5-10年。规 划要反映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
分值 6 5 8 5 10 10 4 4 8 10 6 6 1 办学方向
指标内涵:
1、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素质教 育为根本的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 学力者实施学历教育,面向待业、转岗、农民工进行职业培 训,面向企业在职职工举办岗位培训;
(2) 注意: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指评估当年在校生;含全日 制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中职学生;含各分校、教学点的本校 学籍在校生,但校本部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达3000人以上; 不含大专以上层次学历教育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在校生。(国 家重点评估合格C:艺综700人,艺单400人,体育360人)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课程标准 - 中职数学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课程标准 - 中职数学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课程标准(初稿)前言数学是研究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科学,是刻画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科学语言和有效工具。
数学科学是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等科学的基础,并在经济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数学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正在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计算机的结合在许多方面直接为社会创造价值,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数学在形成人类理性思维和促进个人智力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数学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学素质是公民所必须具备的一种基本素质。
数学教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在发展和完善人的教育活动中、在形成人们认识世界的态度和思想方法方面、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现代社会中,数学教育又是终身教育的重要方面,它是公民进一步深造的基础,是终身发展的需要。
数学教育在中等职业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使学生掌握数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方法,使学生表达清晰、思考有条理,使学生具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使学生学会用数学的思考方式去认识世界,解决问题。
一、课程的任务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在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初中级专门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具体来说,以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使学生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具有健康的心理,具备适应就业需要的职业素质。
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要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的精神,数学课程的任务是:1( 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使学生掌握社会生活所必须的一定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运算能力、基本计算工具使用能力,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发展学生的数学应用意识。
2( 为学生学习职业知识和形成职业技能打好基础。
3( 为学生接受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和自身发展,转换职业岗位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11( 课程内容设置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与学生实际相适应课程内容要与学生数学基础相适应,根据学生的实际建立数学知识基本平台,平台的标准比2000年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适当降低,以代数、三角的主要内容为基础,注重与生活实际和专业课程学习的联系,增加趣味性与可读性,降低数学知识的系统性要求,降低推理和证明的难度,强调低起点、可接受、重应用的原则,使学生愿意学,学得懂,学了会用,让数学基础不同的学生都能获得不同的提高,注重提高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强调数学思想方法的应用,以利于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发展学生的数学应用意识。
职业学校标准
职业学校标准职业学校是培养技术技能和职业素养的重要场所,其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学校标准应当包括教学设施标准、师资队伍标准、课程设置标准、实训基地标准等多个方面,以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首先,教学设施标准是职业学校标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教学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实训基地等,这些设施的质量和数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
因此,职业学校标准应当明确规定教学设施的标准要求,包括面积、设备配备、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要求,以保障学生的学习和实训需求。
其次,师资队伍标准也是职业学校标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优秀的师资队伍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职业学校标准应当对师资队伍的学历、教学经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确保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团队,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此外,课程设置标准也是职业学校标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职业学校的课程设置应当与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相适应,职业学校标准应当要求学校设置与时俱进的课程,注重实用性和实践性,以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创新精神。
最后,实训基地标准也是职业学校标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实训基地是学生进行技能实践和实习的重要场所,职业学校标准应当对实训基地的规模、设备、师资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学生能够在实训基地中接受到高质量的实践教育。
综上所述,职业学校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教学设施标准、师资队伍标准、课程设置标准、实训基地标准等多个方面的标准的制定都是为了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职业学校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技术人才做出贡献。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3、除了我们日常生活产生的家庭垃圾外,工厂、学校、医院、建筑工地等每天也在产生大量的垃圾。48
预计未来20年,全球人均供水量还将减少1/3。20
5、铁生锈变成了铁锈,这是一种化学变化。水分和氧气是使铁生锈的原因。省(部)级重点
6、蚜虫是黄色的,在植物的嫩枝上吸食汁液,每个蚜虫只有针眼般大小,在10倍放大镜下我们可以看清它们的肢体。中职学校
41.5
幼儿园
0.5
4.5
50
45
电化教育机构
省级
2
33
50
15
市级
1
30
49
20
县级
0.5
25
44.5
30
教研室
省级
5
75
28
2
市级
3
67
28
2
县级
1
59
37
3
注:成人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中、初级结构比例按不高于相应层次其他类学校的标准控制。
附表2: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技术工岗位
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附表1: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学校类别
高级
中级(%)
初级(%)
正高级(%)
副高级(%)
≤
≤
≤
≥
中等
职业
学校
第四单元环境和我们国家级重点
4、举例说明微生物对人类有益的方面是什么?中职学校
11、火药是我国的四大发明之一,我国古代的黑火药是硝石、硫黄、木炭以及一些辅料等粉末状物质的均匀混合物。迄今为止,可以考证的最早的火药配方是“伏火矾法”。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修订)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素质为根本,在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联合办学、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职业培训及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等方面成绩较显著,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高,毕业生获取双证率和初次就业率较高,在省内享有较好的声誉,在本地区、本行业的中等职业学校中起骨干示范作用。
第三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职教理念新,创新意识强,团结协作好,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学历、职称结构合理。
第四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有80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教师达90%以上(不含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教师中“双师型”达40 %以上,实习指导教师中有高级职业资格证的达40%以上,有切实可行的教师培训制度和计划。
第五条学校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2000人以上,近两年职业教育培训均达500人次以上;有相对稳定的、与当地经济
发展紧密结合的主干专业。
第六条有与学校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
校园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约60亩)以上,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第七条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各类教室、实训室和设施设备,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设实训(实习)教学,实验实训(实习)开出率达85%以上。
有设施完备的多媒体合班教室、主干专业教室、语音室和独立网站,能实行信息技术管理,学校信息化程度较高。
第八条有图书馆和阅览室。
学校藏书4万册以上(不含电子读物),报刊80种以上;教师阅览室座位数16座以上,学生阅览室座位数120座以上,电子阅览室座位数20座以上。
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
校内有20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有满足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设施和器材。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有健全的职业学校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切实可行的学校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重视办学模式创新、德育工作创新、管理工作改革和创新、教学改革和创新,各项管理比较规范,重视安全教育,近两年无违法犯罪和严重安全事故,校纪、校风、校貌好。
第十条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总分达83分以上。
—2 —
附件2:
《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及评估指标体系修订说明
为贯彻落实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2006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加快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调整优化结构,提高中职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能力,适应当前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要求,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实现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
因此,对省教育厅粤教职〔2005〕79号文件作修订。
一、修订原则
1.《标准》和《指标体系》总框架基本不变;
2.适应当前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适度提高办学条件,充实“指标内涵”新要求;
3.评估指标及内涵进一步细化,强化评估的导向作用;
4.本《指标体系》适用于本省“省重”学校评估,也适用于“国重”学校复查。
二、修订内容
1.将原《等级评估表》和《评估实施细则》整合为一体;
2.评估方法由等级制改为百分制;
3.修订后《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为10条,二级指标为43条,每条指标包括指标内涵、评等标准、评分标准、说明、必备
—3 —
材料;
4.为提高评估的区分度,二级指标定A、B、C三等,A等标准为“国重”复查要求,C等标准为“省重”基本要求;
5.“省重标准”增加了“评审总分”要求。
三、新增部分:奖励加分即总分+奖励分。
1.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总数超过4000人,加2分;
2.学校有独立的实训中心、实训大楼、总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加2分;
3.学校信息化程度高,已建成数字化校园,大部分普通教室配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加2分;
4.办学模式改革力度大,校企合作紧密、稳定,时间三年以上,已推行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加2分;
5.课程改革力度大,已组织实施了新的教学模式和新的教学方法,加2分。
奖励加分作为推荐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主要依据之一。
《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的解释权由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负责。
—4 —
附件3:
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评估指标体系
广东省教育厅制
—5 —
二〇〇七年一月
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目录
—6 —
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
—7 —
—8 —
—9 —
—10 —
附件4:
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表
附件5:
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指标条目自评表
(样表)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