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审计厅机关业务处(室)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标准
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XXXX版)
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计划第三章审计实施第一节审计组和审计通知书第二节调查了解和审计实施方案第三节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第四节审计现场第四章审计报告第一节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第二节审计报告的编审第三节审计移送处理第四节审计结果公告第五节审计整改检查第五章审计项目过程控制第一节审计组审核第二节审计组所在部门复核第三节审理部门审理第四节审计项目会议第六章审计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业务管理,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业务管理,是指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项目过程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整改检查等相关审计业务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审计包括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第三条本办法是我省审计机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补充规定,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业务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审计准则、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审计计划第四条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
省审计厅负责管理全省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和厅本级审计项目计划,指导全省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审计机关分别负责本地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年度审计项目,应当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未经规定程序审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下级审计机关和本级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可以拒绝执行。
第六条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行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
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主要包括计划的编制、审批、下达、执行、调整、检查、考核和评估等。
综合计划部门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调整、下达和跟踪督查,项目实施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的执行,法规(审理)、监察部门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的检查、考核与评估。
审计机关信息化工作要点工作要点
审计机关信息化工作要点工作要点
1. 确定审计机关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明确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确定相关工作的重点和优先级。
2. 制定信息化规划和实施方案。
依据审计机关的业务需求和现有资源,制定信息化规划和实施方案,包括硬件、软件、网络等方面的规划,明确实施路径和时间表。
3. 资源配置和项目管理。
根据信息化规划和实施方案,合理配置信息化人员和资源,建立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 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
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等环节,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机关信息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和泄露。
5. 提高信息化技术和知识能力。
加强信息化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其信息化技术和知识能力,以满足信息化工作的需求。
6.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7. 不断优化和改进信息化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估和改进,及时调整信息化策略和方案,提高信息化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8.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与其他审计机关和相关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经验交流和合作,借鉴和引进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管理经验。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审办[2013]84号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审办〔2013〕84号)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于2012年11月正式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就我厅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增强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自觉性内部控制既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又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行政事业单位治理的基石。
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和余地,用制度来限制权力的滥用,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推动建立廉洁高效的长效机制。
实施内部控制规范,通过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它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强化对绩效的考核和监督,有利于实现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审计机关肩负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使命,应当充分认识实施好内部控制规范的重要性,抓好内部控制和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皖政办[2014]25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4.08.05【实施日期】2014.08.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4〕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5日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和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挥审计在深化改革和完善国家治理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开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是指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报告、工作报告等审计结果类文书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信息:(一)被审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调查)建议;(五)被审计(调查)单位的整改情况。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公开,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事项的结果。
第五条审计结果公开,应当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最新!《2023年度审计工作考核指标评分细则(附评分表)》(参考)
最新!《2023年度审计工作考核指标评分细则(附评分表)》(参考)2023年度XX审计工作考核指标评分细则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序做好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考核评价,根据XX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XX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XX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制定规范》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评分细则。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X委、X委关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XXXX等文件精神,结合XX审计工作的要求,对XX共XX个单位的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本次审计工作考核涉及XX(单位清单)。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是审计工作的推进实施及成效,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一)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实行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制度;配足内审人员,选派政治素质好、有专业胜任能力、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2.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建立轮审制度,审计项目类型多样,取得实效。
根据2023年度XX对内审机构项目质量考核结果进行打分;3.认真落实X审计X统一部署的命题审计项目等工作;4.认真上报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按要求报送各类计划、总结、报表、信息等资料;5.主动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与指导,认真参加审计机关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和评比活动;6.内审机构开展的特色工作。
(二)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开展1.审计期间认真按要求做好基础工作,落实项目联络人、提供必要的审计场所[各类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关注公众号内审网可查阅获取,内审网注]及相关办公设备;2.根据审计要求及时、完整、真实提供与审计相关的资料、数据等(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将涉密与非涉密资料予以区分),并作出承诺;3.认真对待审计访谈、座谈、问卷调查及资料审查、征求意见等工作。
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版)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前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审计组组长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提出人选,报请审计机关负责人审定。
经济责任审计组组长应当由审计机关负责人担任,承担审计项目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或主审。
审计组组长可根据需要在审计组成员中确定主审。主审应当履行《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八十条所规定的职责和审计组组长委托履行的其他职责。
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应当提请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议。
第十二条审计工作方案应当在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实施审计起始时间之前,下达到审计项目计划执行单位(部门)。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综合计划部门应当定期对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组织执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及时向审计机关负责人提交评估报告。
第三章审计实施
授权审计项目计划,由下级审计机关提出申请,报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协调后依法审批。
省厅对省属审计项目的授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授权市级审计机关实施。
第九条审计机关综合计划部门应当定期跟踪业务部门计划执行情况。业务部门应当于每月底前向综合计划部门报送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审计项目成果统计情况资料;综合计划部门汇总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统计成果,于次月10日前编发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通报和审计统计简报。
第十条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多个审计组或者下级审计机关共同实施审计项目的,牵头业务部门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时,应当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形成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进一步开展调查,确定审计目标、范围、重点、组织方式和预计审计工作量及分配等。
第十一条编制的审计工作方案,牵头业务部门应当组织讨论。
审计工作方案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审计机关负责人审定、签发。
审计组组长和主审应当由审计机关在编人员担任。审计组成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审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修改稿)
审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修改稿)审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修改稿)第一条考核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审计信息工作提高审计信息质量加强审计信息管理更好地发挥审计信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审计实践服务的作用参考审计署《审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范围各设区市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驻厅监察室、厅属事业单位年度内编报的审计信息(不含文件类信息)。
第三条考核内容上报信息被采用情况:一是被省委、省政府采用情况;二是被审计署采用情况;三是被省厅采用情况。
第四条考核方法(一)考核分两个系列分别计分即:设区市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驻厅监察室、厅属事业单位。
(二)考核由省厅办公室负责。
每个季度通报信息采用情况每年1-2月份对上一年度信息质量进行考核。
(三)年度终了各单位要总结本单位年度信息工作并依据本办法初步打分写出汇总材料于下年度1月中旬报省厅办公室。
第五条计分办法(一)采用分被省委办公厅《八__快讯》采用的每篇计15分、《专报件》采用的每篇计25分;被省政府办公厅《今日要讯》采用的每篇计15分、《政讯专报》采用的每篇计25分;被审计署《审计工作动态》采用的每篇计10分;被审计署《审计工作通讯》采用的每篇计10分;被《中国审计》信息窗采用的每篇计10分;被《中国审计报》采用的每篇计10分;被《中国审计播报》采用的每篇计10分;被审计署网站采用的每篇计5分;被省厅编报的《审计要情专报》采用的每篇计30分;被省厅编报的《重要审计信息要目》采用的每篇计25分;被省厅编报的《审计简报》采用的每篇计8分;被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篇计5分;被厅务网站或三级信息发布采用的每篇各计1分;(二)加分以上所有信息被省领导、署领导批示的每篇加2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每篇加10分;被中办、国办采用的每篇加20分;(三)减分上报的信息中事实、数据等有一般错误的减20分有严重错误的减50分。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不能被评为年度先进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通报。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厅送达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厅送达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期间送达【发文字号】皖审综[2009]8号【发布部门】安徽省审计厅【发布日期】2009.02.17【实施日期】2009.0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审计厅送达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审综〔2009〕8号)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安徽省审计厅送达审计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安徽省审计厅送达审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改进审计方式,控制审计成本,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和有关审计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送达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将会计资料以及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纸质、电子文件等资料,送达(包括电子传输)审计机关相应业务部门或者审计组指定地点进行审计的审计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年度计划立项和临时追加安排的、且被审计单位所在地点在合肥市区(不含肥东、肥西、长丰县,下同)的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包括与效益审计结合开展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除外。
下列审计项目,应当实行送达审计或以送达审计为主:(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预(决)算审签;(二)部门领导干部(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下同)经济责任审计;(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四)效益审计;(五)专项资金审计和专案审计;(六)外资审计;(七)国家建设项目预、决算和财务收支审计;(八)企业(含金融机构,下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九)其他便于送达审计的项目。
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版
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计划第三章审计实施第一节审计组和审计通知书第二节调查了解和审计实施方案第三节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第四节审计现场第四章审计报告第一节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第二节审计报告的编审第三节审计移送处理第四节审计结果公告第五节审计整改检查第五章审计项目过程控制第一节审计组审核第二节审计组所在部门复核第三节审理部门审理第四节审计项目会议第六章审计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业务管理,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业务管理,是指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项目过程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整改检查等相关审计业务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审计包括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第三条本办法是我省审计机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补充规定,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业务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审计准则、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审计计划第四条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
省审计厅负责管理全省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和厅本级审计项目计划,指导全省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审计机关分别负责本地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年度审计项目,应当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未经规定程序审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下级审计机关和本级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可以拒绝执行。
第六条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行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
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主要包括计划的编制、审批、下达、执行、调整、检查、考核和评估等。
综合计划部门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调整、下达和跟踪督查,项目实施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的执行,法规(审理)、监察部门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的检查、考核与评估。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审计厅•【公布日期】2017.05.04•【字号】•【施行日期】2017.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现将《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安徽省审计厅2017年5月4日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16〕63号)精神,现就深入推进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规范履行审计职能,着力抓服务增效能强保障着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提高发展质量效益这个中心,积极创新审计理念,健全完善审计机制,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为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坚强有力保障。
(一)科学定位职能任务。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重点,把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作为推进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确定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制定推进方案和落实举措,细化分解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踪问效,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规范履行职责。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做到“机关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切实提高机关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建立健全牵头处室负总责,协办处室全力配合的协作机制,对工作互相推诿、踢皮球等现象,查清责任,严肃问责,以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
(三)深化政务党务公开。
审计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审计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一、考核目的审计工作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人员的工作表现,激励审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考核原则1、客观性原则考核应基于客观事实和数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
2、公正性原则考核标准应统一,对所有审计人员一视同仁,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3、全面性原则考核内容应涵盖审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程序的执行、审计报告的质量等。
4、可操作性原则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具有可衡量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实际执行和评估。
三、考核内容1、审计计划与目标完成情况(1)审计计划的合理性审计人员是否根据企业的需求和风险状况,制定合理、详细的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重点、时间安排等。
(2)审计目标的完成程度考核审计人员是否按照计划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
2、审计程序执行的规范性(1)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是否获取了足够、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
(2)审计程序的遵循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的审计程序进行审计操作,有无违规行为。
3、审计发现与问题揭示(1)问题发现的准确性审计人员能否准确识别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包括财务、合规、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
(2)问题揭示的深度和广度对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挖掘,揭示问题的本质和根源,以及问题可能带来的影响。
4、审计建议的合理性与可行性(1)审计建议的针对性所提出的审计建议是否针对发现的问题,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和可操作性。
(2)审计建议的可行性审计建议是否考虑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资源条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得以实施。
5、审计报告的质量(1)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审计报告是否包含了必要的信息,如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和建议等。
(2)报告的准确性和清晰性审计报告中的数据、结论和表述是否准确无误,语言表达是否清晰、简洁,易于理解。
审计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审计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审计工作绩效考核的标准,以帮助审计部门和相关人员更好地评估工作表现,提升审计工作的价值。
一、审计工作质量审计工作质量是绩效考核的核心要素之一。
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准确性审计结论和报告中的数据、信息应当准确无误,能够真实反映被审计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任何错误或偏差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影响决策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2、完整性审计范围应当全面覆盖被审计对象的相关业务和财务活动,不存在重大遗漏。
审计证据应当充分、适当,能够支持审计结论的得出。
3、合规性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确保审计程序和方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客观性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关系的影响,公正地评价被审计对象的情况。
5、清晰性审计报告应当表达清晰、逻辑严谨,易于理解和使用。
审计意见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为了评估审计工作质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1、审计差错率通过对审计报告的复查和审核,统计审计结论中的错误数量和比例,以衡量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2、审计遗漏率检查审计范围是否存在遗漏的重要业务和财务活动,计算遗漏的比例,评估审计工作的完整性。
3、合规性违规次数记录审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的次数,反映审计工作的合规性。
4、审计报告的质量评分由上级领导或专家对审计报告的质量进行评分,包括准确性、完整性、清晰性等方面,综合评估审计报告的质量。
二、审计工作效率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也是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高效的审计工作能够节省时间和资源,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1、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审计人员应当按照预定的审计计划和时间表完成审计任务。
考核时可以比较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计算按时完成率。
审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
审计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在企业的管理体系中,审计部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职责在于监督企业的财务活动、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以确保企业的合规运营和财务健康。
为了有效评估审计部门的工作绩效,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审计工作质量1、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核心成果之一,其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的价值。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审计报告中数据的准确性、事实陈述的客观性、结论的合理性等方面。
例如,统计审计报告中被上级部门或被审计单位提出质疑并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比例。
2、审计建议的有效性审计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以帮助企业改进。
考核这一指标时,可以关注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的比例,以及采纳后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的实际效果,如成本降低、效率提高、风险减少等。
3、审计程序的合规性审计工作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规范,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考核指标可以设定为审计人员是否严格按照预定的审计程序进行操作,有无违规或疏漏之处。
二、审计工作效率1、审计项目完成时间对于每个审计项目,设定合理的完成时间,并考核审计部门实际完成的时间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这有助于督促审计人员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2、审计资源利用效率审计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
考核指标可以是审计人员的工时利用率、审计费用的控制情况等,以确保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3、审计工作的重复率如果同一审计项目在短时间内需要重复进行,往往意味着工作效率低下或前期工作存在不足。
因此,可以统计审计工作的重复率,并将其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三、审计成果应用1、管理层对审计结果的重视程度通过管理层对审计报告的批示、在重要会议上的提及以及据此制定的相关政策等方面,来衡量管理层对审计结果的重视程度,从而间接反映审计成果的应用价值。
2、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审计建议及时进行整改,整改的效果如何,是衡量审计成果应用的重要指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审计信息化推进工程建设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审计信息化推进工程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2•【字号】皖政办[2011]85号•【施行日期】2011.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审计信息化推进工程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1〕8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审计信息化推进工程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审计信息化推进工程建设的意见(省审计厅)审计信息化推进工程是“金审工程”和“数字安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我省审计事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技术保障。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立足实际、突出应用,分步实施、分级负担,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和实施审计信息化推进工程,对进一步夯实审计信息化基础,优化网络安全运行环境和机制,提升审计信息化应用水平,增强信息化环境下查错纠弊、规范管理、揭露腐败、打击犯罪的能力,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计署《关于印发“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和“数字安徽”建设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实施审计信息化推进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完成“金审工程”二期建设任务,积极推进“金审工程”三期建设,以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和审计管理系统(OA)为抓手,深化审计信息化应用,建立健全审计管理、审计作业、信息交流三大平台和基础支撑、安全运行、人才支持、制度保障四大体系,基本形成与国家“金审工程”建设相配套、网络互联互通、应用体系相辅相成、审计技术装备和监督手段相对完善的数字化审计系统。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的通知-皖审办〔2014〕62号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的通知皖审办〔2014〕62号省经济责任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要求,省厅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调整了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明确了各栏目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责任单位。
结合实际,现就分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任务通知如下: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作出相关说明,主要包括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责任单位:办公室)二、依申请公开公布依申请公开的指南、流程、目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提供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统计分析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及反馈意见。
(责任单位:办公室)三、主动公开(一)机构领导。
公布厅领导相关信息,主要包括领导简历、分工、联系方式、讲话、调研活动等信息。
(责任单位:人事教育处)(二)机构设置。
公布省审计厅的职责信息,主要包括内设部门、派出机构、下属单位的职责、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责任单位:人事教育处)(三)人事信息。
公布人事任免、干部选拔、公务员招录、厅属单位人员招录、职称评审等信息。
(责任单位:人事教育处)(四)政策法规。
公布安徽省出台的地方性审计规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审计规范性文件,省直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审计规范性文件,省审计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对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解读等信息。
池州市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池州市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审计信息化基础建设和应用水平,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局)。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考核组织市局成立全市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分管审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办公室、综合科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市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考核程序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统一组织、上下结合、逐级考评的方式进行。
各县区审计局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按不同类别分成两组,参照局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进行自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测材料报送市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办公室。
市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办公室负责对自测材料进行汇总整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核实,考核情况在反馈给各县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后,报局信息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最后将考核结果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
五、考核办法年终评选出一个信息化先进单位,二个信息化先进部门,并在全市审计机关通报表彰。
对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最后一名的单位和部门,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和优秀项目评选资格。
年度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和部门,各发放物资奖励1000元。
省审计厅审查通过的AO审计案例或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对AO审计案例或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编制人员奖励500元;审计署审查认定的全国AO审计案例或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对AO审计案例或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编制人员奖励1000元;审计信息化工作论文奖励标准参照市局有关考核标准执行。
本暂行办法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各县区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附件二、各科室(局)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安庆市县级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说明:1、考核时间范围为:2010年11月至2011年9月末; 2、县级审计机关考核“行次”中第16、21、22、23、24、25、26、27、28、29、30、31、40行为动态考核内容,其中:25、26、 27、28行次中需要提供的材料请按照 “AO、OA系统应用情况一览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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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县级审计机关考核标准
安庆市县级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填报单位(盖章):
考核内容 行次
一 信息 化管理 (20分)
计分标准 —— 建立审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在领导变 动或领导分工变动时适时调整的,得1分。 有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内设机构,内设 机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得1分。 设立网络管理等岗位,并配备专职或兼职 人员进行网络管理的,得1分。 每年在信息化建设方面都有投入,有固定 的审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保障经费的,得1 分;各级拨入的审计信息化专项资金能够确保 专款专用的,再得2分。 有计算机等设备应用管理制度、机房管理 制度、计算机管理人员职责、操作人员操作守 则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得以切实执行的,得1 分。 有年度审计信息化工作计划并得到切实执 行的,得 1分。
8 2、工作 运行机制 与制度建 设(14 分) 9 10
市局信息科 提供资料 县局提供文 件或材料 县局提供文 件或材料 县局提供材 料,市局网 上考核 市局信息科 提供资料 市局办公室 和信息科提 供资料 —— 实地考核 网上考核 实地考核 网上考核 —— —— ——
11
12
13
二 基础 设施建设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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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县级审计机关考核标准 当年能够按市局分配的名额参加审计署或 省厅举办的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和其他培训 的,得2分。缺额参加酌情扣分,不参加培训 的不得分; 往年有取得中级证书的,再加1分 。 有培训计划和记录,并能够积极组织本级 信息化培训工作,举办专门的培训班进行培训 的,得1分。 能够积极组织参加审计署AO认证考试的, 得2分。 审计业务人员通过审计署组织的AO认证考 试达到90%以上的,得4分;60%以上的,得2 分;否则不得分。(审计业务人员数量按全省 业务人员占在职人员的平均比例计算。) ——
审计部考核标准
10
内容全面
20
报告数据准确
20
问题分析深刻
30
建议合理
20
专项审计质量
专项审计报告
总经理
20%
及时拟定专项审计建议书,专项审计报告提交及时,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分析深刻,建议合理:
及时拟定专项审计建议书
20
专项审计报告提交及时
10
报告数据准确
20
问题分析深刻
20
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配合其它部门工作效果
服务水平评价
总经理
15%
认真协助其它部门工作,提供协助及时有力度,没有投诉发生
态度积极努力
20
提供协助及时
30
提供协助有力度
30
没有投诉发生
20
内部管理指标:15%
部门内部工作状态
部门内部工作状态评价
总经理
5%
部门工作井然有序,职责分明,部门成员工作积极性高,相互配合
认真、及时提交员工考核结果
20
部门工作井然有序,职责分明
30
部门成员工作积极性高
30
部门成员间相互配合帮助
20
部门纪律遵守情况
部门纪律考核
总经理
5%
部门员工遵守公司各项纪律制度,考勤良好,无违反公司制度的事情发生
部门员工考勤良好,无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发生
30
准时出席公司会议
30
无其它违反公司制度发生
40
部门费用节约比例
部门费用指标考核
总经理
5%
部门节约比率=(实际发生费用-标准费用)/标准费用
-0.2费用节约比率
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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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安徽省审计厅机关业务处(室)
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标准
一、基础分(60分)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基础分全部扣除,取消本年度考评资格。
1、导致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责任事故或涉密信息泄密,被有关部门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
2、在计算机审计过程中,由于我方原因,造成被审单位信息系统运行出现故障或瘫痪的,或因管理不严造成被审单位电子数据泄密的。
3、因主观原因未能实施或完成本年度计划安排的计算机审计项目任务的。
二、加分项目
1、利用AO软件及其他审计软件或直接用数据库软件开展计算机审计的,加3分。
(需提供案例材料)
2、在计算机审计实施前,有计算机审计实施方案的,加 2分。
(提供材料)
3、按审计署6号令要求,在计算机审计项目中实现审计证据、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电子化的,加2分。
4、计算机审计项目实施完毕后,对计算机审计过程、审计成果及经验、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电子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将审计数据资料打包后交厅信息中心集中备存和送厅档案室归档的,加6分。
5、有关计算机审计典型经验文章被省厅《经验与案例》收录的,得2分;被审计署及省一级相关文集或报刊收录的,得4分。
(提供材料)
6、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效果突出,利用计算机审计查出违纪资金100万元以上或发现重大要案线索提交有关部门被签收的,加4分。
(提供材料)
7、本年度通过审计署计算机中级考试取得证书的,加4分。
8、按要求足额按时参加省厅或审计署安排的计算机知识及技能培训、审计应用软件等培训的,加5分。
(提供相关培训材料)
9、因客观原因不能脱产或参加全员培训,但能在工作之余实施自习并达到相应水平的,加3分。
(提供具体名单)
10、实施计算机审计的项目,对审计人员开展审前调查和进行计算机技能的相关业务培训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11、本年度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被审计署采纳并获得荣誉证书的,每个经验加2分,最多加5分。
(提供相关材料)
12、在审计信息化研讨、软硬件应用、业务与技能培训以及审计项目管理等方面被审计署表彰的,加5分。
(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最多加5分)(提供材料)
三、减分项目
1、设备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以及其他附属设备下落不明、丢失或认为损坏的,扣5分。
2、擅自拆卸计算机或修改计算机及网络相关配置参数,导致计算机或网络无法正常运行的,扣5分。
3、不按规定程序购置、处置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或私自连接、擅自拆卸及改装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未按规定程序维护维修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的,扣5分。
4、因人为因素造成本年度处室计算机耗材费用超标的,扣2分。
5、因上淫秽网站或在计算机中存储淫秽资料而感染病毒导致计算机无法运行的,扣5分
6、向他人透露和出借厅机关内网账号和密码,致使非法用户进入内网系统,虽未造成损害但疏于管理者,扣5分。
7、利用涉密计算机或内网计算机连接公网(包括电话拨号)经查实的,扣5分。
8、在笔记本电脑、硬盘和其它存储介质中存储或处理内部信息,未按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办理,导致相关信息泄露、丢失的,扣5分。
9、在外网中处理和发送涉秘信息的,扣5分。
10、工作时间上机玩游戏、买卖股票、使用或下载未经检测的非法盗版软件和不良信息造成病毒传播的,经查实,扣5分。
四、其他
本考评标准由厅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二:
安徽省市级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标准
一、综合管理(共20分):
1.信息化工作由一把手局长主管的,得3分;由副局长分管的,得1分;没有局领导分管,不得分。
(提供文件)2.有信息化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信息化工作计划的,得 3分;只有年度工作计划的,得1分;没有规划和计划不得分。
(提供文件)
3.设立专门的计算机审计内设机构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文件)
4.设立网络管理等岗位,并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网络管理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资料)
5.建立网络运行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数据备份管理、计算机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得到切实执行的得 5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文件)
6.对下级审计机关开展信息化建设作出工作部署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文件)
7.当年上报信息被省厅信息门户网站采用8篇以上的得2分,少一篇扣0.5分,没有的不得分。
二、基础设施建设(共30分):
1.建立独立机房,并满足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运行基本要求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2.建成内部局域网并在适用性、安全性等达到基本要求的,
得4分,否则不得分。
3.开通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4.开通本级政务网网站并能及时更新的,得 2分,否则不得分。
5.在互联网上开通门户网站并每周更新的,得2分;没有开通的不得分,更新不及时的,扣1分。
6.按照国家审计机关网络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已实现内外网物理隔离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7.服务器端操作系统、杀毒软件以及数据库等均为正版软件,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8.积极配合省厅组建全省审计专网(审计管理系统)并联接成功的,在考核年度得 4分,否则不得分。
9.及时组织对具备接入审计专网条件的下级审计机关进行网络接入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10.审计业务人员达到人手一机,得4分;配有U盘、移动硬盘等计算机辅助审计必需设备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三、计算机辅助审计实施(共30分):
1.计算机审计项目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得2 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资料)
2.本年度开展计算机审计项目6个以上的得6分,少一个扣1分。
(提供资料)
3、在计算机审计实施前,有计算机审计实施方案的,加 2分。
(提供材料)
4、按审计署6号令要求,在计算机审计项目中实现审计证据、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电子化的,加5分。
5、计算机审计项目实施完毕后,对计算机审计过程、审计成果及经验、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电子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将
审计数据资料打包后集中备存归档的,加5 分。
6.按省厅要求,积极推广应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等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并取得成效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案例)
7.有关计算机审计应用经验文章被省厅经验与案例收录的,每篇 2 分,被审计署收录的,每篇3 分,满6分为止。
(提供资料)
四、专业培训(共20分):
1.按省厅分配的名额按时足额参加审计署或省厅举办审计信息化有关培训班的,得5分。
否则按未完成调训任务扣分:不参加的不得分;未足额参加的按未参加人数的比例扣分;晚入学或中途退学,累计培训时间未达到总课时80%的学员每人扣1分;没有取得结业证的学员,按每人扣1分。
扣完为止。
2.能够积极开展本级及所辖县(区)信息化培训工作,当年举办专门的培训班进行培训的,得5分。
(提供资料)3.能够积极组织参加审计署和有关部门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等相关认证,得3分;通过率在80%以上的得2分。
当年未组织参加的不得分。
(提供资料)
4.积极对本级及所辖区县(区)审计机关培训《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并取得实效的,得5分。
(提供资料)
五、其他
1.取得以下成绩,可酌情加分:
⑴因审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在省厅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交流发言的,加3分;在审计署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交流发言的,加5分;受到市人民政府或省厅表彰的,加5分;受到审计署表彰的,加10分。
(提供有关资料)
⑵计算机审计典型经验文章当年被审计署专家经验库和AO 应用实例库收录的,有1例加2分,最多加满5分为止。
⑶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效果突出,利用计算机审计查出违纪资金20万元以上,或发现重大案件线索提交有关部门被签收,经省厅考核认可的加3分。
⑷本单位在职人员当年通过审计署计算机中级考试取得证书的,每人加5分。
以上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减分或取消本年度考评资格:
⑴省厅要求上报的有关资料,不能按要求报送的,减10分;审计署组织的有关计算机审计和审计信息化方面的评比活动所需材料,不能按省厅要求按时按量报送厅信息办的,取消本年度考评资格。
⑵因设计缺陷、施工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计算机网络设备运行出现重大事故的,酌情扣减5-10分;损失严重并造成很大影响的,取消本年度考评资格。
⑶因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等原因,在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时出现信息泄密情况的,酌情扣减5-10分;造成严重影响、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取消本年度考评资格。
3、本考评标准由省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