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 -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授权委托书
行政服务中心授权委托书尊敬的XX行政服务中心:我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鉴于贵中心在提供优质政务服务方面的专业能力和良好信誉,现决定委托贵中心承担我单位相关业务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工作。
为确保双方权益,特制定本授权委托书。
一、授权范围1. 行政审批:贵中心负责协助委托方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许可等。
2. 公共服务:贵中心负责协助委托方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资质认证、社会保障等。
3. 咨询与指导:贵中心为委托方提供相关政务政策的咨询服务,指导委托方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业务。
4. 协调与沟通:贵中心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委托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除非一方提前终止,否则授权期限自动延长。
三、权利与义务1. 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1)向贵中心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业务资料,确保贵中心能够顺利办理相关业务。
(2)支付贵中心因办理业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服务费等。
(3)对贵中心办理业务的过程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意见,确保业务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2. 贵中心的权利与义务:(1)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办理相关业务,确保业务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2)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具备办理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3)主动向委托方报告业务办理进度,及时解决委托方提出的问题。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个人信息等,应当予以严格保密。
2. 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以及与业务办理相关的任何信息。
五、争议解决本授权委托书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1.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授权委托书的修改、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共同签署。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具有行政处罚权和被委托执法单位的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具有行政处罚权和被委托执法单位的通告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具有行政处罚权和被委托执法单位的通告(1997年1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经厦门市法制局审查确认,以下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或依法被委托行使处罚权。
一、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序号│单位│地址│负责人│├──┼──────────────┼────────────┼───┤│1│厦门市酒类专买局│厦门市湖里信息大楼十一层│施戴明│├──┼──────────────┼────────────┼───┤│2│厦门市新闻出版办公室│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九楼│沈艺奇│├──┼──────────────┼────────────┼───┤│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厦门市禾祥西路200号四楼│林德良│├──┼──────────────┼────────────┼───┤│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厦门市禾祥西路202号三楼│林苏滨│├──┼──────────────┼────────────┼───┤│5│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厦门市禾祥西路200号五楼│马长鸿│└──┴──────────────┴────────────┴───┘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序号│单位│地址│负责人│├──┼──────────────┼────────────┼───┤│1│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渡渔港监督│厦门市东渡路57号│刘巍│├──┼──────────────┼────────────┼───┤│2│中华人民共和国沙坡尾渔港监督│厦门市民族路100号│辛建军│├──┼──────────────┼────────────┼───┤│3│中华人民共和国刘五店渔港监督│同安新店刘五店村│蒋福得│├──┼──────────────┼────────────┼───┤│4│厦门市车辆购置费附加费征收│厦门市马垅经济开发区│沈文灿│││办公室│厦门汽车联合交易市场││└──┴──────────────┴────────────┴───┘三、依法委托,应以委托机关名义行使处罚权的单位┌──┬──────────┬──────┬───────────────┐│序号│单位│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地址│负责人│├──┼──────────┼──────┼───────────┼───┤│1│厦门市地震局│福建省地震局│厦门市石泉路9号│叶振民│├──┼──────────┼──────┼───────────┼───┤│2│厦门市公路局路政管理│厦门市交通委│厦门市莲前大道金鸡亭│王文杰│││分局││││├──┼──────────┼──────┼───────────┼───┤│3│福建省公路稽征局厦门│福建省公路稽│厦门市厦禾路875号│王文焕│││稽征处│征局│││├──┼──────────┼──────┼───────────┼───┤│4│厦门市职工物价监督站│厦门市物价检│厦门市周宝巷12号│陈任义││││查所│││├──┼──────────┼──────┼───────────┼───┤│5│厦门市兽医卫生监督所│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公园南路5号│陈朝师│├──┼──────────┼──────┼───────────┼───┤│6│厦门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厦门市交通委│厦门市思明北路149号│谭维旭│├──┼──────────┼──────┼───────────┼───┤│7│厦门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厦门市交通委│厦门市同文路42号│马超南│├──┼──────────┼──────┼───────────┼───┤│8│厦门市劳动监察大队│厦门市劳动局│厦门市白鹭洲商城B楼│曹水源│││││二层││├──┼──────────┼──────┼───────────┼───┤│9│厦门市家畜检疫站│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莲前西路龙山桥│吴德金│├──┼──────────┼──────┼───────────┼───┤│10│厦门市鱼市场管理处│厦门市水产局│厦门市沙坡尾渔商码头│陈田山│├──┼──────────┼──────┼───────────┼───┤│11│厦门市种子管理站│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公园南路5号│百飞风│├──┼──────────┼──────┼───────────┼───┤│12│厦门市农业机械监理所│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湖滨南路18号之一│林巍│├──┼──────────┼──────┼───────────┼───┤│13│厦门市技术监督局稽查│厦门市技术监│厦门市湖滨南路78号│林燕禧│││所│督局│││└──┴──────────┴──────┴───────────┴───┘d52936--0101026llj——结束——。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部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部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2.09•【字号】厦府[2004]25号•【施行日期】200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部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厦府[2004]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海沧投资区、象屿保税区、火炬开发区、鼓浪屿风景区管委会: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企业登记部分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企业登记部分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改革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我市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决定对我市部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告知承诺制度,指我市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制作并与申请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文书;申请人据此办理前置审批许可证明和工商登记手续,并接受职能部门(机关)监督的审批制度。
第三条在我市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时,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严格控制的项目外,属于我市有关行政机关审批权限的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制。
第四条告知承诺文书由各有关审批机关制作,其格式和内容应当向社会公示。
告知的主要内容是:(一)办理前置审批的法律依据;(二)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必须达到的标准、条件等法定要求;(三)申请人应提交的必备材料或应填写的审批机关规定的相关表格;(四)企业开业后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五)审批机关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
申请人承诺的主要内容是:(一)承诺将按要求达到审批机关告知的前置审批的标准和条件;(二)承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并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和管理;(三)承诺所作的陈述、所提交的材料和内容真实合法;(四)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义务的愿意接受审批机关的相应处罚。
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书
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书一、介绍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书是一种书面文件,用于委托行政服务中心代为办理特定事务。
委托书在各种法律和商业交易中广泛使用,可以用于委托代理、授权、委任等各种法律行为。
二、为什么要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书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书的目的是为了将特定事务委托给专业的行政服务机构处理。
行政服务中心通常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高效地处理各种行政手续和事务。
三、如何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书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书的具体步骤如下: 1. 确定委托内容:确定要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具体事务和需要提供的材料。
2. 查找合适的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委托内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行政服务中心。
可以通过咨询他人、互联网搜索等方式来找到合适的中心。
3. 联系中心并了解办理细节:联系选定的行政服务中心,并了解具体的委托流程和细节。
询问时间、费用、材料等相关事项。
4. 准备委托材料:根据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准备好委托材料,包括相关证件、授权书等。
5. 填写委托书:按照指定格式填写委托书,确保表达清晰、具体、准确。
6. 签署委托书:在委托书上签署,并确保签字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7. 交付委托材料和委托书:将准备好的委托材料和委托书交付给行政服务中心,同时保留好自己的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五、结论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书是一种高效、便捷的方式,能够节省时间和精力,确保事务正确处理。
但委托人在选择行政服务中心并委托办理时需要注意相关细节和注意事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在准备委托书时,委托人应确保委托内容清晰明确,签署合法有效,同时保留好复印件。
通过委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书,委托人可以更好地专注于自己的其他重要事务,同时确保事务能够高效、专业地处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厦门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审批职权的通知-闽政[2014]1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厦门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审批职权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厦门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审批职权的通知(闽政〔2014〕1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快推进厦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委托厦门市在辖区内行使部分省级行政审批职权事项(见附件)。
厦门市要切实做好承接相关审批职权的各项工作,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创新管理方式,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省法制办抓紧制定行政审批委托实施办法,省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制定具体的交接办法,并对所委托的行政审批职权在厦门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委托厦门市行使的省级行政审批职权目录福建省人民政府2014年3月12日附件委托厦门市行使的省级行政审批职权目录序号事项名称省级审批许可办理机关1设立拍卖企业及其分公司许可省经信委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省安监局3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省安监局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省安监局5除跨设区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外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省安监局6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省安监局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省安监局8安全评价机构乙级机构认定省安监局9乙级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省安监局10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省公安厅11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省公安厅12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省公安厅13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审批省公安厅14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省公安厅15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省公安厅16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省民政厅17公募基金会登记权限省民政厅18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省财政厅19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省财政厅20冠以福建省名称的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省人社厅21省直单位、中央在闽单位、省外单位在厦设立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省人社厅22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省人社厅23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省人社厅24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省人社厅25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省林业厅26出版物批发单位及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7音像制作单位、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审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8音像或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变更名称及业务范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9可录光盘类生产企业设立审批及设备引进审核省新闻出版广电局30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3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32文物商店设立审批省文化厅33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省卫计委3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省卫计委35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核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36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省质监局37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38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39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核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40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41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和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42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丙级)省物价局——结束——。
施工图审查阶段办事指引建筑工程厦门行政服务中心
3.园林绿化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图1份(图纸1套,CAD格式电子材料1份);
4.园林绿化面积分析图1份(含CAD格式电子版)及统计表(含Excel格式电子版)。
提示:分析图应注明绿地编号、位置和面积大小;统计表按网站下载的制式表格填写。
2.需提供的图纸:总平面图、设计说明;(原件1份,CAD、JPG或PDF格式电子版1份);
3.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地质论证报告原件1份(仅限符合申请条件1的项目);((原件1份,word格式电子材料1份));
4.防空地下室分期(分地块)实施方案原件1份(仅限符合申请条件(注:2)的项目);(原件1份,PDF或JPG格式电子化材料1份);
2.也可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厅网上自助申报区进行网上申报后(具体操作可咨询中心统一收件窗口);再将对应份数的纸质材料送至三楼B厅统一收件窗口,由统一收件窗口人员分送人防办、市政园林局窗口。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共性材料
1.《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审批申请表》;(原件3份,人防、市政、园林各1份;word格式电子材料1份);
《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条例》第12、15条。
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绿地率审查
1.《城市绿化条例》第11条;
2.《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9、14条;
3.《厦门市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18条第2款、20条。
申请条件
1.完成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2.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含规划、人防、气象防雷、市政园林、绿色建筑内容)。
注:部分项目无法及时取得土地审批手续的项目,可以规划部门核发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作为施工图设计、审查的依据,先行办理本阶段事项。
政务大厅委托书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综窗业务受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方:XX单位(委托单位全称)
受托方:____区政务服务中心
按照《关于开展部分政务服务改革试点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X政数大厅监管〔20XX〕X号),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现就我单位(部门)纳入XX政务服务中心综窗受理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对综窗授权如下:
一、委托办理事项
我单位(部门)决定授权____区政务服务中心综窗受理()项政务服务事项,具体授权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承诺件的申报受理、物料流转、统一发证等工作环节。
委托单位总联系人:
总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说明
以上授权窗口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与___省政务服务事项库事项同源。
如以上授权受理事项调整,我单位(部门)将在___省政务服务事项库中同步变更,并以事项库中变更信息为准。
委托单位(公章):(单位名称)
接收单位(公章):____区政务服务中心
日期:年月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HP01地块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HP01地块等2宗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3.05
•【字号】厦府〔2024〕52号
•【施行日期】2024.03.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HP01地块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24〕52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2024H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4〕13号)、《关于2024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4〕15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位于海沧区05-07新阳片区文江路与海源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24HP01)、思明区将军祠片区厦禾路与将军祠路交叉口东南侧(2-3)地块(编号:2024P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及竞价事项、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
办理。
三、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代办委托书(15篇)
代办委托书(15篇)代办委托书1委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_______在我单位与办理工商执照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单位:______(公章)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代办委托书2委托人: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受委托人: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本人因为外地工作原因,暂无时间回家,现我正式委托受委托人为代理人,代表我到金溪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所需的相关手续。
受委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此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
委托人签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委托人签名: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代办委托书3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__年x月x日至__年x月x日止。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__代理人(签字):__身份证号码:__(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行政服务中心入驻授权书
某某市行政效劳中心某某窗口授权书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明确审批授权,增进市行政效劳中心标准、高效运作,更好地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效劳,经研究,决定对本单位进驻市行政效劳中心的审批效劳工程授权如下:一、授权我单位的窗口负责人〔审批科长或首席代表〕对办理事项的即办件行使审批权、对肯定退回件、补办件行使决定权,由窗口直接审批、办理、发证〔批文〕;对办理事项的许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特办件行使预审处置权。
另外,对急需办理的事项行使先审批再报告的特别处置权,对不属窗口受理的具有协调回答告知权。
二、在中心窗口办件内部流转进程中,涉及到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直接授权分管领导或窗口负责人签字。
三、凡窗口负责人〔审批科长或首席代表〕按上述权限和要求肯定的结论意见均代表我单位审批意见,窗口利用的“审批专用章〞与本单位行政印章具有同样效劳。
四、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批效劳工程批准、签章、发文、发件。
窗口审批效劳工程授权情况详见附表?建阳市行政效劳中心窗口审批效劳工程授权情况表?。
五、凡进入中心窗口的审批效劳工程,原单位再也不受理,所有授权窗口审核的工程,均应在中心窗口内流转。
六、窗口负责人〔审批科长或首席代表〕必需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国家政策法规正确行使所授职权,对因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不作为等造成工作失职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七、本授权书一式四份,授权单位、进驻中心窗口、市效能办、行政效劳中心各一份。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窗口负责人〔签字〕:〔审批科长或首席代表〕二0一一年月日某某市行政效劳中心窗口审批效劳工程授权情况表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窗口负责人:。
代办委托书(通用15篇)
代办委托书(通用15篇)代办委托书1委托人:受托人:本人因拟以人民币________元的价格向承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权,兹委托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代表本人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申请办理公证及工商变更等有关手续。
委托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代办委托书2委托人:______,男,身份证:______被委托人:______,男,身份证:______本人______及妻子______因工作繁忙,在______工作,不能亲自到______办理户籍卡补办手续。
特委托:______,做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及事项,我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委托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代办委托书3本人因原因,无法亲自来校领取本人毕业证书,本人特委托_(学号:)代领本人的毕业证书,受委托人所代理领取行为经本人授权,合法有效。
代为领取所产生之后果自负,因代领过程中所发生的毕业证书遗失等事项,责任自行承担。
特此申明。
委托人:____日期:__月__日代办委托书4__市__社保局:您好!本人__,性别__,身份证号:____。
目前在__工作,现需要把以前在贵处缴纳的社保金转出,因本人现在外地,不方便前去办理,特委托__,身份证号:____,代为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代理人在办理上述手续中,依本授权所签署的有关文件,与本人亲自签署的同样有效,本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望协助,谢谢。
__x__月__日代办委托书5受托人姓名:委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人身份证号:本人因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报到证》的相关手续。
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声明书
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声明书
根据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相关规定,特此发布声明书,对厦门市不动产登
记中心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说明。
首先,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依法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
我们的宗旨是维护不动产交易的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登记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不偏袒任何一方,绝不允许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其次,不动产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涉及到不动产权利的确认和保障。
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我们会严格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相关资料,确保登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我们会对不动产的权属和限制进行审查,保证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此外,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定期更新不动产登记信息,保持不动产登记的及时性
和完整性。
我们会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同时,我们也会加强对不动产市场的监管,防范不动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不动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最后,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郑重声明,我们将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严格执行
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做到公正、公平、透明。
我们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和建议,共同维护不动产登记的正常秩序,共同促进不动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希望广大市民和不动产交易相关人士遵守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不动
产登记中心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法治的不动产登记环境。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谢谢!。
代办委托书模板汇总十篇
代办委托书模板汇总十篇代办委托书篇1委托人:张三,男,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被委托人:李四,男,身份证______________本人吴志强及妻子张丽因工作繁忙,在宁波北仑工作,不能亲自到武汉办理户籍卡补办手续。
特委托:李四,做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及事项,我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年×月×日被委托人:××年×月×日代办委托书篇2本人因__原因,无法亲自来校领取本人毕业证书,本人特委托__代领本人的.毕业证书,受委托人所代理领取行为经本人授权,合法有效。
代为领取所产生之后果自负,因代领过程中所发生的毕业证书遗失等事项,责任自行承担。
特此申明。
委托人:__X20__年X月X日代办委托书篇3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陕A685M1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年审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代办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代办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代办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签署日期:年月日代办委托书篇4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根据有关政策,需将在省市县(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养老医疗)转入到厦门市,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特委托(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代为办理转入手续。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受委托人签名:年月日备注:受委托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核验,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代办委托书篇5(单位)__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我单位职员------------,(身份证号码:-------------------)根据有关政策,需将-------市--------县(区)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转入湛江市,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特委托-----------(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代为办理转入手续。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审批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审批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4.02•【字号】厦政管[2014]30号•【施行日期】201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审批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厦政管〔2014〕30号)各进驻单位:为增强审批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完善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3〕254号)精神,经研究,并经市法制局审查通过,现印发《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审批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14年4月2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审批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行政审批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以下简称各进驻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与办理行政审批或其他服务事项相关的信息及其他信息(以下简称审批信息)的公开,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审批信息公开应遵循公正、公平、依法、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公开内容第四条各进驻单位应向社会公开下列审批信息:(一)进驻单位的基本信息。
包括分管领导、首席代表或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主要工作职责,窗口工作人员分工情况,经办及审批人员信息等内容。
(二)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包括受理的名称与编号、事项类别、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方式、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联系信息、投诉监督电话、流程图等具体内容。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厦政管〔2014〕78号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关于钟张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厦门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
经管委会党组研究决定:
钟张伟同志任厦门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综合科科员。
彭华萍同志任厦门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综合科科员。
林燕同志任厦门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综合科科员。
龚巧艺同志任厦门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综合科科员。
颜雅娜同志任厦门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综合科科员。
温伟佳同志任厦门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业务科科员。
朱津成同志任厦门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代办科科员。
王玮玮同志任厦门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信息科科员。
刘喜荣同志任厦门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信息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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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越同志任厦门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后勤保障科科员。
以上10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4年9月11日算起。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1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内部各处室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22日印发- 2 -。
行政服务中心委托书模板
行政服务中心委托书委托方(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受委托方(乙方):行政服务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行政服务事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行政审批服务:o负责甲方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变更、延续等工作。
o协助甲方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审核、审批等相关事宜。
o提供行政审批政策的咨询、解读及指导服务。
2.公共服务事项:o负责甲方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业务的办理。
o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
3.企业注册登记服务:o协助甲方办理企业注册、变更、注销等登记事宜。
o协助甲方办理企业年度报告、信用信息公示等相关事宜。
4.财务税务服务:o协助甲方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优惠申请等税务事宜。
o协助甲方进行财务审计、专项审计等相关事宜。
5.其他行政服务事项:o协助甲方办理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o提供其他行政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o负责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和代办资料。
o按时支付委托服务费用。
o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委托事项。
2.乙方权利与义务:o为甲方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委托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o保守委托事项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o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委托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委托事项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四、费用结算双方按照约定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办理委托费用的结算事宜。
政务中心委托书模板
政务中心委托书模板
兹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前往政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务,特委托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代为办理。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为前往政务中心办理以下事项:
1. 办理个人身份证件更新手续;
2. 代为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3. 其他委托人指定的政务中心相关事务。
二、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委托期间拥有以下权限:
1. 代表委托人与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2. 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和表格;
3. 代表委托人领取或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委托人声明
委托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对受托人因办理委托事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五、受托人声明
受托人保证在委托期间内,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并保守委托人的秘密。
六、其他事项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2.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
3.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正式排水办事指南
城市排水许可(建设项目竣工正式排水许可)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厅22窗口
事项名称城市排水许可(建设项目竣工正式排水许可)办事指南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审批单位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审批申办材料
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4、书面申请报告;(需加盖公章)
5、排水许可申请表;(需加盖公章)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7、市政府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复及用地红线图或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8、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出具的《厦门市市政园林工程审批意见书》(复印件)。
9、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定意见;(需监理单位签字、加盖公章)
10、建设项目总平面图竣工图;(需加盖竣工章)
11、建设项目室外雨水、污水管网竣工图;(需加盖竣工章)
12、建设项目各单体一层(地上)、地下室排水平面竣工图;(需加盖竣工章)
1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仅限工业、医疗项目提供;(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14、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竣工资料(需加盖竣工章),近三个月内的水质检测报告(原件),仅限于工业、医疗项目提供;(应附:设计参数、说明)
15、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