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报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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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0]104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0]104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0]10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七日佛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印发〈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规〔2010〕11号),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创建宜居城乡各项工作,结合《珠江三角洲各市实施〈规划纲要〉评估考核指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建设美好家园为目标,科学规划城乡建设,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分阶段实施,将我市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主要通过规划引导、住有所居、人居环境、社会管理、公共服务5方面开展宜居城乡建设,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

(二)分期目标2010年目标:市、区要成立两级创建宜居城乡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计划;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相关的专项实施方案。

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方式加以推进创建工作,努力完成本年度的宜居城乡考核任务。

2012年目标:住房困难家庭基本能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左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乡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以上,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8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1.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各相关单位:为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我厅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的2019年1月至12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房屋市政工程基本情况2019年,全省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房屋市政工程累计32177项,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95589.69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含配套的桥梁、隧道)和地铁工程总长度13336.23千米;其中新报监项目14380项,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37000.21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含配套的桥梁、隧道)和地铁工程总长度9532.19千米;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共10821项,一次通过验收合格率为100%,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共9853项。

2019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68起、死亡7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了8 起,死亡人数减少了1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0.5%和19.4%。

其中深圳24起28人;佛山6起6人;惠州、清远、东莞各5起5人;广州5起7人,汕头4起4人;湛江3起4人;韶关3起3人;珠海、梅州各2起2人;中山、河源、茂名、肇庆各1起1人。

其中江门、潮州、揭阳、汕尾、阳江、云浮没有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二、开展行政执法情况(一)开展监督执法检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是提高法治建设政府职能的重要环节,下面是店铺精心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年,我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黑河市政府法制办的支持、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黑发〔**〕31号)中布置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按照《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黑办发〔**〕43号)以及《关于开展**年度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黑政法发〔**〕2号)要求,现将五大连池市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市多次组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进行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

截至目前,政府及其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清零,全市无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府及所属部门共取消行政权力114项,省政府要求削减1/3的目标提前完成。

我市对应省级取消的行政权力已全部取消,省级下放到我市的行政权力已全部承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到位并有效实施,市政府各部门不存在“接不住”情况。

(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

一是规范权力清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16号)相关规定,于5月份印发了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于10月底顺利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和调整责任清单工作,保留行政权力3346项;二是编制责任清单,共编制责任事项22538余项,对每一项依法保留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绘制了简洁高效,便于社会监督和纳入网上办理及监管的行政权力流程图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并根据有关依据变化及工作实际,适时对流程图进行调整。

2018年度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2018年度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2018年度依法行政自查报告2018年度建设局依法行政自查报告1市建设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宣传教育为手段,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提升素质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明电[2018]x号)文件要求要求,我局对照标准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自查报告如下:一、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法治能力建设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系统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统筹组织协调建设系统的普法工作。

各直属单位也指定专人作为普法教育宣传员负责此项工作,形成局机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间普法工作的联络协调落实,有效地保证了建设系统普法工作得以全面、顺利的开展。

同时落实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2、制定工作计划,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综合性工作。

为确保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推动,我局在每年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中都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做到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

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坚持每月集体学法、领导率先学法、讲法制度,并在学习中实行严格的签到制,将法制学习作为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登记。

同时充分借助计算机信息化、网络化的优势,推行在市局与直属单位以及县(市)局间开展网上同步学习交流,扩大学习范围,提高学习成效,切实做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启动有力,推动有效。

3.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及执法人员的考试培训工作。

我局十分重视执法人员的执政上岗工作,在前期组织参考人员参加省建设厅的专业知识法律法规考试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参考人员的网上录入、报名,网上课时培训和两次模拟测试以及线下的学院缴费、培训等工作,参考人员也都认真进行了准备,积极备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工作总结(6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工作总结(6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工作总结(6篇)(篇一)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深化工作落实年”的决策部署,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重点,以改进干部作风为切入点,振奋精神,笃定实干,扎实推进城乡建设工作,全力打好“四大战役”,推进实施“十大行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打造沿黄生态经济带明星县贡献力量。

一、2018年工作总结(一)全力以赴抓项目建设一是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

实施**县富兴街城市街道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厕所革命”,共计新建和改造3座公厕,用来解决市民的“如厕”问题。

二是完善城市道路系统,提升通行能力。

新建**县德胜商住区富民路、滨河路、天平街道路及给排水工程等5项道路工程。

实施德胜商住区兴业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县习岗街(丰庆路-居安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等续建工程3项,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三是完善市政排水管网敷设,切实消除黑臭水体污染。

实施德胜工业园区(德胜路、新胜东路)集污管网改造、原种场东片区污水管网铺设等工程。

目前,本工程已全部完成建设内容并投入使用。

四是为民办事实解难题,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南梁台子铁东村3社至8社巷道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

五是统筹兼顾,强化“拥军支武”的保障。

实施县看守所改造工程,雷达站(93856)部队供热、排水等工程。

六是切实抓好房地产项目积极跟踪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应统尽统,1-9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57亿元,进一步强化建设规费收缴力度,收缴规费1.42亿元,争取资金9527万元,招商引资项目2个,外出招商2次,宁夏绿悦乐居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正暖康养小镇项目已开工建设。

(二)提升规划编制管理和村镇建设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情况汇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情况汇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宣传
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统一部署安排,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法治宣传全覆盖,教育入脑入心,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抵制黑恶势力”为思路,全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

县住建局成立由局长夏军任组长,敬天军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法治宣传领导小组。

并多次召开全局会议进行统筹部署安排,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精心组织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统筹推进。

将扫黑除恶宣传纳入2018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以专项治理建筑领域和房地产领域乱想等为载体,开展“打黑除恶”主题活动,做到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三是用好阵地。

以质检站牵头,组建专门的宣传班子,联合法规股,于2018年7月25日召集全县建设领域相关企业学习了《大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及《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方案》。

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刷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设立举报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创新载地。

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大力
开展新媒体普法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双峰、双峰司法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开辟专栏、策划专题,线上线下一体发力,提升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结合全省综合执法体制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决策部署,在深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推进执法事项划转、推进重点工作开展,推动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的同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现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培养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

制定了委理论中心学习计划,安排集体专题学习。

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从优培育,今年以来,按照队伍需求,精细化培训形式,分为中层培训、全体执法队员轮训以及中队层面的辅助人员自主培训班三类培训,逐步推进队伍分类教育,实现全区执法及辅助人员全员轮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力,组织完成全局通过了年度学法用法、规和理论考试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成行政合同备案今年,我局聘请xx律师事务所担任局及下属单位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合同审查、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处理涉法事件,帮助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制定了《关于开展律师驻队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xx 中队开展了律师驻队试点工作,发挥律师在基层执法中队促进依法行政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按照区行政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对二件重大行政合同向区法制办进行了备案。

今年,我局未制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至11月,我局做出行政处罚案件数共计65954件,其中交通违停案件xx件,其余一般程序案件xx件,处罚款金额共计xx万元。

局法制科对所有一般程序案件进行案件审核,按照《xx市xx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法制审核指南》的规定,对21起符合听证程序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并进行局案件审理会集体讨论决定。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桂建报201917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桂建报201917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桂建报〔2019〕1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6〕24号)要求,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显著提高。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3号)要求,现将我厅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⒈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重点解决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共编制形成“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张清单,涉及110项依申请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部分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审批已初步实现24小时“不打烊”的新型互联网办事模式;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重大项目投资审批“五个优化”和投资项目“五个简化”要求,推进“354560”改革。

⒉实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

逐一厘清责任清单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以“一表两单”的形式实现“两单融合”;逐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行政成本,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规范运行。

⒊完善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为主线,以督查工作为抓手,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与监测,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棚户区改造全面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全面开展,继续推进“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城乡“厕所革命”和规划设计下乡服务活动,乡土特色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不断深入;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的历史性突破,为建筑业发展稳步壮大提供了制度保障。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14年)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14年)

附件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建筑行业诚信体系,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建筑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下列建筑行业企业,纳入诚信管理范围。

(一)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企业;(二)佛山市内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三)其他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实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以下简称《诚信手册》)管理制度。

《诚信手册》是企业市场行为信息的载体,也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建筑企业开展建筑活动提供管理服务的平台,同时也是建筑企业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对辖区内建筑行业企业的市场行为及诚信信息实施日常登记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诚信手册》的申领及注销第五条凡在佛山市纳入诚信管理范围的建筑行业企业,应申领《诚信手册》。

同一家企业同时具有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园林绿化、监理等多类资质的,应分别申领《诚信手册》。

市内建筑行业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诚信手册》。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2023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承前启后之年,我们在2018年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总目标及三年行动计划得到了有效落实,各项工作在稳步前进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

一、全面深化司法改革2023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年,全国司法改革试点城市数量达到432个,全国性、综合性司法改革重点项目全部实施,全国法院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

特别是在涉及司法问责、审判透明度、人民调解等方面,司法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二、加强监狱管理与人权保障加强监狱管理与人权保障一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之一,2023年我们进一步强化了对于监狱管理的监督力度,同时每年都将组织专家开展对监狱管理与人权保障情况的评估,对其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和完善。

三、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公信力是实施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为了提高政府公信力,我们加大了对公共资源配置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推进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机制,推广政务公开平台,坚定贯彻“阳光法案”,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减少与公民群众之间的纠纷。

四、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完善教育体系,加强政府形象的宣传,以及加强社会法治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解决许多人不知道如何维权的问题。

通过推广普法教育,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检查,推动法治思维贯穿于各个行政机关和司法机构。

五、推动维护公共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职责之一,2023年我们将以犯罪防范为核心,形成围绕犯罪预防、打击、救助的综合防控体系,通过社区普法,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更好地自我保护和随时报警。

同时,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营造法制化的安全环境。

六、加强外交与国际合作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加强了以法律为基础的国家治理体制建设。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学习借鉴国际经验,以使我国法制和法治水平最终与国际同步,并表明立场,坚守公正和平等原则,保障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和平相处和经济发展。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6•【字号】佛府办[2011]166号•【施行日期】2011.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通知(佛府办〔2011〕16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把握战略机遇、推进发展转型大有作为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十年左右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战略目标的关键阶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广东省委《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五年规划》)和《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意见》和《五年规划》为主线,以提高市、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创新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建设“民富市强,幸福佛山”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总体目标:2014年基本实现国务院《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建成法治政府。

工作目标:2011年,基本完成国务院《纲要》和《意见》确立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的建设任务,基本建立法治政府指标评价体系;2012年-2013年,全面完善配套制度并有效实施,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2014年,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验收,市、区两级政府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化,基本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确立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

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已经2017年11月24日佛山市人民政府第十五届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2017年12月18日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巡查、认定和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三)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开工前未经验线或者验线不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四)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五)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水务、交通运输、土地管理、文物保护、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施行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依照建设当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认定。

相关指导意见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对本办法施行前的违法建设制订整治方案,通过拆除、补办、监管等治理方式进行整治和监控。

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应当督促当事人改正,补办相关手续;对于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拆除;对于不能补办手续,暂时又不能拆除的,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将查处发现的违法建设纳入监管范畴,督促当事人消除安全隐患,建立综合管控机制。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0.12.28•【字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粤建法〔2011〕112号),我局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及省、市配套实施文件,制定了《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办法》,并通过司法局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2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附则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施工工期,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确定、控制以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附属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

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施工工期的确定和控制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优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绿色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合理确定与控制负责,不得任意压缩工期。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履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履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履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12.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履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互联网+”合同履约管理,我局制定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履约管理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2月27日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互联网+”合同履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通知》(粤建市函〔2019〕1084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1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履约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规范订立合同,实施合同网签(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的市工程合同与造价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合同平台)为统筹全市合同履约管理、实施全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监控和归集项目合同与造价大数据信息的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合同网签、材料设备采购和合同造价纠纷调解等服务。

该平台应实现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合同履约监管等相关系统、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相关系统以及市(区)发改、财政、审计、政数和税务等跨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信息资源。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
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10.31
•【字号】佛府函〔2017〕167号
•【施行日期】2017.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立法工作
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章制定
计划的通知
佛府函〔2017〕16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现将《佛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一、制定项目(3项)
(一)佛山市新建城镇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

(市国土规划局负责起草)
(二)佛山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市国土规划局负责起草)
(三)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起草)
二、预备项目(2项)
(一)佛山市临过期和过期食品监督管理办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起草)
(二)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

(市国土规划局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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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报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2018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善治佛山”的目标,结合我局工作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1.积极推进“一门式”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

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佛山市“一门式”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我局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一是组织编制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操作手册,形成全市相对统一的行政审批目录标准、要件标准、流程标准、裁量标准和制度规范。

今年共完成住建部门市区两级共94项(其中市级28项,区级66项)行政审批事项设定标准的编制和确认工作;已完成市级直接实施事项(共28项)业务手册的编制工作。

二是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签订《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门式”综合服务授权委托书》,将28项直接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进行收件,并将5项即办事项的全过程办理移交市“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

2.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成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调整。

一是对使用三库一平台审批的建筑工程类、房地产类、工程质量检测类、
城市园林绿化类、施工安全生产类等审批事项重新梳理填报流程信息。

细化审批事项各个审批环节的具体要求、按审批事项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审批组别、设置不同审批组别的具体承办人员、办理时限、咨询电话、受理地址等流程信息。

二是根据市编办相关文件要求,申请增加“管辖工程业绩加分登记”、“建筑行业单位诚信手册注销”2项审批事项。

三是申请取消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核发—申请核定暂定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核发—申请核定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4项审批事项。

四是申请取消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等4项审批事项。

3.大力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选派各业务科室骨干参加全市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编制工作培训;二是按照职责分工,对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行政指导、行政检查和其他职能进行了梳理;三是组织权责清单意见反馈会议,邀请市编办法律专家对权责清单审核情况进行反馈。

目前,我局对权责清单进行第二次修改和上报,共计梳理权责清单事项899项。

4.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今年驻市住建管理局纪检组收到信访、行政投诉和“四风网络平台”办理件共15件,办结率达100%,主要是机关反映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问题。

纪检组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通过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要求各科室举一反三,集中查摆问题、组织走访建筑业企业调查、处理举报投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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