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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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

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

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企业监事会是上市公司的监督权力组织,其职责包括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和检查,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证企业监事会的有效运作,需要制定一套会议事规则,以规范会议程序,确保会议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以下是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一、会议召开1.定期会议:企业监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定期召开会议。

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非定期会议:在特定重大事项发生时,企业监事会可以召开非定期会议。

非定期会议的召开需要事先通知所有监事,并说明会议的具体目的和议程。

4.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所有监事,并确保会议地点的方便和舒适。

二、会议议程1.会议议题确定:会议议题一般由主席和监事会秘书共同确定,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监事的监督需求进行讨论和决策。

2.会议议程制定:主席和监事会秘书应提前制定会议议程,确保包括主要议题和必要的报告、答疑等环节。

议程应提前发放给所有监事,并在会议开始前适当修改和调整。

3.会议材料准备:会议材料应提前准备,包括相关报告、公司财务报表、监事会秘书的工作报告等。

材料应发送给所有监事,并确保监事们有足够时间阅读和准备。

三、会议程序1.会议主持:会议由主席主持,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主席应在会议开始前通知并确认其出席,并在开会前对会议程序进行简单说明。

2.会议记录:会议应有专门的会议记录员记录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包括与会人员名单、出席情况、讨论内容、决议等。

3.发言顺序:在讨论议程安排的问题时,发言顺序应遵循按照与会人员的身份和职责来确定,通常由主席先发言,然后监事依次发言。

在发言过程中应互不打断,遵守秩序。

4.提问和答复:监事在讨论中可以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问,并要求得到必要的答复。

答复应真实、客观,并且要尊重监事的权益。

5.决议表决:在需要作出决策的事项上,应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由监事会秘书记录,并将结果作为会议纪要的一部分。

完整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完整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完整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事会是公司的重要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确保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监事会成员应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条监事会议事规则是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和议程的规定,旨在保障会议的公正、高效进行。

第三条监事会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监事会的所有会议。

第二章会议组织第四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会议由主席召集。

主席应提前两周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向监事会成员发出会议通知。

第五条会议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邮寄或传真至监事会成员的住所或办公地址。

如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监事会成员应确认收到。

第六条主席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但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事会成员。

第七条监事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无法参加,应提前向主席请假并说明理由。

主席应将请假情况告知其他监事。

第九条会议应当依法召集和进行,主席应当负责保证会议的公开透明和严肃性。

第十条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员,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议,并由主席签字确认。

第三章议程和决议第十一条会议议程应由主席根据公司需要制定,并在会议前三天发布给监事会成员。

第十二条会议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的召集和主席的报告;2.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3.审议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4.审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5.审议公司治理情况和内部控制;6.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7.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

第十三条会议的决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一人一票,以多数人的意见决定;2.重大事项需要多数监事的同意,如涉及公司合并、分立、重大投资等;3.决议应签字确认,并在会议纪要中详细记录。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四条监事会成员应恪守职业道德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职。

第十五条监事会成员不得利用职务和信息优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参与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交易。

第十六条监事会成员有义务向股东和公司说明与公司利益有关的关联交易和其他关键事项,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农湾创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农湾创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农湾创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

依法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

第四条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专业委员会。

如: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评委员会、提名与人力资源规划委员会等。

第五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董事会职权第五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决定公司的投资、资产抵押等事项;(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9)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10)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资产重组的方案;(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3)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董事长职权第六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完整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完整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完整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XXX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本公司财务以及本公司董事、CEO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至少有外部监事以及职工代表,由3名监事组成。

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报股东大会批准;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监督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尽职情况;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纠正其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质询;审议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抄送审计报告;根据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内审负责人;对本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检查、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准备和及时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接受并组织完成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监事会设立XXX和提名委员会,负责人由外部监事担任。

第三章会议的召开与议事范围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在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完成后披露前召开,由监事长召集。

若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监事长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书面通知及会议文件送达全体监事。

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应在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送达。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提交审议事项及议题,以及发出通知的日期。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编号:临2005-020号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特别提示:经过与流通股股东的充分沟通与协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1月24日复牌。

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情况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11月14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后,公司董事会通过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走访机构投资者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

在广泛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经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一)关于对价安排的调整在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17,250,000股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3股股票。

经与流通股股东协商,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将上述对价安排调整为: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21,750,000股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9股股票。

(二)关于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调整在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经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上述承诺调整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公司的独立董事李扬、张伯礼、于玉林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天士力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一、会议召开。

1.1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由主席确定,并提前通知所有监事。

1.2 会议召开时间应避免与监事们的其他重要事务冲突,以确保监事们能够参加会议。

二、会议议程。

2.1 会议议程应由主席提前确定,并在会议召开前发送给所有监事。

2.2 监事会议议程一般包括审议上一次会议纪要、审议公司经营情况、审议财务报告、审议重大决策等事项。

三、会议程序。

3.1 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有权对会议进行控制和引导。

3.2 会议应按照议程顺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议程顺序。

3.3 会议期间,监事应保持秩序,不得互相打断或干扰会议进行。

四、发言规则。

4.1 在会议中,监事应按照主席指定的顺序发言,不得擅自插话。

4.2 发言时,应注意控制发言时间,不得长时间占用会议时间。

4.3 发言内容应围绕议程主题,不得离题或发表不当言论。

五、表决规则。

5.1 会议中涉及决策的事项,应由主席提出并组织表决。

5.2 表决时,监事应按照主席指定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擅自更改表决方式。

5.3 表决结果以多数票通过,如票数相同,则由主席进行决定。

六、会议纪要。

6.1 会议纪要由秘书书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程内容、讨论情况、决策结果等。

6.2 会议纪要应在会后及时整理,并发送给所有监事进行确认。

七、会议结束。

7.1 会议结束时,由主席宣布会议结束,并提出下一次会议时间和议程安排。

7.2 会议结束后,监事们应及时离开会场,不得在会场内进行私人交流或聚餐。

八、其他规定。

8.1 会议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进行私人事务,以免影响会议进行。

8.2 会议期间不得饮酒,以确保会议进行的纯净和严肃。

以上为监事会议事规则,希望所有监事们能够严格遵守,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科学合理。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一、前言二、会议组织1.会议召集:监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主席召集,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参会人员,并提供有关的会议资料。

2.会议地点:监事会议一般在公司总部会议室或者其他场所进行。

3.会议时间:监事会定期召开,通常每季度一次,重大事项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三、会议程序1.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员应当在会议开始时宣读与会人员名单,并按照会议议程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2.会议议程:监事会议的议程应事先确定,并在会议开始前向与会人员发出。

议程一般包括会议的召开、主席报告、经营汇报、财务报告、重要事项讨论等环节。

3.发言顺序:发言顺序应按照主席指定或者根据事先登记的顺序进行,每次发言应有时间限制,以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四、会议决策1.决策形式:监事会决策一般采用表决形式,决策结果按照多数意见确定。

在重大事项上,一般要求绝对多数同意。

2.否决权:监事对相关事项有否决权,如涉及公司合同、担保等重大事项要求监事同意。

3.决策记录:会议记录员应当将与会人员的表决结果详细记录,并在记录中反映会议讨论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五、会议纪律1.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尊重他人发言权,不得打断或插话他人发言,不得互相攻击或辱骂。

2.保密义务:与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会议内容泄露给外部人员或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会议资料。

3.请假与缺席:若有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会,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不能漏席。

六、会议效率1.会议时间:会议应制定合理的时间安排,避免过长或过短的情况发生,以确保会议充分讨论并高效决策。

2.会议准备:与会人员应提前进行充分的会议准备,阅读相关资料,并就相关议题进行思考和准备发言。

3.会议总结:每次会议结束后,应当有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清单,由相关人员撰写,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分发给与会人员。

七、会议纠纷处理1.决策争议:如对其中一议题的决策结果出现分歧,应当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和协商,及时解决决策纠纷。

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模版公司监事会是上市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是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有效运作,规范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加强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以下是一份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是指导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的规范规则,目的是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有效运作,规范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加强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上市公司监事会的各项议事活动。

第三条监事会应当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依据,落实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要求,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

第四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地点召开,必要时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召开。

未经法定程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所作决议无效。

第五条监事会议事应当严格遵守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合法、合理决策。

第二章会议组织第六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

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当委托一名监事代为主持会议。

第七条监事会主席应当提前至少3日通知监事会成员和公司董事会董事参加会议,通知书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

第八条监事会成员应当积极参加会议,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提前向监事会主席请假,并在请假书中说明原因。

第九条監事會成员應當在法定時間之內到達集合場所,未到達的應當向監事會主席提前報告原因,並經同意後才能進入集合場所。

第十条会议组织机构应当由监事会主席、秘书组成,秘书应当负责会议的记录和文件的整理工作。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十一条监事会会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议题应当明确、具体。

第十二条监事会讨论和决策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允许各方表达不同观点,不得主观臆断、片面决策。

第十三条监事会讨论决策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战略、利益最大化、未来发展等问题,确保决策合法、合规、有效。

第十四条监事会决策应当采取表决方式,监事会主席不得用个人的意见代表全部监事会成员。

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指引

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指引

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指引一、会议召开及议事规则1. 会议召开1.1 监事会议应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事先通知所有监事。

1.2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资料等。

1.3 会议通知应提前合理时间发出,以确保监事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2. 会议议事规则2.1 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不得超出议程范围讨论。

2.2 监事会议应充分尊重每一位监事的发言权,鼓励监事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3 每项议题的讨论应保持秩序,不得出现争吵和个人攻击等不良行为。

2.4 会议应确保监事能够充分了解相关事项,对重要决策进行充分讨论。

2.5 会议应记录相关决议和讨论要点,以备后续参考和监督。

二、会议议程安排1. 召开会议1.1 主席宣布会议开始,确认出席监事人数和法定人数。

1.2 主席介绍会议议程,征求监事意见,确认议程安排。

2. 审议和决策2.1 主席通报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

2.2 主席通报需要监事会讨论和决策的事项。

2.3 监事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2.4 监事会讨论相关事项,并就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3. 审议会议文件3.1 监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重要文件。

3.2 监事提出问题和建议,讨论相关事项。

3.3 监事会根据讨论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相关文件。

4. 其他事项4.1 监事会讨论和决策其他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事项。

4.2 监事会讨论会议的组织和管理事宜。

三、会议决策和记录1. 会议决策1.1 重大事项决策应经监事会表决通过,依法执行。

1.2 决议应明确提出决策内容、决策依据和决策结果等。

2. 会议记录2.1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的讨论过程、决策结果和监事的发言意见等。

2.2 会议记录应由专人负责,确保准确完整。

2.3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和归档,供监事和相关人员查阅。

四、会议纪律和管理1. 会议纪律1.1 会议应按时开始,不得迟到或早退。

1.2 会议期间应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专注。

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精选3篇)

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精选3篇)

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精选3篇)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篇1_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监事会第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至少要有2人以上职工代表监事。

第五条监事享有以下权利:(一)知情权。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决策、经营情况;(二)审查权。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账簿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三)出席权。

有权出席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四)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会指定联系人1名。

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联系人由主席提名并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产生。

第七条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公司应为监事与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及业务活动经费。

第三章会议类型第八条监事会议事方式包括监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第九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监事会会议。

第十条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监事会主席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监事会临时会议:(一)公司财务违规操作、财务会计信息失真,要求公司予以改正但公司不予改正时;(二)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出现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董事会采取措施但不予采纳时;(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但实际上拒绝执行时。

监事行使本条赋予的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权利应征得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

第十一条前条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者,应签署一份书面要求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监事会的工作顺利进行,规范会议的组织和议事程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监事会议和各专题会议的议事程序。

第三条会议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监事会应遵守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会议组织和议事程序应当遵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针对具体会议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第五条本规则由监事会依法通过,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二章会议组织第六条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第七条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的召集、组织、指挥工作。

监事会主席负责向监事会提交议事日程、会议材料,并确保相关材料的及时传达。

第八条监事会会议可以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也可以由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联名要求召集。

第九条召集会议时,应当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主要议题。

第十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提前通知会议参加人员,并发送议事材料。

通知应写明会议的目的、议程、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十一条监事会会议按照议程展开,遵循法定程序,维护会议的纪律和秩序。

第十二条监事会会议首先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确认出席人员的名单。

第十三条会议议程由监事会主席根据情况确定,可以涵盖公司运营情况、重大决策事项、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内容。

第十四条与会人员可以根据会议议程和个人职责,提出相应问题和建议。

第十五条重要议题应当通过表决方式进行决策。

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的方式。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的记录由专人负责,做到准确、真实、完整。

第四章会议决议第十七条会议决议应当经过监事会主席的确认,并进行书面记录。

如有异议,可由出席会议的监事提出和说明意见。

第十八条会议决议应当通过会议现场表决、书面签名等方式进行确认。

对于重大决策,应当记载决策依据、决策方式等详细信息。

第十九条会议决议应当明确决策内容、执行责任以及落实时间,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条如遇紧急事项需要监事会决策,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决策,但必须保证全体监事及时知情和发表意见。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月日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条宗旨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定期会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三条定期会议的提案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四条临时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会提议时;(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六)总经理提议时;(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八)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六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挂牌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模板

挂牌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模板

挂牌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挂牌企业监事会议事活动,促进公司治理,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挂牌企业管理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挂牌企业监事会议事活动。

第三条会议形式监事会议可以采用线下会议和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四条召开时间监事会议的召开时间由主席固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召开。

第五条召开地点监事会议的召开地点应当选定在公司内部或者其他方便的地点召开。

第六条召开程序1.会议应当通过邮件或者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2.通知中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参会人员名单等内容;3.会议召开前两日,监事会主席应当向监事发出会议提醒,提醒监事关注会议事项。

第三章会议议程第七条会议议程的确定1.监事会议的议程由主席制定;2.为确保监事会议的顺利进行,监事会议的议程应当合理确定,尽可能全面涵盖本次会议所需讨论的事项。

第八条会议文件1.主席或秘书应当将监事会议所需的文件提前发放给监事;2.文件包括会议日程、决议、报告等。

第九条会议主持1.监事会议应当由主席主持;2.主席应当根据会议议程和与会人员决定会议的具体进行方式。

第十条会议记录1.监事会议应当有专门的记录人员;2.监事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载监事会议的全部内容和决定。

第四章会议决议第十一条决议方式1.监事会议的决议可以通过投票或者其他方式进行;2.监事会议应当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经过全体监事多数意见通过。

第十二条投票方式1.监事会议投票采取有名义投票方式;2.监事投票应当如实表达自己的意见,不得投弃权票。

第十三条决议的效力监事会议决议应当在监事会议结束后立即生效,由主席或者秘书签署并保存。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则解释权监事会议召集人负责本规则的解释。

如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以监事会议召集人的解释为准。

第十五条本规则的修订本规则的修订应当由主席拟定,报监事会议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后执行。

600488天药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600488天药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编号:2013-022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6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贾彦平女士主持。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到5人。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与会监事全票通过如下提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17年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7年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7年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一、总则本文档旨在规范2017年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的程序和规则,确保监事会议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会议召集1. 监事会议事由公司董事长或者监事会主席召集,应提前至少七个工作日通知所有监事。

2.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文件材料等内容。

3.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召开会议,监事会主席可以决定减少通知时间。

三、会议议程1. 监事会议议程由公司董事长或者监事会主席拟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公布。

2. 会议议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会议的开幕和主持审议并批准上次会议纪要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审议公司治理事宜审议并决定公司内控措施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问题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会议的闭幕四、会议准备1. 召集人应提前准备好会议所需的文件材料,并在通知中告知监事。

2. 监事应在会议前仔细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并做好笔记准备。

五、会议程序1.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若监事会主席不能出席,则由出席监事选举一名临时主席主持会议。

2. 会议应按照议程顺序进行,保持会议的纪律性。

3. 参会监事有发言权,应在适当的时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4. 会议期间,参会监事应保持专注,不得进行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六、会议纪要1. 会议纪要由监事会秘书担任,具体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与会监事名单、会议议程、监事发言要点、监事意见、决议等。

2. 会议纪要应在会议结束后尽快整理,并由监事会主席审核后发布给所有监事。

七、会议决议1. 会议决议依据监事的表决结果,采取多数通过或特定比例通过的方式决定。

2. 不同议案的表决结果应记录在会议纪要中,并由监事会主席签字确认。

3. 会议决议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并应及时执行。

八、其他事项1. 若参会监事在会议期间不能出席全程,应提前向监事会主席请假并说明原因。

2. 如有需要,会议可邀请相关人员作为嘉宾参加,并在会议纪要中明确记录。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 ...................................................... ..................................1第二章资产 ...................................................... ..................................2第三章负债 ...................................................... (15)第四章股东权益 ...................................................... . (18)第五章收入 ...................................................... .. (18)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 .. (20)第七章利得和损失 ...................................................... ........................21第八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 . (2)2第九章非货币性交易 ...................................................... .. (23)第十章债务重组 ...................................................... . (23)第十一章或有事项 ...................................................... .. (24)第十二章企业合并 ...................................................... .. (25)第十三章会计调整 ...................................................... .. (25)第十四章关联方关系及其披露....................................................... (28)第十五章财务会计报告 ...................................................... (29)第十六章附则 ...................................................... (30)1 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核算,提高公司会计工作质量,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会计核算制度。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管理制度(WORD9页)【范例】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管理制度(WORD9页)【范例】

会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管理。

三、管理权责:1.办公室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2.会议提拟人或主办部门(含各中心/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3.会议的审批权限详见“会议提拟与审批”。

四、会议分类:日期、会议名称、主题、类别、主持人、参加人1.例会(含早会):固定时间、固定汇报程序,尽量解决即席提出的问题。

公司例会主办中心/部门负责人部门/中心或公司全体人员。

2.动员会:发言固定、没有讨论程序公司临时行政会议主办中心/ 部门负责人会议提拟人提拟。

3.研讨会:对某一课题或问题切磋、探讨,不一定有结果公司临时行政会议中心/部门负责人会议提拟人提拟。

4.鉴定/评审会:对某事物的价值、性能,质量鉴别,必须有结论。

公司临时行政会议总经理或其指定会议提拟人提拟。

5.专题会为某一专题而开,必须有结论公司临时行政会议提拟人指定会议提拟人提拟。

6.评比会:一般在年底或某一重大活动结束后召开公司例会人力资源中心总监会议提拟人提拟。

7.总结会:总结前一段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公司例会中心/部门负责人会议提拟人提拟。

8.汇报会:下级向上级或有关人员汇报工作情况公司临时行政会议会议提拟人指定会议提拟人提拟。

9.调度会:任务安排,人员派遣,设备物资情况的调动公司临时行政会议会议提拟人提拟会议提拟人提拟。

10.部门例会:各中心/部门固定汇报程序部门会议中心/部门负责人自定五、管理内容:1.会议提拟与审批。

(1)公司周度例会无须提拟和审批。

(2)公司临时行政会议、公司年度例会由总经理直接提拟或由议题涉及业务的主办部门负责人提拟、总经理批准。

(3)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加人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

其中,中心/部门会议属非例会性质且需另行核给专项费用的,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批同意;属例会性质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拟方案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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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细则<三>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06年月日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条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四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主席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主席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七条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公司章程》细则<三>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八条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

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主席处。

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第九条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条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一条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等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第十二条会议录音
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十三条会议记录
监事会主席应安排工作人员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

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参照上述规定,安排工作人员整理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监事签字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

监事对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

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的内容。

第十五条决议公告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决议的执行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细则<三>
第十七条会议档案的保存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决议公告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第十八条附则
本规则未尽事宜,参照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由本公司监事会解释。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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