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顺企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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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顺企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南宁市顺企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合同(自驾)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南宁市顺企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蔡玲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连带财产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乙方同意向南宁市顺企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赁车辆之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乙方要求租用,甲方同意租赁的车辆如下,详细车况见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
车型
车牌
号
颜
色
台
数
租
价
合
计
雅阁桂黑壹660660元
八代
2.0
ASD456 色台元/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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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履行期限
甲乙双方合同履行自_2009____ 年_10_月__13__日_09:00____ 时至__2009____年10__月_14____日_09:00_____时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标的物用途为:_______自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合同所有金额以人民币结算_不_含发票)
1、乙方租用甲方车辆时,需支付押金(大写)__贰万元________元整(¥20000 ),还车当天付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将此押金退回乙方(无利息),但需扣留市内1000元交通违章保证金,市外2000元,壹个月证实暂无交通违章罚款后归还。如在返还所有押金给乙方后,发现上述租赁车辆在乙方承租期间出现过交
通违章而未交缴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及其担保人直接追偿
2、日租: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天(大写)____陆佰陆拾圆_________元整,共计(大写)人民币__陆佰陆拾圆________ 元整(¥660 )。(年)月租: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每月(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租金_ / _付。
3、公里数及时间额定:日租24小时为一个租车日,额定每天行驶_280___公里,(年)月租以30天为一个租车月,额定每月行驶__/___公里,超出合同签订的用车时间,每小时加收_60___元。超出5小时以1天计算,超出额定公里数每公里加收___2______元。
4、付款方式:日租客户用车前预付押金和合同全额租金。年□月□租客户在用车前预付足额合同保证金□押金□和当月租金,剩余租金每30天结算一次。延迟付款按时间每日加收租金的3%滞纳金。
5、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车辆燃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交还车事宜
1、甲方在收到乙方足额租金、保证金、押金之后当天内,将所租赁车辆交付乙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2、交车、还车地点为:____顺企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以《车辆交接单》为交接车凭据。甲方交车时将车加满油给乙方,乙方还车时需同样加满油给还甲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所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将所租车辆送交甲方进行正常的保养、维护,乙方如未及时送交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或担保人负责。
3、若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或将所租用车辆作非法用途,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押金,如果乙方押金不足补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甲方仍有权就不足
部分向乙方及担保人直接追偿,在下述任一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收回租赁车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相应给予车辆足额营运损失赔偿,经济损失中还包括租金损失和车辆的营运损失,租金损失赔款标准按合同所列标准计算。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乙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发售、抵债、质押;
(3)乙方从事其它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甲方许可连续拖欠未付款超过三日;
4、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间承租人与第三者引发的经济责任。
5、合同期间由于乙方保管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残旧、损伤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处理,及时修复车辆。如乙方拒绝合作;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扣除修复车辆所需费用后,将余额租金或押金退还乙方。若乙方余额租金及押金不够甲方修复车辆所需费用,乙方和担保人应补足甲方损失
为止。
6、适租义务:
(1)为乙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证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2)承担租赁车辆非人为、非主观、非事故原因的正常维护,保养及维修;若租用期间车辆需正常保养、维护,甲方保证提供同类的车辆作为乙方使用的替代车。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所租车型。
2、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间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承租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所租车辆的燃油费、路桥费、保管费、停车费、违章罚款及所发生的一切其它费用。
5、按合同规定结算时间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及其它费用。
6、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有关法律、法令安全行车。如因违规、违章而负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或导致被国家执法部门扣车及
罚款的,乙方及担保人除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营运经济损失。
7、乙方方及其随车人不得在车内吸烟及酒后驾驶!否则应支付甲方每次500元以上的车辆清洁费及违约金。
第八条、保险条款
1、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受益人投保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租用车辆只限于广西省内行驶,如需出省外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乙方方可出省。乙方如擅自驾车出广东省,乙方负全部经济上损失及有关法律责任。
3、乙方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将事故车辆送达指定修理厂并由乙方提供有效的全部相关保险证明。在事故车辆维修期间,乙方应承担维修之日起至车辆修好出厂止车辆租金的100%给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